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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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指为学校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食堂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三条食堂管理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教职工的饮食安全。

二、食堂运营管理第五条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开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六条食堂采购的食材应来源可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第七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食品原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留存相关资料,确保食品原料的可追溯性。

第八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定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

第九条食堂加工操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堂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

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教职工用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在食堂用餐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卫生:确保食堂环境卫生,食品质量,预防食物中毒。

2. 节约资源:合理利用食堂资源,减少浪费。

3. 优质服务: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满足教职工用餐需求。

4. 公平公正:食堂收费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权益。

第二章食堂环境与设施第四条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空气质量。

第五条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用餐需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加工第七条食堂应选用新鲜、安全的食材,确保食品质量。

第八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渠道合法、正规。

第九条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用餐秩序与规范第十一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食堂用餐秩序,排队等候,依次用餐。

第十二条教职工用餐时应保持桌面整洁,不乱扔垃圾。

第十三条教职工用餐后,应主动将餐具放入回收处,保持食堂卫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文明用餐,不浪费食物,倡导节约。

第五章收费与补贴第十五条食堂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用餐实行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按规定缴纳食堂费用,不得拖欠。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食堂有权予以制止,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食堂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乱扔垃圾、浪费食物等不文明行为。

2. 教职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食堂有权拒绝其用餐。

3. 教职工拖欠食堂费用,食堂有权追缴。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维护教师饮食健康,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团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就餐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职教师尤其是校园内就餐的教职工。

第二条就餐时间1. 中午就餐时间为11:30-13:30,晚餐时间为17:3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晚于规定时间用餐的,需提前向食堂管理员申请。

2. 平时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食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需提前通知食堂管理员。

第三条就餐方式1. 教师可选择自助餐或者点菜就餐,在点菜就餐时需提前预定。

2. 就餐结束后,教师需将用餐餐具归还食堂工作人员,保持餐具清洁。

第四条餐标管理1. 学校食堂依据食材价格制定餐标,每个月定时公布在食堂大厅。

2. 教师需凭工作证就餐,根据餐标价格自行选择适合自己口味的菜品。

3. 教师若需开发票应提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食堂管理员会按照规定的流程为教师开具发票。

第五条就餐卫生1. 教师就餐时需保持就餐环境整洁,禁止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2. 就餐结束后,教师需将餐具统一放好,不得私自带离食堂。

第六条饮食安全1. 食堂菜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证食材新鲜、清洁卫生。

2.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教师可及时向食堂管理员举报,食堂管理员将及时处理。

第七条就餐纪律1. 教师就餐期间需遵守餐厅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穿插私语,不得占用他人座位或餐具。

2. 就餐过程中需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如有不满或意见可适当提出,不得发表过激言论影响他人情绪。

第八条违纪处罚1. 对于违纪教师,食堂管理员有权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处理。

2. 对于多次严重违纪的教师,食堂管理员有权暂停其享用食堂的权利,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

第九条其他事项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食堂管理员,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教师。

2. 教师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食堂管理员进行反馈,食堂管理员将认真处理。

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教职工用餐安全,维护食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食堂应定期对餐具、厨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

第六条食堂应定期对食材进行采购,确保食材新鲜、质量合格。

第七条食堂应设立菜品展示区,让教职工了解菜品信息。

第八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确保价格合理。

第三章教职工用餐第十条教职工用餐实行刷卡制度,每人每月有固定的用餐额度。

第十一条教职工用餐时,应遵守食堂秩序,文明用餐。

第十二条教职工用餐时,不得浪费粮食,提倡“光盘行动”。

第十三条教职工用餐时,不得随意丢弃餐具、垃圾等,保持食堂卫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教职工对食堂存在的问题,可以向监督小组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高、得到教职工好评的食堂,学校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食堂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教职工违反用餐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前言作为一所有完善管理制度的高校,餐饮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教师食堂是学校教师休息、用餐的主要场所,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食堂用餐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教师食堂的用餐秩序,维护教职工团结、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一、用餐时间1.教师工作日内早餐:06:30-07:45;2.教师工作日内中餐:11:00-13:00;3.教师工作日内晚餐:17:00-18:30。

4.双休日:仅提供中餐。

5.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用餐规定1.进餐前先排队取餐,不得抢占位置和插队。

2.食堂禁烟,为了自身健康,吸烟者请到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3.用餐时,不得嘈杂,不得使用大声喧哗和不雅的行为影响他人。

4.用餐后请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位置,保持餐厅干净整洁。

5.禁止将食物或餐具带出食堂。

三、食堂用餐人员管理1.食堂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其直系亲属以及在职教育部部属及招生单位访问教师开放。

2.食堂使用教职工的工作证、一卡通作为用餐凭证。

3.凭工作证、一卡通在食堂窗口结算后,出示餐券到餐厅就餐。

4.因特殊原因需代替本人用餐的教职工,必须出具本人授权证明以及代用餐申请表。

四、食堂餐食质量保证1.食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2.餐食的标准量、质、价要确保与学生食堂持平。

3.注意学生餐制度与教师餐制度的区别,适当调整菜品的口味、卫生标准、定量标准。

五、责任分逐1.食堂食品的质量安全由食堂经营管理公司负责。

2.食堂卫生由专人负责,保持食堂卫生及时清洁。

3.公司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学校领导及工会负责按照实际情况规定特殊福利;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及学生会对食堂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结尾以上就是学校教师食堂的用餐制度,此制度的实施将对维护教师食堂用餐秩序,规范食堂管理制度起到很大的作用,也能保证广大教师健康和身心得到有效的保障。

教职工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教职工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食堂管理,确保食堂员工就餐秩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保障广大教职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食堂员工。

三、就餐时间
1.就餐时间为每日早、中、晚三餐,具体时间由食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教职工食堂员工应按时参加就餐,不得迟到、早退。

