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2012年度东方毅奖学金评定办法
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一、基本情况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涵盖范围为我院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表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4、研究生在读期间只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在读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6)不存在欠费情况。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与组织1、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研工组负责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班班长任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2、评审程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5天,最终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校报送初选名单。
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3、评审依据按照“学术导向、质量为先、注重效率、体现公平”的原则,对申请者的“科研业绩"、“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三方面进行评审。
中央民族大学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012-2013学年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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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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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16号)
资助字[2013]16号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各学院:为使本学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优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一、评定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雪佛龙奖学金、斯伦贝谢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华油天然气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中原油田奖学金、东营大明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百勤石油奖学金、杰瑞奖学金、勘探励志奖学金、神州方圆奖学金、宝石奖学金、宏生石油奖学金、新奥奖学金。
特别提示: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资金目前未到我校,经多次咨询,估计奖励指标和标准与往年相同,请相关学院做好预案。
二、评定原则(一)本学年内(2013年9月—2014年7月),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
(二)全校统一考察上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本科生大一学年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但可参评助学金。
(四)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组织申请奖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获奖学生于本学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本次评奖不予考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一)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1、奖励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011-20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哲学社会学院张茜张倩林莎边艳红洪昆双梁思远李昊文学院林少芳龙云飞贺璞薇杨晓萌彭程凌争孙思航宋宣谕李亚高群王博王靖升孙超黄琳茜于涌泉易诗雯路辰钱浩君华敏超孙笑颜外国语学院李旷于东泽黄丹妮江小蓉王贺飞彭昕陈露露张三春江俊杰杨迪熊怡萱孙瑜吴丽娟艺术学院杨骁董怡麟王福洪王刚张晗于濛吴瀚刘悦明体育学院蒋雨彤刘健婷袁豪经济学院闫旭刘宝琦马琳谢斯儒刘佳琪毕一博宰鲜花张超磊赵翔实范荣王思霓侯德鑫董美辰栗荣剑余传明聂翠云陈颖法学院杨帆刘大芬朱贝妮李凯文张敏张可霖于曦乔昂宇沈洁马宁张怡李杨刘蕊李岚罗玲芬行政学院刘勖王匡夫周冰玉董华荣张孟歌聂长芳商学院韩荣芳刘鹏扬张天王惊杨博文何楚聪胡潇婷刘丹阳苑卉刘天目李妍马路遥苑玉梅杜婧孙琪于素平金融学院于鹤明杨雅明路京京王雪迪毕岩松殷晨曦付慎一数学学院王瑞姝徐芳张天卉于未希范运霞龚铮缪立璋任品杨佳琦谭莹王垂佳张磐许振朋物理学院陈耿郝婷婷付彬彬尹婷婷崔银平李勇志韩冬李四华熊斌武代岸玻牛森吴玉龙化学学院李楠任家萱杨娜崔俊艳滕飞王佩玺王艺蒙张娜孙琳琳陈思唯夏梦婵刘慧雯姜姚昱坤杨青潘星怡生命科学学院马晓途许嘉桐刘光娜陈欣欣黄陆林刘慧琴刘佳明杞少鋆张嘉瑛向黎翎子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耀园傅成杰魏树军廖涛涛傅宇鹏李居曜李洁莉王亚峰李圳张萍萍张永红杨雪露喻虎刘絮绯刘祖飞王松朱光梁燚杰谭壮时月吕忠见汽车工程学院王政曾忠敏徐文雪郭赛王楠赵树男刘佳林秦秋实邓文哲王阳陈长亮康丹李冰娇纪成龙吴东远游思雄孙坚李天骄杨益董文龙李建平黄海东段京良韩嘉懿罗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杰男鲁晗卢翀陈韵朱圣法邢彬王怡甄冉张博任超刘阳徐道俊王振兴苑亚杰彭白星许佳楠于英飞赵燕如交通学院熊钊蔡正义吕泉胡雁宾曹沛魏雪延张理杨慧敏于涛许冰李旭红高坤郑华凯姜海涛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牛飞飞王赵玉解晓雯李帅帅冯子倩焦娜张莹张兆宇赵瑞管理学院毕婷王然范长亮潘徐任思儒殷凯奇王丹扆兆琳伊雅丽刘荣媛赵杰马晓杰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吴迪王凤茹刘旸闫大帅李佳玉叶汇贤王积银杨文元王昆付雪琼张婉莹李浩郑鹏刘波王禹迪张洁张经纬刘华鹏宋嘉林芮鼎然刘芳田米忍张金慧王雪林田东雷鹿通信工程学院王瑞王恩澍周秀文丁丁于朋君韩雪黄潇娴丁旭屈靖李枫李驰陈洁张晓鹤吕玲鲁奉军张道琳安强周浩麻颖俊康睿孔令晓付洋吴星曌韩珊汤海燕柴媛王乃卉李淑媛李丰硕刘思源蒋楠杨露露于汪洋黄思慧厍睿纪晨晨苏俞頔南童凌宋翔吕佳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唐伯浩侯树范秦俊