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率视角下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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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杠杆率与风险的实证分析

金融机构杠杆率与风险的实证分析

金融机构杠杆率与风险的实证分析金融机构杠杆率是指金融机构所采用的借债比率,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

杠杆率较高的金融机构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可能面临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从而使其更加容易遭受债务违约、流动性危机等风险。

然而,杠杆率也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和收益,增强其竞争力。

因此,如何平衡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和风险成为了一个实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杠杆率与银行业风险银行业是金融业中最具风险的领域之一,因此,研究银行业杠杆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理解整个金融系统中的风险传导机制。

过多的杠杆率可能使银行前景变得不稳定,因为银行需要偿还债务的时间表通常与其资产到期时间表不同步。

此外,太高的杠杆率可能导致银行的流动性不足。

一旦市场负面预期增加,市场可能会削减银行的信贷额度,从而使银行流动性进一步恶化。

另外,太高的杠杆率会增加银行的所有者风险,因为债权人更有可能会追讨债务或实施其他限制。

二、韩国银行业的实证研究在韩国,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机构杠杆率和银行业风险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

有几个实证研究探讨了银行业的杠杆率、盈利能力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

一项研究发现,韩国银行在金融危机之后,其资本结构的质量有所改善,但其盈利能力仍然很低。

该研究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与银行业杠杆率的高水平有关。

另一项韩国银行业的研究发现,资本结构对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影响与杠杆率和银行业风险之间的关系有关。

在债务乘数较低的情况下,资本结构对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影响是正向的,而在债务乘数较高的情况下,资本结构对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趋于负向。

这表明,在杠杆率高的情况下,银行应该尽可能提高其资本结构的质量,以减少银行业风险和盈利率的风险。

三、其他国家的实证研究除韩国外,其他国家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银行业的杠杆率和风险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关系。

以印度为例,一项实证研究发现,杠杆率过高可能导致银行业风险增加,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更加明显。

此外,该研究还表明,银行业的资本结构对银行风险的中介作用也非常重要。

区域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

区域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

区域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对于地方政府风险传递载体,城投公司融资平台是主要的风险载体。

在一九九四年财政分权体制改革后。

地方被限制举债,长期事权财权的不匹配使得财政收支缺口产生,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地方政府绕开不能举债的限制成立了一批城投公司进行融资,金融机构通过购买城投公司的城投债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

此阶段地方城投公司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与包括银行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资金桥梁。

在二零一五年新《预算法》颁布后,中央允许地方政府在限额范围内举债,同时逐渐剥离地方城投公司融资权力,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在为地方城投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不得购买除地方政府债券外的其它金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持有51.45%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券属于债务的一部分)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债权人。

地方政府与城投融资平台为了应对这种政策,转而向信托、保险等影子银行获取资金。

但事实上这项政策的实施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与商业银行间的关系,商业银行仍是地方政府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银行通过与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将政信信托产品包装成一个理财产品,随后银行购入这个理财产品或者将该产品包装成理财产品对外出售,从而使得信托等影子银行机构也同样成为了风险载体。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也是风险的重要载体,在地方建设项目中需要的大型设备往往来自于融资租赁公司,这些设备具有价格高、受外部影响大的特点,一旦这些设备更新换代加快势必会加大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成本,从而扩大地方政府的使用成本,造成债务的进一步增加。

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的资金大部分也来源于区域内的金融机构,这会形成风险叠加,由此很可能造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现象。

根据风险载体的不同,可总结区域金融风险的具体特征为流动性风险、高杠杆风险、信用风险。

其中流动性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所建设的基础项目通常为民生类项目,这类项目盈利能力有限、回款周期长,与需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支付利息的要求相矛盾,长期的收支期限错配使得地方政府只能以举新债偿旧债。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与防范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与防范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与防范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体系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体系中的一项或多项风险,在发生或恶化时,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崩溃,对整个经济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

对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与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是金融监管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重要性测度。

通过评估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程度,从资产规模、交易活动、关联度等多个角度来测度其系统性重要性,判断其在金融市场中的潜在风险。

2. 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测度。

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上各类资产的流动性情况,包括市场上的市场摩擦、流动性冲击、市场深度和广度等指标,评估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水平。

