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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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非煤矿山是指矿业以外的矿山资源开采,包括金矿、银矿、铜矿、铝矿、锌矿、铀矿、锡矿、钨矿、钛矿、稀土矿、非金属矿以及建筑材料矿等。

由于非煤矿山的开采过程中,存在着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因此,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非煤矿山的规范化、安全化、绿色化发展,提高非煤矿山开采的效率和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加强非煤矿山规划管理(1)制定非煤矿山规划管理办法,明确非煤矿山的开发范围、开发方式和监管责任等。

(2)加强对非煤矿山规划的刚性约束,确保非煤矿山的开发与保护相协调。

(3)加强非煤矿山勘探管理,完善勘探许可制度,严禁无许可证的非法勘探行为。

2.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1)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与义务,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强制执行。

(2)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测与预警能力,建立与运行相适应的监测网和监测设施。

(3)加强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严格非煤矿山环境保护(1)建立非煤矿山环境监测网络,对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估。

(2)加强非煤矿山的环境治理工作,对环境污染源进行整治和清理。

(3)推进非煤矿山的绿色开采,鼓励非煤矿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加强非煤矿山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监管制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信用管理,实行严格的信用评级机制。

三、工作机制1.建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

2.各级政府成立非煤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

3.建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化和数据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四、工作进度和考核1.制定明确的工作进度表,按照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

2024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4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4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咱们来聊聊2024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这档子事儿。

这可不是件小CASE,咱们得认真对待,毕竟矿山安全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和生命安全。

咱们得明确一下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字:安全!咱们要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具体聊聊几个关键点。

一、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1.定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1.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2.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平。

3.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降低矿产资源开发成本。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1.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山生产秩序。

2.严肃查处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3.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四、强化矿山环境保护1.落实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安全。

2.推进矿山绿色发展,引导矿山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3.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矿山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五、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培训1.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矿山企业员工安全意识。

2.加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咱们具体聊聊实施步骤。

第一步,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这个方案呢,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篇东西,咱们要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具体措施等。

第二步,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这个大会呢,主要是让大家都明白这个事儿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

第三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我国资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在当前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开发和利用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等问题。

为了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环境治理,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工作方案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和步骤,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和实施方案,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的绿色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与目标任务:1. 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矿山环境监测设备和网络。

2. 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环境污染排放的监管,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3. 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清洁生产,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4. 促进矿区生态恢复和修复,实现矿山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目标:1. 到2022年底,建立覆盖全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矿山环境污染排放数据的全面统计和监控。

2. 到2025年,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清洁生产改造,实现矿山环境污染排放的整体减少。

3. 到2030年,矿区生态恢复和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矿山生产和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

三、工作步骤与重点任务1. 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环境监测体系(1)完善环境监测设备和网络,建立国家级和地方级矿山环境监测站点。

(2)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监控,推广应用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

(3)建立矿山环境污染排放数据统计和监控系统,及时掌握矿山环境污染排放情况。

2. 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环境污染排放的监管(1)制定严格的矿山环境污染监管标准和政策,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矿山环境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工作,推动矿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3)加强对矿山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安全稳定。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忻政办发[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已经2013年3月29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9日忻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和《山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3〕8号)要求,决定从2012年至201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整顿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淘汰、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取缔、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

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尾矿库,全面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1.到2013年底,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占用河道、土地堆放矿渣、尾矿、干选废料等现象得到彻底根除;最小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矿山、相邻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相互交叉开采的地下矿山得到彻底整合或关闭。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138号)要求,省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露天矿山排查整治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实施。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3月18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推进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扭转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多发的局面,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省局决定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50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采取中介机构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方式,统筹采取整治、整合、关闭等措施,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全面改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二、目标任务组织对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包括基建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找出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8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

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年底前生产矿山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三项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关闭200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基建矿山实现施工单位依法承包建设工程,按照设计建设,杜绝以采代建现象。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引言•非煤矿山现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目录•整治措施与实施计划•保障措施与预期成果•总结与展望01引言近年来,非煤矿山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矿山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政策法规要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亟待加强整治工作。

国家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

030201背景与目的本次整治涉及全国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整治范围通过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目标整治范围与目标02非煤矿山现状分析全国非煤矿山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

非煤矿山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地带,部分位于平原地区。

不同地区的矿山数量和分布情况存在差异。

矿山数量与分布情况分布情况矿山数量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安全设施01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但是,一些小型矿山和非法采矿点的安全设施相对薄弱。