季旭李灵慧熊伟晴孙冰怡李萍应文豪张敏吴萌邹燕云陈林王晓慧韩守康常成娟杨瑞超罗建豪周英敏时永胜胡永泉张森马昌雨软件学院强玉庭郑秀玉桂晨胡庆达何东标王彬彬姬强张少雄杜雨萌刘争辉吕林朋冯阳魏志杰李亚慧任晓宇蔡俊雄地球科学学院高宁宁薄军委杨凯凯韩莉冯婉仪苏仕强候玉乐谭雨蕾刘婷张姝余浩元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胡同喜杨晓辉王永强李尚楠杨龙龙张隽舒林晨曦李晓谢越越吴兴黎汉民查九平刘玲建设工程学院杨会苗苑士岩时元玲董佳祺胡倩倩高昊苏征冯雪磊曲楠高荣辉邓小虎姚佳琪杨伟环境与资源学院郑云昊廖年华郑裕彤赵丽杨志杰王渝袁圣武关鑫吕敏万超王锐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王春泽李龙王爽李琦朴冠宇张发聪孙鹏琨王顺月周子平白求恩医学院王世玉闫素张颖异吴翠翠刘芮竹申磊磊贾林沛宋晓梁帅王承芯李清月李梓菲高洁王珍杨营营刘琪宫萍马婉璐聂媛媛李楠郭寒菲崔倪钱玥彤汪晨伟公共卫生学院刘畅郭红张也张金佩张冰雅涂文婷赵娜方露庞博陈司霖李特药学院孙秀波侯石李特特汪佳琦靳雪芹陈颖李涛护理学院吕晴李秀张双双王滢宋晓琦王硕口腔医学院尹程程郭宇相星辰杨军星畜牧兽医学院巩晟孙京京丛敏黄华镕李根迟玉杨高娟公丽岩陈亲富李陟宋浩张潇明文龙刘芳夏艳植物科学学院张桐罗萱刘鹏刘桥叶彬彬程彤孙素华郭飞飞吴辉辉张勇管青天军需科技学院刘明源邓捷田国鹏王婧茹刘强俞一斌边克实陈丹薛萌吴丽英管丽君闫世创别佳昕张亚军杨祎应用技术学院朱苗张晓晓侯云强王雨乔天宇王春宇张米董泽郑爽林琳楚宇潇景振广牛志科孙科举张明雅李安冬杨佳琦胡旭苏亚惠。
兰州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第一批名单
兰州大学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第一批名单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张宏武刘淑雅赵琳黄水波硕士:周晗时聪王俊超赵晶缑天祥蔡圆曹佳峰步真会李龙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吴巍炜白所王星辉张俊丽付春娥李小东童庆军硕士:曹霑董家奇顾陇刘金妹刘小涛罗飞龙王霄钟寅朱承泉王江涛池啸冯娜王高学冯尔玺王倩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向练硕士:梁文娟梁传江刘泉影盛勇张民徐艳丽马翔杜谨泽田毅化学化工学院博士:董明董亚蕾陆大班李树文张锋伟杨柳青张晓明陈自胜陈志敏焦志威丁三元夏晓峰祝海涛李葆生硕士:侯风萍张茜孙鑫何立鹏王建伟周继安屈季春叶晓亮冯晴亮周敏唐鹏翼薛小玲姬丽琴黄银娟赵旭波王阳李泽江钟美金何霆艾勇罗晓宏徐国强孙建王海博高喜爱陈文琳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秦倩倩武磊马涛樊经纬谢田朋张辉尹红菊胡岩峰张根蒋爱伍李海韵硕士:苏淼黄妍汪兵郝媛媛荐圣淇姜德纯杨智永杨青党春艳杜维波刘荣直南琼王东王林清施丽敏戴昕鹏孟帆张笑薇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博士:贾佳何建华刘建宝曹泊硕士:周非飞邱巨龙杨颖张晓王冬梅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博士:张振粉于惠田莉华硕士:张灵菲吴永娜王翀张树振杨有俊陈晓鹏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刘小靖景泽叶晓燕张明硕士:何安姚金艳高配峰夏劲刘洪佑谢裕江樊成意郭斌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龚恒风刘作业王小山李平硕士:谢芹洪鹏飞罗老永包小军段小江基础医学院博士:王媛硕士:刘陆平袁苗苗孙绕李婉刘燕飞口腔医学院硕士:胡晓潘安应飞药学院硕士:孙陶利张艳刘燕妮尚晓娜第二临床医学院博士:丁辉硕士:李宁荫任旋靳佳欣桂惠明郭凌云韩冬冬杨小龙李菲菲王石雄民族学研究院博士:拉毛吉李元元刘嘉尧硕士:贾陈亮张峰峰赵海军李超哲学社会学院硕士:罗小芳彭洋黄凌飞张丽外国语学院硕士:王阿菊安心汪春梅经济学院博士:咸春林昝国江硕士:颜咏华白媛媛谢恒何明辉范宪伟刘晨烨盛小娇赵婷程辞陈昊管理学院博士:王学军硕士:廖玲玲刘鹏惠春华张绪涛王鹤赵雷孙权程素杰夏爱玲李丹赵进宫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张智硕士:董沁泽韩笑刘一凡王琰郝相赟教育学院硕士:叶杰孙志强艺术学院硕士:秦文浩。
“弘毅奖学金”评选方案(试行)
“弘毅奖学金”评选方案(试行)“弘毅奖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以匿名的形式为城环学院学习刻苦、表现突出以及家境贫困的优秀大学生而设立的,要求学生在政治、品德、学业等方面达标的基础上,在学习、体育、文艺、科研(含创作)、基层学生工作(仅包括班级干部和各部门干事)或社会实践(含志愿服务)等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并未获得其他奖项。
为了加强对弘毅奖学金的管理,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城环学院特成立“弘毅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副书记韩君华、教学副院长龚胜生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书记梁伟、教学秘书及学生辅导员。
城环学院书记李云、院长罗静监督资金使用。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定、颁发及其他工作。
弘毅奖学金设置目的:奖优、助困。
奖励人数:32人。
其中专项资助30人,跟踪资助2人。
评选方案:第一条评选对象:凡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城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
第二条评选名额及金额:总人数为32人。
其中弘毅专项资助30人,一次性发放200元,弘毅跟踪资助则采取分期发放的形式,每人每月200,分10个月发放完毕。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凡参加申报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讲究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懂得感恩,知道回报。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互助友爱。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
5.在学习、体育、文艺、科研(含创作)、社会实践(含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积极参与,表现突出,或者担任基层学生干部(仅包含班级干部及各部干事)满一年或一届,尽职尽责,受到同学们的欢迎。
6.原则上所有申报学生本年度无重修,如有条件特别突出者可报弘毅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批准破格申报。