3. 金融市场的杠杆率测度。

通过测度金融市场上的杠杆率情况,包括杠杆资产和杠杆资产占比等指标,评估市场的杠杆率水平和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结果,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降低金融市场发生系统性危机的可能性,包括:1.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和退出,防范金融市场的垄断和滥用市场权力。

2. 强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

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风险管理规定,包括资本充足、流动性管理、市场风险控制等,引导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防范系统性风险。

3. 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加强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完善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范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4. 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建立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风险信号,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5. 健全金融危机处置机制。

提高金融危机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的金融市场稳定维护机制,切实应对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与防范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各方通力合作,共同降低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水平,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政策解读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与风险控制

政策解读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与风险控制

政策解读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与风险控制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和风险控制的力度。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旨在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因素,遏制资金过度涌入,并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

本文将就政策解读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与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一、去杠杆化的意义和背景去杠杆化作为经济领域的术语,主要指的是减少债务杠杆比例,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在房地产市场中,过高的杠杆率往往会引发金融风险,给经济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政府出台去杠杆化政策旨在遏制过度杠杆化的现象,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增长,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

过度依赖债务,资金过度涌入房地产市场,导致市场泡沫的风险逐渐增大,给金融体系带来不容忽视的风险。

因此,推进去杠杆化成为了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方向。

二、去杠杆化的具体措施为了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购房资金来源的调查,严格控制违规资金的进入。

其次,政府进一步提高了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以降低居民对于房屋的杠杆率,并减少购房的投机行为。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监管,限制其借款和开发规模,防止过度扩张。

同时,政府还鼓励房地产企业进行市场化融资,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降低债务风险。

三、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和措施除了去杠杆化,风险控制也是政府关注的重点。

在房地产市场中,金融风险往往伴随着杠杆率的上升而增加。

因此,加强风险控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成为了当务之急。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采取了限购政策、限售政策以及差别化税收政策等手段,控制了市场的投机氛围,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

其次,政府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了风险评估与控制,降低了金融体系的风险暴露。

此外,政府还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融资行为,限制了房地产企业过度融资的规模,减少了风险传导的可能性。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作者:汪彬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第5期金融领域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领域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最容易受到外部事件冲击引发国内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领域。

与实体经济、制造业领域的显性风险相比,金融领域的风险更加隐蔽、难度大及不可控。

尤其随着技术手段更新迭代、资本市场千变万化,金融衍生品转换升级,虚拟的金融市场更加让人难以捉摸与把握,进而导致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更加难以观察及测量。

2019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

”因此,结合当前金融领域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全面、准确地分析把握金融领域的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有效地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是当前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

一、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主要风险(一)金融杠杆率过高,债务偿还压力大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潜在主要风险是由于过度运用杠杆造成的高杠杆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运用高杠杆造成地方债务积累及隐性债务风险加大。

二是微观经济主体的高杠杆,尤其是国有企业存在高负债率的问题。

据有关数据统计,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约30万亿,约占GDP的40%。

中国政府和居民的债务占GDP的50%左右;但企业部门债务率超过160%,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5%,而国企资产负债率为65.7%。

政府负债成本很高,据wind数据库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地方政府广口径显性债务合计存量接近25万亿,每年应付利息超过1万亿;隐性债务规模估算规模或在25万亿~35万亿之间,以30万亿的地方隐性债务估算每年应付利息约2.7万亿。

地方金融高杠杆风险的防范机制研究

地方金融高杠杆风险的防范机制研究

地方金融高杠杆风险的防范机制研究郑燕珊(中共漳州市委党校,福建漳州363000)[摘要]随着金融业的飞速发展,资金跨境流动加速,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地方金融高杠杆风险不容忽视,要抓住金融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现代化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关键词]金融风险;高杠杆;防范机制[中图分类号]F4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43(2021)12-0175-02[作者简介]郑燕珊(1986-),女,福建漳州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财政金融。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首要战役。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关键在于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金融特性内在引发金融风险(一)从金融本身看金融产生于实体经济,本该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是资本却具有逐利的本性,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

