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参考书目
政法学院外国法制史考试大纲
《外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大纲课程编号:0322620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法学专业考试对象:2010级法学专业本科班一、课程考核目的了解学生学习的识记情况,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能力。
二、课程考试方式及时间闭卷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三、教学时数本课程总学时为54学时(18周,周课时3)四、教材与参考书目:教材林褣年、叶秋华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参考书目〔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泽译:《论法的精神》(上、下),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蒋忠新译:《摩奴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周枏:《罗马法原论》(上、下),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美〕伯尔曼著,贺卫方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何勤华主编:《英国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何勤华主编:《美国法律发达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何勤华主编:《法国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何勤华主编:《德国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第一章楔形文字法考核内容一、楔形文字法二、《汉穆拉比法典》考核要求一、掌握楔形文字法的概念、特征和历史地位二、掌握《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内容、结构和地位第二章古印度法考试内容一、古印度法的概念二、古印度法的发展三、古印度法的渊源四、古印度法的特征五、古印度法的影响六、《摩奴法典》考核要求一、掌握古印度法的概念二、了解古印度法的发展三、掌握古印度法的渊源四、掌握古印度法的特征五、掌握古印度法的影响六、掌握《摩奴法典》的制定、内容和地位第三章古希腊法考试内容一、古希腊法的概念和特征二、雅典法的发展三、雅典民主制四、斯巴达法考核要求一、掌握古希腊法的概念和特征二、掌握雅典法的发展三、掌握雅典民主制四、了解斯巴达法第四章罗马法考核内容一、罗马法的概念二、罗马法的阶段三、罗马法发展中的特征四、罗马法的体系五、罗马法的历史地位考核要求一、掌握罗马法的概念二、了解罗马法的阶段三、掌握罗马法发展中的特征四、掌握罗马法的体系五、掌握罗马法的历史地位第五章日耳曼法考试内容一、日耳曼法的概念二、日耳曼法的发展三、日耳曼法的特征四、日耳曼法的主要内容五、日耳曼法的影响考核要求一、掌握日耳曼法的概念二、了解日耳曼法的发展三、掌握日耳曼法的特征四、掌握日耳曼法的主要内容五、掌握日耳曼法的影响第六章教会法考试内容一、教会法的概念二、教会法的发展三、教会法的渊源四、教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五、教会法的影响考核要求一、掌握教会法的概念二、了解教会法的发展三、掌握教会法的渊源四、掌握教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五、掌握教会法的影响第七章城市法、商法考试内容一、中世纪城市法二、中世纪商法考核要求一、掌握城市法的渊源、特点和历史地位二、掌握商法的渊源、特点和历史地位第八章伊斯兰法一、伊斯兰法的概念二、伊斯兰法的渊源三、伊斯兰法的主要内容四、伊斯兰法的特征和影响考核要求一、掌握伊斯兰法的概念二、掌握伊斯兰法的渊源三、掌握伊斯兰法的主要内容四、掌握伊斯兰法的特征和影响第九章英国法考试内容一、诺曼征服前英国法的概况二、普通法三、衡平法四、制定法五、宪政制度六、私法制度七、刑法八、司法制度九、英国法的史地位考核要求一、了解诺曼征服前英国法的概况二、掌握普通法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原则三、掌握衡平法的概念、特点及与普通法的关系四、了解英国制定法五、掌握英国宪政制度六、了解英国私法制度七、了解英国刑法八、了解英国司法制度九、掌握英美法系第十章美国法考试内容一、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二、宪法三、司法制度四、私法领域五、美国法的历史地位考核要求一、了解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二、掌握美国宪法制度三、掌握美国司法制度四、掌握美国私法领域五、掌握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第十一章法国法考核内容一、封建法国法概述二、近代法国法的建立和现代的发展三、宪法四、行政法五、民法典六、刑法典七、诉讼法八、法国法历史地位考核要求一、了解封建法国法概述二、了解近代法国法的建立和现代的发展三、掌握法国宪法制度四、掌握法国行政法制度五、掌握法国民法典内容六、掌握法国刑法典内容七、了解法国诉讼法制度八、掌握法国法历史地位第十二章德国法考试内容一、封建德国法概述二、近代德国法的建立和现代的发展三、宪法四、民法典五、经济法六、刑法典七、司法制度八、德国法的历史地位考核要求一、了解德国封建法概述二、近代德国法的建立和现代的发展三、掌握德国宪法制度四、掌握德国民法典内容五、掌握德国经济法制度六、掌握德国刑法制度七、了解德国司法制度八、掌握德国法的历史地位第十三章日本法考试内容一、封建日本法概述二、近代法的建立和现代法的发展三、宪法四、民法典五、刑法典六、司法制度七、日本法的特点考核要求一、了解日本封建法概述二、近代法的建立和现代法的发展三、掌握日本宪法制度四、掌握日本民法典内容五、掌握日本刑法典内容六、了解日本司法制度七、掌握日本法的特点六、题型结构1.选择2.名词解释3.简答4.论述教研室名称:公法学教研室执笔人:温晓燕审核人:杨晶审定人:曹建章编写日期:2013年3月4日。
外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1102415030学时:48学分:3开课学期:第五学期课程类别:专业任选课先修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教学手段:板演一、课程目的与任务:在教学中以当代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发展规律。
因此,《外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的一个分支,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综合基础学科,在法学课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首先使学生掌握外国法律的发展规律;其次使学生能加深对外国现行法律的了解;再次可以使学生加深对法律文化多元化的理解。
总之,通过对这一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认识法律问题的方法,扩大知识面,对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现律有所了解,为进一步学习法学知识打好坚实基础。
同时,积极引导学生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外国优秀法律历史遗产和当今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经验,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参考、借鉴的资料,使学生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导论(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外国法制史课程的研究对象、研究的范围以及学习外国法制史的意义与方法,明晰世界各国法律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难点:世界各国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法系教学方法:讲述、讨论一、学科概述(一)研究对象(二)研究范围(三)学科地位(四)学科体系(五)学习外国法制史的意义及方法二、世界各国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第一章楔形文字法(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楔形文字法的产生、演变及其基本特征,使学生了解人类历史上成文法最原始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发展的基本过程。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楔形文字法的基本概念;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汉穆拉比法典》的内容与特点;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难点: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汉穆拉比法典》的内容与特点教学方法:讲述、讨论第一节楔形文字法概述一、楔形文字法的概念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三、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第二节汉穆拉比法典一、法典的制定二、法典的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三、法典的特点第三节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思考题:讨论: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
