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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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指为学校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食堂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三条食堂管理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教职工的饮食安全。

二、食堂运营管理第五条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开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六条食堂采购的食材应来源可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第七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食品原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留存相关资料,确保食品原料的可追溯性。

第八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定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

第九条食堂加工操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堂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

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教职工用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在食堂用餐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卫生:确保食堂环境卫生,食品质量,预防食物中毒。

2. 节约资源:合理利用食堂资源,减少浪费。

3. 优质服务: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满足教职工用餐需求。

4. 公平公正:食堂收费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权益。

第二章食堂环境与设施第四条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空气质量。

第五条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用餐需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加工第七条食堂应选用新鲜、安全的食材,确保食品质量。

第八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渠道合法、正规。

第九条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用餐秩序与规范第十一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食堂用餐秩序,排队等候,依次用餐。

第十二条教职工用餐时应保持桌面整洁,不乱扔垃圾。

第十三条教职工用餐后,应主动将餐具放入回收处,保持食堂卫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文明用餐,不浪费食物,倡导节约。

第五章收费与补贴第十五条食堂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用餐实行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按规定缴纳食堂费用,不得拖欠。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食堂有权予以制止,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食堂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乱扔垃圾、浪费食物等不文明行为。

2. 教职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食堂有权拒绝其用餐。

3. 教职工拖欠食堂费用,食堂有权追缴。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维护教师饮食健康,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团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教师就餐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就餐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职教师尤其是校园内就餐的教职工。

第二条就餐时间1. 中午就餐时间为11:30-13:30,晚餐时间为17:3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晚于规定时间用餐的,需提前向食堂管理员申请。

2. 平时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食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需提前通知食堂管理员。

第三条就餐方式1. 教师可选择自助餐或者点菜就餐,在点菜就餐时需提前预定。

2. 就餐结束后,教师需将用餐餐具归还食堂工作人员,保持餐具清洁。

第四条餐标管理1. 学校食堂依据食材价格制定餐标,每个月定时公布在食堂大厅。

2. 教师需凭工作证就餐,根据餐标价格自行选择适合自己口味的菜品。

3. 教师若需开发票应提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食堂管理员会按照规定的流程为教师开具发票。

第五条就餐卫生1. 教师就餐时需保持就餐环境整洁,禁止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2. 就餐结束后,教师需将餐具统一放好,不得私自带离食堂。

第六条饮食安全1. 食堂菜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证食材新鲜、清洁卫生。

2.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教师可及时向食堂管理员举报,食堂管理员将及时处理。

第七条就餐纪律1. 教师就餐期间需遵守餐厅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穿插私语,不得占用他人座位或餐具。

2. 就餐过程中需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如有不满或意见可适当提出,不得发表过激言论影响他人情绪。

第八条违纪处罚1. 对于违纪教师,食堂管理员有权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处理。

2. 对于多次严重违纪的教师,食堂管理员有权暂停其享用食堂的权利,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

第九条其他事项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食堂管理员,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教师。

2. 教师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食堂管理员进行反馈,食堂管理员将认真处理。

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教职工用餐安全,维护食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食堂教职工用餐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食堂应定期对餐具、厨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

第六条食堂应定期对食材进行采购,确保食材新鲜、质量合格。

第七条食堂应设立菜品展示区,让教职工了解菜品信息。

第八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确保价格合理。

第三章教职工用餐第十条教职工用餐实行刷卡制度,每人每月有固定的用餐额度。

第十一条教职工用餐时,应遵守食堂秩序,文明用餐。

第十二条教职工用餐时,不得浪费粮食,提倡“光盘行动”。

第十三条教职工用餐时,不得随意丢弃餐具、垃圾等,保持食堂卫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教职工对食堂存在的问题,可以向监督小组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高、得到教职工好评的食堂,学校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食堂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教职工违反用餐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前言作为一所有完善管理制度的高校,餐饮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教师食堂是学校教师休息、用餐的主要场所,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食堂用餐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教师食堂的用餐秩序,维护教职工团结、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一、用餐时间1.教师工作日内早餐:06:30-07:45;2.教师工作日内中餐:11:00-13:00;3.教师工作日内晚餐:17:00-18:30。

