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门窗技术标准要求
塑钢门窗技术标准要求1.塑钢门窗采用的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2004)的有关规定,其老化性能应达到S类的技术指标要求。
型材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们JC/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C/T140-2005)的有关规定。
2.塑钢门窗采用的密封条、紧固件、五金配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塑钢门窗钢化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的有关规定。
4.塑钢门窗用中空玻璃应符合现场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200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空玻璃用的间隔条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且内含干燥机的铝框,也可使用热压复合式胶条。
(2)用间隔铝框制备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第一道密封必须采用热熔性丁基密封胶。
第二道密封采用硅酮、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并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5.用于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的热熔丁基密封胶应符合现行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4-2003的有关规定,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的有关规定。
6.塑钢门窗用镀膜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镀膜玻璃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及(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的有关规定。
7.性能和质量检测符合国标要求。
8.塑钢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门窗应有出场合格证。
9.塑钢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500mm。
10.塑钢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的规定,其老化性能应达到S类的技术指标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塑钢窗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塑钢门窗、商服外门技术要求一、塑钢门窗1.1.塑钢型材1.1.1.塑钢门窗型材的选用应符合下表要求:1.1.2.塑钢门窗的扇和框均应使用450碰角制作,严禁其他连接方式;1.1.3.平开窗窗框、窗扇采用1。
5mm厚U型增强型钢,平开门门扇采用2.0mm厚U型增强型钢.梃使用2mm方管增强型钢.1.1.4.增强型钢装加在PVC型材的增强型钢腔内,增强型钢与增强型钢腔的配合间隙应为1±0.5mm,以保证增强型钢加装方便,且受风压后能恢复原状.增强型钢在加工时,外形尺寸允差为-0。
1~-0。
5mm1.1.5.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尺寸相一致,增强型钢与型材内腔之间的配合间隙每边以1mm±0.5mm为宜,所用增强型钢的端头与焊缝的距离不应大于5mm,并且不应影响端头的焊接,每根型材仅允许使用一根增强型钢。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分两排错位排列,紧固件与型材焊缝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1.1.6.需要焊接的型材的焊缝处,增强型钢应尽可能长接近焊缝,对于45º焊缝处,型钢也应切成45º,见下图示:增强型钢1.1.6中标单位在厂内制作完毕后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期间内,型材室内、室外所有外露面均应有保护膜或纸胶带保护;该保护膜或纸胶带在竣工验收前由中标单位接招标单位通知后自行清除; 1。
1.7塑钢门窗型材的基材应满足:➢GB/T8814-2004《门、窗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型材》、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窗》、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门》等;➢型材壁厚检查只允许符合规范A类要求,否则按不合格论;1.1。
8型材指定厂家:中大、中财、皇家.1.2.玻璃1.2.1.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表:1.2.2.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进行设计。
塑钢窗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塑钢门窗、商服外门技术要求一、塑钢门窗1.1.塑钢型材1.1.1.塑钢门窗型材的选用应符合下表要求:1.1.2.塑钢门窗的扇和框均应使用450碰角制作,严禁其他连接方式;1.1.3.平开窗窗框、窗扇采用1.5mm厚U型增强型钢,平开门门扇采用2.0mm厚U型增强型钢。
梃使用2mm方管增强型钢。
1.1.4.增强型钢装加在PVC型材的增强型钢腔内,增强型钢与增强型钢腔的配合间隙应为1±0.5mm,以保证增强型钢加装方便,且受风压后能恢复原状。
增强型钢在加工时,外形尺寸允差为-0.1~-0.5mm1.1.5.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尺寸相一致,增强型钢与型材内腔之间的配合间隙每边以1mm±0.5mm为宜,所用增强型钢的端头与焊缝的距离不应大于5mm,并且不应影响端头的焊接,每根型材仅允许使用一根增强型钢。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分两排错位排列,紧固件与型材焊缝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1.1.6.需要焊接的型材的焊缝处,增强型钢应尽可能长接近焊缝,对于45º焊缝处,型钢也应切成45º,见下图示:1.1.6中标单位在厂内制作完毕后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期间内,型材室内、室外所有外露面均应有保护膜或纸胶带保护;该保护膜或纸胶带在竣工验收前由中标单位接招标单位通知后自行清除;1.1.7塑钢门窗型材的基材应满足:GB/T8814-2004《门、窗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型材》、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窗》、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门》等;型材壁厚检查只允许符合规范A类要求,否则按不合格论;1.1.8型材指定厂家:中大、中财、皇家。
