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

合集下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计值应按下式调整:
VV(cM c bM c l)/H n
一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按上式调整,但 应符合下式要求:
V1.2(M c bu aM c l u)/aH n
v c —— 框架柱剪力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一、二、三、四
级可分别取1.5、1.3、1.2、1.1;其它结构类型中的框架, 一级可取1.4,二级可取1.2,三、四级可取1.1。
GB50011-201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抗震规范RC结构 条文的主要变化情况
混凝土结构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条文变化简况 2 适用高度和抗震等级 3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4 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 5 框架和墙体组成结构抗震设计 6 预应力砼结构抗震规范对2001规范的主要改进:
四级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轴 压比限值。试验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的增 加而减小。结合震害经验作如下修订:
(1)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框剪结构、筒体结构, 框架为第二道防线,对延性要求稍松,因此轴压比适当放松;对部 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必须提高延性,其轴压比从严。 (2)国内外试验表明,增加柱配箍率;采用复合箍螺旋箍,连续复 合螺旋箍;截面中配置芯柱,均能增加柱的位移延性,可对轴压比 适当放松,但其箍筋加密区的体积最小配筋率,应满足放松后轴压 比的箍筋配筋率要求。 (3)6度设防区,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其轴压比计算,可取 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对6度区,Ⅳ类场地上的高层建筑, 需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力设计值。

梁板柱规范汇总(纯净版)

梁板柱规范汇总(纯净版)

1、承受水平拉力的锚筋: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根直径16mm的钢筋,二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根直径
牛腿支承不等跨 为14mm的钢筋,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根直径为12mm的钢筋;
《砼规》P180,
结构
2、牛腿中的纵向受拉钢筋和锚筋的锚固措施及锚固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但其中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
11.5.4
框架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在地震组合下处于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
值增加25%。
小偏心受拉纵筋
配筋率
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
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
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9.3.1
4、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 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箍筋 截面尺寸
特殊条件:当铰接排架侧向受约束点至柱顶的高度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边长的2倍,柱顶预埋钢板和柱
顶箍筋加密区的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柱顶预埋钢板、 1、柱顶预埋钢板沿排架平面方向的长度,宜取柱顶的截面高度h,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h/2及
《砼规》P180,
箍筋加密区特殊 300mm;
11.5.3
情况下要求
应以laE代替;
3、牛腿水平箍筋最小直径为8mm,最大间距为100mm。
铰接排架柱柱顶预埋件直锚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板柱抗震墙结构

板柱抗震墙结构

板柱抗震墙结构什么是板柱抗震墙结构?就是楼层处不设梁,完全用钢筋混凝土厚板作为承重构件,在地震时,传递水平地震力。

在我国,纯板柱体系是不被润徐的,必须设置剪力墙,这就是板柱剪力墙体系。

在国外,如澳大利亚,应用很多的。

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节规定,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5 节的有关规定;柱(包括抗震墙端柱)和梁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3 节的有关规定。

板柱-抗震墙的结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18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房屋高度大于12m时,墙厚不应小于200mm。

2、房屋的周边应采用有梁框架,楼、电梯洞口周边宜设置边框梁。

3、8 度时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节点,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纵筋直径的16 倍,托板或柱帽的边长不宜小于 4 倍板厚和柱截面对应边长之和。

4、房屋的地下一层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

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房屋高度大于12m 时,抗震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房屋高度不大于12m 时,抗震墙宜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

各层板柱和框架部分应能承担不少于本层地震剪力的20%。

2、板柱结构在地震作用下按等代平面框架分析时,其等代梁的宽度宜采用垂直于等代平面框架方向两侧柱距各l/4。

3、板柱节点应进行冲切承载力的抗震验算,应计入不平衡弯矩引起的冲切,节点处地震作用组合的不平衡弯矩引起的冲切反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一、二、三级板柱的增大系数可分别取1.7、1.5、1.3。

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板柱节点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无柱帽平板应在柱上板带中设构造暗梁,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及柱两侧各不大于1.5 倍板厚。

暗梁支座上部钢筋面积应不小于柱上板带钢筋面积的50%,暗梁下部钢筋不宜少于上部钢筋的1/2;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3/4 倍板厚,肢距不宜大于 2 倍板厚,在暗梁两端应加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 适用最大高度( 新增 0.30g)
结构类型 框架 框架-抗震墙 抗震墙 框支抗震墙
2001 规范
45 100 100 80
2010 规范(0.2g)
40 100 100 80
核心筒-框架
100
100
筒中筒
120
120
板柱抗震墙
30
55
竖向和水平均不规则结构,最大高度宜减少 10%
总高度指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轴 压比限值。试验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的增 加而减小。结合震害经验作如下修订:
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序 号
项目
1
高度(m)
2
跨数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3 尺寸边长(直径)
≥300mm(350)




4
轴压比
0.7 0.8 0.9 —
5
柱 纵
中柱、 边柱
1.0
0.8
二(三) 一(二) 一


≤35m
>35m




调整了混凝土抗震等级:
(1)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加严,高度以24m为界,并使各烈 度分级一致。明确规定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2)与抗震规范一致,板柱 — 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有 所增大,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 (3)低、多层框架 —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 支剪力墙结构以24m为界,不大于24m的降低一级,但四级 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4)框架 —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60m,并符合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 构确定。