4.双休日:仅提供中餐。

5.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用餐规定1.进餐前先排队取餐,不得抢占位置和插队。

2.食堂禁烟,为了自身健康,吸烟者请到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3.用餐时,不得嘈杂,不得使用大声喧哗和不雅的行为影响他人。

4.用餐后请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位置,保持餐厅干净整洁。

5.禁止将食物或餐具带出食堂。

三、食堂用餐人员管理1.食堂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其直系亲属以及在职教育部部属及招生单位访问教师开放。

2.食堂使用教职工的工作证、一卡通作为用餐凭证。

3.凭工作证、一卡通在食堂窗口结算后,出示餐券到餐厅就餐。

4.因特殊原因需代替本人用餐的教职工,必须出具本人授权证明以及代用餐申请表。

四、食堂餐食质量保证1.食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2.餐食的标准量、质、价要确保与学生食堂持平。

3.注意学生餐制度与教师餐制度的区别,适当调整菜品的口味、卫生标准、定量标准。

五、责任分逐1.食堂食品的质量安全由食堂经营管理公司负责。

2.食堂卫生由专人负责,保持食堂卫生及时清洁。

3.公司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学校领导及工会负责按照实际情况规定特殊福利;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及学生会对食堂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结尾以上就是学校教师食堂的用餐制度,此制度的实施将对维护教师食堂用餐秩序,规范食堂管理制度起到很大的作用,也能保证广大教师健康和身心得到有效的保障。

教职工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教职工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食堂管理,确保食堂员工就餐秩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保障广大教职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食堂员工。

三、就餐时间
1.就餐时间为每日早、中、晚三餐,具体时间由食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教职工食堂员工应按时参加就餐,不得迟到、早退。

四、就餐纪律
1.食堂员工应自觉排队,依次进入食堂就餐。

2.就餐时,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喝酒。

3.就餐时,不得浪费粮食,提倡光盘行动。

4.就餐结束后,应将餐具洗净,放回指定位置,保持食堂卫生。

五、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2.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3.食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4.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六、奖惩措施
1.对遵守就餐纪律、表现良好的食堂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就餐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对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食堂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1.本制度由教职工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二十三、持续改进
1.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
2.食堂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采纳教职工的合理建议,持续改进餐饮服务。
3.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餐饮服务管理,共同推动餐饮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十四、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_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确保教职工就餐环境整洁、有序,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就餐时间及地点
1.教职工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中午十二点至十三点,晚上十七点至十八点。
2.教职工就餐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位置如下:
(1)第一食堂:位于学校东区,供教职工就餐使用。
十四、健康饮食引导
1.食堂应根据营养学原则,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教职工健康饮食。
2.食堂可定期举办健康饮食讲座,提高教职工的健康饮食知识水平。
3.教职工应自觉遵循健康饮食原则,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十五、意见反馈与处理
1.教职工对食堂餐饮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意见箱、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反馈。
2.后勤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回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反馈渠道畅通。
2.教职工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或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3.食堂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三、环保与节能
1.食堂应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鼓励教职工自带餐具。
2.食堂应合理规划能源使用,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3.教职工应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共同营造绿色就餐环境。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公立教师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立教师的用餐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立学校的教职工,包括校长、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教师用餐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保证教师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条教师用餐管理应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教师用餐管理应与学校餐饮服务提供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教师的用餐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教师的用餐安全和卫生。

第二章教师用餐的时间和地点第七条学校应根据教师的上课时间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师的用餐时间。

第八条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立教师餐厅或者食堂,为教师提供就餐场所。

第九条教师餐厅或者食堂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设立教师用餐的指定时间,确保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

第三章教师用餐的规定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用餐,不得随意更改或延误用餐时间。

第十二条教师在用餐时应自觉排队,遵守餐厅或者食堂的秩序,不得插队或者扰乱秩序。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注意饮食卫生,避免因食物过热或不洁净而导致食物中毒等问题。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节约粮食,保护环境,做到“光盘行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教师的用餐安全。

