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介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030703-2004)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石材幕墙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2.1.1 石材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2.1.2 幕墙石材宜选用火成岩,石材吸水率应小于0.8%。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8.0MPa。
2.1.3 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构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冲洗或和水和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型的化学清洁剂清洗石材。
2.1.4幕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烧性或难燃烧性材料作隔热保温材料,同时应采用铝箔或塑料薄膜包装的复合材料作为防水和防潮材料。
2.1.5 金属材料和零配件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锌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处理。
2.1.6 幕墙采用的不锈钢、各种结构钢、铝型材、紧固件的品质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高度超过40mm幕墙应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2.1.7 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橡胶条应有成分分析报告和质保年限证书。
2.2 主要工机具
主要工机具见表2.2。
表2.2 主要工机具一览表
2.3 作业条件
2.3.1 主体结构完工,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可能对幕墙施工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分项工程已施工完。
2.3.2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已按设计要求埋设。
2.3.3 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安设就位,脚手架、操作平台已搭设完毕并经过安全验收。2.3.4 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3.5幕墙施工方案已编制,并经审批。
2.4 作业人员
主要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操作工艺
3.2.1 测量放线
3.2.1.1复查由土建方移交的基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