超限结构鉴定标准

超限结构鉴定标准

[资料]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1/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结构类型烈度6 7 8 9框架 60 55 45 25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50抗震墙 140 120 100 60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不应采用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70筒中筒 180 150 120 80板柱-抗震墙 40 35 30 不应采用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结构类型 6、7度 8度 9度框架 110 90 50框架-支撑(抗震墙板) 220 200 140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巨型框架 300 260 180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三)短肢剪力墙较多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第7.1.2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新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高规比较-结构所资料

新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高规比较-结构所资料

3.4.5 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在考虑偶然偏心影 响的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 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 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 高度的混合结构及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 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 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 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 建筑不应大于0.85。
3.4.6 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 有较大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 有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该层楼面宽度的50%;楼板开洞总面 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 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 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3.4.7 艹字形、井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的建筑,当中央部分 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位墙体的构造 措施,必要时还可在外伸段凹槽处设置连接梁或连接板。 1.第3.4.3~3.4.7条对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性提出限制条件。 2.结构方案中仅有个别项目超过“不宜”的限制条件,结构 虽属不规则,但仍可按规程有关规定计算和采取相应构造 措施;若有多项超过“不宜”的限制条件,此结构属特别不 规则,应尽量避免,并采取比规程规定更严格的措施。参考 《超限高层抗震审查要点》,以下两种情况都属于特别不 规则: 1)超过3.4.3~3.4.6、3.5.2~3.5.6条中三项“不宜”限制 条件;2)具有表3.1.4(略)所列的一项不规则; 3.不规则程度超过“特别不规则”条件较多,属严重不规则
3.4.3 抗震设计混凝土高层建筑,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2.平面长度不宜过长,突出部分长度l不宜过大(图3.4.3略); L、l等值宜满足表3.4.3的要求; 3.建筑平面不宜采用角部重叠或细腰形平面布置。

梁板柱取值范围

梁板柱取值范围

查看文章梁、柱、板截面取值2010年03月15日12:00 P.M.粱、柱、板截面取值原则一、柱按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柱的最小边的尺寸为300mm,但工程中一般框架柱截面高、宽均不小于400mm。

二、粱1、框架粱(1)、粱宽一般取250mm、300mm、350mm(2)、粱高取跨度的1/10-1/13次粱(1)、宽度为200mm、250mm(2)、粱高为1/10-1/14悬挑梁一般取为悬臂长的1/4~1/6常用的梁高有:250、300、…、750、800、900、1000。

常用的梁宽有:120、150、180、200、220、250、300、以50的模数递增。

现浇结构中,一般主梁至少应比次梁高出50mm,如主梁下部钢筋为双层配置,或附加横向钢筋采用吊筋时,应高出100mm 。

经济夸度:板:1.7-2.7m,主梁:5-8m,次梁:4-6m。

粱截面尺寸取值原则序号构件种类简支多跨连续悬臂说明1 次梁~现浇整体肋形梁2 主梁~现浇整体肋形梁3 独立梁4 框架梁~现浇整体式框架梁5 框架梁~装配整体式或装配式框架梁6 框架扁梁~现浇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扁梁7 框架扁梁~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扁梁三、板在一般荷载下,板厚度取板跨的1/36-1/45左右,但不小于100mm(个别房间也不应小于80mm)。

板的最小高跨比板的支承形式板的类型单向板双向板悬臂板无梁楼板简支1/35 1/45 1/35 (有柱冒)连续1/40 1/50 1/12 1/30 (无柱冒)注:板厚/ 板短边方向的计算跨度框架梁、柱截面尺寸及材料[来自《混凝土结构》P437]一、梁的截面尺寸(1)、梁截面高度主梁取:1/8---1/14 次梁取:1/8---1/12 [来自《混凝土结构》P266]现浇式~装配式~(为梁的计算跨度,当梁上较大荷载设备时,还可以加大,但不宜大于净跨的1/4)(2)、梁截面高度~且宜≥200mm二、柱的截面尺寸理论一:柱截面尺寸的确定方法,一般是根据柱的轴向压力设计值估算,建议式中:A—柱的截面面积;—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柱轴压力设计值,可按该柱负荷面积大小,根据竖向荷载的经验数据估算;根据设计经验,民用建筑多层框架结构的竖向荷载标准值(恒+活)平均为14kN/m²左右。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二(一)
>24m 一
≤24 25~60


>60m 一


≤24 25~80


>80m 一
● 适用最大高度( 新增 0.30g)
结构类型 框架 框架-抗震墙 抗震墙
2001 规范
45 100 100
2010 规范(0.2g)
40 100 100
框支抗震墙
80
80
核心筒-框架
100
100
筒中筒
120
120
板柱抗震墙
30
55
竖向和水平均不规则结构,最大高度宜减少 10%
总高度指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
6.1.5 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3. 尺寸边长(直径) 6.3.5
6.3.5 柱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
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且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 400mm;圆柱的直径,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 350mm,一、二、三级且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1. 局部调整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等级的高度分界, 以及裙房和地下室的抗震等级。

