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理论考试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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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理论考试考场纪律
1、考生应携带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备查,未携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实行闭卷考试,书籍、资料和其他非考试所需物品应集中放置于远离考生处。
监考人员在考前根据考试座位表安排考生座位,考生不得随意组合就座,不听安排者可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
3、手机等通讯工具都要关机,放在包内,听到手机响声视为作弊,如遇问题,请举手询问监考老师。
4、考试过程中要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监考老师有权处理考场内的任何异常现象。
5、考试开场30分钟后,允许考生提前交卷离场,提前交卷时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监考老师收卷后,方可带好随身物品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一律停止答卷,监考老师将全部试卷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
6、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成绩计为零分。
7、凡有抄袭、暗示、传递、夹带、代考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成绩计为作弊零分。
本次大赛理论考试采取答题卡形式,试卷上不要写姓名,准考证号,请在答题卡上写清楚所需信息。
考试结束后,请各位将试卷,答题卡一并置桌子上离开考场。
另各位选手请看好试卷上的页码,不要丢页丢项!预祝各位取得好成绩!。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65ab300da45177232f60a2e1.png)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提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部考试中心负责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包括拟订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及每项考试考务文件,发布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试调整事项,承办有关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实施考试,承担考务信息统一管理与维护,承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等。
第六条省级(含部分副省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包括拟订本地区考务制度、考务应急预案及每项考试实施方案,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管理具体工作等。
第七条考务组织实施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按确定的分工各司其职。
第八条对于重大考试或在特殊形势下组织实施的考试,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应当通过考试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党委报告,建立教育、工信、公安、交通、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参与的考试安全协调联动机制。
第九条各级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巡考巡视等监督机制,加强考试组织实施的过程监督,保障资格考试严肃性、公正性。
第十条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核准、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收缴有关考试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保密保管、考点考务、车辆租赁、工作人员劳务、技术服务等保障考务实施的各项费用,规范考试收支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8b500175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14.png)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场地大小:考试场地应足够大,能够容纳所有的考生,同时也要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2 .通风和采光:考试场地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能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3 .安全设施:考试场地应配备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4 .座位布局: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考生的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
5 .其他设施:考试用的电脑和照明设施等应完好,保证网络畅通。
考场还应安装远程监控设备,配备防范电子通讯作弊设备(手机探测仪、信号屏蔽器等)。
6 .人员配置:考试设主考1人,副主考2名。
每个理论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监考人员选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
考点配备医疗、保卫、后勤、流动监考等工作人员,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安全和服务等工作。
以上就是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考试和场地有所差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9f0751f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52.png)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人社厅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3月11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12fa95c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55.png)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以下是 6 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1. 嘿,进考场可别瞎磨蹭,要按时到啊!就像你跟朋友约好了时间,总不能让人一直等吧!比如小明上次考试,就因为慢悠悠来晚了,结果急急忙忙的,多影响发挥呀!所以,一定要准时到达考场哟!
2. 哇塞,在考场里可不能交头接耳啊!这可不是聊天唠嗑的地方。
你想想,要是大家都在那叽叽喳喳,这考试还怎么考呀?就像在图书馆得保持安静一样,考场也需要安静的环境呀,对吧?
3. 哎呀,可别想着作弊呀!那可是绝对不行的!这就好比比赛不能偷跑一样,太不公平啦!要是被抓到作弊,那后果可严重了,之前不就有个人因为作弊,啥都白费了嘛,多可惜啊!一定要靠自己的真本事呀!
4. 嘿,答题的时候要认真仔细呀,可别粗心大意!这就像你做饭,原料都准备好了,结果不小心盐放多了,那不就不美味啦!比如小红考试的时候不仔细看题,结果丢了好多冤枉分呢,多冤呀!认真对待每一道题哟!
5. 呀,考试的时候手机啥的可别拿出来呀!这可不是玩的时候。
这就好比在跑步比赛中不能停下来玩手机一样,太离谱啦!要是因为这个被取消资格,那不悔死啦!一定得遵守规则呀!
6. 哼,别乱涂乱画考场的东西啊!那可不是你能随便破坏的。
这就像你不能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一样,要爱护呀!我们都得对考场负责是不是?得保持考场的整洁干净呀!
