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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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各乡镇(街)、旗直各委办局、各中区直驻喀旗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效,为年终考核检查做好准备,结合此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注重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现将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识别程序的规范性。

贫困人口的漏评率不高于2%
(二)精准帮扶。

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因村因户因人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精准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的精确度、退出程序的规范性。

贫困人口的错退率不高2%。

(四)群众认可度。

建档立卡人口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工作成效的认可度等。

(五)群众知晓率。

档外非贫困人口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六)移民搬迁。

易地移民搬迁入住率、开工率、档案建设。

(七)档案建设。

完善旗、乡、村三级脱贫攻坚档案建设。

(八)偏远山村、贫困程度较深村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对档外人口进行再识别,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人口,人均收入低于2952元,因病、因残、因学致贫,住房饮水安全保障未解决的。

要做到“应纳尽纳、一人不漏”,要对所有农户一户一户的调查,一人一人的核实,按照“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从精准识别到精准退出的责任倒查问责机制。

2、利用此次动态调整的契机,将应纳未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对“八类问题”不能搞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注意边缘户的研判评议,纳入或不纳入都要有充分的理由,力求做到漏评率为0%。

3、要注重程序规范。

严格按照《喀喇沁旗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进行,即:入户摸底清查--分类研判――组、村评议――
组、村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旗级审核――旗级公告。

(二)精准帮扶。

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困村因户因人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精准帮扶情况。

将我旗的产业、金融、就业、生态、搬民、教育、健康、兜底、住房安全扶持政策宣传落到位,使贫困户知晓应该得到哪些政策、已经得到哪些政策、享受政策的程序步骤。

1、产业扶贫。

实施“菜单式”产业精准扶贫,贫困户(不含五保户)自主选择“养殖业、种植业、乡村旅游业、商业、光伏业、资产收益”六类套餐其中一项。

选择自主发展每人安排7000元产业发展基金,滚动使用,5年一个周期;选择资产收益项目将每人7000元产业发展基金投入到合作企业,每人每年获得10%(700元)收益,滚动使用,5年一个周期。

2、健康扶贫。

免费健康体检,实施重病、大病、慢病“三个一批”分类救治。

旗政府缴纳居民医疗保险每人210元、购买商业保险每人75元。

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报销90%(按基本药物目录报销政策执行),个人承担10%,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万元。

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报销90%,个人承担10%,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00元。

符合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条件的患者,经医保报销后,不足90%的,由医疗救助保障基金报销到90%,个人承担10%,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00元。

贫困户患病住院首先到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不能诊治的办理转诊手续到上级医院就诊,无转诊手续不享受救助政策。

在旗内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交押金,出院时到医院“健康扶贫一站式”窗口直接结算,个人承担10%费用即可;在旗外住院的,出院后携带住院手续到旗行政服务大厅“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报销。

3、教育扶贫。

国家资助政策:旗内就读学前教育幼儿奖补资金2000元/年;小学寄宿生补助1000元/年(汉语授课)或1350元/年(双语授课);初中寄宿生补助1250元/年(汉语授课)和1620元/年(双语授课);高中助学金3000元/年;职中助学金2000元/年。

旗级资助政策:旗内就读幼儿、小学、初中、高中、职中阶段,每年每人享受1000元补贴。

大学生资助政策:大学生助学贷款8000-12000元,新生资助本科40000元,专科30000元,路费补助区内500元,区外1000元。

4、就业扶贫。

开发环境保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乡村公路管护员等公益岗位,在40—50周岁(女)、50—60周岁(男)、35—45周岁(低保户或残疾户)中选择就业人员,每月工资780元,按季度发放;针对贫困人口免费组织各类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对具备创业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不超过10万元贴息贷款,授信3年。

5、社会兜底保障扶贫。

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800元,实行补差发放。

A类3600元/年;B类2400元/年;C类1800元/年。

五保:分散供养4940元/年;集中供养8000元/年。

6、生态扶贫。

聘任将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护林员。

生态护林员年人均工资1万元,公益护林员年人均工资2.4万元;
7、光伏扶贫。

建设4.6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确定1856户无劳力家庭受益,每户每年获得收益3000元。

8、危房改造扶贫。

鉴定为D级危房,新建35-80㎡每户补助31000,分散供养五保户40㎡新建每户38000元。

鉴定为C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1500元。

9、易地搬迁扶贫。

集中安置: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贫困人口人均补助6万元,其中建房补助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4万元。

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人均补助1万元;分散安置: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人均补贴2万元
10、金融扶贫。

贷款申请条件:贫困户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有产业发展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信誉良好,每户最高5万元贴息贷款。

