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职校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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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中职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我校特制定本教学督导制度。

二、督导机构与职责1. 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教学部门负责人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2.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教学督导制度,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3)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4)对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改进措施;(5)定期向校长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导内容与方法1. 督导内容:(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课程设置与教学大纲的执行;(3)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4)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5)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使用与管理。

2. 督导方法:(1)查阅教学资料,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等;(2)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3)访谈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4)召开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5)实地考察,了解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督导结果与应用1. 教学督导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 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教师进行培训和整改。

3. 教学督导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 对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通过实施教学督导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培养高素质的中职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中职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中职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中职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中职教学检查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规范中职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各中职学校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检查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检查目的1. 确保教学质量。

通过检查,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提高教学质量。

2. 促进教师成长。

检查过程中,对教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促进其专业成长。

3. 提高学生素质。

通过检查,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辅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检查内容1. 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检查学校各科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 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检查学校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教材使用等。

3. 教学效果的评估。

检查学校教学效果的评估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业水平等。

4. 教学管理的规范性。

检查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教学秩序、教师教学纪律等。

四、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

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职教学检查的具体计划。

2. 组织检查人员。

学校领导组织专门的检查组,负责中职教学检查工作。

3. 实施检查工作。

检查组按照计划,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4. 汇总检查结果。

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检查要求1.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检查内容和方式。

2. 全面公正客观。

检查要全面、公正、客观,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教师或学生。

3. 及时发现问题。

检查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提出改进建议。

检查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总结中职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教学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障。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8.11•【字号】闽教高[2003]47号•【施行日期】200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高〔2003〕47号)各有关高校:现将《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请及时报我厅高教处。

福建省教育厅二○○三年八月十一日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才培养是高等职业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各校应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教学管理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规律: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不断探索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探索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督导实施细则

教学督导实施细则

教学督导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掌握学校教育教学运行的过程信息,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性,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涉及人员具体包括:校级督导、校外督导、质量管理信息员。

第二条校级教学督导组织管理学校建立校级督导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由专业科推荐或学校直接聘任,督导室审核,报学校批准。

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为教学名师或企业能工巧匠。

由二级单位推荐,由督导室汇总,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颁发聘书。

每学期根据督导工作要求,抽取督导成员成立本学期校级教学督导组。

校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秘书1名。

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可在本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退休教师、企业专家中产生。

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一般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以续聘。

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因自身原因需要减轻工作任务或中止聘用,需在每学期督导任务下达前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不接受学期中途退出。

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聘期内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校级督导专家资格。

(一)出现任何教学事故;(二)在督导工作中违反学校规定,不能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督导工作;(三)聘期内督导工作考核不合格。

第三条校外教学督导专家组织管理校级督导专家库成员应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教学督导专家。

校外督导专家由专业科根据专业设置情况推荐,报学校督导室审定后聘任,专业科负责本单位督导专家的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

校外教学督导专家原则上由企业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技术专家担任。

第四条督导人员津贴学校根据督导专家和信息员承担的工作任务给予一定的补贴。

校级督导专家和校外教学督导专家工作费用由督导室统计核实,报学校统一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与运行方案 (2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与运行方案 (22)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2016年11月目录一、指导思想 (3)二、目标任务 (3)三、诊改思路 (5)四、诊改实施 (6)(一)准备阶段(2016.10-2016.11) (6)(二)启动阶段(2016.12-2017.1) (6)(三)数据完善阶段(2017.1-2017.3) (7)(四)数据分析阶段(2017.4-2017.12) (7)五、保障措施 (7)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为推动学校建立和完善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以加强学校教学部门职能为抓手,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学校各专业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师资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育人实效,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颁发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建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搭建“学校、教师、学生、专业、课程”与“决策、质量、资源、服务、监控”五纵五横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基于数据系统的“源头数据采集、自我分析诊断”的诊断制度,形成“分层施策、自主改进”工作改进机制,通过3年的时间形成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最终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一、现状分析1.课程设置过于单一,缺乏实践性和创新性。

2.教学方法过于传统,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师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教师缺乏教学经验和专业素养。

4.学生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学生缺乏学习动力和目标。

二、诊断方法1.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

2.对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学生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3.通过对比分析,了解学校教学工作与优秀学校的差距。

三、改进措施1.优化课程设置(1)增加实践性课程,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2)引入创新性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3)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使学生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2.改进教学方法(1)采用多元化教学手段,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主动探索、发现、解决问题。

(3)加强课堂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提升师资队伍素质(1)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2)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3)建立激励机制,表彰优秀教学成果,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关注学生素质培养(1)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协作能力。

(3)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四、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开展现状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3.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实施整改,定期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五、预期成果1.课程设置更加合理,实践性和创新性得到提高。

2.教学方法得到改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提升。

3.师资队伍素质得到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4.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毕业生就业率和社会认可度得到提高。

中职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中职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中职教学督导实施方案一、前言中职教学督导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一种监督和评估活动,其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为了有效地实施中职教学督导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教学督导的目标1. 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2.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4. 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教学督导的内容1. 教学过程的观察和评价:督导人员要深入课堂,观察教学过程,对教师的授课方式、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教学资源的评估:对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评估,包括教材、教学设备、实验室等,提出合理利用建议。