总之,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这些考场规则,这可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考生负责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让我们都能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https://img.taocdn.com/s3/m/4d746f74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c9.png)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国家级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旨在评估考生在会计专业方面的综合水平和专业能力。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考场的设置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考试的考场应根据招生地区的数量和考生人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置。
通常情况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大中城市的教育机构、会议中心、考试中心等地进行。
这些场所各具优势,能够提供宽敞、舒适、安全的环境,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能够集中精力,发挥自己的最佳水平。
其次,考场内部的设置应符合考试的要求和标准。
考场内应有足够的考位、考试桌椅和光线,以保证每个考生都有正常的考场环境。
同时,考场内的布局应符合防作弊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监考席位和隔离屏风,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考场内还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如计算器、铅笔、橡皮、尺子等,以满足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需求。
这些设备需要提前准备,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同时,为应对特殊情况,还应配置一些备用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考试期间,考场应有专门的监考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监考人员应熟悉考试规则和程序,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他们的任务是巡视考场、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的平稳进行。
在考试结束后,他们还负责收集和封存考试卷,并将其送交给主办单位进行评分。
最后,为了保证考试的安全和保密性,考场内应配备相应的安全措施。
比如,要求考生交验身份证明、禁止携带通讯设备、限制考场内人员进出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总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考试的效果和结果。
合理规划和布置考场,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严格管理和监督考场,保证考试的安全和保密性,这些因素都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和公正评价考生水平的重要保证。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场设置,才能提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质量和认可度。
考场规则(笔试)
![考场规则(笔试)](https://img.taocdn.com/s3/m/c07db97b04a1b0717ed5dd12.png)
考场规则(笔试)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明、境外永久居留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
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的全程封闭。
四、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钢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物品必须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应试人员应在答题卡(纸)上的“应试人员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六、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2B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作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
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否则会影响阅卷,并不能正确评分。
同时,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应试人员应确保答题卡(纸)版面整洁、干净、平整,严禁乱涂乱画或折叠,不得在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八、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人事考试考务服务规范
![人事考试考务服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71cf2d0e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302f36a.png)
人事考试考务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省各类人事考试考务服务的考试回避,考前考务培训,试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考试技术保障,考试监管,考试当天考点考务操作要求,考试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媒体采访,服务改进等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人事考试的纸笔考试考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XX省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人社函(2015)36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人事考试是指由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XX、协助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直接组织或授权有关机构组织的关于人才评价和选拔的考试。
应试人员符合考试报考条件,通过规定程序报名成功,并参加考试的人员。
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承担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机构。
考点承担考试项目组织实施任务的学校或机构。
考场在考点内设置的,具备组织考试所需基础条件的场所。
备用考场在正常考场需求以外,另外设立的承担临时应急任务的考场。
卷卡合一在客观题考试科目中,将应试人员使用的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实现试题题本与答题卡一一配套对应的试卷印制方式。
保密室(试卷库)符合有关保密要求,用于存放考试涉密材料的场所。
省级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人事考试机构通过自建或与学校合建等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配备设施,并对场所进行优化改造,实现考场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为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提供高水平服务保障的场所。
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建用于实现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资源管理、考试指挥、考试应急管理、召开视频会议等功能的技术平台。
4考试回避4.1参与当次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避:a)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的;b)配偶报名参加考试的;c)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参加考试的;d)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报名参加考试的:e)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报名参加考试的;f)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报名参加考试的;g)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人考中心函〔2017〕49号
![人考中心函〔2017〕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31d35578c850ad02de8041a1.png)
人考中心函〔2017〕49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规程(2017年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规程(2017年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17年8月29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规程(2017年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工作,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及机考工作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机考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系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机考实行部、省、考区、考点四级管理。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负责机考管理的全面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考试实施工作。
主要包括:制定机考工作计划、考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省级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负责机考系统开发、管理和维护;负责机考安全体系建设;负责机考实施的指挥、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机考组织实施的全面工作。
主要包括:制定省级机考实施细则;负责考区设置、考点审核;组织考区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负责机考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报名、机考实施、阅卷、考后数据上报及档案数据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考区按照省级机考实施细则的要求,具体承担本地区机考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负责考点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组织考点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考点完成模拟测试、考前准备、机考实施、考后数据上报和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考点在考区的组织领导下,负责落实机考实施的具体操作。
主要包括机房环境布置、考前准备、机考实施及移交相关数据资料等全过程操作。
