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3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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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工大校发〔2000〕33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知识分子的劳动特点建立起我校一种新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达到激活人力资源,重组人力资本,确保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发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聘任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构筑人才高地和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人事相宜、事职相符以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展所长、扬长分流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跨世纪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

任人唯贤、知人善任。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执行回避制度,秉公办事。

第四条建立教职员工能上能下和能出能进的机制,废除干部教师职务终身制,完善奖惩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五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六条凡被聘任上岗的人员,均须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书。

第二章聘任第七条实行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制度。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职务条例和岗位职责要求方能受聘。

先设岗、再聘任;先上岗、再定级;先考核、再续聘。

第八条贯彻公开聘任、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结构、促进队伍建设。

第九条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及各院、系(所),处、部(室)成立相应的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由其行政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其分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担任。

第十条聘任程序 公布岗位: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学校核定的编制、岗位设置及职务限额,在全校范围公布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聘任单位主管领导提出应聘申请。

个人申请应说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

 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原则逐级聘任。

1 .党政职能处室管理人员的聘任:(1)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经党委组织部考察后,由校党委及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司[1998]33号)一、总则1.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果,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2.教学工作的地位。

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

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的管理。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

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要注意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6.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

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是合格人才为中西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

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中占有合理的比例。

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集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8.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的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

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

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教职工工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重要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意义、保密责任、保密内容、保密管理措施、违规处罚、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意义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的实行可以保护学校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确保学校办学秩序正常运行。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加强教职工对教学资料、学生信息等机密信息的保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保密责任所有教职工都有保密的责任。

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工作涉及的机密文书、电子文件、数据资料等,不得私自泄露、传播或擅自复制。

三、保密内容教职工保密内容包括学生信息、试卷、考试成绩、教学计划、科研项目、财务收支等与学校教学和管理有关的一切信息。

四、保密管理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的种类和等级,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防止教职工泄密行为的发生。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当依照制度进行追责。

轻者可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重者则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保密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分享保密案例和进行保密技能培训,使教职工充分认识到保密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

七、保密检查学校应委派专门的保密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学校还可以采取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提高保密检查的效果。

八、保密效果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的实行对于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保证保密工作的有效性,才能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需要的顺利进行。

总结:教职工保密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学校的信息安全以及教职工的工作安全至关重要。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定,明确教职工的保密责任和保密内容,加强保密管理措施,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和保密检查。

只有确保保密工作的严密性和有效性,才能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小学教职工的出勤管理规范化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出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教职工的出勤管理,包括正式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按照学校管理部门制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

2. 教职工应于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未经请假擅离岗位。

3. 非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应按照学校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工作。

四、请假管理1. 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教务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2.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超过需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批准。

3. 请假期间,教职工应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报告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五、缺勤管理1. 教职工如未到岗就职,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教务处请假,未请假属未经批准请假,应做出相应的处理。

2. 若教职工缺勤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学校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进行记录。

3. 若教职工多次以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行为影响工作正常秩序,学校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六、加班管理1. 若教职工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教务处申请,并说明加班事由及具体时间。

2. 加班工作必须得到学校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

3. 加班工作应按照学校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酬或补休的安排。

七、记录与考核1. 学校管理部门应建立教职工出勤记录,记录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请假和缺勤情况等,作为考核教职工的依据。

2. 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工作考评的一部分,对于出勤情况良好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对于出勤情况不佳的教职工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及奖金的扣减措施。

八、责任追究对于教职工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违反出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教职工档案中。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促进工作秩序的良好运转,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

1.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1.3 教职工在本校从事工作期间,应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二章工作职责2.1 教职工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所负责的教学任务。

2.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3.1 教职工应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3.2 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的纪律。

3.3 教职工在校内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时,应增强自我修养,做到言行得体,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章考勤管理4.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上下班、上下课等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4.2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必要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4.3 教职工迟到早退达到累计一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5.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5.2 教职工如有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奖金、记过、降职等。