无梁楼盖的抗震性能

无梁楼盖的抗震性能

无梁楼盖的抗震性能关于无梁楼板的抗震性能,有一种看法认为其抗震性能不好,应在地震区限制使用,以致《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O01)(简称2001版《抗震规范》)所规定的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7度区只有35m,8度区只有30m.全国兴建的冷藏库由于使用要求,基本都采用无梁楼板结构,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商业部设计院设计的,结构工程师感觉2001版《抗震规范》所给出的最大适用高度太低了,不适用也不经济.他们来咨询我,我的观点是规范归规范,设计归设计,有了抗震墙和良好的抗冲切措施,建得高也没有问题,实在不行就开专家论证会,做超限审查.我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l0)(简称2010版《抗震规范》)编制时由于大家的努力,终于将板柱一抗震墙结构的适用的最大高度加以放宽,7度区放宽到70m,8度区放宽到55m,放宽了不少.有一个概念需要解释一下,《抗震规范》中的表6.1.1中的各种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不是“限制高度”,它是说规范所规定的计算方法、构造措施等等,只适用到一个最大高度,例如对于7度区的抗震墙结构,只适用到120m高度,超过此高度的结构应该采用比规范规定更严格的设计、构造要求,而不是不能超越这个高度.现在常用的“超限审查”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当结构超过规范“适用的最大高度”之后,由国家规定的机构聘请专家,提出各种设计、构造要求.至于“超限”这个词,不太准确,因为规范中并无“限制”一说.所以,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高度,如果超过《抗震规范》表6.1.1中的适用的最大高度,可以采用进一步的加强措施,申请“超限审查”,听取专家们的意见,是可以满足增加高度的要求的.无梁楼板结构抗震性能的弱点无梁楼板结构的抗震性能有一定的弱点,具体表现在:1)抗侧刚度较弱,地震时侧移较框架结构大;2)板柱节点的延性较梁柱节点差,耗能能力弱;3)最重要的是板柱节点抗冲切能力差,地震时可能发生破坏,导致楼板坠落破坏,且板柱节点的不平衡弯矩会对板产生附加剪切(这点在相关的书上和规范中都提到过).针对无梁楼板结构的这些抗震性能弱点可采用有关的加强措施:在地震区宜设置抗震墙,形成板柱一抗震墙结构,这样可以减少侧移和节点弯矩.设墙以后,不仅减少了侧移,还可以减少非结构构件的损坏.具体措施见文<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板柱结构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板柱结构宜设置抗震墙,并非必须设置.未设置剪力墙的板柱结构在地震时也可以表现出不错的性能.1971年美国洛杉矶圣斐南多(SanFernando)发生强震,有一栋假日酒店(HolidayInn)为板柱结构,7层,无抗震墙,虽然由于较大的侧移使非结构构件受到很多破坏,但是在板柱节点处并未发生冲切破坏.这是一栋7层的板柱结构,横向3跨,平均柱中距为6.25m,柱截面为边长450mm的方柱.板的厚度除层2为250mm外,其余各层均为216mm.建筑物周边的裙梁截面为400ram×550mm.在建筑物的首层、层4和顶层设置了强震仪.在发生地震后的最初6s,结构的振动周期为0.7s.9s以后振动周期变成1.5s.主体结构除了柱边负弯矩区受弯开裂外,其他并无多大损坏.从此实例可以看出板柱结构还是有一定的抗震能力的.值得一提的是该建筑物的柱和板的截面,比我们现在设计常用的截面偏小.在我国8度区(洛杉矶实际上相当于我国的9度区)设计这样一栋7层的板柱结构,如果要满足位移要求,柱截面要不小于650mm,板厚将为250~300mm,9度区还要大很多.因此,按我国规范建成的建筑,遇到同样的地震时,位移会小得多,非结构构件的损坏也将少得多.但是,这样的位移也会造成损失,应尽量减少或避免.1976年唐山地震时,北京和天津的震害调查都表明,框架结构的震害较严重.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的震害也表明,框架结构的震害较重,主要表现在难以实现“强柱弱梁”.为了实现“强柱弱梁”的目标,规范规定通过柱端弯矩增大系数提高柱在轴力作用下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2010版《抗震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增大系数,但是要确定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仍然有两个不确定因素,一是钢筋屈服强度超强,二是楼板的有效宽度取值.这两个因素导致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不能确定,因此尽管提高了增大系数仍然不能确定是否能够实现“强柱弱梁”.由此来看,板柱结构可以避免“强梁弱柱”,因此板柱结构的抗震性能并不一定比框架结构差,尤其是在层数不多、柱截面不大的情况下.板柱结构抗震设计的有关要求我国《抗震规范》从2001版开始,对板柱一抗震墙结构提出了较好的抗震设计要求,要点综述如下:(1)抗震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各层板柱和框架结构,应能承担不少于各层全部地震作用的20%.(2)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As≥NG/fy式中:A为板底两个方向连续钢筋总截面面积;NG为在本层楼板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柱轴压力设计值为楼板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2010版《抗震规范》增加了一条重要的要求,即第6.6.4条第4款:“板柱节点应根据抗冲切承载力要求,配置抗剪栓钉或抗冲切箍筋.”但最好要明确,应优先选用抗剪栓钉,这点在《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中已论及.图3~5是从国外文献中摘出来的用以说明板柱抗冲切配筋的插图.图4,5表示板底钢筋的作用及其具体做法.《抗震规范》要求的板底配置连续钢筋,实际工程中没有如此长的钢筋,图5表示几种搭接做法,可供参考.图6则是板柱结构的试验结果,共3条曲线,曲线1是未配抗冲切钢筋的,曲线2是配置了箍筋的,曲线3是配置了抗剪栓钉的.可以看出配栓钉的板柱结构的效能远好于箍筋.《抗震规范》中有一条要求不一定正确,在2010版的第6.6.2条第3款和2001版的6.6.3条都有相同的内容:“8度时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节点,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纵筋直径的16倍……”.《抗震规范》第6.3.4条第2款要求框架结构梁纵筋直径不应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这条规定在国外规范中也有,我们在试验中也验证了这个要求.这是因为在地震时梁纵筋的应力变化大,有时受拉,有时受压,容易破坏混凝土对钢筋的握裹力,产生滑移.但柱纵筋的应力因为有竖向荷载,不至于产生拉、压变化.虽然规范要求托板和柱帽根部厚度的最小值为16d(d为柱纵筋直径),是20d的80%,有所减少,但不能简单地打个八折来规定不应有的要求.以柱纵筋直径25ram计,此时厚度至少要400mm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而且规范未明确对7度以下地区是否也有16d的要求.如果有此要求,则无梁平板(即无柱帽也无托板)结构基本上不可能存在,因为厚度400mm的平板是很不经济的.然而实际上无梁平板是很好的结构形式.再查一下美国规范,在ACI318-08(2008年混凝土规范)中,规定板厚不能小于抗剪(冲切)钢筋直径的16倍,也就是板厚≥16倍箍筋直径,而不是柱纵筋直径.这是否是我们编制规范的同志们的笔误呢?。

