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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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房屋建筑类工程)工地编号:工地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本监督机构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工地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为了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以下事项进行告知,请予以配合支持。

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义务及配合事项(一)通用要求1、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不取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安全责任。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3、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开工。

禁止施工许可范围以外的任何施工行为。

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5、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避免或减少对周边的不利影响。

6、施工现场应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核加盖审图章的设计文件。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将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营行为等资料常备现场,以备监督机构抽查。

7、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对提交监督机构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对涉及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填报的内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信息采集和上报。

关键工序验收一般要求详解

关键工序验收一般要求详解

附件:关键工序验收的一般要求关键工序验收作为分部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是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突出监督重点的一项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工序验收的一般要求如下:1、关键工序的确定各类工程关键工序可按表1确定,有特殊工艺的由参建各方于开工前商定.2、关键工序验收人员的组成.关键工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专业负责人参加。

3、关键工序验收应分节点、分阶段进行。

验收节点的设定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由参建各方于开工前商定,也可参照表2执行。

表2各类工程阶段性(关键节点)验收计划表4、关键工序验收的条件.确定的验收节点工作量全部完成;相关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附验收记录及相关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完成关键工序自检,监理单位复查确认。

5、关键工序的验收程序。

参建各方经对工程实体质量、内业资料检查验收后,提出验收意见、列出整改项目清单、填写表3《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表3 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6、关键工序的整改销项。

施工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及整改项目清单进行整改,并出具销项报告,监理签认.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应汇总各分部工程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资料并填写表4《关键工序质量验收汇总记录》。

表4 关键工序质量验收汇总记录8、施工单位施工小结应包含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及验收范围2)执行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3)施工中主要技术关键、措施及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4)原材料、构配件和重要施工设施的质量检查情况5)隐蔽工程验收情况6)主要质量技术指标检测情况7)工程变更、质量事故8)对工程质量的评价9、监理单位监理小结应包含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及验收范围2)工程的施工情况及完工后的工程质量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 3)工程变更(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后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包括施工中检测数据的汇总)5)监理对该工程的评价意见6)历次问题整改的销项情况。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变电所启动)XX项目总承包部二〇二〇年四月前言根据《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市轨道交通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1)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第三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项目 (2)第四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验收组织与程序 (2)一、验收组织 (2)二、验收程序 (3)三、本工程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要点 (4)第一章工程概况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起点为XX站,终点为XX站,线路全长约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4km。

全线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

线路的主要走向为:XX →XX路。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任务范围包括:XX站至XX站供电系统(含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全管理运行系统、接触网系统、环网电缆、杂散电流监测、疏散平台等)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承包工程项目采用全线设备/材料集成和安装的总承包模式,并包含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深基坑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基础结构,它承载着建筑物的重量并保证其稳定性。

在深基坑的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的验收是确保基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1. 基坑开挖验收基坑开挖是深基坑工程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坑开挖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了设计标高。

此外,还需要检查基坑开挖的垂直度、平整度以及挖方体积等指标,确保基坑的开挖质量达到要求。

2. 支护结构验收支护结构是为了保护基坑周围的土体稳定而设置的,它能够承受土体的侧压力,防止土体失稳。

验收时需要检查支护结构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此外,还需要检查支护结构的变形情况,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

3. 排水系统验收深基坑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水文条件复杂的情况,因此需要设置排水系统来降低地下水位,保持基坑内的干燥状态。

验收时需要检查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包括排水管道的布置、排水井的设置以及排水泵站的选型等。

此外,还需要检查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4. 地下连续墙验收地下连续墙是深基坑工程中常用的支护结构之一,它能够有效地抵抗土体的侧压力。

验收时需要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此外,还需要检查地下连续墙的变形情况,确保其能够保持稳定。

5. 梁柱基础验收深基坑工程通常需要设置梁柱基础来承载建筑物的重量。

验收时需要检查梁柱基础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了设计标高。

此外,还需要检查梁柱基础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其能够承受建筑物的荷载。

6. 地下室防水验收地下室防水是深基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渗入地下室。

验收时需要检查地下室防水层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此外,还需要进行水压试验,确保地下室防水层的密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材市轨道交通林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为加强杯市轨道交通杯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首件验收管理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

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

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撐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

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实体检查。

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资料检查。

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 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附件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主要包括深基坑开挖(含盖挖);盾构机始发和到达;盾构带压开仓和首次常压开仓;盾构隧道联络通道开挖;钻爆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暗挖穿越(江河、桥梁、居民小区、既有铁路或地铁隧道等重要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或挂- 1 - / 37篮悬臂浇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供专家论证资料。

(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情况及相关交底资料。

(三)进场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人员等的监理审批资料,包括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书及验收资料,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围护结构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施工放样、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及监测初始值资料。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六)应急预案(七)其它需要的技术资料和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并参照附表1~附表11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但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使工程建设过程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建设”)管理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有关定义工程总承包单位是指按合同约定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理的标段施工单位以及联合体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

