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基本公卫考核指标意见征集(处室合集) (1)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区)级(含直辖市的区、县,下同)为考核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
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的主体责任,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导。
(二)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实施和进展情况,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
考核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
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财政部门在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时要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考核依据各地区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本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2]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2]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和效果评估,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1.明确考核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是为了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满意度,因此考核目标应明确为量化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经费使用效果等方面。
2.建立绩效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要充分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特点和目标,包括服务人群广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应综合考虑财务、管理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分配,确保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明确指标考核方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既要考虑定量指标,又要兼顾定性指标。
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评议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考核体系的建立1.制定责任分工。
建立卫生部、财政部、中央和地方卫生部门等多级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2.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定期、动态、持续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中,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3.加强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和统计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为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三、改进工作机制1.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2.加强培训和交流。
建立绩效考核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机制,提高绩效考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13年版)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2.2.3 资金 2.2 资金拨 到位率(1 付(2分) 分)
县(市、区)资金分配文件(如 为市级直接拨付至基层机构,则 查看市级资金分配文件)、银行 拨款单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 到账凭证。
得分=资金到位率×2分。
2.3.1 村卫 生室补偿情 况(1分)
核实截至次年3月31日,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按照对村医项目工作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 量和质量的考核情况,支付相应 账。 补助经费的情况。 核实自当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 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实际 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率=机构当年项目实际支 出总额/当年项目到位资金总额× 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 注:1. 当年项目到位资金总额为 账。 截至次年3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 账金额; 2. 当年项目实际支出总额为当年 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支出金额 。 当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违规 使用资金的现象。包括扩大支出 范围、挪用、虚报冒领、支付依 据不充分等。 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 金额/抽查资金总额×100%。 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每个考核对象各抽查不少于30份 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原则上凭证抽取应尽量平均在 不同月份间,如凭证少于30份, 则全部抽取)。
得分=(1-差错率)×1分。
2.4.3 财务 管理综合评 定(1分)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0.5分; 会计和出纳岗位分离:0.5分; 审签制度完全落实:0.5分; 年度会计凭证装订、耗材有出入库登记:0.5分。 实际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及以上:0.5分; 实际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与报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一致:1.5分; 若不一致,得分=实际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报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1.5分,低于90%不得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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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深入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推动各地规范落实服务任务,根据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拟于近期启动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2013年度考核包括现场考核和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两部分。
现场考核仍委托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承担,主要包括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现场核实等形式。
为进一步提升考核效果,2013年度现场考核内容拟作以下调整:一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适当精简考核规模。
选择部分重点指标进行抽查;二是进一步发挥地方自查的作用。