安全管理02非煤矿山企业普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但是,一些小型矿山和非法采矿点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事故发生情况03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事故发生数量有所下降,但仍时有发生。

事故主要集中在非法采矿点和小型矿山。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非煤矿山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原因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非法采矿等行为打击不力;三是部分地区矿产资源管理混乱,存在监管盲区。

03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有落实、有考核。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先导区安监局,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辽安监非煤〔2018〕18号)(简称《通知》,下同)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持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是我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产业布局,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区要结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7〕35号)、《关于印发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监行管〔2017〕230号)及《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持续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达标保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淘汰关闭一批,2020年底达到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效改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

二、强化重点工作落实各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要紧盯《通知》中列出的18个重点整顿提升对象,按照总量减少,规模提升、基础加强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实施综合整治;二是要按照《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准入工作;三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管控措施,进而全面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全面深化打非治违和预防六类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五是继续稳步加快推进我市尾矿库、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六是积极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水平,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业务能力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工信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

【工信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

【工信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是矿业大省,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矿产资源需求下降,企业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安全隐患增多,事故风险加大。

为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动矿山安全发展,现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采取严格准入、达标保留、改造提升、整合做大、淘汰关闭等措施,全面提高矿山规模和安全保障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做大一批大型矿山企业集团,促进矿山向安全可靠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打造绿色矿山和生态矿山,实现我省矿山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做强做大。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产业布局,坚决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小矿山数量。

以开采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设备水平高的矿山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公平公正。

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公平、公正,依法推进矿山整顿提升工作。

科技推动。

依靠科学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矿山产业,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促进矿山走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积极稳妥。

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属地主导。

成立矿山整顿提升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工作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的矿山事故频发,给矿山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切实保障矿山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1)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培训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强化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3.安全生产条件改造(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

(2)加强矿井通风、排水、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1)加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加强对矿山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矿山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提高矿山从业人员技能水平(1)加强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组织开展矿山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提高技能水平。

6.加强监管与执法(1)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健全矿山安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能。

三、工作方法与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制定详细的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政策支持(1)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激励矿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矿山安全生产的认识。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陕安监管发[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0〕33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1、摸清地下矿山底数。

全面摸清全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废弃、非法生产和已关闭地下矿山基本情况,逐一建档,建立和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数据库。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把发动职工群众和组织专家队伍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排查,彻底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

3、深化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责任到人,挂牌督办,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4、落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

5、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二、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矿山整顿工作方案

矿山整顿工作方案

矿山整顿工作方案
矿山整顿工作是推动矿山行业规范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各级部门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不符合环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矿山进行整顿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督导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严厉处罚,确保矿山整顿工作的实质性推进。

三、提高技术水平、优化设备配置。

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矿山的采矿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通过设备更新换代,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为操作对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强化安全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对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标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大对矿山环境质量的治理力度,提高绿色采矿技术的应用,减少矿山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推动矿山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矿山整顿工作是当前矿山行业的迫切需要,我们将按照以上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矿山整顿工作,努力实现矿山行业规范发展、安全生产、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为矿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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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隐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深入开展重点矿山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整治范围所有正常生产、建设、整改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

启动复工复产、有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必须按照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进行综合整治。

对无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由负责日常安全监管的部门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者联系盯守责任。

三、整治时间2023年3月至12月份。

四、主要任务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矿山企业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推动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矿山企业属地政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本性问题、老大难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12项任务:(一)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集中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

各矿山企业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迅速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形成动态自查自改机制。

2.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组织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到位。

技术力量不足的矿山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3.集中开展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

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对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1次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制定并落实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照搬照抄、不符合企业实际,与现场脱节,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考核等突出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12•【文号】安委办[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大幅降低事故总量,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需要。

各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指标。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要对照国办发〔2012〕54号文件确定的整顿重点,进一步细化整顿关闭对象,将整顿关闭任务指标(2012-2015年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见附件)逐年分解到市、县;要分期分批确定关闭矿山名单,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已经列入2012年关闭计划、尚未关闭的,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关闭任务。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13]9号【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01【实施日期】2013.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1日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54号文件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年底前,关闭矿山20家,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矿山整顿重点(一)对下列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5.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

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

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

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第一节:背景及目标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

我国的矿山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矿山开采和利用存在着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等问题,亟需进行整顿。

为此,制定并落实一个全面、科学、可行的整顿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整顿工作,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矿山行业的转型升级。

第二节:整顿措施和时间安排1.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矿山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明确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条件,增强矿山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时间安排:2023年上半年完成。

