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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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经商财政部,现将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项特殊重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招生计划1.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在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基础上,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2.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

各招生单位要将骨干计划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予以优先保障,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2017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

3.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制订并公布本单位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学位类型和招生办法,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招生单位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甲方:XX大学乙方:XX(学生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内容1.1 甲方根据骨干计划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专业课程、实践环节、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培训。

1.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时间2.1 乙方的培训期限为XX年,自乙方入学之日起计算。

三、培训费用3.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具体金额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乙方应在入学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如乙方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可与甲方协商延期支付。

四、培训成果4.1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培训课程,经甲方考核合格,将获得甲方颁发的结业证书。

4.2 乙方在培训期间的研究成果,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五、保密条款5.1 乙方在培训期间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入学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离开甲方时终止。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大学乙方(签字):XX(学生姓名)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指标

中国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

中国科学院大学拥有强大的导师队伍、一流的科研条件和优良的学术氛围,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独特优势,能为学生提供追求卓越人生、实现心中梦想的成才环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将提高“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数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总量中的比例,预计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200名左右。

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范围内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时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信息,并尽快与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负责招生的老师联系报考事宜。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概况和具体要求请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主要考虑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原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20年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全日制/非全日制)_____________(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相应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迁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

丙方学习期间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在校期间,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篇一:XX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根据《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XX年 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

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党、团组织关系先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待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

丙方在学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及申请硕博连读等)的,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定向培养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少数民族政策,决定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

2.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定向培养,并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指定的高等院校进行专业学习。

3. 乙方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就业安排1. 甲方负责乙方的就业安排,为乙方提供适合的岗位和工作条件。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学业后,到甲方指定的单位报到并参加工作。

3. 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和职责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专业能力确定。

三、待遇与福利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甲方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

2.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3.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为乙方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四、服务期限与违约赔偿1. 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限不少于______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离职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未按时支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政审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定向协议书_西南名族大学考研

关于政审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定向协议书_西南名族大学考研

关于政审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定向协议书下载通知
一、政审表:
请各位通过复试的同学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政审表。

1.在校学生由自己所在学院党委进行政审并盖章。

2.有单位的在职考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政审表,无单
位的往届考生由街道办或能证明自己思想政治表现的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盖章。

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双少生):
请各位进入复试的双少生,须在复试前将委托培养协议(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盖章后交到行政楼707。

附件中下载此表。

说明: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定向或委培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通过复试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与非在职请分
类下载)
1.应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到定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2.在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与自
己报考时填写的所在单位盖章、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文章来源:文彦考研网(),更多西南名族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考生):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 民族: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定向培养协议。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

二、培养方式乙方以在职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学制为____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2、组织乙方进行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确保培养质量。

3、对乙方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研究任务,确保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达到学校的要求。

3、按照规定向甲方缴纳学费,并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培养单位):
乙方(定向就业人员):
根据《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定向就业协议。

一、定向就业岗位及要求
1. 乙方定向就业的岗位为:
2. 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属于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4)符合甲方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

二、定向就业期限
本协议的定向就业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培养及就业安排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养,确保乙方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乙方在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应在甲方安排的定向就业岗位上工作。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甲方安排的定向就业岗位上工作,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2.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为乙方安排定向就业岗位,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____元。

五、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定向就业人员):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调整。

2023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

2023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

2023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2.16•【字号】•【施行日期】2023.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2023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协议书”)。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定向协议书签订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二)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517办公室。

二、定向协议书签订流程(一)非在职考生: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广西教育厅签订;(二)在职考生: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所在定向单位签订,最后与广西教育厅签订。

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第三条考试录取中的第一项。

三、签订定向协议书所需材料(一)非在职考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加盖招生单位公章,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任何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打印件);2. 《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4.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在职考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原件一式五份(加盖招生单位和所在定向单位公章,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任何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打印件);2.《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所在定向单位应在“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定向单位应与所签定向协议书中的定向单位一致);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4.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考研特殊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研特殊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0年计划招收4000名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担。

