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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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在保障建筑物正常用电需求的同时,也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下面对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一、负荷计算和用电负荷管理在低压配电设计中,首先需要进行负荷计算,包括基本负荷和附加负荷的计算。

基本负荷包括照明、插座、空调等常用设备的负荷,而附加负荷则是指其他非常用设备的负荷。

通过准确计算负荷,可以合理配置配电设备和线路容量,确保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另外,在用电负荷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尽量采用节能设备,合理规划用电布局,定期进行负荷调整和用电监控等,以提高用电效率并降低能源消耗。

二、低压配电线路设计原则在低压配电线路设计中,有几个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守。

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原则,即通过合理的线路规划和配电保护装置设置,确保电气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其次是经济性原则,通过优化线路布局和选择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以降低设计和运行成本。

另外,还需要考虑线路的容量和电压降等因素,以满足建筑物的用电需求。

三、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在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是线路的分段布置,即将配电箱设立在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支路线路,以便于故障排除和维护。

其次是线路的合理走向,要避免过多的弯曲和交叉,以减少线路电阻和电压降。

四、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在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中,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是设备的负载能力和容量,要确保其能够满足负荷需求,并预留一定的余量。

其次是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选择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设备,并进行正确的安装和接线。

另外,还需要注意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在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方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系统的接地设计,要采用可靠的接地系统,并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其次是系统的绝缘保护,要进行绝缘测试和绝缘监测,确保系统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随时监测其绝缘状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一般有以下规定:
1. 低压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一般为220V或380V,频率为50Hz。

2. 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采用铜导线,导线截面积根据负荷计算确定。

3. 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用电设备的需求,根据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和用电设备负荷等因素进行设计。

4.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总配电箱或总配电柜,用于接收进线电源并分配给各个子回路。

5. 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于自动监测电流的不平衡和漏电情况,确保人身安全。

6. 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电线槽进行布线,需符合国家相关的电线电缆标准和安装要求。

7.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设备,以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8.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照明配电系统和动力配电系统,分别用于供应照明设备和动力设备的电力需求。

9. 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电气规范与标准,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确保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的一些常规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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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指导工程建设。

各地市公司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市层面的住宅小区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以及其他低压供电的非住宅类产权分界处止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住宅工程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住宅小区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第六条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以及其他低压供电的非住宅类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会所、居委会、储蓄所、粮站、小商铺、小餐饮店、小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小区公变指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设备产权属供电企业,并由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公用变电所。

第九条小区专变指为共用及其他设施服务,设备产权属居民住宅小区开发或管理单位,并由物业管理部门运行维护的专用变电所。

第十条开关站设有中压进出线配电装置,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中压侧功率的再分配。

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和户外;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第十一条配电站户内设有10(20)千伏环网柜、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监测及计量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的配电场所统称为配电站。

第十二条三双接线指双电源、双线路、双接入的一种配电网接线方式。

其中,“双电源”指两个上级高压变电站,“双线路”指连接“双电源”的两条中压电缆或架空线路,“双接入”指公用配变通过自动投切的开关接入“双线路”。

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旨在规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方案,确保住宅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

下面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该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解读。

该规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总则;二、术语和定义;三、基本规定;四、供电系统;五、电气照明系统;六、住宅防火报警系统及其配电。

总则部分规定了该规范的适用范围、目的和依据。

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旨在确保住宅电气安全和可靠。

规范的制定依据国家建筑标准和相关规范。

术语和定义部分对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这些术语和定义包括了电气工程、建筑电气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术语。

基本规定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住宅的用电负荷进行合理估计,并根据用电负荷进行供电系统的设计。

此外,还规定了住宅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要求,以及住宅的主要用电设备的预留电源需求。

供电系统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电源选择和供电方式。

其中包括了一般住宅的供电方式选择以及对公共区域和特殊用途区域的供电要求。

电气照明系统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其中包括了室内照明和室外照明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

规范要求根据不同的住宅类型和功能需求进行照明方案设计,并对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做出了详细规定。

住宅防火报警系统及其配电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防火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规范规定了防火报警设备的应用范围和布置要求,以及其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

此外,还对住宅的火灾探测和报警装置的检测和测试进行了规定。

总体来说,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住宅建筑的电气工程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

通过遵守该规范,可以确保住宅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并满足住户的用电需求。

谢谢!。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17-08-21发布2017-10-01 实施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前言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

