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丹东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关于丹东市房地产市场的初步调查资料
一、丹东市土地资源概况
丹东市地处辽东山区,地势北高南低,自然概貌是“七山一水分半田,半分道路和庄园”。全市土地总面积1522197.29公顷。其中:农用地13082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9%;建设用地8178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未利用地132171.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农用地中耕地208011.98公顷,园地42170.08公顷,林地978822.89公顷,牧草地10121.61公顷,水面69112.79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52771.47公顷,交通用地12695.0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6319.98公顷;未利用地中有荒草地46096公顷, 滩涂71301.78公顷,苇地7147.94公顷,其它用地7626.14公顷。
土地资源的主要特点是:
土地开发利用率较高,耕地数量较少。全市已利用土地面积139002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3%,土地区地势平坦,耕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层厚,土壤肥力好,作物产量相对较高,是丹东粮食生产基地。北部山区耕地大都分散分布在山间沟谷、河流两侧的阶地上,地块零碎,土层薄,养分差,作物产量相对较低;林地面积比重较大,森林覆盖率较高。全市林地面积978822.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3%。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全区森林覆盖率为61.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5%,在生态上为本区及全省涵养大量水源;水域资源丰富。境内海岸线长93.3公里,鸭绿江流域长235.6公里,淡水和浅海水域及沿海滩涂资源较为丰富,水产品种类较为齐全。目前,港养对虾、贝类和淡水鱼养殖十分发达,已成为丹东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湿地资源条件优越。鸭绿江口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拥有浅海海域108057公顷,水文条件优越,水质良好,为各种各样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国家级鸭绿江、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省级青山沟、大孤山风景名胜区;有国家级白石砬子、凤凰山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天桥沟、孤山森林公园;省级五龙山、黄椅山森林公园等1000平方公里旅游观光资源。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
一、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条件有哪些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三、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四、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建瓯市城市规划
建瓯市城市规划
摘要: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为海西绿色经济腹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绿色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
关键字:建瓯发展规划建设
一、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市域范围:即建瓯市行政辖区,包括下辖的10镇4乡,总面积4233。13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芝山、建安、瓯宁、通济4个街道所辖行政区、徐墩镇的北津村、桂美村、富头村、富墩村、归宗村局部5个行政村,范围面积223.0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建安街道、通济街道、瓯宁街道、芝山街道和高铁新区在内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4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市域形成“一个中心城市、两条城市发展轴、四个中心镇、八个一般镇”的城镇空间结构。川石乡调整为川石镇,水源乡调整为水源镇;顺阳乡并入东峰镇,龙村乡并入小松镇。建瓯市中心城区:建瓯市域的政治、经济、商贸、文化、交通中心,市域综合服务中心. 东游镇:建瓯市东北部商贸次中心,交通发达、环境优美的商贸城镇。东峰镇:建瓯市东部经济中心,以生态农业为基础,发展资源加工型工业和商贸物流为主的新型工贸小城镇,闽北“农副产品集聚地、竹木产业集群地”的绿色生态工业经济强镇。徐墩镇:建瓯市西北部重镇,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基础,以根艺加工和展销以及归宗岩风景名胜区旅游为依托,建设功能分区明确、经济繁荣,生态旅游型小城镇。南雅镇:以发展轻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工贸型城镇。
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存量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9〕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统筹引导
(一)明确再开发的原则。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应遵循“符合规划、市定政策、区负主责、企业协商、依法依规”的原则。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和发挥土地储备在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主渠道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存量低效产业用地的再开发利用。
(二)明确再开发的范围。城镇低效产业用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
重点是经开区、高新区、罗亭工业园、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原民营科技园等工业园区或集中区范围内的经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且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的存量产业建设用地(含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用途),但闲置土地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以下土地可列入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范围:
许昌区新规划71条道路
许昌市区新规划71条道路
命名方案(草案)
序号位置长宽拟命名名称含义
一、东城区许东新城27条道路
规划定位为高端生态居住区,田、林、水、城、绿相融,和谐、生态、智慧、宜居。按照《许昌市地名规划(2010-2020年)》区域定位,该区域8条小街路以所处村名命名,其余19条以植物花卉名称、生态文化主题系列化命名。
1 西起玉兰路
东至松苑路
长720米
宽20米
于庄街
邻于庄
保留老地名
2 北起永昌东路
南至岗王街
长375米
宽12米
金槐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3 北起永昌东路
南至岗王街
长465米
宽20米
银杏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4 北起1号路
南至英才街
长656米
宽12米
青桐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5 北起1号路
南至6号路
长480米
宽12米
紫荆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6 西起玉兰路
东至5号路
长530米
宽12米
小王街
邻小王村
保留老地名
7 西起玉兰路
东至桂花路
长320米
宽12米
彩女街
邻彩女村
保留老地名
8 北起英才街
南至忠武路
长850米
宽20米
樱花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9 北起天竹路
南至桂花路
长790米
宽20米
碧桃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10 西起玉兰路
东至9号路
长480米
宽12米
秋韵街
以生态文化主题
命名
11 西起玉兰路长300米青檀街以植物花卉名称
东至12号路宽20米命名
12 北起洪河南街
南至东飞街
长1500米
宽20米
香樟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13 北起洪河南街
南至新兴路
长1900米
宽12米
海棠路
以植物花卉名称
命名
14 西起玉兰路
东至12号路
长270米
宽20米
田庄街
邻田庄
保留老地名
15 北起兰花街
南至新兴东路
长1700米
宽30米
花田路
许昌市建安区:全力绘好“一张蓝图”
