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经济法

合集下载

2011年司法考试杨帆老师国际经济法讲义

2011年司法考试杨帆老师国际经济法讲义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命题以选择的形式出现在试卷的第一卷,分值为15-20分之间。

考试分值由三大部分组成:1.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运输、保险、支付);2.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国对外管制制度、世贸组织);3.国际经济法的其他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税法)。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包括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国际贸易法特点:知识点多、复杂,出题以小的案例的形式来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例如:中国一个A公司,外国一个B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出口货物买卖的合同。

考察点:1.通过什么术语来签的合同;2.卖方的发货问题:如发货时间延迟、发货质量没有保证、发货的数量有问题等;涉及到运输、海运中承运人的问题,提单、保函、承运人责任制的问题。

海上出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原因;3.保险中的问题,买卖双方的责任;4.支付(托收、信用证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切蛋糕理论”。

国际贸易法,两刀切成四块:1.买卖关系:依据是《2000年术语通则》、《80公约》;2.运输:海运,依据是一法三规则;核心:承运人的责任制;3.保险:保险险别;4.支付:最重要的两种支付方式:托收和信用证。

解题中最常用的是信用证和托收的流转关系以及各个参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承担的范围。

复习思路:做减法抓重点、知识点、主脉。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一、贸易术语考试方式:1.2000年术语列表;2.就某一个术语单考这个术语;3.综合运用能力。

13类术语中的基本内容:名称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运输保险运输方式各组特点EXW工厂交货卖方工厂交货时买方注1 各种运输内陆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装运港船上交货时交货时装运港船舷买方买方买方注1注1注1各种运输海运内河海运内河装运合同主要运费未付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运费保险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上交承运人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交货时交货时卖方卖方卖方卖方注1卖方注1卖方海运内河装运合同主要运费已付海运内河各种运输各种运输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完税交货边境指定地点目的港船上目的港码头指定目的地指定目的地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注2注2注2注2注2陆上运输到货合同海运内河海运内河各种运输各种运输注1:以E、F及C中的两个开头的,由买方来承担保险费。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2011-5-25 18:50 来源:司考易软件【大中小】【我要纠错】第一章 竞争法基本要求:了解: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目标和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理解: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以及在维护竞争秩序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与规制措施。

考试内容:第一节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反垄断调查程序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 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法律敎育网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域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第二章消费者法基本要求: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制度目标,以及相关的权利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

理解: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府和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各类市场主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的产品质量义务,食品安全控制与检验。

熟悉并能够运用:消费者维权常用的法律规则,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争议的解决(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二节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诉讼时效)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控制(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控制制度食品进出口管理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法律敎育网政府监管机构及其职权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三人责任行政责任)第三章银行业法基本要求:了解: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度目标和基本原则,以及商业银行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体系构架。

国际经济法 考试必备

国际经济法 考试必备

国际法范围:1、国际公法2、国际私法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综合说(广义说)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监督、管理权。

3、国家对外国资产享有国有化的权利。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当事人范围(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交易范围;实体法范围(公约不涉及三个问题,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转移,致人死亡或受伤的产品责任)。

我国对公约的保留:第1条第一款b项,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仅同意适用于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适用的法律,都是指改过现行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

第11条,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要约:定义: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有效要件:在目的上,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应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

必须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

要约的生效: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撤回:指发价生效前,发价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的撤销:指发价生效后,发价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在其被受要约人接受之前,原则上可以撤销(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的失效:1、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2、要约因被要约人撤销而失效。

3、要约因被受要约人拒绝而失效。

4、要约因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失效。

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司法考试资料 国际经济法

司法考试资料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因国际经济交往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1、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2、与国际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3、与国际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4、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5、与国际货币和国际货币和金融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6、与国际税收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7、与国际经济组织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8、与解决国际商业争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三、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关系中可以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一)自然人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由来已久。

除了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法律均承认自然人具有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能力。

当然,实际参与这种经济活动,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法人法人是当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主体。

法人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取决于其属人法。

(三)国家国家是国际法上的主权者,具有独立参加国际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的能力和直接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国家有权与其他国家共同缔结与国际经济有关国际条约和协定,参加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对本国境内的全部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权利。