5.3 对于严重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薪酬福利6.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

6.2 教职工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6.3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税务义务,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附则7.1 本规章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订。

7.2 学校将定期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确保大家对规章的理解和遵守。

7.3 对于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职工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职工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职工培训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培训教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提高职工培训水平,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工培训的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第三条职工培训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依法行政、透明管理。

第四条教师管理工作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和调整职工培训教师的工作,以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条教师管理工作主管单位应当加强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环境。

第六条教师管理工作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培训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聘用与解聘第七条职工培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要求,经过择优录用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后方可担任教师职务。

第八条职工培训教师的聘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搞权色交易或其他非法手段。

第九条职工培训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不得从事有损职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职工培训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擅自拒绝或逃避。

第十一条职工培训教师如果发现有聘用与自己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单位反映,主管单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程序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培训教师如果因教学水平、工作慵懒、违反规定等情节严重,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后,主管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其教师职务。

第十三条职工培训教师解聘应当经过程序进行,并应当及时通知教师,不得擅自实施。

第三章教师管理与指导第十四条职工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应当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职工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资源,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职工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应当及时给予反馈和评价,帮助教师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职工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应当根据教师的个人特点和工作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和培训方案。

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教职工管理,明确职责权限,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激励激情、服务为先的原则,促进教职工个人和学校整体发展。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管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为重点,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形成以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校制订《教职工管理制度》要坚持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原则,加强对教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教职工管理的职责、权力、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教职工的入职与试用第七条学校招聘教职工应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具体程序和要求另行制定。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实行试用制度。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应经过岗前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九条教职工入职后应经过学校培训,掌握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第三章教职工的考核与晋升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定期进行考核,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教职工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该教职工的职级和待遇。

第十二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晋升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绝不搞拉票、拉关系、拉关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确保教职工的晋升程序合法合规。

第四章教职工的薪酬与福利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财政状况,建立合理的工资福利体系,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工资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工资标准,核发工资。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完善的福利待遇制度,为教职工提供医疗、社保、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优厚福利待遇。

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健康管理工作是学校为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教学科研的开展而实施的一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专职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四条学校成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门岗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定期对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

第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台账,对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第二章教职工健康管理的内容第七条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心理评估、生活方式评价等。

第八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活动,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指导。

第九条学校将建立健康管理诊所,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教职工提供健康咨询和治疗服务。

第十条学校将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如健康讲座、健身运动、体育比赛等,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将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对遇到危机事件的教职工进行及时救助和心理疏导。

第十二条学校将加强对特殊教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如孕妇、残疾教师、长期患病教职工等。

第三章教职工健康管理的要求第十三条教职工应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估工作,并按时完成相关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健康管理规定,如良好的生活作息、合理的饮食规律、适度的锻炼等。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加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的培养,如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等。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健康促进活动,如定期参加健康讲座、参与健身活动等。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健康问题,并接受学校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指导。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认真对待自己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教职工健康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九条学校将建立健康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教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教职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3.教职工临时有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不得私自离岗。

4.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刻,不得旷工、旷课,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或拒绝工作任务。

2.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保护办公设备的完好,并妥善使用。

3.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对学校及学生的个人隐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教职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他人的言行。

5.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公款。

四、职业道德1.教职工应秉持教育事业的崇高性质,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权益。

2.教职工应维护自身形象,言行举止端正,言语文明,不得有无礼、侮辱他人的言辞和行为。

3.教职工应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与教育职责无关的商业活动。

4.教职工应树立正面榜样,不得有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酗酒等行为。

五、奖惩制度1.对于履行职责出色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以激励他们继续发扬优良作风。

2.对于存在工作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

3.对于涉及职务违法的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停职、解聘等处理。

六、附则1.教职工在工作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

3.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教职工管理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教育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保护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该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文明教育环境。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二章教师第六条教师是学校的重要资源和主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力量。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七条学校应通过公开招聘、聘用、考核等方式选拔和引进优秀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创新,提高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当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拖延和缺勤。

