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发文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
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措施
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措施为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本文将对这些措施进行汇编,并进行详细介绍。
1.减税降费。
国务院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型企业的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所得税。
此外,还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减免。
2.金融支持。
国务院要求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获得足够的融资。
同时,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简化行政审批。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简化小型微型企业的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间。
并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系统,让小型微型企业能够更便捷地办理相关手续。
4.培训支持。
国务院鼓励各级政府开展小型微型企业的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综合素质。
同时,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5.创新支持。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创新支持制度和政策体系,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和保护。
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和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6.市场拓展。
国务院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供国际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出口。
同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7.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
此外,还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创新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8.便利政策措施。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政策措施。
包括简化工商注册流程、减少企业经营许可证的种类和数量等。
9.产业扶持。
国务院鼓励各级政府对小型微型企业所在的特色产业进行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同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大型国家战略项目,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10.鼓励创业。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xx〕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构建“双创”支撑平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重要意义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是指各类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服务的组织、机构的统称,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全国共培育和支持创业基地4000余个,认定省级示范基地2200余个,基地入驻企业超过19万个,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0万个。
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有利于集聚各类创业创新要素,集成创业创新资源,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有利于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有利于形成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创业创新精神,催生企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国科协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
质 上是一种创 新文化。创新事业 催生创新文化 ,创新文化成 就创新事业 。广 大科技工作 者要进一步增 强历史使命感 、时 代 紧迫感和社会 责任感 ,把 爱国奉献精 神化作激励探索 、厚 积薄发 的不 竭动力 。要鼓励 探索 、宽容 失败,着力培育 互助 友 爱的人 际 关系 ,保 持 宽松 自由的工 作氛 围 ,倡 导和谐 理 念 ,培育和 谐精神 ,健全 促进 团结和 谐的组织机制 ,树 立彼 此尊重 、相互信任 、平 等竞争 、合作 共赢 的大 团体 观念,推 动建设 和谐文化 ,最 大限度地激 发和 保护科技 工作 者的创新 激情和 创造活力 ,努 力形成老 中青科技工作者 各展所长、科 研 人员和科研辅助 人员和谐相处 、团队之 间开放协作的科研 合 作格 局 ,保 证科 技人 才 能够心 无 旁骛 地从 事科 技创 新活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 切 实 维 护 科 技 工 作 者 的科 技 成 果 收 益 ,做 创
展 的战略主线 ,把激 发全社会创造 活力作为建设 创新型国家 的根本途 径 。建设创 新型国家 ,体 现 了科学发展观 的本质要 求 ,丰富 了科学发 展观 的基本 内涵 ,将为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
动。
代 、无愧于人 民、无愧于伟大祖国的光辉业绩 。
峰的进取意识 ,做弘扬 自主创 新精神 的先行者 。 自主创新精 神是推动科技发 展的灵魂 ,是促进 民族振 兴的动力 。广大科 技工作者要进 一步弘扬 以爱国主义为核 心的民族精神和 以改 革创新 为核 心的时代精神 ,继承和发扬 “ 两弹一星 ”精 神和 载人航天精 神 , 自觉把创造 热情和科 学态度结合起来 ,既要 尊重科学规 律 ,又要敢 闯敢试 、敢 为人先,增强 民族 自信 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4.19•【文号】国发[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小型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增强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工作的信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增强信心,加大支持力度,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要科学分析,正确把握,积极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振信心,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和发展后劲,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二)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xx〕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构建“双创”支撑平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重要意义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是指各类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服务的组织、机构的统称,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全国共培育和支持创业基地4000余个,认定省级示范基地2200余个,基地入驻企业超过19万个,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0万个。
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有利于集聚各类创业创新要素,集成创业创新资源,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有利于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有利于形成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创业创新精神,催生企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五部门: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龙源期刊网
五部门: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26期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
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意见》的内容包括: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单户授信500
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大财税政策激励,提高金融机构支小积极性;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促进企业成本明显降低;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部委联合发文:不得强制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得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投标!
五部委联合发文:不得强制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得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投标!文件原文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2017年10月23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制定的政策措施、政府部门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由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参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审议。
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第二十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 求小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 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 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 、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 产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条 单据控制要求小企 业明确各种业务和事项所涉及的 表单和票据,并按照规定填制、 审核、归档和保管各类单据。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 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 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对相关 风险进行管理。
风险应对策略一般包括接 受、规避、降低、分担等 四种策略。
小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作 为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 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采 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 控制在本企业可承受范围 之内。
第十五条 小企业建立与实 施内部控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 管理领域:
(一)资金管理; (二)重要资产管理(包括核
心技术); (三)债务与担保业务管理; (四)税费管理;
(五)成本费用管理; (六)合同管理; (七)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管理; (八)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九)信息技术管理; (十)其他需要关注的领域。
第十六条 小企业在建立内部控 制时,应当根据控制目标,按照 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 。
第二十二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内 部控制目标,综合运用上述内部 控制措施,对企业面临的各类内 外部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第二十三条 小企业在采取 内部控制措施时,应当对实 施控制的责任人、频率、方 式、文档记录等内容做出明 确规定。
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采用内 部控制手册等书面形式来明 确内部控制措施。
第二章: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 主要明确了小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
工作的总体要求,风险评估的对象、方 法、内容、方式、频率,特别说明了小 企业常见的风险类别、常用的风险应对 策略,明确了小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重 点领域、常见的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 制实施的基本要求、内部控制与现有企 业管理体系的关系、内外部信息沟通方 式、人员培训和控制措施的更新优化。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小型微型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切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二、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三、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
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负责)五、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
国务院三大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
