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发文支持信用销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7.18•【文号】银发[2006]257号•【施行日期】2006.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257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966号)等法律、文件精神,为培育并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增强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决定先行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山东、江苏、湖北、四川、广东、陕西、山西、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西等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基础入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当前,受中小企业信息分散、不透明和信用意识淡漠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十分突出,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亟需推进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教育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正确使用银行支付结算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产品,减少现金使用;要促进企业和银行培育和建立长期信用关系,形成共赢格局。
对销售环节内部控制的一点理解
朱秀华
【 文章 摘要 】
杭 州西子集团有限公 司
浙 江 杭 州 3 0 1 1 0 2
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是 企业内部控制 管理 中最 重要 的 工作 之一 , 过 对销 售政 通
策的制 定 , 同的 管理 、应 收 账款 的管理 合 的分析 , 结合 实际工作 中的有关 经验 , 入 深
叮有 效 的 减少 合 漏, 【 使 收软 无法收 , , 的档案 保 体 讨沦 的肜 式进 行控 制 , 罔此 完善 管 制度是 应收 账款安 全 的重 要保证 。 价格的风险。 货款 回笼时 , 尽量避 免 现 金 回款 的方 应 四、销售环节 中舞弊 的管理 式, 采用 俞 单 位 、收 款 单位 、 发票 单 位相 致 的方式 , 能有效 减少 货款 被挪 用 的风险 。 除了上述销 售政策 风险及应 收款管理 险外, 销售 环节 也 是容 易 产生 舞弊 的环 节 之 客户 以商 业 汇票 形 式 支付 货款 的 , 要 求客 应 主要有两火风险:合同签订中价格管理 户写明公司的单位名称 , 以防止业务人 员背 的风险 ; 货款回笼中资金安伞的风险。主要 书给其他 单 位 , 时与客 户单 位 函汪 , 防止 及 是 体现 在两方 面 :一是 销售 人 员对产 品市场 价 货 歉 回笼 风 险 的很好 办法 。 一 格 了解 不够 , 而使 价格 谈 判过 程 中处于 较 } 皮 加强 员 动地 位 , 而签订 了明显 低于 市 场价 格 的销 售 五 、加 强 员 工 的职 业 道 德教 育 , 价格 ; 是 由于销 售人 员利 职 务之 便 , 二 以签 工培训 , 提高员工 的素质 订明显 低于 市场价格 的销 售价 而使 公司利 益 企 业 员 工 职 业 道 德 的 好 坏 , 质 的 高 素 受损。这两种都将造成 业的利益损失。 低, 直接的影响到内控管理的效果 。企业通 为 减 少合 同签 订 过 程 中销 售 价 格 的 风 过 岗 前 、 岗中的 培训 , 高 员工 的职业 道 德 提 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 , 通过对企业各流 险, 公司可成立询价部门, 了解 市场信息, 以 修养, 供 企业 参考 及控 制 。 外 , 另 建立联 签 制度 , 有 程 、 制度 的培 训 , 强 员工 的 风险 意识 及 工 增 专人 负责 合 同价 格 的审 核 , 重要 合 同 以集 作 能力 , 质 的 员工 、 全 的企 业制 度 、 对 高素 健 及
2011年五部委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现予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
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请各上市公司及相关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切实做好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目录一、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741、第一号组织架构2、第2号发展战略3、第3号人力资源4、第4号社会责任5、第5号企业文化6、第6号资金活动7、第7号采购业务8、第8号资产管理9、第9号销售业务10、第10号研究与开发11、第11号工程项目12、第12号担保业务13、第13号业务外包14、第14号财务报告15、第15号全面预算16、第16号合同管理17、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18、第18号信息系统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75--80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81--95返回目录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十条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河南中泰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誉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通过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的合法、权威的信用评估机构,具有河南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资格的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并成为河南省政府采购指定的信用评级机构,是市场公认的最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之一。
本文有河南中泰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总结并发布.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内容。
加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2009】93号)精神,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的重要意义诚实守信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是政府采购重要当事人之一。
供应商诚实守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基础。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意识有了提高和增强,为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市场,优化政府采购竞争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作出了贡献。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一些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伪造或编造虚假材料、串通投标、以次充好、不履行承诺和合同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信用评估报告是供应商诚信的综合评价,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既是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也是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的重要举措。
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关于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
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关于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监督与管理【发文字号】商贸发[2007]385号【发布部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9.29【实施日期】2007.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关于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7〕3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各中央企业: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根据《外贸法》有关规定,现将鼓励能源、资源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的信贷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每年的信贷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和先进技术设备等商品的进口,并执行优惠利率。
二、鼓励和支持进口的商品范围包括:(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等专项进口;(二)包括节能、环保在内的国家鼓励进口的先进技术、重大装备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等。
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制订、公布并适时调整《鼓励和支持进口的商品目录》(详见附件)。
三、申请使用执行优惠利率的进口信贷项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遵循独立审贷的原则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和发放贷款,并报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魏备案。
四、执行优惠利率进口信贷的具体申请程序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以下称借款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报送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分报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备案。
同时,借款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鼓励和支持进口的商品目录》,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和批准。
五、鼓励和支持进口商品涉及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投资管理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为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本通知,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各评级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申请评级资格,并提交合规经营计划,并保证其评级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评级机构,将被剥夺或暂停其评级资格。
二、建立评级行业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各评级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评级决策的独立委员会制度,并建立起完善的评级过程管理和结果监督机制,确保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开展评级机构的自评与第三方评估。