1.2.玻璃1.2.1.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表:门窗部位种类厚度规格颜色备注卧室及客厅等4+9+4+9+4≥4mm中空玻璃浮法白玻璃玻璃为浮法白玻(汽车级),选用必须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窗技术标准一.执行标准:GB/T 5823 建筑门窗属于GB/T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 /T 7106 建筑外窗抗风雅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7107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7108 建筑外窗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8484 建筑外窗保湿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8485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8814-2004 门、窗用未曾塑聚氧乙烯(PVC-U)型材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清膜的规格试验GB/T 11793.3-1989 PVC塑料窗力学性能、耐候性实验方法GB/T 11976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JGJ 103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 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二.设计要求1、抗风压性能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值P3按表1规定表1 抗风压性能分级2.气密性能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分级指标值按表2规定。
表2 气密性能分级3.水密性能分级分级指标值ΔP按表3规定表3 水密性能分级4.保温性能分级分级指标值K按表4规定表4 保温性能分级5.空气隔声性能分级指标值R W按表5规定表5 空气隔声性能分级6.采光性能分级分级指标T r按表6规定表6 采光性能分级三.材料要求1.塑钢窗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窗的质量及力学性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2.窗的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透三项基本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对此三项性能分级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并附有该等级的质量检测报告。
塑钢窗滑轮于与滑道,该工程设计对保温及隔声性能无具体要求。
3.窗采用的五金件、紧固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符合下列要求;型号、规格、性能及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2)紧固件的镀层金属及其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螺纹紧固件电镀层》(GB5269)的有关规定,紧固件的尺寸、螺纹、公差、十字槽及机械性能等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845)《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846)的有关规定;(3)五金件型号、规格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窗技术标准1.执行标准:2.设计要求2.1、抗风压性能抗风压性能等级为5级。
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值P3分级指标值3.0≤P3<3.5 单位为千帕2.2、气密性能门窗气密性等级为6级。
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分级指标值为1.5≧q1>1.0 4.5≧q2>3.02.3、水密性能门窗水密性为3级。
分级指标值为250≤ΔP<3502.4、保温性能分级保温性等级为5级。
分级指标值3.0>K≧2.5 w/(㎡.K) 2.5、空气隔声性能隔声性能等级为3级。
分级指标值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 +Cw<35 和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C<353、材料要求3.1、一般规定3.1.1.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PVC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
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封样后方可使用。
3.2.PVC门窗型材3.2.1.PVC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814-2004《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规定。
3.2.2.PVC门窗型材可视面(非可视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2.0mm)。
3.2.3.PVC型材断面构造要求:型材厚度为60mm(即60系列);为多腔构造,有独立的排水腔。
3.2.4.PVC型材应与增强型钢和五金配件相适应。
3.3玻璃3.3.1.PVC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
3.3.2.玻璃为无色透明中空玻璃,厕所的窗户为磨砂玻璃。
3.3.3.所有玻璃厚度结合华庭及缔景施工图纸和变更要求。
3.3.4.中空玻璃为设置分子筛(干燥剂)、铝条及丁基胶和聚硫胶的双层胶封边的中空玻璃。