(二)其他条件:1.弘毅跟踪资助的两名同学要求学年成绩排名在前40%,家境较贫寒。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_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共5164名)海南大学(1068名)周培琼代强李勇强李悦刘永亮周毅冯甜甜刘楠赵华赵晓敏刘云召朱飘韦雅庆黄艳婷苏小凯李洁罗冰吉覃松绿陈开梅谷倩倩徐丽娟杨冰新蔡小娟沈积兰黄丽纯章红艳栗硕豪宁瑶瑶谭子婷张黎明董雅雯马向梅张硕冯灿董雨荷李琼韩亚丽余春娥吴丽花吴仙妹贾媛媛朱秀琴肖华林赵喜珍蒋薇韩文伟黄华莹金旭青刘彩燕蒙欢徐爽李成成杨嫒朱春莉林玉钦于丹李凤珍赵雪媚唐仕林高顺淼李东俊罗佳郭瑞瑶杨伊萍张丽王弯高兴刘玲玲彭清秀邱艳玲陈秀娟刘亮灵刘璐杜超敬冰谢春妮李恩慧程晓海马红娜马莎曾奇李光毅宋冬冬王可欣白赐富李少华俞扬刘春子杨艺滢张婷付成冲杨金华张芳琚慧敏孙斌周月月匡珊陈世勇刘倩刘青青周建森郭晴李宁宁王侠郭令妹贺丽娜孔丽媛农金霞陈英王斌王茹梦罗吉伟阮孙兰周苗肖才荣彭越王丽莎张丽卢慧慧徐灵芳张艳韩小瑶周婷李江林锋科郭洪成王成武吴阳光廖宗梅王红丽刘惠芳罗廷英杨信霞郭鹏博孙肖贾艺璇傅婷婷张小雅熊笑辉袁玥陈育民张阿伟李金成李志豪欧子君郑秀霞胡思敏马瑞琪范小艳孙琦陈婷婷李丽萍胡春勇邬磊郭道一朱乘军桂锟台啟龙杨一鸣于杰范毓瑾王倩文艾皖东丁显豪双婧雯石亚平林大烜曾雄梅吴俊美郑振峰周梦佳李娟娟金亦铖李锐李昕锐彭芳威徐冉周开欢何盛胡玉婷勾国斌罗云朝秦涛孙培林高周玉左文超奉山森曲高峰张西成毕振庆储诚中董东营王学振丛艳军郭靖遥严盼辉展业青何森林计亚兵李琦周艺方赛拼朱柏霖肖生华聂文涛文毅汤玮陈永良胡彬杨昕宇郝裕兴成满平张慧王丽芳张文博熊凯龚志顺张宇顺尚珊珊师甜徐宁姚丹丹吴琳琳胡慧颖邢云秋仪美娟张琰睢冰冰刘也欣肖航汪燕飞王金花王忠骋朱金英白宗柏常永亮曾江苑曾晶张金金张婷婷陈丽华黄玲铃沈利婷杨云萍石林李贤苹赵彩霞王亭亭李梦圆薛静周佑霖杜苓李小康刘杰吴梦婷薛媚付书博李洪燕余婷刘芳琴罗婷武佩靖王芳露兰维王俊俊鲍雅伦姜喜芸龙邦艳陈姣铭莫绣铫李美娟王俊丽郭妍岑钟小婷陈娜娜胡冬亚潘艳萍张晶晶姜润梅周卫华王海霞李秋芳温燕华杜佳慧刘露露孙庆超初悦李玲张晓微曾廷双符珍王艳南银笛张文慧王嘉鑫吴金蓉陈坤刘玲王远粉李鲁洲刘梦辉袁建华王迪詹鹏举葛丹朱景龙刘建妮施吉信魏琼黄萌师永祥涂海燕韦慧胡慧娟王碧琦张孟娟李静王凯伦冯佳廖桂文钱双朱无双黄洪兰王婷婷李丽莎李海燕姚璐璐程宁杨智吴书音韦雅璐周研萍杨晓彤张丹秦玉允闫晨雷玉佩刘玉洁徐金萍周曼宁王盼毕建红刘恋张美瑛代雪娇李晓双毕亚男杨霞裴梓荐王珊韦城伍宏斌康培培王琦姜丙良邓云商张彩云姜华史慧慧邓茂杰王晓辉罗亚琴潘雪张琦杨海燕蒋家春韦珠郭倩王力毕佳丽蒋琼张玉玮汪紫微杨莉李晓彤赵霞杨冬冬张凤鸣李娅宋金金龚婷贇武慧慧刘亮蒲秀辉高倩茹胡小萍理冲杨兵刘兴群郑肖肖史宁洁杨凡董淑微李强张艺茹李小龙邬雪童铃郭芮妃林夏李曼丽杨静刘晓航曲雪洋高利霞吴月强张金玉张银韩陶丽王城李朋朋刘汉萍范欣平孙静石婉倩王小玲何月莹戴蓉王微禹慧周梦梦葛娟钟鹏松黄容陈亚耑晓娟程岗李文汇肖晓容李玲玲汪祥林陆源郝子雨赵振中杜耀琴杨卫杰郭羽佳任品孟亚迪颜妮张路曼符显珊袁媛陈景李超喜曾昌荣赵杨帆邹翠付贞高恩照黄姣姣颜新宇葛玲平王凤精汪星星赵琦轩王娟娟张玉婷牛红红李习莹廖世英林晓君陈婷林秀妹何白云任志华石芮徐文秀张红红张健汪曾珍蒋仁娇林碧云代小霞邓文芳张颖李小铃钟克丽王菊陈志豪李克奇廖宏祥邵启文杨辞寒蒲山野韦丽萍聂影彭丹钱思焕王洪群李润萧妹顾骁徐坤燕郭世玉田春玲徐小花陈雅妮王晓爽王怡洁洪怡方星星柯磊黎丹谭丽宇吴爽宜原原陈林涛林贤桂黄焕静李春霞刘泽彬任静潘本勋任美娟苏莉莉杨晴郑优周苗苗吴群富刘雯王辰尧高育硕金夕月李非儿李中秋吴远航朱飞凤刘星泽欧阳裕胡兴连母蓉芳苏丹高玉静黄萍燕程雅楠李云杰郭素君李文杰毛占潇苗天娇赵俊曾桢楠王璐璐庞静漪朱时琴杜启胡杰陈富欣任湘丽雷明杨彩丽黄林燕刘洪英申慧玲田小英李桂元李想李晓鹏周阳毕佳玉陈习雯申志君李怡吴璇陈传威谭景珊王彬张思琴刘海英欧杨姚秋桂郑桂青曹科文候志刚陈美妮韦静兰朱静静曾丽华张园尹培黄小楠罗司丹王科威窦祖满段庆飞赵甜宇张丽艳王秋丽徐翠红李月叶丽红钟微李娟刘单单欧阳文慧邵素娟黄林丽陈晨李萧马敏珺梁倩慧庞政跃曹战杰张淑敏周好云刘艳荣肖帅江萍陈露罗梦尔乔姜畅白梅刘煦李芹斯王熙昀张伟明胡继文宣徐玲杨季钢杨菊韩少楠黄志荣杨安泰曾峥陈虹燕陈文清郭海浩周凯凯韩炼李潇周天龙朱月圆罗婷郭浔张洒包惠珍吴清发赵小龙冯俊利向洪羽朱云云任斌斌厉勇辉陈承赵丽蓉高笑任琳琳刘燕詹琼霞高雅雅贺迪杜鑫秦婷婷张铭佩丁文婷干华荣吴丹白无瑕刘银黄薇余泓霖张媛柯晨露王慧敏杨如依刘亚杰王楠邢艳鹤陶圆圆于青青韩莹莹任祥云段森亚于敏李晓吴成艳石敏朱国亮肖妤钟翠霞吴春燕许泽飞王永甜林婷婷安妮娜吴杰英李芳刘丽珠赵丽丽张文欣张霞袁曼曼方芳郭达燕王静江希希张婷婷杨蔚赵晨扬吕珍珍殷海丽陈占营吴垚垚潘海燕马佳晨张红艳郝磊聂长森陈增贤冯晓敏夏华松苏奇李耶梅建军彭文娟马利杰吴浪平丁艳玲刘颖叶晓凯王瑞梅高雄飞焦博丽项国强杜凯秦吴周润赵恢强缑洁胡建政陈巧巧林梦婷刘智韩悦君温晨晖张阳玉陈婉婉周旋姚清仿杨磊钱思怡张彦军代志涛王娴妮牛锐李征覃玲燕张清艺刘悦陈芳高平李文广姚敏谭圳陶建军王顺福邹静高雪伍志强黄婧莹贾睿仝彤安文娟陆欢杜英军傅明扬袁宁吴天燕杨蕊阁刘博艺任腾龙边仁杰曹路陈积铨温倩敏李娟李泠慧唐娅薇赵丽霞陈心蕾刘继浩周奕君曹世磊李吹防陈小坤曹梦雪冯丽楠冯丽莎杜仁贵聂祖朋陈宗和李仲尚雯鹃梁咏诗潘慧芳吴云裳肖丽赖传富安兴可佘佩张轲宇余丽萍吕文科张颖娟田倩茹秦闻费海燕王小瑞易玲陈良华王梦颖张庭华赵欣谢慧张茂平张阳春吴文娟杨慧静李丹丹齐欢李婷王彦涛王钟方张一平张陟嫣廉芬芬杨卓嫦王蕾于婉贞樊建阳姚许梅张玥张璇李东媛余雅琴许青青廖樟根陈洪秦艳王丽华侯星宇刘倩楠靳鹏飞杨洋陈莉莉刘冰孙杰袁傲李明芳王佳欢柯晓兰王飞翔赵丽容彭艺丰项猛陈芳童凡黄淑兰张旭张丹端木晓明李灿铃陈宁茜邢高志张源刘真娟马倩倩郭美丽阳杨林艺芬阳秀艳邹志琴孙艺超张桂琼周莹莹李丹成刘婷婷荣燕刘小青李艳芳王丹阳王燕马宁刘凤爽许弥李琪翔王禹铮邹梦张冬梅周倩张文芳朱晶李倩孙雅静史洋洋王惠芬高艺源朱友权武丹花麦晓艳曹梅李惠颖邵良运王双黄兰兰王帅胡超超蒋璐璐薛何江白雪李传莹蔡从燕贺凯凯邢玉勤王莉莉熊浪梁小丽张乔禹李炳凡毛晗晓程琳秦涛石磊陈书剑周丹冯嘉慧王春霞曾荣珠张燕薛红红田莎莎黄雯施婉媚陈丽名陈明玲李梦如杨芬张慧颖张梦竹陈张杜金梅杨芯李婉李瑶章盼范龙飞李晓宁汪佳慧张曼顾梦云陈艳邓红兰张瑞花陆晓云陈煌曹端韬张婷芝梁雅马智勤赵盼盼郝泽芸汪彪王玲朱晓颖常云云宋娜王海林赵梅君胡小芳王莹莹徐芳俊苏昱玮齐红平赵倩罗明夏陈丽青段磊宋啸葛倩吴张彦黄斌霞张金兰罗皓尹高志妍孙倩王娜王佳楠黄仁权王企朱早兵沈建兰王金花侯坤朱二红李永振李阿倩张贝陈丽蒙燕萍李坊妹王安明李松张璐瑶刘庆夏容刘铭伍渔鹰赖佛林林金雪李娜王小玉玉想秀张慧鑫颜振源罗丽娟段亚茹李若男张茂霞张淑娟饶玉霞甄兆孟洪凯旋石贵凤杨娇娇沈小雷王巧冯蓝萍马小惠周全李纳贺佳佳臧茜彤方静吴明松张方郑殊孟昭君杨玉梅罗琴孟亚萌丁楚詹丽丽石江娜罗垒温阳权郭亮刘祖宝张凤婷张娟韩军罗善军黄志兵刘书畅李娅张姜伟田野周美宏秦战战覃愿愿郑浩穆倩男王卫平谭云钊张昊玮马秀娟秦康龄戴荣惠宋朝珍海南师范大学(526名)陈玲莉彭兰香何李娜黄雅铃陈苗苗黄小菊贺乐尚萌娟林琳臧涵初瑞瑶马泽梅张博楠赵淑娜李娟苏慧刘伟杨爽钟宇陈丽邬荣黄琨彭礼群张天天刘潘石彩英方海琴崔秀云吴迎新林玉妹王慧龚成芸黄忆生张恩丰齐梦娇詹芳秀高淑贞赵兰蔡映超梁岩岩宋晋飞何艳陈玉凤王冬冬杨秀婵陈潇王玥杨俊童彩露叶庆张琼林董丽莎陈园园孔雅芳李晓艳唐春丽孙秀萍强婷婷杨婷吴晓芳张微李雪吴叶孙丛强张罗丹汪秀涓雍倩陈俊颖戚金城何琴琴张亚琼荣姣刘燕崔璨黄亚平杨嫚邵锐宋梅梁立新刘辉燕罗娟邢贞娜覃小玉王峰郑娜黄彩静赵小翠刘合辉郭文博刘慧莹张思王培培王晓云石玲玲宋锦文王玲陈文燕林蕴臻袁烁陈徐邵雯张艳米文王芳郑媛洁陈倩陈思宇张梅芳钟继环李俊刘爱广王文芳张海滨陈冠雅赵荟萍张晓赵云飞吴采丽张洋张忠山陈蓉王越欣钟圆圆吴娟刘冬博张梅霍前龙陈阿灵罗雪梅杨依涵张珊罗玮易好陈丹苓惠芳李洁符汉荷邢兰洁仇新娟陈强李玉才陈璐璐贾佳盛华兰张静芳付丽党艺科冯垚郭毅董先强邓丽廖春娥王莹曹奇胡筠沂李璐覃艳琼张乐乐舒琴张赛周建飞钱艳梅王雨玲鄢鑫然苏静张帆胡娟李雪银杨国品张川川陈井云龚明李平帆赵婷陈艳芳苏子沙王孟姣卢章勤曾莉莉尤丽华张彦昆陈华平胡环陈丹丹何力利高萌萌任春艳郑思漫丁兆慧汪小琼李亚茹刘慧芳刘春丽徐坤曹珠仲盼盼岳静雷长虹徐娇刘威罗梦娇罗紫林岳阳张悦周春杏谢冰华彭燕申珍珠谢蓉觉春静王小燕陈菁于青军毕莉莉李芳田亚东徐丹贺滔元黄冲伍甜甜邢丽亚刘婧为陈晓敏杨林鹤单福利舒露赵娟陈香妹黄英韦伊敏刘磬谢婷婷陈钦纯李小红彭嫽胡书玲刘倩倩王佳羊秋梅纪密密许同庆左丽丽黄敏珍廖菁恬谢景钟文丽王霞赵文凤宋凯耿夫恒李芝慧赵鉴洪吕鹏杜园李家聪杨兴有颜石曹思念莫田娟吴泳雨杜朝晖黄纯金寇俊颉严白丹陈雅欣古爽吕璇闫小兵卢仕通王婷梁舒婉杨上攀王雪梅黄欣童晓俊王文静黄樱马强林文生马炳垚杨安琪李玮段伟刘盼盼王群徐国维陈月李雪梁克纯张皓阳周荣荣许馨郝文艳黄慧敏李敏刘永波蒙小燕孟煜王娟刘金鑫周吉坤张淑君陈倩艾婷徐笑麦丽崔凯燕刘礼华秦忆玲洪枫王鹤张静田清霞李雨薇刘琪刘晓娅吴二女房春梅李有婷严婷年珂温怡然王思宇刘瑜刘雅丽全丽霞张琴李丹邓生财程芳芳李宽行李茹廖陵陵赵小丽雍文婷李妍妍欧翔杨茜高鹏景豆涂仁军刘常梅项昀琛张鸣李强严晨李海