第四章教师用餐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用餐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食堂、餐饮服务提供商的监管。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用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教师用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应对教师用餐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确保教师的用餐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教师用餐的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教师用餐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优秀、爱惜食物的教师,学校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关规定有调整的,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学校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用餐管理,保障教职工用餐安全、卫生、有序,提高教职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的用餐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用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用餐地点及时间
第四条教职工用餐地点为学校食堂。

第五条教职工用餐时间为每日早餐7:00-8: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第三章用餐费用及标准
第六条教职工用餐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不得向教职工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教职工用餐标准按照学校食堂提供的套餐价格执行,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15元。

第八条教职工用餐时,应按实际用餐数量结算,不得浪费。

第四章用餐纪律
第九条教职工应按时到食堂用餐,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教职工用餐时,应保持食堂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教职工用餐时,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争吵。

第十二条教职工用餐时,不得饮酒、吸烟。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用餐监督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用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用餐监督小组应定期对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教职工对用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学校反映,学校应认真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教职工用餐管理,提高教职工生活质量,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用餐环境。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5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5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为提高教职工伙食及餐厅管理水平,规范餐厅工作人员行为,营造良好就餐环境,做好学校伙食及食堂用餐后勤保障工作。

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在员工定时供应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时间统一规定为:早餐时间:6:40—7:50午餐时间:11:30—12:10晚餐时间:17:30—18:10(就餐时间随季节调整再行通知)第二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餐厅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自觉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

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自觉维护餐厅的环境秩序,在取餐时应尽量避免与餐厅工作或管理人员进行长时间交谈,如确实需要对餐厅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问题或意见,应通过办公室部反映,以免影响正常的就餐秩序。

第五条、严格禁止工作人员在非就餐时间无故进入餐厅。

同时,为保证餐厅秩序,未经允许工作人员也不得在餐厅就餐时随意进出厨房。

第六条、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第七条、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总务处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一、教职工每月____日-____日向总务处申请报餐,以月结算,中途不接受退餐申请。

二、教职工亲属在校就餐,由教职工本人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文明就餐一、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范本(2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范本(2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堂开放与营业时间1. 教职工食堂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早上7:00至晚上9: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

2. 食堂营业时间为早餐、午餐和晚餐,分别为:早餐时间为7:00至9:00,午餐时间为11:30至13:30,晚餐时间为17:30至19:30。

二、用餐制度与规定1. 教职工凭工作证或饭卡方可进入食堂用餐,任何非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2. 食堂用餐采取自助模式,教职工需凭借饭卡或一次性付费入内。

3. 请教职工按照用餐时段有序用餐,不要拥挤或插队。

4.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食堂卫生规范,不可将食物带出食堂就餐区域。

5. 饭菜分菜品区域进行摆放,教职工在取菜时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可浪费食物。

6. 清洁工具与荤素餐具应分别置放,教职工用过的餐具应自行进行回收和清洗。

三、食品安全与卫生1. 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与卫生。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堂应严格控制食品采购来源,确保食品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食品安全认证。

4. 厨房操作区域应保持整洁,管理人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洁工具和消毒设备。

5. 食品储存区域应遵守温度控制要求,储存食品不得超过指定保存期限。

6. 食堂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待客,面带微笑为教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 食堂应有足够数量的服务员,确保教职工用餐时有人协助服务。

3. 食堂管理人员应监督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教职工用餐顺畅。

4. 教职工对食堂服务质量有任何投诉或建议,可向食堂管理人员提出,食堂管理人员应积极解决。

五、经费收支与费用标准1. 食堂经费由学校负责,食堂管理人员应按照经费支出要求进行开支。

2. 教职工用餐费用由学校根据市场行情和教职工经济能力进行定价。

3. 食堂管理人员应按规定的流程提报食堂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教师分餐管理制度

教师分餐管理制度

教师分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师在学校内的用餐行为,营造和谐的用餐环境,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师、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

三、用餐时间及地点1. 用餐时间:学校规定教师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0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2. 用餐地点:学校为教师专门开设了食堂,教师可以在食堂用餐,也可以自行在办公室用餐。