3.3.5.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规定:《钢化玻璃》(GB/T9963)《浮法玻璃》(GB11614)《中空玻璃》(GB11944)3.4.五金配件3.4.1.PVC门窗用五金配件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 212-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JG/T12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JG/T213-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JG/T12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JG/T126-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JG/T 127-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JG/T 128-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JG/T21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JG/T 21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JG/T129-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JG/T130-2007《外装门锁》(GB/T2473)《弹子插芯门锁》(GB/T2474)3.4.2根据门窗扇的重量自行设计选配五金配件(标称承载能力应大于实际荷载的1.5培),活动五金应能满足使用3万次以上的B级产品,投标时上报实物样品及厂家资料。
塑钢门窗技术标准
1.1设计过程1.1.1.设计样板1.提供样板,与深化图纸成果同时递交。
2.过程中需密切与发包方及设计方沟通。
3.样板规格、材质、制作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封样须经发包方会签认可。
1.1.2.设计成果提交时间1.1.1.3.设计成果要求1.图幅A3,如图幅装加大,可按规定折叠装订。
2.文字说明、标注要清楚。
3.正式深化图6套,电子文件光盘1套。
1.1.4.图纸深度:1.发包方将提供分包方电子版建筑设计图纸及相关补充资料。
分包方须按招标图纸、规范及地方政府要求编制门窗构件图、施工详图、节点详图及为满足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其它图纸。
2.图纸包括如下内容:1)总说明;2)各方向立面图;3)各细部节点大样图;4)构造示意图;5)规格、尺寸、标准明细表。
3.其他资料:1)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配合之要求;2)技术性资料;3)及其它一切所需之资料。
1.1.5.主要技术指标及设计要点1、发包方提供建筑施工图(电子版),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的图纸(文本)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实施。
如发生窗型缺项或不明确的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底咨询,确认后方可施工(一般按同类窗型套用)。
2、施工图的修改变更,以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为准。
因乙方施工技术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生产安装的门窗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抗风压、抗变形强度,并符合建筑施工图-建筑设计总说明中门窗工程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门窗生产安装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并提供质保书、厂家证明、检验报告、准用证,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塑钢型材窗(GB/T8479-2003);五金附件符合04J631相关要求;浮法玻璃(GB11614-89);中空玻璃(GB11944-89);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89);塑钢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JG/T3017-94《PVC塑料门》和JG/T3018-94《PVC塑料窗》的要求。
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窗技术标准1 开启形式及使用部位内开式平开窗。
楼梯间外窗。
2 选用型材采用PVC型材65或65以上进口型材系列,塑材内腔采用五腔或五腔以上,型材表面应抗老化、抗腐蚀性好,且型材表面颜色不随时间推移而发生改变,框料小面应不小于45mm,且窗扇合页外边距窗框外边不小于12mm ,大面应不小于70mm,扇料宽度应不小于58mm,型材应符合国家标准《JG/T8814-1998门窗框PVC型材》塑材腔体外壁厚度不小于2.4mm,内壁厚不小于1.2mm,并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3 选用钢衬塑钢窗内应选用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使用增强型钢符合《JG/T131-2000塑料门窗增强型钢》标准,钢衬采用4* 16mm 大头自攻螺钉固定,固定钢衬的螺钉应错落安装,螺钉间距、数量、及距塑钢端头距离满足JG/T 3018-94的要求且选用规范规定的专用螺钉。
钢衬距焊点处不大于8mm,边框及中挺选用封闭方钢管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边框的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厚度不小于1.5mm,中挺的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厚度不小于1.8mm,扇采用U型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厚度不小于1.5mm,钢衬与内壁间隙不大于1mm,框、扇钢衬45度角切割。
(对于大跨度的非标窗要进行抗风压等计算来确定钢衬的厚度)。
4 玻璃工艺中空玻璃,采用国内一线大厂浮法玻璃制成,(对于非标窗要根据抗风压计算结果确定玻璃的厚度,并且按照地方标准的要求选择中空玻璃层数)符合《GB/T1161-89》标准和《GB/T11944-2002》标准要求;玻璃组合前应进行清洗、干燥,采用国内一线大厂丁基胶和聚硫胶进行双道密封合片,聚硫胶厚度不小于8mm,严防透气,采用国内一线品牌b=12mm或同等、或高于其质量的槽铝,内填充国内一线品牌高质量的干燥剂,保证中空玻璃腔体内干燥,玻璃四周倒角磨边,按平开窗相应位置设置硬橡胶、硬PVC塑料或ABS塑料防震垫块。