敏杨豪范映坤褚红超徐丫丫李兰任娇旸李慧莹蒋业赵一帆刘佳吴智雄徐全琴杨桂兰陈杏梅郭家兴景乐乐谢俊许娴梁钰铃刘苗刘克赛张玉乾淡子玲王文秀陈雪飞姜朝斌田飞翔庞琼娇万燕子何诗张森梅冯青桢贺桐杰余依琳过聪冀丽娜蔡文志乔静李秋洁赵辉胡媛媛周璐璐何姣燕焦小芬赖馨钻于成凯钟俊吉李艳山刘怡张慧娟陈笑天胡雅倩胡悦悦谢敏韩姣姣刘佳荣史晓丽郭美美谢敏利贺利容唐凤姣程云张国平陈丽琴魏冬梅曾星张萍查杨静刘海城吴宁宁许安琪刘高鹏周玉洁李若恒杨金曼谢辉仲佳明付姗姗王德能李佳慧凌瑶刘蕊洁刘雨心孙艳玲周孝红陈玲王宁陈萌邱海芳周清妃黎俊榆崔雪芹麦贤维刘明月刘肖静李梦盈杨柳容贤姿张杨梅缪婷王梓棋张艺涵郭阿丹刘凤芝马静马思慧孙梦露刘清斌李云璐刘超吕廷开丁志同赵丽娟刘思琴张思宇章艺刘珍周明玲任伟丽卢雨雯杨清谈娜夏雪高鲁川苏赫单庆友江青花周宇雄栾庆野甘勇程思梦李红艳陈迪杰梁开秀樊营营何秀丽金清宝邢伊蕊杨康田震李佳橙张莉崔逸雪王雪文欧先程韦莹馨韩春阳李盼张晓邵前前刘晓贝陈苗邱玉珠龚文芳陈丽蓉杜小雪杜元元唐蜜俞丽群雷苏红卢金香邓莎莎余万彩雷沁红党晶晶赖颖夏萧萧谢林杜蒋莉牛泽婷张丹马艳芳李贤慧薛俊辉李漫漫段俊李亚楠鲁闫周红启琼州学院(462名)孙万娟陈秋丽刘丽媛刘洪文刘丹张广杰李响张雅琦周瑞张宝霞程静谢颖莹周小倩王渊静王艳张欣欣饶晓路王姗周巧巧高瑞辰仲亚飞童仕晶姚昌华赵美佳胡翠丹邢孔芸黎祥栋苏海沙马蓓蓓陈贤妹彭颖黄建秀叶九熊吴文滨何凡袁静房雯雯冯浩贾莉蓉庆玲杨静张旭康蒋兰吴合庆徐可心龙红娇陈炳发候雪歌刘佳敏梁冬妮甘婷张黍钫陈琼静唐莹唐思月黄秀明符永慧罗高恒罗华山郑建云吴年佳梁文静肖琴赖廷徐帅唐欢赵梦怡林婷婷夏凡韩笑俞佳萍任海伟李金燕叶婉青焦冰妮朱茂莹王纯情张燕冬郑淞丹哈利汪茂雪张启明洪晶晶李东领王佩王子前林欣王永利李娜申潇婧熊燕董品邓阳涛陈兰珍仇瑞腾匡文霞林秀银谭慧玲钱光辉丁梦瑶徐健李楠王鑫杰涂雪云杜春名曾凤曹宇日潘予希陈川明樊茂荣赖冬玲丁莎蒙莉群金菲妃马圆圆石小琴汪华平邵骏陈思超贾莉张晴韩雨江张国权王海燕王勇张晓露黄倩张文茂何兴安林晓盼符彩芳郭明川王慧芳杨文桂郑梦洁黄琼霞梁彦川彭雁林莹王海艳李森林张佳张志陈学晓刘春许新愿符金凯胡帅威于坤覃继乾姜非燕何亚儒吴毓基程祖莹余丹王晶莹王志丹丁世振钟勇任思恩王鼎闫东勤张鹏李辉良陶凯祥翁书兵王炎青胡明琴李思洁孙德平冯如玉符万超张超峰马壮王昭允薛莲许昶磊王美陈鸿发孙森龙文超黄爱东孙继成赵月祝王兵符式芸纪云龙于明明崔莉李海龙张梦瑶邓杨齐吴惠董慧果王春燕徐绞吴启日范丽丹文求信王娇刘旭颖李齐李丹苗备陈运贞王玉银欧阳敏吴晗唐溶雪廖娟娟陈博文张佳丽宫淑悦孙华李和娇王佩周稳平孔露黄舞清王思宇董萩荣李景信欧雪碧刘玉颖符芳月侯晓莹陈银美苏文艳王可可文丽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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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设立的一项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每年4000元,3000元及2000元三个等次,主要用于资助贫困生生活费。
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将我校开展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各学院(部)名额分配及额度见附件1。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一)评审依据1、国家励志奖学金(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2011-2012学年基础性素质排名前1/5(评选范围内),当年无补考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三本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三本学生及留学生)。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原则上当年无补考记录,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当年有补考记录的学生可考虑降等级评审。
(二)评审程序1、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学院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4、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5、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复审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6、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最后将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终审。
三、材料报送具体要求(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部)于2012年10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1、《内蒙古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份。
2、2011-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附件3)。
华东政法大学东方公证奖学金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东方公证奖学金实施细则为激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表彰在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促进新时代法学人才的培养及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东方公证处在我校设立“**大学东方公证奖学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实施细则制定如下:第一条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一)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竞赛,获得省(市)级以上竞赛一、二、三等奖的集体或个人。
(二)外语成绩优异,在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第一名的非英语专业者;在专业英语、日语或德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第一名的外语专业学生。
(三)评奖学年内,在**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物上公开发表公证相关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研究成果。
注:省(市)级以上竞赛包括:1、省(市)级以上的教育、组织、宣传和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含中央部委各司局)主办的专业竞赛;2、由专业领域中具有权威影响力的协会组织或研究机构主办的专业竞赛;3、其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业机构平台(如中央电视台)主办的专业竞赛;4、未尽奖项的界定最终由校奖学金、荣誉评审委员会认定。
第三条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10万元,名额视具体申报情况而定。
