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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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是指控制、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基本

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保障,下面就详细解析一下经济法基本原则

的内容。

(一)自由市场原则

市场经济的特色就是竞争自由、制度公正和交易自主,而自由市

场原则就是体现这一特点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主要强调的是市场自

律和市场竞争,市场无论是从生产还是消费上来看都是自由的,并且

市场价格也应该由市场本身来调节。

(二)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市场的基础,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公平

竞争原则是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和透明,保证市场中各方权益的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的基本要素包括:机会公平、规则公正、信息公开和责任公共。公平竞争是企业在市场

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三)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原则

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石,是国家调控市

场经济的基本脉络。这个原则是指在市场自律和公平竞争的基础上,

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国家生态环境、国家

整体利益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如果存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就有

必要采取调控措施,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四)依法合规原则

经济法体系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因此依法合规原则是保证

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脉络。这个原则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必

须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自律和公

平竞争。只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保障市场信誉

简述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简述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经济法三大原则包括社会本位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之所以能够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调整原则,就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整时都必须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与此同时,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行为时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否则,也是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背离。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经济法上的公平,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是经济公平的前提条件,无主体地位的平等就无公平可言。

2、交易机会均等。交易机会均等是经济公平的基本内

容。它一方面要求经济法所提供的交易机会必须向所有经济法主体开放,另一方面要求经济法不得为某一或某些主体提供独占市场的机会。

3、权利义务对等。权利义务对等是经济公平的核心内容。经济公平要求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等是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

(二)效率原则

同公平原则一样,效率原则也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公平、自由、正义、有序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高效的社会。没有效率的社会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一个理想的社会。

作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公平效率,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只要效率而不要公平,最终会降低效率;只要公平而不要效率,这种公平也很难维持长久。

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反映了当代人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生存环境和发展的反思,表达了当代人的一种发展观,也反映了当代人的超前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及当代人的社会责任感。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基本原则涉及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以下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自由贸易原则——经济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并在市场竞争中自由竞争。

二、平等原则——经济活动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任何经济主体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三、效率原则——经济活动应该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为目标,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四、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活动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市场调节原则——市场应该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政府应该通过制定规范、监督和引导市场行为来调节市场。

六、社会责任原则——经济主体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七、法治原则——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任何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违反法律。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法律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

与经济秩序的维护。在经济法中,存在着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经济

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也是经济活动的有效运行和正常发展的保障。

1.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是现代经济法的基础原则之一、它强调的

是在经济活动中,法律是最高指导原则,人们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优先原则保证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确保了市场秩序的正常

运行。

2.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自由,

例如自由选择经营合作的伙伴、自由确定产品价格等。自由原则保障了市

场经济体制下经济主体的自主权益,促进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要求公平、公正的价格和交

易条件。公正原则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经济主体因不公正

的交易条件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4.知情权原则。知情权原则是指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了解商品

信息、市场信息的权利。知情权原则使消费者和生产者能够在交易中更充

分地了解到产品的质量、特性和价格等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5.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指保护经济主体的利益与权益。这其中包括

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竞争秩序的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保护

原则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6.平衡原则。平衡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得到平衡。例如,在劳动合同中,雇佣方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需要平衡;

在企业破产管理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也需要平衡。平衡原则使经济活动能够在各方利益的平等保护下进行,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公平和公正:经济法强调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正规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和经济不公的行为。

2. 利益最大化:经济法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 社会效益:经济法关注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包括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保障公众的利益和福祉。

4. 法治原则:经济法以法治为基础,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稳定。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经济主体在法律框架下享有自由选择经营方式、自由竞争和自由收益的权利。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经济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权益的重要原则,任何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应受到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

3.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强调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即在市场经济中,确保公共利益大于个体利益,保障

公共利益的实现。

4. 契约诚信原则:契约诚信原则强调合同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诚实守信,维护契约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原则是经济法对市场主体的一种要求,强调市场主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还要关注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行为的法律体系,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经

济社会秩序的重要维护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制约和引导经济主体合法行为的规则和准则,是经济法规体系的核心。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由与公平原则:经济法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兼顾自由与公平的原则。

