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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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高效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竣工图集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便捷、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归档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应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可查阅、安全保密。

第六条归档工作应由专门的资料归档管理人员负责,设置相应的归档室、文档柜等设施。

第七条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年份等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注清楚。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归档应包括原始资料、复印件及电子档案等形式,确保备份和保留。

第九条保密级别较高的建筑工程资料应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借阅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限制,确保资料不流失、不外泄。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的保存期限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被鉴定为重大事故的建筑工程,其资料的保存期限延长至事故发生后20年。

第十三条在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保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5年。

第十四条委托设计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勘察、设计等阶段的资料,保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0年。

第四章建筑工程资料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利用应遵循合法、规范、合理的原则。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用于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质量监督、技术研究等方面。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存储安全和可靠。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定期培训。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提高信息流转效率,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码应统一规范,确保各类资料能够快速查阅和使用。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保管应建立规范、安全的档案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资料的整理和维护。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码第一节分类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和内容,建筑工程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审批文件、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3. 材料资料:包括材料采购合同、质量检验报告、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4. 检测资料:包括工程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5. 维修资料:包括维修合同、维修记录、保养手册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编码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的种类和属性,可以制定相应的编码体系。

1. 设计资料编码体系:根据不同专业和设计阶段,分别进行编码。

2. 施工资料编码体系: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施工内容,分别进行编码。

3. 材料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材料种类、规格和用途,分别进行编码。

4. 检测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编码。

5. 维修资料编码体系:根据维修类型和维修对象,分别进行编码。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一节录入建筑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时及时录入系统,填写相应的属性信息和编码。

第二节检索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编码和属性信息进行检索,以便快速找到需要的资料。

第三节借阅与归还建筑工程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管理规定,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

借阅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及时归还。

第四节保管建筑工程资料应进行有效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相关鲁JJ表样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相关鲁JJ表样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相关
鲁JJ表样
预拌砼运输单〔副本〕
注:本表的正本由供应单位储存,副本由施工单位储存。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砼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储存。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注:1、本表有施工单位填写并储存。

2、附测温孔布置图及测温孔剖面图。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大体积砼养护测温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储存。

2、附测温点布置图,t气表示大气温度。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
需方代表人: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鲁JJ-065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规范10.1节和附录D的规定;
3、表中与某一强度等级对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上一行填写依照GBJ107确定的数值,下一行填写乘以折算系数后的数值;
4、表中对每一强度等级可填写10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试件的具体组数应依照实际情形确定;
5、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取样部位、放置位置、等效养护龄期、实际养护龄期和相应的温度测量等记录和资料应作为本表的附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管理规程1、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2、随工程进度收集;3、不得涂改、不得伪造、不得丢失;4、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打印时签字手写,应用碳素墨水填写;资料所用纸张为A4纸,小于A4的要用A4纸粘贴(合格证的四个角粘贴)。

资料页边距的设臵:左边2.4cm,右边1.4cm,上面1.5cm,下面1.5~2cm。

表格的外框线要稍微加粗。

5、每套资料至少为三套(含分包资料)6、工程名称的填写:鲁班奖工程为山东省………..泰山杯工程为临沂市…………7、资料签字权限:不得代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盖总公司章,其他资料盖分公司章。

8、资料必须经过分公司质量技术科审查合格才能上报到总公司质量技术部。

9、需要总公司签字的资料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10、每卷资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表每卷资料的厚度不得大于4cm。

二、施工技术资料分类及编号1、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鲁JJ—001--001○1○2○3○1为分部工程代码,按规程的规定选用;○2资料组列顺序号;○3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2、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隐蔽工程前面应加分目录表。

三、组卷目录1、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准备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试(检)验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一、基本规定1. 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二、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对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施工资料的分类和组卷1. 施工资料分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和竣工图四大类。

2.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五个部分。

3.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验收记录等。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一、总则本文档旨在规范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安全技术资料的定义安全技术资料是指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方案、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等。