施工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合同标段施工单位或按合同约定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理的工区施工单位以及联合体项目的联合体成员。

第二章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第四条验收组织(一)验收组织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标段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按合同以标段(指实行一级管理时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标段)/工区(指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理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区)为单位进行,标段监理单位总监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参加人员验收组成员由深铁建设安质部、建设分公司、车站/系统设备中心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安全总监、总监代表,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第三方监测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验收内容工程开工前提条件验收,按照《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表》(附表2-3)要求进行核验。

第六条验收程序(一)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申请表》(附表2-1)、《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情况表》(附表2-2)报监理单位。

(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若满足验收条件,确定验收组成员,由监理单位组织开工前提条件验收。

若不满足验收条件的,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条件具备时,重新自检并报验。

(三)对于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逐一记录在案,若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影响工程开工的,可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验收结论为合格,总监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的实施细则为加强现浇箱梁施工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苏建质安〔2012〕56 号)、《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通知》(宁建质字[2012] 1248 号)的有关要求,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部现就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制定本细则。

一、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重要意义宁合监理部负责承监NH-TA09、NH-TA10合同段,工期紧、任务重;各分项工程全面开工,基础、上下部结构同时施工;有下穿铁路、高压线施工;有跨通航河道及S001省道等地方道路施工;上部结构全现浇箱梁施工,存在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夜间作业、边施工边通行等高风险作业,所以施工阶段是质量安全风险最凸显的阶段,工程关键节点则是各类风险和事故发生的最集中所在,加强施工阶段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工程关键节点的监管,对减少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尤为重要。

因此,监理部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对于提高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等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内容1、支架构配件验收: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支架构配件进行报验,主要检查以下项目:(1)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2)构配件品种,规格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外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构配件的数量及拟使用部位;(4)按照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力学检验。

2、地基处理(1)、按照施工方案对原始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处理完毕后应进行承载力检测;(2)、地基处理后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混凝土硬化,对于不平整部位和高差较大地段,采取垫方木等措施;(3)、支架基础硬化时设置排水系统,确保箱梁施工期间场地内无积水。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7日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四)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五)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六)联络通道开挖施工。

第二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关键节点分部(或分项)的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由工程管理部门副科长或科长担任验收组组长(特别重要的关键节点验收由副部长或部长担任组长),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任副组长。

第五条验收组组成:(1)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的相关人员;(2)勘察单位(如涉及)项目(或专业)负责人;(3)设计单位项目(或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5)第三方监测及施工监测(如涉及)项目负责人组成,业主测量队(如涉及)项目负责人;(6)受邀专家(专家人数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7)同时邀请政府监督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8、暗挖区间监测方案已经审批,有明确的报警限值、停测标准,测点已按方案布置、验收并已取得初始值;
9、已对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抢险人员和物资。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代表:
年月日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青岛地铁1号线土建一标六工区
工程名称
永兴区间
验收部位
永兴区间兴国路站端反挖VIa断面
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时间
2018.12.24
施工前条件验收情况
1、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交底内容是已在施工图及施工方案中落实;
2、专项施工方案已完成审批,现场准备工作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已落实到位;
3、工程涉及到的人员相关证件齐全,并按要求履行进场报验手续,教育、交底到位;
4、已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进行摸排调查工作,并做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5、工程涉及到的加固体系已达到设计要求,强度检测报告齐全;
6、工程涉及的原材料已按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并已取得合格报告;
7、工程涉及到的设备取得相关证件、检测合格文件及使用登记证等,并按要求履行进场报验手续;
第三方监测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第三方测量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第三方检测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经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月日
勘察单位验收意见:
勘察代表:
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业主代表:

条件验收

条件验收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为加强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故对危险较大工程在开工前进行施工“条件验收”会。

1、需要进行开工前“条件验收”的主要项目:深度超过8m的基坑开挖施工前、模板搭设高度超过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梁、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管段浮运和沉放、水下炸礁、起重量超过200KN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或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等。

根据施工实际,“条件验收”的项目可能有增减和调整。

具体验收部位和环节,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送建设单位后实施。

经监理同意后可适当调整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但不得将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

2、条件验收时,应填写“监理工作用表”中的有关表格。

如缺少所需表格时,可参照验收条件编制,经监理同意后采用。

3、监理应在“条件验收”会前3天发出“会议通知单”(含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和验收小组名单)并抄报业主。

4、对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验收是否成立专家组,由监理方收到承包方申请48小时内产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并报业主方。

