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0)1
自考《经济法学原理》试题
《经济法学原理》试题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原理》试题课程代码:0794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出现在A.中国B.德国C.美国D.日本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是A.人民主权和权利制约B.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C.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公平D.等价有偿和公平3.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A.《谢尔曼法》B.《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C.《禁止私人垄断法》D.《竞争法》4.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不包括A.自然垄断B.知识产权垄断C.国家垄断D.行政垄断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主要是A.各级人民政府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人民法院D.物价局6.经营者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赔偿额为A.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利润B.受害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利润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利润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7.在消费者组织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是A.地方政府B.消费者协会C.工会D.工商部门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侵犯了消费者的A.知情权B.公平交易权C.维护尊严权D.监督权9.下列关于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生产者具有产品质量定期检查义务B.生产者应对产品存在的适用性能的瑕疵必须做出明确的说明C.生产者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确保销售的商品不变质D.生产者不得运输有腐蚀性的危险物品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有企业投资目标的是A.宏观调控目标B.市场规制目标C.核心竞争力目标D.盈利目标11.下列各项中关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A.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投入公共产品的生产,用于提供公益服务B.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具有增值功能C.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国有企业占用D.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政府配置12.发行国债时,政府按照一定条件与金融机构协商并由其先全部承购,再转向社会推销的方法是A.公募法B.公卖法C.摊派法D.包销法13.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A.个人所得税B.企业所得税C.消费税D.关税14.王某将自有房屋租赁给某公司,每月可取租赁收.N3000元,则其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A.480 元B. 500 元C. 440 元D. 320 元1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银监会的监管对象的是A.农村信用合作社B.信托投资公司C.期货交易机构D.财务公司16.下列手段中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是A.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不法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B.第三人不知是商业秘密而加以获取、使用C.盗窃、利诱、胁迫权利人而获得商业秘密D.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17.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者的是A.购买生产资料的甲有限责任公司B.免费品尝果汁饮料的乙先生C.以投资为目的购买黄金的丙女D.为发放年终福利购买大米的丁先生18.商业秘密的特征不包括A.秘密性B.保密性C.新颖性D.经济性19.下列预算管理程序中不属于必经程序的是A.预算的调整程序B.预算的审核和批准程序C.预算的执行程序D.决算程序20.经营者对同种商品恶意使用两个价目表,以低价招彳来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属于A.哄抬价格行为B.变相提价行为C.价格欺诈行为D.价格暴力行为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人身关系B.财产关系C.婚姻关系D.市场规制关系E.宏观调控关系22.下列各项中属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有A.维持转售价格协议B.知识产权许可协议C.独家交易协议D.价格固定的协议E.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2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有A.索要垄断价格B.价格歧视C.地区贸易壁垒D.搭售E.内幕交易2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调整,所以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B.合法的折扣和佣金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C.以明显夸张的方式宣传商品,即使未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解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D.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应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E.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5.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A.存款准备金制度B.再贷款政策C.公开市场操作D.再贴现政策E.不动产信用控制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26.财政转移支付法27.印花税28.垄断协议29.市场规制法30.国家预算31.经营者集中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2.简述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构成要件。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单选择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肇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在德国流行起来。
5、主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法律分支。
代表人物是哥尔德斯密特。
6、方法论说是试图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
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7、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8、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问、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0、个人和国家是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是社会的两块主要领域。
这也构成了法律包括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11、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
12、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13、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必要性。
他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初步思想。
14、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15、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16、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17、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18、罗尔斯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正义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19、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主要是人权问题。
20、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21、人权按人分配。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经济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
它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经济法的本质、特点和价值取向,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研究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时间和发展历程,探讨经济法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规律。
2.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分析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原则,比较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异同点。
3.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探讨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研究经济法的渊源及其效力范围。
4.经济法的主体与客体:分析经济法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和客体的范围、性质等。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概括和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等。