18外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32702课程英文名称:Foreign Legal History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外国法制史是大学法学本科专业的选修课程,是法律史学的一个分支,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综合基础学科。
它与相邻的学科关系密切,担负着批判地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法制文明的成果和当今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经验的任务。
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具有推动作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外国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点及规律;2.批判地继承外国优秀法律历史遗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参考、供鉴的资料;(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1.基本知识:讲授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历史,主要内容包括: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立法的历史;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执法的历史;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所起的作用,即法的作用的历史;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兴衰存亡、发展演变的,即法的发展演变规律。
2.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认识法律问题的方法,为掌握法学知识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
3.基本技能: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认识法律问题的方法,扩大知识面,提高法学理论素养,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资源。
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三)实施说明1.教学方法:在进行课程内容的讲授时,我们注意古今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让学生从历史的发展演变中掌握法治发展与建设的走向,总结其中的规律,思考今天外国法治改革的难题之症结所在。
采取启发式的教学,教师的传授与学生的参与结合起来,通过一些生动的例子,通过身边的事物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认识到学习本课程的必要性。
外国法制史课外阅读书目
外国法制史课外阅读书目一、基础性阅读1.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教学参考资料)》,法律出版社1999年7月版。
2.[意]朱塞佩·格罗索著,黄风译,《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版。
3.[英]巴里·尼古拉斯著:《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4. [美]斯东著:《苏格拉底的审判》,三联书店1998年版。
5. 彭小瑜:《教会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6.高鸿钧著:《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10月版。
7.吴云贵著:《当代伊斯兰教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8.[美]约翰·梅西·赞恩著:《法律简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5年版。
9.李秀清著《日耳曼法研究》,商务印书馆。
10.程汉大主编:《英国法制史》,齐鲁书社2001年6月版。
11.[美]伯纳德·施瓦茨著,王军译,《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0年版。
12.何勤华主编:《英国法律发达史》、《美国法律发达史》、《法国法律发达史》、《德国法律发达史》、《日本法律发达史》分别由法律出版社1999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1999年等出版。
13.[美]孟罗·斯密著,《欧陆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版。
14.[美]莫理斯著:《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霍维茨:《美国法的变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6.【德】,罗尔夫.克尼佩尔:《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3二、经典著作阅读1.[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
2.[美]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_____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9月版。
3.[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4.[美]庞德著:《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汉谟拉比法典》:是迄今所知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成文法典,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成文法典。
产生于公元前18世纪,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一部法典,是现存的世界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1)序言:主要涉及汉谟拉比的历史功绩,具有神话色彩。
(2)正文:涉及社会各方面的法律关系,包括契约、租赁、借贷、债务、继承、雇佣、婚姻、处罚等多个方面。
(3)结语:对法典进行总结,并赋予其神圣的起源和权威性。
《摩奴法典》:是印度古代法的重要代表,是印度古代最全面、最系统的法典。
它具有宗教、伦理和法律三重性质,其内容涉及社会等级制度、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等方面。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的开端,产生于公元前449年,共10表,后增2表,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典。
它主要涉及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债务、财产权、家庭、继承、侵权等方面。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帝国时期的重要法典之一,也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
它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和《查士丁尼新律》三部分,主要涉及财产权、家庭、继承、契约、侵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日耳曼法:日耳曼法是在罗马法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一种古代法律制度,它主要涉及日耳曼人的社会习惯和法律制度。