近年来,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增速放缓的阶段,即“新常态”阶段,在整个实体经济进行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利润率呈下滑趋势,而金融业利润却依然保持较高增长。

两者利润率的巨大差距,必然导致大量资本逃离实体经济,转向收益更高的虚拟经济。

这种脱实向虚的现象不仅会加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且也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整个社会生产价值空间被挤压,金融价值也会缺少坚实的根基无所依托。

另一方面,金融具有乘数效应,即高杠杆属性,类似放大器。

个人和国家的盈亏会被放大,财富和资源的再分配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和迅速。

如果金融政策稍有偏差,引发的金融风险将成倍放大,难以估量。

所以金融的这两个特殊性使得金融业一旦脱离实体经济而独立发展就会形成经济泡沫,这个泡沫在乘数效应的作用下越滚越大,经济变得非常脆弱一搓就破。

(二)从国际历史看在国际舞台上,以金融为手段的博弈屡见不鲜。

国际金融资本善于运用金融战作为武器。

近百年来,它们发动金融战的频率越来越高,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这种兵不血刃的战争方式更是肆无忌惮。

杠杆率监管及其在我国的具体实施

杠杆率监管及其在我国的具体实施

杠杆率监管及其在我国的具体实施一、引入杠杆率监管的背景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冲击,同时导致实体经济的衰退。

引发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有很多,金融机构杠杆化程度过高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

金融危机发生之前,西方国家金融机构通过表内资产证券化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创新,规避资本监管,实现了监管套利。

这些金融机构的杠杆化程度因此显著增加,过度杠杆化放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经济繁荣时期,资产价格上涨使商业银行获得高额利润,商业银行由于受到巨额收益的诱惑而对风险置若罔闻。

当金融危机爆发时,资产价格下跌,金融机构为避免亏损扩大,通过抛售资产的方式降低负债,实现快速地去杠杆化。

此举进一步加剧了资产价格的下跌,使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持续恶化。

此次金融危机表明,巴塞尔协议H资本监管框架还存在诸多不足,仅依靠资本充足率这个单一监管指标无法全面防控风险。

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汲取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对巴塞尔协议H资本监管框架进行完善。

2010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

在该资本协议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引入了杠杆率指标,将其作为风险加权的资本充足率的补充。

二、杠杆率的涵义金融机构中的杠杆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为:资产负债杠杆、经济杠杆、内嵌杠杆。

资产负债杠杆是其中最主要的杠杆形式。

杠杆率用来衡量杠杆程度。

一般意义上的杠杆率,指的是资产负债杠杆率,即商业银行资本对资产负债表内总资产的比率。

由于各国实行的会计准则不同,因此对杠杆率的定义也不一致。

美国将杠杆率定义为一级资本对调整后的总平均资产(不包括表外资产)的比率。

加拿大使用的是杠杆率的倒数,即杠杆倍数,是指表内总资产和特定的表外资产之和对总监管资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之和)的比率。

在中国银监会最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我国对杠杆率的定义为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与防范路径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与防范路径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与防范路径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面临的全局性、持续性和系统性的风险。

一旦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将对整个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深入了解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以及有效的防范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1. 金融机构风险传染我国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联系,一旦某一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引发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传染。

这种风险传染可能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

2. 杠杆率过高我国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杠杆率过高现象,即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债务资金,一旦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容易导致杠杆率飙升,从而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

3. 金融监管不足虽然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监管缺失、监管分散等问题,导致金融市场乱象频现,加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4. 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我国经济过度依赖大宗商品,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影响,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

5. 经济周期波动市场经济中周期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一旦我国经济周期发生大幅波动,很容易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路径1.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监管合作机制,提高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2. 降低杠杆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管理能力,降低杠杆率,提高自有资本比例,减少对债务资金的依赖,降低系统性风险。

3. 加强金融创新监管鼓励金融创新,但也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金融创新行为,防范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新风险。

4.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和监管,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和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

5. 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一旦金融风险事件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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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率视角下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控王擎刘军毛锐内容提要:基于“CAMELS ”评级体系构建区域银行业风险系数,计算大型、中型、小微企业和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水平,从全国和地区层面系统性地研究杠杆率水平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机制。

