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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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5篇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5篇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5篇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新鲜、清洁的食品,可以补充机体所需的营养,饮食新鲜而不变质,其营养成分很容易被消化、吸收,对人体有益无害。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精选篇1一、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饮料,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五、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精选篇2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

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

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

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

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

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

中心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保障师生的营养餐饮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审计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中心小学食堂财务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第四条中心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应当与学校的财务管理相互协调,互相配合。

第六条中心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诚信、勤勉、审慎。

第七条中心小学食堂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办法由学校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八条中心小学食堂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用餐费、食堂外部委托餐饮等。

第九条学生用餐费收入应当通过专门的收费窗口进行统一收取,并由专人登记入账。

第十条食堂外部委托餐饮收入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计算、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中心小学食堂所有收入应当及时入账,并做好资金汇总和报表统计。

第十二条中心小学食堂的收入应当用于购买食材、支付工资、购买设备等支出,不得挪用和私用。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中心小学食堂的支出主要包括食材购买、员工工资、设备维护等。

第十四条食材采购应当按照学校的统一采购制度进行,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并做好工资计算和发放记录。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应当做到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中心小学食堂的支出需要经过财务审核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支付。

第十八条中心小学食堂的支出应当做到合理、节约、稳定,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益和效率。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九条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应当接受学校财务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财务处应当定期对中心小学食堂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小学食堂财务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食堂财务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食堂财务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1.为规范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提高食堂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师生营养需求,特制订本规章。

2.本规章适用于小学食堂的全部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支管理、报账报销等方面。

3.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原则,维护食堂财产安全。

二、食堂预算1.小学食堂每年应按照学校财务部门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并报学校财务处审核备案。

2.食堂预算应包括食品采购、人工费用、设备维护及管理费等支出项目,不得越预算使用。

3.食堂预算执行不足或超支20%以上,应提请校方重新审核、调整。

三、资金管理1.食堂应设立专用现金账户,所有资金存取均应通过正规渠道,不得私划私用。

2.食堂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3.严禁将食堂财务资金投资他项,除学校领导同意外,不得私存私用。

四、收支管理1.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消费和校方拨款,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自挪用。

2.财务人员应负责收支管理工作,确保收据、账单等凭证齐全、准确。

3.食堂支出应按照预算编制执行,每笔支出均须有相关凭证和报销单,经审批后方可支付。

五、报账报销1.食堂报账报销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员工报销应提供相应报销单据,经财务审批后方可支付。

3.食堂财务人员应及时向学校财务处报账,确保食堂财务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

六、违规处理1.违反食堂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对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食堂财务管理人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职业操守,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

七、附则1.本规章制度经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实施,各负责人员应严格执行,不得私自修改。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财务处,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财务处咨询。

3.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小学食堂财务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各位负责人员认真执行,确保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需求。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合理利用食堂经费,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食堂及其相关经营活动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堂财务管理应严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会计准则,汇总核算食堂财务,进行财务决策。

第二章食堂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第五条食堂经费应根据中小学校的经济实力和食堂运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筹措。

第六条食堂经费的筹措包括学校拨款、学生食堂餐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食堂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经济负担合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八条食堂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食品采购、设备设施更新维修、食堂员工工资、餐具清洗消毒等。

第九条食堂经费使用前应进行预算,并上报学校审批。

第十条食堂经费的使用应记录清楚,收入和支出应有相应的凭证和报告,以便审查。

第三章食堂财务管理的组织与责任第十一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由学校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调整财务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法纳税,及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并支付税款。

第十五条学校应每年对食堂财务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食堂财务的管理流程第十六条食堂财务管理流程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

第十七条收入的管理流程包括食堂经费的筹措、学生食堂餐费的收取与核对。

第十八条食堂经费的筹措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学生食堂餐费的收取应由指定的人员进行,确保数量准确,避免漏收和乱收。

第二十条学生食堂餐费收取后应进行核对,将核对结果上报财务部门。

第二十一条支出的'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支出审批、支出执行和支出核对等环节。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

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

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

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

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

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

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新的《中小学会计制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举办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和“非盈利性”服务理念,规范管理,精细服务,改善营养,确保安全,惠民利民。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到期后应及时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对少数食堂规模较大、就餐人数较多、学生管理力度不足、确需对外承包的高中、职业学校食堂,可引进社会餐饮企业参与管理,引进管理单位须按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内部管理第五条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总负责制和在学校财务机构领导下的“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需设立后勤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会计、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幼儿园可由家长参与)等组成,简称食堂膳管会,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