《抗震规范》主要修订条文

《抗震规范》主要修订条文

14、提高框架部分作为二道防线的设计要求
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任一层框架 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地震剪力应乘以增大系数。侧向 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时,增大后的剪力值不应小于 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架–抗震墙结构、框 架-核心筒结构侧向刚度分配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 中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且不得小于结构底部总地 震剪力的15%。
3 在罕遇地震下的弹塑性分析,阻尼比可取0.05。
现行《抗规》阻尼比取值: 不超过12层时取0.035;超过12层时取0.02;在罕遇地震
下的弹塑性分析,阻尼比可取0.05。
20、增加钢框架结构梁端塑性铰外移时 “强柱弱梁”验算要求
↓↓
21、明确抗侧力构件的连接的弹性设计要求
① 连接的弹性设计: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① 二道防线的要求(应做双重体系) 钢框架部分除伸臂加强层及相邻楼层外的任一楼层
按计算分配的地震剪力应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数, 且不小于结构总地震剪力的25%和最大楼层地震剪力1.8 倍二者的较小值。
钢框架部分按刚度计算分配的最大楼层地震剪力, 不宜小于结构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 的墙体,在底部加强部位应承担全部地震作用,其他部 位承担的地震作用应增大不少于10%;墙体构造的抗震等 级应提高一级,一级时应适当提高。
11、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调整
① 提高框架结构的抗震措施,30m→24m ② 核心筒-外框结构的高度低于60m时,其抗震
等级允许按框剪结构确定 ③ 框剪、抗震墙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以24m
为界降低一级(四级不降) — 近年来,禁用粘土砖使低层的框剪结构和多层抗
震墙结构应用增多
④ 高度>35m的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等级提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四(三)
≤60 四 三
≤80 四
三(四) 二
三 二
≤35m 三 二
>24m 三
>60m 三
>80m 三
二(三) 二
>35m 二 二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7度,乙类6度)
框架
高度
结构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框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二(一)
>24m 一
≤24 25~60


>60m 一


≤24 25~80


>80m 一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RC结构 条文的主要变化情况
混凝土结构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条文变化简况 2 适用高度和抗震等级 3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4 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 5 框架和墙体组成结构抗震设计 6 预应力砼结构抗震设计(略)
第 1 部分
条文变化简况
2010规范对2001规范的主要改进:

20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6度) 6.1.2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构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四(三)
≤60 四 三
≤80 四
三(四) 二
1. 房屋适用高度变化情况 6.1.1
6.1.1 见第1部分 。
2. 跨数规定 6.1.5
6.1.5 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3. 尺寸边长(直径) 6.3.5
6.3.5 柱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
(1
hb0 Hc
as' ) hb
jb —— 强节点系数;对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
1.35,三级宜取1.2;对于其它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一级宜 取1.35,二级宜取1.2,三级宜取1.1。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9. 楼梯间 6.1.15
6.1.15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三(二)
>24m 二
≤24 25~60