研究发现:全国范围内大型企业杠杆率的提升将提高区域性金融风险,而中小型企业杠杆率提升将降低区域性金融风险;东部地区企业杠杆率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与全国保持一致,中部地区大型企业、小微企业杠杆率会提高区域性金融风险,西部、东北地区影响则不显著;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会提高区域性金融风险。

稳杠杆和防控区域性金融风险政策的制定应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

关键词:区域性金融风险;企业杠杆;居民杠杆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543(2019)10-0075-10作者简介:王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军,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重庆银保监局处长;毛锐,重庆银保监局主任科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任务之一,而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金融风险防控则关乎着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确保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于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区域性金融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是区域经济发展和风险的映射,而企业和居民杠杆率高企无疑标志着我国金融风险的逐步深化。

因此,以不同地区的企业结构、区域经济特征差异的角度为切入点,从不同经济部门异质性出发,研究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对我国以银行业为主体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相关文献综述区域性金融风险可定义为由于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状况、资源差异等因素导致金融资源供求的区域不平衡并最终产生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准确衡量区域金融风险的大小是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学术界主要通过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指数的方法来定量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大小及其影响。

仲彬、刘念、毕顺荣对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以区域银行体系为研究对象,构建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框架包括了微观审慎指标以及宏观先行指标两个层面,利用Kaminsky 综合指数量化外部风险,并使用自回归模型作预测[1]。

周才云在前者的理论基础上构建了宏观、微观显性及审慎指标,认为完备的风险预警体系必须同时包含多个层次的审慎指标[2]。

谭中明构建了衡量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两个分系统,在两个分系统中分别构造了八个子模块,而系统中的各子模块权重被组合赋予,最后结合某省2007年的经济数据进行了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检验和分析[3]。

熊涛、郭蕾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了囊括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并进行了实证分析[4]。

王擎、刘军、金致雯借鉴银行业风险评级的“CAMELS ”方法构建了衡量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稳定系数指标,总结了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整体特征和发展趋势,随后进行的实证分析进一步发现不同区域经济增长模式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最终提出防控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5]。

Minsky 认为高杠杆率极易引发金融系统的内生脆弱性,依费雪的“债务—通缩”理论,杠杆率的逐步提升使得经济陷入去杠杆的周期,最终加重了金融系统的内部脆弱性[6]。

Allen et al.以爆发过金融危机国家的资产负债表为样本,研究发现一国高企的杠杆率是诱发其爆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7]。

Cecchetti et al.研究发现杠杆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阈值效应,即适度的杠杆率可促进经济增长,但过度的杠杆率将会通过诱发金融危机的方式降低经济增长速度[8]。

陈雨露等运用119个国家的面板数据,着眼于国家人口结构的变化,发现人口老龄化国家杠杆率的攀升对金融稳定会产生显著的冲击效应[9]。

陆婷以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为研究对象,探讨了高杠杆率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稳定的影响[10]。

魏加宁从债务融资资金的使用和投向等方面分析了过高的杠杆率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11]。

马建堂将债务余额与GDP 之比作为衡量杠杆率的指标,分析了代表性的四类经济部门杠杆率的样本内变动趋势,研究指出不断上涨的杠杆率大幅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12]。

通过回顾现有文献可知,国内外关于高杠杆率和金融风险的研究已较为丰富,同时,研究角度和研究结论也有一定的差异。

但目前关于我国杠杆率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如前文所述,区域性金融风险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在诱发因素、风险传导和扩散机制上均有所不同,因此,研究杠杆率上升对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CAMELS ”评级方法,在2008~2017年全国31个省(区、市)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因子分析方法构建了衡量区域性金融风险程度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随后,从异质性经济主体出发,分别计算了样本范围内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和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水平;最后,运用控制了区域异质性和表征经济发展质量的宏观经济变量后的省级面板数据回归分析了上述四部门杠杆率水平变动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并就回归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杠杆率指标计算(一)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构建参考王擎、刘军、金致雯的研究,引入“CAMELS ”系统评级和因子分析的相关方法,结合2008~2017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样本数据综合计算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5]。