5 密封性能采用国内或进口高质量的O型三元乙丙胶条,三道密封;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00-89塑料门窗用密封条》,颜色为黑色。
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OC)
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OC)1.总则塑钢门窗作为建筑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材料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寿命。
2.塑钢门窗的材料要求2.1 一般规定塑钢门窗的材料应该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腐蚀性、隔热性和保温性能,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和安全性能。
2.2 PVC 门窗型材PVC 型材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塑钢门窗型材,其优点在于具备良好的耐候性、耐腐蚀性和隔热性能,同时还具有较高的强度和刚度,使用寿命长。
2.3 玻璃玻璃是塑钢门窗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其要求具备良好的透光性、隔热性、保温性和安全性能。
常用的玻璃有单层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等。
2.4 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是塑钢门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要求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耐磨性和稳定性,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安全性能。
2.5 密封材料密封材料是塑钢门窗中的关键部分,其要求具备良好的耐久性、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水性能。
2.6 增强型钢增强型钢是塑钢门窗中的重要材料,其要求具备良好的强度和刚度,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耐久性。
增强型钢的应用可以提高塑钢门窗的整体性能和使用寿命。
2.7 紧固件紧固件是指用于连接和固定塑钢门窗的各种零部件,包括螺丝、螺母、垫圈、销子等。
在塑钢门窗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选择合适的紧固件非常重要。
首先,紧固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确保门窗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其次,紧固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防腐性能,以提高门窗的使用寿命。
最后,紧固件的安装方式也需要考虑到方便性和美观度。
3.1 抗风压性能设计塑钢门窗作为建筑外围的重要构件,必须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能,以确保建筑物在强风天气下的安全性。
在门窗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1.门窗的型号和尺寸:不同型号和尺寸的门窗在受风压时的表现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2.型材的选择:门窗的型材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风力的作用。
塑钢门窗主要技术要求及标准
塑钢门窗主要技术要求及标准第一篇:塑钢门窗主要技术要求及标准塑钢门窗主要技术要求及标准一、型材1、门窗用型材应符合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及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76-2005《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的要求,要求型材厂家必须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老化指标必须达到该标准的要求);2、环保型配方;3、承包人在安装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样品经确认后采购并安装。
4、门窗框厚度:满足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5、型材品牌选用:海螺牌(80型)二、钢衬材质及装配要求1、钢衬材质及装配要求应符合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及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76-2005《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的要求。
2、规格(窗1.2mm,镀锌)三、密封条1、门窗用密封条应符合GB12002《塑料门窗用密封条的要求》;2、规格(O型,K型)四、五金件1、推拉窗采用槽轮加滑轨,传动器,传动执手,锁栓、限位卡。
2、平开窗五金件采用风撑、传动器、传动执手、角部铰链、锁点、助升块。
3、所使用的主要五金件必须出具相关标准的合格检验报告;五、毛条1、要求采用硅化毛条;六、发泡剂七、密封胶八、玻璃1、采用5厚单层普通绿色玻璃,并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的要求。
九、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应达到三级标准。
十、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时提供的门窗大样图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满足一至九条的要求。
如果一至十条的要求低于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则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并能通过质监站及其它相关部门验收。
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窗技术标准1.执行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016-2008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施工图纸2.设计要求2.1、抗风压性能抗风压性能等级为5级。
