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动车安检环检作业指导书

2021年机动车安检环检作业指导书
2021年机动车安检环检作业指导书

XXX机动车综合检测服务公司

文件编号:ZYZD2020-01

技术文件

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次:第C版修订:

编制:郭晨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

管理部门:

2020年11月20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XXX机动车综合检测服务公司

目录

关于《作业指导书》批准的通知

各部门:

XX机动车综合检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RB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要求,编写《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第C版。

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计划、记录及表格》等四个层次的文件构成。《质量手册》是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是支持性文件,《计划、记录及表格》是证实性文件。

为规范实本公司的检测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客观反映公司检测质量,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GB 38900-2020、GB 7258-2017、GB 3847-2018和GB18285-2018等标准组织编制了《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第C版。

《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第C版为本公司开展检测工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使每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以全面地指导工作,控制检测质量。

《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第C版现已通过审定,予以批准颁布,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公司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始终保持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利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内容需要修改或补充时,授权综合部为《机动车检验作业指导书》第C版的管理部门。

XX机动车综合检测服务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修订页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一、术语和定义

安全技术检验相关术语

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

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3车辆唯一性检查

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分类、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等特征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注: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包括发动机/驱动电机的型号和出厂编号。

4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凭证资料的符合性。

5底盘动态检验

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机动车的转向、传动、制动、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术语

1 轻型汽车

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2 M1、M2和N1类车辆(按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规定)

M1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 的载客汽车。

N1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汽车。

3 重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汽车。

4 在用汽车

指已经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的汽车。

5 汽车排放检验

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汽车进行的各项排放检验,包括新生产机动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在用车检验、监督抽测等。

6 注册登记检验

指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汽车进行检验。

7 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

指新生产汽车出厂或入境前进行的检验。也适用于销售环节进行的环保检验。

8 在用车检验

指对已经注册登记的汽车进行的检验,包括在用汽车定期检验、监督性抽检及在用汽车办理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前的检验。

9 监督抽测

指在出厂前对新生产汽车的抽检,以及在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和道路上对在用汽车进行抽检。

10 最大设计总质量

汽车生产企业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11 基准质量

指汽车的整备质量加上100kg。

12 当量惯量

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的平动惯量和转动惯量所相当的总惯性质量。

13 排气污染物

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氮氧化物质量用二氧化氮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浓度以碳当量表示,假定碳氢比如下:

-汽油

-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

14 体积浓度

排气中一氧化碳的体积浓度以“%”表示;

排气中碳氢化合物的体积浓度以“10-6”表示,体积浓度值按正已烷当量进行换算;

排气中一氧化氮的体积浓度以“10-6”表示。

15 额定转速

指发动机发出额定功率时的曲轴转速,r/min。

16 怠速工况与高怠速工况

怠速工况指汽车发动机最低稳定转速工况。即离合器处于结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P”档位);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高怠速工况指满足上述(除最后一项)条件,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本标准规定的高怠速转速下。本标准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2500±200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800±200r/min;如不适用的,按照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

17 过量空气系数

燃烧1kg燃料实际供给的空气量与理论上所需空气量的质量比。

18 简易工况法

指GB18285-2018附录B、C和D规定的测试方法。

19 气体燃料

指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

20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能量装置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可消耗的燃料;

-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21 两用燃料汽车

既能燃用汽车又能燃用一种气体燃料,但不能同时燃用两种燃料的汽车。

22 单一燃料汽车

只能燃用某一种气体燃料的汽车,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和汽车,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车油箱容积不超过15L的汽车。

23 车载诊断OBD系统

指安装在汽车和发动机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污染物控制装置,应具备下列功能:

a)诊断影响排放性能的故障;

b)在故障发生时通过报警系统显示;

c)通过存储在电控单元存储器中的信息确定可能的故障区域并提供信息离线通讯。

24 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指《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规定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包括企业对该车辆满足排放标准和阶段的声明、车辆基本信息、环保检验信息以及污染控制装置信息等内容。

25 压燃式发动机

采用压燃原理工作的发动机(如:柴油机)。

26 不透光烟度计

标准GB18285-2018附录C规定、用于连续测量汽车排气光吸收系数的仪器。

27 最高额定转速

指柴油机所允许的全负荷最高转速。

28 最低额定转速

-发动机下列三种转速中最高者:45%最高额定转速;1000r/min;最低怠速转速。或

-制造厂要求的更低转速。

29 轮边功率

指汽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转时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实际测量值。

30 光吸收系数

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排烟衰减的一个系数,它是单位体积的微粒数n,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积a和微粒的消光系数Q三者的乘积。

31 林格曼黑度

将排气污染物颜色与林格曼烟度图对比得到的一种烟尘浓度表示法,分为0~5级。对应林格曼浓度图有六种,0级为全白,1级黑度为20%,2级为40%,3级为60%,4级为80%,5级为全黑。

32 氮氧化物

指自排气管排放的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与二氧化氮。

33 发动机最大转速

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测试试验中,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量得到的发动机最大转速。

34 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时的转鼓线速度

指在进行GB18285-2018标准规定的功率扫描试验中,实际测量得到的最大轮边功率时的转鼓线速度。

二、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BS:防抱制动系统(Anti-lock Braking System)

EBS:电控制动系统(Electronic Braking System)

ECU:电子控制单元(Electronic Control Unit)

EDR: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vent Data Recorder)

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lectric Power Steering)

MFDD: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ean Fully Developed Deceleration) PDA :智能终端(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REESS:可充电储能系统(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 VIN:车辆识别代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流程