2. 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对于利用率低、环境影响大的矿产资源,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重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时间安排:2023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3. 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禁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推广先进的矿山开采技术和装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程度。

时间安排:2023年全年持续推进。

4. 推动矿山行业的转型升级:鼓励矿山企业采取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推动矿山行业向高效、绿色、智能化方向发展。

时间安排:2023年全年持续推进。

第三节:政策支持和保障1. 完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整顿、环境污染得到改善的矿山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时间安排:2023年全年持续实施。

2. 加强督查和考核:建立健全矿山整顿工作的督查和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整顿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时间安排:2023年全年持续实施。

3.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举办矿山整顿工作的经验交流会、技术培训会等活动,提高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时间安排:2023年全年持续实施。

第四节:预期效果和措施评估1. 环境污染减少:通过整顿工作,预计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环境污染程度将得到明显改善,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环境将有所提高。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落实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山资源开采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整顿落实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措施,以整顿矿山资源开采秩序,保护环境,确保矿山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落实的目标1.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对矿山废弃物、废水等进行有效处理。

2.实行科学合理的矿山开采方案,合理规划矿山资源。

3.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矿山事故发生率。

4.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增加行业竞争力。

三、整顿落实的措施1.加强环境保护(1)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2)推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减少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矿产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4)建立矿山环保监测和评估体系,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的环境监测与监管。

2.科学合理的矿山开采方案(1)制定矿山开采规划,明确矿山开采的时间、规模、方法等。

(2)加强矿山勘查工作,提高勘查效率和准确率。

(3)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估体系,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4)制定矿山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管理(1)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加强矿山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3)推行矿业企业安全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提高矿山管理水平(1)加强矿山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2)建立矿山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3)推行矿山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对环境保护进行投入和补偿。

(4)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行业的共同发展。

四、推进措施1.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明确矿山整顿落实的目标和要求。

2.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矿山整顿落实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整顿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罚。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整顿落实工作机制。

4.加强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对矿山整顿落实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依据省政府及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的要求,把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计划实施整治工作。

该任务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2.1 项目策划阶段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范畴,草拟整治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并组织公示。

2.2 投入准备阶段组织各车间检查现场设施和安全设备,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功能完善。

针对安全生产矛盾突出的车间、区域进行摸底调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

2.3 实施阶段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建立并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流程和纪律,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重点区域等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同时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加强应急演练。

2.4 控制阶段加强对安全生产矛盾的监管、管理和条线体制建设,加强对整治对象的日常管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督促社会监督。

2.5 推进阶段在整治工作结束后,整理工作发现和反馈情况,形成反馈报告,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完善。

三、工作重点3.1 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与监管,推进煤矿重点区域封闭式管理,搞好日常值班巡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3.2 检查完善安全设施开展安全设施检查,尤其是检查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受力符合标准和规范性要求,做好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3.3 完善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纪律,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生产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

3.4 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持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检测,确保人员资质合格,形成健全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控体系。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矿山保障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了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1. 加强矿山原材料采集过程中的矿山安全。

2. 推进矿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环保工作。

3. 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整治工作内容1. 安全设施的完善和优化(1)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行落实。

(2) 对已有的安全设施做到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3) 安装报警设备,及时发现隐患。

(4) 建立矿山安全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事故。

2. 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1) 制定员工安全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安全学习。

(2) 严格执行生产带头人的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制。

(3) 加强员工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上报和解决安全事故。

3. 环保工作的加强(1) 优化采矿流程,采取环保型采矿方式。

(2) 加强对采矿环境的监测和治理。

(3) 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减少污染。

4. 安全检查的强化(1)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问题,追责问责。

(3) 举办安全技能比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整治工作措施1.强化领导,保障矿山稳定生产。

2.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人员职责。

3.加强科技创新,推广新的安全技术,设计新的安全设施。

4.建立信息化管理,建设安全数据监管系统。

5.深入宣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四、整治工作效果通过上述的整治措施,可以显著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矿山员工的安全意识。

矿山可以更稳定、更安全地进行生产,经济效益得以提升,员工保障能够到位,为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开创良好的环境。

五、整治工作建议1. 组织人员加强矿山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改正安全隐患。

2. 督促矿山增加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监测系统,确保矿山生产的持续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安全教育要加强到位,确保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理解,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减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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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16﹞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把准入关,达标保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淘汰关闭一批,从而全面提升矿山规模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实现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优化产业布局。