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值P3分级指标值3.0≤P3<3.5 单位为千帕2.2、气密性能门窗气密性等级为6级。
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分级指标值为1.5≧q1>1.0 4.5≧q2>3.02.3、水密性能门窗水密性为3级。
分级指标值为250≤ΔP<3502.4、保温性能分级保温性等级为5级。
分级指标值3.0>K≧2.5 w/(㎡.K) 2.5、空气隔声性能隔声性能等级为3级。
分级指标值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 +Cw<35 和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C<353、材料要求3.1、一般规定3.1.1.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PVC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
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封样后方可使用。
3.2.PVC门窗型材3.2.1.PVC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8814-2004《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规定。
3.2.2.PVC门窗型材可视面(非可视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2.0mm)。
3.2.3.PVC型材断面构造要求:型材厚度为60mm(即60系列);为多腔构造,有独立的排水腔。
3.2.4.PVC型材应与增强型钢和五金配件相适应。
3.3玻璃3.3.1.PVC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
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目录1、总则 (2)2、塑钢门窗的材料要求 (2)2.1 一般规定 (2)2.2 PVC门窗型材 (2)2.3 玻璃 (2)2.4 五金配件 (3)2.5 密封材料 (4)2.6 增强型钢 (5)2.7 紧固件 (6)3、塑钢门窗设计要求 (6)3.1 抗风压性能设计 (6)3.2 水密性能设计 (9)3.3 气密性能设计 (10)3.4 隔声性能设计 (11)3.5 隔热、保温性能设计 (11)3.6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11)3.7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12)3.8 全性能设计 (12)3.9 节点设计 (13)4、制作安装施工 (13)4.1 门窗湿法安装 (13)4.2 成品保护 (14)5、工程验收 (15)5.1 一般规定 (15)5.2 主控项目 (15)5.3 一般项目 (17)6、附录: (17)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1.总则1.本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本标准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高时,按照本标准执行,但有比本标准更高的要求时,按照相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2.本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旦有更新时,塑钢门窗工程设计及制作安装单位有义务了解规范标准的更新和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
2塑钢门窗的材料要求2.1.一般规定2.1.1.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PVC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
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封样后方可使用。
2.1.2.隐框、半隐框窗或1m以上边长的无框玻璃与玻璃直接粘结承受风荷载作用的,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接触材料相容。
2.2.PVC门窗型材2.2.1.PVC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814-2004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规定。
外门窗用A类产品,B类产品仅可用以内门窗。
2.2.2.PVC门窗型材可见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推拉门窗时应不小于2.2mm,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
技术规范标准塑钢门窗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塑钢门窗技术规范塑钢门窗技术规范一、设计规范1.窗型设计1)密封性能和保温性能要求高的采用平开窗,否则采用推拉窗2)一般情况下,考虑到滑轮的承重及材料本身的抗风压强度,双扇推拉窗宽度不宜超过1800mm,扇高不宜大于1500mm3)洞口宽度小于600mm时,不宜采用推拉窗,应考虑采用平开窗或上悬窗4)平开扇宽度不宜大于600mm,中空玻璃平开扇以不大于550mm为宜,装平开铰链的窗扇,高不宜大于1500mm;装滑撑的窗扇,高不宜大于1200mm5)平开窗以内开为宜,可有效提高安全性能,若设计院要求外开,应在设计中增加安全防护措施;7层以上建筑不采用外开窗;悬窗扇高度不宜大于800mm,宽度不宜大于1200mm6)一般情况下,考虑到滑轮的承重及材料的刚度,推拉门扇宽度不宜大于2000mm,高度不宜超过2200mm,若超过此规格,需选用专用的加重型滑轮及型材7)一般情况下,平开门扇宽度不宜大于900mm,高度不宜大于2200mm,双扇平开门宽度应在1200-1800mm之间,超出此范围需考虑增加固定分格8)窗型分格设计应上下、左右照应,横框和竖框应尽量分别对齐,窗扇高度位置应考虑其使用便利性9)平开窗应考虑避免和建筑物中的水管等设施发生干涉10)尽量减少采用三扇推拉窗,若必须采用,宜采用4等分的形式,可保证接近二分之一的通风量,当必须采用3等分时,应在工艺尺寸中合理计算,保证功能完备性2.型材选型及结构设计1)对一般的多层、小高层的推拉窗,宜选用80系列,高层或商铺较大型推拉窗,宜采用88或85系列2)80、88系列推拉窗、60系列推拉门、60系列平开门窗均可选用双色共挤料3)60系列推拉门窗:(1)推拉窗扇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小扇,推拉门扇选用大扇。