国家级竞赛获奖奖励4000元,省(市)级竞赛获奖奖励2000元,同一竞赛作品按最高奖项发放奖金;外语成绩优异奖励1000元;公开发表公证相关研究成果,奖励2000元。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学生,于每年3月份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二)学院初审后,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
(三)学生处汇总各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校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公示五日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捐资单位备案。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大学学生处。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比-四川大学历史文化(旅游)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比 -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标准(2005年10月修订)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素质教育相关文件精神,我院特制定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标准如下:一、获先进个人加分1(获全国表彰的先进个人加3分。
2(获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1分。
3(获学校表彰的先进个人加0.5分。
4(获院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0.2分。
注:以上各项均需为本年度所获奖项,且奖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值。
二、参加各类文化素质竞赛获奖者加分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加0.2分。
2(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加0.5分。
(其他外语相同级别加分标准相同)3(参加校级各类竞赛获奖者加0.5分。
4(参加省级各类竞赛获奖者加1分。
5(参加全国各类竞赛获奖者加2分。
注,以上各项除1、2项外均需本年度所获奖项,奖项可以累计加分。
三、发表专业学术研究成果加分(报纸 1(1) 中央级的报刊加3分。
(2) 省级公开发行报纸加1分。
(3) 省级以下及内部发行报纸加0.2分。
2(期刊(1) 中央权威核心期刊加5分。
(2) 核心期刊加3分。
(3) 其他公开刊物加1分。
(4) 内部刊物加0.2分。
3(著作(1) 中央级出版社出版7分。
(2) 省级出版社出版5分。
(3) 其他出版社出版3分。
注:以上各项第一作者按标准加分,第二作者按2/3加分,其他情况按1/5加分。
以上各项可以累计加分。
四、任学生主要干部加分1(任学校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成员级)加1分;任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副书记、副主席)加1分;任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年级长)加1分。
2(任学校团委、学生会一般干部(部长级)加0.5分;任学校各社团主要干部加0.5分;任学院学生会、团委一般干部(部长级)加0.5分;各寝室室长加0.5分。
201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ZF2012022019 ZF2012022031 ZF2012022025 ZF2012022006 ZF2012022004 ZF2012022013 ZF2012022049 ZF2012022030 ZF2012022041 ZF2012022014 ZF2012022024 ZF2012022005 ZF2012022020 ZF2012022044 ZF2012022050 ZF2012022022 ZF2012022023 ZF2012022015 ZF2012022036 ZF2012022032 ZF2012022001 ZF2012022048 ZF2012022018 ZF2012046008 ZF2012046009 ZF2012046013 ZF2012046004 ZF2012046011 ZF2012046003 ZF2012046012 ZF2012046006 ZF2012046010 ZF2012046005 ZF2012058006 王佳乐 钱欣 法国 法国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法国使馆教育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驻韩国使馆教育处 巴黎六大 综合理工学校 巴黎二大 巴黎十一大 巴黎十一大 斯特拉斯堡大学 里尔中央理工学校 巴黎十一大 斯特拉斯堡一大 法国居里研究所 格勒诺布尔二大 里尔一大 法国弗朗什孔泰热电子学 与光电子学科技研究所 巴黎七大 巴黎五大 图卢兹一大 高等经济与商业科学学校 巴黎七大 巴黎高等社会科学研究学 校 巴黎六大 艾克斯普罗旺斯政治学院 格勒诺布尔二大 巴黎十一大 赫尔辛基大学 赫尔辛基大学 赫尔辛基大学 埃博学术大学 赫尔辛基大学 埃博学术大学 阿尔托大学 阿尔托大学 赫尔辛基大学 赫尔辛基大学 浦项科技大学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学生全面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附加分”和“扣除分”指学生综合测评中除业务课总得分和基本素质总得分以外予以增加和扣除的分数。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加分、扣分行为时间界限一般以学年为准。
第四条每年奖学金评定之前由各班统一上报学生加分、扣分材料,经学工组核准后统一加分、扣分。
其它任何集体、个人不得自行加分、扣分。
第五条附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4分,超过4分者以4分计(发表学术论文加分以实际加分为准)。
扣除分应按实际应扣除分数扣除。
第二章业务学习第六条鼓励低年级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第二学年开展综合测评时,对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情况给予加分,四级加0.2分,六级加0.3分,不累计加分,其他学年测评时不再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加分。
第七条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一级加0.1分,二级加0.2分,三级加0.5分,四级加1分。
在前一次奖学金评定中已享受该项目加分的,同等加分条件不再享受。
第八条参加辅修者加0.2分,同时辅修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者以每个加0.2分计。
在前一次奖学金评定中已享受该项目加分的,同等加分条件不再享受。
第九条考试作弊者扣1分。
经学院教学检查抽查,旷课者每次扣0.1分。
第十条业务学习附加总分不得超过1分,超过1分,以1分计。
第三章社会工作第十一条担任全国性团体(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及其它群众组织)职务者加1分。
