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5〕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附图解】

合集下载

对会展业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

对会展业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

12中国会展 CHINA CONFERENCE & EXHIBITIONSome thoughts on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exhibition industry in the fourteenth Five-year Plan对会展业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第一、会展业的大格局背景:党中央对我国发展大格局和大背景的判断是,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为此,我们的会展业一定要服务好国家“十四五”的发展任务。

按照“十四五”规划建议,这些任务包括:6个“新”的发展目标;作为1个核心地位的“创新”;11项重要的“举措”等。

围绕这些国家发展任务和发展目标,会展业应当进一步发挥好“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的功效与作用。

第二、会展业的发展总要求:可以理解为这一总要求就是要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

那么,什么是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呢?本文认为这就是,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的发展阶段,会展业必须不断提升水平,通过更加深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输出更高质量的服务供给。

为此,在“十四五”时期新发展格局、新发展阶段、新发展形势之下,将15号文件的内容予以进一步补充、完善、提升、改进,则是实现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

第三、会展业的更完备体系:15号文件所提出的“建设展览业体系”发展目标需要逐步完成逐步深化。

“十四五”时期,应在“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做到“更加完善”、“更有提升”。

也就是要在构成展览业体系的各方面获得新进展,做出新描述,达到新高度。

第四、会展业的三模式创新:2020年中央常委会提出“创新展会服务模式”。

2020年4月13日商务部发出《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展会服务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创新、业态模式创新,加快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会展法治化已在路上

会展法治化已在路上

会展法治化已在路上作者:徐智来源:《中外会展》2021年第07期6月10日,成都市人大官网发布了四川省、成都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这是近两年我国地方政府发布的第三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前两个分别是2020年上海发布的《上海市会展业条例》和厦门发布的《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近年来,我国会展业高速发展,专业展览场馆可供展览面积和展会举办规模均已稳居世界首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会展大国。

但是,我国会展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乱象,例如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缺乏高端专业人才,甚至存在“傍展”“骗展”等扰乱市场的现象。

笔者认为,之所以存在这些现象,与缺乏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法规密切相关。

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均未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缺乏对会展业的顶层设计指导。

此前,国家层面出台的会展业纲领性文件是国务院2015年第15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虽然对全国展览业有统筹指导作用,但也仅为“意见”,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其他中央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经常被“钻空子”。

例如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重申和明确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商务部发布的《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规定,申请举办冠名“中国”“中华”“全国”等类似字样的涉外展览项目应由商务部审批。

但此前由于文件未对“国内展”进行规范,因此各种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展会比比皆是,参展商和观众也难以判断展会是“涉外展”还是“国内展”,这也极大地扰乱了正规的会展市场。

因此,在国家没有颁布全国性的会展法规的情况下,有地方立法权的会展城市相关机构出台地方会展法规,无疑是对国家会展法规缺位的有效填补。

例如《上海市会展业条例》明确规定:使用会展活动名称和标识时,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其他举办单位的会展活动或者与其存在特定联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在会展活动中展示与主题不符的展品或者从事其他与主题不符的活动,扰乱会展活动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商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会展活动管理中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处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闽政办〔2015〕113 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3 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9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在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中的平台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

建立和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稳步有序地放开展览业市场准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统筹全省展览业全局,促进各地展览业依托产业、市场和环境,错位发展、协同发展。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规则,综合运用政策,实现展览业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我省展览业规模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涌现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化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品牌展会和在境内外策展、办展的市场运营主体。

二、理顺管理体制(一)加快简政放权。

除国家规定保留在省级审批的国际性、两岸性和政府主办的展会外,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审批,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

简化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备案,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清理废止阻碍行业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贸促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二)加强工作协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展览业是引导和促进投资贸易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国际贸易中心集聚辐射能力和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平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加快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本市展览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扩大开放。

立足于发挥展览业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学习借鉴国际展览业经营管理、服务保障、人才培养等先进理念,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及全国会展城市的合作,积极探索具有国际化特征的展览业发展机制。

坚持深化改革。

推动展览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着力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展览业市场化发展。