31 许昌市建安区:全力绘好“一张蓝图”□ 赵高伟 采取信箱、电话、微信公众号参与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夯实基础保质量该区坚持以国土三调为基准,结合省、市划定的“三条控制线”,深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双评价”,夯实工作底图,开展现有空间性规划评估,充分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各类成果,夯实各类空间规划实施的基础情况。该区还启动了人口与城镇化专题、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的相关研究,着力做好规划衔接。为保证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本轮规划编制任务,该区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持续打造一支专业化、综合性强的技术团队,编制融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生态环境等的高水平规划,并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搭建建安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者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
“三纵”“三横”“三心”“多点”
的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一核四区多
组团”的紧凑型空间布局形态、两廊—
两环—六楔的绿地网络、“田字格”型
的城市快速路系统……一张布局完善、
科学合理的许昌市建安区国土空间规
划蓝图正在规划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党中央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和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许昌市建安
区按照有关要求,上下联动,扎实推
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
设。目前,该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
初步呈现。
蹄疾步稳编规划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
意见》,自然资源部要求抓紧启动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需求
观
层 面
环境标准的价值判断
策
略
城市整体密度
密度分区基准模型 (效率原则)
密度分区修正模型
中
交通区 服务区 环境区
生态
安全
美学 其他
观
位
位
位
原则 原则
原则 原则
层
面
策 略
城市密度分区
(扩展模型)
居住
各类用地密度分配
办公 旅馆
商业
工业
其他
微
观
地块密度分配原则
层
面 策
土地
地块
交通
城市
略
用途
规模
条件
①p1土地综合配套费: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181号文件分为三级,取上限。 ②P2拆迁费:合并搬迁过渡费、搬家费、提前奖励费、营业补偿费。计4000元/ 人。 ③p3回迁安置费:按拆一赔一计算。 ④P4建安费:合并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费。计多层700元/m2,高层1200元/m2 ⑤p5经营费:合并开发管理费、营业税。计8%。 ⑥P6投资方向调节税,计住宅5%,商场30%。 ⑦p7不可预见费用:10%计。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 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 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一般为 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 有重叠部分。
用地面积(Ap)和征地面积(Ag) 是有区别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
实施意见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15〕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川办发〔2014〕8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土地出让前期管理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加快实现拟出让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规划部门必须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明确拟出让宗地的空间范围、用途、容积率(或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应随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一并向社会公开。
拟出让宗地涉及兼容(含自动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规划条件必须明确各规划用途的兼容(含自动兼容)比例;拟出让宗地为商品住宅及含商品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得小于1.0(含1.0);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规划条件应明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范围、规划用途、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的上限、开发深度等控制性指标,项目地下空间可不计入容积率。
(完整word版)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建安区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
1.1 县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
2.1 规划调整原则 (5)
2.2 规划目标 (6)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4)
4.4 土地整治布局 (14)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5.1 土地用途分区 (15)
5.2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5)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7)
6.1 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17)
6.2 电力重点建设项目 (17)
6.3 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17)
6.4 扶贫重点建设项目 (17)
6.5 健康养老重点建设项目 (17)
I
6.6 民生重点建设项目 (18)
6.7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18)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19)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0)
8.1 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 (20)
8.2 与“十三五”发展规划衔接情况 (20)
8.3 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 (20)
8.4 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 (20)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2)
9.1 法律措施 (22)
9.2 行政措施 (22)
9.3 经济措施 (22)
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建安区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
1.1 县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
2.1 规划调整原则 (5)
2.2 规划目标 (6)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4)
4.4 土地整治布局 (14)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5.1 土地用途分区 (15)
5.2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5)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7)
6.1 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17)
6.2 电力重点建设项目 (17)
6.3 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17)
6.4 扶贫重点建设项目 (17)
6.5 健康养老重点建设项目 (17)
6.6 民生重点建设项目 (18)
6.7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18)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19)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0)
8.1 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 (20)
8.2 与“十三五”发展规划衔接情况 (20)
8.3 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 (20)
8.4 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 (20)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2)
9.1 法律措施 (22)
9.2 行政措施 (22)
9.3 经济措施 (22)
地下空间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也变得日益频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中心密度、人车立体分流、扩充基础设施容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生态最为有效的途径。
我们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地下空间的分类