担任省级团体(省青联、省学联及其它群众性组织)职务者加0.5分。
第十二条担任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常委、校社联副主席及以上职务、校艺术团副团长及以上职务者加0.4分,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和院学生团委常委、学生会副主席(常委)加0.3分;担任院级主要学生干部(院团委、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支委)、副班主任加0.2分;担任校级艺术团队长、校级学生社团(不含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正副会长或社长)者加0.2分,一般成员不予加分;担任校电台记者、编辑加0.2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校团委干事、校学生会干事、院团委干事、院学生会干事和宿舍长)加0.1分。
武汉理工大学各学院2012保研名单
材料学院推荐 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结果公示作者:材料学院 日期:2011-9-23 点击次数:83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 神,按照我院关于推荐 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经过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推荐以下同学为 2012 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1.校内A 类直博:(8 人)由永慧 张华章 周光华 张艳华 刘飞华 杨东旺 张 琳 陆 琦2.校内A 类:(32 人)郭 毅 王丹丹 彭亚亚 刘佳宁 常海梅 陈宗武 卢瑞明 董丽颖郭 俊 聂 帅 蔡 祎 谭铁宁 向会英 王 慧 余兰花 吴 莎曹 强 任 丽 杨 进 李 明 舒 展 展咪咪 唐丽英 熊雨婷于洪舰 王 毅 龚风丛 赵仕龙 张海龙 王文鑫 汪 菲 李 坤候选:(9 人)刘 亚 肖 攀 周 蓓 曾 潇 黎静雯 刘 珊 周艳梅 田沙沙任尧尧3.校外A 类:(5 人)郑雅丽 叶 灵 李 周 李小双 郝 月4.C 类单列:(11 人)赵云龙(直博) 覃玉婷 孙艺涵 (直博) 方若翩 李 硕 赵石永张 磊 徐行涛 董一笑 曲政尧 朱正勇5.D 类:(32 人)张 梅 李 萍 王俊杰 廖春艳 缪 霞 段媛媛 张桂林 汪华文汪丽芳 谭美玲 梁玉倩 朱文鲁 刘秀娟 刘纪伟 陈 蕊 程 程郝文斌 张文文 曹攀攀 田孝武 李景菊 徐 环 黄 荣 张 静张宇帅 张 正 骆亚会 刘 涛 黄海生 王 思 曹 茜 杨 吟候选:(28 人)徐 娜 李彩霞 吴 丹 周 泽 徐 健 王 淼 张 悦 李玲玲胡 轩 胡 雯 陶冰梅 林晓清 王真珍 吴继君 张 浩 孔 磊向继玮 童 宗 陈宇轩 骆 城 黄 瑜 宋小伟 王明勇 朱洁云胡 洋 黄大兴 贺丹琪 徐云飞公示三天,如有意见可向院教学办(电话:87651776)和学工办(电话:87651202 反映。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奖励激励机制,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校发【2012】363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一章组织机构以及职责第三条根据中央民族大学校发【2012】363号文件的要求,我院成立由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总支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所辖各专业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对其进行解释;2、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对国家奖学金初评的异议。
4、对符合本评定细则的评定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章评定程序第四条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学年评定一次(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按照民族学一级学科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
第五条评定步骤:1、由符合条件的二年级、三年级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成绩单、《科研情况简表》、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上报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据评定条件进行评分排名,提出初审名单报告给学院评审委员会;3、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国家奖学金按照民族学一级学科分配的名额上报给民族学一级学科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第三章评定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各科成绩及格。
专业课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平均分在85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具体要求见附录1),发展潜力突出。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我院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试行)。
第二条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以及导师代表参加,一般由7人以上的单数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讨论制订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并有权对其进行解释;(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三)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对基本奖学金初评的异议;(四)对符合本评定细则的评定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第四条研究生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参加,一般由9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本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评议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评议组由评定小组成员、宿舍代表、各专业组联系人组成。
(二)依照本细则(试行)对本年级的奖学金申请者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综合评价,依据评定条件和名额,提出初步评定意见。
