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法科新生如何走进宪法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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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

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

作者: 秦前红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22-25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11期
主题词: 宪法实施;依宪治国;最高法律效力;依法治国;国家根本法;中国语境;“法治”;中央全会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并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宪治国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所在。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至上权威,不仅体现在其作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更依附于宪法“活化”的实施环节。

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部署,为推进依宪治国指明了基本方向。

中国语境下的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需要遵循法治的普遍要求、价值共性和精神实质,充分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严格奉行宪法法律的统治,更需要根植中国现实、探寻中国道路、解决中国问题。

在这一路征程中,中国宪法学人上下求索,贡献了诸多智识。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我们约请四位宪法学者围绕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的主题,就依宪治国的内涵、理念和实现路径等问题进行笔谈。

我们在此以专栏刊出,以飨读者。

宪法第一课

宪法第一课

宪法第一课
宪法第一课是一门重要的法学课程,它涵盖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内容和价值。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将深入学习宪法的核心概念,并理解其对国家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

首先,宪法第一课会介绍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史。

我们将了解宪法的概念、种
类和不同国家的宪政制度。

了解宪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宪法的价值和意义。

其次,宪法第一课将阐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包括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如
国家的主权、分权、法治、民主和人权保障等。

了解这些原则,有助于我们理解宪法对各级政府和公民的约束力,并为维护国家稳定和法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宪法第一课还会对宪法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宪法通常包括国家组织架构、国家
的职权和行使方式、公民权利和义务、法律程序等内容。

通过学习宪法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国家的运作机制以及公民的权益如何受到保护。

最后,宪法第一课还会探讨宪法的现实意义和适用性。

宪法是一部具有高度现
实意义的法律文件,它对于国家治理、社会稳定和公民的权益保护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将学习宪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并思考如何促进宪法的贯彻与实施。

总而言之,宪法第一课是一门重要的法学课程,涵盖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和价值。

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国家的制度安排、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为维护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这门课程将在我们的法律学习和未来职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宪法至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

宪法至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

作者: 秦前红[1]
作者机构: [1]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清华法学
页码: 5-20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2期
主题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至上;宪法权威;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确保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宪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组成部分.以此为根本遵循,形成六个关于宪法至上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命题.其一,宪法至上是当前和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其二,宪法至上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其三,宪法至上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支柱.其四,宪法至上是人民中心地位的有力保障.其五,宪法至上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在要求.其六,通过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以上六个命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关键,蕴含了诸多子课题和具体任务.总之,宪法至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坚持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特色.。

院长在“法科生第一课”上的致辞(新生第一课)

院长在“法科生第一课”上的致辞(新生第一课)

院长在“法科生第一课”上的致辞(新生第一课)尊敬的法科新生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整个学院向各位同学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你们选择并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为你们举行“法科生第一课”。

作为法学院的院长,我想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法学院这个大家庭。

我们的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学术底蕴。

我们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法律素养和创新精神的优秀法律人才,以服务社会、维护公正为使命。

在这里,你们将接受严格的学术训练和法律知识的传授,同时也能获得实践机会,发展自身的法律技能。

作为法科新生,我深知你们都怀着满腔热情和追求正义的心态来到这里。

法学是一门崇高而神圣的学科,是公正的守护者和社会的引路人。

同时,法学也充满了挑战和责任。

要成为合格的法学家,你们必须扎实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勇于迎接挑战。

在你们即将开始的法学之旅中,我希望你们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法学不仅仅是死板的法条和案例,更是人类思想的结晶。

通过学习法学,你们将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思想和文化,思考公平与正义的概念,反思法律制度与社会变革的关系。

只有具备宽广的视野和深入的思考,才能成为优秀的法学者。

同时,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要提醒你们保持科学的学习态度。

法学是一门需要思考和判断的学科,我们要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理性的判断。

在网络时代,不要盲目相信一切信息,要学会辨别真假,了解信息的来源和可信度。

只有做到辨别真伪、理性思考,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学家。

最后,我希望你们珍惜在这所学院的岁月,充分利用资源,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实践。