四、用餐管理责任人学校将从管理处选派专门的用餐管理人员,负责教师用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五、用餐管理规定1. 教师在用餐时间到达食堂前需佩戴工牌,保持食堂秩序,不得私自插队。

2. 教师用餐时需维持用餐地点的卫生,不得摘菜、吐核、吐骨头,不得在饭桌上吹、嘬嘬声等影响他人用餐的行为。

3. 用餐时需合理安排就餐时间,不得长时间占用饭桌,避免影响他人用餐。

4. 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内进行政治、宗教、商业等形式的活动。

5. 食堂提供的食物为教师专用,不得将食物带离食堂。

6. 教师用餐后,应自觉清理用餐垃圾,保持用餐环境整洁。

六、管理制度执行1. 用餐管理责任人将定期对教师用餐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用餐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师用餐情况,及时向教师反馈管理情况,加强教师的管理意识。

3.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教师,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用餐资格。

4.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用餐管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

七、处罚规定对于教师在用餐过程中,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责令赔偿、扣除奖金、取消用餐资格等。

八、其他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关问题和具体情况请咨询学校用餐管理责任人。

以上就是教师分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教师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学校的用餐秩序和环境,为创建和谐的用餐氛围做出贡献。

学校教职工食堂就餐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就餐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食堂就餐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食堂是学校为方便师生就餐而设立的场所,经营范围包括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各类餐饮服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公示制度,服务覆盖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食堂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用餐规定第五条教职工在用餐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明或餐卡,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餐费。

第六条教职工在用餐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插队或占用他人餐位,保持食堂就餐秩序。

第七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食堂的卫生规定,保持就餐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餐具和食品残渣。

第八条教职工在用餐后应及时清理餐桌、餐具,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不得滞留在食堂内,保持食堂的卫生整洁。

第九条教职工如有餐饮意见或建议可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条教职工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应以健康、营养为主导,坚持合理膳食,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不得提供劣质食品。

第三章餐费结算第十一条教职工的餐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定,定期结算,实行先消费后结算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食堂实行在线支付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多种支付方式,方便教职工就餐。

第十三条教职工如有丢失餐卡或发生遗忘的情况,应及时向食堂管理委员会申请挂失或找回。

第十四条教职工餐费的收入应按规定使用,不得挪用、私分,应做到透明公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五条教职工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和饭菜进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教职工食堂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保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物新鲜、烹饪熟透。

第十七条教职工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定期清理食品货架和冰箱,杜绝食品腐坏的现象。

第十八条教职工食堂应定期消毒餐具和餐桌,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食堂应设立专人负责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定期巡查检查。

学校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就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的食堂就餐。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确保食品安全,提高就餐质量,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章就餐时间与地点第四条教职工就餐时间为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具体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2:00-13:00第五条教职工就餐地点为学校食堂,具体区域按照食堂实际情况划分。

第三章就餐流程第六条教职工凭工作证或身份证在食堂门口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身份后进入食堂就餐。

第七条教职工进入食堂后,应自觉排队,文明就餐,遵守公共秩序。

第八条教职工就餐时,应选择合适的餐位,注意餐位卫生,不随意占用他人座位。

第九条教职工应按照食堂提供的菜单自主选择菜品,合理搭配,不浪费食物。

第十条教职工就餐完毕后,应将餐具放入指定的回收桶内,保持食堂卫生。

第四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就餐卫生。

第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需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就餐规定、文明就餐、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教职工,食堂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就餐规定、浪费食物、故意损坏食堂设施等行为的教职工,食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就餐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持续改进第十八条学校将定期对食堂服务进行评估,根据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幼儿园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

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企业或托餐家庭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

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幼儿园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教职工用餐制度及食堂管理

教职工用餐制度及食堂管理

教职工用餐制度及食堂管理
一、教职工用餐制度
1.1 用餐时间
- 早餐:07:30 - 08:30
- 午餐:12:00 - 13:00
- 晚餐:18:00 - 19:00
1.2 用餐地点
- 教职工餐厅
1.3 用餐规定
- 教职工需持餐卡用餐,餐卡遗失需及时挂失并补办。

