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秾水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黄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派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理部水利工程

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江州区水利派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2.2在业主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2.3在事故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为保证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执行本案,达到安全生产的根本目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按业主要求由项目经理与业主签定《江州区派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见附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2.4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映灵敏、运转高效。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并要与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坚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正常情况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1.4适用范围

1.4.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派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间突然发生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体划分标准见附则7.1名词术语)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性质、过程和机理划分,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主要包括: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质量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事故;

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5)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含洪水)、食物中毒、重大社会治安等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组长:娄上游

副组长:刘仲生、刘立明

成员:陈红、蔡运动、周华铃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办法;

2)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3)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项目经理部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2.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所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明确职责。

2.2.3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组织下,各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并明确职责。

2.2.4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小组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

立和案卷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联队伍建设,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工程项目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组织各分包单位做好对工程所在地自然灾害状态(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监测和预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事故监测和预防,准确识别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对重大灾害风险做出评估,妥善处置监测预报信息。

3.2.2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3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发现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水行政管理部门。

3.2.4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后,项目经理部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使上级及时确定应对方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I、II、III三级。详见附则7.1名词术语。

4.2响应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重大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1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4.2.2向业主报告,到事故现场。

4.3事故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