第六条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第七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食堂膳管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学校必须专门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在业务上必须接受行政财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也可由学校行政财务人员兼任。

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会计必须依据《武汉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学校财务机构领导下实行“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并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一、收支管理1.学校食堂应当实行实名制消费,确保每一笔消费都能账实相符。

学生使用校园卡消费,每月消费限额不得超过家长指定的金额。

学生可以通过充值或者现金消费的方式进行食堂消费,但不得透支或超支。

2.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公布食品价格,并严格执行,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如果需要调整价格,应当提前通知师生和家长,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消费和部分政府补助。

学校应当建立食堂财务专用账户,将食堂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分类管理,划分清晰,以便于监督和管理。

4.学校食堂应当实行定期盘点,每月进行财务汇总,确保账目清晰明确。

二、财务监督1.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对食堂的财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食堂的账目进行抽查和核实,确保食堂财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学校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食堂的财务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如有财务违规行为,涉及校长、食堂管理员等责任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食品采购1.学校食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食品采购,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生鲜食品的采购应当保证新鲜、卫生、无毒。

2.食堂应当建立商品验收制度,对于采购回来的食品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保证不合格的食品不被使用。

同时,应当建立质量跟踪系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

3.学校食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食品采购计划,保证食品的新鲜和有效利用。

四、费用核算1.学校食堂应当对每一笔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支出范围包括食品采购、人员工资、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费用。

2.食堂的费用核算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不得出现虚假记录和财务违规行为。

3.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对食堂的费用进行核算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五、资金运作1.学校食堂应当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不得私存公款。

学校应当根据食堂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小学食堂财务制度管理

小学食堂财务制度管理

小学食堂财务制度管理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小学食堂作为为学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其财务管理尤为重要。

财务管理是对食堂日常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的工作,目的是合理、有效地利用食堂的财务资源,保障食堂运营的正常进行。

加强食堂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食堂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学校财产安全,推动学校食堂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财务制度管理1. 预算管理小学食堂每个学期开始前应编制财务预算,包括学期经费支出和收入计划。

财务预算要合理设定目标和项目,根据学生人数和饮食需求确定餐饮服务预算、食材采购预算、人员工资预算等内容,综合考虑各项支出,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收支管理小学食堂应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稳定流动。

每天应对食堂的收入和支出进行记录和核对,及时清点现金,并定期将收入上缴学校财务处。

同时要建立收支明细账,记录每笔交易的金额、时间、用途等信息,方便财务核对和查阅。

3. 食材采购管理食材采购是小学食堂的重要支出项目,也是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

小学食堂应建立供应商名录,与正规、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和程序,确保采购环节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4. 成本控制小学食堂要严格控制餐饮成本,提高餐饮效益。

管理者要根据每餐的菜单和用料情况,精心调整用料比例,避免浪费和降低成本。

同时,要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找出成本过高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食堂运营效益。

5. 资金使用管理小学食堂资金使用要合理、透明。

对于各项支出要按照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和审查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保证财务安全。

6. 数据报表管理小学食堂要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经营分析报告,及时总结食堂的经济情况和经营业绩。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内容,经营分析报告包括营业额、成本、利润等指标,可以为食堂的管理者提供决策参考。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食堂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食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食堂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食堂收入、支出、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全面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由食堂会计、出纳、采购员、食堂管理员等人员共同负责。

第五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财务核算、报表编制、成本分析等工作。

2. 出纳:负责食堂现金、支票、银行存款等管理工作。

3. 采购员:负责食堂物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4.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财产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工勤人员管理等。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食堂收入主要包括学生伙食费、教职工餐费、食堂对外经营收入等。

第七条食堂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财务核算,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八条食堂收入应及时上缴学校财务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挪用食堂收入。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食堂支出主要包括食品及原材料采购、水电费、人工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第十条食堂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一条食堂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支出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成本核算第十二条食堂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成本核算原则:食堂成本应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为依据,不得虚报、冒领。

2. 分类核算原则:食堂成本应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类核算,便于成本分析和控制。