一、检验项目

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注册登记安全检验)

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载客汽车 货车(三轮汽车除

外)、专项作业车

挂车

三轮 汽车

摩托车

非营运a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其他类型载客汽车 注1:表中序号1~7的检验项目列入人工检验项目。

注2:“■”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的全部车型,“□”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在用

机动车安全检验的部分车型。

注3: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对应的检验项目适用于面包车、7座及7座以

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

注4: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对应的该检验项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

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注5:适用车辆类型为其他情形的,“□”对应的检验项目所适用的具体车型描述在第6章。

注6:对于因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参照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

a 非营运的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

b 自学用车还应检验副制动踏板和辅助后视镜。

c 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并装双轴或并装三轴挂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及货车第一轴除外)

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采用空气悬架的轴,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d 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按7.2.3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

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车辆预检、登记

联网查询 车辆唯一性检查 仪器设备 检验

调整/整改/修理 审核

检验资料 收集归档

签章

合格

异常 情形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整改后需重新登记,确定车辆识别代号后,

复检不合格项目 不经调整/整改/

修理不适宜进行

仪器设备检验 不合格

路试制动

前照灯 检验 线轴结构半挂车、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 500kg 的汽车等,不适用于仪器设备检验

一、人工检验方法

二、人工检验要求

(一)联网查询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联网查询送检机动车事故、违法、因安全缺陷召回等信息:

a)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项目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b)对涉及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应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c)对送检机动车状态为“被盗抢”“注销”“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锁定”情形的,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d)发现送检机动车达到召回计划实施周期而未实施召回的,应提醒机动车

所有人及时进行召回处置。

(二)车辆唯一性

1号牌号码和分类、车辆品牌和型号

1.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一致。

1.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分类,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或机动车登记信息,下同)一致。

2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2.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满足:

a)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相关规定;属于打刻的,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垫片、重新涂漆(设计和制造上为保护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而采取涂漆工艺的情形除外)、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b)对于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 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到靠近风窗立柱位置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

c)对于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及所有牵引杆挂车,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右前轮纵向中心线前端纵梁外侧,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右前轮纵向中心线附近纵梁外侧;对于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右前支腿前端纵梁外侧(无纵梁的除外);

d)对于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货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0000 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挂车还应在其货箱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或前端面且易于拍照,深度、高度和总长度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且若打刻在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时距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1000 mm,若打刻在左、右两侧连接结构件时应尽量靠近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

e)对于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有起止标记的,起止标记与字母、数字的间距应紧密、均匀;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于观察、拓印;对于汽车和挂车还应能拍照;

f)对2014年3月1日起出厂的具有ECU的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为2018年1月1日起出厂)和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具有ECU的其他汽车,至少有一个ECU应记载有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

g)车辆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一致;

h)车辆的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不应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i)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但按GB 16735的规定重新标示或变更的除外。

2.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所有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垫片、重新涂漆(设计和制造上为保护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而采取涂漆工艺的情形除外)、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对于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货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0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挂车还应在其货箱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

3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

3.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一致,并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对除轮边电机、轮毂电机外的其他驱动电机,如打刻的电机型号和编号被覆盖,应留出观察口,或在覆盖件上增加能永久保持的电机型号和编号的标识。

3.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发动机/驱动电机标识记载的内容或可见的发动机号码/ 驱动电机号码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3.3因更换发动机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更换的发动机型号应与登记的发动机型号一致,或为机动车产品公告对应车型许可选装的其他发动机型号。

4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

4.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

a)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外形(不包括车辆颜色)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照片一致(对国产机动车);

b)送检机动车具有允许自行变更的情形视为合格;

c)送检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更换轮網(更换后轮胎规格不应变化)的视为合格。

4.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

a)送检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车辆外形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一致(目视不应有明显区别),不应有更改车身颜色、改变车厢形状、改变车辆结构等情形;

b)送检机动车具有允许自行变更的情形视为合格;

c)送检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更换轮網(更换后轮胎规格不应变化)的,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请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后视为合格。

(三)车辆特征参数

1外廓尺寸

1.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应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 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1.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

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mm。

2轴距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

3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

3.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的核定载人数应符合GB 7258—2017中

4.4.2?4.4.6的核载规定并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机动车的座椅布置应符合GB 7258—2017中11.6的规定,并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相符。

3.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的座位(铺位)数应与机动车倉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座椅布置和固定方式应无改装情形。

4栏板高度

4.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机动车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出GB 1589规定的限值。

4.2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货车、挂车的栏板(含盖)高度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50mm。

4.3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货车、挂车的栏板(含盖)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含盖)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50 mm。

5悬架

5.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货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专项作业车的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且不应有明显增宽、增厚情形;2020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5.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货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专项作业车的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且不应有明显增宽、增厚情形。

6 客车出口

6.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客车出口应满足以下要求:

a)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 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以及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 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专用校车及乘坐人数小于20的其他专用客车除外)应设置两个乘客门。采用动力开启的乘客门,车门应急控制器应正常且其附近应标有清晰的符号或字样注明操作方法,字体高度应不小于10mm;

b)客车应急出口的数量、型式、尺寸参数、标志应符合GB 7258、GB 13094,GB 24407的相关规定;且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7 m的客车(乘坐人数小于20的专用客车除外)应设置撤离舱口;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客车(乘坐人数小于20的专用客车除外),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乘客门且在车身左侧未设置驾驶人门,应在车身左侧或后部设置应急门;

c)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车身两侧的车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或等于800mm×900mm的矩形时,应设置为推拉式应急窗或外推式应急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m×700mm的矩形时,应设置为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并在附近配置应急锤或具有自动破窗功能;