对部分指标的地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计入考核成绩;三是强调整改落实。
对本地区以前年度考核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对未整改者扣减分数。
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仍继续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独立实施。
二、时间安排拟于2014年7月启动考核工作,8月初完成现场考核和居民满意度、知晓率调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现场考核省份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在综合考虑各省份前3年考核情况、地区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安排由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一)各省份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更加突出项目成效。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改进考核措施,提高考核质量,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推动项目落实。
(二)被确定为现场考核的省份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协助考核实施单位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2013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数据资料获取或评分办法
1.1建立管理办法的扣20分;未明确项目专职人 健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专职人员,完善问 员扣15分,未建立问责制度扣20分;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扣15分,扣完 责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为止。
1.4无违规违纪情况
—
经有关部门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查阅上级主管部门记录和机构资料。如有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一次扣200分。
1.2严格财务管理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 现场查阅机构相关资料。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扣30分;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 70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账册清晰,原始 机构财务制度的,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 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1.项目管理 (200) 1.3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60 年内未发生上访、投诉、举报及重大纠纷等恶性 现场查阅机构相关资料。发生一起扣20分,扣完为止。 事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
档案合格率≥90%,得分=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合格率小于90%,得分=(健康档案合格率/9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有2份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活动
3
开展全民健康指导情况
查看健康教育场地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有关资料。
财务数据准确性
1
核实各基层机构报表数据与机构实际收支金额之间的差异,计算差错率。
基层机构资金填报表格,机构支出明细账。
得分=(1--差错率)×1分。差错率=各机构错误填报金额绝对值之和/实际支出金额。 注:错误填报金额为报表填报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之间的差额。
财务管理综合评价
1
核实基层机构执行会计法规,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妇健康管理率
2
系统管理率=辖区内按规范要求系统管理的孕产妇人数/辖区内活产数×100%。
被查机构2014年1月至9月报数据。
系统管理率≥93.5%,得2分。小于93.5%得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5%×2分。孕产妇
产后访视率
3
产后访视率=抽查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访视的产妇总数×100%。
县区疾控、监督、妇幼、精神、中医专业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参与督导考核的相关资料。
县区疾控、监督、妇幼、精神、中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得1分,缺少一项扣0.1分、缺少一次扣0.1分。缺少一个专业机构扣0.1分。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的相关资料。
有每次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含考核结果)得0.5分;有绩效考核过程记录得0.5分; 缺少1次扣0.1分,确保1次情况通报扣0.1分。
河南省年底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附件2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2013年度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表(现场考核部分)
注:1.现场考核占总分的70%即70分,其中的四部分又按100分进行分解;2.项目执行情况占现场考核部分的55%即55分,其中的各个项目实施情况总分按1000分计算,根据今年各项目工作任务的综合权重进行分解,“项目执行”一栏的实际得分为:各个项目合计总得分/1000*55;3.常住人口数据以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准,我省为94023567人,其中15岁及以上人口数占79%;4.根据2012年我省流行病学调查结果,15岁以上人口高血压发病率约为24.9%,糖尿病发病率约为9.21%,全国重性精神疾病发病率约为1-1.5%,我省按1%进行估算。
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各地备查资料清单(初稿)
附件12013年度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考核对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说明:1.指标名称后括号内数字为指标分值。
采用扣分方式的指标,按照“所在三级指标分数扣完为止”的方式进行评分,最低分为0分。
2.考核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为单位。
评分以县(市、区)为单元,按项目分别打分,满分为100分。
各县(市、区)的省级最终考核成绩=市(州)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成绩×〔省对县(市、区)的考核成绩/该县(市、区)的市(州)考核成绩)〕。
其中,省对县(市、区)的考核成绩=每个指标的省级考核得分之和,每个指标得分为所有接受考核机构的平均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接以省级年度考核成绩为准。
附件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截止日期:单位:万元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电话:填报说明:1. 此表由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考核所到县(市、区)使用项目资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
其中,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分别填报全市、全县的“实际支出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应包括本级使用金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填写本单位实际开支情况。
考核组现场收取表格。
2. “实际支出金额”是利用项目资金支付的人员补助、耗材等实际费用成本,不含拨付下级和其他单位的经费,行政部门须汇总统计所管理的各项目执行机构的实际支出情况。