二、地下空间的供地方式
三、地下空间的产权、权属确定
四、地下空间利用时规划政策与土地政策的结合
五、地下空间权的评估及地价的确定
六、对地下空间权的批后管理
一、地下空间的分类
1、地下空间及地下空间权的定义
●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
●地下空间权:即“于地中横切一断层而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是土地地表下一定范围内空间的权利”。
2、地下空间的分类
●从用途上分:以公益性为主的地下空间
以收益性为主的地下空间
●从建筑形态上分: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
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
●从权利形态上分:同一权利人
不同权利人
二、地下空间的供地方式
1、单独建设的地下工程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人防工程及按国家规定可以按划拨方式供地的项
目,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取有偿方式供地。
2、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
◆按国家规定必须采取有偿方式供地的商业、旅游、金融、商品住宅、工业
等项目,需同时利用地下空间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采取有偿方式供地,供地时可与地上土地开发权一并出让;
◆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上开发分属不同权利人的,地下空间可独立使用而
不影响自身及地上部分功能,且有明确分界标志、权属没有争议的,若地下空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取有偿方式供地。
地块开发可行性分析概况前瞻产业研究院
地块开发可行性分析概况前瞻产业研究院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发展受到土地供应制约的效应逐渐显现,传统土
地开发模式弊端逐渐显现,土地开发模式变革的需求逐渐显现。在我国最
早感受到土地资源约束的深圳、东莞等地相继进行了土地1.5级开发的模
式探索和创新实践。
一、何为1.5级开发?
关于1.5级开发,东莞市于2023年印发《东莞市土地1.5级开发操
作指引》,是国内第一个发布土地1.5级开发政府文件的城市。东莞市将1.5级开发定义为:“为盘活政府预控的储备土地,加快战略地区的土地
预热,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土地
出让较慢、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短期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片区预热、地价提升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其实,早在2023年,深圳前海管理局就提出了梯级土地开发模式,
其中深圳“梯级土地开发”五级中的第三级与东莞1.5级开发的定义类似,即“根据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土地开发时序,选择基础设施完备、土地出
让较慢、土地价值空间高的地块,采用建设可移动、可生长的建筑和设施,开展品牌及影响力活动,在建设过程中展现前海未来形象,挖掘土地价值,形成滚动开发”。
二、1.5级开发的优势
中国的土地开发常常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前者是指政府主导的
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建行为,后者则是指土地使用者直接
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介乎两者之间的1.5级开发,一方面满足入
园企业的短期入驻办公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这片新区的形象展示窗口,具有灵活性、过渡性、模块化、市场性等优势。
许昌市2000~2020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及主成分分析
2024 / 3 31
许昌市2000~2020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及主成分分析
李向然1 朱荣荣2 田明霜3 冯娟3 路振宇4
(1.郑州市新世纪测绘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2.河南省远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3.河南省科发地理
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52;4.林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河南 安阳 456550)
摘 要:通过对河南省许昌市2000~2020年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研究,挖掘其空间利用分布特征,为日后国土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参考。基于2000年、2010年、2020年三期GlobeLand 30数据集,采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探究许昌市近20年间土地利用变化时空特征;并结合2000~2020年许昌市统计数据,通过SPSS 软件分析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力,综合研究结果,为日后许昌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关键词:GlobeLand 30数据集;转移矩阵;空间分布
作者简介:李向然(1991—),男,汉族,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地理信息。
1 引言
土地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1]。土地利用/覆盖变化(Land Use/Cover Change,LUCC)与环境变化密切相关,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2]
,多表现在水文、气
候、地形等对土地利用的影响[3],是当代学术界对生态环境变化的重要研究之一[4]。随着3S 技术的成熟,专家学者们在不同地区开展全面或专项性探究[5],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比如,陈磊[6]等通过SSM 模型和信息熵方法研究南京市2005~2016年土地利用变化时空格局差异,建立了经济计量模型分析驱动力。林晓楠[7]等利用动态度和灰色关联度探究柳州市2010~2018年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和驱动因素,结果表明建设用地面积呈爆发式增加趋势,耕地及其他土地利用面积下降,经济增长、粮食产量增加等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周国胜[8]等分析了宿迁市近20年土地利用变化,并利用统计资料分析主要驱动因素,结果显示耕地和建设用地增加,其他土地利用类型主要用于补充两个地类,驱动因素主要为经济和政策。张宇晗[9]等以福州市为研究对象,利用人类活动强度、土地利用动态度分析土地利用变化,结合Fragstats4.0得到不同时期的景观指数,分析其变化格局,并运用SPSS 软件统计分析主要驱动因素。赵赛帅[10]等以LandsatTM/OLI 遥感数据为基础,运用随机森林分类法结合Circos 图探究杭州湾南岸滨海湿地的土地利用变化。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一方案城中村改造试点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一方案城中村改造试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9.27
•【字号】杭政办函[2005]266号
•【施行日期】2005.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
一方案城中村改造试点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转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内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城中村改造模式,是指在执行和不违反现有各项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政策原则前提下,由各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筹运作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并兼顾城中村试点各类问题解决的一种运作模式。
二、适用范围
全市现有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30个城中村改造试点(40个撤村建居村,名单见附件),适用“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以下简称“统筹方案”)改
造模式。
三、政策原则
1、在保证市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要的前提下,40个撤村建居村的集体土地均交由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实施城中村改造。改造范围原则上确定为该村(片)域内未曾办理或尚未办毕勘设红线手续的所有农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两类用地中的原集体土地。市发改委已批准实施的以撤村建居名义建设的项目用地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土资发[2005]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农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省厅。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藩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休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之前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需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