各评级机构应定期对自身的评级质量进行自评,同时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以提高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四、完善评级信息披露机制。
各评级机构应及时披露评级结果和评级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评级机构应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
五、加强评级行业的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评级行业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升监管的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评级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评级机构组织和国际评级标准的制定,提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积极参与国际评级合作和交流,加强合作机制的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评级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工作。
各相关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当前的评级行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不高、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等。
国土资源部:再次暂停煤炭探矿权申请
国土资源部 :
再 次暂 停煤 炭探矿权 申请
近 臼,国土资源部 下发 通知称 ,为 了保持煤炭 生产 基本稳 定 ,避免 因煤炭勘查投 资过热 出现产 能过剩 ,在 2 1 0 1年 3月 3 1日前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的申请。 这份名为 毛 于继续暂停 受理煤炭探矿权 申请 的通 知》 的 文件称 ,除国务院批准 的重 点煤炭开发项 目和使用 中央地 质勘 查基金 ( 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 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 详 查 的矿可 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 。全 国暂停 受理新 的煤炭探矿 权 申请。此 次暂 停通知 是继 2 0 0 7年后 发出 的第二 次暂 停通知 。 20 0 7年 2月 ,国土资 源部 曾出台 《 于暂停受 理煤炭 探矿权 关 申请的通 知》,暂停 时间从 2 0 0 7年 2月 2日起到 2 0 0 8年 1 2
本框架。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环境评价 、综合质量 评价 、产业升级评价 、创新能力评价 、资源节 约与环保 评价等
内容 。
权 、远期 、掉期 及其组合产品 。这是 国务 院国资委首次对央企
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正式发文进行规范。囝
20 . 企业科技与发展 7 09 9 0
门机构 对从 事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 统一管理 ,并向国务院 国资 委报备 。《 通知》 要求 中央企业必须 严格 坚持套期保值原则 。与 现货 的品种 、规模 、方 向、期 限相 匹配 ,禁 止任何形式的投机
交 易。纳入 本 次清理 范 围的金 融衍 生业 务主 要包括 期货 、期
结构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评价。《 意贝》 明确 将 “ 发明专利 申 请数”“ 拥有发 明专利数”等列入招商选资综合评价 指标体 系基
月 31日 。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取得货款的行为。
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事业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二)销售与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四)销售退回货物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八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
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并不断更新。
第九条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五部委联合发文:不得强制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得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投标!
五部委联合发文:不得强制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得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投标!文件原文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2017年10月23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制定的政策措施、政府部门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由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参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审议。
信用等级证书和企业信用评估报告需要在信用河南网查询并截图
截图需要打开信用河南网官网,或者找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评级机构,以下是政策详情。
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文件精神,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提升信用服务水平。
根据《河南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进行2017年度工作考评。
考评不合格的服务机构,将给予1至6 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不能执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现将考评合格的信用服务机构公布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河南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河南航天金穗征信有限公司河南众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禾晨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鑫诚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天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金电郑投信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河南公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千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郑州金鼎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征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中泰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河南千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兆丰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利达鼎原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中标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金鹏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省金茂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郑州征诚征信有限公司中鑫征信有限公司河南省绩效和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河南鼎信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瑞华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南阳市绿盾征信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天明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中惠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柏兰嘉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大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博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洛阳明泰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郑州万方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鸿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达诚征信有限公司中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诚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南阳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中隆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兆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中安环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明泰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润恒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政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郑州埃思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惟实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绿源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河南国鸿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郑州华江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三信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河南金石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焦作市立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河南应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安德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国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河南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0〕26号< /p>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内容。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新规发布,提升行业评级质量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新规发布,提升行业评级质量发布时间:2022-02-14T03:29:47.790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1期作者:孙璐[导读] 信用评级市场迎来新一轮监管规范。