第二章评定程序第五条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办公室分配的各等级基本奖学金名额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六条新生基本奖学金的初步评定在入学前复试阶段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初评结果与拟录取名单同时公示。
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初步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的四周内完成,初评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第七条评定步骤(仅限二、三年级):(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和公开发表历史学专业相关论文(含学术会议论文、专业调查报告)、著作原件以及各鼓励分的证明材料。
上交的材料时间界定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放假之前)。
奖学金评定方案
历史文化学院2012年春季奖学金评定方案2008级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评定对象:历史文化学院2008级师范专业学生二、评定条件:(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2011年下期平均学分积成绩排名在该班前10%以内。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2011年下期平均学分积成绩排名在该班前30%以内。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2011年下期平均学分积成绩排名在该班前40%以内。
(4)学习优胜奖、精神文明奖获得者2011年下期平均学分积成绩排名在该班前50%以内。
(附:凡平均学分积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5%以内,未能评为等级奖者,可优先参评为学习优胜奖或精神文明奖)(5)无重修、无补考。
(6)该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记载。
三、评定公式:平均学分积成绩×80%+德育量化分×20%=奖学金评定分(注:德育量化分加分总和折合后不得超过十分)四、评定程序:(1)各班安检委员向全班同学公布2011年下期学习成绩及德育量化成绩。
(2)各班组成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以上学生代表组成)。
(3)个人向班评议组提出书面申请。
(4)评议小组在全班范围内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确定初步评奖名单。
(5)初步评选名单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评议小组。
(6)学院评议小组复核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工部。
五、评定等级以及定额:等级班级班级总人数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学习优胜奖5%精神文明奖5%2008、1 44 2 4 6 2 2 2008、2 43 2 4 6 2 2 2008、3 45 2 4 6 2 2 六、奖金金额:一等奖500元/人,二等奖400元/人,三等奖250元/人,学习优胜奖、精神文明奖50元/人。
七、样表格式:姓名性别学院级班是否师范平均学分积成绩成绩所在班排名加分情况(量化分×20%)评定等级卡号备注:1、所填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在南充市本地的农行卡2、请各班将奖学金初评名单由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于3月10日交往学院办公室(文科楼622室)。
兰州大学东方毅奖学金评定办法
兰州大学东方毅奖学金评定办法未来建设集团是一家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综合事业集团。
集团总裁过毅,笔名东方毅,曾在大西北工作多年,对祖国西北地区有着深厚的感情。
经过毅先生首倡,为奖励兰州大学品学兼优、爱党爱国的优秀学子,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树立自信,战胜困难,实现人生价值,经友好协商,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兰州大学设立兰州大学东方毅奖学金(以下简称东方毅奖学金)。
为了做好东方毅奖学金的评审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申请条件(一)本科生1.积极进取,爱党爱国,秉承中华优秀文化,拥有远大理想与抱负,以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为己任。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积极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取荣誉,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4.学习勤奋刻苦,较扎实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成绩优良。
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单科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
5.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二、三年级博士生。
中西部生源(中部6省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江西;西部12省区,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西宁、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内蒙、广西)、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研究生1.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结合社会现实进行科学研究,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的参考意见。
2.关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问题,积极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取荣誉,在重大学术活动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导师的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学术活动。
4.学业成绩优异,本学年内能够结合所学专业和社会发展,在省级期刊以上公开发表与本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
5.品学兼优,在艰苦环境和困难条件下坚持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额度每年奖励45名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其中政治与行政学院固定名额35名,历史文化学院固定名额5名、哲学社会学院固定名额5名。