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系统;4、变配电装置布置;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809号,邮政编码:31800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参编单位:台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温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李哲、秦建、谢钟霆、李万里、陈士华、陶正标、徐博、丁宇海、林直、李如兵、邱继革、夏琦、周建英、罗敏、陈宇力、赵守增主要审查人:厉维军、张宏达、杨彤、刘莹、韦强、张洁、方健美目录1 总则 (3)1.1 主要内容 (3)1.2 相关要求 (3)1.3 适用范围 (4)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 术语和定义 (6)3 供配电系统 (9)3.1 一般规定 (9)3.2 负荷分级 (10)3.3 负荷计算 (11)3.4 住宅户外配电系统 (13)3.5 住宅户内配电系统 (14)4 变配电装置布置 (16)4.1 开关站 (16)4.2 小区配电室 (17)4.3 变压器 (18)4.4 中压开关柜 (19)4.5 低压配电设备 (19)4.6 表箱表计 (20)5 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22)5.1 中压配电网 (22)5.2 低压配电网 (22)5.3 竖井布线 (22)5.4 电缆敷设 (23)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 (25)6.1 基本配置要求 (25)6.2 充电设备供电与配电要求 (25)7 防雷和接地 (27)附录配电系统典型接线示意图 (28)本规定用词说明 (33)1 总则1.1 主要内容1.1.1 为了规范台州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jgj242 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 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 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一、通用规定1、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施工及检验,对应用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及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

2、本规范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标识及合格检验证明文件。

3、在本规范所述的施工、检验工序,配合及管理等体系中,必须安装卫生监察专用电气产品,尽善尽美地完成工程。

4、在电气技术、管理安全等技术要求中,根据主材材料,所有电气设备尤其是防触电装置应符合国家规范。

二、设计规范1、住宅电气设计、技术方案进行审批后,设计工作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环境探测,确定系统安装的方法和部位。

2、普通住宅楼房的电气系统分四大类:一、建筑配电系统;二、室内配电系统;三、建筑照明系统;四、照明系统控制。

3、电气安装的设备设施、线路需设计好控制系统安装存在住宅内外,用以照明、输电及安全措施,设计者须提供技术方案、安装说明书等资料,使通用产品安装工程满足主管部门规范要求和技术要求。

4、采用引入外网配电系统设计,其电压降至额定值以下,线路应做到各个处穿越不得小于卷绕绝缘要求,断路器装置必须设置有防触电特性。

三、施工规范1、在电气施工中应注意并完成无毒易耗材料的系统连接,主要是接地线的绝缘,不能损坏电路绕组等。

2、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要检查清洁、无杂质,确保施工墙体表面无污染、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进行安装。

3、在安装和绑定电缆时应小心计算布线数量、长度,并要注意有正确考虑毗邻管道,确保电缆装箱无误。

4、施工时需要定期检查、检测电气控制网络路转接情况,防止存在的短路,漏电等缺陷。

四、检验规范1、检验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按照电气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新建住宅建筑电气设备性能检验,过程中要保证实验仪器仪表在检验之前有准备。

2、检验过程中,为保证试验无因素影响,需要安装实验仪器,以防止室外电场或非人为因素对新建住宅建筑电气系统有负面影响。

3、检验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防触电性能,其应准守国家的安全标准及要求,因而,在检验过程中,必须密切控制各处触电电压,防止发生触电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第一份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其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执行标准的依据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本地区的电气工程建设规定。

二、技术要求2.1 供配电设计2.1.1 小区供配电主干线路应满足全小区耐压需求,设计应考虑负载均衡、短路和过电压保护等因素。

2.1.2 供配电变压器应根据小区用电负荷计算确定容量,并满足相关安全标准要求。

2.1.3 在小区内设置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并确保可靠和易于维护。

2.2 设备选型和安装2.2.1 所使用的变压器、配电箱、开关、电缆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

2.2.2 设备的安装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2.3 线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性能,防止破损和短路风险。

2.3 运行与维护2.3.1 供配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3.2 故障发生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排除和修复,并做好故障记录和分析。

2.3.3 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配电的正常运行。

三、验收和监督3.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

3.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附件:1. 施工图纸2. 合同及协议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供配电:指电力系统中的电能供给和分配。

- 主干线路:指供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和配电箱之间的电缆或导线。

- 耐压需求:指供配电设施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

- 短路保护:指在供配电设施发生短路时采取的保护措施,以避免损坏和人身伤害。

- 过电压保护:指在供配电设施发生过电压时采取的保护措施,以避免损坏和人身伤害。

- 漏电保护装置:指用于检测和防止漏电的电气装置。

- 过载保护装置:指用于检测和防止供配电设施过载的电气装置。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1. 引言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旨在规范住宅工程中的电力配电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保障住宅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住宅工程。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以保障用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前提,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设计应考虑火灾安全、漏电保护、过载保护、过电压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2.2 可靠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以确保用户正常用电需求的满足。

2.3 经济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合理选用设备和材料,尽可能节约能源,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3. 设计要求3.1 配电负荷计算根据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标准,合理计算配电负荷。

计算时应考虑住宅内主要用电设备的功率、数量、同时使用率等因素。

3.2 主干线和分支线设计主干线和分支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主干线的截面积、材料和保护措施应能满足负荷需求和安全要求。