注:侧窗洞口尺寸在车辆制造完成后从侧窗立柱内侧测量。

d)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车长大于9 m 时车身左右两侧应至少各配置2个外推式应急窗并应在车身左侧设置1个应急门,车长大于 7m且小于或等于9 m时车身左右两侧应至少各配置1个外推式应急窗;外推式应急窗玻璃的上方中部或右角应标记有击破点标记(邻近处应配置应急锤)。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其他车长大于9 m 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车身左右两侧至少各有2个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车身两侧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总数小于或等于4个时为所有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具有自动破窗功能的,视为合格。

6.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客车出口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采用动力开启的乘客门,车门应急控制器应正常且其附近应标有清晰的符号或字样注明操作方法,字体高度应不小于10mm;

b)不应安装有保护装置以外的其他固定、锁止应急门的装置;

c)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邻近处配备的应急锤应齐全,推拉式应急窗和外推式应急窗操作装置应正常;

d)应急出口的标志应齐全清晰。

7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

7.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客车的通道、引道应符合GB 7258、GB 13094.GB 244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7.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客车的通道、引道应畅通无障碍。

8货厢/罐体

8.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货厢/罐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a)车辆不应设置有货厢(货箱)加高、加长、加宽的结构、装置,不应有“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平板货车/挂车的平板上有用于固定集装箱等的锁具”“栏板货车/挂车的栏板上有方便加高栏板的饺链”等情形;

b)仓栅式载货车辆的载货部位的顶部应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的、不能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车辆顶棚杆间的纵向距离应小于或等于500mm;

c)自卸式载货车辆的车箱栏板应开闭灵活,锁紧可靠;侧开式车箱栏板与立柱、底板之间以及后开式车箱后栏板与车箱后断面之间应贴合;

d)厢式载货车辆的货厢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翼开式车辆除外),其与侧面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等永久固定的方式;货厢的后面或侧面应设有固定位置的车门;

e)侧帘式载货车辆应设置有竖向滑动立柱、横向挡货杆、托盘、固货绳钩等防护装置,且车厢内应设置有用于对货物进行必要固定和捆扎的固定装置,帘布锁紧装置应锁紧可靠;

f)所有集装箱车、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载货部位应采用骨架式结构,集装箱不应用焊接等方式与骨架成为一体;

g)罐体式样、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相符。

8.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车辆不应有“加高、加长、加宽货厢”“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换装大尺寸罐体”等非法改装情形;货厢和栏板的锁止机构应齐全、完好;货厢栏板和底板应规整。

(四)车辆外观检查

作业指导书-3847-2018

编号:JNJG ZD03( ) (第B版) 全国机动车检测站

全国机动车检测站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JNJG ZD03-19(00) 主题:批准页第B版第0次修改共3页第 1 页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2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3月02日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分发号: JNJG ZD03( ) 受控号: JNJG SK ( ) 编制:文件编制小组 审核: 批准: 持有人:

目录 第一章安检人工检验 (5) 第二章车速表检测 (21) 第三章侧滑量测量 (25) 第四章汽车轴荷及质量参数核定检测 (27) 第五章汽车制动性检测 (32) 第六章前照灯检测 (36) 第七章喇叭声级检测 (39) 第八章联网系统操作规程 (42) 第九章引车员操作规程 (44) 第十章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7) 第十一章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操作规程 (50) 第十二章转向力∕角检测 (54) 第十三章制动踏板力检测 (57) 第十四章玻璃透光率计作业指导书 (61) 第十五章外廓尺寸测量 (63) 第十六章汽油车污染物检测 (65) 第十七章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检测 (88) 第十八章管理制度 (110) 第十九章客车乘客通道、引道测量规程 (122) 第二十章反光标识检测规程 (125) 第二十一章行车记录仪检测规程 (127) 第二十二章底盘间隙仪检测规程 (129) 第二十三章电子汽车衡操作规程 (132) 第二十四章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 (134) 第二十五章动力性检测/车速表检测 (140) 第二十六章燃料经济性检测 (144) 第二十七章客车级型复核 (150) 第二十八章悬架特性检测 (153) 第二十九章道路运输车辆等级评定 (156) 第三十章综检制动性能检测 (190) 第三十一章外出检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测 (194)

CPⅢ控制网测量作业指导书

XXXX铁路XXXXXX标无砟轨道工程 编号: CPⅢ网布设测量作业指导书 单位: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X月X日发布 20XX年X月X日实施

CPⅢ网布设测量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应XXXX铁路XXXX-X标CPⅢ网布设、测量工作。 2 作业准备 2.1 前期准备 无砟轨道对线下基础工程的工后沉降要求非常严格,CPⅢ控制网测量应在线下工程沉降变形满足且通过沉降评估后开展;收集设计院的CPⅠ、CP Ⅱ及二等水准控制网的贯通复测成果资料,完成对设计所交CPⅠ、CPⅡ控制点和水准点的贯通复测成果再进行一次复测。 2.2 编制轨道控制网(CPⅢ)布设技术方案 根据现场区段CPⅠ、CPⅡ及二等水准控制网布设具体情况及线下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特点,编制轨道控制网(CPⅢ)布设技术方案,并报贵广公司进行审批。 2.3 仪器配置 ⑴标称精度不低于1″、1mm+2ppmm的智能型全站仪(具有自动搜索、自动照准、自动观测、自动记录功能)。 ⑵不低于DS05级的精密电子水准仪。 2.4 测量人员配备 每一个CPⅢ控制网布设区段设精测小组1个,每个小组成员8人,其中测量工程师1名,测量技术人员1名,测量工6名。 2.5 测量人员培训