日耳曼法的主要特点是注重实际性、灵活性和实用性,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形式主义和抽象概念。
日耳曼法的代表包括《西哥特习惯法》和《撒克逊习惯法》等。
教会法:教会法是在中世纪欧洲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主要涉及基督教会和神职人员的规定和权利。
教会法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信仰和道德的重要性,同时也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繁琐的程序。
教会法的代表包括《教皇格列高利九世诏令》和《教会法大全》等。
商法:商法是在中世纪欧洲商业繁荣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主要涉及商业交易、贸易和海运等方面的规定。
商法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契约自由和私人财产权的重要性,同时也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
法学硕士外国法制史课外阅读书目(修改版)
法学硕士外国法制史课外阅读书目丁艳雅编一、文献史料(一)法典类1.《汉穆拉比法典》2.《摩奴法论》,蒋忠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版。
3.[罗马]盖尤斯著《法学阶梯》,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版。
4.[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张启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版。
5.《民法大全选译》系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新旧约全书》,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印发。
7.《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版。
8.《法国民法典》,马育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版。
9.《拿破仑法典》,李浩培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版。
10.《法国商法典》,金邦贵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1.《法国新民事诉讼程序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2.《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法典》,上海社科院法学所译,法律出版社1984版13.《美国法典》(含宪法行政法卷、司法法刑法卷、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4.《世界著名法典选编》(含宪法卷、行政法卷、民法卷、刑法卷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二)判例集1.The All England Law Reports2.The U.S. Supreme Court Reports3.American Law Reports二、中文著作阅读(一)法律通史类与法律史理论性专著1.[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
2.[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美]罗斯科·庞德著:《法律史解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4.[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著:《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美]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_____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9月版。
泰格、利维著纪琨译《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学林出版社19966.[美]庞德著:《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
《外国法制史》参考书目
《外国法制史》参考书目
一、基本参考资料
1、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郭义贵:《外国法制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报。
二、扩展阅读资料
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美]约翰·H·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何勤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4、余定宇:《寻找法律的印迹——从古埃及到美利坚》,法律出版社
5、[美]赞恩:《法律的故事》,中国法制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
7. [加]格伦:《世界法律传统:法律的持续多样性》,李立红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8. [英]丹丁:《法律的训诫》、《法律的正当程序》
9. [德]K.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
10. [美]H.W.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高鸿钧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2011.9.15.)古代法律传统—古代两河流域、古代印度、古代希腊参考文献《古代法》梅因著沈景一译商务出版社1996古代法论古代社会经济:共同体—土地商品化社会—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封建制—郡县制(领域国家体制)—现代官僚制国家时代概念:未开—文明Ⅰ—文明Ⅱ古代法:Themistes,custom,code古代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1.古代两河流域概况地理历史环境法律传统2.汉谟拉比法典古印度法1.古代印度与古印度法古代印度概况地理历史环境吠陀Vedas种姓制度Caste婆罗门Brahman刹帝利Kshatriya吠舍Vaisya首陀罗Sudras宗教传统2摩奴法典古希腊法1.古代希腊与古希腊法2.雅典宪法德拉古立法Draconian law梭伦立法Sonlon’ law解负令Oxtracism注释:古代法:Themistes(神启,“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custom(习惯,进入成文法时期)—code(愈原始,愈有共同之处:文明古国临近大河,基本位于同一纬线)外国法制史:2011冬,郭琛,第三讲(2011.9.22.)参考文献An Introduction to Roman Legal and Constitution History, Wolfgang Kunkel,2nd ed., Translation. by J.M. Kell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Roman Private Law, Max Kaser, Translation. by R. Dannenbring, Butterworth & CO. LTD(Durban),1965Roman Law in European History, Peter Stei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Roman Law, H.F. Jolowicz, 2n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4A Textbook of Roman Law, W.W.Buckland, 3rd ed. by Stei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ローマ概說柴田光藏玄文社罗马法概论巴里·尼古拉斯,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2罗马法原论周枏,商务印书馆,1996罗马法概念(约公元前8世纪,约定俗成为公元前753年,罗马建城)时间公元前450年—公元534年空间罗马部落罗马城邦国家罗马帝国内容私法Ulpianus D.1.1.1.2;Inst.1.1.2pubilcum ius est quod ad statum rei Romanae