3. 教学管理的评估: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课表编排、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档案管理等,提出改进建议。

4. 教学成果的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

四、教学督导的方法1. 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督导,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 不定期督导: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不定期进行督导,重点关注某些教学环节或问题。

3. 多角度督导:督导人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形成多维度的评价结果。

4. 定向督导:针对学校的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定向督导,重点关注某些教学环节或问题。

五、教学督导的保障1. 人员保障:学校要配备专职教学督导人员,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持续性。

2. 资金保障:学校要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督导人员的培训、差旅费用等。

3. 制度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明确督导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六、教学督导的效果评估教学督导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

因此,需要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等,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另行制定)、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学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五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次数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基本任职年限的要求。

当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原人事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具有行业、企业相关实践经历。

第九条学历(学位)、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讲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讲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讲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闽教师〔2023〕74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更好发挥职称评价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提升,省教育厅、人社厅研究制定《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正高级职称第四章副高级职称第五章中级职称第六章初级职称第七章破格晋升条件第八章附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教研机构及干部培训学校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等级和名称:(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

(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我们要明确教学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那么,如何诊断和改进教学工作呢?一、诊断教学工作1.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诊断教学内容是否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是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要关注的问题。

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是否注重启发式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思考、解决问题。

2.教师队伍诊断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教学质量。

要关注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情怀等方面。

同时,教师之间的团队协作也是关键。

3.学生学习情况诊断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是诊断教学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

二、改进教学工作1.优化教学内容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教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将最新的技术、工艺、管理知识融入教学,让学生掌握实用的技能。

2.改革教学方法采用多元化、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同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情怀。

4.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调整教学进度和方法。

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5.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

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6.加强校企合作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订单式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7.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实施与保障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的要求和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以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条: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是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师生教育教学的改进与发展。

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由学院下设的教学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师也有个别督导职责。

第三条:教学督导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教学课程设计与准备情况的督导;
2. 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督导;
3. 学生学习情况的督导;
4. 教学用具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的督导;
5. 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师评价情况的督导。

第四条:教学督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 定期班级观课与教学反馈;
2. 参与教师教学实践活动;
3. 组织教学研讨和座谈会;
4. 撰写教学督导报告。

第五条:教学督导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中心;
2. 提供针对性的教学建议与支持;
3. 保护教师的教学权益。

第六条:教学督导工作应定期进行,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第七条:学院教学督导中心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督导能力,并接受培训与提升。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接受督导员的教学指导与建议。

第九条:教学督导中心应根据教学督导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第十条:对于教学督导中心工作不力的,学院教学部门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上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发展。

中职学校督查督办制度

中职学校督查督办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职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督办范围1. 党政领导班子决策事项;2.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工作;3. 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财务审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4. 各部门、各班级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5. 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督办职责1. 校长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共同推进;2. 校长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落实、汇总报告;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

四、督查督办程序1. 制定督查督办计划。

根据督查督办范围,校长办公室制定督查督办计划,明确督查督办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人等;2. 落实督查督办任务。

各部门、各班级按照督查督办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3. 开展督查督办。

校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4. 整改落实。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班级反馈,要求限期整改;5. 总结报告。

校长办公室定期汇总督查督办情况,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审阅。

五、督查督办要求1. 严肃认真。

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认真对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 限时完成。

对督查督办任务,要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3. 质量第一。

在完成督查督办任务的过程中,要注重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4. 强化责任。

对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六、督查督办结果运用1. 对督查督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督查督办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3. 对因督查督办工作不力,导致工作目标未达成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的方案(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的方案(试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中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中国制造2025、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重要抓手。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机制,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形式。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具体任务是:(一)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

建设学校、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四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为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利益相关方参与诊改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

(三)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中职好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实践实施方案

中职好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实践实施方案

中职好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实践实施方案一、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理论建构(一)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范围界定依据教育部的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

在职业院校推行的“教学诊断与改进”中的“教学”涵盖影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的要素,突出了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学校在当前“教学诊断与改进”大框架下,选择关于“课堂教学与实践”如何进行诊断与改进的发力点。

“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学术概念界定: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是指中职学校的教师,依据各专业的教学标准或各学科的教学大纲,聚焦中职学校课堂教学具体实践,以课堂教学存在的教学问题为着眼点,依据一定的诊断与改进工作程序,运用相应的诊断与改进技术与手段,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进行综合研究与判断,提出实践改进建议。

(二)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预期目标学校通过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诊改,进一步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的诊改具体化与实践化,规范课堂教学诊改的工作流程,提高课堂教学诊改的专业化水平,强化课堂教学诊改的校本化意识;加强校本诊改的团队建设,推进课堂教学诊改常态化与制度化,切实发挥中职学校的质量保证主体作用。

(三)课堂教学诊改的模式内涵按照教育部“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 的诊改工作总体要求,实施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校为本”模式。