(2)带上亮或下亮推拉门窗:宽度≤2100mm的采用一体化型材。
(3)带横梃的固定窗,宽度≤1500mm采用中梃。
宽度1500mm<B≤2400mm采用小拼条拼接。
塑钢窗制作安装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塑钢窗制作安装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根据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711-726)-2003和工程技术要求,为确保塑钢窗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质量标准,特提出如下几点技术要求:一、本工程所用塑钢窗(框扇)加工制作的产品,进场时应具有材质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经现场质量检验人员验收后,方能安装施工。
二、塑钢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三、安装施工料具准备塑钢窗安装埋件应具备有钢钉,螺栓,镀锌固定连接件,密封条、密封胶等。
四、施工要求1、为保通长先拉水平线,然后用墨线弹在窗口侧壁上,以六楼(顶层)窗洞口找中,布垂线弹出各层的窗中线。
2、塑钢窗安装前应将镀锌固定铁件,根据镀链的位置和实际情况按<600MM间距提前嵌入窗框外槽内,找好窗本身中线放入洞口与洞中侧壁弹线,按中线对正找平后,用对称木楔内外塞紧,固定后拉线,调整窗的位置,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邮量与位置必须正确,固定点距离角,中横框,中竖框控制在150—200mm内,做到窗框和扇的安装牢固可靠。
3、塑钢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添嵌聚氨酯发泡胶等弹性保温材料,应分层填嵌饱满,且不宜过紧,塞缝后抹灰包住窗框4、密封条接口处应粘结严密,先脱槽现象,窗框四周留槽,并用证塑钢窗安装位置准确,外观整齐,安装前应抄平放线,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痕5、塑钢窗扇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各种配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在功能上满足使用要求。
6、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7、塑钢窗的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加强塑钢窗成品的保护意识,不要污窗料表面,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无滑痕,碰伤。
五、塑钢窗安装验收标准1、窗扇的开关力:平开窗扇平铰链开关力<80N,滑撑连接开关力<80N并不应小于<30N,推拉窗扇的开关力<100N。
(技术规范标准)塑钢门窗技术标准
塑钢门窗技术标准推拉门窗采用88系列(PVC)塑料门窗;平开门窗采用60系列内开塑料门窗。
二、提供塑钢截断样品、材料样板及五金件样品;及门窗物理性能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三、材料标准:1.门窗采用的异型材采用保定德玛斯“宝硕.海豚”、北新“龙牌”、LG、大连实德、“鹏翔”、山东“鲁宏”等UPVC系列产品,异型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8814),其颜色由甲方考察后最终确定。
2.主要增强型钢为闭口型式,应使用不低于GB/T 11253规定中Q235钢带材料轧制,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增强型钢材料厚度不应小于1.5mm,要求做防腐处理。
3.密封条均采用三元乙丙密封条,密封材料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应符合《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的有关规定,填充发泡材料采用比利时速得牌。
4.门窗用五金件采用北新建材系列。
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2)五金件型号、规格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5.固定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最小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其材质应采用Q235-A冷轧钢板,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6.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mm。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7.玻璃及玻璃垫块、窗纱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玻璃须采用洛玻、秦皇岛耀华净白色浮法玻璃等同档次产品,中空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9A+5mm;单层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其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和落地玻璃须采用安全玻璃;(2)中空玻璃的安装尺寸应比相应的框、扇(梃)内口尺寸小4mm~6mm;(3)玻璃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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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一、总则1、本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本标准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高时,按照本标准执行,但有比本标准更高的要求时,按照相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2、如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本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该技术要求执行。
3、本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旦有更新时,塑钢门窗工程设计及制作安装单位有义务了解规范标准的更新和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