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产业布局,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和减少小矿山数量,通过整合的方式,使矿产资源向开采规模大,技术、管理、设备水平高的矿山企业集中。

依法合理推进。

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运用法律、技术等行政手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推进整顿提升工作。

应用科技手段。

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依靠科学、先进的技术促进矿山走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产业发展道路,全面提升改造矿山产业。

积极稳步开展。

在依法提升改造的过程中,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属地原则。

各相关区市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成立矿山整顿提升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统筹协调推进矿山整顿提升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矿山依法整顿关闭,浪费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具备条件的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矿山“多、小、散、差”的状况基本改变,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一)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

1.稀土、铁矿、有色、黄金矿山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立项核准文件,其他矿种要取得立项备案文件。

2.新设采矿权应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矿业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产业政策。

除同属1个矿业权人的情形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矿业权在垂直投影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叠。

3.应统一开采的矿床,新建项目原则上只能设立1个采矿权。

4.申请设立采矿权(含划定矿区范围)的矿山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满足设计要求。

已设采矿权的生产矿山,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在其深部和外围扩大开采的,扩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应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不能满足的,应申请探矿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设矿山项目:(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规定的。

(2)与村庄、铁路、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的。

(3)矿山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周边毗邻的采矿权间距不符合设计规范规定保留安全间距要求的。

(4)位于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禁止限制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保护区等区域,以及不符合林业相关供地政策的区域。

(5)相邻的露天采石场采矿许可证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的。

(6)露天开采矿区面积过小或地形不利,不能满足修路上顶,难以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的。

(7)不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或现有矿山项目未完成环评规定的生态修复建设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生产矿山应具备以下基本安全条件:(1)矿山符合已批准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省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健全完善。

(4)安全管理机构、技术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

(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合格。

(7)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8)与相邻的矿山以及村庄、铁路、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等规定。

(9)矿山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满足安全规程、设计要求。

(10)地下开采矿山按要求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行。

(11)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齐全,采掘生产图纸与实际相符。

(12)无重大安全隐患,没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13)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14)编制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要求组织演练。

(15)矿山开拓、准备、回采及开采顺序、设备选型和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

(16)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程、规范规定。

2.基建矿山应具备以下基本安全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且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3)无以采代建、以采代探、无合法理由超期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5)符合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程、规范规定。

3.积极推动企业提高机械化水平。

依法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矿山采用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设备,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减少作业现场人员。

积极推广地下矿山采用凿岩台车、铲运机、装载机、撬毛机等先进技术设备,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地下矿山掘进、装载、运输机械化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铲装、中深孔爆破。

(三)实施“四个一批”工程。

1.达标保留一批。

达到上述基本条件的矿山予以保留,可以继续生产或者建设。

同时,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

2.改造提升一批。

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指导,实施改造提升:(1)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家、省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规定,但改造后能达到要求,需要单独保留的。

(2)达不到上述基本条件,但具备相应的整改条件,需要继续保留的。

3.整合做大一批。

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引导,实施整合重组:(1)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家、省和我市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规定,但有条件实施整合的。

(2)应统一开采的矿床存在多个开采主体的。

(3)相邻矿山之间安全距离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

(4)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矿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集中矿区。

4.淘汰关闭一批。

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依法实施关闭:(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开采的。

(2)存在以探代采、以建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开采、超定员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4)无正当合法理由,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

(5)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6)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

(7)资源枯竭的。

(8)在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

(9)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关闭的。

三、组织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矿山整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年度计划、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矿山整顿提升工作。

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有利于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的原则和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查找问题,科学作出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确定达标保留、改造提升、整合做大、淘汰关闭对象,并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告。

(三)实施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矿山整顿提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顿提升措施,除达标保留矿山外,其他矿山必须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实施综合整治。

2020年6月30日前,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本地区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自查验收和总结。

2020年9月30日前,市政府完成对各区市、先导区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检查验收。

2020年12月31日前,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领导小组(名单.doc)。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矿山整顿提升行政首长负责工作制,切实加强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矿山整顿提升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坚决打好本地区矿山整顿提升攻坚战。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是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区要组织制定本地区矿山整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职责。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科学确定达标保留、改造提升、整合做大、淘汰关闭的矿山,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矿山整顿提升工作目标和任务。

发展改革、经信、国土房屋、安监、环保、公安、工商、财政、人社、水利、林业、行政审批、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商解决矿山整顿提升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矿山整顿提升工作。

(三)依法稳步推进。

各区市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行政许可、专项整治等科学编制本地区矿山整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注重策略,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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