这里不仅有优秀的教师,还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丰富的学术活动。

在这里,你们将建立起深厚的师生关系,也会结识一生的朋友。

我相信,通过共同努力和学院的培养,你们一定能成为杰出的法学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再次恭喜你们成为我们学院的一员,希望你们在这里的学习生活中能采用积极的态度,享受学习的过程,推动自己的成长。

“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如何健全和落实

“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如何健全和落实

“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如何健全和落实
秦前红
【期刊名称】《中国发展观察》
【年(卷),期】2014(000)011
【摘要】如何实施宪法,并使宪法具有权威,在当下似乎成为中国社会的一致共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能够代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在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我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仅仅规定全国人大有法律制定权,如此过于单一集中的立法权限配置显然不能满足一个地广人多的国家需求,因此,到了1956年,全国人大又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令制定权.【总页数】3页(P23-25)
【作者】秦前红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浅论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J], 丁德恒
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J], 任进
3.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健全宪法监督制度 [J], 王娟
4.为什么要健全和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J], 王锴
5.健全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模式选择 [J], 冯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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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走进法律世界的第一步

法学专业走进法律世界的第一步

法学专业走进法律世界的第一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专业正逐渐成为了人们追求的热门专业之一。

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法学专业不仅包含了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还涉及到法律实践的应用。

那么,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如何走进法律世界的第一步呢?一、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首先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

这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个法学科目的学习。

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可以建立起对法律体系的整体认识,为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过程中,可以运用到不同的学习方法。

例如,可以通过阅读法律教材和法律案例,深入了解法律的理论和实践;可以参加法律讲座和学术研讨会,与专业人士交流讨论,扩宽自己的视野;还可以参与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法律技巧和实践能力。

二、参加法律实习除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参加法律实习也是法学专业学生走进法律世界的重要一步。

通过实习经历,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实践的真实情况,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法律实习可以选择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等地进行。

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参与到实际案件的处理中,熟悉案件审理的流程和程序;可以与专业人士合作,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还可以通过实际操作,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积极参与法学社团活动法学专业的学校通常会设立法学社团,这是法学专业学生走进法律世界的又一重要途径。

通过参与法学社团,可以结识志同道合的同学,开展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在法学社团中,可以组织举办法律论坛、法学讲座等活动,增进学生们对法学理论的了解和掌握;可以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们的法律实践能力;还可以组织参观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深入了解法律职业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四、参加法学竞赛和学术会议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法学专业学生还可以积极参加法学竞赛和学术会议。

2019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教授秦前红致辞

2019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教授秦前红致辞

2019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教授秦前红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法律人的世界杯龙应台这么说过: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已物换星移。

在座的同学们,有的我曾经做过你们的班导,有的曾经上过我的宪法课,听过我的讲座。

有的是我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的过去与我从无交集,但从今天开始,你们知道了我、认识了我。

几年前,我目迎你们跨进法学院之门,今天我将目睹你们光荣加冕,也许过几天后我将目送你们奔赴远方。

真是岁月沧桑,百感交集。

人生犹如一场世界杯之旅,你们今天毕业相当于小组出线。

对于长周期、高成本培养的法律人来说,我不知这样的比喻是否恰当?博士相当于取得小组头名、硕士相当于以第2名出线,学士相当于以第三名出线。

尽管大学已一再扩张,尽管知识改变命运差不多沦为YY式的自娱,但你们相对于那些没有机会跨进大学校门当然更谈不上著名法学院之门的同龄人来说,你们不是悲摧的世界杯看客,你们起码有创造奇迹、抒写精彩的愿景。

我的人生世界杯如此开始,我是幸运的六八式,出生在六十年代、学在八十年代。

我有过饥寒的童年,经历过意识形态高企的少年,但毕竟享受了完整的学历教育,有了因为分配工作不担心就业而轻松自主的读书生活,经过氤氲理想主义氛围的岁月,伴随市场经济的成长而成长。

而你们被培优剥夺了童年岁月、被考研考证抢走了读书时光;被就业的焦虑、拼爹拼娘的现实固化了思维,消磨了个性,但你们丰衣足食,见识广泛。

足球或者人生的世界杯当然不是都能闯进决赛、半决赛,甚至在八分之一、四分之一对垒时就淘汰,但这无碍我们享受过程的快乐。

桑巴狂舞、异国情调、球迷狂呼、草坪奔跑甚至裁判误判,都是这过程美丽的一部分。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到了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却装饰了被人的梦。