5、无论关键节点验收是否成立专家组,均须成立以总监或总监代表为组长的验收组,验收组分内业组、外业组,内、外业组成员由监理单位验收组长选定。

会议由监理单位主持,参会单位人员视验收节点A、B类归属情况。

6、验收会议主要流程:(1)承包方对验收条件自检情况发表意见;(2)监理方对验收条件预审情况发表意见;(3)监理方验收组长选定内、外业组成员;(4)内业组检查相关资料是否满足节点验收标准;外业组现场进行条件验收;(5)内、外业组成员分别就检查的问题发表条件验收意见;(6)监理单位验收组长对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组意见,组织填写验收记录,验收组参会部门及单位成员签字确认;(7)监理单位编写会议纪要,将要求整改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案,并负责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

工程施工的通知

工程施工的通知

工程施工的通知大家好!根据公司的安排,现将有关工程施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工程概况本次施工工程为某某项目的一期工程,包括XX栋楼的建筑施工、XX栋楼的管线安装、XX栋楼的装饰施工等工作内容。

工程总面积约为XXXX平方米,预计工期为XX个月。

二、施工单位本次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我公司,请各位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前各位施工人员需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安全规定。

2. 施工前需查验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施工前需对工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四、施工安全1. 施工期间请各位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工程安全规定,做好自我保护,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如有危险操作或异常情况,请立即报告给工程负责人,及时进行处理。

五、施工质量1. 施工过程中需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请及时整改并报告给工程负责人。

六、施工期间1. 施工期间请各位施工人员遵守工地纪律,严禁在工地内吸烟、喧哗和乱扔垃圾等行为。

2. 施工期间如有需要离开工地,请提前告知工程负责人,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七、施工结束1. 施工结束时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2. 施工结束后请各位施工人员做好施工总结和经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施工工作提供参考。

最后,希望各位施工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施工规定,认真执行施工任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祝工程顺利完工!谨上!此致敬礼XX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预控管理,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避免或减少质量安全事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是指关键节点施工前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环境、人员、设备、材料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核对检查的系列活动,是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重要手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应贯彻“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的管理理念,坚持“全面识别、重点管控、各负其责、强化落实”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为A、B两级,见附表1-1《关键节点清单》。

第五条按照对关键节点施工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本办法将关键节点的核查内容分为主控条件和一般条件,见附表3-1~27。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检自评及配合核查工作:(一)工程开工前,根据本办法《关键节点清单》和工程实际,制定《单位工程关键节点识别清单》(附表1-2),明确各单位工程需进行条件核查的关键节点,并将《单位工程关键节点识别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批;工程施工期间,对《单位工程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程进展和设计图纸变更情况及时进行增补完善;(二)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检自评,符合要求后填写《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申请表》(附表2-1)报监理单位核查;(三)参加并配合监理单位组织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四)对涉及施工单位职责范围的核查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自检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重新组织核查。

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节点验收管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明确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在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同时,又能重点突出安全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和预控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一)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文件。

(二)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文件。

(三)设计和招标投标文件。

第二章关键节点第三条主要关键节点(一)深基坑(深度H≥4米)开挖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二)端头井结构移交前节点条件验收(需要场地移交给另外一个标段使用时的工作程序)。

(三)盾构始发或到达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四)首推100环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第100环脱出盾尾后应及时验收)。

(五)联络通道结构开挖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六)地下结构(子单位工程)验收前的防水堵漏工程节点条件验收。

(七)现浇箱梁满堂支架或贝雷梁加钢管柱支架(以下简称“现浇梁支架”)预压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八)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前条件验收(土建施工单位向机电安装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前的工作程序)。

(九)供电系统变电工程送电前节点条件验收。

(十)热滑、动车调试前节点条件验收。

第三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总监组织(担任组长),业主代表负责督促实施。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一)现场业主代表及质量安全部相关人员;(二)监理单位总监等相关人员;(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四)勘察、设计单位专业人员(勘察单位只参加与地质有关的节点条件验收);(五)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六)集团远程监控中心专业人员。

第五条端头井结构移交节点、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条件验收由接受标段总监负责组织,双方相关参建单位代表参加;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条件验收、供电系统变电工程送电节点条件验收、热滑、动车调试节点条件验收还应通知设备集成服务商代表参加。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

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内容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

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一、编制目的为加强XXXXXXXXXXXXXXXX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现场安全质量,提升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二、条件验收要求(1)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目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在施工前,项目部应对关键节点的主控条件和一般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由监理单位监测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人员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3)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内容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高低,关键节点要求在施工前进行条件验收。

根据项目部的特点,暂定以下内容作为关键节点:1)龙门架登高作业2)吊装作业(4)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程序1)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定的要求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并报监理审批。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合格后填写《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及《施工前条件验收表》形成施工自检小结并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4)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对于不同的验收结论,各相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①通过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满足关键节点施工前各项条件要求,通过验收,可立即组织施工;②整改后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一般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经验收组长检查确认并填写整改情况确认后方可以组织施工;③不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主要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实施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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