三、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的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等流程。

2. 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分类和编号,并妥善保管。

3. 定期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

5. 禁止私自更改、篡改或删除安全技术资料。

四、安全技术资料的使用1. 在施工前,必须查阅并了解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2.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随时使用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指导和参考。

3. 安全技术资料的借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批准,并做好借阅登记。

4. 使用安全技术资料时需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如发现错误或过时的资料,应及时更正或更新。

五、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和销毁1. 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确保方便查阅和管理。

2. 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人员应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管好归档资料。

3. 定期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清理过时和无效的资料。

4. 安全技术资料的销毁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批准,并做好销毁登记。

销毁方式应确保资料的彻底销毁,防止泄漏。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敬请遵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DB23(完整版)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DB23(完整版)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B1-07 (A1监)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B1—08 (A2监)监理通知B1-09 (B1监)监理通知回复单B1—10 (A16监)工作联系单B1—11 (C1监)注: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变更单B1-12 (C2监)竣工移交证书B1-13 (B6监)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B2—01 (A3监)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B2—02 (A4监)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B2—03 (A5监)监理抽检记录B2-04 (B2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B2-05 (B3监)旁站监理记录B2-06 (B5监)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B2—07 (A6监)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检测室:我单位决定工程,由施工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由建设(监理)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见证人,有关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建设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B3—01 (A7监)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3—02 (A8监)( )月工、料、机动态表B3-03 (A9监)注:本表由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填报。

工、料、机情况应按不同施工阶段填报主要项目。

工程延期报审表B3-04 (A10监)工程暂停令B3—05 (B4监)工程进度(结算)款报审表B4-01 (A11监)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B4—02 (A12监)费用索赔报审表B4-03 (A13监)临时签证报审表B4-04 (A14监)工程款支付报审表B4—05 (A15监)单独组卷子分部(分项)工程表表6。

1.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上岗证审查表施工日志工程停、复工报告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C2-01—4暂设工程、设施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36工程量一览表施工进度计划38主要材料计划主要机具设备计划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加工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基础、主体、装饰阶段)43C2—02施工方案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技术、质量交底记录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云南省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行为,确保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可靠,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保密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对外公开的资料应事先经过审批,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2.准确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准确无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随意篡改、偷漏或故意误导他人。

3.有序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号和归档规则进行管理,以便于查找、审阅和维护。

二、资料的分类与编号1.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

2.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都应有唯一的编号,用于标识和检索相关资料。

编号应包含项目类型、地理位置、工程标识等信息,确保每个项目的资料能够清晰地归档和管理。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建筑工程项目应在启动阶段确定资料管理责任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同时,要制定详细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准确性。

2.建筑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及时存档和备份。

归档时要注明文件类型、文件来源、日期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资料的存储与保管1.建筑工程资料应存放在安全、环境适宜的库房或档案室中,防止文件遭受损坏、丢失或被盗。

库房要定期清理和除尘,保持良好的存储环境。

2.建筑工程资料应采用多重备份的方式进行存储,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备份文件的存放位置应与原始文件相互独立,防止同时损失。

五、资料的检索与利用1.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资料的查阅和借阅,确保资料的使用范围和安全性。

2.资料的检索要方便快捷,可以利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或索引卡片等方式进行,减少查找时间和工作量。

六、资料的销毁与清理1.建筑工程资料在满足保存期限后,应进行及时的销毁或清理。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附录A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续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续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Array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表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

2020年(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2020年(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0.1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档案,结合我省施工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和验收。

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参予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其他行业系统、专业工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从立项到建成交付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制品等形式与载体的信息记录。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1.0.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应按本规程统一表格的表式填写。

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1.0.6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7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执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2.0.4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ng document)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并应归档保存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监理资料、施工单位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1。

0.1 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

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

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

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

0。

2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0.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