人生不可能永远是结果取向,否则那该有多么的乏味和无赖。

不是每一只队伍都能成为冠军,也不是每一位球员都能成为托起大力神杯,都能成为最佳运动员、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但我们依然充满向往,我们接受失败,但依然尊崇成功。

大一新生如何学宪法

大一新生如何学宪法

大一新生如何学习《宪法学》1403班的同学们,日子真的过得很快,一晃就是一个月,不知道这一个月里,你们是否适应了大学生活。

初高中时代的老师朝夕相伴,而在大学里,老师难得一见,大家可有失落与不适应?不管你适应与否,这是大学的常态,你们要去适应它,要学会在这种常态中如何更多的与老师打交道。

大学老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每一个老师在他所研究的领域,都会有着独特的领悟,于你们而言,每一个老师都是一个宝藏,就看你们怎么去挖掘。

你们一定要相信,老师都会很乐意与你们沟通交流,作为长者,他们会非常宽容你们的幼稚,会很乐意与你们分享人生的阅历。

感谢这个时代,各种即时通讯使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越来越便利,生逢这个时代,就要学会利用这些工具与老师们交流,尤其要学会主动与老师交流,会与老师做朋友的学生,会受益一辈子,有时候老师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观点,也许会改变你的人生。

昨天,我在QQ空间里为大家上传了陈杰人老师写的《大学如何读》这篇文章,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受益。

陈杰人老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老师。

曾先后任职于中青报、人民日报、公益时报,为我国著名的时事评论员,对法律与传媒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为大一新生撰写的这篇文章,系统地谈论了自己对大学的理解,以及大学新生应当如何学习等问题,我相信,如果同学们去深刻理会,对大家应该是很有裨益的。

大一第一学期,大家学习的专业课程只有两门课《宪法学》与《法理学》这两门课,其余的都是公共基础课(对于公共基础课的学习,陈杰人老师在他的这篇文章谈了自己的看法,我是非常认同的,也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对待)。

这两门课程是法学专业所有课程中最难学的两门课,也是最基础的两门课,这两门课许许多多的的问题,诸如正义、公平、司法独立、权力制约、违宪审查等问题,需要法律人一辈子去体会。

作为一位一直研习宪法学的老师,我把自己学习宪法学的体会与大家交流一下,希望对你们学习宪法学有所帮助。

一、要抓住宪法学这门课程的主线。

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_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_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法学论坛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以人权保障为视角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1)它体现在刑事立法层面。

刑事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是违背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定的具体刑事立法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宪法原则为刑事立法确立了边界。

(2)它体现在刑事司法层面。

刑事司法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所体现的价值。

这种价值的贯穿主要取决于司法人员对宪法价值的内心崇奉,以及严格适用体现了宪法原则的普通刑事法律。

宪法原则不宜成为刑事裁判的直接依据,刑事判决不能以违宪审查的方式被推翻。

关键词:宪法宪法原则刑事法制人权保障宪法原则的效力一切制度设计和安排皆以对人的问题的关照作为坐标,而人的问题无非就是人的自由、尊严、福祉等的保障问题。

刑事法制与人的自由、人格尊严有着最深刻、直接的联系,一个个具体的刑事制度安排其实都与宪法上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密切相关。

针对当下中国刑事法制发展的实际状况,研究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宪法原则及其效力宪法原则是指导一国宪政过程的依据和准则。

宪法原则的效力是宪法效力问题当然的内容,与宪法的效力、宪法规范的效力相关联,但又不可等同视之。

若从形式主义的视角来看待宪法,那么宪法的效力就是一个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解释主义的问题,而宪法原则的效力证成除了也需要这种经验主义的论证和法条主义的阐明外,它更属于/一个宪法哲学命题,因而理当是宪法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必须自觉地与注释性的应用宪法学保持相当的距离。

事实上宪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已经超出了形式宪法的范围,涉及宪法的概念与本质的界定、宪法的目的性或工具性、宪法的自然法背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宪法与法治的关系以及良宪之治即宪政如何可能等重大的哲学问题,,0¹要识别宪法原则的效力与宪法规则的效力的不同,首先必须弄清宪法原则与宪法规则的差异。