第九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认真备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地进行学生评价,为学生提供有益的评语和建议。

第十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兴趣,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讨和教师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教师奖惩机制,对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的教师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行政人员第十三条行政人员是学校教职工中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应当以学校的整体利益为重,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行政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行政人员应当及时做好教职工工资、福利、奖惩等事项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应当保守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校的内部信息和教师、学生、家长等的个人隐私。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运幼学函〔2021〕33号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辅导员例会辅导员每周按时参加各部门召开的辅导员例会。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必须到各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辅导员召开班委会、班会辅导员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坚持半小时政治理论学习,总结上周工作并安排本周工作,着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辅导员与学生联动辅导员定期与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建立广泛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问题、困惑和需求,通过师生的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辅导员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记录问题、解决方案和结果。

四、辅导员与家长、任课教师联系(一)辅导员与家长联系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

定期做好家访工作,家访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

通过强化家校协作,全方位关注学生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生学习成绩下滑;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

2.要求:重点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

(二)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导员应深入课堂,与教师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

1.每学期开学初、小长假收假后,辅导员必须到教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

2.辅导员每个学期至少与所有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以了解和交流学生的学业情况。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一、引言考勤管理是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对于教职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规定目的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1. 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意识,确保教职工按时出勤、值班;2. 保障教学正常进行,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3. 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4. 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考勤制度学校将实行电子考勤制度,所有教职工必须配备有效的考勤卡,并在每次出勤或离岗时刷卡记录。

教职工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借用或转让。

四、请假制度1. 凡教职工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主管汇报,请假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2. 对于短期请假的教职工,应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3. 短期请假超过5天或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教职工,需提交详细的请假报告,并向校务部门备案;4. 长期请假超过一个月的教职工,需提前向校务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和详情,由校务部门评估后决定是否批准;5. 请假期满后,教职工必须第一时间到校务部门复工,否则将被视为旷工。

五、迟到与早退1. 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将被记录为半天旷工,连续出现3次将会受到相应的警告处理;2. 连续出现5次迟到或早退的教职工,将会面临停薪留职的处罚。

六、加班与调休1. 学校对于教职工的加班进行适当的补偿,加班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2. 对于加班工作时间,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教职工的调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七、考勤管理责任1. 学校校务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管理的规划和实施;2. 学校相关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及统计;3. 教职工个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并按规定完成考勤记录。

八、考勤纪律违纪处理1. 对于经核实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停薪留职甚至开除等处理;2. 针对违纪行为,学校将建立相应的违纪信用档案,对于频繁违纪的教职工,将会影响到工作评价和晋升等方面。

深圳市翠园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深圳市翠园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深圳市翠园中学教职工考勤与请(休)假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成立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1、学校实行坐班制,原则上按规定时间(学校作息时间表)上下班。

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应办理请假手续。

2、教师应准时上课、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半途离开教室。

工作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及活动(包括周一升旗、教工大会、处室、教研活动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学习和活动等)。

以上会议和活动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4、上班时间、周一升旗和教工大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

各类由学校有关部门召集的专项会议,由会议召集人负责考勤。

科组、年级会议由科组长、年级主任负责考勤;处室召集的会议,由处室负责人负责考勤,考勤结果要在每一个月10日前上报学校办公室。

5、行政、教辅人员因事外出,办公室无人时,要在门上贴出说明,方便办事人员。

二、考勤相关的工资待遇1、凡在正常工作日内无端迟到、早退(含上课、升旗和各类会议活动)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职位,相应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时间在一小时内,扣除半天基础性绩效工资;超过一小时,扣除一天基础性绩效工资。

(深纪发[2009]33号文件)2、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处室、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按旷工处置,扣除当月考勤绩效工资。

3、教职工缺课一节、旷工一天,别离扣除本人当月考勤绩效工资的50%、100%。

4、凡因消极怠工发生教育、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请(休)假制度一、事假(一)请假制度1、上班时间无论公事或私事离开学校半天或半天之内者,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可向部门负责人办理半天或半天之内的相关请假手续。