6.经济法的制度与规范:研究经济法的主要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分析其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7.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探讨经济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包括执法机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等。
8.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探讨经济法对其他法律部门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9.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评价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探讨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10.经济法的国际化与全球化:研究经济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探讨国际经济法律框架和经济合作组织对各国经济法的影响和挑战。
经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广泛而深入。
通过研究经济法学,可以更好地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一、教学目的和要求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旨在培养学生对经济法基本理论和法律适用能力的掌握和运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了解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和基本原理;2. 理解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3. 能够运用经济法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法律问题;4. 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查阅和研究能力,能够进行法律文献的编写和撰写。
二、教学内容和方法1.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学的概念和特点、经济法的分类和体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等。
2. 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案例等内容进行教学,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
(2)案例分析法:引导学生分析实际经济法律问题,并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讨论与互动法:鼓励学生之间进行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践教学法:通过实地参观、调研等形式开展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教学进度安排为了保证学生对经济法学的全面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如下:1. 第一周:经济法学的概念和特点教学内容: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特点和作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2. 第二周:经济法的分类和体系教学内容:经济法的分类和体系结构,包括民商法、金融法、劳动法等。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3. 第三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内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4. 第四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教学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权利主体、客体、内容和前提条件等。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5. 第五周:经济法律的适用教学内容:经济法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以及经济法律问题的解决途径。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讨论与互动法。
第一章法经济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法经济学基本原理一法经济学发展概述作为一门学科的法经济学,创立只有不到50年的历史。
而在此之前,无论是在法律思想史,还是经济思想史以及法律的实践方面,都经历过很长一段的萌芽和酝酿时期,对此我们将在第三章“法经济学范式的历史性阐释”详细予以介绍。
本节则主要对法经济学的创立、发展和繁荣普及,分三个阶段进行分析。
1.法经济学的创立阶段。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为范式孕育期,法经济学在这一时期宣告诞生。
2.法经济学的扩张发展阶段。
20世纪60-80年代为范式传播发展期,法经济学蓬勃发展并且渗透到法学研究的各个主要领域和法律实践当中。
3.法经济学的扩张发展阶段。
20世纪60-80年代为范式传播发展期,法经济学蓬勃发展并且渗透到法学研究的各个主要领域和法律实践当中。
4.法经济学的多元分化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形成全球化时代百家争鸣、多元一体的学科发展格局,法经济学在不断国际化的同时日益本土化,学术进路渐趋分化,方法论更加多元。
总之,仅就已经取得的成就看,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还是值得期待的,并大体上沿着“深化、分化、全球化”的趋势发展。
深化,指的是在经济-法律-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巨大交叉区域,有无数理论难题和崭新课题需要研究,以往波斯纳百科全书式的法经济分析将会被针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所代替,每个问题都考虑得更细致、更全面;分化,指的是在法经济学向更广阔学术领域和更多国家与地区传播应用的过程中,愈益成为个人性研究和“地方性知识”,在指导思想上各有立场、百家争鸣,在研究方法上各施所长、不拘一格,并凸现出研究问题的地方性和本土价值;多元,指的是在法经济学日益全球化,指的是国际法经济学运动继续发展,跨国性经济法律事务的研究领域将会扩大,各国学者相互借鉴和交流的机会增多,有可能创造出某些知识增量和共性智慧。
二法经济学的学科定位90年代以后,法经济学研究日趋成熟,遍地开花,并结出累累硕果。
首先,经济分析的方法已经渗透到法律的各个具体领域。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164802课程名称:经济法学英文名称:Economic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32学分:2适用对象: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考核方式:考查先修课程:法律基础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经济法学》课程是经济、管理等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
该课程是一门以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主要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治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课程。
该课程主要讲授经济法的概念、历史、体系、地位、宗旨和原则,经济法的主体、行为、权利、义务和责任,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
2. 英文简介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is a discipline basic course for the economics, management and othe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This course mainly teaches the basic theory of economic law, major economic legal systems, and so reveals the law of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law to promote economy rules of law. The course should include the law basic concepts of economic law, history, system, status, purpose and principles, the body of economic law, behavior, right, obligation and responsibility, antitrust law system; legal system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 legal system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1.课程性质《经济法学》课程是广东财经大学-美国马凯特大学经济学(全球数字经济方向)中外合作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学科基础课。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contents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制度目录01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学课程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学作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交叉与融合经济法学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综合素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经济法学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的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030201教学目标与要求教材使用及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考书目《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学术论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深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02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等。
经济法体系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涉外经济法等多个子部门法构成,每个子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自考本科科目代码07944经济法学原理(版本1)最新最全自考复习资料自考小..