8月6日,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五大监管方向::一是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西安 710002摘要:8月6日,央行与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引发市场热议,普遍认为《通知》将打破“高评级高违约”怪相,加强风险预警作用,促使国内评级行业逐渐优胜劣汰,提升行业评级质量,有利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字: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评级行业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新规明确五大监管方向信用评级市场迎来新一轮监管规范。
8月6日,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五大监管方向::一是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二是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四是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五是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通知将自2022年8月6日起施行,给予信评机构和市场主体一年的过渡期。
二、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普遍存在评级虚高现象,《通知》将打破“高评级高违约”怪相,加强风险预警作用新规颁布之际,中国债券市场的信贷风险正在增加,例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恒大集团此前有流动性压力迹象,最近不断被全球权威评级机构下调评级。
2023年信用政策文件
2023年信用政策文件目前,信用制度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运行,我国将在2023年推出新的信用政策文件。
一、信用档案互联互通为了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和效益,加强信用信息共享,2023年,我国将建立健全信用档案互联互通机制。
各个部门、行业的信用档案将互相连接,共享信用信息。
同时,加强与外部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
二、信用评估与信用奖惩在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建立全面、准确、公正的信用评估方法。
信用评估结果将与个人、企业的信用档案相挂钩,作为借贷、就业、招投标等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将建立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信行为给予奖励,对失信行为实施严厉惩罚。
三、加强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理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置信用风险,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建立定期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信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同时,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四、加大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信用信息的安全保护至关重要,对于个人隐私和公民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2023年,我国将加大信用信息的安全保护力度。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加密和存储技术,确保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安全。
五、加强社会信用宣传和教育信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信用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
2023年,我国将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举办信用教育讲座、发布信用宣传材料等形式,普及信用知识,倡导诚信守法,提高公众对信用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综上所述,2023年的信用政策文件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信用制度。
通过信用档案互联互通、信用评估与信用奖惩、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理、信用信息安全保护以及社会信用宣传和教育,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诚信的政策文件
关于诚信的政策文件为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特制定本政策文件。
一、政策目标1. 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2. 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3. 培育和推广诚信文化,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4. 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和素质。
二、政策措施1.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等方面的信息。
(2)推动各行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级。
(3)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通机制。
2. 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1)建立健全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2)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整改和修复。
3. 培育和推广诚信文化(1)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提高公众对诚信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2)鼓励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活动。
(3)加强对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树立诚信典型榜样。
4. 加强诚信教育(1)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素质。
(2)加强对公民的诚信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3)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政策保障1.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2.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3. 加强政策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政策。
四、政策效果评估1. 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政策责任1.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0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03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7•【文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03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信用服务机构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保障。
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进一步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合您的有关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考虑报告如下。
一、加快推动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信用立法纳入了立法规划第三类立法项目。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组建立法研究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起草《社会信用法》草案文本,历经60余次修改,已两次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意见,草案文本中对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与此同时,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用措施立法,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6部法律、44部行政法规中专门写入了信用条款,为各领域信用监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积极支持地方信用立法先行先试,目前已有13个省(区、市)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3个地方已进入人大审议阶段,12个地方已列入立法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贷款【发文字号】银发[2002]224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2002.08.01【实施日期】2002.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各家银行认真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998年、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1998〕278号)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379号),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但是,仍然有部分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反映贷款难。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差、资本金不足、资信情况不透明;市场竞争加剧,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社会信用环境差,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是主要原因。