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研合同协议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研合同协议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研合同协议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研协议(示例一)甲方(招生单位):单位名称:大学/学院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考生,少数民族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鉴于:为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支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照顾政策,甲方同意在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对乙方作为少数民族考生所享有的特殊政策照顾,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政策内容降分录取:根据教育部及甲方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乙方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以下简称“考研”)时,若其初试成绩达到甲方划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低于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复试表现合格,甲方将优先予以录取。

复试加分:在复试环节,甲方将根据乙方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及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加分,以体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别关怀。

专项培养计划:甲方将针对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制定并实施专项培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民族文化课程、提供学术导师一对一指导、组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以促进其全面发展。

三、乙方义务乙方应诚信应考,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入学后,乙方应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特别是与民族文化传承相关的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文化交流贡献力量。

乙方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获取研究生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The topic of my research centers around the employment agreements specifically designed for graduate students who benefit from preferential policies targeting ethnic minorities.我研究的课题是关于为受益于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的研究生量身定制的就业协议书。

In recent years, many countries have implemented affirmative action policies to promote equal opportunities and improve the representa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workforce. These policies aim to address historical discrimination and inequality by providing certain advantages, such as reserved quotas or preferential treatment in college admissions and job placements.近年来,许多国家实施了平权政策,旨在促进机会均等,并提高少数民族在高等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中的代表性。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一些优势,例如大学入学和工作岗位的预留名额或优惠待遇来解决历史上存在的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As part of these policies, some graduate students belonging to ethnic minority groups are offered special agreements when entering into employment contracts. These agreements often outline specific terms and conditions that differ from those offered to non-minority students. By providing targeted support, it is expected that these agreements will help create more opportunities for career development among ethnic minority graduates.作为这些政策的一部分,一些属于少数民族群体的研究生在签订就业合同时被提供特殊协议。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就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选拔并培养乙方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丙方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并同意接受乙方就业,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参加甲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益1.甲方负责选拔、录取乙方为骨干计划研究生,并按照培养方案对乙方进行教育和培养。

2.甲方为乙方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学业。

3.甲方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乙方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

二、乙方权益1.乙方有权按照培养方案选择专业方向和课程,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2.乙方有权在丙方提供的就业岗位中进行选择,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履行就业手续。

3.乙方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方面获得甲方和丙方的支持和帮助。

三、丙方权益1.丙方同意接受乙方就业,并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岗位。

2.丙方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为乙方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3.丙方协助甲方和乙方落实骨干计划相关政策,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培养和资助。

2.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就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岗位或未履行支持乙方就业的义务,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如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甲方(招生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学生):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丙方(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丙方同意,现就乙方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并被甲方录取后定向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内容1.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并提供相应教育与培训。

2. 乙方承诺在毕业后到丙方指定地区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不少于五年。

3. 丙方负责协调乙方毕业后就业安排,并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负责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学习资料和教学设施;2. 对乙方在校期间表现进行考核评价;3. 协助办理乙方毕业后的派遣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2. 完成规定学业任务并通过相应考核;3. 毕业后按时赴指定地点报到上岗;4. 履行至少五年的服务期承诺。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 监督甲方落实相关政策待遇;2. 确定乙方毕业后就业单位及岗位;3. 跟踪了解乙方履约情况,必要时协助解决困难。

三、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需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履行其职责而导致乙方权益受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协议终止与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为止。

2. 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执行时,经三方协商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交给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协议书甲方(招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考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为少数民族考生,符合甲方定向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接受甲方定向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向培养专业及学制1. 乙方被录取的定向培养专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学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培养方式及要求1. 甲方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养,确保培养质量。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完成学业。

三、就业及服务期限1. 乙方毕业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2. 定向就业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乙方的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毕业之日起计算。

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教育、管理和考核。

2.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指导。

3. 按照协议约定,确保乙方毕业后能够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享受国家和学校给予定向生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2. 努力学习,完成学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就业单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关于下达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XXXX年_______________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相应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迁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

丙方学习期间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在校期间,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字:丁方单位公章:丁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少数民族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研究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定向就业背景鉴于甲方为支持国家少数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与乙方签订本定向就业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定向就业期限乙方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应到甲方单位工作,定向就业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毕业后到甲方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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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2016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本合同是由招生单位、定向单位、定向生本人、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四方签订的,规定四方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7年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

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党、团组织关系先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待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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