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程序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五章勘察设计管理第六章施工管理第七章监理管理第八章质量管理第九章安全管理第十章建设资金管理第十一章竣工验收第十二章罚则第十三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7月11日第七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
第五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工作,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
第七条铁路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
第八条铁路建设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从事铁路建设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咨询等活动的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在批准的资质和资格范围内从业,接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十一条铁路建设程序包括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管理,全面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节约建设资金,满足运营需求,发挥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及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 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铁总计统〔2015〕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
所属企业更新改造和自筹资金管理项目參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总公司投资主管部门为计划统计部,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查和监管。
第四条铁路项目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主要工程内容、规模和技术标准、投资估算进行规模控制,批准的投资规模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总公司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标准、工程措施和总概算对建设单位进行投资控制,批准(调整)总概算額度是建设单位蛆织实施的最大限额。
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后施工图纸、中标总价及合同条款约定对参建各方进行合同控制,合同总价(含调整费用)为參建各方认可的最终价款。
第二章各阶段投资控制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第五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拟建项目功能定位,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咨询评窜,合理确定工程范围、运量需求、运输组织、主要技术标准、线路基本走向、建设和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为国铁出资人代表和项目建设单位,总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为计划统计部。
铁路局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履行国铁出资人代表职责,指导合资公司加强投资控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铁路建设项目BOO模式合同管理的建议
大 于两个 月 未缴 纳 合 同 自动 失 效 。” 而合 同 中的 “ 两 个 月” 究竟 从 哪一 天
合 同管 理相应 的 问题所 在
1 合 同管 理 中的 个 别环 节 与投 标 管理 不 吻合 , 二 者存 在脱 节 的 现象 。众
低。
悉, 但 合 同 管理 及项 目具 体 施工 管理 工作 一 般 由项 目经 理 部进 行 。在 项 目成
功 中标后 , 这 份 已签 订 的合 同会 以文 件 的形 式 向 项 目经 理 部 门转 达 , 后 者进
5 . 私 下 及 口头 合 同 时有 发 生 , 合 同管 理 有 待进 一 步 规 范 , 这 一现 象 也 存
化 管理 。
4 . 合 同用 语 争议 颇多 , 准 确 定有 待提 升 。在 整 个工 程建 设 中 , 合 同文 件众 多、 条 款琐 碎 , 设计面众多, 用 词歧 义 、 错误 、 不 准 现象 时 有 发 生 , 相 应 争议 也 就随 之 而来 。 其 原 因 主要是 承包 商并 没 有足 够 的重 视 , 过 于形 式 主义 , 此 外 双 方沟 通不 深人 也 是造 成这 种现 象 的重 压原 因 。举 例来 讲 , 某合 同中规 定 : “ 合 同生 效 四十 五天 内 ( 含 四 十五 天 ) ,乙 方需 向 甲方 缴 纳履 约保 证 金 x x 万 元 的
具体来讲, 其 主 要指 的 是在 特许 权 协 议 的基 础 上 , 政府 ( 国家 或地 方 ) 可 以向 已签 约 的投 资企 业授 予 相应 的权 利 , 使 其能 够 进行 基础 产 业 的建 造 、 维护 、 融
同签订 上 往往存 在 附加 条 款 , 如 垫资施 工 、 受 进 度影 响 工期 提 前 、 忽 略 赶工 费 及风险包干费 、 工程款-j ] 切、 忽略工程质量奖肆意提升质量等级等 , 使得合 同最终 版 本在 内 容上 与招 标及 投标 文件 不 一 , 不 利于 合 同 的正 常履 行 及 规范
铁路工程建设合同
铁路工程建设合同
在铁路工程建设合同中,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签订目的、内容、标的、价格、质量要求、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内容主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基本信息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名称、位置、规模、技术要求等
基本信息,确保双方对项目有清晰的认识。
二、工程内容和标准
合同中应当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标准、
工程量清单等,确保工程的实施和验收符合约定标准。
三、工期和交付
合同中应当规定工程的履行期限、竣工时间和交付程序,确保工程
按时交付并达到约定要求。
四、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总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确保合同双
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质量保证
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
六、保修和维护
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的保修期限、维护责任及维护措施,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行。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解决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不受干扰。
在签订铁路工程建设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愿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合作愉快,共同推动铁路工程的顺利实施。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7]177号)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建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2007年12月1日前按本办法调整到位,项目建议书已批准的建设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前按本办法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机构调整及设置有关资料在规定日期前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办理,并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铁道部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 04]93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指铁道部、铁路局以及合资铁路公司为组织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专门成立的机构,包括建设期间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及时到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应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初步设计批复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初步设计批复前项目管理机构可将办公地点设在方便前期工作的地方,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由项目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副职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对外可称项目段落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解决;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地区不得设置现场工作组。
第六条铁道部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铁路局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执行。