3. 成本效益原则:食堂成本核算应注重成本效益,提高食堂经营效益。

第十三条食堂成本核算由食堂会计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成本核算,并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食堂内部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食堂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验收、定期轮换采购人员等制度。

2. 食堂财务收支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食堂资金安全。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小学食堂是学校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管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核算和资金监督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预算管理1.制定预算计划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计划。

预算计划包括成本费用、人力资源费用、运营设备费用等方面,并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预算执行与监控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食堂运营人员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收集和了解食堂的实际开支情况,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如果出现偏差,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三、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食堂的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目标、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方面的内容,并注重对采购的材料的质量与价格的控制。

2.供应商选择食堂财务管理部门需要与食堂运营人员共同制定供应商的评估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应兼顾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并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与监督。

四、财务核算1.会计核算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食堂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

会计核算包括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的核算内容。

2.财务报表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解读,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资金监督1.内部控制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经费使用制度、收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外部审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邀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六、总结中小学食堂是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对于食堂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食堂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核算和资金监督,确保食堂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小学校级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校级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指导。

2. 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室主任、食堂管理员、食堂会计等组成。

三、财务管理职责1. 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食堂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安全。

2. 总务主任负责组织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食堂财务制度的执行。

3. 食堂会计负责食堂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4.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物资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

5. 财务室主任负责对食堂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食堂财务管理必须坚持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

2. 食堂必须单独建账,实行独立核算,不得与其他部门混账。

3. 食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4. 食堂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实行招标采购,确保质优价廉。

5. 食堂物资入库、出库、盘点必须实行双人签字制度,确保物资安全。

6. 食堂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不得违规支出。

7. 食堂财务报表必须按时编制、报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五、财务管理监督1.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室主任对食堂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3. 食堂会计定期对食堂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小学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财务管理原则1. 公益性原则:学校食堂是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的公益性事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2. 规范性原则:食堂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3. 透明性原则: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应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4. 安全性原则:确保食堂财务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三、食堂财务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对食堂财务状况负总责。

2. 总务处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财务核算、资产管理、资金筹集等。

3.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日常财务管理,包括食堂收入、支出、成本核算等。

四、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 食堂收入管理(1)食堂收入主要包括学生和教职工的就餐费用、食堂承包经营收入等。

(2)食堂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食堂收入应按月进行结算,确保收支平衡。

2. 食堂支出管理(1)食堂支出主要包括食材采购、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等。

(2)食堂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3)食堂支出需经审批后方可支付,审批程序如下:①食堂管理人员提出支出申请,经总务处负责人审批;②校长或授权主管副校长审批;③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 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1)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2)食堂物资采购应严格执行合同,确保质量、价格合理。

(3)食堂物资采购应建立台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物资安全。

4. 食堂成本核算(1)食堂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执行。

(2)食堂成本核算应包括食材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等。

(3)食堂成本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准确性。

五、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食堂财务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堂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公办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公办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

公办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合理利用食堂经费,确保学生健康饮食,提高食堂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中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监督财务执行情况。

三、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学校每年会拨一定经费给食堂,用于食材的采购、员工工资的支付等。

2. 家长缴费:学生家长还需缴纳一定金额的餐费,用于学生用餐。

3. 其他收入:中小学食堂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收入,如举办餐饮活动、参与外卖平台等。

四、经费使用1. 食材采购: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食材采购计划,选择优质食材,确保学生的健康用餐。

2. 人员经费: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合理支付工资及福利。

3. 设备维护:食堂设备维护费用应纳入经费支出范围,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4. 支出审批:所有支出均需经过严格审批,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规范支出。

五、经费管理1. 预算管理:财务部门应每年制定经费预算,并及时调整预算以适应实际情况。

2. 财务报表:每月需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食堂财务状况。

3. 资产管理:对食堂资产进行登记、清点,实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4. 财务分析: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政策。

六、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内部审计,查漏补缺。

2. 外部监督:由学校领导班子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食堂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处理,包括责任人员的问责、追究法律责任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涉及具体问题,由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解释。

以上就是公办中小学食堂财务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学校食堂更好地管理财务,确保学生的健康用餐。

全国中小学饭堂财务制度

全国中小学饭堂财务制度

全国中小学饭堂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饭堂的财务管理,保障饭堂经营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入管理1. 饭堂所有财务收入均应进入饭堂现金或银行账户,禁止私自存取或挪用。