测量人员素质高,上岗前均经过培训,主要测量人员要持有贵广公司组织的CPⅢ测量数据采集与平差处理培训结业证书,持证上岗。 2.6仪器设备检定和日常检校 ⑴所有测量仪器、设备均有法定计量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⑵测量仪器有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均要进行检校。 3 主要技术要求 ⑴《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101—2009) ⑵铁建设[2009]196 号《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2009) ⑶铁道部关于印发《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基桩控制网(CPⅢ)测量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80 号) ⑷《客运专线几何状态测量仪技术暂行规定》(科技基[2008]86号) ⑸《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 ⑹《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⑺《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⑻贵广铁路设计文件及铁道部相关规定 4 测量程序及工艺流程 4.1 测量程序 测量准备CPⅢ轨道控制网布设CPⅢ轨道控制测量CPⅢ轨道控制复测与维护 4.2 测量工艺流程

2020年机动车检测管理作业指导书(3)

XXXX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XXXX-C 作业指导书 业务管理 编制: 审核: 批准人: 邮编:副本控制:√受控□不受控 电话:发放编号: 传真:持有人(或部门): 地址:XXX市XXX镇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5日实施日期:2020年4月15日XXXX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发布

总目录

文件修改页

检测员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指导、规范操作员操作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机动车检测工作。 3. 依据: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标准。 4. 职责: 1) 负责检测有关的原始记录的填制、整理,经车间审核后按规定交综合部存档; 2) 负责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的保管、维护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日常维护记录的如实填写; 3) 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检测过程中受检车辆、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实施监控; 4) 负责环境条件的监控,并做好记录;保持检测场地整齐清洁,做到文明检测,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检测流程和标准要求规范操作并完成检测任务。 5. 工作流程: 1) 操作员清理工作现场,清洁设施设备,打开电源开关及气源开关,开机,进行日常检测的检查。 2) 自检中有某项未通过自检,可查找原因,解除故障,无法解除的通知设备管理部检修,待解除故障后,继续进行设备自检。设备完成自检,操作员选择受检车辆; 3) 车辆驶入检测线,操作员点击开始检测。 4) 系统根据录入的检测方法和车辆信息,自动进行检测;如检测过程中遇到标准规定的检测失败情形,应重新检测。 5) 系统将测量值自动与限值比较,判断机动车是否合格,检测完成后点击“下一辆”,被检车辆驶出检测线。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一)施工控制测量工艺流程图

(二)施工控制测量方法及要求 本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施工控制测量的特点和作业需要编写的,范围是施工平面控制网、平高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控制点加密。使用本指导书进行测量作业,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技术规范》(TB10101-99);《城市轨道交通标准汇编》等规程规范。 一、准备工作 1.收集资料 1.1广泛收集测区及其附近已有的控制测量成果和地形图资料。 (1)控制测量资料包括成果表、点之记、展点图、路线图、计算说明和技术总结等。收集资料时要查明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平高系统、施测等级和成果的精度评定。 (2)收集的地形图资料包括测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专业用图,主要查明地图的比例尺、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成图质量等。 (3)如果收集到的控制资料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不一致,则应收集、整理这些不同系统间的换算关系。

1.2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 1.3准备相应的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技术规范》(TB10101-99);《城市轨道交通标准汇编》等规程规范。 2.现场踏勘 携带收集到的测区地形图、控制展点图、点之记等资料到现场踏勘。踏勘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2.1原有的导线点、水准点、GPS点的位置,了解觇标、标石和标志的现状,其造标埋石的质量,以便决定有无利用价值。 2.2原有地形图是否与现有地物、地貌相一致,着重踏勘增加了哪些建筑物,为控制网图上设计做准备。 3.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对施工测量精度的要求,及合同、业主和监理的要求,结合测区自然地理条件的特征,选择最佳布网方案和观测方案,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多快好省地完成生产任务。 3.1技术设计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1任务概述: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工程规模、来

车辆出站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14460 车辆出站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车辆出站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站检查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出站检查员认真执行

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工作程序 在应班车出站时,必须趟次上车清点核对旅客和驾乘人员人数,核对车辆、驾驶员,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员在安全例检记录卡或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方可放行车辆出站。 5.2工作岗位内容 5.2.1当班中,对载客出站的营运客车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严禁客运车超员、超高、超重,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上车,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的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5.2.2严格审查驾驶员及车辆的进站资质关,按