- 严禁将餐卡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 严禁在餐厅内吸烟、饮酒,保持餐厅卫生。

二、食堂管理
2.1 食堂卫生管理
- 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明上岗。

- 食堂内部每日进行卫生清洁,确保食品卫生。

- 食堂内部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2.2 食品安全管理
- 食堂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 食堂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 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需立即报告并进行处理。

2.3 食堂服务管理
- 食堂需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教职工的用餐需求。

- 食堂需定期收集并处理教职工的用餐反馈,不断改进服务。

- 食堂在特殊节日或可举办特色美食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用餐体验。

三、意见反馈
- 教职工可通过意见箱、线上问卷等方式,提出对用餐制度及
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 食堂管理方将定期查看意见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以上内容即为教职工用餐制度及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希望各
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用餐环境。

幼儿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幼儿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幼儿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用餐管理,规范教职工用餐行为,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用餐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用餐应遵守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幼儿园负责人为本制度的最高责任人,负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教职工用餐制度第五条教职工用餐时间为每天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第六条教职工用餐地点为指定的餐厅,也可自带饭菜在指定区域用餐。

第七条教职工用餐应按时就餐,不得早退或迟到。

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排队,有序就餐,不得插队或占用他人座位。

第九条就餐途中,教职工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其他人。

第十条教职工应自觉携带餐具,保持餐具清洁,不得私自占用他人餐具。

第十一条就餐结束后,教职工应自觉清理餐桌,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第三章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经常进行卫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干净。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规操作。

第十三条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明,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食堂菜品应多样化,合理搭配,确保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五条食堂应设置清洗消毒区,对食具、餐具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六条食堂应设置明显的通风口和排风设备,保持空气清新,避免二次污染。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将按照幼儿园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就餐、乱扔食物垃圾、插队用餐、吸烟喧哗等行为。

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携带餐具、自觉排队、爱护公共财物等。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幼儿园负责人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6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6篇)

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一、教师学习制度1、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自觉、积极地参加政治、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无论参加任何内容的学习,都必须专心听讲,用心笔记。

讨论时,积极争取发言,大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无故不请假、不会客,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

4、每大周第一个星期一下午3:00-4:00为政治学习时间,第二个星期一下午3:00-4:00业务学习(学习形式:全校教师集中和自学进行,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二、教师会议制度1、各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项会议,不得随意请假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应向学校请假,否则作旷工论处。

2、准时出席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会议中关闭小灵通、手机,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不带与会议无关的人进会场,专心开好会。

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保证良好会风,会议期间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和报刊杂志,不交头接耳,不许在会场中批改作业、写教案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4、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分组讨论应积极发言,会后按会议提出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5、凡代表学校外出开会,要详细记录,回校要向领导或有关教师传达汇报。

三、教师办公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在办公时间如有事外出应向学校领导请假。

2、办公时,不做有碍他人工作学习的事情,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在办公室逗留,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不得随便拿用他人的办公用具,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乱翻他人的东西,共用的办公用具,用后要放回原处,不允许私自藏用。

4、要节约办公用品,爱护公共财物。

5、要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保证良好的办公环境。

6、自觉执行轮值制度,履行值日职责,节假日上好办公室门锁,严防失窃。

7、学生不得随便进办公室,若有事进办公室一定要呼报告,取得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教师停课、补课制度1、上课时间,教师非特殊情况不得停课,以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

学校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工作餐管理,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为教职工提供工作餐的主要场所。

第四条工作餐分为早餐、午餐、晚餐及其他场合用餐。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有规范的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证,并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教职工的需求编制合理的菜谱,并确保提供卫生、营养、多样化的菜品。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食品供应商的许可证齐全、产品质量合格。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严禁使用过期食品、添加非食品成分、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行为。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注重绿色环保,在菜单选择上倾向使用无农药、无添加剂、无污染的食材。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负责制作工作餐、供餐、运送餐食等工作,确保教职工按时、按量就餐。