2. 收入来源包括学生就餐费、饮料销售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

3. 学生就餐费应依据学校规定标准进行计费,不得私自调整。

4. 饭堂在进行餐饮销售时,应明码标价,避免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

5. 饭堂不得接受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打款和捐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6. 饭堂财务收入应随时记录清楚,做到账目清晰、不漏一笔。

三、支出管理1. 饭堂支出应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2. 饭堂支出包括食材采购费、人工支出、设备维护费、水电杂费等。

3. 饭堂食材采购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供应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4. 饭堂人工支出应按照劳务合同规定支付薪酬,不得拖欠或少发。

5. 饭堂设备维护费用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6. 饭堂水电费等杂费应严格按照实际消费情况支付,不得浪费资源。

四、经费审计1. 每学期结束时,饭堂应进行财务审计,对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和清理。

2.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财务知识,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饭堂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财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发现财务违规问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制度执行1. 饭堂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2. 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规定财务标准。

3. 饭堂财务工作由专门负责人员负责,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4. 对财务制度的不合理或不完善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以上是全国中小学饭堂财务制度的详情,希望各位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执行,确保饭堂的财务管理工作得以规范和完善。

小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食堂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食堂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学生食堂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2. 规范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

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食堂经济效益。

4. 安全原则:确保食堂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食堂财务室,负责食堂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堂财务室职责:1. 负责食堂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核和报批工作。

2. 负责食堂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 定期编制食堂财务报表,向上级领导汇报食堂财务状况。

4. 参与食堂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工作。

5. 负责食堂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食堂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食堂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食堂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第九条食堂采购物资、支付费用等,应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食堂财务收支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第四章食堂资产管理第十二条食堂资产包括食堂设备、物资、资金等。

第十三条食堂资产应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人。

第十四条食堂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应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食堂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食堂成本管理第十六条食堂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确定成本核算范围。

2. 严格控制成本开支。

3. 优化成本结构。

4. 提高成本效益。

第十七条食堂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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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

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

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

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

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

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

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

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

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

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

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

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

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

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

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

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票据存根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核销。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支出发票管理。

食堂支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为合法发票。

出纳要检查发票内容是否完整(即单位名称、日期、物品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和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即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

凡支出的发票都必须校长(或委托人)签字,发票签字统一签在发票右上角。

发票金额大,且名目多(如涉及物资采购、维修、设备等支出),需附明细清单、合同等附件,且明细清单金额要与发票金额一致,明细清单加盖供货单位印章。

第十七条银行与现金日记账的登记。

日记账本为订本式,日记账的登记必须以公历年度为准,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跨年度登记。

出纳年底结账时,多余现金必须交入银行,即现金日记账年末余额为零。

第十八条出纳每月结账前,必须与银行进行对账,取得银行对账单,如果与银行余额不一致须填好银行余额调节表(见附件7)。

填好出纳结报单,反映上月余额、本月收入、本月支出和本月结余的银行存款与现金的余额。

票据中需有库存物品月盘存表(见附件4)。

第六章会计管理第十九条会计科目体系(分五类,20个选用科目,见附件1)。

一、资产类:资产是指学校食堂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1001现金①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核算各项现金收支业务。

③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③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33其他应收款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应收、暂付的款项。

②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③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31低值易耗品①本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②食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次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③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1243库存商品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库存各种商品物资(如大米、食油、燃料和辅料等)的实际成本。

②食堂购入库存商品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③食堂库存商品出库时,可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食堂库存商品出库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本科目应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⑤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各种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1301 待摊费用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食堂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②食堂对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的,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按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③食堂预付给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财产保险费应在保险的有效期限内平均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食堂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⑤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⑥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01固定资产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指用食堂的结余款购置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指小型设备,指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每学期单项控制在1000元以内,总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 每学期单项控制在2000元以内,总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

其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按县教育局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操作。

②食堂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③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④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⑤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⑥学校食堂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⑦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食堂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02 累计折旧①本科目核算食堂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②食堂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③食堂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在变更当期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④食堂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

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后的金额。

⑤食堂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⑥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⑦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食堂已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二、负债类:负债是指学校食堂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学校食堂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进行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清算,保证各类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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