依托本市产业、市场、开放等综合优势,积极促进展览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

重视展览业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行业运营模式创新、企业管理经营创新、科学技术应用创新等。

充分发挥各类展览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务求实效。

正确处理展览数量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关系,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导向型、自主型、潜力型展会。

力求专业化、品牌化展会数量显著增长,展馆运营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

大力培育一批实力型专业组展企业,积极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实用型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要素集聚、配置合理、制度健全、服务完善、生态优化的展览业促进体系,把上海打造成市场运行机制比较成熟、会展企业富有活力、具有全球市场重要话语权的国际会展之都。

展览规模保持世界领先水平,国际展览占全市展览总面积的比重达到80%,全年举办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展会50个。

展览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继续提高,集聚一批国际知名的展览业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品牌展会,大力发展会展服务业,形成功能配置合理的空间布局,构建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和市场管理体系,建立比较优良的公共服务体系。

新时期新使命 推动新时期我国会展业优质发展的新思考

新时期新使命 推动新时期我国会展业优质发展的新思考

论坛·FORUMNew era and new mission2022年,中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内,会展业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注入新的动能,取得新的进展。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会展业所承担的新使命。

会展业的新使命就是要继续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局紧密相连。

例如参与主场外交,以出展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的国际合作,按照“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来具体落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家主张。

其次,要发掘会展业发展的新前景。

这个新前景除了国际上与各国第一阶段贸易谈判后带来的好的发展预期,也包括一些国家战略带来的良好的新前景。

例如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新兴国家战略,以及早前提出的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

新的国家战略,新的动能注入,就会产生新的发展前景。

在这其中,会展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必然能够在既有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

另外,要重点关注一些新领域。

第一个是消费领域。

随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中美第一阶段贸易谈判后我国要进一步扩大进口,国家需要大力开拓提升内需市场。

而在内需市场中,消费领域的比重必然会逐渐加大。

第二个是文化消费,即文博、文创、文旅“三文”行业的发展。

此前也存在一些“三文”展会,不过主要是B2B的专业展、产业展。

但据统计,2021年,在博物馆举办的临展、在类似798艺术区等场所举办的特展或文创特展、文博特展等活动达3.6万余个,大大超出以产业类型为主的展会数量,这无疑是一个很广阔的天地。

第三个是三大攻坚战中的“县域经济”,通过会展助力城乡经济发展也值得关注。

县域经济是会展经济的第一线,实际上在县域会展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县通过会展扶贫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例如河北省平乡县举办的中国北方(平乡)国际自行车、童车玩具博览会,就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再如四川省会展行业协会、成都市会展行业协会举办的县域会展活动,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品通过会展活动销售出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经贸展览与洽谈【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5]13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2.28【实施日期】2015.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展览业是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促进我省展览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发展目标。

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快展览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展览业市场化进程,优化展览业规划布局,推动形成若干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展览城市、展览企业和品牌展览会。

到2020年,形成产业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善、市场运作良好的展览业生态圈,推动我省由展览业大省向展览业强省转变。

二、优化产业布局。

紧密结合我省各地区位优势、产业特点和发展基础,科学规划全省展览业发展布局。

杭州、宁波、义乌等展览业基础较好的地区,要加快完善展览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我省展览业品牌城市。

杭州要牢牢把握2016年承办G20峰会机遇,争取建设成为国际重要会展之都。

余姚、海宁、柯桥、永康、温岭等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要重点发展区域特色专业展。

三、提升展览业市场化水平。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展览业市场化进程。

探索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各地政府及其部门对展览会进行冠名等行为,减少展览会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

鼓励政府投资性展览场馆产权和运营权相分离,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

推动政府部门下属展览企业脱钩改制,政府购买展览服务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新形势下我国会展业提质升级对策

新形势下我国会展业提质升级对策

30 服务外包 2021年3/4月观察BSERVATION O文/ 张琼新形势下我国会展业提质升级对策我国会展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展览业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国会展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这背后,离不开各级政府对会展业的大力支持。

随着国内会展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会展业亟待迈入升级发展新阶段。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全面系统地提出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在我国会展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展览业发展水平。