一、单选1、“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来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2、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尤其是战后的经济法学说,可以大致区别为不以垄断禁止法为核心的经济法学说和以垄断禁止法为核心的经济法学说。
3、在法国,经济法概念有宽窄之分。
4、经济法在中国有了近三十年的历史,期间出现过几种有影响、有代表性经济学说。
5、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从立法上打破了这种纵横统一经济学说。
6、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其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7、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报告》决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有着紧密的联系。
9、学科的发展建基于对思想的思想,对认识的认识。
10、经济法的核心意旨和本质属性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
11、法律上经济关系的记载和表述,经济关系的变革必然导致法律的变迁。
12、法律的政治的集中表现,有什么样的政治及其意识形态就有什么样的法律。
经济法受特定政治及其意识形态的额影响,并且是他们的法律体现。
13、“差别原则”也是扩大国家权力和加强国家干预的原则性根据。
14、立足社会境况最差者而构建的正义理论促成了法律视角的转换。
15、所谓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
16、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
17、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18、法律上社会关系的记载和表述,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相应地有什么样的法律,不同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不同法律的调整对象。
19、要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关键是要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关系。
20、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
21、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优越处。
经济法学电子教案课程
经济法学电子教案精品课程第一章:引言1.1 课程定位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概念、特点和意义,培养学生的经济法意识,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素养。
1.2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1)理解经济法学的定义和基本特征;(2)掌握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3)了解经济法学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1.3 教学内容1.3.1 经济法学的定义与特点1.3.2 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3.3 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1.3.4 经济法学在实践中的作用1.4 教学方式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1.5 教学评估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后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二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1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1)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制度;(3)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 教学内容2.2.1 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2.2 经济法的基本制度2.2.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3 教学方式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2.4 教学评估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后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三章:经济法的运行机制3.1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1)理解经济法的运行机制;(2)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3)了解经济法的运行过程。
3.2 教学内容3.2.1 经济法的运行机制3.2.2 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3.2.3 经济法的运行过程3.3 教学方式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3.4 教学评估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后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四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1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1)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掌握经济法调整的方法;(3)了解经济法调整的目的是维护经济秩序。
4.2 教学内容4.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2.2 经济法调整的方法4.2.3 经济法调整的目的4.3 教学方式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性
.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 4、责任内容的惩罚性
二、经济法实施的特点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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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着重介绍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 理,回答市场规制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章是总论阐述 理论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的具体化,也是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共性理论问题的提炼,连接经济法总论和宏观调控法律制 度。
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 法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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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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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宗旨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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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宗旨的内涵与界定标准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经济法宗旨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 高等教育出版社
经济法学_精品文档
课程内容
• 第一节资源法概述 • 第二节土地管理法 • 第三节能源法 • 第四节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阐述了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分析
了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的管理机构的职责 与只能,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说 明了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基 本原则, 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阐述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意义以及对外 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介绍了企业的特征与分类, 论述
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法律制度, 阐述了关 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介 绍了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及外商投资 企业先关的法律制度。 • 二、学习目标 • 通过本章的学习, 了解企业的分类及企
业的法律形态,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主 要内容,运用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实 际案例。 三、重点思考题 1、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2、 企业的特征。 3、 合伙企业的特征。 4. 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 D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E国际条约和协定
练习题
• (三)填空题
• 1.资本主义经济法在20世纪30年代表现为
(
)。
•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 (四)名词解释
• 1.经济法 2.经济法的本质 3.经济法的基本原 则 4.经济法体系
• (五)简答题
• 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 2. 简述经济法的渊源。
练习题
• 4.与传统行政法和传统民法不同, 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
• A行政权力本位 B个体权力本位 C社会责任本位 D社会权利本位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1)经济法的理念: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电影《英雄》贴片广告案暨“新东方”案 . 4经济法主体结构:社会中间层组织——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盟CR法案和欧盟打火机反倾销 (7)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0)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之一:经济法责任——沱河泣血,百姓遭殃 (13)经济法律关系保护之二:经济法奖励制度 (19)经济法的实施——牛玉琴案 (23)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北京依法查处取缔黑车案暨河北孙大午农牧集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5)特殊企业形态: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恒裕”轮南非德班被扣案 (27)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1、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