以校为本是课堂教学诊改的立足点。

目标、标准、提出的问题要以基本校情为本。

二、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的流程按照诊改方案,围绕中职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需要诊改的课堂教学问题,明确诊改工作思路。

1.准备阶段(2022年3月)。

明确诊改问题,讨论中职好课堂评价表的科学使用,学习相关的文献。

2.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结合第二轮优质课评选活动中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听课领导组织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诊断观察点;授课教师根据讨论结果修改教学设计。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运行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运行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运行方案
一、背景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日益成为各地教育发展的
重要组成部分。

而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所在。

为此,本方案旨在建立适合中等职业
学校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通过诊断分析与改进措施的实施,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目的与原则
1. 目的
(1) 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教学改进
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2) 制定有效的教学改进措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推
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 原则
(1)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及地方关于教学质量管理的有关政
策法规,在尊重教师专业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展教学诊断与改
进工作。

(2) 以诊断为基础,以改进为目的,注重实效性,注重多方面
数据的搜集与综合分析。

(3) 组织广泛参与,加强学校和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
共同推进教学改进工作的合力。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1.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的任务:负责对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教学过程的观察、教学评估、教学反馈、教师培训等。

2. 教学督导的要求:督导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原理和方法,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

同时,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学质量,并提供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

3. 教学督导的权限:教学督导人员有权进入教室进行观察,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估,收集教学材料和数据,与教师进行交流和讨论,向学校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督导人员应遵守学校制定的保密规定,对教师和学生的个人隐私保密。

4. 教学督导的工作流程:教学督导工作应按照学校制定的计划进行,包括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初步评估、对教学环境和资源的评估、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估等。

教学督导人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5. 教学督导的评估标准:教学督导的评估应以学生学习效果为重点,综合考虑教学过程的质量、教学方法的科学性、教学资源的充足性等方面。

同时,应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6. 教学督导的结果与奖惩:教学督导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学校应及时安排教师培训和改进措施,以提高教学质量。

对于绩效突出的教师,学校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教学质量低下的教师,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7. 教学督导的保障措施:学校应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规范、提供教学督导工作所需的资源和设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等。

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8. 教学督导的改进与发展:学校应定期评估和总结教学督导工作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法和方式,提高教学督导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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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闽教职成[2016]11号)及《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建立常态化的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确保机制,促进福州市中职校职教理念全面更新,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福州市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先主要以课堂教学为观察点,通过“课堂”这个主阵地,诊断教师在常态化教学中教学准备、教学实施(包含实训课程)及教学效果等执行情况,折射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的培育水平。

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采用“无告知”不定期开展推门听课模式,进校无声,诊断反馈有形。

注重实效,以发现问题,诊断改进为宗旨,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为基本准则,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

一、诊断与督导组织机构:
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指导,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与福州中职校教学质量管理协作中心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诊断与督导工作流程
贯彻科学性,简洁性,直观性及易操作的原则,采用“四步,三环节”诊断与督导工作步骤。

四步:第一步采集信息;第二步诊断信
息;第三步反馈信息,第四步改进信息。

三环节:一听、二看、三跟进。

1.一听:每位成员随机听取1-2节课(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

2.二看:看教师引导学习情况;看学生主动学习状态(详见检查表项目)。

3.三跟进:诊断及时跟进;反馈及时跟进,改进及时跟进。

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不是检查,问责,批评,排名,而是服务于后期的改进;不是增加学校额外负担,而是在学校教育教学自然状态下进行,是为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开展。

诊断与改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收集信息,对现有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出价值判断,提出针对性的反馈意见,学校根据诊断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做出改进。

通过教学诊断,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异动数值做出预警,以构建起学校常态运行下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系统。

三、教学诊断督导工作操作细节
1.采用不定期推门听课形式,职教中心与福州中职校教学质量管理协作中心组共同负责完成。

2.督导组成员根据总课程表,进入课堂听课,原则上每位成员一所学校听取1-2节课,不影响教师正常授课,不影响学生正常听课。

督导组成员根据检查评价内容,详细记录所听,所看到的情况,填写《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检查表》(附件1),如有需要与学生或教师交流的内容,需要在课间休息时间进行。

3.督导组成员完成听课后,向上课教师收集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学校教研集备计划、课程表、本节课的教案(现场拷贝或拍照)、实训工作页、记分册照片、教材照片等资料。

之后,督导组成员集中汇报所采集信息,分析问题,做出诊断意见。

督导组组长整理诊断结果,汇总成反馈信息。

4.督导后1周内,由教育局、职教中心和质量管理协作中心组联合发布《教学诊断与督导分析报告书》。

学校在《教学诊断与督导分析报告书》发布后1周之内提交改进方案书到教育局职成处及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备档,作为下一次诊断督导的依据。

(电子稿及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一式两份。

电子稿提交至邮箱:****************,联系人: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黄碧珠老师)
本方案于2016年5月起正式实施。

附件1: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检查表
附件2:教学诊断与督导分析报告书格式
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
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福州市中职校教学质量管理协作中心组 2016年4月28日
附1:教学诊断与督导工作检查表
学校:教师:班级:课程:
听课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2:教学诊断与督导分析报告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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