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有权与另一国的自然人和法人签订各类商业合同。

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将产生国家主权及其财产豁免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各国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观点。

(四)国际组织具备一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国际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源于成员国的授权。

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在设立该组织的条约以及组织章程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介绍课件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介绍课件

02
国际投资法主 要包括国际投 资条约、国际 投资协定、国 际投资法公约 等。
03
国际投资法主 要涉及投资保 护、投资促进、 投资争端解决 等方面。
04
国际投资法在 国际经济法中 的地位越来越 重要,对跨国 投资和国际投 资争端解决具 有重要意义。
国际金融法
01
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
综合性:涉及多个法律 部门,如合同法、公司 法、知识产权法等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 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2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 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 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涉及国际贸易的 法律规范和制度。
04
案例分析技巧:注意案例中 的细节,运用法律思维进行 推理和判断
谢谢
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的 核心领域,涉及货物和服 务的进出口、关税和贸易 壁垒等
国际投资:涉及跨国公 司的投资行为、投资保 护、投资争端解决等
国际金融:涉及国际货 币体系、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监管等
国际知识产权:涉及专 利、商标、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国际竞争法:涉及反垄 断、反不正当竞争、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
争端解决等
05
国际竞争法:包括 反垄断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国际竞
争政策等
03
国际金融法:包括 国际货币体系、国 际金融市场、国际
金融监管等
06
国际知识产权法: 包括专利法、商标 法、著作权法、国 际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国际性:涉及国际贸易、 投资、金融等领域的法 律规范

司法考试国际法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国际法讲义完整版

三国法概述2011年的司法考试卷一试题中,和2008年、2009年、2010年不同,三国法一共考了26道题,共计39分,此前三年都是考了31道选择题,计44分。

一、2011年三国法真题统计表二、2011年三国法真题命题主要特点1.总体上依然注重传统重点的考查,对一些重点知识的考查趋向更加细致化。

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8题:冲突规范——类型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40题:无正本提单提货——责任承担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41题:保障措施——价格承诺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42题:反倾销——多退少不补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44题:《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具体前提条件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81题:《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75题:领空主权——民航和军用飞机的区别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76题:国际争端和平解决的方式——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和咨询关系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77题:合同、侵权、不动产物权、诉讼离婚——意思自治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80题:水渍险、一般附加险、除外责任2.注重与热点相关的知识点的考查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2题:核废料跨境环境污染——日本排放核废液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3题:管辖权与引渡——赖昌星案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4题,国际法院——菲律宾越南等国要求与中国之间的南海纠纷提交国际法院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7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3.新增考点或次新考点仍然在真题中有所体现(1)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法》正式颁布实施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5题,外国法的查明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6题,法人民事行为能力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9题,区际法律冲突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78题,人格权侵权的法律适用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79题,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2)国际经济法——2010年版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出现较为复杂的综合性考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贸易术语、运输(经过毗连区)毗连区、动产物权转移的法律适用、贸易术语、知识产权担保义务5.2011年的三国法真题中生僻考点仍然存在6.三国法历年真题的考点重复率很高建议:高度重视历年真题内容较为庞杂、重视归纳总结、关注传统重点、热点和新增考点、注重强化练习总论——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一、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社会的状态与国际法的主要特征:(1)立法方式:各国协议共同制定(2)执行方式:一般无超国家强制机构强制执行国际法,而是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实施【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国际法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A.国际法是有拘束力的法律规则B.国际法通过特定的权威机关强制各国执行的法律规则C.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D.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答疑编号27640101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法特征。

2011年司考国际经济法学习方法

2011年司考国际经济法学习方法

国际经济法大致可以分成这么几个部分:国际货物贸易法、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和世贸组织法律制度、国际经济法的其他领域。

而国际经济法虽然涉及内容庞杂,但考试重点始终集中在国际货物贸易法部分,且试题主要针对的还是基本概念和常识。

对于国际货物贸易法中的货物买卖法,我们必须要掌握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公约的理解和记忆可以结合我国的《合同法》,有些类似,而司考中考得最多的国际贸易术语是FOB、CIF和FCA。

