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产品销售操作办法(2007年11月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销售操作办法
(2007年11月修改,2008年1月1日(销售日期)起执行)
一、“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的订座及销售操作:
(一)订妥南航国内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各航段的座位(舱位范围:YTKHMGSLQEV),订座状态必须均为HK、DK或RR状态;
(二)输入PAT:#YZZS指令,此时系统给出南航国内中转散客套票的优惠运价,并同时生成该PNR的FN、FC、FP、EI项,但经过分离的PNR,指令将无法给出优惠运价;
(三)将光标移至FP CASH,CNY后再输入,即可将FN、FC、FP、EI项输入PNR中(注意:当订座均为明折明扣舱位(YTKHMGSLQEV)时,不得手工填改FN、FC、FP项,否则视为差错票,将按南航财务相关规定处罚;当订座为明折明扣舱位与模糊舱位(如X、N、R舱)组合时,操作见“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运价使用条件——(五)运价组合)。
(四)以上操作同时适用于南航所有票证,包括本票(纸票和电子客票)、网上电子客票和BSP电子客票。
二、“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运价使用条件:
(一)适用行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从始发地点开始顺序使用,不允许跳程使用。(如客票前段航程未被使用,而旅客在航程中的转机点开始旅行,该客票运输无效,南航不予接受)
(二)优惠票价:比当时开放销售的经济舱(5折以上,不含5折)单程价优惠5个百分点, E、V舱除外。(出票时,PAT指令自动检查上述使用条件,不必人工检查)
例如:订在发E、V舱3个舱位的航段,不享受降5个点的优惠:
订座情况:广州—(T舱)—北京—(E舱/V舱)—哈尔滨
产品实际折扣:广州—(85折)—北京—(50折/45折)—哈尔滨
(三)票价级别:(FARE BASIS):
往返程:YRTxx、缺口程:YOJxx 、联程:YCT xx(xx-相应实际折扣率)。
(四)订座舱位:按当时开放销售的单程明折明扣舱位订座,不允许填开OPEN票。(注:当仅开放Y舱销售时,订Y舱,价格按95折计算,票价级别为YRT95或YOJ95/YCT95)
(五)运价组合:
如当时全程各段开放的舱位不一致,允许各段按当时该航班开放的不同舱位订座,分别按比当时开放销售的单程价优惠5个百分点的运价进行组合,但每段的“票价级别”栏须按相应实际折扣率正确标注。
当明折明扣舱位与模糊舱位(如X、N、R舱)组合时,由于模糊舱位需要通过运价文件确认价格,系统无法自动给出,必须按照文件规定价格(模糊舱位航段不享受5个百分点的优惠),手工填写客票的FC项。
例如:明折明扣舱位与 X、N、R舱组合,假如当时X、N、R舱对应运价文件规定的价格分别为40折、50折、45折,则必须手工填写运价如下:订座情况:广州—(Y舱/T舱)—北京—(X舱/N舱/R舱)—哈尔滨
产品价格:广州—(95折/85折)—北京—(40折/50折/45折)—哈尔滨(六)自愿变更:
(1)变更航班后,新客票仍然适用降五点的优惠(但F、C、E、V、X舱不适用)。
(2)以需要进行变更航段的对应票面实收价格为准,按照《南航国内旅客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中对应价格的变更手续费率收取。
(3)如果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按照《南航国内旅客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中的自愿变更规定办理。
升舱补差操作:升舱补差收费必须使用南航《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收取;南航《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的旅客联要与原客票的旅客联钉在一起。在南航《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上要列明原客票的票号、舱位及定座情况的变更说明。
没有南航《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的地方,请联系南航当地销售单位领取。
(七)自愿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时,根据各航段的对应票面实收价格,按照《南航国
内旅客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中对应价格的退票手续费率,分别计算各段退票手续费,各段手续费相加总和为退票费。
(2)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订座舱位对应的公布折扣票价,剩余票款扣取退票费后,余款退还旅客。退票费计算方法如下:根据未使用航段的对应票面实收价格,按照《南航国内旅客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中对应价格的退票手续费率,分别计算各段退票手续费,各段手续费相加总和为退票费。
(3)如客票被跳程使用(客票前段航程未被使用,而旅客在航程中的转机点开始旅行),该客票运输无效,按自愿退票处理。
(4)非自愿退票:由始发地或经停地值机部门注明退票原因和已使用航段并签字和加盖值机业务章后,旅客回原出票地退票,退款金额为未使用航段的票面实收金额。
8、销售渠道:适用南航所有销售渠道,包括直属售票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
9、适用客票:
适用南航所有票证,包括本票(纸票和电子客票)、网上电子客票和BSP电子客票。
10、适用航线/航班:
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代码共享航班CZ7XXX除外)。
11、适用日期:长期产品,到另行通知为止。
12、其他规定:
(1)订在F、C的航段,不享受降5个点的优惠,例如:
订座情况:广州—(T舱)—北京—(F舱/C舱)—哈尔滨
产品实际折扣:广州—(85折)—北京—(150%全价/130%全价)—哈尔滨(2)订座舱位为X舱的航段,不计入明珠俱乐部的里程奖励。
(3)本产品仅限散客使用。
(4)其他规定按最新版南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