我国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国家机关相互间的关系为中心

我国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国家机关相互间的关系为中心

作者: 秦前红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中外法学
页码: 555-569页
年卷期: 2018年 第3期
主题词: 监察机关;国家机构;宪法定位
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

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

据此规定,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是“产生、负责和监督”的关系,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与行政机关则
为“不受干涉,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上下级监察机关间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运行需以宪法为遵循,同时,对宪法上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定位和性质的考察,也需通过上述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讨论来展开,并需注重机构设置与权力运行的实际轨迹。

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内在机理与调适路径

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内在机理与调适路径

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内在机理与调适路径
薛小涵;秦前红
【期刊名称】《河南社会科学》
【年(卷),期】2022(30)11
【摘要】中国共产党既是领导宪法实施的权力主体,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义务主体,党内法规实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实施宪法的应然之义。

从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表达样态来看,宪法系党内法规之法源,是党内法规原则的构成要素之一,并以多种形态进入党内法规规则之中,党内法规在客观上对宪法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实施场域为着眼点,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构成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核心场域,其他三大部门党规制度支撑和强化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

就实施路径而论,应当从加强党内法规合宪性控制、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两个方向入手,提升党内法规实施宪法之功效。

【总页数】12页(P56-67)
【作者】薛小涵;秦前红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1
【相关文献】
1.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内在机理
2.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内在机理
3.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内在机理与现实路径
4.党内法规推进宪法实
施的逻辑理路——以中央党内法规为对象的考察5.基层党内法规执行机制的内在逻辑与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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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热背景下的宪法学冷思考——以民法典未来实施为线索

民法典热背景下的宪法学冷思考——以民法典未来实施为线索

民法典热背景下的宪法学冷思考——以民法典未来实施为线

秦前红;李雷
【期刊名称】《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039)008
【摘要】编纂民法典是当下法学界的头等大事,在此种热情高涨激情澎湃的背后,需要冷静思考后续影响,特别是当前的宪法秩序能否保障民法典颁布之后顺利实施.民法典对民事关系的调整并不是孤立的真空的,而是存在于形形色色客观真实的物质世界中,容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古今中外民法典实施状况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没有良好的宪法秩序,民法典最终将沦为一纸空文.当前宪法秩序中仍然存在一些阻碍民法典顺利实施的因素,如宪法定位有所偏离被局限于公法领域,长期以来宪法缺位导致宪法权威受损,公民法治意识淡薄私权主体尚不发达等.宪法学者需审慎思考该如何有效规范公权力,并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保护思维,促进私权主体特别是公益组织的有序发展,为民法典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总页数】9页(P6-14)
【作者】秦前红;李雷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 430072;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 430072【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冷思考--从《法国民法典》看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2.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姓名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分\r——兼及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建议
3.民法典背景下建筑物空间权利研究
——兼论《民法典:物权编》第三百四十五条、三百四十六条4.大国之治:民法典让生活更加美好——住豫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民法典5.宪法学视野下的离婚冷静期--基于《民法典》第1077条的合宪性分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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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对社会稳定的预期要靠法

秦前红:对社会稳定的预期要靠法

秦前红:对社会稳定的预期要靠法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14期采写/江小夏1 “如果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只有考出来,才能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境况。

高考意义之重大,对我们的人生命运而言,可想而知。

就像战场上不需要指挥官动员一样,我们从不需要任何人提醒应该勤奋、刻苦,对我们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要去改变命运。

”特约记者(以下简称“记”):非常荣幸能有机会与秦老师当面交谈。

您是1981年参加的高考,您对那时的高考有些什么印象?秦前红(以下简称“秦”):我现在仍然经常讲,高考是与我们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对一个农家子弟来说,就是知识改变命运。

我是从江汉平原走出来的,那时候想走出来只有“一条半路”:“一”是所谓的高考考出来;另一个就是当兵出来。

而当兵只有提干之后才有机会“跃出农门”,在退伍之后会安排工作,否则还是哪来回哪去,这就是所谓的“半条路”。

所以,如果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只有考出来,才能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境况。