>60m 二


≤24 25~80

板柱-抗震墙结构设计

板柱-抗震墙结构设计

板柱-抗震墙结构设计浅论近年来,板柱结构体系是在我国发展较为迅速的一项建筑结构体系。

因其结构构件自身高度较小,因此,其具有便于设备管道布置安装,可有效地减少层高,降低建筑造价等优点。

并且,因其层高较低,采用板柱结构体系的建筑物的地震效应也要明显小于层高较大的梁板结构体系的建筑物。

在施工方面,采用板柱结构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具有施工支模简单、楼面钢筋绑扎方便,设备安装方便等优点,从而大大提高了施工速度。

因此,采用板柱结构结构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和传统的梁板柱结构体系比较,板柱结构体系的抗震性能较差,主要是其板-柱节点的抗震性能不如梁-柱节点。

因地震作用产生的不平衡弯矩主要有板向柱传递,在柱周边将产生较大的剪应力,而板的截面高度较低,其抗剪能力不如梁节点,在地震力较大时更易发生破坏。

因此,在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并没有单纯的板柱结构体系,而是要求采用板柱、框架和抗震墙共同组成抗侧力体系,即板柱-抗震墙体系。

下面,对板柱-抗震墙结构体系的设计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 结构布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规定,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在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地区分别为80m、70m、55m,较2001版规范有较大提高。

板柱-抗震墙结构体系中需要布置足够多的抗震墙,使抗震墙成为主要的抗侧力构件,并能够承担结构全部的地震作用,各层的板柱框架柱子部分除满足垂直荷载计算要求外,尚应能承担不少于各层相应方向全部地震作用的20%。

这就是说,在板柱-抗震墙结构中,全部的地震力应首先由抗震墙承担。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对板柱-抗震墙结构的平面布置有如下要求:1 结构布置宜均匀、对称,刚度中心与质量中心宜重合。

2 板柱结构每方向单列柱数不得少于3 根。

3 抗震设计时,必须采用板柱-抗震墙结构。

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抗震墙,成双向抗侧力体系。

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高宽比的规范规程规定

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高宽比的规范规程规定

【拓展知识2-5】——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高宽比的规范规程规定根据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规范对钢筋混凝土房屋最大高度加以限制,见下表。

表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m)
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除满足上表要求的建筑(在高层规程中属于A级高度的高层建筑)外,还规定了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的适用高度,见表2,尽管高度要求有所放松,但对规则性、抗震等级、计算和构造措施等方面的要求相对严格。

此外,高层规程还给出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见表3。

表2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m)
表3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框架结构梁板柱截面尺寸确定方法

框架结构梁板柱截面尺寸确定方法

6
5 梁在弯、剪、扭共同作用下的承载力计算
弯、剪、扭分别作用—— ①受弯M:配纵向受拉筋,置于梁的受拉区; ②受剪V:配受剪箍筋,如单肢箍、双肢箍; ③受扭T: 配受扭纵筋,沿梁周边纵向均布;
配受扭箍筋,沿梁周边横向布置。
弯、剪、扭共同作用——截面尺寸验算(7.6.1)
0.7 ft
V bh0
T 0.8Wt
M较大时:分子取1.2,h0=h-65(二排筋)3。
【题1】某矩形梁,欲承受弯矩M=172kN.m,砼 C25,钢筋 ,试设计该梁截面及配筋(假设配 一排受拉筋)。(规范4.1.4 4.2.3 7.2.1)
【答案】
①选用材料:
砼C25 fc 11.9N / mm 2
(规范4.1.4 4.2.3 ) 钢筋 fy 360N / mm2
二、有关板的计算
1 板厚度的确定 ①经验值:
板的厚度h与板短边跨度L的最小比值(h/L)
种类 项次 板跨类型
单向板 双向板 悬臂板
1
单跨
1/35 1/45
2
多跨
1/40 1/50 1/10
②由抗剪公式确定: (规范7.5.3)
不配置箍筋和弯起钢筋的一般板类受弯构件
V 0.7h ftbh0
1.0 ( h0 800)
一、有关梁的计算
1 梁截面高度h的初选
(1)根据梁跨度L初估(已满足挠度要求)梁高h
形式
单跨梁
主 梁
多跨梁
悬臂梁
使用部位 楼、屋盖梁 柱下条基梁 h=L/8~L/10 h=L/3~L/5 h=L/10~L/12 h=L/4~L/5 h=L/4~L/6 h=L/2~L/4
备注: ①次梁高度相应乘0.8; ②采用井字梁楼盖时,梁高h=L/15~L/20; ③层高受限时采用宽扁梁,梁高h= h=L/15~L/20。1

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二)

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二)

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二)钢筋混凝土结构6.4 钢筋混凝土短柱如何定义,短柱受力中有何特点,设计中该怎么处理?短柱: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按内力计算值得到的剪跨比M c/(V c h0)不大于2、反弯点在柱子高度中部、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H n/h不大于4。