3.统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表中的项目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均为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12月31日。
附件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各级备查资料清单附件3-1 市级准备材料附件3-2 县(区)级准备材料附件3-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备材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指标细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指标细则一、综合指标类1.项目覆盖率:对于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单位所辖区域的覆盖率是指符合该项目条件的居民人数与该区域总人口数之比,达到或超过90%得分最高,80%-90%得分适中,80%以下得分较低。
2.项目质量:考核单位要了解并了解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服务内容是否符合标准、服务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对于质量较高的项目,按照服务人数和服务质量进行打分。
3.项目管理:考核单位应对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
对于管理较好的项目,按照管理质量进行评分。
二、服务指标类1.服务人数:对于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单位应记录和统计服务人数。
服务人数超过总人口数的10%得分最高,5%至10%得分适中,5%以下得分较低。
2.服务覆盖范围:考核单位应记录和统计服务覆盖范围,包括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疾病类型等。
覆盖范围较广的得分最高,较窄的得分较低。
3.服务频次:对于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单位应记录和统计服务的频次,包括每年、每月、每周等。
服务频次较高的得分最高,较低的得分较低。
4.服务质量:考核单位应对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医疗人员的知识水平、服务态度、技术水平等。
服务质量较高的得分最高,较低的得分较低。
三、经济指标类1.资金使用效益:考核单位应对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使用效果是否明显等。
资金使用效益较高的得分最高,较低的得分较低。
2.经济效益:考核单位应评估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济效益,包括服务人数的增长率、服务费用的增长率等。
经济效益较高的得分最高,较低的得分较低。
四、绩效指标类1.绩效评估:考核单位应对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服务项目的创新性、技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绩效评估较好的得分最高,较低的得分较低。
2013年国家考核方案
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会签稿-2013年6月21日)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决定于2013年7月对各省(区、市)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了解各省(区、市)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服务和管理内容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财务延至2013年3月31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本次考核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改相关政策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三)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四)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
(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
(六)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
(八)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的通知》(财会[2010]26号)。
三、考核对象本次考核以省(区、市)为单位,包括地方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 以及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机构。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反馈意见(宁波江东)
附件1: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反馈意见江东区一、主要特色亮点:1、领导重视、网络健全。
2、区级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应服务规范培训和业务指导。
3、基层医疗机构对专项经费使用规范,台账资料齐全。
4、配备移动健康管理随访包,在随访时实现居民照片、自助体检信息的收集利用。
健康信息实现由门诊、随访、体检等全方位收集。
5、广泛开展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的“三师”培养。
6、采用有效工时的形式,积极探索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新模式。
7、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开展妇幼项目免费服务,服务规范。
8、卫生监督协查、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合作,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搭建医疗康复救助平台,实施“医保先报、符合条件医疗救助、残联(慈善)专项补助”的医疗保障模式,切实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
二、主要存在问题:1、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条件有待于改善和提高。
2、中心个别健康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抽查发现1份档案电话不真实,1名60岁以上高血压患者2011年后无随访记录)。
3、因区域内人员跨区异地居住情况普遍,个别孕产妇儿童的产后访视未及时委托。
三、意见和建议:1、积极争取用房条件改善,提高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硬件条件和水平。
2、继续开展责任医生团队服务,加强健康档案建档、更新、使用等规范管理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医疗活动中完成老年人体检项目中的体格检查,提高体检效率。
4、加强异地居住孕产妇儿童的委托管理工作,在孕期提前做好相关宣教指导工作。
四、宁波新增项目开展情况:所有项目均已正常实施。
但儿童中医保健有待提高。
(实地核查单位: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鲁卫妇社发〔2013〕 号开展2013年度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修改稿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决定对各市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了解全省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一)原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
(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
(三)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2‟3号)。
(四)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鲁财社…2012‟19号)。
(五)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3‟7号)(六)省财政厅、原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结算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3‟68号)。