高考意义之重大,对我们的人生命运而言,可想而知。

就像战场上不需要指挥官去动员一样,我们从不需要任何人提醒应该勤奋、刻苦。

对我们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要去改变命运。

可以说,高考制度为我们的人生道路打开了一扇天窗。

因为,当时这个制度是很公正的,只要努力学了,成绩好了,达到高考分数线了,就会有一所满意的学校。

在我老家的那个村,叫做“状元村”,在我之前已经考出去了几十个大学生。

我的家乡仙桃原来是一个县,叫沔阳县,现在已经改称仙桃市,当时也叫做“高考强县”、“教育大县”,因为每年都有几十个考上清华北大。

我们村能成为“高考强县”的“状元村”的确不容易。

当然,这也是因为高考制度可以改变农家子弟的命运,对我们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也提供了一种巨大的动力。

这是那个时代的情况,现在已经不如以前了。

现在毕业即失业。

学业、工作、生活要受太多因素的影响,农家子弟花费大量成本上学,但产出与投入总是不成正比。

大一宪法学知识点

大一宪法学知识点

大一宪法学知识点宪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必修课程之一。

在大一学习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法律体系和法律原理、提高法律素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大一宪法学的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门学科。

一、宪法的概念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宪法的主要作用包括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国家发展等。

二、宪法的来源和修改宪法的来源可分为法定和习惯两种方式。

法定的宪法来源包括宪法制定会议、制宪会议等,习惯的宪法来源则是通过长期实践逐渐形成的。

宪法的修改通常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如制定议案、提出修改请求、经过必要的审议和表决等。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民主原则、法治原则和人权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民主原则强调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并通过选举和代表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法治原则要求国家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人权原则强调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宪法的组成部分宪法通常包括序言、总则、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组织、政府权力、地方自治、法律程序等内容。

其中,总则部分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方针进行规定;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明确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和组织部分规定了国家政府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

五、宪法的解释和适用宪法的解释权由最高法院拥有,司法解释是宪法解释的重要方式。

宪法适用主要采用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方式。

直接适用指宪法直接适用于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间接适用则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来实现。

六、宪法的保障机制宪法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合宪性审查和违宪救济。

合宪性审查是指法院对法律与宪法是否相符进行审查的程序,确保法律与宪法保持一致;违宪救济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保护宪法权利的权利救济机制。

七、宪法的国际影响力宪法不仅在国内具有重要地位,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给官员们讲课

给官员们讲课

给官员们讲课作者:暂无来源:《领导文萃》 2017年第13期王露晓褚朝新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有干部培训的计划和任务,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媒体人、企业家走上讲台,给官员们讲课。

官员们请谁讲、想听什么,以及这些“官员的老师”讲什么、怎么讲,成为了解当下中国的一个新切口。

给官员讲课的尺度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经常被请去给各类官员讲课。

有一次他给一省委机关讲课,一名工作人员了解秦的风格后,担心尺度太大,会让领导觉得他办事上有问题,请秦注意一下。

讲课时,秦前红一开始便把话挑明:“浪费大家时间讲一些无用的套话,是对大家智商的侮辱,况且我也是一名体制内的知识分子,一个中共党员。

”秦前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给官员上课时被提前打招呼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他认为你是一个专家,这里面有个心照不宣的默契,你也不会乱讲。

”但是,有很多地方会希望先看到他讲课的课件或提纲。

这么做也是事出有因。

之前,有官员因“老师”发表错误言论受到处分,也有官员因请了“不合适”的老师讲课,个人受到严重影响。

这些案例,让干部培训的组织者们更加谨慎。

一位曾在培训机构任职的知情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作为培训机构来说,选人不会选太极端的。

”一位地级市委组织部官员透露,他们在选择老师讲课时会仔细了解老师的研究内容、以往讲课情况,并且会在讲课之前了解讲授内容,提前看讲课提纲。

上述官员透露,在尺度方面,当地的做法是要跟老师提前打招呼——对领导人要尊重、尽量不涉及政治、授课主题要正能量。

除此之外,提前对老师本人进行了解也是必要的,侧面打听一下这个老师会不会讲涉及红线的东西,“有些老师,讲嗨了以后刹不住车”。

秦前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放开讲,也是有分寸的,“可以批评外地的做法,不要轻易非议本地的人或事;可以讲已经下台且有政治、法律问题的领导的反面例子,不要对在任的领导干部轻易说三道四;可以评价已经终审的个案,不要对还未审结的案子横加指责。