机动车检测站作业指导书

大庆市鲲鸿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编号:KHJC/ZYZD-2020 作业指导书 编制:杨凯 审核:邹致远 批准:周洪艳 2020年6月1日颁布2020年6月1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RB/T214-2017和RB/T 218-2017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汽车性能检测的检测行为,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的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汽车性能检测的作业指导书,以供检测人员使用。 本实验室的各项检测操作,均应该遵守本作业指导书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使用以下相关标准的现行最新有效版本和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 法》 ●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 速法)》 第三章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4.1车辆外观检测 4.1.1车辆外观检测目的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随着行驶里程增加,各零部件分别产生不同程度的磨损、腐蚀、疲劳、变形、老化等现象:其结果不但使汽车动力性下降、可靠性降低、经济性变差、排放污染加大,而且影响了车容市容,甚至影响了行车安全。因此,对车辆两外观进行检测的目的是:控制车辆外观技术状况、性能符合有关标准,确保汽车综合性能良好,延长汽车使用寿命和保证行车安全。 4.1.2检测(检视)判定标准规范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4.1.3外观检测(检视)方法 4.1.3.1车辆唯一性识别 核对车身及牌照颜色、车辆类型、厂牌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 别号等车辆唯一性标识系统与行车证记载是否相符。经核对,车辆唯一性标识系统相符后,方可进行该车其它项目检测:唯一性标识系统不符,则终止该车检测。 4.1.3.2直观定性检视: 检查车辆各部件损伤、渗漏、松旷、卡滞、脱落、失效、漏装、脏污、润渭等情况,作定性判断。 A.车架车身驾驶室表面:一二级车无锈迹、脱掉漆;三级车无明显锈蚀或变形。 B.车门车窗玻璃:一级车应完好无损;二三级车不得缺损。 4.1.3.3仪具定量检测一-先目测、手感,必要时可用下述方法进行检测: (1)用钢卷尺测量:整车外形长度尺寸和前后轮距应符合原厂规定,左右侧轴距差应≤轴距的1.5/1000(一级车应≤轴距的1.2/1000)。并判断能否适应检测线。 (2)用钢直尺、高度尺检测:车体周正度;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高1.5m内测量)高度差应≤40mm(一级车应≤20 mm (3)用钢直(卷)尺测量:制动及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原厂规定。 (4)用钢直尺、深度尺检测轮胎磨损:胎冠花纹深度,微型车应≥3. 2mm,其它车转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一)施工控制测量工艺流程图

(二)施工控制测量方法及要求 本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施工控制测量的特点和作业需要编写的,服务范围是二等以下施工平面控制网、平高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控制点加密。使用本指导书进行测量作业,应遵守《国家三角测量规范》、《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规程规范。如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按业主要求执行。 一、准备工作 1.收集资料 1.1广泛收集测区及其附近已有的控制测量成果和地形图资料。 (1)控制测量资料包括成果表、点之记、展点图、路线图、计算说明和技术总结等。收集资料时要查明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平高系统、施测等级和成果的精度评定。 成果精度指三角网的高程、测角、点位、最弱边、相对点位中误差; 水准路线中每公里偶然中误差和水准点的高程中误差等。 (2)收集的地形图资料包括测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专业用图,主要查明地图的比例尺、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成图质量等。 (3)如果收集到的控制资料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不一致,则应收集、整理这些不同系统间的换算关系。 1.2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 1.3准备相应的规范:《国家三角测量规范》、《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 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PS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现场踏勘 携带收集到的测区地形图、控制展点图、点之记等资料到现场踏勘。踏勘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2.1原有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GPS点的位置,了解觇标、标石 和标志的现状,其造标埋石的质量,以便决定有无利用价值。 2.2原有地形图是否与现有地物、地貌相一致,着重踏勘增加了哪些 建筑物,为控制网图上设计做准备。 2.3调查测区内交通现状,以便确定合理的高程测量方案,测量时选择适 当的交通工具。 2.4现场踏勘应作好记录,并编写踏勘报告。 3.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对施工测量精度的要求,及合同、业主和监理的要求,结合测区自然地理条件的特征,选择最佳布网方案和观测方案,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多快好省地完成生产任务。 3.1技术设计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1任务概述: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工程规模、来源、用途、测区范围、地理位置、行政隶属、任务的内容和特点、工作量以及采用的技术依据。

首件作业指导书

履历表

1.内容: 为正确并顺利进行首件,而实施的作业准备。 2.责任部门: 成形车间 3. 责任者 首件作业者 4. 记录 《首件产品样品卡》 《成型科机台生产日报表》 《标准成形条件表》 《成形条件日常管理表》 5.步骤 首件前 5.1 首件前所须备齐的各类文件及表格: 5.1 相关文件有: (1)《工单》 (2)《标准成形条件表》 (3)《检查基准书》 (4)《作业指示书》 (5)《品质异常纪录》 5.2 相关表格有 (1)《成型首件确认表》 (2) 《模具日常保养记录表》 (3) 《成型科生产日报表》 (4) 《产品样品卡》 (5)《成形条件日常管理表》 (6)《标准成形条件表》 5.2 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5.2.1 《成形条件日常管理表》必须每天记录,如有更改立即报告上级主管。 5.2.2 当P/N、螺杆直径变了时,用新的《成形条件日常管理表》和《标准成形条 件表》进行填写,若只是取数变了,只须用新的《成形条件日常管理表》进 行填写。 5.2.3 在首件前备齐以上表格,先把能填写的地方填写完毕,剩余的部分进行完首 件后及时填写。 5. 3 进行首件前,先确认好《工单》、模具型号以及材料。