0。

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

0。

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

0。

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

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编制、归档、保存、利用等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靠,促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二、资料编制与归档(一)资料编制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编制应注重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或者伪造资料内容。

3. 资料编制应当纳入建筑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具体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

(二)资料归档1. 资料归档应按照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归档。

2. 归档资料应具备齐全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3. 资料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存放,并做好防火、防震等相关措施。

三、资料保存与利用(一)资料保存1. 资料保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存放,不得私自销毁或外借。

2. 资料保存应设立专门的存档室或库房,并做好对资料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3. 资料保存期满后,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归档销毁或者移交到其他档案馆。

(二)资料利用1. 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批和授权,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资料的利用应当注重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更改、复制或传播。

四、监督和责任(一)监督机构1. 河北省建设局负责对河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规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2. 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3. 对于丢失、损毁或篡改建筑工程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是为规范安徽省内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行为,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完整、准确、可靠的管理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遵循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

2. 完整性原则: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组织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各类资料的完整性。

3. 准确性原则: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应准确地记录工程的设计、施工、变更、验收等不同阶段的情况。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应具备可追溯性,能够清晰地展示工程的整个历程,保留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

5. 机密性原则: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涉及到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时,应在保护商业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合规管理。

三、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1. 建设单位的责任与权限:建设单位有责任制定并执行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设单位还负责审核和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等资料。

2. 施工单位的责任与权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实施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施工单位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资料,并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3. 监理单位的责任与权限: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对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工程竣工时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档案。

4. 设计单位的责任与权限: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并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形式。

四、资料管理的流程和要求1. 资料收集:建设单位应明确资料收集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提供各类资料。

2. 资料归档:各类资料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可以方便地检索和使用。

归档的资料应注明相关信息,如文件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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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致:(单位)
事由:
内容:
发出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注: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变更单
B1-12(C2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由于的原因,兹提出
工程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名称:提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结论:
建设单位代表
(签字):
年月日
编号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备注:
施工单位名称:
质检员(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B2-07(A6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监理抽检记录
B2-04(B2监)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
抽检日期
年月日
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
检查数量:
被委托单位: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B2-05(B3监)
工程名称
发生/发现日期
年月日
编号
致:(施工单位)
由于以下情况的发生,使你单位在发生不合格项,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B1-07(A1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现报上关于工程技术文件,请予以
审定。
序号
类别
编制人
3
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验收记录页
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及其资料页
3.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
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及其资料页
4.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页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验收结论: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附件: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审查意见:
经预验收,该工程:
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不符合)相关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预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B2-08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检测室:
我单位决定工程,由施工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由建设(监理)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见证人,有关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取样和见证人签字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工程开/复工报审表
B3-01(A7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完成了开/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批准开/复工。
附件:具备的开/复工条件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B1-08(A2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
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然承担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单位
3.进场复试报告页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
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
B2-03(A5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现我方已完成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经我方自检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请予以验收。
查验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B2-02(A4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现报上关于工程的物资进场检验记录,该批物资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以批准使用。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
单位
数量
委托单编号
使用部位
附件:名称页数编号
1.出厂合格证页
2.进场检验记录页
审批结论: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
具体情况: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致:(监理单位)
根据你方要求,我方已完成整改,请予以验收。
不合格项整改措施:
不合格项整改结果:
施工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整改结论: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旁站监理记录
B2-06(B5监)
工程名称
日期及气候
监理通知回复单
B1-10(A16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接到第()号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复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工作联系单
B1-11(C1监)
工程名称
工程数量
其他说明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监理 通 知
B1-09(B1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施工单位)
事由:
内容: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设计单位代表
(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代表
(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代表
(签字):
年月日
竣工移交证书
B1-13(B6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建设单位)
兹证明施工单位施工的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
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B2-01(A3监)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部位)
(内容)
的测量放线,经自检合格。请予查验。
附件:l.放线的依据材料页
2.放线成果表页
测量员(签字):岗位证书号:
查验人(签字):岗位证书号:
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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