”秦前红的经验是,“官员们愿意听的是真话,是有真知灼见的东西,套话空话,不太受他们的欢迎。

中国共产党未来长期执政之基——宪法共识下的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中国共产党未来长期执政之基——宪法共识下的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作者: 秦前红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出版物刊名: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页码: 37-43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15期
主题词: 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 人大地位 司法规律
摘要:宪法乃一国之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依宪治国是新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是改革、开放的现实必然。

依宪治国的最基本意涵就是完整、严格地实施现行宪法,其意涵的合逻辑延伸就是赖以实施的宪法必须是一部优良的宪法。

依照宪法治国能制约权力专横,防止权力腐败,凝聚全民共识,坚定人民对法治发展的信心,给予人民关于未来的良好预期,为执政党提供最坚实的合法性基础。

要实现依宪治国,当下最急需的是执政党依法执政、提高人大的地位、尊重司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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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法科新生如何走进宪法之门——给武大法学院2012级新生的入学讲座短板与屌丝:对大学教育的几点想象我原先以为我是你们进入大学之后接触的第一个法学专业老师,因此我很忐忑,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学生在步入大学校园的时候,对于大学是有很多想象的。

比如说有关于校园的想象,但是我想武汉大学作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原来说我们是NO.1,但是现在好像是有争议了,因为我们这些后代不太争气,把一个美丽的校园的某些地方糟蹋的不成样子,但是我们至少是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我知道能进入武汉大学,特别是能到法科来读书的,起码是来自比较好的中学。

我也是过来人,当初我去给我女儿选大学的时候,其中有一个条件,就是大学的校园起码要要好于她们高中校园,我们过去很多大学的校园是不好于高中的校园的。

第二个是对于老师的想象,我想当你们接触到第一个老师的时候,如果这个老师表现的十分糟糕,你们会心都碎了。

关于大学老师那么多的期待,那么多美好的抱持,都会变成觉得“原来大学老师不过尔尔”。

好在前面有法理学的老师垫底,我不怕了,这份忐忑之心释放了很多。

进入大学之后,以我的个人的经历而言,在武汉大学已经有整整31年了,按虚岁的算法是32年。

从刚刚步入模拟法庭的时候我就一直在努力的回忆,在这三十一年当中,我去听过哪些讲座,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的时候参加的那些学典礼、毕业典礼、重要的庆典。

当一幕幕去回忆的时候,脑海中留下的经典的记忆并不太多,大多数都是模糊的。

比如81年我进入武大的时候,开学典礼是谁讲的,讲的哪些内容在记忆里面几乎不存在了。

31年以后,我已经是一所著名法科院校的一名老师,过去我曾经无数次的对我的老师讲,武汉大学法学院有今天的地位,是一代一代前辈的老师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换来的。

现在的我们哪怕是,用今天时髦的话,叫做法学院的一个“屌丝”,但是我们都是非常努力过的。

经济学里有一个“木桶理论”,说木桶里面能装多少水是取决于那块“短板”,我想作为我这一代人,我在法学院扮演一块短板的时候是没有丢人的。

因为武大法学院,过去是位列全国三大法学院之一,而短板就是我们。

而我们这一代人,在跟国内那些最知名的法学院比较时候,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是毫不逊色的。

回到今天,我要跟我们这些可爱的同学,我们这些freshmen来交流一些所谓宪法的问题。

本来今天我给你们准备了两份很好的素材,存在我的微博收藏夹里。

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转发给你们,一个是美国的宪法与美国的公民自由问题,另一个是美国法学院的老师如何授课。

根据我看到的一个材料介绍,说是美国法学院对学生大概会设置15们课程左右,第一门就是constitutionallaw-宪法。

顺便也跟大家推销一下我的新浪微博,ID就是我的真名。

我的网易博客三个月点击能够有四十万。

在微博上如果没有人去删我的帖,没有人去屏蔽我,也会有很多很多,但是现在也还可以。

我也曾经吹过牛,武汉大学法学院在现实里有很多有名的老师,但是在网络上,我最有名。

我也经常秉承一个法律人所应该有的正气去发表一些评论,当然这些评论会让很多人触目惊心,或是心中不快。

早上我就发了一条微博,起因是几个学生跟我讲,现在又要体检了。

几个大四的学生接着读研究生,从本科毕业到研究生入学,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做了三次体检--毕业体检,考研体检和入学体检。