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1.1.1为了规范和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教职工管理制度。

1.1.2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内部管理要求以及教育行业的最佳实践等。

1.2适用范围1.2.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学人员、行政人员、辅导员等。

1.2.2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可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和细化,但需确保符合学校总体管理规定。

1.3主管部门1.3.1学校设立专门的教务处、行政处等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管理工作。

1.3.2学校领导负责教职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向学校董事会汇报相关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2.1招聘程序2.1.1学校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在校内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1.2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综合评审等环节,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2聘用标准2.2.1聘用教职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学校岗位设置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2.2.2学校将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包括学历、工作经验、教学能力等多个维度,确保聘用的教职工具备所需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任职与管理3.1岗位分配3.1.1新聘用的教职工经过综合评估后,由学校根据需要分配到具体岗位。

3.1.2岗位分配应与教职工的专业、技能、个人发展意愿等因素相匹配,确保岗位与人员的最佳匹配。

3.2任职资格3.2.1教职工需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确保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3.2.2任职资格的评审应当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3岗位职责3.3.1学校将为每个岗位明确具体的职责和任务,教职工应当清楚了解并认真履行。

3.3.2岗位职责的调整应当经过合理的程序,确保教职工充分参与并了解调整原因。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激励4.1绩效考核体系4.1.1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定期考核、项目考核、360度评价等多种形式。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行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在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树立良好的师德,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入职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材料,并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第六条幼儿园应当为新员工提供适应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并胜任全职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在入职后应当与数据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严格按照幼儿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旷工、迟到、早退等。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得对幼儿进行身体、心理上的虐待或侵犯。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认真备课,按照教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动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幼儿的活动和游戏,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交能力。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家长和上级沟通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的表现将得到监督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职工表现突出的,将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按照幼儿园的相关纪律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严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和幼儿家长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幼儿有人身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认真执行学校的安全制度,做好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第六章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参加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和创新思维。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模版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模版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实现事业和个人双赢。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培训、评估、奖惩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幼儿园职工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幼儿园职工招聘与录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循择优录取原则。

第六条幼儿园招聘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广泛面向各类人才群体,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的公平性和广泛性。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录用应当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要求和任职资格进行,不得违规录用。

第三章幼儿园职工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教职工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教职工的不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九条幼儿园定期组织教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鼓励教职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第四章幼儿园职工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职工考核与评价机制,考核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岗位责任履行程度等。

第十二条幼儿园考核与评价应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等。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及时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针对其不足之处进行指导辅导,帮助其提升能力。

第五章幼儿园职工激励与奖惩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包括薪资激励、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幼儿园对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幼儿园职工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切实提升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由园长负责,设立教职工队伍管理委员会。

2. 教职工队伍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园长、教务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园长为委员会主任。

3. 教职工队伍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招聘与录用1. 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及时进行人员招聘,并按照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管理办法执行。

2. 幼儿园对招聘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专业能力、教育理念、心理素质等。

3. 幼儿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教职工录用,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岗位聘任与管理1. 幼儿园从教职工中选拔一部分优秀人员担任岗位聘任,岗位聘任工作由教职工队伍管理委员会负责。

2. 岗位聘任需按照岗位职责、职业资格、学历背景等条件进行评定。

3. 岗位聘任的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达到相应的能力要求方可聘任。

4. 幼儿园对岗位聘任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晋职、升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人员培训与发展1. 幼儿园建立全员培训的制度,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发展培训等。

2. 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教职工个人发展需求,进行相应的培训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

3. 幼儿园鼓励教职工参加相关的学习和研修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章人员考核与激励1. 幼儿园制定教职工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2. 幼儿园根据教职工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激励措施。

3. 幼儿园对工作中具有创新和贡献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不合格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七章人员流动与离职1. 幼儿园鼓励教职工自主发展,提供晋升和调动机会,对有发展潜力的教职工给予帮助和支持。