5. 4 生产前应确认机器、模具及附加设备的清洁情况,如机器导柱、导轨上的油污、 模具导柱及导孔上的油污、若上面粘有油污,应用酒精、碎布擦拭干净,对多油 及顶出易飞的产品机台应追加防护罩,对于模具导柱及导孔清扫后,再涂一层油。 5.5 对于生产中的机台每日09:00-12:00由成型技术人员对机台进行点检。 首件时 进行首件时,如需交换材料,先将其交换。(注意材料与前一个产品材料不同时, 必须确认材料的干燥温度) 5. 6 如机器内存有此产品成型条件表,则调出成型条件,如没有则依据《标准成型条 件表》输入成型条件,确认完前一次产品的条件后打开加热器进行预热。 5. 7 在安装模具前,请确认好取数、埋头孔尺寸以及水管位置提前安装水嘴。 5. 8 安装好模具和水管后,打开模温机进行模具加热,在此期间依据《成型首件表》 内容进行首件确认,确认完成后,用手接触模具,确认模具温度是否上升,模具 温度上升以后,再次设置低压保护。 5.9 开始启动机器时,由于条件还不稳定,必须使用缺料法慢慢进行注塑。备注:当 实际取数、实际循环时间与标准条件有所不同时,必须取得上级的确认,确认后 方可进行调试。制造部负责人负责将情况以EMAIL的形式反映给相关部门。 5.10 最开始时,先进行半自动注塑,连续2模取数检验,取数OK后,查看机器生产 管理画面,确认机器射出是否稳定,射出稳定后,取连续2模次外观检验,进行 确认。所有调机过程中的产品属于不良产品,应与良品区分开。外观确认OK后, 方可送首件。并将所有调机过程产生的产品和废料拿至物料房做好数量登记,打 开计数器。 首件检查 5.11检查员依据《检查基准书》做检查,检查OK后,首件作业者将机器升温开机作业, 不良品脱离机台。如产品检查NG,成型技术员确认原因并改善后重新进行首件 作业。 异常恢复 5.15 成型机紧急停止的时候,从全自动模式切换为手动模式 5.16解除成型机警报( 紧急停止) 5.17警报发生,产品隔离,通过成型机警报履历确认警报内容 5.18警报发生时的产品在模具内有剩余的时候,用手动动作取出实物进行确认,在 实物有发生缺陷的时候,报告组长或部长并对量产中产品的处理请求指示(像夜班等不在的时候向组长报告。处理内容通过组长向部长报告。) 5.19根据各警报方式进行逐个处理※关于处理,在需要成型条件调整及模具·附带

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

编号:SY-AQ-0506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 Work instruction for safety inspection

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健全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令之规定,及时发现生产过程和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等,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安全员、保安员及生产车间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之作业场所、生活场所现状环境和设施设备的检查等。 3.权责 3.1管理处安全室 3.1.1负责本本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修订。 3.1.2负责检查全厂所有地方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3.1.3对各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与整改意见应积极的调查处理。 3.2生产部(所管辖的作业场所) 3.2.1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负责安排人员对本部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3.2.2负责本部的安全隐患整改。 3.3工务部维修组 3.3.1负责全厂的安全机器设备的巡查与维修。 3.3.2全面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4.定义 4.1安全检查:指对生产、生活环境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失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失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5.内容 5.1消防安全检查 5.1.1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现状状况,对有缺失的作好登记记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

分局试验检测中心 控制测量作业指导书(一)施工控制测量工艺流程图

分局试验检测中心 (二)施工控制测量方法及要求 本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施工控制测量的特点和作业需要编写的,服务范围是二等以下施工平面控制网、平高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控制点加密。使用本指导书进行测量作业,应遵守《国家三角测量规范》、《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规程规范。如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按业主要求执行。 一、准备工作 1.收集资料 1.1广泛收集测区及其附近已有的控制测量成果和地形图资料。 (1)控制测量资料包括成果表、点之记、展点图、路线图、计算说明和技术总结等。收集资料时要查明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平高系统、施测等级和成果的精度评定。 成果精度指三角网的高程、测角、点位、最弱边、相对点位中误差; 水准路线中每公里偶然中误差和水准点的高程中误差等。 (2)收集的地形图资料包括测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专业用图,主要查明地图的比例尺、施测年代、作业单位、依据规范、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成图质量等。 (3)如果收集到的控制资料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不一致,则应收集、整理这些不同系统间的换算关系。 1.2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 1.3准备相应的规范:《国家三角测量规范》、《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1.4了解测区的行政划分、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物资供应、风俗习惯、气象、地质情况。例如了解冻土深度,用以考虑埋石深度;最大风力,以考虑觇标的结构;雾季、雨季和风季的起止时间,封冻和解冻时间,以确定适宜的作业月份。 2.现场踏勘 携带收集到的测区地形图、控制展点图、点之记等资料到现场踏勘。踏勘主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半成品灌、包装过程检验规范,确保成品品质得到有效控制,从而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或客户手中,特制定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所有产品的批量生产,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品质控制。 3. 解释 检验流程:首检/巡检。 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任何批次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均分两个步骤进行检验:首检、巡检。 4. 内容 4.1首件检验 4.1.1各生产车间在批量投产前,当班首件(包括设备更换、修理后及工艺参数改变,包装批号变更,使用的半成品批号变更、班组人员更换)时都必须在各工艺参数调整稳定并且都符合BOM(物料清单)表文件、生产作业指导书、标样规定要求后,自检及互检合格后,首件送给品质部进行检查。 4.1.2首件检查待确认样品车间组长负责进行标识,IPQC在接到首件后必须马上(在五分钟内)安排首件检查,以免耽误生产。 4.1.3考虑到首件检的时效限制,气密性试验及理化、卫生指标另行检验。 4.1.4品质部IPQC严格按照标样/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进行检查,仅当所有的外观及功能性项目检查合格后才可判定首件检查结果合格,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确认表上,并确认首件检验记录表上必须明确记录该包装批号,及与其对应所使用的所有装配半成品批号,以保证从装配到包装过程批号的可追溯性。 4.1.5 首件检查合格后,即时回复生产线可进行批量灌/包装。