对于这些贸易术语,我们应知道买卖双方什么时候义务最轻、什么时候义务最重、费用及风险如何分担等等,可列个表格比较记忆。

对于货物运输法来说,我们应掌握提单及其欺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中对于承运人及托运人责任的规定和三者之间的不同。

此处可结合我国《海商法》来理解。

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保险方面,应重点掌握共同海损及委付,还有平安险。

在国际支付方面,要知道一个商业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此惯例可结合我国最高院的《信用证规定》来掌握。

信用证独立及信用证欺诈的知识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历年的司考题目中综合案例分析几乎都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判断货物损失由谁承担,其二便是信用证欺诈。

至于《对外贸易法》及“两反一保”比较简单,熟悉条文便可以。

在WTO方面,了解其机构和决策程序、争端解决机制。

在其他法律制度中,重点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易考多选题。

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行使管辖权的条件也易以案例形式出选择题。

此外,对于《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及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一般了解便可。

因为国际经济法离我们日常生活较远,所以大家学起来都会有难度。

幸好司考的国经部分设置的都是比较简单的基础题目,只是大多以案例形式呈现。

这些题目一般不会设置陷阱,而且重复率较高,因此建议把真题仔细吃透。

如果能把真题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全部掌握,那么应付考试应该就没有问题。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0、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5、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国际经济法考试整理提纲

国际经济法考试整理提纲

第一章导论1.国际商法调整的范围:调整国际商事关系和惯例2.国际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民事关系,即其主体、客体、法律事实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外国联系。

3.国际商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

4.大陆法国家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原则上不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的同等效力。

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其成文法的数量也日益增多。

5.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法一.西方国家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6项)ppt1、合意----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合意合意(Agreement)是合同成立的最基本的条件。

合意必须真实。

我国:协商一致2、当事人的缔约能力*自然人:各国法律基本规定,未成年人、酗酒者、吸毒者、精神病患者受到一定限制。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律实体。

3、存在对价关系或约因**对价—英美法国的独特概念对价的定义: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或好处,或是对方当事人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通俗而言,即:我给你某物品,是为了你给我其它物品。

约因: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即双方当事人间存在的相互给付的关系。

4、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西方国家---基本采取“不要式原则”,即:当事人可采取任何方式订立合同,只是对某些特殊种类的合同,才要求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

5、具备合法性**英美法的原则:要求合同的目的或目标必须是合法的,合同标的、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必须是合法的。

通常而言,下列协议是非法的:(1)违反成文法的协议(2)违反公共政策的协议(3)不道德的合同**大陆法系的原则:各国在民法典中对合同违法、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以下是对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的概述:一、考试目的和性质2011年司法考试旨在选拔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法律职业人才。

考试性质为国家统一考试,由国家司法部主管,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2011年司法考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科目:1. 宪法:包括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 民法:涉及物权、合同、人身权、家庭法、继承法等民法基本制度。

3. 刑法:包括犯罪论、刑罚论、具体犯罪类型及其处罚等内容。

4. 行政法:涵盖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和制度。

5. 民事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证据制度等。

6. 刑事诉讼法:涉及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证据制度等。

7. 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制度。

8. 经济法:涉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经济法律制度。

9. 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律制度。

10. 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司法职业道德、公证员职业道德等。

三、考试形式和题型2011年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题型包括:- 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 判断题:考查考生对法律条文和法律原理的理解能力。

- 简答题:要求考生简明扼要地回答法律问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 案例分析题:通过具体案例考查考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 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述,考查考生的综合法律素养。

四、考试时间和分值2011年司法考试通常分为两天进行,每天考试时间约为3小时,总分为600分。

各科目分值根据其在法律职业中的重要性和考试难度进行分配。

五、考试要求考生在参加司法考试时,需要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作弊。

国际经济法重点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P93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P18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P115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P70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

P224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百度百科)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P229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百度百科)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百度百科)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