spectat, privatum quod ad singulorum utiltatem特点Heterogeneity, layers of law; Juristic Law; System罗马国家历史·王政时期(Regal Period)王元老院民众大会库里亚会议·共和时期Republican Period执法官:执政官裁判官财务官营造司监察官独裁官保民官元老院民众大会库里亚大会百人团民众会议平民会议·帝国时期Imperial Period元首制The Principate君主制The Dominate罗马法史·十二表法ⅫTables·古典法学时期Classical Jurisprudence前古典时期Pre-classics市民法裁判官法罗马法学家出现与罗马法学兴起古典法学时期解答权Ius Respondendi五大法学家后古典时期Post-classical Period庸俗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Codification引证法狄奥多西法典优帝法典编纂民法大全罗马法继受Reception罗马法渊源与分类·罗马法渊源习惯Julianus D.45.1.137.1Consuetudo est altera lexPaulus D.1.3.37consuetudo est optima interpres legume制定法Lex Plebiscita元老院决议Senatusconsultum裁判官告示Ius Praetorium/Ius Honorarium法学家解释Responsa皇帝诏令Constitutiones·罗马法分类公法与私法Ius Publicum v. Ius PrivatumUlpianus D.1.1.1.2;Inst.1.1.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Ius Scriptum v.Ius Non Scriptum自然法、市民法、万民法Ius Naturale v. Ius Civile/ Ius GentiumGainue Inst.1.2.1 Ulpianus D.1.1.1.4市民法与裁判官法Ius Civile v. Ius HonorariumPapinianus D.1.1.7Ius praetorium est quod praetores introduxerunt adinvandi vel supplendi vel corrigenda iuris civilis gratia propter utilitatem publicamMarcianus D.1.1.8Ius honorarium est viva vox iuris civilis人、物、诉讼法Ius Personarum v. Ius Rerum/Ius ActionumInst 1.2.12Omme ius quo utimur vel ad personas pertinent ver ad res ver ad actions注释:【法学家】罗马法生命力在于其为法学家法。
外国法制史课程简介
《外国法制史》课程简介编号:课程描述:(教学目的,主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300字左右为宜)外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
本课程旨在提供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外国历史上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及其相互联系,并掌握外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或者现在仍然在发挥影响的重要法系的发展演变、总体特征、历史地位等知识,加深对当代各国法制状况的理解。
目的是了为总结外国历史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外国法制史》以时间特征为标准,共分四编,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
作为一门描述世界各主要国家两千多年法律发展历史及其规律的学科,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信息。
通过它,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给人以启迪,帮助我们更加自觉、更为有效地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在大学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打好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学习好外国法制史课是不可缺少的。
教学方式主要是充分进行开放性专题讨论、网络论坛、教学与科研一体化的立体教学方式,另外,全面完善课程纵深,以外国法制通史为中心,将外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推广到比较法研究、部门法制史研究、国别法制史研究、法学史研究,形成涵盖法制通史、比较法、部门法制史、国别法制史、法学史研究的立体交叉的学科课程体系。
编写:校核:日期:填写要求:1、“《XXX》”填写课程名称,与表格中“课程名”处均要求使用综合教务系统中标准名称,如遇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连续开设时,可不添加课程名称后面的括号和括号中的数字。
2、“课程号”按照综合教务系统中的8位代码填写,要求课程号与课程名称相对应,并且要与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一致。
如遇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连续开设时,请将所有课程代码按照由小到大顺序依次列出,中间以逗号分隔。
3、“英文名称”要求翻译简洁、准确,并且应与教务系统中英文课程名一致,使用Times NewRoman字体、五号字。
外国法制史延伸阅读
《外国法制史》延伸阅读书目导论1、李秀清:《<外国法制史>学习导引》,法律出版社20112、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3、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4、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一讲楔形文字法1、爱德华兹:《汉穆拉比法典》,中国政法大学20052、于殿利:《巴比伦法的人本观》,三联书店20113、米勒:《以眼还眼》,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4、苏力:《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法律与文学》,三联书店2006 第二讲古希腊法1、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20062、古朗士:《古代城市》,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3、顾准:《希腊城邦制度》,《顾准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4、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第三讲古罗马法1、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102、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964、周枏:《罗马法提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四讲日耳曼法1、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由嵘:《日耳曼法简介》,法律出版社19873、李秀清:《日耳曼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4、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第五讲教会法1、《圣经·摩西五经》,冯象译,三联书店20132、徳肖维茨:《法律创世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4、彭晓瑜:《教会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第六讲英国法1、梅特兰:《英格兰宪政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2、卡内冈:《英国普通法的诞生:从梅特兰开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李红海:《普通法的历史解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4、冷霞:《英国早期衡平法概论》,商务印书馆2010第七讲美国法1、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2、张千帆:《美国联邦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3、任东来:《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4、何帆:《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法律出版社2010第八讲法国法1、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2、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20033、陈颐:《立法主权与近代国家的建构:以近代法国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84、朱晓喆:《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第九讲德国法1、陈惠馨:《德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2、维亚克尔:《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重点》,上海三联20063、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4、蒂堡:《论统一民法对德意志的必要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2、课程名称(中文):外国法制史课程名称(英文):Foreign