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经济法鼓励个体和企业在法定框架内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实行自由买卖。同时,经济法也要求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公平性。

2.保护权益与诚信原则:经济法强调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

财产权、合同权、知识产权等。同时,经济法也倡导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遵守合同精神,不得欺诈、不正当竞争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3.责任与法治原则:经济法强调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强调依法治理

经济活动。在经济行为中,要求各方遵守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也要求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4.效率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求经济主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经济法也要求经济活动考虑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的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只有遵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健康性,实现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适度干预原则

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也是经济法最重要的原则。在理解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之前,我们必须对国家干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由于市场是有缺陷的,因此,运用国家的力量对这种缺陷进行修补是一种客观的需要。首先,国家干预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根据历史经验,没有一种国家可以排除支配的

因素”[3],而这也正好反映了现代国家的经济职能。因此,国家和的干预是不可避免的。其次,国家干预是必须的。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即使不存在疏忽,公共政策仍要求,

只要是由于进入市场的具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对生命和健康的危害,就要承担责任”[4]。按照传统的法律思维,承担责任还需在主观上有过错,因此,要使不存在疏忽的市场参与者承担责任,国家的干预就显得十分的必要。最后,国家干预也是有用的。这一点早已经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所证明。资本主义国家发现利伯维尔场不是万能的,而社会主义国家在转轨之后,发现完全放任不管绝对会是一种错误。因此,“国家

对经济的干预是伴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存在的。所不同的只是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范围、目标和价值不同”[5]。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干预,而是国家如何干预。鉴于“政治权力能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

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6],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国家干预的“度”。我们认为,政府应适度干预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认定,更是一种现实的需要。

什么叫适度干预?我们认为,“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边界或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指规范国家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是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

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体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法律约束原则

经济法的第一基本原则是法律约束原则。这一原则确立了法律对经济活动的主

导地位,规定了一切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违法从事经济活动。法律约束原则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二、市场调节原则

市场调节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二基本原则。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其

基本原则是竞争自由、价格合理、资源配置有效。根据市场调节原则,国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公平正义原则

公平正义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三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中,公平正义是确保每个

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的机会,遵循公平的竞争和交易规则,实现社会正义和共享发展的基础。经济法在规定经济行为时应当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保障全体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权威原则

法律权威原则是经济法的第四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规定了国家法律在经济活动

中的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要求所有经济主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尊重法律权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法律权威原则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关键。

五、效益平衡原则

效益平衡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五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

大化是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效益平衡原则要求各方在经济活动中平衡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相辅相成。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价值理念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各方的利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法治原则:依法治理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要求各种经济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

2. 公平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正义,保障各方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机会和合理利益。它要求不得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确保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3. 自由原则:经济法主张市场自由经济的发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和竞争自由。它赋予各方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鼓励创新和创业。

4. 效率原则:经济法追求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和经济活动的最佳效益。它倡导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通过竞争和自由贸易等手段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经济增长。

5. 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注重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强调一方的经济自由不得损害整体社会的利益。例如,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都是经济法的重要领域。

6. 可预见性原则:经济法要求法律规则明确、稳定,以便各方能够预测和规划经济活动。这样可以降低经济风险,增强市场信心和投资动力。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旨在实现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同时强调法治原则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1-09-03T07:21:04.225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9期作者:王静

[导读] 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实质上存在一种抽象与具体的差异,但二者又统一于经济法价值。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经济法理念是对经济法价值的抽象和概括,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理念指引下经济法价值的具体表现。经济法理念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经济法价值的主要内容。但关于二者的内容及关系学界尚无统一定论,本文从法理角度出发概括了经济法理念的基本内容,同时探析了经济法基本原则在经济法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经济法理念;经济法基本原则

一、引言

经济法理念事关经济法的顶层设计,是指导整个经济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过程的根本价值指引。通常,经济法理念并不以具体的形式呈现,而是抽象地存在于学理与实务之中,因而对于其内容的界定并不容易把握。经济法基本原则虽然也是经济法价值的反映,但其表现形式与经济法理念却恰恰相反,如同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在经济法律法规之中可以开宗明义地看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不仅如此,在实务界,更是可以看到经济法基本原则常常作为指导经济司法审判的依据。因此,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实质上存在一种抽象与具体的差异,但二者又统一于经济法价值。