从银行方面看,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营销观念不强,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在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权限、内部管理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需要企业、银行、政府、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采取综合措施。
各商业银行要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要充分认识发展中小企业对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有一定自有资本金、产品有订单、销售资金回笼好、无逃废债记录、不欠息、资信状况良好的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金融[2010]26号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金融〔2010〕26号)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中积极发展消费信贷的意见,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一)信用销售是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
通过信用销售,卖方企业可以提前锁定目标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买方企业可以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和较长的支付周期,扩大采购规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消费者可以扩大即期消费,提高生活质量。
发展信用销售,是本市落实中央扩大内需要求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刺激消费增长,扩大消费规模;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二)信用销售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
通过鼓励商业银行针对信用销售创新融资方式,丰富融资工具,可以帮助企业解决信用销售中的融资困难;通过依法推进企业和个人专用信用报告在非金融领域的使用,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优化社会信用环境;通过引导保险机构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分担信用销售风险;通过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服务产品,可以满足企业信用管理需求。
本市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信用销售业务,积极创新业务品种,向企业提供融资、保险、担保、结算等服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本市信用销售的健康发展。
诚信德天下全聚至永远
诚信德天下全聚至永远全聚德集团的诚信经营之道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罗仕祺中华老字号“全聚德”始建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140多年来,历经数次重大的历史变革,获得了长足发展。
特别是1994年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集团)成立后,始终秉持“诚信德天下,全聚至永远”的品牌理念,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赖,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2010年全聚德集团完成营业收入13.39亿元,利润总额1.44亿元。
先后被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示范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国际质量钻石奖”、“全国商业质量管理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餐饮十佳企业”、“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50强”、“北京市著名商标”、“北京城市名片”等荣誉和称号。
从中华老字号到国际知名品牌,从传统的餐饮企业转变为现代化的上市公司,从单一品牌的餐饮公司发展为集多品牌于一身的大型餐饮集团,十八年的诚信经营之路,树立了全聚德集团重诚信、敢担当的企业形象。
2007年上市以来,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全聚德集团诚信经营的步伐更加稳健,企业诚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的做法是: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诚信基础全聚德集团成立以来,为了加强信用管理,使企业诚信经营有章可循,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00余项,重点包括六个方面:1.岗位责任制度。
餐饮行业作为劳动密集性产业,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诚信建设。
为此,全聚德集团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先后制定了《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规定》、《直营企业总厨师长聘任考核管理规定》、《员工聘用管理规定》等岗位责任制度,将企业高管到一般员工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工作权限等详细列举,真正做到了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2.质量管理三项督察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
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二、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三)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商秩发[2009]88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
(商秩发[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银监局、保监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信用销售的重要意义
信用销售是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易的基本形态,是生产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生产经营者与消
费者之间直接信用的重要形式。
当前,受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发展信用销售,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助于丰富融资途径,促进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协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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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
再 次暂 停煤 炭探矿权 申请
近 臼,国土资源部 下发 通知称 ,为 了保持煤炭 生产 基本稳 定 ,避免 因煤炭勘查投 资过热 出现产 能过剩 ,在 2 1 0 1年 3月 3 1日前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的申请。 这份名为 毛 于继续暂停 受理煤炭探矿权 申请 的通 知》 的 文件称 ,除国务院批准 的重 点煤炭开发项 目和使用 中央地 质勘 查基金 ( 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 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 详 查 的矿可 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 。全 国暂停 受理新 的煤炭探矿 权 申请。此 次暂 停通知 是继 2 0 0 7年后 发出 的第二 次暂 停通知 。 20 0 7年 2月 ,国土资 源部 曾出台 《 于暂停受 理煤炭 探矿权 关 申请的通 知》,暂停 时间从 2 0 0 7年 2月 2日起到 2 0 0 8年 1 2
月 31日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商务部 :推 动各地
由招 商引资向招 商选 资转变
为全面提 高我 国利 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商务部 日前发布 《 关于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 的指导意见》 ( 以下简 称 《 意 ) ,推动各地 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 变,建立招 商选资综 合评价体 系。《 意见》 指 出,在对经济发展 、社会文化、基础 设 施 、资源环境 等基 础指 标评价 的基 础 上 ,加 强对 发展 产业 配 套 、提高政务水平 、完善地 方法规和配套政策 、优化人 力资源
本框架。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环境评价 、综合质量 评价 、产业升级评价 、创新能力评价 、资源节 约与环保 评价等
内容 。
权 、远期 、掉期 及其组合产品 。这是 国务 院国资委首次对央企
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正式发文进行规范。囝
20 . 企业科技与发展 7 09 9 0
【 政 策】
五部委发文支持信 用销售
日前 ,商务部 、财政部 、人 民银行 、银监会 、保监会 联合 发布 《 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 发展 的意见》 以下简称 《 见》 ( 意 )
指 出,将加强对信用销售 的融 资支持。信用销售是企业通 过分 期付款 、延期付款等方式 向单位 、个人 销售 商品或服务 的交易 方式。《 意见》 ,要推动信 用销售全 面健康发展 ,首先要 发展 称 企业之间的信用销售 ,使卖方企业 通过 信用销售提前锁定 目标 市场 ,扩大销售规模 ;使买方企业 以较 少的资金投入和较长 的 支付周期 ,扩大采购规模 ,提高资金使 用效 率。另外 ,要发展 企 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销售 ,鼓励大型零售企 业向消费者直 接开展信 用销售 ,鼓励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 、信 用担保公 司合 作开展各类信用销售业务 ,扩大即期 消费。
国务院国 资委 :规 范金融衍 生品交 易
随 着 国 际金 融 危 机 的 蔓 延 ,一 些 中央 企 业 金 融 衍 生 业 务 相
继 爆出亏损情况 。为加强风 险控制 ,日前 ,国务院 国资委 网站 全 文公布了 《 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 管的通 知》( 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 。《 要求 ,中央企业开展金融衍 生 业务 ,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类似 的决策机构批准同意 ,指定专
门机构 对从 事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 统一管理 ,并向国务院 国资 委报备 。《 通知》 要求 中央企业必须 严格 坚持套期保值原则 。与 现货 的品种 、规模 、方 向、期 限相 匹配 ,禁 止任何形式的投机
交 易。纳入 本 次清理 范 围的金 融衍 生业 务主 要包括 期货 、期
结构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评价。《 意贝》 明确 将 “ 发明专利 申 请数”“ 拥有发 明专利数”等列入招商选资综合评价 指标体 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