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快递业务的管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许可条件1.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必须具备快递业务所需的场地、设备和人员;3. 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确保稳定经营;4. 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5. 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许可程序1. 申请人向省级邮电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 省级邮电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省级邮电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4. 省级邮电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上报邮政管理部门;5. 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批准或不批准许可;6. 邮政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许可材料1. 申请书;2.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快递业务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5. 快递业务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6. 申请人营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7. 申请人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8.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许可期限1. 许可有效期为5年;2. 快递业务许可证到期后,可申请延期。
六、监督检查1. 快递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营,接受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2.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处罚与撤销1. 快递业务许可证持有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用户权益和市场秩序,将被处以罚款、暂停经营或撤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2. 撤销许可证的,被撤销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停止经营,并注销注册。
八、附则1. 快递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2. 快递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为用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的快递服务,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3. 快递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快递服务行业前置审批事项
快递服务行业前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告知承诺书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快递服务行业前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应知事项告知单从事快递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应先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申请类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的,应当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
、总体要求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具备下列条件:()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具备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须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电话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除提供上述电话查询服务外,还应当有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保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统一操作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邮政管理部门依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审核,适用本规范。
二、申请类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是指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信件、包裹和印刷品等快递业务。
三、职责划分国家邮政局审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许可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审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许可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承担国家邮政局指定的相关申请材料的核查工作。
四、审核内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3)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4)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拨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保障收寄、运输、投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用户人身安全,以及用户信息安全等制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保障快递业务的安全和质量,促进快递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遵循管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是指依法给予快递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书面批准文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快递企业,可以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一)依法设立,具有公司法人资格或企业法人资格;(二)依法设立,由法人及其出资人自然人、法人全额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额度;(三)依法设立,由法人及其出资人自然人、法人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额度,并符合本行业相关规定。
第五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遵循自愿申请、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提供信息的原则。
第六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依法规定为一年至五年。
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有效期,并按规定定期申请续期。
第七条发证机关应当组织力量,依法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发放证件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理由,加强管理监管。
第二章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第八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三)企业注册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四)快递业务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运行规范;(五)有关经营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六)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所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签署保证书,承诺如实向发证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发证机关缴纳规定的申请费和年检费。
第十一条快递企业在变更经营范围、业务方式、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经营场所等信息时,应当依据行业规定向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规定支付变更手续费。
快递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流程
快递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流程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那么快递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快递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店铺为你带来的“快递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快递经营许可证申请类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可登陆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
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由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以及运输投递线路等组成,下同)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快递经营许可证申请与审批流程1.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指南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指南一、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2号令,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国邮发〔2009〕182号)二、申请类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可登陆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
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由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以及运输投递线路等组成,下同)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的具体内容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附件1-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的具体内容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附件1-2。
四、申请材料企业申请时,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附件二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其中附件2-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报表”、附件2-6“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加盟企业名录”、附件2-7“处理场所(中心)名录”、附件2-9“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请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或下载后进行填写。
在线填写的,必须在网上提交材料后的15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全部书面材料。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具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二)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须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电话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除提供上述电话查询服务外,还应当有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三)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
快递运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快递运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他想开办一家快递公司,但不知道如何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想通过本报询问一下。
对此,记者走访了市邮政局。
据邮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快递业务分为国内快递业务和国际快递业务两种,像张先生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国内快递业务。
所谓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首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
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各类业务办理流程(精)
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各类业务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增设、撤销、变更分支机构快递企业使用注册账号登录登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系统(企业版)/companyLogin.jsp,在系统首页“企业许可证”模块点击“变更”,选择“分支机构变更”,填写“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必填),在表最后一栏“分支机构”中选择对应项目,保存后填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的相应表格,上述表格填写无误保存后上传材料。
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申请表二、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企业根据所选择的变更项目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具体项目及材料要求说明如下:(一)增设分支机构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已有营业执照的企业直接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传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中);4.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撤销分支机构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申请表(三)分支机构地址变更参照许可证地址变更要求三、领取分支机构名录我局受理变更申请后实地审查,并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分支机构名录。
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分支机构名录,非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四、凭分支机构名录办理工商登记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快递企业,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已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企业可直接办理备案手续(详见第五点)。
五、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登陆各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点击标题栏“行政许可”中“经营快递业务分支机构备案”,进入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系统(/companyChildLogin.jsp),点击注册申请,自行申请账号和密码。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79927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经营许可,促进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拨、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保障收寄、、投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等制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六)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封装用品和详情单(七)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安全保障协议书,并明确与委托方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保障快递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四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三)有与申请经营的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四)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五)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及快递运单管理制度等;(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五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许可证管理第八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业务地域范围、业务种类、有效期限等事项。