经济法的发展离不开对其价值的研究,自然也不能脱离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的把握。目前,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的研究主要遵循从内涵解读到关系梳理的逻辑,重点集中在内涵解读上,这在促进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研究上无疑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对于二者关系的研究依然不够,无法使二者形成很好的互动。因此,笔者从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的解读出发,重新审视了经济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的关系。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共18张PPT)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共18张PPT)
❖ 第三、人们当社会有了秩序,活动有了效率,还 并不以此为满足,还要考量、计较(jìjiào)这种 秩序和效率是否公平和是否合乎正义。是更为崇 高、更为理性化的价值。
第五页,共18页。
经济法的价值(jiàzhí)
❖ 因此,法的几种价值之间的位界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它们之间有重要性的先后(xiānhòu)之分,一 般说来,秩序是基本的价值,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要 求是有秩序的状态,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其他的 价值也就无法实现。正义是最高的价值,法所追求 的最崇高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 且这几种法律价值之间仍然可能存在着冲突和矛盾 ,主要表现为秩序与自由、效率与公平(正义)的 冲突,法律在运作过程中虽然不可能完全消解这些 冲突,但是可以尽量缓解这些矛盾,使得这些冲突 减少甚至达到一定状态的协调和平衡,这也是立法 者和执法者共同的任务,是法律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
第七页,共18页。
经济法的价值(jiàzhí)
❖ 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所追求的 目标,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公平正义、社会效 率、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
❖ 1、实质公平正义:实质公平正义是相对形式 (xíngshì)实质公平正义而言的,经济法的实质公 平正义在于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实质性的、最大多 数人的、社会性的公平和正义。这是指经济生活的 公平,并且所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经济 法在重视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同时,还要兼顾结 果公平。经济法所强调的社会公平、实质公平和重 视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同时兼顾结果公平等等, 也就是经济法正义的体现。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活动中各方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它的出

现是为了维护公平、合理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

法权益,并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和执行经济

法律的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指导原则。本文将探讨经济法

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经济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保

护权益原则以及合法合规原则。

一、市场经济原则

市场经济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石。它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调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和

效益最大化的追求。市场经济原则体现在经济法中的具体内容包括:

契约自由原则、价格自由形成原则、竞争自由原则等。契约自由原则

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自由订立、履行和解除合同;价格自由形

成原则强调价格的形成应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反对政府干预;竞争

自由原则鼓励企业间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的活力和效率。

二、平等自由原则

平等自由原则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市场主体在经济活

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平等自由原则的核心价值是法律平等,

即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身份、地位、财富等差异。平等

自由原则在经济法中的体现包括:平等市场准入原则、平等竞争机会

原则等。平等市场准入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不受不合理

的政府限制;平等竞争机会原则要求各方在竞争过程中享有平等的竞

争机会,以促进经济的公平和效率。

三、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的公

平和效率。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竞争中遵循规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竞争优势。公平竞争原则在经济

经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所有经济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利益。

2. 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竞争应该保持公平、公正、透明和无歧视的状态,不得存在垄断、欺诈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的受损。

4. 市场调节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来调节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稳定和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实行市场调节原则,可以为市场经济保持健康的发展提供一个较好的环境。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

经济法是指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制定和执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旨在促进和维护国家的经

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是经济学与法律学的结合体,旨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保障市场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原则。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市场经济原则是指国家承认

和保护市场经济制度,推进公平竞争,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这意味着国家需要制定和实施有关市场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法律法规,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二、合法合理原则。经济法的实施需要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即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结合。这意味着国家制定和实施经济法规时,需要依法合理,符合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同时,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也需要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合法合理经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竞争对手利益。

三、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指国家支持和维护自

由贸易制度,鼓励跨境贸易和投资。这意味着国家在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时,需要考虑国

际贸易和投资规则,以避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同时需要尊重和维护贸易自由化和

关税减免等国际惯例。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经济原则、合法合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竞