发展特点总体而言,我国现有的大型展会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型为主。

表现为政府以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身份参与其中。

传统的政府主导型会展以国家的财政拨款、补贴为主,但是随着政府主导型会展不断市场化,社会和民间资本也不断涌入。

政府主导型会展涉及的题材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

综合性会展如投资贸易洽谈会、文博会、工业博览会等,专业性会展如汽车展、礼品展等。

政府主导型会展在主题、相关活动选择上,更倾向于国家政策导向并且动员性更强。

在会展的筹备过程中,可以便于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可以通过强大的宣传系统予以宣传,可以通过专项式或综合式运动治理为会展举办提供安全保障。

政府主导型展会是推进相关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是制定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

当前,我国会展业尚未成熟,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还不够完善,需结合我国会展业的发展现状,有目的、有步骤地创新发展自己的发展模式。

存在的问题1.政府干预过多,办展主体角色定位不清晰我国的展览和会议论坛活动大多由政府或者半官方机构协会等主导,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政府牵头的展会,各单位、部门之间协调比较方便,各成员单位和企业都会积极参与,但也会出现一些华而不实的虚假效应,讲排场、重规模,政府投入大量的行政经费将展会打造成政绩工程,办会成效不明显的通病。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21•【字号】赣府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实施全省服务业发展提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省会展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决定、社会参与”作用,加快展览业管理体制改革,培育、规范、壮大展会市场主体。

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展览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展会数量明显增多,基本建成基础扎实、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展览业体系。

二、优化区域布局省商务厅应统筹各地发展基础、产业特点、人文秉赋和展会资源等要素,科学编制实施《全省会展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南昌市要着力打造中西部地区重要展会城市,进一步扩大展览业规模,提升质量和效益;景德镇、新余、宜春、赣州和九江等地区,要加快完善专业展馆和配套设施建设,建成若干个全省展会中心城市;坚持差异化发展,引导各地依托特色资源培育1-2个品牌专业展会。

三、拓展展会市场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展览领域,投资、参股展览场馆,或成立组展公司和展览服务公司。

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展会。

积极培育中小型展会和专业展会,鼓励各类大型体育场馆举办展会。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促进电子商务与展览业的融合发展,规范举办网络虚拟展会。

四、健全产业链条以展览企业为龙头,发展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住宿等为支撑,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带动各类展览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促进我国会展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促进我国会展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促进我国会展业发展的若干建议从政治层面来看,促进会展业发展包括形成国家会展政策,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减少各种成本,提高对广大会展行业及其从业者的保障,加快办好大型国际会议、会展活动等,完善会展场馆设施,鼓励企业家和大企业在会展领域投资,支持金融机构为会展行业提供融资,推动会展行业改革,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以及建立公平、公正的会展行业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责任追究机制等。

从市场经济层面来看,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可以围绕会展市场的集中性、技术改进、市场分割等方面来实施。

会展市场集中性方面,应优化会展市场结构,加强对服务业、农业、文化、旅游等多元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具有较高竞争力的会展基地;发挥技术改进作用,推进会展行业发展中的尖端科技,支持采用客观专业的科技手段与服务措施,以提高会展服务效率;市场分割方面,引导细分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按照展会类别、行业地域、参展对象、承办服务对象等细分市场,以促进展会的高效有序发展。

建立专业化的会展行业管理体系,完善会展行业标准,健全行业质量保障体系,规范会展行业内财税大额交易,各色服务收费及报酬等,加强会展安全防范工作,以及行业广告宣传,这些都是我国会展业发展的重要策略。

另外,要充分发挥各地社会机构及其他国家开发机构的积极作用,强力推进会展业发展;同时,应建立国家会展业的综合教育体系,加强对会展人才的培养,以提高会展行业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业界团体、协会和交通运输等服务支持,以保障会展活动的高效实施。