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见解
⑥设计一采购承包合 同; ⑦ 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 ⑧建设项 目管理 立专 门的合 同管理机构 , 实行 全员合 同管理 , 合 同管理 人员的职 总承包合同; ⑨工程保险合同。 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 的培 训。同时合 同管理应 严格遵循
2 铁路项 目合 同管理特点与现状
2 . 1铁路建设项 目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
④ 请示汇报原则 。
2 . 2 合同管理现状
由于合 同示 范文 本内容完整 , 调控齐全 , 双方 责权 明确、 平衡 , 从 而 风险较小, 对一些不可避免 的风 险, 分 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因
铁路工程建设项 目中应尽量采用 合 同示范文本 , 提高合 同管 因为铁路建设工程量大 、 涉及面广 、 建设工期长等特 点原 因, 此, 理 质量 。 导致合同管理相对复杂 , 在 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 不少 问题 。根据 铁路工程建设项 目合 同管理现状, 合 同管理主要存在 以下 问题 : 2 . 2 . 1合 同签订 不规范 , 违反平等原则 铁 路建 设项 目涉及面广, 合 同内容复杂, 在签订合同过程 中, 需要合 同条款细致严密 , 能做到面面俱到 。但 是在实际工作 中,
理 。本 文对铁路 建设合 同的内涵出发 , 结合 管理 实际 , 阐述铁路 建设项 目合 同管理重要性与必要性 , 并且就我 国项 目合 同 管理现状 出发 , 对于现 阶段的项 目合同管理提 出一些见解。 关键词 : 铁路建设项 目; 合 同管理 ; 招投标 ; 计量 支付 中图分类号 : T U 7 2 3 . 1 文献标识码 : B 文章编号 : 1 6 7 2 — 1 6 7 5 ( 2 0 1 4 ) 0 1 — 0 2 1 2 — 0 2
建设经济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道部《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铁政法[2005]178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广企发[2006]234号)、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司成本合(2012)53号)及局指有关管理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其他的法人、组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包括设备及周转料租赁、材料加工及采购、征(租)地、配合费、及与项目经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二)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合同管理责任;(五)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保障合同管理效能。
第四条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计划合同和成本控制的项目副经理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为小组成员.合同管理小组组长:王建兴陈道江合同管理小组副组长:邹伟民水晶明王胜荣合同管理小组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有关制度的制订及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并且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计划合同部负归口管理合同。
第六条项目经理(或授权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签订合同及最终审批,各分管领导负责在分管范围内合同的审核。
第七条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基本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三)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定期向上一级合同管理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四)负责合同的起草、制定。
着重综述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论文
着重综述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摘要: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几乎所有的建设行为都必须通过合同的形式来完成。
因此,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合同管理是每一个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注重的工作。
本文从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立场出发,详细论述了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并对合同管理中签订和履行进行了的分析和探讨,及最后如何加强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做出了总结,以便参考。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基于目前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投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管理工作难等特点。
因此,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具有以下特点:1.1合同管理的持续性。
由于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施工工期较长,一般2~5年,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合同作为一条纽带,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就算工程验收合格、固资移交手续办理完毕,载入合同约定的质量终生制义务仍然持续。
1.2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合同是各参建单位进入项目实施各项服务的许可证,是工程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的必要依据,也是约束各参建方全面兑现合同义务的保证。
因此,合同的重要性彰显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到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过程中有效地降低合同风险,注定了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3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铁路工程大、中型项目建设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水文、地质、习俗复杂多端,政策、规章制度推陈出新,施工工艺、材料日新月异,受此类因素影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必须按实际变化的情况予以适当地调整,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
1.4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4.1合同构件多。
严格意义上来讲,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每一道指令、指示和留下的每一处痕迹,均是合同构件,其主要有以下内容、资料:①招投标方面的资料:有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评审资料、资格预审通知书,招标文件、标前会材料、答疑、更正、投标文件、评标资料、中标通知书等;②合同起草、签订方面的资料:谈判记录、会议记录、联签记录、资质证件、信用材料,审查意见、授权委托书、担保文件等;③合同履行、变更方面的资料: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标的物的验收记录、商检证明、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检查记录、情况通报、整改回复,机构设置、施工组织、作业指导书、施工计划,交接、收付标的物和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等;④合同纠纷、解除方面的资料:提出、回复合同纠纷的书面材料,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等。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研究摘要:铁路建设单位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的合同管理体制成为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必然选择。
本文在初步分析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而提出一些加强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浅要意见。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投资控制要求高。
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
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
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