争政策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这些原则可以指导国家制定和实施经济法规,促进市场

的公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了解和遵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能够帮助企业

运营合法合规,保护企业利益,提高企业竞争力。

【知识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本位原则、实质公平原则、经济效率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可以说是国内经济法学界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相较之下,同样作为独立部门法的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都早已在各自的领域形成共识。国内几大经济法理论流派关于经济法原则的论述可谓是五花八门,现列举如下:

国家干预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构成为(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济效益原则;(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内涵便是: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

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博登海默说:“即在孩提时代,自我主张趋于压倒无私行为。……随着个人的成熟,‘个人倾向的侧重和强度都会渐趋渐小,而尊重他人的情感则会不断增长和扩展’这种心理现象可以反映出自然的智

慧。”这种自然的智慧同样在人类社会的成熟过程中得以体现。当资产阶级高举自由之剑斩封建主义于马下之时,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也纵横于民商法之中。然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的要求,社会文明的进一步成熟,社会本位代替个人本位也成为必然。经济法是社会为本位代替个人本位过程中新兴部门法的代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社会本位指导下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从制定到实施所贯穿遵循的基本准则。但是,社会本位却并不是经济法基本原则之本身。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基本理念,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则是经济法理念的体现与具体化。两者是不同的范畴,不应混淆,关于此一点,本专题的第一节已经强调过,这里不再复述。据此,上面的论述虽各其合理之处,但有的论述得相对不够完整,有的表述得过于宽泛,超越了基本原则的应有之意。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意

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经济法主体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经济法基本原则。

1、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均衡人与自然体现了经济法治条件下经济环境理应的状态,特别强调的就是相同主体

的协调;均衡人与自然的社会经济环境就是动态的,而是创建在对客观经济规律重新认识

基础上的一种倒果为因的状态;经济法律的健全本身并不代表这种较好经济环境已经大功

告成,经济法治不断地与时俱进。

2、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正常发挥作用顺利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为合乎市场经济自发

性规律之理。其次就是利用国家打破整个社会的优势地位展开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为符

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国家根据市场经济自发性分配资源后产生的不能公平女性主义,立足社会整体利益展开再次资源分配和调整。

3、保障社会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特别强调的不仅仅就是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人与自然,更是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

人与自然,也唯有人与环境的人与自然发展就可以同时实现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一

思想的明确提出也就是社会本位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不仅仅以人类社会纵向的当代利益人

与自然为出发点,更以人类社会横向的代际利益人与自然为出发点。

经济法的主要特点

1、就是国家干涉经济的法

经济法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

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

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2、就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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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1.涵义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进而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其基本原则。 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独立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利益形式,它既不是个
人利益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国家利益可以替代的,而是属于所有当代和后代人的利益
。首先,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和广泛性;其次,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整体 性和普遍性;再次,社会公共利益是物质性和非物质性的统一;第四,社会公共利益 具有相对性;最后,社会公共利益具有脆弱性,容易受到社会成员的危害。
• •
2.体现 国家介入社会经济有三种手段:一是立法,二是行政,三是司法。立法的手段相对稳 定;行政的手段相对处于动态,非常灵活;司法的手段较之行政的手段有更大的自由 裁量性和最终保障性,可作为国家介入以进行社会矫正的最后手段。但从主导方面来 讲,应当强调介入范围和手段的法律化。