legal system history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4、先修课程: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根据出版情况与课堂需要确定。
主要教学参考书:《外国法制史》由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选修课程之一。
本课程由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基本特点和相关制度,普通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基本特点及相关制度等部分组成。
共计36学时,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深入学习和研究世界法制发展中的问题时应该掌握的内容。
外国法制史是深化外国法律内容的课程,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世界主要法律发展进程,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古代法律制度(6)第一节古代法律制度简介第二节古埃及法律制度第三节古印度法律制度第四节古希腊法律制度第五节古罗马法律制度第六节楔形文字法律制度第二章中世纪法律制度(10)第一节日耳曼法和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第二节天主教教会法第三节城市法和商法第四节罗马法的复兴第五节西欧各国法律制度的演变第六节拜占庭和俄罗斯的法律制度第七节日本古代法律制度第八节古代伊斯兰法律制度第三章民法法系的形成(10)第一节民法法系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民商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劳动法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四节刑法的历史发展第五节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六节宪法和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第四章普通法法系的形成(10)第一节普通法法系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普通法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第三节普通法法系的特点、美国法和英国法的主要区别第四节宪法制度第五节英美民商法制度第六节刑法、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度四、实验(上机)内容和基本要求本课程无实验和上机的教学安排。
大学外国法制史部分资料汇编
外国法制史部分资料整理1.《乌尔那姆法典》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2.P7《汉谟拉比法典》的地位:是两河流域法典中最为著名的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保存比较完整的古代法典。
它的颁布标志着两河流域法的发展达到顶峰。
3.P16《摩奴法典》最基本的法律制度:种姓制度(四种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舌、首陀罗)和地位(古印度法的代表法)4.P22雅典“宪法”的民主性主要表现:(1)实行直接民主制,赋予广大公民直接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一定范围内实践了以“主权在民”为核心的平民政治。
(2)初步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机制。
(3)所有公职人员均实行抽签选举,轮番执政,否定了门第、财产以及政治上的特权。
(4)确立了体系完整、制度严密的监察弹劾制度。
5.P27《十二表法》地位(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二表法》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
)和特点:(1)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
(2)程序繁琐,形式主义严重。
(3)适用范围狭窄,采取属人主义原则。
(4)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保护私有财产权。
(5)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和对于贵族司法专横的限制。
(6)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的遗迹。
6.P28市民法处理罗马公民之间的诉讼案件,又称“内事最高裁判官”;万民法处理外邦人和罗马人之间、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又称“外事最高裁判官”7.P31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民法总论》(《法学阶梯》,法国民法典蓝本)《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法学汇纂》,德国民法典蓝本)《查士丁尼新律》(统称《国法大全》、《民法大全》,反映了罗马全盛时期罗马法学的全貌,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8.P32罗马法的分类(法律调整对象不同公法和私法;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罗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立法方式不同市民法和长官法;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法保护为内容所做的分类人法、物法和诉讼法)9.P45罗马法的历史地位:罗马法作为世界古代最为发达和完备的法律,不仅积极地影响了中世纪许多国家,推进了西方法制的发展进程,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对近代以来司法的建设与统一具有卓越的贡献。
自考“外国法制史”精典资料
自考“外国法制史”精典资料楔形文字法——(前3000-前100)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广大地区先后兴起的各奴隶制国家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
《汉穆拉比法典》是其典型代表。
楔形文字法的发展:《乌尔纳姆法典》(目前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拉尔萨的法典三件《苏美尔法典》《苏美尔亲属法》《尼尼微法律教本》、伊新的《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埃什嫩那的《俾拉拉玛法典》、《汉穆拉比法典》、《亚述法典》、《赫梯法典》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表现;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
《汉穆拉比法典》——颁布于公元前18世纪是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分为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