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
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努力进取,树立学生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等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成绩优异,且在道德品质、学习科研、文体素质、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声誉或为国家、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奖学金。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奖学金名额10名每学年,金额2万元每名,每年专项经费20万元。
第五条特等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申请人需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及补充条件之一条。
第七条基本条件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和崇高理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5.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所有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历年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专业前20%,参评学年度获综合素质测评二等奖学金及其以上。
第八条补充条件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立自强、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省部级以上(含)部门表彰;2.学习成绩优异。
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或国际权威大学排名前10名学校研究生(需通过专家鉴定);3.学科(学业)竞赛成绩突出。
在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国家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省部级竞赛获一等奖以上奖励(需通过专家鉴定)。
4.科研成果丰硕。
发表高水平论文,被SCI、EI、SSCI 收录,或出版专著(含第二作者)。
5.文体类竞赛成绩突出。
国家或者省部委组织的文化、艺术素质类竞赛、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或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在各项体育比赛中破市级及其以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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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进取,爱党爱国,秉承中华优秀文化,拥有远大理想与抱负,以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为己任。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积极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取荣誉,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4.学习勤奋刻苦,较扎实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单科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
(六)适时举办兰州大学东方毅奖学金表彰大会,邀请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
三、附则
(一)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学生受奖面。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3万元(不含各类贷款)"。本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须据此统筹考虑。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历史文化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历史文化学院学工组
2012-2-20
5.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中西部生源(中部6省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江西;西部12省区,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西宁、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内蒙、广西)、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2012年东方毅奖学金只允许男生参评。
二、评审程序
(一)2月底,由学院根据当年情况下发评奖通知。
(二)获奖学生应树立感恩思想,积极关注未来集团的建设与发展,努力维护未来集团的声誉和影响。应结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参阅未来集团董事长东方毅先生的著作《雄主与拓展》。在获得奖励后的半年内,应至少向东方毅先生汇报个人思想和学习情况一次。
(三)东方毅奖学金由学校统一管理,受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督。
历史文化学院2012年度东方毅奖学金评定办法
未来建设集团是一家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综合事业集团。集团总裁过毅,笔名东方毅,曾在大西北工作多年,对祖国西北地区有着深厚的感情。经过毅先生首倡,为奖励兰州大学品学兼优、爱党爱国的优秀学子,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树立自信,战胜困难,实现人生价值,经友好协商,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兰州大学设立兰州大学东方毅奖学金(以下简称东方毅奖学金),共奖励45名兰大学子,其中每年历史学院有5个左右的名额,为了做好东方毅奖学金的评审及管理工作,历史文化学院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二)在2012年3月2日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三)2012年3月5日之前,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处。
(四)学校汇总申报材料,确定东方毅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向未来集团通报评审情况。
(五)上网公示评奖结果,并及时将当年度评定结果报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