国家适度介入原则体现在:国家以各种手段介入,应以法治、科学、民主为指导原则 ,既应有效避免介入的随意性、过分性,又应避免介入的僵化性、欠缺性。

对立法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立法的指导和规范 作用;对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些 法规的内容不得与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对执法与司法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在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范的情况下, 法的基本原则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从事相关行为的准则。从而克服 法律法规规范的有限性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在特定情况 下,法的基本原则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
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 •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基本原则的一般理论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 ,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 法律原则分基本原则与一般原则,又分为法的总的原则和部门法的原则。在此指部 门法的基本原则,系对部门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守法具有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 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或指导思想。它是法的价值理念的具体体现。 • • 1.法的基本原则对法本质属性的反映性 传统民法以个体利益为本位,以自由与秩序自主和谐,私权神圣、私法自治为价值
• 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十分广泛,从经济法的角度看,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经济 秩序稳定、经济安全保障、公共产品供给、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弱 势群体的保护等内容。 • 2.体现 • 经济法在对市场运行关系、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调整时,必须以社会公共利 益为基准,在经济法的制定与适用中社会公共利益永远是被优先考虑与安 排的,经济法的一切内容都体现这一基本原则,它形成对市场的管制,对 政府的赋权与约束。 • (三)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原则 • 1.涵义 • 效益或效率是指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小的资源 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效益是一个社会重要的美德,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
• 4.宏观调控法是体现国家本位理念还是社会本位理念?
• 5.试举实例分析国家适度介入原则。 • 6.试举实例分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7.试举实例分析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原则。
与和宏观经济效益,为社会重要的经济力量。宏观经济效
益即基本国力,国民生产总值,宏观经济效益在微观经济 效益、中观经济效益总和的基础上又有质变。经济法着力 要实现的是宏观经济效益及中观经济效益,这两种效益与 社会公共利益有某种重合但又不完全相同。
• 2.体现 • 经济法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原则主要体现在: • 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制法,规范和发展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消弭影响整体社会经济效益实现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市场缺 陷,为企业、行业、地区创造一个统一、开放和有序的和谐市场。通 过整体秩序的建立,间接使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得以最大限度实现。
、秩序、机会均为价值理念的商法基本原则有一定交叉,但主要方面
可以相区别。 • 2.对经济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和守法具有明确的准则性
• 对经济立法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对经济执法与司法具有指导和规
范的作用;对经济守法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对经济法主体积极作 为即履行法定义务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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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适度介入原则 1.涵义 国家的干预、调控是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介入。之所以要把国家适度介入作为经济法的
仍为个人利益本位;因而,以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为基本原则。现代
行政法认同国家行政权的扩张,认同行政法领域从国家行政扩充至公 共行政扩张,但因其系主要“规定行政权的组织及其作用的法”,“
行政法为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基本宗旨是依法行政和廉
洁高效,因此,可认为其基本原则未发生根本变化。 • 2.法的基本原则对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和守法具有明确的准则性
本价值目标。效益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在此仅指经济
效益。
• 经济效益包括微观经济效益、中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 益。微观经济效益是各个独立的经营体的经济效益,它是 在一定中观经济、宏观经济环境中生成的,也应当符合中 观经济、宏观经济效益的要求。中观经济效益表现为特定 行业、地区的经济效益,它承上启下,连接微观经济效益
• 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法,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使之正确地运用
计划、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调控国民经济整体,实现 产业、区域、阶层利益与发展的平衡、协调。通过引导人们的社会经
济行为趋于理性,直接使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得以最大限度实现。
• 复习与思考题
• 1.你如何理解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 • 2.你如何理解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 3.消费者权益法是体现个人本位理念还是社会本位理念 ?
的内心准则。
• 对守法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对法主体积极作为即履行法定义务的规制;对 法主体消极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规制。 • •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守法具有指导意义和适 用价值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或指导思想。它是经济法的价值理念的 具体体现。