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铁总计统[2016]66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总计划[2016]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铁总计统〔2015〕7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计统〔2015〕22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国铁控股、参股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国铁出资人代表应按规定指导合资铁路公司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基本建设计划,是铁路基本建设投资的依据,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主要包括年度勘察设计计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第四条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及总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统筹做好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年度投资规模,综合平衡各种资金款源,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安排项目投资和工程进度,提出保障措施,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及监督。
第五条铁路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原则:以规划为指导,统筹需要与可能,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编制突出重点项目,控制资金总量,明确各方出资,保障工程推进。
第六条总公司计划统计部、所属单位的计划部门是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计划的上报、编制、下达和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勘察设计计划编制和下达第七条总公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输经营等情况,制定国家审批(或核准)项目,以及其他总公司统一安排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计划。
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可适时对勘察设计计划进行调整。
所属单位根据总公司年度勘察设计计划,制定实施计划并推进落实。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建设成为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
铁路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因此,合同管理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文将从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投资范围内完成。
2. 维护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有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3. 提高投资效益。
通过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
4.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各方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为铁路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签订管理。
包括审查合同当事人资格、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等环节,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合理。
2. 合同履行管理。
包括监督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解除等事项。
3. 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事项进行管理,包括价格、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调整。
4. 合同纠纷处理。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 合同结算管理。
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办理合同价款结算。
6. 合同档案管理。
对合同文件、往来函件、验收报告等进行归档保管,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准确、可追溯。
三、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存在漏洞。
2. 合同当事人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合同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签订不规范、履行不到位。
3. 合同条款不明确。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您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她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就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与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防灾减灾,节约能源与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与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与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与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与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
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
铁路工程单价合同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单价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价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类型铁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本办法主要针对单价合同进行管理。
第四条合同双方合同双方分别为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为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承包人为具有相应资质的铁路工程建设单位。
第五条合同内容单价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量、单价、合同总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合同签订1. 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说明。
2. 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说明,编制投标报价,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3.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单价合同。
第七条合同履行1.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量和单价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验收工程,确认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合同要求。
第八条工程量变更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承包人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
2. 发包人应在合同价款范围内予以支付。
第九条单价调整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单价发生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单价。
2. 单价调整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保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违约责任1.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2.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铁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铁路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在铁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与合同相对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签订,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工程管理行为的文件。
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纠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铁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合同执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投标文件,并邀请合适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根据招投标结果,项目管理单位与中标承包商进行合同洽谈,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签署合同。