国务院三大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
为了助力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国务院采取了以下三大措施:
1. 整体减税降费: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减少税负、降低社保费率、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以减轻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负担,增加其资金流动性和发展
空间。
2. 金融支持政策:国务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提供更多的贷款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还支持金融科技创新,推动金融
服务的普惠性和便利性。
3. 优化创业环境:国务院努力改善创业环境,通过简化注册程序、降低创业门槛、优
化营商环境等措施,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更便利、更有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此外,国务院还积极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
争力。
这三大措施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增长,
进一步激发创造力和创新潜力。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财建[2015]114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5.04.16
【实施日期】2015.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5]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近年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减轻小
微企业税费负担,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极大地释放了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地方各级财政、工信、科技、商务、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业务指导与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正在形成。
但当前,财政资金使用较为分散,仍以项目管理为主,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政策平台,支持政策传递距离长、“最后一公里”问题仍较为突出。
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有利于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政策资源聚集服务要素,缩短政策流程提高效率,创新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小。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关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关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减税降费:国家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减免税费,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2. 金融支持: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例如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扶持政策,推出低利率贷款、担保贷款、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
3. 专项资金扶持: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其提供经营资金、技术改造、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4. 创业创新支持:国家设立创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鼓励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竞争力。
5. 优惠政策支持:国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例如土地使用、优先购买政策等,降低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
6. 培训支持:国家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供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定位能力。
7. 管理服务支持:国家建立一体化的行政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企业注册、行政审批、异地创办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三个指引
第一部分内部控制规范的背景及框架介绍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出台的背景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第27条规定: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财政部从2001年开始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2001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发布《基本规范(试行)》(2001)和涉及货币资金(2001)、采购与付款(2002)、销售与收款(2002)、工程项目(2003)、担保(2004)、对外投资(2004)的六个具体控制规范,同时印发了固定资产、存货、筹资、成本费用、预算等控制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9月7日制定发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2005年1月,银监会又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2003年12月,审计署发布第5号令《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简称《准则》),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证其有效实施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准则》借鉴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守有关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
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
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发布《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发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情况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情况作者:来源:《中国电子报》2015年第59期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
二、财政部财政部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改革要求,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城市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纳入示范的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三年支持9亿元,普通地级市及直辖市所属区县三年支持6亿元。
财政部积极研究出台涉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大政策支持范围。
三、人民银行人民银行认真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扎实推进金融创新,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创业各项部署,不断完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就业。
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及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六、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综合发挥商标、广告、市场规范、竞争执法、消费者保护等工商职能服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引导小微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八、银监会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持续加强差异化监管政策引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管理前提下,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小型微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6.12.05【实施日期】2016.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构建“双创”支撑平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重要意义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是指各类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服务的组织、机构的统称,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全国共培育和支持创业基地4000余个,认定省级示范基地2200余个,基地入驻企业超过19万个,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0万个。
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发文字号】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5.04.13【实施日期】2015.05.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步伐,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4月13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是小微企业创业场所,是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的载体。
具有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公告管理。
五部委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五部委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
奖励资金支持
佚名
【期刊名称】《杭州科技》
【年(卷),期】2015(000)003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4月1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
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总页数】2页(P48-49)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 [J],
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J],
4.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J],
5.五部委联合开展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台的战略部署 , 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
境 ,促进 小型微 型企业创 业创新基地规 范发展 ,推动
中小企业 转型 升级 。
根 据规 划 ,到 “ 十 三五 ”末 ,我 国将建 立3 0 0 个 国家小型微 型企业 创业创新 示范基地 ,推动地方培 育
以及对厂房场地租金予以补助,对优秀小微企业双创
案 》 )。
《 方案 》 提出,在 “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创建
五 部委联 合发 文 推 动小型微 型企业创业 创新基地发展
目前 , 国家 发 展 和 改 革
一
批 特 色鲜 明 、成 果 显 著 的
委 员会 、工业和信 息化部 、
财 政 部 、 国土 资源 部 、 国家
小 微 企 业 双 创基 地 ,探 索 一
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 经济与社 会协调发展程度明显提升,形成若干可持续发展创新
示 范的现实样 板和典 型模 式 ,对 国内其他地 区可 持续 发 展发挥示 范带动效 应 ,对 外为其他 国家 落实2 0 3 0 年
可持 续发 展议程提 供 中国经验 。 ( 吴妍 )
展议 程 创 新 示 范 区 建 设 方 案 》 ( 以 下 简称 《 方
平 ,不 断 提 高 创 业 创 新 服 务
能 力 ,为 各 类创 业 创 新 主 体
健 康发展提 供有效 支撑 。 在政 策扶持 方面 ,我国拟将小微 企业双创基 地建 设和发 展与现行 支持政策做 好衔接 ,统 筹现有 资金渠 道 ,探 索 P P P 、政 府购 买服 务等模式 支持小 微企 业双 创基地基 础设施 改造 、信 息化建设 、服 务能力提 升 ,
福建轻纺 2 0 1 7 年2 月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 》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 《 国家创新
驱动发 展战略 纲要 》,推动落 实联合 国2 0 3 0 年 可持续 发 展议程 ,充 分发挥科技 创新对可 持续发展 的支撑 引 领 作 用 ,国务院 日前印发 《 中国落实2 0 3 0 年可持 续发 1 0 个 左右 国家 可持续发 展议程创新 示范区 ,科技 创新
基地 予以奖励 。 ( 吴妍 )
和建 ̄3 0 0 0 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 形成
套 从 孵 化 培 育 到 产 业 化 发 展 的 有 效 机 制 。 通 过 示 范 基 地
的 辐 射 带 动 作 用 ,提 升 小 微 企 业 双 创 基 地 建 设 和 运 营 水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印发 《 关 于 推 动 小 型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创 新 基 地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 以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中央 、 国务 院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新 和 构 建 “ 双 创 ” 支撑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