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一、考勤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公平公正对待教职工。

2. 统一考勤制度,保障教职工工作纪律和学校秩序。

3.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科学合理设置考勤规范,避免过度加班和不合理节假日调休。

5. 依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定期公开考勤结果,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考勤管理的基本要求:1. 教职工应按照工作安排的时间进行签到,准时上下班。

2. 考勤方式以刷卡或指纹考勤为主,确保考勤过程的准确性和身份确认。

3. 请假制度应严格执行,教职工应提前申请请假,并在请假期间履行请假手续。

4. 有紧急事由需要请假的教职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和请假,并经批准。

5. 考勤不亲临工作场所的教职工,应通过远程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登记。

6. 情节严重的迟到早退、旷工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涉及违纪的将由纪律处分。

三、考勤管理的具体措施:1. 考勤的签到和签退时间以教职工刷卡或指纹考勤机器记录为准。

2. 请假人员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3. 考勤记录需每周汇总,由考勤管理员进行统计核对。

4. 考勤异常的教职工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将扣除当日出勤工时半小时,旷工当天全扣。

6.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考勤管理员应将当月考勤结果以公示形式张贴于学校公告栏。

7. 教职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时,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提出申诉,考勤管理员进行核实并记录。

8. 考勤管理违规行为将由纪律处分,根据违纪程度严重性,可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措施。

四、考勤管理的责任分工:1.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起草、审查和维护。

2. 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考勤要求和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3. 考勤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教职工的考勤数据。

4. 上级主管负责审核、批准和监督教职工的请假申请。

5. 教职工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汇报调休情况和异常考勤情况。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本尊敬的教职工: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规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请所有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1. 教职工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不受歧视。

2.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教职工有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咨询和提出建议。

4. 教职工有权按时领取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5. 教职工应本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尊重教学科研的规律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教职工的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2. 教职工应以身作则,言行得体,不得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3.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权益,不得体罚、虐待学生,对待每位学生一视同仁。

4.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5.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教职工应注意维护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进行不良的师生交往。

7. 教职工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进修,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教职工的纪律要求1. 教职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2. 教职工不得私自离开教学岗位,不得抄袭他人的科研成果。

3.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批改作业、考试和评定成绩等工作,不得擅自篡改学生成绩。

4. 教职工应珍惜公共财物,不得挪用、浪费公共财物。

5. 教职工应依法维护学校的纪律和秩序,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

6.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插话、干扰会议秩序。

四、教职工的奖惩措施1. 对于教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行政警告等。

2.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辞退、移送司法机关等。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

请所有教职工牢记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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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外国语学校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试行)一、全体教职工(一)师德师风1、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病假一次扣5元;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0元;无故3次不参加年终考核降一等。

进入校园要佩带校徽,不得骑自行车,机动车速不超过20码,车辆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等,一些基本要求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2、尊重家长,做到家长来访热情接待。

与学生家长保持正常交往,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得接受家长吃请或向家长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0元,年终考核降一等。

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学校予以辞退。

3、尊重学生人格,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若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50元并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确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则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未经学校或年级部许可,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随意停学生课的每人次扣当事人5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以教谋私,不得兼职经商。

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发现,退还所得收入,扣除当月全额津贴并作书面检查。

从事经商活动的勒令停止,扣除当月全额津贴,仍不停止的扣除全学期全额津贴外,下一学期予以待岗。

5、严格执行收费制度。

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报经校长室会办决定,未经校长室批准而收费的视作乱收费处理,除立即退还所收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额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年终考核降一等。

凡征订或统一选购资料,必须经校长室审批。

未经校长室许可擅自订购资料的,扣除当月全额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年终考核降一等。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含学校生育计划安排)。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除全年奖金,并作相应纪律处分。

不得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300元,必要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全体教职工必须爱校如家,团结协作,不得闹无原则纠纷,更不得在校内互相争吵,若违反此项规定的每人次扣除当事人50元。