以上是促进我国会展业发展的若干建议,要实现其发展,须有系统的政策环境、技术改进、管理体系完善、服务支持,以及会展人才培养等支撑。

我们要慎重对待,务必坚持发展会展业的方向,把会展行业发展好、让它发扬光大,体现中国会展业大国的形象。

Update从政治层面来看,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包括:形成国家会展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减少各类成本,提高对会展行业及其从业者的保障,加快办好大型国际会议、会展活动等,完善会展场馆设施,鼓励企业家和大企业在会展领域投资,支持金融机构为会展行业提供融资,推动会展行业改革,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以及建立公平、公正的会展行业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责任追究机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6•【字号】冀政发〔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促进展览产业向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培育2至4个在国际和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展览城市,5至10个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京津冀区域自主品牌展会,建设1至2个具备现代化设施的大型展览场馆,进一步完善我省展览业布局,全面提升河北省展览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商务部门牵头,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文化、税务、工商、海关、质监、统计、知识产权、贸促会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制定全省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加快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省商务厅要按审批权限做好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二)整合展览资源。

规范政府办展行为,减少财政投入。

进一步引导主题相同、内容相近、行业相关的中小型展会联合办展,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展览领域,推动展览业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结合我省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在努力提升医药、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展会的基础上,加快创办和引进新能源、信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和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展会。

加快展览业信息化进程,建立全省展览业数据库,发展新兴展览业态,建立河北省网上虚拟展览馆。

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15日第01期 总第505期79一、新时代我国会展业成绩斐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会展工作。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促进了会展业快速发展。

(一)会展业规模提升我国已经是全球会展第一大国,展览场次与展览面积均居世界之首。

2019年,全国共有展馆211座,举办展览会5819场,展览面积13017万平方米,可供室内展览面积1107万平方米。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修订,“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由“小类”升格为“中类”行业。

(二)“大会展”格局形成会展业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会议、展览、节庆、表演、赛事齐头并进,已从商务领域向建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科技、商贸、餐饮、体育等多个领域扩展,以会展业为主体、多个产业共同发展的“大会展”格局业已形成。

(三)会展业布局优化一方面,空间布局逐步优化。

2017-2019年,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的展览会数量占全国60%以上,展览总面积占全国65%以上。

同时,中西部地区的会展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比重稳中有升。

此外,各地出现会展产业园、博览城乃至“城市会展生态圈”,会展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另一方面,市场主体更趋多元。

在2019年全国百强展览项目中,国有单位主办的占52%,外资公司主办的占28%,民营公司主办的占16%,中外会展公司主办的占4%。

(四)会展产业结构优化展会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大幅提升。

新办国家级展会85%以上为专业性展会。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云上展览、线上会议快速发展,会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进入《2019年世界百强商展排行榜》的中国展览项目数达到21个,仅次于德国位居世界第二。

(五)会展国际化程度提升国际著名展览公司均已在华设立机构,德国科隆、汉诺威及英国励展等展览公司已将其国外品牌展会移植到中国。

《展览会项目信用评价规范》行业标准

《展览会项目信用评价规范》行业标准

《展览会项目信用评价规范》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行业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会展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与国际会展业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我国展览业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展会质量效益总体不高,行业诚信体系及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展览业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侵犯知识产权等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展览市场秩序,阻碍了展览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展览业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展览业诚信体系,将全国展览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上日程。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展会审批制将逐步转为备案制,展览市场空间进一步释放,展览业诚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制修订必要性制定《展览会项目信用评价规范》行业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有关建立展览业诚信体系的重要举措。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规定展览会项目信用评价的范围、原则、等级、评价内容及指标,规范评价操作流程,为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展览业发展实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展览业诚信体系奠定基础。

根据展览信用评价体系对展览会进行分等定级,为商务部展览扶优扶强提供基础支持;分类建立信用档案查询平台,为各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服务,降低信任成本,提高参展参会效率,促进项目对接。

一是科学制定政策,加强行业监管。

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行业整体状况提供重要参考,有针对性地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鼓励诚信优秀展会优先快速发展,通过示范带动效应,更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改善市场环境,提高行业自律。

通过信用等级评价,使优质展会脱颖而出,缓解“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展览市场环境三是健全标准制度,规范行业发展。