第二章餐饮供应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教职工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菜单,并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提供有机食品、新鲜蔬菜、优质肉类等健康食材,并注意控制食客的食欲,防止浪费。

第十三条食堂菜品的烹制应当做到清淡适口、色香味俱佳。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过多的油、盐和调味品。

第十四条食堂应当提供足够的座位和餐具,并经常清洗、消毒,确保教职工用餐环境的卫生。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鼓励教职工自助用餐,并提供合理布局的自助餐台。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负责协调供应商提供新鲜食材,并对食材的来源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当提供学生餐、教职工餐和其他人员餐三个餐别的菜单,并制定不同等级的菜品标准。

第三章用餐管理第十九条教职工应当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到学校食堂就餐,凭借有效证件刷卡入场。

第二十条教职工就餐时应当自觉排队,按规定菜单选择餐品,并适量取用,防止造成食物的浪费。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就餐时不得携带外食、外饮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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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用餐管理制度
1、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与学生实行同菜同价,一学期餐费预收500元/人,(不分档次,不考虑请假或培训时期不吃的餐次)统一标准,不分餐次。

学校实行卖菜制,教师先向学校购买菜票,教师就餐时请自觉用菜票购买饭菜.(早餐3元中餐7元晚餐7元)
2、本校的教师家属(教师的爱人)如在学校食堂就餐,每学期收餐费900元/人,可与教师到教师餐厅一起吃,教师子女在包厢就餐,教师家属长期在校就餐的(学期初要先向学校食堂报名),早餐150元,中餐390元,晚餐360元。

家属临时来校就餐的,请自觉做好登记,到期末时按实际就餐次数收费。

3、就餐时间:早餐:6:30-7:40(冬令:6:40-7:50)、中餐:10:50-11:40(冬令:11:00-11:50)、晚餐:5:15-5:50(冬令:4:40-5:20),不到就餐时间,不准到食堂就餐,超过就餐时间的,一般不提供饭菜。

4、就餐时自觉排队,用公用器具打饭,注意卫生;要少量多次取用,防止浪费。

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必须在食堂教师餐厅内用餐,饭菜等不得带出食堂。

每位就餐的人员要注意形象,节约粮食,坚决杜绝随意倒饭菜的行为。

5、餐厅内空调的使用规定与办公室一致,不得私自开关空调,空调开放期间进
出餐厅时要随手关门。

做到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就餐完毕时,清理桌面,禁止把面巾纸或烟蒂放入餐具内,应及时丢入垃圾筒。

6、学校食堂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尽量提高用餐标准,为广大教师更好的服务。

如果用餐过程中有不足之处,请及时与食堂办公室联系。

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1、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与学生实行同菜同价。

学校实行卖菜制,
教师按照需要先向总务处购买菜票。

教师就餐时请自觉用菜票购买饭菜。

(早餐3元中餐7元晚餐7元)
2、本校的教师家属(教师的爱人与子女)如在学校食堂长期就餐,
请在每学期初向学校食堂报名,以便食堂安排饭菜数量,并与教师一起到教师餐厅就餐(子女在包厢就餐)。

家属临时来校就餐,请及时登记。

3、就餐时间:
早餐:6:30-7:40(冬令:6:40-7:50)、中餐:10:50-11:40(冬令:11:00-11:50)、晚餐:5:15-5:50(冬令:4:40-5:20),不到就餐时间,不准到食堂就餐,超过就餐时间的,一般不提供饭菜。

4、
就餐时自觉排队,用公用器具打饭,注意卫生;要少量多次取用,防止浪费。

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必须在食堂教师餐厅内用餐,饭菜等不得带出食堂。

每位就餐的人员要注意形象,节约粮食,坚决杜绝随意倒饭菜的行为。

5、餐厅内空调的使用规定与办公室一致,不得私自开关空调,空调开放期间进
出餐厅时要随手关门。

做到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就餐完毕时,清理桌面,禁止把面巾纸或烟蒂放入餐具内,应及时丢入垃圾筒。

6、学校食堂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尽量提高用餐标准,为广大教师
更好的服务。

如果用餐过程中有不足之处,请及时与食堂办公室联系。

XX 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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