(百度百科)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

P289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B. 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C. 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D. 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正确答案】:C
25、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6、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有权追认
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D
2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国际经济法重点内容

国际经济法重点内容

国际经济法重点内容(包括沈吉利考点版)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常反复使用、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则。

3.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驶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4.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做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5.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特别关税减免制度的关税制度。

6.原产地规则:是指要求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受惠国产品,必须完全原产于受惠国或在受惠国国内经过实质性的加工或制作,并按规定的条件运往給惠国的规则。

7.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力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8.国际经济统制关系:国际经济统制关系是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

9.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国际经济流转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面目出现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在平等地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关系。

10.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是指在国际货物卖卖中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卖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范围风险界限、费用负担的国际贸易惯例。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六)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六)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六) 第四部分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1. 关税:我国进⼝关税——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从价、从量和混合税; 2.对外贸易经营者 a.取消对货物和技术进出⼝经营权的审批,实⾏备案登记; b.允许⾃然⼈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3.货物与技术进出⼝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实⾏国营贸易管理。

禁⽌、限制和⾃由进出⼝;对部分⾃由进出⼝的货物实⾏进出⼝⾃动许可管理。

⾃由进出⼝的技术应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禁⽌、限制进出⼝的货物与技术 《对外贸易法》第16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有关货物、技术的进⼝或者出⼝: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进⼝或者出⼝的; (2)为保护⼈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进⼝或者出⼝的; (3)为实施与黄⾦或者⽩银进出⼝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进⼝或者出⼝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竭的⾃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出⼝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的; (6)出⼝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的; (7)为建⽴或者加快建⽴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融地位和国际收⽀平衡,需要限制进⼝的; (10)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进⼝或者出⼝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进⼝或者出⼝的。

(例题)74.依据我国(例题)修订的《中华⼈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由进出⼝的货物⽆需办理任何⼿续 B.全部⾃由进出⼝的货物均应实⾏进出⼝⾃动许可 C.实⾏⾃动许可的进出⼝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许可 D.⾃动许可的进出⼝货物未办理⾃动许可⼿续的,海关不予放⾏ 4.与外贸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经济法_1

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经济法_1

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经济法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基本要求:理解:托收各方的关系、托收支付中银行的责任与免责。

熟悉并能够运用:信用证支付的相关原理、UCP600号。

考试内容:第一节汇付与托收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第二节信用证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2005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UCP600号)第五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基本要求:理解: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规定。

考试内容:第一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外贸法律制度(外贸法的结构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贸易秩序、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调查)第二节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倾销与损害的确定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和审查)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损害的调查与确定因果关系保障措施的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司法审查与多边审查WTO的两反一保制度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要求: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一般知识。

理解:世贸与关贸的区别与联系,服务贸易总协定。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考试内容: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与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中国人世承担的特殊义务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约束关税措施数量限制的禁止与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承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减让表)] 争端解决制度(制度特点争端解决程序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职能争端类型)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及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法和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其法律渊源的构成,国际技术转让、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历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学多选题

历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学多选题

二、多选题80.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茶叶出口合同,并投保水渍险,议定由丙公司“天然”号货轮承运。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保险公司应赔偿范围?BDA.运输中因茶叶串味等外来原因造成货损B.运输中因“天然”号过失与另一轮船相撞造成货损C.运输延迟造成货损D.运输中因遭遇台风造成部分货损8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2.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

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CD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2012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80.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

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

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

最新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五)-

最新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五)-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总概况及分论(五)第五部分国际的其它领域一、国际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的保护(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四个实体性国际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基本原则客体范围权利内容保护期追溯力伯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性宽2项精神权利8项经济权利严格的权利限制50年摄影和实用品20年有世国民待遇非自动保护独立性窄无精神权利4项经济权利未涉及权利限制25年摄影和实用艺术品10年无(例题)46.《保护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