四、就餐纪律
1.食堂员工应自觉排队,依次进入食堂就餐。

2.就餐时,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喝酒。

3.就餐时,不得浪费粮食,提倡光盘行动。

4.就餐结束后,应将餐具洗净,放回指定位置,保持食堂卫生。

五、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2.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3.食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4.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六、奖惩措施
1.对遵守就餐纪律、表现良好的食堂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就餐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对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食堂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1.本制度由教职工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二十三、持续改进
1.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
2.食堂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采纳教职工的合理建议,持续改进餐饮服务。
3.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餐饮服务管理,共同推动餐饮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十四、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确保教职工就餐环境整洁、有序,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就餐时间及地点
1.教职工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中午十二点至十三点,晚上十七点至十八点。
2.教职工就餐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位置如下:
(1)第一食堂:位于学校东区,供教职工就餐使用。
十四、健康饮食引导
1.食堂应根据营养学原则,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教职工健康饮食。
2.食堂可定期举办健康饮食讲座,提高教职工的健康饮食知识水平。
3.教职工应自觉遵循健康饮食原则,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十五、意见反馈与处理
1.教职工对食堂餐饮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意见箱、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反馈。
2.后勤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回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反馈渠道畅通。
2.教职工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或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3.食堂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三、环保与节能
1.食堂应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鼓励教职工自带餐具。
2.食堂应合理规划能源使用,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3.教职工应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共同营造绿色就餐环境。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立教师的用餐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立学校的教职工,包括校长、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教师用餐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保证教师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条教师用餐管理应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教师用餐管理应与学校餐饮服务提供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教师的用餐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教师的用餐安全和卫生。

第二章教师用餐的时间和地点第七条学校应根据教师的上课时间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师的用餐时间。

第八条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立教师餐厅或者食堂,为教师提供就餐场所。

第九条教师餐厅或者食堂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设立教师用餐的指定时间,确保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

第三章教师用餐的规定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用餐,不得随意更改或延误用餐时间。

第十二条教师在用餐时应自觉排队,遵守餐厅或者食堂的秩序,不得插队或者扰乱秩序。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注意饮食卫生,避免因食物过热或不洁净而导致食物中毒等问题。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节约粮食,保护环境,做到“光盘行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教师的用餐安全。

第四章教师用餐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用餐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食堂、餐饮服务提供商的监管。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用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教师用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应对教师用餐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确保教师的用餐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教师用餐的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教师用餐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优秀、爱惜食物的教师,学校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关规定有调整的,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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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1、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与学生实行同菜同价,一学期餐费预收500元/人,(不分档次,不考虑请假或培训时期不吃的餐次)统一标准,不分餐次。

学校实行卖菜制,教师先向学校购买菜票,教师就餐时请自觉用菜票购买饭菜.(早餐3元中餐7元晚餐7元)
2、本校的教师家属(教师的爱人)如在学校食堂就餐,每学期收餐费900元/人,可与教师到教师餐厅一起吃,教师子女在包厢就餐,教师家属长期在校就餐的(学期初要先向学校食堂报名),早餐150元,中餐390元,晚餐360元。

家属临时来校就餐的,请自觉做好登记,到期末时按实际就餐次数收费。

3、就餐时间:早餐:6:30-7:40(冬令:6:40-7:50)、中餐:10:50-11:40(冬令:11:00-11:50)、晚餐:5:15-5:50(冬令:4:40-5:20),不到就餐时间,不准到食堂就餐,超过就餐时间的,一般不提供饭菜。

4、就餐时自觉排队,用公用器具打饭,注意卫生;要少量多次取用,防止浪费。

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必须在食堂教师餐厅内用餐,饭菜等不得带出食堂。

每位就餐的人员要注意形象,节约粮食,坚决杜绝随意倒饭菜的行为。

5、餐厅内空调的使用规定与办公室一致,不得私自开关空调,空调开放期间进
出餐厅时要随手关门。

做到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就餐完毕时,清理桌面,禁止把面巾纸或烟蒂放入餐具内,应及时丢入垃圾筒。

6、学校食堂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尽量提高用餐标准,为广大教师更好的服务。

如果用餐过程中有不足之处,请及时与食堂办公室联系。

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1、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与学生实行同菜同价。

学校实行卖菜制,
教师按照需要先向总务处购买菜票。

教师就餐时请自觉用菜票购买饭菜。

(早餐3元中餐7元晚餐7元)
2、本校的教师家属(教师的爱人与子女)如在学校食堂长期就餐,
请在每学期初向学校食堂报名,以便食堂安排饭菜数量,并与教师一起到教师餐厅就餐(子女在包厢就餐)。

家属临时来校就餐,请及时登记。

3、就餐时间:
早餐:6:30-7:40(冬令:6:40-7:50)、中餐:10:50-11:40(冬令:11:00-11:50)、晚餐:5:15-5:50(冬令:4:40-5:20),不到就餐时间,不准到食堂就餐,超过就餐时间的,一般不提供饭菜。

4、
就餐时自觉排队,用公用器具打饭,注意卫生;要少量多次取用,防止浪费。

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必须在食堂教师餐厅内用餐,饭菜等不得带出食堂。

每位就餐的人员要注意形象,节约粮食,坚决杜绝随意倒饭菜的行为。

5、餐厅内空调的使用规定与办公室一致,不得私自开关空调,空调开放期间进
出餐厅时要随手关门。

做到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就餐完毕时,清理桌面,禁止把面巾纸或烟蒂放入餐具内,应及时丢入垃圾筒。

6、学校食堂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尽量提高用餐标准,为广大教师
更好的服务。

如果用餐过程中有不足之处,请及时与食堂办公室联系。

XX 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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