有利于完善展览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展览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展览企业形成诚信经营、规范自律的职业操守,提升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整体水平。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9.23•【文号】国函〔2015〕148号•【施行日期】2015.09.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5〕148号商务部:你部《关于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商服贸发〔2015〕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2015年9月23日附件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加强部门和单位间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展览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和深入推进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促进展览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加强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展览业创新发展;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政策,优化展览业布局,提高便利化水平;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共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对各地区、各部门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总结;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商务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青政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1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15号文件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我市会展业市场化进程。

坚持“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努力实现会展业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会展业体系,会展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创建品牌活动富有成效,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力争与10家以上的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打造10个以上有特色、专业化水平较高、国际影响较大的品牌会展活动,年度用展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会展业直接收入和会展经济增加值分别达到50亿元和400亿元。

会展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推动我市逐步向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会展业中心城市迈进。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四区一带”布局。

在进一步完善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青岛新南国际博览中心功能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差异竞争、错位发展的功能定位,规划建设西海岸和红岛会展中心,逐步形成崂山、即墨、西海岸、红岛四大展览聚集区。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展览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同时,我国展览业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市场化程度发展迟缓,存在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

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展览业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展览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功能定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稳步有序放开展览业市场准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科学发展。

统筹全国展馆展会布局和区域展览业发展,科学界定展览场馆和展览会的公益性和竞争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协同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坚持市场导向。

遵循展览业发展规律,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展览业市场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

——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完善法规政策,理顺管理体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逐步消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

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规范和减少政府办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展会数量显著增长,展馆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

——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遵循国际通行的展览业市场规则,发挥我国产业基础好、市场需求大等比较优势,逐步提升国际招商招展的规模和水平。

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幅提升境外组展办展能力。

在国际展览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展会。

二、改革管理体制(四)加快简政放权。

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按照属地化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逐步将能够下放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举办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

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备案核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五)理顺管理体制。

建立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海关、质检、统计、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分工协作。

加强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六)推进市场化进程。

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分工,拓展展览业市场空间。

(七)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积极发展规范运作、独立公正的专业化行业组织。

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展览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并充分发挥贸促机构等经贸组织的功能与作用,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推动创新发展(八)加快信息化进程。

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展览业态。

举办网络虚拟展览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新模式。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在展览业的应用。

(九)提升组织化水平。

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引导大型骨干展览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国际展览集团。

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打造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龙头展览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十)健全展览产业链。

以展览企业为龙头,发展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住宿等为支撑,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带动各类展览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十一)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机制。

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原则,推进展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制订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

鼓励展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运营效益。

加强全国场馆信息管理,推动馆展互动、信息互通,提高场馆设施的使用率。

(十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推动展览机构与国际知名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到境内合作办展,提高境内展会的质量和效益。

配合实施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用好世博会等国际展览平台,培育境外展览项目,改善境外办展结构,构建多元化、宽领域、高层次的境外参展办展新格局。

四、优化市场环境(十三)完善展览业标准体系。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制修订和推广展馆管理、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标准,逐步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产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展览业标准化框架体系。

(十四)完善行业诚信体系。

加快建立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展览业信用体系,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提倡诚信办展、服务规范。

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实现信用分类监管。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支持和鼓励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览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

扩大展览会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展览企业。

(十六)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

创新监管手段,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完善重点参展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加强展览会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五、强化政策引导(十七)优化展览业布局。

按照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科学规划行业区域布局,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和展览场馆。

定期发布引导支持展览会目录,科学确立重点展会定位,鼓励产业特色鲜明、区域特点显著的重点展会发展,培育一批品牌展会。

(十八)落实财税政策。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优化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鼓励展览机构到境外办展参展。

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属于《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税收政策范围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展览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十九)改善金融保险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

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展览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二十)提高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展品出入境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展品出入境通关效率。

引导、培育展览业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适用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简化符合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要求的展品通关手续,依法规范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展品的管理。

(二十一)健全行业统计制度。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展览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构建以展览数量、展出面积及展览业经营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建设以展馆、办展机构和展览服务企业为主要对象的统计调查渠道,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和行政记录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完善监测分析制度,建立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

(二十二)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鼓励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展览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培训展览专门人才。

探索形成展览业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机制,研究促进展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鼓励展览人才发展,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展览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督查和总结工作,共同抓好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2015年3月29日原文地址:/law/4355.html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第11页官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