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2.技术转让法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种类国际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专有技术、限制性商业条款(2002年《中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三)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四)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五)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第⼀部分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经济法知识框架】总论概述⼀、国际贸易法的核⼼内容有五部分:国际买卖、运输、保险、⽀付和管理(包括中国与国际组织),其他的还有国际投资法的问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际税法问题、国际⾦融法问题。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体、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格者。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然⼈、法⼈、国家和国际组织。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3.联合国⼤会的规范性决议;4.国内⽴法,如《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等;5.司法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2010”)1.主要内容的分析和记忆——归类⽐较记忆(清关⼿续、风险、交货地点、运输、保险)提⽰:Ex works(⼯⼚) carrier(承运⼈) alongside(旁边) ship(船) free(⾃由) board(船的甲板) freight(运费)cost(成本) insurance(保险) Place(地点) At(在) Terminal(终点站) Delivered (交货) Duty(关税) Paid(⽀付)FCA:货交第⼀承运⼈,如果是在出卖⼈营业地交货,出卖⼈承担装货义务;如果是交到指定地点,则出卖⼈不必卸货,卸货费⽤由买受⼈承担。

F组的特点:买受⼈负责找承运⼈运输,买受⼈承担运费,风险都在装运地转移。

CIF项下的运输:默认为是投保的平安险,除⾮双⽅当事⼈另有约定;如果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失,由买受⼈索赔。

2.★★★主要修改:(1)新的分组⽅式:第⼀组:适⽤于任何运输⽅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功能,司法制度的概念和范围,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司法公正,司法效率。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来源:法律教育网
考试内容:
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功能司法制度的概念司法制度的范围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独立司法改革司法考试
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职业的概念法律职业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第二章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设置和职权,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审判制度,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审判组织的组成与职责,法官法关于法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官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来源:法律教育网
第一节审判制度概述
审判制度的概念我国审判制度的特征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审批制度
第二节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人民法院的业务机构审判组织
第三节法官
法官的条件与任免法官的权利与义务法官的考核与培训法官的等级及其升降法官的奖励和惩戒法官的辞职与辞退法官的保障与退休
第四节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五节法官职业责任
法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法官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检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设置和职权,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检察制度,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检察官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检察制度概述
检察制度的概念我国检察制度的特征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检察制度
第二节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人民检察院的任务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机构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第三节检察官
检察官的条件与任免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检察官的考核与培训检察官的奖励和惩戒检察官的辞职与辞退检察官的保障与退休
第四节检察官职业道德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第五节检察官职业责任.。

来源:法律教育网
检察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检察官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律师制度的概念、特征,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分类,律师的概念,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特征和依据,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律师执业的条件、程序、限制性规定和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管理制度,律师收费制度,律师业务范围,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业律师的权利义务,律师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律师职业责任的规定,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律师制度概述
律师制度的概念我国律师制度的特征我国律师管理体制
第二节律师
律师的概念律师的业务范围执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执业的条件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律师执业的限制性规定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律师事务所的分类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律师收费制度
第四节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律师职业道德的依据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关注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律师的执业职责
第五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执业前提执业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律师收费规范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执业推广律师同行关系中的行为规范律师在诉讼与仲裁中的行为规范律师与律师行业管理或行政管理机构关系中的行为规范律师执业机构的行为规范
第六节律师职业责任
律师执业中违纪行为的处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法律援助实施
第五章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公证制度的概念、特征,我国公证管理体制,公证机构的概念及性质,公证员的概念,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

理解: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机构设立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法定公证制度,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证员的权利义务,公证的程序,公证的效力,公证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公证制度概述
公证制度的概念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我国公证管理体制
第二节公证员和公证机构
公证员的概念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公证员的权利和义务公证机构的概念
公证机构的设立公证业务范围法定公证制度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公证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节公证程序与公证效力
公证的申请公证的受理公证的审查出具公证书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公证书的认证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的救济
第四节公证员职业道德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依据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员执业中违纪行为的处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中违法犯罪
行为的法律责任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3 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正根据l986年l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06年lO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l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 法发[2010]53号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法发[2009]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修正)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004年6月1日第十届第十三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04年6月21日发布施行) 高检发[2004]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法律援助条例
(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
(2004年3月19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08年7月l8日司法部令第ll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lll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l0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1年1月6日中国公证协会修订后重新发布)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