2. 合同执行阶段合同生效后,项目管理单位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合同的整体管理和执行。
针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合同变更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况时,项目管理单位和合同相对方需要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协议的签署。
对于合同的变更,需要进行合理评估,明确变更的原因、范围和影响,并及时进行调整。
在进行合同变更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管理与跟踪,确保变更的顺利执行。
4. 合同验收与结算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进行合同的验收工作,对项目达到的合同约定标准进行评估。
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单位和合同相对方进行最终结算工作,确定最终支付金额。
合同结算后,项目管理单位与合同相对方进行结算确认,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三、合同管理要求1. 规范合同文本合同的文本内容需要明确、准确、合法,不能含有模棱两可、不明确的表述。
同时,在合同签署前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2. 合同备案管理项目管理单位需要将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档案应具备完整、准确、安全的特点,方便合同查询和跟踪管理。
铁路工程合同清理规定文件
铁路工程合同清理规定文件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甲方(建设方)、乙方(承包方)以及其他合作方。
2. 合同清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合同清理工作由甲方牵头组织,乙方配合,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清理程序1.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清理程序。
2. 甲方需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结算等方面。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材料使用清单、人员名单、财务报告等。
4. 双方应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逐项核对,确认是否存在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条款,并就此进行协商解决。
三、费用结算1.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费用结算,确保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准确无误。
2. 若存在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3. 结算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结算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资产处理1. 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设备、材料等移交给甲方。
2. 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剩余材料等,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或带走项目中的资产,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五、档案管理1. 甲方应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包括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2.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 项目档案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询或审计之用。
六、法律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清理规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相关资料,或者不配合清理工作的个人或单位,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清理工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补充规定。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
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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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r c : Frm h mp ra c n h cu l y o h o ta tm a a e n fo rr i y c n tu t n p o t , ta t o t ei o tn ea dt ea tai fte c n rc n g me to u al o sr ci rjcs t wa o e t i a e n t ef s lc to u e o ta tsyea dc tg r f o sr cinp oet. tc mbn swihs mep o — hsp p ri h i tpaei r d c sc n rc tl n ae o yo n tu t rjcs I o ie t o r b r n c o lmso u al yc n tu t np oe t nt ea t a p o e s s c st en n tn ado eaina dt efut n tt— e fo rri wa o sr ci rjcsi h cu l r c s ,u ha h o sa d r p rt n h a l isiu o o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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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材 世 界
DOI 1 . 9 3 j c . 2 I 8 . : 0 3 6 /. n 4 一 7 3 TU. 0 1 0 . 3 2 1.4 0 2
21 0 1年
第3 2卷
第 4期
铁 路 建 设 项 目合 同管理
康剑锋
( 中铁 第 四勘察设 计 院集 团有 限公 司 , 武汉 4 0 6 ) 3 0 3
p t e l ton os— vaua i
随着 我 国经 济 的快速 发展 , 国的铁路 工 程建设 在 国家政 策 的大力 扶持 下得 到 了前 所未 有 的发展 , 我 工程 建设 市场 日趋完 善和 成熟 , 工程项 目管理也 逐渐 与 国际接 轨 。在铁路 工 程项 目管理 中 , 设 项 目业 主为 了实 建 现建设 项 目的质 量 、 度 、 资三 大控 制 目标 , 须依 据与各 方 订立 的合 同来分 解建 设项 目 目标 , 据此督 促 进 投 必 并 有关各 方按合 同要 求完 成项 目的各分项 目标 , 同时建 设项 目业 主也 必须 依 据合 同的 约定 , 行 自己 的义 务 。 履 因此 , 目合 同成 为建设 项 目管理 最主要 的依 据 和手段 , 项 建设 项 目管理 的核 心就 是按 照建 设项 目合 同的规 定
关 键 词 : 合 同管理 ; 招投标 ; 计量 支付 ; 工程 索赔 ; 后评估
C n r c a a e n n Ral a o sr cin P oe t o ta t M n g me t i yC n tu t rj c i w o
KANG Ji nf n a -e g
合 同示 范文 本 选 择 、 投 标 阶段 合 同 管理 重 点 、 程 索赔 及 合 同后 评 估 等 几 个 方 面 提 出 了加 强 项 目建 设 阶 段 合 同 管 招 工
理的措施 , 目的在 于 强调 合 同 管理 的 重 点 难 点 和 重要 意 义 , 引起 从 事 合 同管 理 人 员 的重 视 。
ma a e e ti h tg fp bi bd ig a d tn eig sa e rjc li a d t ep s—v laino o ta t. e n g m n n t esa eo u l idn n e d rn tg ,p o tcam n h o te au t fc nr cs Th c e o
o he p op e e ga e n c t a t m a g m e t f t e l n g d i on r c na e n.
Ke r s c nr c n g me t p bi bd iga dtn e ig; me s r me t n a me t p oetcam; y wo d : o ta tma a e n ; u l idn n e d rn c au e n dp y n ; r jc li a
摘 要 : 从我 国铁路建设项 目合 同管理 的重要性和 管理现 状 出发 , 先介 绍 了建设项 目合 同方式及类 型, 首 结合 当
前 国 内铁 路 建 设 项 目合 同管 理 实 际操 作 过 程 中存 在 的 市场 运 作 不 规 范 、 度 不 完 善 等 问 题 , 机 构 设 置 与 人 员 管理 、 制 从
to ins, n he dv nc ss m e m e s r sf te t e n c nt a t m a a m e n t e c ns r to s a e,o m hea — a d t n a a e o a u e ors r ng h nig o r c n ge nti h o tuc in t g f r t s pe t hee t bls m e nsiuto nd pe s nn a a m e ,s lc ig o lc nta t t e e p ss o on r c c soft s a i h ntofi tt in a r o elm n ge nt ee tn m de o r c s, h m ha i fc t a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