第五条拟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包括县、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建制镇或街道办事处)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应当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委托市(州)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
(2018-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许昌市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0前言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是2009年12月经许昌市发改委批复的专业园区,位于建安区产业带的核心区,是建安区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安区在产业发展、就业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年)》规划总面积是3.1平方公里,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与将官池镇衔接地带,河南省环保厅于2010年2月出具了《关于许昌县精细化工企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审〔2010〕36号)。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许昌精细化工园区发展遇到瓶颈,随着2017年张潘镇人民政府对《张潘镇镇区规划》规划组织进行了修编,要求对该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用地布局、用地规模和空间发展进行修改和完善,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于2018年组织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年)》进行修编,编制了《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年)》,修编后的规划总面积为3.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三洋铁路以东,新107国道以西,许由路东延以南,规划区产业以农药、医药及其中间体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新材料为龙头,以精细化工为特色。修编之后的《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年)》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保证规划与环境的协调性,从源头减轻区域开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风险,促进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组织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年)》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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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 17 6.2 电力重点建设项目 ......................................... 17 6.3 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 17 6.4 扶贫重点建设项目 ......................................... 17 6.5 健康养老重点建设项目 ..................................... 17
I
6.6 民生重点建设项目 ......................................... 18 6.7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 18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19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0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
2.1 规划调整原则 .............................................. 5 2.2 规划目标 .................................................. 6
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调 整 方 案
建安区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八月
ຫໍສະໝຸດ Baidu
目录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
1.1 县域概况 ..................................................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2 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 7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7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 8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 9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 10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 14 4.4 土地整治布局 ............................................. 14
附表.....................................................24
附表 1 建安区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 24 附表 2 建安区《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 25 附表 3 建安区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 26 附表 4 建安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27 附表 5 建安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 28 附表 6 建安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 28 附表 7 建安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 29 附表 8 建安区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 ....................... 30 附表 9 建安区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 ............................. 31 附表 10 建安区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 32 附表 11 建安区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 34 附表 12 建安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 35 附表 13 建安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 36 附表 14 建安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 .................... 39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2
9.1 法律措施 ................................................. 22 9.2 行政措施 ................................................. 22 9.3 经济措施 ................................................. 22 9.4 技术措施 ................................................. 23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5
5.1 土地用途分区 ............................................. 15 5.2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15
8.1 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 ................................... 20 8.2 与“十三五”发展规划衔接情况 ............................. 20 8.3 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 ....................................... 20 8.4 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