(二)工作常规7、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积极配合学校和部门工作,若拒不接受学校分工,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8、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正常活动。

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迟到、早退、事假、无故缺席等,同政治学习要求。

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组安排活动的每次扣20元。

三次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安排的,年终考核降一等。

根据学校安排的辅导坐班表做好辅导、坐班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事假扣10元。

早读课、晚自习期间,教师原则上不得集体讲课,若确因典型错题急需强调的,必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若超出规定时间的,有一次扣该教师5元。

9、教师在上班期间不要随意窜岗。

在办公室内,不要大声喧哗。

教师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游戏等。

上述各项发现一起,扣10元。

上班期间,中午和晚上不得饮酒更不得酗酒,事关公务确需饮酒的须经校长室同意。

上班时间,不得在校园内抽游烟,亦不得在教室、电子备课室抽烟,上述情况发现一次扣20元。

10、全体同志要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每天值班的同志都要将办公室打扫一次。

若办公室卫生不到位,每次扣值日同志5元。

11、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机关。

若办公室无人而灯开或电脑、空调、饮水机等未关,则扣值日教师10元。

若在摄氏30度以下开空调制冷或制冷温度设臵在20度以下,运行状态未定在“自动”上,扣除该办公室每人5元。

若在摄氏5度以上开空调制热或制热温度设臵在20度以上,运行状态未定在“自动”上,亦扣该办公室每人5元。

要按时关窗锁门,若下班后办公室门未及时关锁,扣值日教师10元;若节假日门未锁,扣该办公室教师每人5元。

所有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凡违反者,则按《公物管理制度》另行处理。

12、按时上下班。

预备铃前要求到班,上课铃响后则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人次扣5元;超过10分钟,每次扣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处。

初中教学人员上、下午第四节课无课者,可提前20分钟下班,超越此项规定,按早退论处。

13、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上课迟到,下课拖堂者发现一次扣5元(下课铃声响后2分钟,教师仍未离开教室的则视为拖堂)。

若因疏忽耽误上课,除勒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当事人50元。

无故不上课的以旷职一天论处。

旷职一天的,扣发当月全额津贴。

体育教师负责的早操、课间操、活动课等,同上课要求。

上午的课间操,下午的活动课,所有教师不得留学生单独辅导,否则每人次扣5元。

若班主任未认真组织,有学生无故不出操或不参加活动课的,每人次扣班主任5元。

14、教师应用普通话教学。

凡4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用普通话教学,否则年终考核降一等,并直接影响职称的评聘。

所有教师都应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电教器材,提高效益。

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掌握多媒体软件的简易制作和使用方法。

所有教师必须会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

所有教师上课应采用启发式,坚持“三为主”的原则,课堂讲授至多不得超过半小时,课堂检测必须控制在课内完成。

非毕业年级中午不得留作业。

上述情况,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0元。

15、任教同年级同学科的老师,教学要做到进度、内容、要求、作业等基本统一,若不按集体备课内容上课的发现一次扣20元,若三次不按集体备课上课的年终考核降一等。

不得随意加大作业量,增加学生的作业负担,凡擅自印发练习、布臵额外作业,加大学生作业负担,给以全校通报,并扣50元。

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批改数量、质量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当堂测试、课堂作业全收全批,初中家庭作业至少批1/3),否则有一次扣20元。

应严格按照学校课表上课,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课,不得占用自习课时间上课,上述情形发现一次扣20元。

教师的一切教学行为必须规范,并在年级部、业务部统一的要求下进行,如有违规,每次扣20元。

16、教师要深入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学科人均分低于年级人均分,文科超2分、理科超4分的,除按考核制度执行外该教师还必须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无偿补课。

17、教师要坚持正常听课,相互学习。

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得少于30节,学科主任不少于40节,年级主任、业务部主任不少于50节,校长不少于60节。