二、塑钢门窗的材料要求1、一般规定1.1 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PVC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
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经公司审批并封样后方可使用。
1.2 隐框、半隐框窗或1m以上边长的无框玻璃与玻璃直接粘结承受风荷载作用的,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接触材料相容。
2、PVC门窗型材2.1 PVC 门窗用型材的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标准 GB/T 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和 JG/T263-2010《建筑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彩色型材》的规定。
以两个标准的较高标准为要求。
2.2 白色型材标准不低于 S-Ⅱ-B 类产品,所选用彩色型材不应低于 S-Ⅰ-B 类产品(彩色型材低温落锤试验应满足白色型材Ⅰ标准的要求)。
2.3 PVC-U 门窗型材对于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 2.5mm;对于平开门,其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8mm;推拉窗主型材可见面的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5mm。
2.4 PVC 型材断构造要求:型材系列尺寸等于或大于 60mm(即60系列);为多腔构造,有独立的排水腔。
2.5 PVC 型材应与增强型钢和五金配件相适应。
3、玻璃3.1 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浮法玻璃》(GB 11614)《夹层玻璃》(GB 9962)《钢化玻璃》(GB/T 9963)《中空玻璃》(GB/T 11944)《夹丝玻璃》(JC 433)《压花玻璃》(JC/T 511-2002)《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着色玻璃》(GB/T 18701)《防火玻璃》(GB 15763.1-2001)《贴膜玻璃》(JC 846-1999)《热反射玻璃》(JC69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半钢化玻璃》(GB 17841-1999)3.2 PVC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
3.3 玻璃品种、颜色和性能详见附表。
3.4 所有玻璃厚度须由专业设计单位按照下面“塑钢门窗设计要求”进行玻璃抗风压计算设计、防热炸裂设计、镶嵌结构设计提出选择意见;如有隔声、隔热、保温等要求,专业设计单位应进行验算。
要求提供计算书及相关玻璃试验报告供公司审核后确定。
并且窗玻璃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5mm,单块面积1.5m2以上的应采用安全玻璃;门玻璃大于0.5m2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6mm安全玻璃,主要人流通道玻璃门应采用安全玻璃。
3.5 中空玻璃为设置分子筛(干燥剂)、铝条及丁基胶和聚硫胶的双层胶封边的中空玻璃,中空空气是否采用特殊气体由专业设计单位提出选择意见经公司确定。
3.6 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规定:《夹层玻璃》(GB9962)《钢化玻璃》(GB/T9963)《浮法玻璃》(GB11614)《中空玻璃》(GB11944)《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夹丝玻璃》(JC433)《压花玻璃》(JC/T511)《吸热玻璃》(JC/T511)《热反射玻璃》(JC693)3.7 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内外片钢化):3.7.1 玻璃面积≥1.5 ㎡(玻璃面积按净面积考虑)3.7.2 门玻璃3.7.3 窗台高度≤900mm 的窗 900mm 高度以下部分的玻璃3.7.4 7 层及 7 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3.7.5 倾斜装配窗、天窗3.7.6 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GB11944-2002 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并带有安全玻璃国家强制性认证永久标志(3C 标识)3.8 塑钢门窗玻璃其他要求3.8.1 门窗玻璃的抗风压设计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执行。
3.8.2 玻璃的周边不应有易造成裂纹的缺陷。
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如面积大于 1 ㎡的大板面玻璃、颜色较深的玻璃和吸热玻璃等),应对其边部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
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3.8.3 玻璃室内侧的卷帘、百叶及隔热窗帘等内遮阳设施,与窗玻璃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50mm。
3.8.4 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3.8.5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国际标准的相关规定。
3.8.6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
玻璃中空铝条严禁高出型材槽口表面。
门窗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4、五金配件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执手》JG/T 124-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合页(铰链)》 JG/T 125-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传动锁闭器》JG/T 126-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滑撑》JG/T 127-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撑挡》JG/T 128-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滑轮》JG/T 129-2000《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JG/T 132-2000《闭门器》(GB9305)《外装门锁》(GB/T2473)《弹子插芯门锁》(GB/T2474)《叶片门锁》(GB/T2475)《球形门锁》(GB/T2476)4.1 根据门窗扇的重量自行设计选配五金配件(标称承载能力应大于实际荷载的1.5培),活动五金应能满足使用5万次以上的B级产品,投标时上报实物样品及厂家资料。