贷款年利率为5%、免抵押、免担保、政府全额贴息,贴息期3年;贷款申贷流程:贫困户申请→填写贷款申请推荐表(本人、帮扶责任人签字)→报乡镇政府审核→报旗扶贫办审核→旗扶贫办推荐给旗邮储银行(邮储银行授信面扩大到全旗161个行政村)或农业银行→银行按流程入户调查授信放款。

(三)精准退出。

1、正常脱贫。

开展2017年退出贫困人口核查工作,要将“两不愁三保障”已经解决,且人均收入高于3200元的贫困人口进行脱贫处理,要确保得到政策扶持,确保稳定脱贫,确保本人签字认可。

2、清退。

对在识别节点以前存在“八类问题”的人员做清退处理。

3、稳定脱贫。

对在识别节点以后出现“八类问题”人员做稳脱贫处理。

4、对已经正常脱贫的人口中,对本人不认可、脱贫确认书非本人签字的要认真排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人签字认可。

如确属收入未达到2952元,“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要做返贫处理。

力求做到错退率为0%。

(四)群众知晓率。

通过动态调整要真正做到一户不落的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所有农村常住人口对动态调整的方法、程序、步骤,扶持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等都能知晓。

(五)群众认可度。

主要考核建档立卡人口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工作、帮扶措施的认可度等。

要通过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感情沟通、帮助解决具体事情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易地移民搬迁。

易地移民移搬迁到2017年底,上一年度搬迁人口入住率达到95%以上,2017年当年任务开工率达到95%以上、入住率达到50%以上。

1、小牛群关山沟村、东卡拉村、南台子南台子村、王爷府哈拉海沟村,以及分散安置户,要加快施工速度,必保十二月十日前全部搬迁入住。

2、要加快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进度,完善移民档案资料。

三、完善档案。

1、对14、15、16、17年镇、村两级档案,按照扶贫办下发的档案归档目录,进一步整理完善。

2、重点整理此次动态调整档案,这也是此次交叉互检档案检查的重点。

3、对户档案进一步完善,重点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明白卡》,《三本帐》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台帐即可,《扶贫政策明白卡》要上墙。

对已脱贫户的《贫困户明白卡》中人均纯收入一定要超过脱贫标准。

4、建立特殊事例档案。

对一些特殊事例,不属于政策设计、政策落实或包扶人责任问题,而形成的特殊问题现象,要建立特殊事例档案,以备考证查验。

如:在一个院落分户单过、经济不共享未整户识别的;给予危房改造政策拒绝改造的;未改造危房制定改造计划告知贫困户;患大病、因学费用支出较大,但家庭经济条件可以负担的;子女家庭条件非常优越,应尽而不尽赡养义务,将父母推向社会的;既没选择自主发展,也没选择资产收益的;五保户不享受产业政策的;自主发展错过验收时间节点的;14、15年被清退的,16年以后稳定脱贫的等等。

诸如这些现象都要取得证明、承诺等材料存档备查,并形成“特殊事例报告”,在检查时提前报告。

特殊事例档案根据各村出现的不同情况归纳整理,此文件列举的事例仅供参考。

5、村委会《脱贫攻坚示意图》上墙(表样统一下发),数据要与相关纸质档案一致,在检查之前各村全部上墙。

四、部门职责
(一)乡镇党委、政府:统筹调度辖区内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做好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监委会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工作,这是检查访谈的主要对象,要做到对村的基本情况、贫困人口现状情况、帮扶措施落实等熟悉掌握,做好特殊事例、疑难问题解释工作。

(二)旗直各部门、中区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力量,第一书记、工作队与原单位脱钩,工作队要加强帮扶责任人、村干部管理培训力度,近一段时间加大入户频次,加强与贫困户沟通,做好档外非贫困人口和边缘户的政策宣传解释、思想沟通工作,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群众满意度。

(三)发改局:做好分散式光伏审批、验收、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集中式光伏前期工作。

(四)财政局:做好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拨付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好补贴资金发放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卫计局:确保档内贫困人口应检尽检,实施“三个一批”健康扶贫政策。

(六)教育局:做好2014-2017贫困学生摸底清查工作,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七)住建局:做好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摸底清查工作,已改造完成的加快验收、资金拨付进度;做好下一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必保2018年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列出清单并且告之贫困户已列入改造计划。

(八)水利局:做好饮水安全现状摸底排查工作,对饮水安全有问题的村提出解决措施,列入下步改造计划。

(九)就业局:做好就业培训、公益岗位安置工作和扩面工作,及时拨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工资。

(十)林业局:做好公益岗位的安置工作和扩面工作,及时拨付就业人员工资。

(十一)扶贫办:做好移民搬迁入住调度,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归档完善工作;做好下一年度移民搬迁计划工作。

(十二)民政局:继续对贫困人口进行摸底清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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