第八条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必须依据《主要工作岗位要求及职责》(附件1)设置考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等相关岗位,明确责任。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f5a53d30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ba.png)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1考场纪律参加笔试/实操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明文件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实操。
2)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的座位号/工位号入座。
将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3)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
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2违规认定与处理参加笔试/实操人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1)未在规定的座位/工位参加考试。
2)在考试/实操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3)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工位。
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范文(三篇)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a5343da1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16.png)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范文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是评价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方式,对于参加考试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的重要机会。
因此,对于考试的纪律和规范监管尤为重要。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是必要的。
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理规定。
从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不仅能够保护合法考生的权益,还能够有效打击作弊行为,提升考试的质量和信誉。
一、考场管理规定1. 考试场地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防作弊要求,设置合理的考生座位,保证考生的隐私和考试环境的安静。
2. 考试场所应配备监考人员,监督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监考人员要熟悉考试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并且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报告。
3. 考试开始前,要对考场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要保证考生的身份信息真实。
4. 在考试过程中,要保证监考人员的到位和严格的考试规程,禁止考生之间的交流和讨论。
并且要防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使用通讯工具、抄袭、替考等。
5.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进行考场清点和监督签名等工作,确保试卷的安全和正常处理。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和处理根据违纪行为的特点和严重程度,可以将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个等级。
1.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考试过程中的小规矩和纪律问题,如迟到、擅自离开座位、临时离开考场等。
对于轻微违纪行为,一般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劝诫等措施,告诫违规者要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不得再犯。
2.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作弊、抄袭、替考等行为,严重影响了考试的公平公正。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取消考试资格:被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无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
- 记入违纪档案:被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其违纪行为记入违纪档案,作为以后考试或招聘中的参考依据。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场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d12ac8ef680203d8cf2f2436.png)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场规则一、应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场、时间和考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
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对。
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三、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量角器等)外,其他任何书籍、报纸、笔记、纸张、复习资料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四、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清晰,若发现分发错误或试卷模糊,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并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正确书写考号、姓名、单位,不允许在临交卷时才书写以上项目,也不允许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以零分对待。
五、应考人员答卷时,一律用同一种笔色(蓝、黑均可)书写,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体书写。
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准冒名顶替,考试过程中不准夹带、传递、窥视,不准交头接耳、使眼色、打手势,不准交换或撕毁试卷,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七、应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在完成答卷前离开考场者不能再入场续考。
交卷后应立即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
九、除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十、考试时间终止后,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立即退出考场。
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妨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由治案保卫人员带出考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知应考人所在单位进行纪律处分。
职业技能鉴定技能操作考场规则一、应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点、时间和编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进入操作工位。
入场时,按《技术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所要求的工具、刀具、量具等,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三、应考人员除带规定的工具和资料外,其它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等,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和可供作弊的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df8bb9a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17.png)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9.07•【文号】人办发[2000]71号•【施行日期】2000.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00年9月7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人事部有关资格考试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资格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必须严格按人事部资格考试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
第五条在实施资格考试工作中,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要积极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并按确定的分工,各司其职。
第六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
考试的信息管理工作统一使用部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并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认真落实《关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督巡视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发〔1997〕51号)精神,发挥监督巡视员作用,加强在资格考试组织、运作过程中的监督,保证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
第八条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准审批的收费标准收缴考试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收支管理。
第三章报名第九条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前20天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7f8d743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e3.png)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如下:
1.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 中途可以离开考场吗?根据考场规则,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
4. 考试时会提供草稿纸吗?根据考场规则,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
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 迟到了还能进入考场吗?根据考场规则,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6. 考试时能提前交卷吗?根据考场规则,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7. 考试结束好像忘了交卷,会自动交卷吗?根据考场规则,考试
