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09:00
来源:《求是》作者:温家宝
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多年来,我们坚持在政府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强政府改革建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注重抓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一、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制度建设。

邓小平同志讲过,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近些年我们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年来,国务院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地方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

三是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到2011年,全国有8个省份、6个国务院部门开展了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四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

这些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设,有力促进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设。

(二)坚持依法行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

2010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我们强调政府各项工作都必须尊重、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建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对行政立法进行规范,提高透明度。

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造条件让公众广泛参与,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

行政执法是各级政府的经常性工作,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和企业、社会机构的利益。

近些年来,我们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

建立了行政执法依据、权限、过程、
结果等公示制度,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和执法腐败。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行使职权或行使职权不当的,依法承担责任;损害群众利益的,依法予以赔偿。

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推进政务公开。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

我们提出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

2007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走上法制轨道,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深化。

近年来我们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要求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向社会公开。

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

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国审计机关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

实行这些举措,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办了什么事,使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对于防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政风是政府的形象,行风是行业的形象,政风行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在政风建设方面,我们坚持厉行节约,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大力压缩行政开支,“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

认真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国共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3726个。

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在行风建设方面,我们着力纠正一些重点行业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针对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跟踪审计,建立健全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每年直接参与的各界群众6000多万人次。

总体上看,行业作风有所好转。

(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

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

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落
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查处案件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

我们坚持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但是还要清醒看到,虽然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审批、执法等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大案要案、串案窝案时有发生,有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坏。

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有效解决,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

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二、2012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政府各项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最为集中的领域。

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政府管理总的方向是减少审批事项,减少直接管理和介入微观经济活动,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要对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逐一审核,今年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

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最大限度地调动
人们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二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

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听取意见。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尤其不得以“红头文件”等形式,增加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

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当事人合理赔偿。

三要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

依法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

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控。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反腐倡廉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治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等问题。

特别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的问题。

二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加快出台并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三要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

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仅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进入有形市场,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也要进入有形市场。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

这要作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

四要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逐步铲除因垄断影响社会公平和滋生腐败的土壤。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投资、建设、运营。

特许经营、配额管理领域也要推进改革,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提高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财政资金一分一厘都是人民的汗水换来的,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总的要求是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

对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进一步清理整合。

同时要从严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确有必要设立的,须经国务院审批。

要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
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来促进规范管理,遏制腐败行为。

二要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预算编制是财政资金管理的源头。

要推进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各部门的每一项支出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用途。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并落实好预算执行通报制度。

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严防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

三要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确保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这项制度。

四要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

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期限和方式,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化,让老百姓看得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光荣传统,任何时候、办任何事情都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

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

所有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都要编报预算。

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差,要一律按规定标准住宿、吃工作餐。

各地不准超标准接待。

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这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今后各级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一律不许将超标准接待、食宿和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的费用入账报销。

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不能一个人占用多部车辆。

要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群众作出表率。

要深入推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

二要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标准,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

严格执行办公家具配备标准,严禁频繁更换,严禁配备名贵家具。

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

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这方面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三要继续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要从经费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入手加以治理,重点是节庆类活动、公祭类
活动、博览会以及财政经费支持的研讨会、论坛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不得赞助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上述活动。

对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的,要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规模。

(五)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健全财务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对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要把健全财务制度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一要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

今年年底前,要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强制公务卡结算目录,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

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要加强现金管理。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限制大额现金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减少大额现金直接流通和资金账外循环。

三要健全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约束机制和监管机制。

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所有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尽快制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报监管部门备案。

四要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发票,杜绝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套取公款。

(六)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抓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严禁领导干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取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整治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问题;整治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任期内轮审制度。

二是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行力。

要突出整治行政机关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

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做好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

现在会议多、文件长,发言
讲话套话多,可以说是久治不愈的顽症。

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下决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国务院要带头。

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清理规范银行、电信、流通等领域的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继续治理涉农乱收费和教育乱收费,纠正医疗服务和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抓紧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强化对农村土地权益保障和城乡征地拆迁的监管。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四是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要始终保持查办腐败案件、惩治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坚决查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把反腐倡廉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央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

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

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去。

制定法律法规、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体现和落实反腐倡廉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要求,扎实推进本部门本地区的反腐倡廉工作。

各部门、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级政府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
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

要强化问责,对于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案件和对腐败案件查处不及时的部门、地方,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

只有在广泛有效的监督之下,政府才不会懈怠,才能有效遏制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

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尊重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权。

对人民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处理结果要进行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反腐倡廉,责任重大。

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根据温家宝总理3月26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