第九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业务地域范围和业务种类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河北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河北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审批流程为推进我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制作本流程:受理范围: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河北省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线填写的资料,但请注意:提交后不能对填写的内容进行修改)。
4、网上申请成功后,由邮政管理局受理工作人员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填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者发送《补正通知书》,经申请者请求,由邮政管理局审查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中按“不予受理”退回,待退回后申请人登陆信息系统即可进行相应的修改;对于填报资料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者接到邮政管理局受理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系统生成的部分材料。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整理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其中快件(邮件)处理场所、信息网络、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应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报表”的内容逐项落实,以避免申请材料缺失。
将打印出来的表格和其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如下),签字或盖章,核对无误后一次性向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提交(为确保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等原件的安全,建议尽量予以面交)。
11、业务操作规范;12、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13、加盟合同协议;(加盟型企业提交)14、经营代收货款业务安全保障措施(经营代收货款业务需提供)。
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证件材料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由受理人员对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对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一)受理岗位:河北省邮政管理局邮政行政服务中心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3、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指南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指南1.法律依据1.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设置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1.1.2《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1.1.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3号)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1.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条件依据1.2.1 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国内快递申请条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网络和信件、包裹、印刷品、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的运递能力;(二)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和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三)收寄、投递快件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地或者设施;(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快递业务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保存快递服务信息不少于3年;(五)对快件进行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等处理的,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处理场地,配置相应的设备,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一: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1、/register_logout.do进入系统,首次使用需进行注册申请。
2、拉到页面底端,点击“下一步”:
3、进行账号、密码设置,信息需准确完整填写,填完后点击提交:
4、进入首页如下,如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就点击下面的“在线申请”:
5、填写“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填写完申请书后点击“保存申请书”,下一步填写“股权结构”,无分公司或子公司可不用填写“分公司、子公司名录”,最后上传“材料清单”所需材料,点击“提交”即可。
设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设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材料目录(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原申报表);(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5)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6)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7)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寄递安全、从业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8)加盟合同协议或加盟意向书(加盟协议需在有效期内);(9)国际业务网络证明材料(申请国际快递业务企业提交)。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复印件盖公章、手写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署名确认。
二、办理流程许可准入从申请到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登陆“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依次选择“行政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即可登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申请材料除在线填写的之外,其他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
注意:1、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材料初审工作,许可准入材料从系统输入后不要点击提交,先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再从网上提交。
2、扫描上传时每份材料扫描成一个单独的PDF文件。
如:场地使用证明需要将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按顺序一起扫描,生成一份多页PDF格式文件。
三、省内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部分内容填写说明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若无工商注册号,该栏请填写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若取得了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没登载有效期的,按照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99-12-31。
3、企业注册地址填写:企业注册地址应与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4、快递业务员数是指,在快递企业中从事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派送等工作的人员数量。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许可管理范围2.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包括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注销及相关审批事项等。
2.2 依法依规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三、许可申请条件3.1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其经营场所、设施、仓储、运输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许可申请程序4.1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4.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逾期需要续期。
五、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5.1 快递业务经营者在变更经营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情况时,应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5.2 快递业务经营者需要注销许可证的,应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监督管理6.1 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快递业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经营情况。
6.2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七、监督执法7.1 对于违反快递业务经营规定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7.2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主动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八、处罚措施8.1 对于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经营者,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扣留快件、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8.2 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快递业务经营者,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九、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2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行政管理部门。
以上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内容,本办法旨在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详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在当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时代,快递业务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
运营智能快件箱经营快递业务
加盟品牌独立品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控股民营控股是
能否按照填报的查询电话、查询网址提供咨询、查询服务是是否具备与申请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收寄投递场地
收寄投递场地是否配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车辆
快件处理场所是否配备分拣设备
面积适宜的处理场地
上述处理场地是否配备相应设备、车辆是
是否具备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等服务承诺
是否具备投诉受理办法、赔偿办法等管理制度
是否具备业务查询、收寄、分拣、投递等操作规范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能够提供快递服务相关数据
是否具备监测、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技术措施是是否具备快递服务信息数据备份和加密措施
是否具备从业人员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等保障制度
是否具备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制度
是否具备快件安全检查制度
是否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监控、安检等设备设施是。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流程图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流程图
一、许可准入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许可办理流程
二、许可变更
省局发证企业的许可证正副本(分支机构名录以外)登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办理流程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关变更的办理流程
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
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流程图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
特殊服务业务审批流程图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流程图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流程图
邮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图1 申请在省(区、市)范围内经营的申请流程图
图1-1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后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可登陆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
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不批准
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补齐材料
受理等待受理通知不受理
图1-2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前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自《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规定的许可条件
不批准
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补齐材料
受理等待受理通知不受理
一年内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可登陆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
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图2 申请跨省(区、市)范围经营的申请流程图
图2-1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后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等待受理通知受理补齐材料
不受理
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不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批准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家邮政局(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图2-2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前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自《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规定的许可条件
不批准
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补齐材料
受理等待受理通知
不受理
一年内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家邮政局(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图3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申请流程图
图3-1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后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等待受理通知受理补齐材料
不受理
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不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批准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家邮政局(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图3-2 邮政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开展快递业务
等待受理通知受理
补齐材料
不受理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家邮政局(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
图3-3 09年4月24日《邮政法》公布之前依法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开展快递业务
自《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之日一年内达到规定的许可条件
不批准
批准
等待审批结果
补齐材料
受理等待受理通知
不受理
一年内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家邮政局(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