首先,基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据我国金融系统主导地位的实际,同时,我国当前无论是个人信贷还是企业信贷,均是以间接信贷为主,因此,将“CAMELS ”评级的主体选为各省(区、市)代表性的商业银行,以省份为单位,将各省份代表性商业银行数据汇总后计算出相应各项指标。

参考原银监会2014年印发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中的监管指标类型,本文选取的评级要素实际为具备中国特色的“CAMELS+”监管评级要素。

具体包括五项评级要素:资本充足率(C )、资产质量(A )、盈利状况(E )、银行流动性风险(L )、银行业市场风险水平(S )。

按照《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建议,将以上5个指标权重依次选取为15%、15%、10%、20%、10%,并分别记为W 1、W 2、W 3、W 4、W 5,同时,在保证上述指标相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将评级要素的权重同比扩大,保证要素权重之和为100%①。

随后对银行业金融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和计算相应的得分,在以上指标中,资本充足率(C )、资产质量(A )和银行流动性风险(L )采用季度数据进行打分,其中资产质量(A )指标由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两个指标复合而成,银行流动性风险(L )由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复合而成。

盈利状况(E )和银行业市场风险水平(S )则由样本银行的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净息差、利率风险敏感度、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等指标的年度数据复合而成。

上述指标最终得分记为X 1-X 5。

在计算得出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权重和得分的结果之上,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FR=∑i=15W i *X i①评级要素内部定量指标之间根据《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进行权重的二次划分。

为了更加清晰、直观地展现样本期内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变动状况,本文将31个省(区、市)的风险系数按照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个维度进行分组,其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基于CAMELS 评分体系计算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决定于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得分越高表明该省份的金融更加稳定,即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越高,该区域的金融风险越小。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刺激政策使信贷规模快速膨胀,金融高速发展的背后是金融风险隐患的增大,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滑、流动性风险上升和市场风险的逐步提高。

如表1所示,从各项描述性统计指标来看,我国东北、中部地区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较东部和西部地区总体偏低,表明东北地区整体区域性金融风险较大,中部、西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整体区域性金融风险最低。

从样本期间内区域金融风险的波动幅度来看,西部地区的波动幅度最大,东部地区的波动幅度最小。

从相关指标的集中程度来看,中部、东部、东北、西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数均呈现一定程度的左偏,其偏度为负,偏离程度相近。

上述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相较于东北、中部、西部地区,其金融发展程度较高,许多金融机构总部位于东部地区,虽然其业务复杂程度较高,但合理的内控以及较高的监管水平保证了其最低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水平。

(二)杠杆率指标构建在已有的研究文献中,“杠杆率”的分析往往存在两个视角,“微观杠杆率”一般指代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关系,具体反映企业在时点上的负债总额及结构,同时在资产方反映企业的资源拥有、分布状况,是一个同时从资产、负债端考量企业偿债能力和经营稳定性的指标。

“宏观杠杆率”概念则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被广泛运用。

为了从宏观层面评估部门资产、负债情况,需要获得部门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但现实中往往存在数据缺失、时滞较长等一系列问题,故当前宏观研究普遍采用“债务总额/GDP ”的方法来测算部门的宏观杠杆率[13-14]。

本文收集了2008~2017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样本(数据来源于银保监会公开数据和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①及居民部门的贷款年末余额②和地区生产总值,构建的各部门宏观杠杆率③指标(以下简称杠杆率)计算公式为:杠杆率=部门贷款余额地区生产总值×100%四部门的杠杆率水平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下页)所示。

由表2可知,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远高于居民部门杠杆率,而企业部门内部的大型企业杠杆率水平高于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从波动率水平来看,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的波动性远高于居民部门,而大型企业的杠杆率波动水平也远高于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从表3(下页)可以看出,西部地区杠杆率水平均值、中位数及最大值均高于中部、东北和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均值88.7784.8386.2681.45中位数90.9985.9987.8583.16最大值98.2696.5297.5590.22最小值54.9946.8246.8245.46标准差 6.929.219.338.56偏度-1.73-1.57-1.36-2.59峰度7.86 6.89 5.5311.47观测值1006012030表1分地区区域性金融风险系数①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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