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干预。
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矿藏及可利用的天然资源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公私合营的半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指定须受国家监督的企业由资本家、工人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还佐以相关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干预市场运行,如《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卡特尔令》)等。
蕴藏于这些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于以往法律规范的特质:国家有权对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对经济运行要素进行国家协调,从而可以对垄断组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和私权神圣原则。
由于法律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这些不同于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倾向或特质的法律规范得到了德国社会和国家的确认,并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的法律部门。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第一编总论1、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一)生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
经济法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即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的形成和发达。
由此产生对于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的法律部门的需要,经济法是应运而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的调节机制是或主要是市场调节,即价值规律的作用。
市场存在三种主要缺陷:①市场障碍;②市场推利性;③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
由于市场存在三大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为了国家和社会总体利益,国家不能不介入社会经济,实行某种国家调节。
(二)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发达。
国家调节社会经济,即是社会经济的一种调节机制,又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活动。
国家介入经济后便需要针对市场的那些缺陷采取行动。
为此,国家调节的基本方式包括下列三种:①针对市场障碍,国家通过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予以排除,以便证市场机制恢复其调节作用。
这是一种国家经济强制干预的调节方式;②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惟利性和作用领域的局限性,通过安排和调整国家直接投资,参与经营活动,以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
这是一种国家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的调节方式;③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国家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并根据对宏观经济规律的认识,凭借手中所所握有的政策手段,对社会经济实行总体规划,指导鼓励,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这是一种国家经济促导方式。
(三)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发生和发达,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和原有法律体系的变化。
经济法体系也就包含于到三种基本法律规范即:①为规制和保障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机制,国家需要制定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②为规制和保障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国家需要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和国有企业法。
③为规范和保障国家对经济的引导调控,促进和宏观调控,国家需要制定经济引导调控法或者称宏观调控法。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ppt课件
本章教学重难点:除基本理论部分之外,还需要注重应用方 面应当掌握的问题,包括经济法宗旨的研究价值及经济法三 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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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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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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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1、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主要优势在于市场竞争,规制限制 和排除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守护神。 2、市场经济的重大缺陷和主要劣势是自发性和盲目性,为了 克服上述弊端,必须进行宏观调控,而且唯有将宏观调控法治化 才能科学有序,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和产业政策法都旨在实 现宏观调控法治化。 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没有法治化的国家干预,就无法建立健 全市场调节和市场体制。经济法是一种国家干预之法,其宗旨是 确立和规范国家干预,实现国家干预的法治化。这就决定了经济 法之于市场体制的建立健全具有重大意. 义。
联。 3、研究方法:以调整对象为基础,对经济法规范进行分类,运用系统分析
方法和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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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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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
第一层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第二层结构:由亚部门法组成,“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第三层结构:每个亚部门法进一步分为成的若干小的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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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紧密联系 在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各自的发展过程中,一些非典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一、《经济法学》教学简介《经济法学》是一门重要的经济学课程,为大学生提供定量分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全面认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组织的法律职能。
它研究的原则和机制可以用于金融和投资、企业管理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经济分析和案例分析。
它关注经济法的实践,将法律和经济紧密结合,帮助学生对商业规则有全面认知,有效应对真实世界商业问题,拓宽人们经济知识面,增强在分析和解决经济法问题上的实践能力、实践技能和能力训练。
《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通过学习定量分析和实践案例,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使学生具备根据相关法律和社会经济环境,对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成为具有宽阔胸怀、积极进取精神、正确客观认识社会、具有自我领导力的现代社会人才。
1.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分类的介绍,包括商业公司、公司家族企业和企业家族结构的概念、经济组织的有限责任的原则和公司职责、企业孵化器等。
2.商业企业风险管理问题:包括企业借贷融资、金融工具、股权融资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规定。
3.企业职业责任法及其他法规实施和管理:包括劳动法、环境法、反垄断法、投资法等法规实施和管理,以及国际贸易、消费者保护等。
4.社会企业及其管理:聚焦社会企业的设立、运作、监管、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解决方案,评估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投资法和投融资管理:主要集中于投资者融资行为、投资者保护以及利用法律工具管理风险等问题,为企业投融资管理提供一体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1、理论讲授法:通过定量分析的知识梳理,使学生对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有一定的认知;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时案例分析,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涉及经济法的案例,并分析不同的社会环境下的经济状况;3、自主诊求法:使学生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训练学生处理经济法案例的能力;4、影响力仿真法:使学生通过对真实社会案例的仿真,更好地理解经济社会环境和经济法之间的关系;5、话语交流法:充分发挥学生沟通交流的功能,使学生从多方面理解案例分析,加深对经济法运用的认识;6、调研与实践项目法:引导学生进行实地调研的形式,及时反馈学习经验,增强学生在处理经济法问题上的能力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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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第一章经济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的基本涵义
1、古今中外
ô古--中
~《说文解字》中“法”的古体
灋~古代法律文献
法
刑
律
诸法合一,刑民不分
--外
~拉丁词汇中的“法”
|权利
Q核心
Q天赋人权?
Q 权利冲突
|公平、正义
Q“法治”与“法制”
《宪法》第五条第1款:“A 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B 国家”
A.依?以?
B.治?制?二、法治
ô立法--良法
ô执法--“法律至上”
P政府为何服从法律?
ô司法--司法公正
©结果・・・・・・程序・・・・・・©司法独立
Q“依法治国”与“以法治国”
Rule of law rule by law 2、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基本特征
(1)特殊社会规范——规范性
±调整对象——法律关系
±行为规范
±普适性、概括性
(2)由国家制定认可
公共性——公权力、公开(法的作用)
(3)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4)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法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