三、考核对象及抽样(一)考核对象。
1.各市、县(市、区)卫生和财政部门;2.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3.各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抽样原则。
1.现场考核以市(包括青岛)为单位,每个市至少抽取30%的县(市、区)作为考核地区,其中少于7个县(市、区)的市抽取2个县(市、区)。
2.随机抽取现场考核的县(市、区)和机构。
对2012年度省级项目考核成绩较差的部分县(市、区),本次重新进行现场考核。
3.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考核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有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能,确保群众获得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本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目标和要求。
二、目标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目标是: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有效使用公共卫生资源,提高投入产出比;3.加强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改进和创新。
三、考核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1.服务质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包括服务的全面性、连续性、可及性、风险管理等方面;2.资源利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经费的使用效果、经费的合理性等方面;3.创新和改进: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创新和改进举措进行评估,包括服务模式的创新、技术应用的创新等方面;4.管理和监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制度进行评估,包括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管机制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方法包括:1.数据收集和分析: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资源利用情况、创新和改进举措、管理和监管制度等方面的绩效;2.现场调研和评估: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团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评估,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3.社会参与和评价: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借助公众的力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和监督;4.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结果,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改进和创新。
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法及指标介绍 (1) 2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 1. 负责制定本地工作计划及工作实施方案。 • 2. 负责组织成立本级技术指导机构,承担技术指导职责。 • 3. 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督 导等工作。 • 4. 负责向本级财政部门协调,落实当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配套经费,并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经费。 • 5.负责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方案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村级
现场或入户复核
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 保健、传染病报告、卫生监督协管
复核管理登记表
健康档案、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
市级现场考核得分计算
• 现场得分=市级现场考核得分+县级现场考核平均得分+抽 查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得分+抽查村级平均得分/1300 • 市级现场考核得分=市级组织管理得分+市级资金管理得分 +市级疾控机构考核得分*70%+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得分 *20%+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得分*10%
原为30份处 方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5个病例
原为不同月 份的15例
中医药管理服务
• 检查实施情况
• 得分不计入
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电话或入户符合的,全部开 展满意度调查。≥90%,得满分;≤90%, 得分=满意度/90%*70 职工满意度:机构职工全调查。≥90%,得 满分;≤90%,得分=满意度/90%*30
• 6.负责督促落实4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到村 医。 • 7.负责明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根据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及时调整项目执行单位。 • 8.负责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资金拨付 。 • 9. 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数据收集和汇总, 每月定期报送。
公卫项目考核标准
附件1:2013年度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项目管理考核部分(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4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24分)1.1制度建设(6分)1.1.1政策制定(4分)制定本区县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含执行标准)、服务规范和资金管理制度等。
区县卫生局提供指导本地区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
满分4分1. 区县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全部项目服务规范、执行标准、专业机构和基层机构职能分工,得2分。
或区县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的通知》(津卫社〔2013〕442号)文件为基础,制定或转发执行标准,得2分。
2.区县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和相关管理规定,得2分。
或区县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暂行办法(2013年版)的通知》(津财社〔2013〕37号)文件,得2分。
3.区县提供的材料在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印证的,本项得0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1.2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2分)区县卫生局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1.区县卫生局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的文件(明确人员设置及职责);2.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文件(明确职责及人员组成);3.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各类记录资料满分2分1.有文件或通知明确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得0.6分;2.有区县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文件,得0.4分;3.有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项目管理制度、相关会议等档案资料),得1分。