序言里颁布发表汉穆拉比是神的代理人;正文可划分为法院,财产和婚姻等几部分;《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不变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庇护王权;②充分庇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⑤保留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古代印度法律——(前1000-700)婆罗门教法的表示形式:吠陀经、法经和法典。
佛教法的渊源:三藏(律藏、经藏、论藏)、《摩奴法典》、国王敕令。
古代印度法律的特征:①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②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③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④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本色是三者的混合物;⑤法典是由宗教人士和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编纂的。
《摩奴法典》的主要内容:①公开确认种姓制及等级不同;②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③将专制君主神圣化,用神权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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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制度:1.《世界通史》或世界《古代史》、《中世纪史》、《近代史》、《现代史》,任意版本;[法]勒内•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英]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3.王云霞、何戍中著:《东方法概述》,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4、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载《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5、任寅虎、张振宝著:《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6、[古罗马]阿庇安著:《罗马史》,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7、[意]朱塞佩·格罗索著:《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8、周枏著:《罗马法原论》(上、下),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9、[意]彼德罗·彭梵得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3、[美]孟罗·斯密著:《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4、[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1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16.[古希腊]普鲁塔克著:《希腊罗马名人传》,黄宏煦主编,陆永庭、吴彭鹏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7.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8.曲可伸著:《罗马法原理》,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9.[英]巴里·尼古拉斯著:《罗马法概论》,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6、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7、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9、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0、张寿民:《罗马法论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1、[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2、[英]约翰索利:《雅典的民主》,王琼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
印度法丘日庆:《各国法律概况》,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
[英]查尔斯埃利奥特:《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1卷),李荣熙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摩奴法论》,蒋忠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王云霞、何戍中:《东方法概述》,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王云霞:《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楔形文字法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上古),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
法学教材编辑部:《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蒙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世界著名法典汉译丛书》编委会辑:《汉穆拉比法典》,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美]约翰·H·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何勤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英]爱德华滋:《汉穆拉比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王立民:《古代东方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日尔曼法:[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日尔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由嵘:《日尔曼法简介》,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法兰克]都尔教会主教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英]O.M.道尔顿英译,寿纪瑜、戚国金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古罗马]恺撒:《高卢战记》,任炳湘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法]基佐:《法国文明史》,沅芷、伊信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美]孟罗·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马克:《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李宜琛:《日尔曼法概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李秀清:《日尔曼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二、教会法:1.张绥:《基督教会史》,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2.董进泉著:《黑暗和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3.《圣经》,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发行;4.[英]诺·库尔森著:《伊斯兰教法律史》,吴云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5.吴云贵著:《伊斯兰教法概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6.吴云贵著:《当代伊斯兰教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7.《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8.[比]亨利·皮朗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9.[美]汤普逊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耿谈如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10、[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纳忠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1990、1991年版。