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以上就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技能笔试考场规则
![技能笔试考场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6d176bf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d7.png)
技能笔试考场规则1. 学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提前15分钟凭身份证、学员证(借阅证)进入考场,同时将身份证、学员证等展放在桌子的左(右)上角,以便查对。
2. 学员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和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等进入考场,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提包、资料等带入考场。
3. 开考30分钟后学员不准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但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后都不得再入场。
4. 学员必须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或者签字笔在试卷纸上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
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线以内的,试卷一律无效。
5. 学员要严格按座次号就座,不得随便更换座位,也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其他事情。
6. 学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若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下位。
7. 考场内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等带入考场,否则成绩以零分计。
8. 学员除在试卷密封线规定位置填写班级、姓名、座号等信息外,不得在卷面内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9. 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10.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员应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人员依次收集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违反考场规则行为的认定与处罚规定第一条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罚规定。
学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考试违纪,给予违纪处罚,每次分别扣10分,经多次提醒不改正者,试卷判零分,取消竞赛资格。
(1)未经允许,夹带资料(书籍、笔记、以及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小抄等)进入考场;(2)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藏匿于试卷下、课桌内及考场内的其他地方;(3)考前在课桌上或者其他地方抄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4)在考场内吸烟、随便说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或手势的;(5)擅自传递考试用品;(6)考试结束铃响后,仍强行答卷;(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违纪情节。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8a8badd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62.png)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是为了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而制定的。
以下是该规则的主要内容:
1. 考务管理机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负责全国无纸化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2. 考试形式与时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小时。
3. 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应按照考生人数配备监考人员,50人及以下考场应当配备2名监考人员,每增加25名考生应增加配备1至2名监考人员。
4. 监考职责:监考人员应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5. 考试纪律: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
6. 成绩评定:考试成绩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并公布合格标准。
7. 考务工作要求:各考点应在考前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签订监考工作责任书。
以上是该规则的部分内容,如需获取完整版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网查看。
考场规则(笔试)
![考场规则(笔试)](https://img.taocdn.com/s3/m/9377a43603d8ce2f01662337.png)
考场规则(笔试)一、考前40分钟,考生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
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
四、考生只准携带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
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考生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六、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2B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考生必须使用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解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
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否则会影响阅卷,并不能正确评分。
同时,严禁将草稿纸从试题本上撕下或带出考场。
七、考生应确保答题卡(纸)版面整洁、干净、平整,严禁乱涂乱画或折叠,不得在答题卡(纸)非指定区域填写个人信息。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损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
九、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沈阳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地点 (2)
![沈阳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地点 (2)](https://img.taocdn.com/s3/m/bef49563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a5.png)
沈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
地点
引言概述:
沈阳是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是辽宁省的省会。
在沈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非常重要的考试之一。
考试地点的选择对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沈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地点选择。
正文内容:
1. 考试地点的便利性
1.1 考试地点的交通便利性
1.2 考试地点的周边设施
1.3 考试地点的停车场情况
2. 考试环境的舒适性
2.1 考试场馆的空调、采光等设施
2.2 考试座位的舒适度
2.3 考试场馆的噪音控制
3. 考试地点的安全性
3.1 考试场馆的安保措施
3.2 考试场馆的消防设施
3.3 考试场馆的紧急疏散通道
4. 考试地点的管理规范性
4.1 考试场馆的考试规则宣布与管理
4.2 考试场馆的监考人员素质与服务态度
4.3 考试场馆的考试纪律维护
5. 考试地点的信息公开性
5.1 考试地点的公示信息及时性
5.2 考试地点的相关通知发布渠道
5.3 考试地点的联系方式及咨询服务
总结:
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考试地点对于沈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在选择考试地点时,需要考虑考场的便利性、舒适性、安全性、管理规范性和信息公开性等方面。
只有选择了合适的考试地点,考生才能在良好的环境中专心备考,并顺利参加考试。
希望本文对考生选择沈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地点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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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结业考试的通知
有关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院党校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安排,定于6月12日进行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以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理论为主要内容,试题从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试题库中抽取。
二、考试时间
6月12日(周六)下午4:15-5:00
三、考试地点
A楼110、118、210、218教室。
(应考人员按照姓氏拼音字母排序,A-L在110室,M-W在210室,XY在118室,Z在218室。
座位号见附件)
四、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经监考人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证件如有遗失,需由各支部党课负责老师出具书面证明)。
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右上角,以备查对。
2、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外,不得将手机、书籍、纸张、提包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座位。
应考人员不得带入座位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3、开考1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退场。
4、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印制错误等需询问时,应先举手示意。
5、考试结束时,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场。
6、应考人员违纪违规的,将依据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中共威海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0年6月3日
附件
110考场应考人员、座位对应表
210考场应考人员、座位对应表
118考场应考人员、座位对应表
218考场应考人员、座位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