(实际工程中,应注意由于实心粘土砖填充墙对框架柱的约束,如:框架柱间砌筑不到顶的隔墙、窗间墙以及楼梯间休息平台使框架柱变成短柱)。

短柱的变形特征为剪切型、脆性破坏。

短柱的抗震验算:轴压比限值应比一般柱降低0.05,抗震等级为一级时每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2%,剪力设计值满足规范6.2.9条式6.2.9-2的要求;构造:箍筋沿柱子全高加密,间距不应大于100mm,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2%,9度时不应小于1.5%,梁柱节点核芯区的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上下柱端的较大值(体积配筋率计算时,可以计入在节点有效宽度范围内梁的纵向钢筋)。

对于剪跨比小于1.5的超短柱要专门研究,如采取增设交叉斜筋、外包钢板箍、设置型钢或将抗震薄弱层转移到相邻的一般楼层。

6.6 GB50011规范6.2.11条的条文说明中提到的“矮墙效应”是指什么,什么情况下应考虑矮墙效应?如何避免矮墙效应?一般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受力状态分为弯曲型和弯剪型,而对于高宽比(总高度/总宽度)小于2的剪力墙,地震作用下的破坏形态为剪切破坏,类似短柱,属于脆性破坏,称为矮墙效应。

规范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的剪力墙,不包括矮墙。

高宽比小于2的底部框架砖房的剪力墙以及框支结构落地墙在框支层剪力较大,按剪跨比计算也可能出现矮墙效应。

为了避免矮墙效应,可在剪力墙上开竖缝,使之成为高宽比大于2的墙,提高其延性。

6.7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设置了非结构的填充墙,在结构计算时应如何考虑其对主体结构的影响?结构计算时应对结构基本周期进行折减。

周期折减系数的取值可参考《建筑抗震设计手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出版):c2. 无括号的数值用于一片填充墙长6m左右时;括号内的数值用于一片填充墙长为5m左右时;3. 填充墙为轻质材料或外挂墙板时周期折减系数ψT取0.8~0.9。

混凝土柱的标准高度

混凝土柱的标准高度

混凝土柱的标准高度一、前言混凝土柱作为建筑物中的重要支撑结构,其高度的标准化对于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混凝土柱的标准高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混凝土柱的定义和分类混凝土柱是由混凝土浇筑而成的立柱状结构,其主要作用是承受楼板和屋面等上部结构的重量。

根据其形状和用途,混凝土柱可分为方形柱、圆形柱、矩形柱、T形柱等多种类型。

三、混凝土柱的高度标准化1.国家标准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的规定,混凝土结构柱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于梁柱体系,柱的高度不应大于跨度的15倍,且不得大于8m;(2)对于框架体系,柱的高度不应大于跨度的10倍,且不得大于10m。

2.实际应用在实际应用中,混凝土柱的高度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建筑物的用途: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对柱高度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高层住宅楼的柱高度一般较小,而商业大厦的柱高度则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

(2)地震要求:地震是影响混凝土柱高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地震频繁的地区,应根据地震反应谱对柱高度进行合理的设计。

(3)建筑的结构形式: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对柱高度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框架结构要求柱高度不应过大,而悬挑结构则要求柱高度足够高,以保证结构的稳定性。

四、混凝土柱的高度标准应用案例某商业大厦的柱高度设计如下:1. 地震要求根据当地的地震反应谱,商业大厦的柱高度应不大于6m。

2. 结构形式该商业大厦采用的是框架结构形式,因此柱高度不应大于跨度的10倍,且不得大于10m。

3. 建筑用途商业大厦的柱高度应根据其用途进行合理的设计。

在此案例中,商业大厦的柱高度应考虑到其内部空间的利用率和商业活动的需要,因此柱高度应尽量保持在5m以下。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考虑,该商业大厦的柱高度被设计为4.5m。

五、总结混凝土柱作为建筑物中的重要支撑结构,其高度的标准化对于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构柱夸单元尺寸

结构柱夸单元尺寸

结构柱夸单元尺寸结构柱夸单元尺寸是指建筑结构中使用的柱子(也叫立柱)的尺寸。

柱子作为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承担着向地基传递荷载的重要任务,其尺寸的合理选取对于建筑的安全性和经济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柱子的尺寸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决定:一、荷载要求:柱子的尺寸首先需要满足建筑所要承受的各项荷载要求,如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和地震荷载等。

根据建筑设计规范和荷载计算结果,确定柱子的截面尺寸,以保证其能够承受并合理分配荷载。

二、变形要求:柱子在承受荷载的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变形要求。

一方面,柱子的变形应该不超过安全和使用要求的范围,以保证建筑的稳定性和使用安全性。

另一方面,柱子的变形也会影响整体结构的变形,因此需要根据变形限值来确定柱子的尺寸。

三、几何约束:柱子的尺寸还需要考虑到其所处的空间限制和几何约束,如建筑平面布局、建筑高度等。

根据建筑的几何特点和布局要求,确定柱子的间距、跨距和高度等尺寸参数,以满足对于建筑结构的整体布置要求。

四、施工要求:柱子的尺寸还需要考虑到施工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柱子的尺寸应该能够适应施工工艺和作业要求,便于制作、加工和安装。

同时,柱子还需要考虑到运输和吊装的限制,在尺寸选取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综上所述,结构柱夸单元尺寸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选取合适的柱子尺寸既要满足荷载要求和变形要求,又要考虑几何约束和施工要求,以达到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在实际设计中,工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结合建筑设计规范和实践经验,进行合理的尺寸选取。