那么医院到底是要学生的血呢还是要学生的钱呢,我不知道。

高中教育造成国民对宪法的误读谈起宪法,可能很多同学会感到隔膜、懵懂甚至不明所以,这是在过去,当我有空的时候都会坚持上本科生的课的原因。

大概有很多级的学生接触的第一个专业老师就是我。

每到宪法课的课间、课后,很多同学都会和我交流关于宪法的看法,学生们的观点通常来自于高中的政治教育,比如宪法所规定的国体、政体制度,公民义务。

高中教材一以贯之的都是关于政治正确的东西,甚至是古板教条甚至滞后的东西。

那些知识会造成我们对于宪法的误读,会使我们偏离对宪法的理解。

对于宪法的学习,我想在有限的时间里表达几个关键词。

第一呢,早期宪法是权力之学--power,是关于国家如何治理、一个政治共同体如何建立、公共秩序如何产生、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在法律中为什么需要宪法,尤其是关于国家、国家机构的组织、政治共同体的建立。

宪法的英文词根就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和机构、机关、国家或之相关联的,与国家的治理紧密相关。

这是原始的关于宪法的表达。

到了我们所说的启蒙主义运动之后,我们所谈及的宪法,用专业化的语词来说就是近代立宪主义。

近代立宪主义关注的是权利,是right。

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能够有什么权利,你的权利为什么是正当的,在哪一种情况下你的权利是可以主张的,权利是可以受到保护的,权利的本源是什么。

“南方报系毙稿忙表哥表嫂爱收藏”本周五的下午,新浪会跟我做一个微访谈,原本的主题是民主,但是后来民主成为了敏感词。

新浪怕了,我也怕了,那我们谈什么呢?谈表哥表嫂的问题,表哥是说陕西省安监局微笑局长的问题,细心的网民们发现这位公务员在灾祸现场不仅是面带微笑,还带了戴了一块非常引人注目的表,开始不断的搜索发现有5块表,他的自我解释是他有爱好手表的偏好,但是经过网民坚持不懈的人肉搜索,到现在共发现有11块表。

表嫂是什么事情呢?在广州有一个越秀区的武装部长,也是这个区的常委,在乘坐飞机回广州的时候和空乘发生冲突,殴打了一位空姐。

这样一个事件也会遭受到网络的持续的关注。

但是现在这个事情被和谐了,原本说要坚持维护自己权利的空姐现在突然失声了,为什么呢?有一个漂亮的表嫂,是那个区的宣传部长,她利用新闻的规则控制了这件事。

不知道大家在高中的时候,在紧张的备考之余有没有时间去看闲书,有没有时间去关心国家、民族或者是你生于斯长于斯的公民共同体的事情。

过去在中国有一个很著名的报系叫做南方报系,以南方都市报为代表的报业集团,以自由发声、勇于批判闻名。

现在这个南方都市报已经沦陷了,何以至此呢?因为我们国家对于新闻的管控制度。

刚刚说的表嫂就是从事这个新闻控制的宣传部长。

周五的访谈我就要谈及这个问题。

谈起表哥谈什么呢?人肉搜索。

很多人不愿意在网上抛头露面就是怕被人盯住,一旦有什么绯闻、劣迹,就会天下昭昭。

人肉搜索是在自媒体时代里频频被使用的一个手段,那么人肉搜索和隐私权、私有空间是什么关系?我们在怎样的一种限度上可以去使用人肉搜索这种工具?我们可不可以滥用?比如中国社科院的于建嵘发起的“微博打拐”,用这样一种手段可以去服务正当的动机、良好的愿望吗?这些都是宪法去解决的,当然民法也要解决,但是最高解决是用宪法解决的。