1.2日常管理(6分)1.2.1人员培训(3分)区县卫生局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十四类项目范围内,至少开展四类培训)。
河南省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0-6岁儿童)
被考核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卫生院(社区) 指 标 说 明 分值 考核方法 考核日期: 年 评分标准 月 日 得分
1.建立儿童保 为所有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健手册
14
查阅0-6岁儿童登记簿(册)、 建册率≥90%得满分;不足90%每降低1%扣 儿童保健手册,计算实际建册 1分,扣完为止。建册率≥90%,得分= 率。必要时电话核实 (建册率/90%)×14分
40
现场查看年度辖区内新生儿访 视记录,统计接受1次以上访视 新生儿访视率≥90%得满分;新生儿访视 的新生儿人数,并通过妇幼保 率<90%,得分=(活产数,计算实际访视率 。必要时电话核实
100
由妇幼保健专业部门提供辖区 内年度儿童健康管理率和系统 管理率数据。现场查阅0-6岁儿 童登记簿(册)、儿童健康检 查记录,抽查儿童健康档案20 份,其中包括新生儿5份、1岁 以内5份,1-3岁5份,3-6岁5 份,核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动态 使用情况,电话回访核实记录
(1)儿童健康管理率≥90%得50分;儿童 健康管理率<90%,得分=(儿童健康管理 率/90%)×50分 (2)儿童系统管理率≥80%得50分;儿童 系统管理率<80%,得分=(儿童系统管理 率/80%)×50分 (3)1例访视记录不真实扣5分,扣完为 止 (4)1例访视记录不合格扣 2.5分,扣完为止
考核人签名:
分数合计
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 、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 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 2.开展新生儿 估,指导母乳喂养; 0~6岁儿童 访视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 健康管理 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 (154分) 产数×100% 分别在3、6、8、12、18、24、30、36 月龄时进行共8次的随访服务;为4-6 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 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 3.开展儿童健 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 康管理 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 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 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2013年度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标准
结核病防治 (10分)
计划、总结、缺1项扣0.3分;无领导小组扣0.3 分,无防痨医师职责扣0.3分,未上墙扣0.2分; 无结防医生扣0.5分;工作制度或转诊制度、流程 图缺1项扣0.3分,结核病人登记簿、追踪登记、 转诊登记缺1项扣0.3分。 任务完成下降5%扣0.2分,超额完成10%加0.2分。 完成结核病人发现数。有完整、规范的结核病人督导记录。追踪到 每少督导1人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督导的每人 位率100%、转诊率90%以上,督导管理到位率100%,治愈率90%以上 次扣0.2分;督导表填写不规范的每人次扣0.2分 。有完整、规范的追踪、转诊登记和结核病人督导记录。(3分) 。治愈率每下降5%扣0.2分。转诊率每下降5%扣 0.2分。 卫生院登记数比医院诊断每少1人次扣0.5分;无 认真做好结核病的报病工作,卫生院的病人登记数应不低于医院诊 追踪表扣0.5分;以疫情网上须追踪的数字为准, 断数;认真作好病人追踪工作。有完整、规范的追踪和转诊记录。 1例追踪不到位扣0.2分(不分原因)。以疫情网 按时间要求督促服药病人进行查痰,初治涂阳按2、5、6月查痰,复 上的资料为准,病人疗程结束出现未查痰的,每 治涂阳按2、5、8月查痰。(3分) 人次扣0.2分。 有全年、半年工作计划,全年半年工作总结;有防痨医师职责;有 专(兼)职结防医生;有结核病登记簿和转诊登记簿、转诊单;有 结防工作或转诊制度、流程图。(2分) 有3.24宣传计划、小结,有宣传画并上墙,卫生院人员免费政策知 晓率达100%。有全年培训计划和小结,对村医生进行4次以上的培 训,做到有签到、内容、记录、小结等。准时参加上级业务会议和 培训并留有记录。(2分) 1、有慢性病防治网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2分) 无宣传计划、小结以及制度、宣传画未上墙各扣 0.2分;有1人不知免费政策扣0.2分;培训计划、 签到、内容、记录、小结缺1项各扣0.2分。上级 培训每缺席一次扣0.2分。 无慢性病防治网络,无专(兼)职人员负责,各 扣1分。
公卫项目考核标准
区县卫生局1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分:
1.区县卫生局对所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013年度考核结果,有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如通报、公示等),得1分。
2.区县卫生局提供的考核结果文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印证的,本项得0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方案体现医务人员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考核情况,得2分。
考核的每区县随机抽查12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每个基层机构抽查6人,其中包括医生2名,护士1人,妇幼保健人员各1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员1人。
满分2分。
基层人员培训质量:得分=(问卷实际得分总分/问卷应得总分)×2分。
1.2.2质控督导(2分)
1.区县卫生局组织安排有关机构或专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情况
2.明确绩效考核实施部门、考核时间或考核周期:分。
3.绩效考核指标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开支核实、各类服务开展情况、满意度,且有考核标准及要求,区县卫生局得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分。
4.明确考核结果应用方式,得分。
5.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分。
1.3.2考核实施
(3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区县卫生局落实本地区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完整,有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和报告。
区县卫生局提供应用于辖区的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具等文件资料。
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本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考核工具等文件资料(机构方案可不包括组织管理与资金管理考核内容)。
满分2分。
区县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1分:1.绩效考核方案内容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各项服务内容,分。
鲁卫妇社发〔2013〕+++号附件4现场考核指标体系
(1)现场查看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资 料 (2)随机抽查20份档案,核查档案完 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电话回访核实档 案真实性。
1.8 2型糖尿 病患者健康 管理
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率
30
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