同时,需要进行力学分析和结构优化设计,以确保柱子的尺寸能够满足对结构的安全和经济的要求。

板柱结构设计规范

板柱结构设计规范

板柱结构设计规范篇一: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摘要:板柱结构是一种经常被采用的结构体系,新的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适用高度,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因此,对板柱-抗震墙给予一些设计建议。

关键词:板柱结构造价抗震设计建议适用高度Abstract: the slab-column structure is a is often use of the structure system, the new seismic code for seismic wall structure column board the applicable height, has a strict regulations. Therefore, the board column-aseismic walls give some design Suggestions.Keywords: slab-column structure seismic design Suggestions for high cost1.综述板柱结构是一种经常被采用的结构体系,它具有不少优点,如施工支模及绑扎钢筋较简单,结构本身高度较小,可以减少建筑物的层高,从而降低建筑物的造价等等,但由于此种结构在遭受较强地震作用时,其板柱节点的抗震性能不如有梁的梁柱节点,此外,地震作用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要由板柱节点传递,它在柱周边将产生较大的附加应力,当剪应力很大而又缺乏有效的抗剪措施时,有可能发生冲切破坏,甚至导致结构的连续破坏。

因此,新的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适用高度,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但是,实际工程中,对于板柱结构还是有大量要求的,本文目的,是想提供一些措施,使板柱结构可以建筑得更高一些,以满足实际需求。

由于板柱结构(无抗震墙者)抗震性能较差,北京市建筑设计院1992年出版的《结构专业技术措施》中规定,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层数不能超过四层,房屋总高不能超过16m,7度区为三层及12m,8度区为二层及8m。

柱支模超高计算

柱支模超高计算

柱支模超高计算柱支模超高计算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模板结构高度过高的计算处理。

由于很多大型建筑物中的柱子结构都是很高的,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模板结构的超高问题。

本文将介绍柱支模超高计算的相关内容。

首先,柱支模超高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超高高度。

超高高度是指柱子模板结构的高度超过常规高度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确定超高高度之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建筑高度。

高度越高,超高高度越容易出现。

2.柱子直径。

柱子直径越大,超高高度越容易出现。

3.模板结构的材料。

不同的材料对于模板结构的承重能力和稳定性有着不同的作用。

4.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不同,对于模板结构的要求也不同。

确定了超高高度之后,需要进行计算处理。

柱支模超高计算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模板结构的材料。

一般使用钢板作为模板结构的承重材料。

对于超高结构来说,需要使用更厚、更坚固的钢板,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模板结构的设计。

设计模板结构的时候,需要根据超高高度和柱子直径来确定结构的支撑方式。

一般来说,超高结构需要使用更加牢固的支撑方式,例如加固支撑和钢支撑等。

3.模板结构的施工。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模板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结构的支撑方式,避免发生结构松散或移位现象。

4.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超高结构来说,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

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巡视和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柱支模超高计算是一项非常复杂和重要的工作。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计算与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它的可行性,确保施工安全和项目顺利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
1.综述
板柱结构是一种经常被采用的结构体系,它具有不少优点,如施工支模及绑扎钢筋较简单,结构本身高度较小,可以减少建筑物的层高,从而降低建筑物的造价等等,但由于此种结构在遭受较强地震作用时,其板柱节点的抗震性能不如有梁的梁柱节点,此外,地震作用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要由板柱节点传递,它在柱周边将产生较大的附加应力,当剪应力很大而又缺乏有效的抗剪措施时,有可能发生冲切破坏,甚至导致结构的连续破坏。

因此,新的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适用高度,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但是,实际工程中,对于板柱结构还是有大量要求的,本文目的,是想提供一些措施,使板柱结构可以建筑得更高一些,以满足实际需求。

震害实例(略)
由于板柱结构(无抗震墙者)抗震性能较差,北京市建筑设计院1992年出版的《结构专业技术措施》中规定,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层数不能超过四层,房屋总高不能超过16m,7度区为三层及12m,8度区为二层及8m。

(以上指未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
新的抗震规范GB50011-2001对于板柱结构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例如,对于适用最大高度,6、7、8度区分别为40,35,30米;抗震墙应能承担全部地震作用,板柱部分能额外承担全部地震作用的20%;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有数量的要求(抗震规范6.6.9式)等等。

在抗震规范表 6.1.1,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中,有板柱-抗震墙结构,但是没有不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它的意思是,不推荐采用不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

此外,目前有一种说法:抗震规范对于各种结构体系的房屋,都有一个“限制高度”,这是一个误解。

的确,包括过去的抗震规范都提出了“适用的最大高度”,但这并不是“限制高度”,它的意思是,在使用该规范进行设计,并遵守规范的计算、构造等一系列要求,各种体系在各设防烈度时,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多少高度。