4.1.6首件检查不合格时,品质部IPQC必须马上(在五分钟内)反馈给生产车间并在首件确认表上好记录,生产车间必须重新调整好工艺参数后重新送样检查,品控部IPQC应重新填写首件确认表记录。 4.1.7同一批成品的灌、包装过程分段先后报检,先后检验、先后签复。 4.1.8 生产部接责任检验员签复的《装配首件确认表》和《包装首件确认表》后区别其确认段对应批量作业。 4.1.9 如果没有经过首件检查合格,生产车间就擅自投入生产,并因此而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必须负全部责任。 4.1.10 首件检验产品由品质部负责留样以保证后续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可追溯性。 4.2装配首检 4.2.1半成品合格标识: 待装配半成品物料卡品名品牌与计划装配产品品名品牌完全一致。有相关说明的,须按备注要求装配,物料卡上须签有品质部签字盖章。目测。 4.2.2装配机: 选用装配机需与待装配产品状态相适应。换品种装配前,装配机须确认已经拆洗干净至料斗内、各通料管道及触料之相关零部件完全无残余剩料并消毒吹干后方可下料(若需要转料斗装料时装料勺须干净并消好毒,易起泡的半成品下料时切忌下料过急以免溅起泡)。下完料后的空桶及原桶盖仍盖好以防生产完有需要时重装回退料。流水线上与待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须及时清理出线。目测。 4.2.3半成品外观、色泽、气味:取成品标准样板一支,核对其符合成品标准样板内容物之外观状态、透度、目测稠度、细腻度、色泽和气味,并要求无任何杂质、分离等异状。目测、嗅、手感。 4.2.4同批装配产品总抽样数不得少于30PCS(总装配量少于30PCS除外),当出现个别较严重异常(如漏料等)时,需加大两倍抽检量,仍异常,则要求机台隔离该时段装配品全检,必要时停机处理。 4.3包装首检 完成首件确认后,进行首期检查。首期检查一般抽取10pcs,核对彩盒/套装盒/标签/说明书/吸塑/外盒包装/收膜/成品配套完整性。 4.3巡检

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

附件1 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 一、检查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省质监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人员管理的通知》(闽质监〔2018〕89号)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检查项目 (一)检查项目 围绕机动车安检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 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发现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违法检验行为,本作业指导书将检查项目分为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系统4大类,共15个检查项目。 15个检查项目名称为:法人资格、资格认定、变更、仪器设备、检验人员、试验车道和驻车坡道、机构设施、检验厂房、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项目和方法、记录报告及检验结论、技术资料保存、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附录则明确了每个项目检查处理依据及条款。 (二)检查项目要求、检查方法及项目判定 1.法人资格 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业务。其企业的

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检验项目。查看法人资格证书,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为不符合。查看机构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是否涵盖机动车安全技术、尾气排放检验,对存在多检测场所的机构,营业执照登记的场所应包含该机构的全部场所地址或者提供其他检测场所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机构和人员没有完全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脱钩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没有相关检验的,或者有其他业务影响客观、公正的判定,该项目不符合。 2.资质认定 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应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查看检验范围是否在资质认定的范围内。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发现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检验范围(安检机构超出车型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的,判定该项目不符合。 3.变更 机动车安检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4)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申请变更检验场所(迁址)、增加检验车型或检验项目参数(扩项)的,应当提出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申请。 对照上述要求,检查资质认定证书和附表上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不一致为不符合。检查资质认定附表确认

机动车尾气检测作业指导书

操作规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制定本作业指导书同时考虑到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其它检测工序的配合。 一术语和定义 1 怠速工况 怠速工况指发动机无负载运转状态:离合器处于接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P”挡位);采用化油器供油系统的车,阻风门应处于全开位置;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 2 高怠速工况 高怠速工况指满足怠速工况(除最后一项)条件,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轻型车高怠速规定为2500±100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规定为1800±100r/min。(如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 3 自由加速工况开 自由加速工况指在发动机怠速下,迅速但不猛烈的踏下油门踏板,使喷油泵供给最大油量。发动机达到调速器允许的最大转速前,保持此位置。一旦达到最大转速,立即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恢复至怠速。 二检测准备

1 检测系统启动和关闭 启动: 1.1.1 合上电源总闸。 1.1.2 打开主机房稳压电源和电源总输出开关。 1.1.3 接通计算机、滤纸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和废气分析仪电源。 1.1.4 在主控机屏幕上确认各检测仪器是否与主控机联接上。 1.1.5 确认各计算机已开机,登录机房已进入检测状态,系统启动完毕。 关闭 1.2.1 检测工作完毕,各计算机先退出检测系统软件,关闭计算机。 1.2.2 关闭滤纸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和废气分析仪等检测仪器的电源控制开关。 1.2.3 关闭稳压电源开关,关节闭电源总闸,系统关闭完毕。 2 检测仪器准备 各仪器接通电源后预热30分钟。 检查滤纸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和废气分析仪仪器置于正确的量程上,并对各仪器进行校准,确认各仪器已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对各检测仪器进行零位和量距的校正,误差不得超过3%。 检查水分离器和流量指示器并确保其正常工作,各滤清元件根据污染状况及时更换。 检查各仪器的取样系统,各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发现有泄漏及时处理。 三检测 1 外观检验

安检员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956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检员操作规程标准版 本

安检员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以巡检或蹲点盯岗检查的方式进行。 3、要腿勤、手勤、嘴勤,大胆监督检查,不当老好人,要动尺动线,以数据和事实作依据,以理服人。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