2.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 管理率 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 理率
现场查看辖区冠心病保健管理相关资料
15
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脑卒中患者总数×100%
现场查看辖区脑卒中保健管理相关资料
4.残疾人康复指导率
15
残疾人接受康复指导与训练的人数/辖区内残疾人数×100%(辖区残疾人数通过当地流行病学 现场查看残疾人康复资料和机构设置器 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全省指标) 材
1.早孕建册率 1.5 孕产妇 2.产前健康管理率 健康管理 3.产后访视率
20 30 3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分值
40 60
指标内容
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辖区常住15-50岁妇 女
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常住15-49岁妇女人数×100%
数据资料获取或评分办法
现场查看辖区妇女保健管理相关资料
2.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 1.14省级地 率 方开展项目 (*) 3.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
15
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冠心病患者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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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庆市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评审标准数据资料来源1.组织管理(13分)1.1 项目管理(5分)1.1.1 制度建设(1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转发本地区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
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内容齐全;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并与资金分配挂钩的结果应用;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出范围(符合财社〔2010〕311号文件规定),并制定了服务项目逐项补助参考标准。
每项0.5分。
区县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年度工作报告。
随同工作进展情况考核报告提交的有关文件。
1.1.2组织管理(2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包括:领导小组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组织培训、督导、考核等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小组建设,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管理工作记录或资料规范;:有培训通知、记录或培训教材;有督导(技术指导)记录或督导报告等资料,区县提供的材料与基层材料印证。
每项1分。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知识考核1分,按比例扣分。
区县提供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或资料。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培训通知、培训记录、督导记录等相关资料。
随同工作进展情况考核报告提交的有关文件。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知识考核得分。
1.1.3数据报送(2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报告管理等情况,包括项目各项服务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运用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报送数据情况。
要求:准确、及时、规范。
区县提供的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数据,与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业务数据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报告数据一致2分。
信息系统有效运用,1分。
扣完为止。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报告和记录,有关信息和数据报告资料。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参与督导考核的相关资料,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向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报送的相关数据。
61.2绩效考核(8分)1.2.1组织绩效考核(5分)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绩效考核。
有绩效考核报告(含考核结果)、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各街镇绩效考核结果(分数或排名)。
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考核记录、相关文件、相关财务凭证。
1.2.2考核结果运用(3分)各区县根据各街镇绩效考核结果(分数或排名),与项目经费拨付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应用情况。
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根据考核情况排名,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应用情况,兑现资金拨付。
未运用并兑现经费不得分。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方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考核记录、相关文件、相关财务凭证。
2.资金管理(15分)2.1资金拨付(5分)2.1.1 经费筹集与落实(5分)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2013年度项目预拨资金自市级下达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
核实截至2014年3月3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经费经费补助标准达国家当年规定要求。
2013年6月30日(含)以前项目资金50%以上拨付到基层;2014年1月31日(含)以前中央、市级资金全部拨付到基层;2014年3月31日(含)全部项目经费拨付到基层。
经费补助达国家标准。
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预下达和年终结算情况)查看2013年市、县各级资金分配文件。
查看2013年市、县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和银行拨款单。
2.2资金使用(10分)2.2.2 资金支出及时、规范(5分)核实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用于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不低于筹资总额的20%。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
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挪用、虚报冒领、支付依据不充分等。
抽查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低于20%扣1分。
每个基层机构抽查财务凭证,发现扩大支出范围、挪用、虚报冒领、支付依据不充分等情况,违规1起扣2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
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2.2.3 专项核算全面、准确(5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专项核算,明确项目执行进度。
1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账簿设置和记账凭证。