例如,在8度区,框架-抗震墙按该规范设计时,适用到100m高度。

如果建筑物高度需要高于100m,就需采取比规范内容更严格的措施(包括计算与构造),并经过规定的审查,只要符合要求,是可以超过抗震规范表6.1.1中的高度的。

总之,并无“限高”的说法。

如果限制高度,只许建多少米,岂不是限制了科技的进步?
新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的适用高度,规定得较低,这对于一般的高层建筑,是远远不够用的。

是否可以建得更高一些,可以根据从震害分析着手:
美国阿拉斯加四季公寓的倒塌,往往被认为是板柱-抗震墙性能不好的一个例证。

但从林同炎事务所的分析报告来看,该工程的设计按100%地震力由核心筒来承担,在承载力方面也是足够的,只因施工单位在钢筋接头上未按规定施工,才造成严重破坏。

阿尔及利亚的倒塌事故,是由于该工程为纯板柱结构(楼板为双向密勒,无梁),层高较高,跨度也较大。

此种结构不能抵抗地震是不足为奇的,也不提倡此类结构。

1985年墨西哥地震,板柱结构遭受破坏,主要由于板柱节点抗冲切能力不足,如果按我国新的抗震规范的要求去设计,再在冲切方法上作改进,并加强抗震墙的构造,这类破坏是可以避免的。

综上所述,板柱结构的破坏主要是:
①.未布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因而地震作用全由板柱框架承受。

由于未布置抗震墙,此
种结构的节点刚度又相对较弱,因此侧向位移常较大。

由于它延性差,抗弯和变形能力很弱,再加上P-⊿效应,在强震时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倒塌是很可能的。

②.板柱节点处,楼板抗冲切能力差。

在柱子周边板内,未设置抗冲切的钢筋,或设置得
不恰当,节点处不平衡弯矩对楼板造成的附加剪应力未适当考虑,柱周边板的厚度不
够,使抗剪箍筋不易充分发挥作用,或柱子纵筋在节点处滑移。

由于这些原因,在强震时使墙板产生冲切破坏,随之楼板坠落,造成巨大损失。

明白了板柱的破坏原因,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之后,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抗震性能,将能有很大的提高,其设计强度也将提高。

顺便指出,抗震规范 6.1.1条文编制说明内,“框架-核心筒结构中,带有一部分仅承受竖向荷载的无梁楼板时,不作为板柱-抗震墙结构”,此种结构可按框架-核心筒考虑,但应考虑本文“设计建议”中的各条要求。

2.板柱-抗震墙的设计建议
2.1结构布置
2.1.1应布置足够数量的抗震墙(包括核心筒),墙的位置宜避免偏心。

2.1.2在房屋周边,应布置边梁,以形成周边框架。

如在周边布置确有困难,则应在其他部位布置一定数量的框架梁,使结构形成板柱-框架-抗震墙的综合体系。

此种布置,不属于抗震规范中的板柱-抗震墙结构。

2.1.3抗震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8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16(可取层高及无支长度二者中较小值计算)。

2.1.4单片抗震墙的两端应设置端柱,楼层处应设置暗梁。

筒体墙的端部应设置端柱或暗柱,楼层处应设置暗梁。

2.1.5抗震等级的选用:可比抗震规范表6.1.1中之“板柱-抗震墙结构”一栏所规定者,提高一级,但原为一级者,不必提高(房屋高度不超过抗震规范中的规定时,抗震等级不必提高)。

2.2设计计算
2.2.1抗震墙(核心筒)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各层梁柱框架应能承担不少于各层全部地震作用的20%,也即,墙与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总和为120%的全部地震作用。

板柱框架不考虑承受地震作用,但仍应按抗震构造。

2.2.2当房屋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表6.1.1之规定值时,其楼层的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e],应取为1/1000。

A S≥N G/fy
式中,A S——板底连续钢筋总截面面积。

可按每方向1/2A S配置,此钢筋应位于柱截面范围内。

N G——各层楼板传到柱子的轴压力,取设计值
fy——该连续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2.2.7应考虑由于板柱节点处的不平衡弯矩引起的附加剪应力。

2.3构造
2.3.18度时宜采用有托板的板柱节点,托板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纵筋直径的16倍。

托板的边长不宜小于4倍板厚及截面相映
边长之和。

7度时也宜尽可能设置托板。

2.3.2宜在柱上板带中设置暗梁。

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及柱两侧各 1.5倍板厚。

暗梁支座上部钢筋面积应不小于柱上板带钢筋面积的50%(此钢
筋可作为柱上板带负弯矩钢筋的一部分),暗梁下部钢筋不宜少于上
部钢筋的1/2。

暗梁箍筋的配置:当计算不需要时,箍筋直径不小于8mm,间距≤
3/4h0,肢距≤2h0;当计算需要时,箍筋直径按计算确定,但不小于
10mm,间距≤0.5h0, 肢距≤1.5h0. h0为板截面有效高度(不包括托板
厚度)
2.3.3柱上板带支座处暗梁的上部钢筋,至少1/4应在跨度方向通长。

2.3.4尽可能采用高效能的“抗剪栓钉”,以提高板柱结构的抗冲切性能。

3.结论
当设计及构造采取上述全部建议后,作者认为,此类结构的适用高度,可按抗震规范表6.1.1中框架-抗震墙结构取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