• 1.对经济法本质属性的反映性 • 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的内在本质属性是它的社会本位、实质正义理念 ,是它对整体经济秩序和谐目标的追求,是它对国家干预、调控社会 经济作用的认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现私权神圣、私法自治的的 民法的基本原则相区别;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现依法对行政权加以 限制的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相区别;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现以效率
意义的形式正义的不满。越来越多的人们认为,真正的公平不是起点公平,而
是结果公平。法律应该倾斜保护社会经济弱者,提供更多的机会给那些需要特 别帮助的人。经济法所弘扬的是实质正义理念。
• 2.体现
• 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了实质正义的理念,体现在经济法上:对经济领强者与弱 者区别对待,重点维护消费者、小企业、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利益,倾斜保护 社会弱势群体,向经济最弱者提供基本经济福利。
• 2.体现
• 社会本位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面对不同阶层复杂的利益冲突,从社会整体利 益和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出发,任何市场主体都不得只顾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
忽视或者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并应努力实现社会责任;政府等公共主体、社会
团体等半公共主体应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目标,克制集团、部门 的私欲。经济法不仅要权衡当代人类利益的公平,而且要权衡代际人利益的公平 。要始终贯穿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
• (二)社会本位 • 1.涵义 • 法之本位,即蕴含于法的基本出发点、基本目的和基本功能之中的精 神或理念。法律中的本位观,揭示的是一部法律或者某一部门法作为 价值选择的根本立场。 • 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反对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绝对分野的倾向 ,以至于学者们认为有必要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二元结构 中分离出一个独立的领域,以形成“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 利益”三分的格局。由此产生分别强调三种利益本位的个人本位、社 会本位、国家本位的观念。然而,对上述观点不无争论,20 世纪以来 ,不论公法抑或私法学者,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以社会本位为其本位 观的思想,毫无疑问这与法律社会化的兴起有着必然联系。所以,社
自由和解放必然带来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因此,在现代社会,以社会公共利益
为坐标的社会本位理念应该优先于国家本位和个人本位的理念。经济法理念不同 于经济法的原则,它是原则产生的导向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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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的理念 (一)实质正义 1.涵义 正义是法律的生命。不同时代或者国家,人们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形成不同 的学说。传统法理学认为,法律的正义只能是形式正义。其基本涵义是:法律 应该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人;法律应该保证给予每一个人同等的机会。这种 平等被视为起点公平。实质正义相对于形式正义而言。它源于人们对徒具表面
基本原则,一方面是要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因为经济法说到底就是国家为何、如
何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另一方面是要说明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必须适度,而 非任意。国家介入经济生活的适度性,既包括介入范围的适度性,也包括介入手段的
适度性。
• 国家用什么手段,在多大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介入,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 时期均有不同。总体而言,不外三种情况:一是过多介入,二是过少介入,三是适度 介入。 •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一方面应当总结过去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 过多干预的教训;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调控的适度性。这种适 度不仅包括干预、调控手段的适度,而且还应当包括干预、调控范围的适度。检验干 预是否适度的标准,乃在于这种干预、调控的后果是促进了还是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 展。
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第一节 经济法的理念
• • • 一、经济法理念的一般理论 (一)理念的一般理论 理念是理想、信念、立场的复合表达。它传递的是某个理论在价值层面所做的选 择。任何一种理论体系必然是一定理念的产物,而被奉为理念的思想必将成为这 个体系的灵魂充满它结构的每个角落。 • • (二)经济法理念的一般理论 法理念的灵魂是正义。它与宗教、道德等理论体系合作,以追求绝大多数人的幸 福为最高理想(虽然它们使用的范畴、手段不同)。经济法理念对正义的理解, 与纯粹的私法、公法不同。它不满足形式正义而强调实质正义;它不相信个人的
理念,以抽象主体之间人格独立、身份平等,私权神圣、权利绝对,意思自治、契
约自由,自己负责、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现代民法对其基本原则做了某些修正, 加入“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回应法的社会化要求,但其本质属性未 从根本上撼动,因而呈现出矛盾性。
• 商法一直以商人团体利益为本位,以效率、秩序、机会均为价值理念 ,以商主体法定、确认保护盈利、促进交易简便快捷、维护公平交易 、保护交易安全为基本原则。现代商法逐渐融入大量国家管制的内容 ,其基本原则逐渐模糊。 • 传统行政法,实际以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平衡为本位,以防止行政权 膨胀,越界侵害私人利益,应对其加以防范、限制为价值理念,实际
会本位是现代法律的本位观。

社会本位相对于国家本位、个人本位而言。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思考法律 对策的出发点和终结点,显示出既不将国家这一抽象的主体凌驾个人之上,也不 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将社会利益作为价值取向的独特精神。社会利益中 的“社会”需要界定,需要代表符号。如消费者组织或者机构所代表的消费者群 体、各个行业协会所代表的该行业群体、合作社联盟、环保组织所代表的众多环 境受害人等。社会利益中的“利益”也需要界定,不仅包括当代人的利益,甚至 未来人类的利益也是今天的人类应该关注和维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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