法律思维与宪法思维前不久还有一个很著名的事件,也是跟我们武大有关系的。

上个星期我到北京去开会的时候,到北大、新浪、共识网一共做了三次演讲。

在北大演讲的时候,我就跟北大开玩笑,说北大怕两个湖南人,一个是毛泽东,毛泽东是把北大收拾了,让象牙塔里的大学精神,独立之批判,自由之思考不存在了;第二个就是邹恒甫,曝光那个梦桃源酒店的事情,把北大整的声名狼藉。

很多人在关注北大与邹恒甫对垒的时候,都是站在道德角度上去评论这样一个事件,也有学者从法律角度对这样一个事件进行审视。

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讨论里很多都是不甚了了,没有触及要害。

这个事件当中,有哪些法律的关键点呢,有民法的一个关键点,比如说梦桃源的员工,或是某个具体的被点名的院长和邹恒甫之间关于的名誉权侵害的问题。

但是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当北大作为一个诉讼主体,作为原告来控告邹恒甫的时候,我会观察北大是不是一个适格的诉讼主体。

当北大作为诉讼主体的时候,邹恒甫是有哪些权利,民法上会考虑到隐私权、名誉权的问题,宪法考虑的则是言论自由的表达。

所有关心大学成长,希望大学能有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的人,我们能不能去批判一个大学,去骂一个校长,在批判的过程中,言论自由表达的限度是什么?这是宪法中很重要的观察。

所以宪法是权利之学。

当然谈及宪法权利的时候,经常会有两种争论。

你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十月份你们有一个班我要去上宪法课,我会做一个调查,宪法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可能很多同学会说,是宪法文本赋予的,但是在其他国家里,他可能会说,一个人的权利是天赋的,是生来就有的,或者关心没写入法典的权利又是不是宪法权利。

比如54宪法里就写过公民有迁徙自由,是用脚投票的自由,可是之后的宪法全部没有写进去。

那么迁徙自由还是不是你的自由与权利。

是不是宪法没有写的时候,你跑到广州跑到异地的时候就会被当作盲流对待。

还有比如罢工的权利,75年写入宪法78年被取消,剩余权利是不是我们的权利。

还有很多关于权利的冲突,正如我们刚才所提到的表哥表嫂,言论自由权和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这些都是在宪法里面要去解决的。

美国宪法用了一个剩余权利的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宪法现在还没有一个主流理论去解决这个问题。

宪法是最美丽的一种生活方式我常说,宪法是公民最美丽的一种生活方式。

宪法与美丽的生活方式有什么关系?我们有很多学生到了三四年级之后,会选择考研究生,通常报考什么呢?民商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是我们院最热门的两个专业。

宪法往往被打入一种边缘。

我就跟他们说,宪法是西风东渐的东西,在西方宪法是被视为最高端的学问,当一个法学家在对自己的学说盖棺定论,要证明自己的学术水准的时候,一定要去写一本宪法的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我还和很多研究民法的人说,用民法来保护合同自由、契约自由,用民法的这种合同自由、契约自由争得了财产权,但是财产权靠谁来保护呢?财产权的最高保护是什么?你们听过英国有一个谚语叫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对公民财产、人身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哪里?来自国家。

我可以把你的财产公有化,可以非法拆迁,你的财产就荡然无存了。

我们在现实中有很多恐惧,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但是最大的恐惧来自于不可预期的恐惧,这种不可预期往往是由于国家、政府行为的不可预期所造成的。

过去的国家,可以赤裸裸地用各种手段去蚕食、剥夺、蹂躏、践踏,但是现代国家所带给我们的危害则是合法加害--用法律之名去侵害你的权利。

我以前也是湖北算是很famous的律师,律师打交道的一个重要群体是什么呢?富人。

我经常对那些珠光宝气的富人讲,你们不要牛逼,如果没有我干的活,你们充其量就只能去移民。

以前上海有个周正毅,号称上海首富,但是因为不听政府话,政府要收拾他,给他安了很多的罪名,最后14项有13项不成立。

但最后一项罪名是成立的,偷税。

偷税漏税,五千块钱就可以立案。

我过去给我的学生举过很多例子,说明合法加害的可怕之处。

前年的时候,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一个司法解释,说公务人员涉及不廉洁的时候可以立案查处,数额起点是多少呢?五千。

五千是什么情况呢,一条烟两瓶酒就差不多够这个标准了,如果你不听党的话,不听政府的话,是随时可以收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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