11、高鸿均:《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12、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
13、[比]亨利·皮雷纳:《中世纪的城市》,陈国樑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14、[德]汉斯-维尔纳·格茨:《欧洲中世纪生活7-13世纪》,王亚平译,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
15、[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6、[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7、杨昌栋:《基督教在中古欧洲的贡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18、彭小瑜:《教会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三、普通法系的形成及普通法系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1.何勤华主编:《英国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2.[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英语国家史略》,薛力敏等译,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3.[英]S.F.C.密尔松著:《普通法的历史基础》,李显冬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4.[英]戴雪著:《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5.[英]F.H.劳森、B.拉登著:《财产法》,施天涛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6.[英]P.S.阿蒂亚著:《合同法概论》,程正康等译,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董安生等编译:《英国商法》,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7.[英]I.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8.徐昕著:《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英]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李克强等译,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10、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1、程尚清:《当代英国法律制度》,延边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2、[英]鲁伯特·克罗斯、菲利普·A·琼斯:《英国刑法导论》,赵秉志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3、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4、[英]F.H.劳森、B.拉登:《财产法》,施天涛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15、程汉大:《英国法制史》,齐鲁书社2001年版。
16、何宝玉:《英国信托法原理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7、李红海:《普通法的历史解读——从梅特兰开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美国法1.何勤华主编:《美国法律发达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2.黄绍湘著:《美国通史简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3.何家宏主编:《当代美国法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4.[美]伯纳德·施瓦茨著:《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5.[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恩斯著:《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6.马新彦著:《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7.王军编著:《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8.苏号朋主编:《美国商法——制度、判例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9.储槐植著:《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10.[美]杰弗里·C·哈泽德、米歇尔·塔鲁伊著:《美国民事诉讼法导论》,张茂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1.杨桢著:《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2.韩苏琳编译:《美英德法四国司法制度概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13、[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4、李昌道:《美国宪法史稿》,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
15、《美国统一商法典》,潘琪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0年版。
1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17、[美]路易斯·亨金:《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郑戈等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
18、[美]莫顿·霍维茨:《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谢鹏飞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四、大陆法系的形成及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国:1、何勤华主编:《法国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2、沈炼之主编:《法国通史简编》,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3、[法]古斯塔夫·佩泽尔著:《法国行政法》,廖坤明、周洁译,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4、[美]艾伦·沃森著:《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李静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5、《拿破仑民法典》,李浩培等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6、[法]勒内·达维著:《英国法和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潘华仿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7、[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8、[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9、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10、尹田:《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11、《法国新刑法典》,罗结珍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3、张卫平、陈刚:《法国民事诉讼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