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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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科院感知识培训记录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我院医院感染发生病例,有效预防及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修定本预案。本预案适合全院各临床科室。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 全面综合性监测
(1)临床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通过信息系统在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及时审核,有疑问的病例与临床科室讨论分析。不定期抽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
(3)每季度统计医院感染病例及分析相关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2. 目标性监测:针对本院的高危人群、高发感染部位开展的医院感染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
3. 医院感染患病率调查每年开展一次。
4. 耐药菌监测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霉烯肠杆菌科细菌(CRE)、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等。对不同时间的耐药菌分离率进行分析比较,及时了解细菌耐药的发生、发展趋势。
二、医院感染病例报告
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明确医院感染的定义,掌握各系统、各部位医院感染诊断方法和要点,正确区分医院感染和非医院感染,及早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及时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治疗和上报工作。
1.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
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24小时内从内网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相关信息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上报病例进行核实,必要时现场查看。
2.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程序
(1)临床科室发现短期内发现感染患者增多或有3例相同感染病例(症状相同或病原体相同),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2)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内到达病区,对医院感染诊断再次确认。根据情况通知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专家,对感染情况进行流行
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传播途径。
(3)一旦确定暴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在2小时内上报分管院长,并按规定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发现以下情形时,医院应在12小时内向扬州市卫生局及扬州市疾控中心报告。
①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5)扬州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于24小时内上报江苏省卫生厅。
(6)江苏省卫生厅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于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①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③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7)发生以下情形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2小时内向扬州市卫生局及扬州市疾控中心报告。扬州市卫生局确认后,在2小时内上报至省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卫生厅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①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8)属于法定传染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所在科室。
(2)责任报告人:科室负责人。
4.报告内容
医院感染暴发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感染初步诊断、累计感染人数、感染者目前健康状况、感染者主要临床症候群、疑似或者确认病原体、感染源、感染途径及事件原因分析、相关危险因素主要检测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事件结果及下一步整改工作情况等。
本预案自2013年1月起实施。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12月修订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流程图
可修改编辑
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责任报告单位:院感暴发事件所在科室
责任报告人: 院感暴发事件所在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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