每少一节扣5元。

每次公开课前要公布通知,公开课后要组织评议。

未公布通知或未组织评议的每次扣学科主任10元。

教师无故不参加对口学科的公开课活动,每次扣10元。

18、教师上课、集会期间,应关掉所有通讯工具,严禁会客。

若在课堂或会场上通讯工具未关而影响上课、会议秩序的,发现一次扣5元。

若上课或集会接听、打出手机或会客的,有一次扣当事人20元。

19、学生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监考迟到一次扣10元。

在监考期间看书报、阅试卷、发手机短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若监考失职出现雷同试卷,发现一次扣监考人20元。

试卷装订不合要求的每场次扣监考人10元,若出现缺少试卷的现象,每份试卷扣50元。

未经值班同志同意,擅自缺监的作旷职论,扣50元,并作责任事故记载。

阅卷登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

无故不参加阅卷、登分的每次扣50元,且作责任事故予以记载。

阅卷、登分出现重大失误的(误差10分以上),每10分扣20元。

命题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

期中、期末考试试卷难易度要适中,若难易度失控,除扣发命题费用外,加扣20元。

若在命题、印刷过程中,出现试卷泄密,经查实,重新组织考试的试卷费,监考费,阅卷费均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年终考核降一等。

20、所有教职工应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科组、年级部、业务部、校长室布臵的各项任务(包括重大活动的准备与组织,以及各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否则,有一项未完成的扣当事人20元,完成不及时或不能保证质量的,有一项扣当事人10元。

二、班主任21、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若班级学生中出现重大事件,班主任隐瞒不报告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

若因管理不力,致使学生出走、严重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除班主任当月津贴。

有在校生违法犯罪的,该班级班主任学年综合考核不参评,撤换班主任并承担相应责任。

22、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好班会,搞好团队活动,充分利用班会和团队活动阵地加强对学生教育。

若班会不备课,或不按规定召开班会,不搞团队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0元。

23、班主任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班级管理的艺术水平。

注意观察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

班主任每学年均要完成一篇有质量的管理经验文章或心得体会文章。

不能按期完成的扣20元。

24、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生活、学习等情况。

学生在校犯错误,班主任需要与家长交换意见,必须亲自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家访,不得要求学生自己带家长。

凡要请家长来校的必须经年级主任批准。

否则发现一次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

25、班主任要协调好任课教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相互协作打好团体战,从整体上提高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

若非毕业年级在期中、期末考试中,班级优良数与年级优良均数相差5人以上,每超过一人扣10元。

毕业年级按毕业年级的考核制度另外执行。

26、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关心和爱护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生生病,班主任要及时安排到医务室或送医院治疗,不得不闻不问。

若因班主任失职致使学生身体出现重大问题,该班主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7、班主任在接受新生时必须完备手续,若手续不完备就同意学生就读的,扣除班主任当月津贴,并作书面检查。

28、班主任必须按规定随操和值班。

若未按照规定随操的,每次扣5元,若未按照规定值班的,每次扣20元。

班主任必须督促学生正常搞好班级、宿舍、卫生区卫生。

若因督查不力致使教室、宿舍、卫生区、车棚存在脏、乱、差的,发现一次扣班主任津贴10元。

班主任必须督促学生维护集会、用餐等公众活动秩序,若有学生喧哗、拥挤、奔跑、插队或乱倒饭菜现象,发现一次扣该班主任津贴10元。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节约水电,若光线正常不需要开灯而教室仍开灯的,则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5元。

凡损坏公物的,按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对班主任另行考核。

三、管理层人员29、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层次的会办。

无故不参加会办的扣管理津贴20元,迟到的扣5元。

必须按会办决议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决议内容或延缓执行,否则有一次扣管理津贴5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纳入年终考核。

30、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照逐级负责与逐层考核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转嫁或推诿责任。

凡属自己管理职责之内的问题不予查处,一经上级管理者查实,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该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扣除管理津贴10元。

31、所有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周工作的计划安排、过程实施与总结汇报,执行例会制度,并按照规定做好活动记载,及时上交书面材料,否则发现一次扣除管理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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