73. 项目执行(55分)3.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5分)3.1.1 规范化电子建档率(2分)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满分2分。
得分=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0%×2分。
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70%,得分按2分计算。
各区县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数据和项目工作报告。
3.1.2 抽查的健康档案抽查合格率情况(3分)抽查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电子或纸质)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档案填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3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3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有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随机抽查年度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共20份。
每个基层单位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20份全部抽取)。
3.2 健康教育服务(5分)3.2.1 健康教育活动(5分)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
有健康教育场地;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及发放符合要求;应诊时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及更新符合要求;健康教育讲座符合要求;咨询活动开展符合要求。
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地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3 预防接种服务(5分)3.3.1麻疹报告发病率和接种率监测报告(2分)以区县为单位,麻疹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率≥95%;以乡镇为单位,麻疹首针及时接种率≥85%(9、10月龄内完成)。
满分2分。
麻疹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率≥95%;麻疹首针及时接种率≥85%;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年度全国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报告系统数据;随机抽查1岁内儿童接种卡20份,计算麻疹首针及时率。
3.3.2抽查幼儿园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次接种抽查合格率情况(3分)随机抽查适龄儿童的幼儿园登记情况和社区预防接种登记情况。
每所幼儿园年度查验接种证登记;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次未接种人数≤2人;社区儿童预防接种登记与幼儿园查验接种登记不相符数≤2人,每项未达标扣1分。
每区县各抽查2所幼儿园。
每所幼儿园随机抽查2~4岁儿童30名(不足30名全部抽取)3.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5分)3.4.1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2分)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满分2分。
得分=7儿童健康管理率/80%×2分。
儿童健康管理率≥80%,得分按2分计算。
各区县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数据。
83.4.2 抽查儿童系统管理率(3分)抽查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岁儿童数/抽查的0-3岁儿童总数×100%。
指标值80%。
得分=抽查儿童系统管理率/80%×3分。
抽查儿童系统管理率≥80%,得分按3分计算。
随机抽查0-3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20份,每个基层单位抽查10份档案。
3.5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5分)3.5.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规范要求系统管理的孕产妇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满分2分。
得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2分。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得分按2分计算。
各区县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数据。
3.5.2 抽查产后访视率(3分)抽查产后访视率=抽查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产妇总数×100%。
指标值80%。
得分=抽查产后访视率/80%×3分。
抽查产后访视率≥80%,得分按3分计算。
随机抽查的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20份。
每个基层单位随机抽查10份年度分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
3.6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5分)3.3.1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年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老年人口估算=辖区常住人口数×11.57%。
满分2分。
得分=健康管理率/65%×2分。
健康管理率≥65%,得分按2分计算。
各区县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数据和项目工作报告。
3.6.2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抽查合格完整率(3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指标值标准:85%。
得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5%)x3分;≥85%,得3分。
抽查的20份健康体检表中允许有2份辅助检查项目标注“拒查”,出现第3份及以上存在拒查的项的健康体检表的,认为此体检表不完整。
随机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20份,核查2013年度健康体检表。
每个基层抽取10份。
根据档案记录,核对健康体检表填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未填写健康体检表的档案视为体检表填写不完整。
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5分)3.7.1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2分)按国家规范要求建立高血压管理档案并提供相关服务的高血压患者数。
辖区高血压患者总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成年人口估算=辖区人口数×70%。
开展2013年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的区县按监测患病率计算,其余用全市的患病率(24.5%)进行估算,各区县疾患病率满分2分。
得分=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目标任务管理人数×2分。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目标任务管理人数,得分按2分计算。
目标任务数=辖区高血压患者总数×35%各区县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数据和项目工作报告。
9数据应与重庆市疾控中心提供的一致。
3.7.2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3分)核实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情况和血压控制情况。
①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②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