4.2 平开门窗采用的连杆多点锁:锁点离转角处不大于150mm,两锁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800mm;合页(或滑撑)一则,合页之间距离大于1000mm以上时,每不大于800mm设置一个暗置锁点;平开扇宽度大于800mm的,上下边也应设置锁点。
4.3 宽度小于800mm的上悬窗可以采用七字执手,宽度大于800mm的按照上条执行。
4.4 执手手柄、执手基座、传动杆、锁柱、锁块等均为Q235钢材,手柄和基座表面涂装采用聚酯型粉末涂料,其它为镀锌防腐。
耐腐蚀能力达到48 h 8级。
4.5 五金配件的选择须考虑到门窗的日常清洁。
4.6 与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的紧固件必须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4.7 门窗开启扇五金件的设计应根据所选配置的五金系统能满足的承重能力来设计。
并满足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的要求。
5、密封材料5.1 塑钢门窗用密封胶条(包括框扇直接密封胶条和玻璃与压条间胶条)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胶制成的弹性密封条,并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塑料门窗用密封胶条》(GB/T 12002-89)、《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程》(GB/T 10712-89)的规定。
5.2 推拉门窗用密封毛条必须采用经过硅化处理的丙纶纤维密封毛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 635)的规定。
5.3 PVC门窗用各种密封胶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硅酮建筑密封膏》(GB/T1468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聚硫建筑密封膏》(JC4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6、增强型钢6.1 PVC门窗用的增强型钢符合《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131-2000规定。
采用不低于GB/T 11253规定中Q235钢带力学性能的符合GB/T 2518-1988中(100-PT-Z-L-B-厚度×宽度)的热镀锌钢带轧制或Q235钢材轧制后热浸锌防腐处理。
耐蚀性应达到48 h 8级。
6.2 所有室外门窗的 PVC 型材内腔必须设置增强型钢,型钢壁厚必须按照下面 3.1 条抗风压设计验算确定,并且门用增强型钢厚度不得小于 2.0mm,窗不得小于 1.5mm。
内门窗经过计算满足受力要求的可不设增强型钢。
增强型刚壁厚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3 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尺寸相一致,增强型钢与型材内腔之间的配合间隙每边以 1mm±0.5mm 为宜,所用增强型钢的端头与焊缝的距离不应大于10mm,并且不应影响端头的焊接,每根型材仅允许使用一根增强型钢。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应大于 300mm,分两排错位排列,紧固件与型材焊缝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10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6.4 需要焊接的型材的焊缝处,增强型钢应尽可能长接近焊缝,对于45º焊缝处,型钢也应切成45º,见下图示:6.5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mm。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7、紧固件7.1 外露紧固件采用镀锌或不锈钢材质。
不得采用铝质抽芯铆钉做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抽芯铆钉不得外露。
塑钢门窗设计要求塑钢门窗用紧固件(抽钉、自攻钉、螺钉、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六角螺母 C 级》(GB/T 41-2000)《开槽圆柱头螺钉》(GB/T 65-2000)《平垫圈 C 级》(GB 95-2002)《平垫圈》(GB 97.1-2002)《十字槽盘头螺钉》(GB/T 818-2000)《十字槽沉头螺钉第 1 部分钢 4.8 级》(GB/T 819.1-2000)《十字槽沉头螺钉第 2 部分钢 8.8 级,不锈钢 A2-70 和有色金属 Cu2 或 Cu3》(GB/T 819.2-1997)《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 845-85)《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 846-85)《轻型弹簧垫圈》(GB 859-87)《等长双头螺柱 C 级》(GB 952-88)《六角头螺栓 C 级》(GB/T 5780-2000)《六角头螺栓全螺纹 C 级》(GB/T 5781-2000)《I 型六角螺母》(GB/T 6170-2000)《六角薄螺母》(GB/T 6172.1-2000)《封闭型扁圆头抽芯铆钉》(GB 12615-90)《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GB 12616-90)《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GB 12617-90)《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GB 12618-90)《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1-2002)《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2-2002)7.2 其他要求:7.2.1 所有固定在钢衬上的固定钉均采用钻尾自攻钉,一次性攻入连接,并严格控制拧紧力;7.2.2 其他钉均采用不锈钢双线自攻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