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5、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叫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6、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安全科值班干部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向安全科汇报,下班后到安全科办公室,按规定开罚款单,以消除“三违”和事故。 8、对安排的安全检查“四定”,认真落实,下班前向安全科值班干部汇报。 9、不准在井下睡觉,不准空班漏检,以防监督

检查不到位,发生工伤事故。 10、按规定的汇报时间和次数,如实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检查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 11、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伤。 12、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安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63138 安检员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以巡检或蹲点盯岗检查的方式进行。 3.要腿勤、手勤、嘴勤,大胆监督检查,不当老好人,要动尺动线,以数据和事实作依据,以理服人。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5.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叫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完整)高铁CP3控制网测量作业指导书

CPⅢ控制网测量作业指导书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闽赣段) CPⅢ控制网测量作业指导书 1.1CPⅢ控制网测量的准备工作 1.1.1线下工程沉降和变形评估 无砟轨道对线下基础工程的工后沉降要求非常严格,CPⅢ控制网测量应在线下工程沉降和变形满足规范要求且通过沉降评估(以沉降评估单位出具的线下工程沉降评估报告为准)后开展。 1.1.2CPⅡ控制网加密 为了高效、准确地建立CPⅢ轨道控制网,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加密CP Ⅱ控制网。CPⅡ加密的主要目地是为了方便轨道控制网CPⅢ的观测,以及弥补被损毁的和无法利用的CPⅡ点。在路基、桥梁地段CPⅡ加密可采用GPS测量在原精密平面控制网基础上按同精度内插方式加密;隧道地段应根据隧道长度布设相应精度要求的洞内CPⅡ控制网。 1.1.3精测网全面复测 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要求, CPⅢ建网前应对精测网(CPI、CPⅡ及二等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并采用复测合格的精测网(CPI、CP Ⅱ及二等高程控制网)成果进行CPⅢ轨道控制网测设。 (1)采用GPS复测CPⅠ、CPⅡ控制点时,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应满足表1.2-1、表1.2-2的规定。

注:表中坐标较差限差指X 、Y 坐标分量较差。 表1.2-2 GPS 复测相邻点间坐标差之差的相对精度限差 注:表中相邻点间坐标差之差的相对精度按式1.2.3计算 ()s Z Y X 2ij 2ij 2ij ?+?+?=s d s 式1.2.3 式中:△Xij=(Xj –Xi )复 –(Xj –Xi )原 △Yij=(Yj –Yi )复 –(Yj –Yi )原 △Zij=(Zj –Zi )复 –(Zj –Zi )原 s---相邻点间的二维平面距离或三维空间距离; △Xij ,△Yij — 相邻点i 与j 间二维坐标差之差(m ); △Zij — 相邻点i 与j 间Z 方向坐标差之差,当只统计二维坐标差之差的相对精 度时该值为零(m )。 (2)采用导线复测CP Ⅱ控制点时,满足相应等级规定后,应进行水平角、边长和平面点位较差的分析比较,较差应符合表1.2-3的规定: 表1.2-3 导线复测CP Ⅱ控制点精度要求 (3)水准点间的复测高差与原测高差之较差限差为±L 6。 2 技术依据 (1)《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2) 《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测量控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20号);

机动车安检机构操作规程汇总.(精选)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只适用滚筒和轴重仪设备,不适用平板和地磅) 2016.2审定 引用标准: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外廓尺寸测量 2、整备质量测量 3、制动性能检验 4、前照灯检验 5、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6、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7、在用汽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规程 8、在用汽车双怠速尾气排放检测规程 9、在用汽车稳态工况法检测规程 10、微机网络系统操作 11、人检验操作规程(1)唯一性认定,车辆特征参数、外观、安全装置检查 12、人检验操作规程(2)底盘动态检验

13、人检验操作规程(3)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外廓尺寸测量 1 检验设备、工具要求 1.1 人工检验标准器具 a) 钢卷尺:不确定度:1级; b) 标尺、铅垂、水平尺。 1.2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 测量仪应符合计量法规,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1%或±20。 2 人工检验方法 2.1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在车辆前后和两侧突出位置,使用线锤在地面画出“十”字标记。如图所示。 车辆前后突出位置标注示意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示意 为防止车辆前后突出位置不在同一中心线上,影响测试准确度,可将车辆移走,在地面的长宽标记点上分别画出平行线,在地面形成一个长方形框架(可用对角线进行校正)找出车辆中心位置,用钢卷尺分别测出长和宽的直线距离,作为整车的车长和车宽,但 3730.3规定的后视镜、侧面标志灯、示位灯、转向指示灯、挠性挡泥板、折叠式踏板、防滑链以及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加装的其他部件不计入。 2.2 车辆高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将水平尺放在车辆的最高处并且保持与地面水平。在水平尺一端点放铅垂到地面画出“十”字标记,用钢卷尺测量水平尺该端点与地面“十”字标记之间的距离示值即为该车的实际高度,如图所示。

机动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站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不透光烟度计、排气分析仪、测功机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 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3.1 侧滑检验台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2009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 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不大于±0.2m/km。 零点漂移:每隔5min观察1次,15min内不大于0.2m/km。 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示值重复性误差:不超过0.1m/km。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2%) (4)核查方法: 在左台(或右台)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计算机进入标定界面,选(点)标定状态,点清零键,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 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向内、向外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 i-S i/L 式中:△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 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 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 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左(右)台分别标定。 选(点)停止状态,结束核查工作。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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