分支线的设计应合理布置,确保各个分支线的负荷平衡。

3.3 配电箱设计住宅工程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配电箱应设在易于管理和维护的位置,便于用户用电设备的接入和故障排除。

3.4 电气设备选用住宅工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应可靠,并具有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过电压保护等功能。

3.5 接地系统设计住宅工程的电力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应满足安全要求,确保可靠接地。

4. 施工要求4.1 施工现场管理住宅工程配电施工过程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管理和现场整洁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4.2 电缆敷设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电缆的敷设路径应清晰,并保持适当的弯曲半径和间距,以防止电缆损坏或发生故障。

4.3 接线和接头处理住宅工程配电线路的接线和接头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如《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等。

这些标准和规范为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提供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和指导。

其次,设计应考虑安全和可靠性。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着重考虑安全性和可靠性。

安全性主要包括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设计时应合理选择电器设备和电线电缆,并设置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可靠性主要指系统的稳定性和免故障运行能力,设计时应合理布置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

另外,设计应满足供电要求。

高层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供电要求,包括电源容量、输入线路容量、分支线路容量等。

设计时应根据居民用电负荷、建筑面积和用电设备等因素,合理确定供电容量和电缆线路的规格,以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

总之,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要求。

设计时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合理选择设备和线路,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最后,设计中还应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维护性,以方便未来的改造和维护工作。

通过合理的设计,可以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用电环境。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用电质量和安全,因此
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

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J00000—2016XJJ000—2016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2016-00-00发布 2016-00-00 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 总则 (1)2术语 (2)3 供配电设计 (5)3.1 一般规定 (5)3.2 负荷性质确定 (5)3.3 负荷容量计算 (6)3.4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 (7)3.5 配套设施 (9)3.6 配电装置接地 (10)3.7 计量装置设计 (10)3.8 电缆敷设 (13)3.9 继电保护 (13)3.10 无功补偿、短路电流水平和电压偏差 (14)4 设备选型 (15)4.1 高压设备 (15)4.2 低压设备 (17)4.3 低压电缆 (17)4.4 电能计量装置 (18)4.5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19)5 施工及验收 (21)5.1 施工 (21)5.2 竣工验收 (21)附录 A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 (23)附录 B 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图 (26)本规程用词说明 (28)引用标准名录 (29)1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及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 自治区行政区划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应执行本标准。

1.0.3 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划。

2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相应供配电设施的用地。

3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4 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配电标准以及技术原则

住宅小区配电标准以及技术原则

住宅小区配电标准及技术原则 目 录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二、引用标准三、总则四、负荷分级及配电方式五、用电负荷计算及电表配置六、住宅户外配电工程七、住宅户内配电工程八、评审九、附图十、附录住宅小区配电标准及技术原则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目的对住宅小区10KV供电系统结线原则、小区变电所(站)的结线方式、0.4KV(380V/220V)系统结线原则、电力线路进户方式、电表计量配置、户内结线方式以及相关电气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等方面给予原则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在杭建设的多层、高层、别墅等住宅小区户内外配电。

外地建设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当地供电部门的供电规范执行。

二、引用标准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180-19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JGJ/T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HD/J011-1998《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杭州市电力局企标)HBD/T001-1999《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杭州市标准)三、总则1、本规定中的中压电网是指额定电压为10KV的电网。

低压电网指额定电压0.4KV(380V/220V)的电网。

低压用户的电压合格标准:动力电压为380V±7%,照明电压为220V(+5%、-10%),电压测量点为计量表计的进线端。

2、住宅小区户外配变电工程由10KV进线电源点、10KV开闭所、10KV/0.4KV的小区公用变电所(站)以及10KV/0.4KV用户专用变电所(站)、10KV电缆线路、0.4KV电缆线路、电力电缆管(沟)、电缆分支箱、计量表计箱、计量电能表、路灯线路等组成。

3、住宅小区户内配电工程由进户绝缘线路(含封闭母线)、用户户内配电箱、户内绝缘线路、灯具、插座、开关等组成。

4、住宅小区的住户及小区内的配套公建,采用高供低计,装表到户,小区内设若干10KV/0.4KV小区公用变电所(站)。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1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1总则1.1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与住宅小区建设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

1.2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3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装置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简化使用规格,使其标准化、规范化。

1.4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九个地级市的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各地供电部门应根据本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市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JGJ/T 16-92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电安运[1998]669号《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闽建科[2000]45号《福建省“住宅设计规范”电气专业设施细则》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3供电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3.1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结合本省的住宅电力负荷的实际情况,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高层住宅中的客梯、生活水泵电力、楼梯照明以及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3.2一级负荷一般为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采用两回线路或环网方式供电,三级负荷可采用10kV单电源供电。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13-8-5出版稿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13-8-5出版稿
2 术语和定义 .......................................................................... 3 3 供配电系统 .......................................................................... 5
修编后的《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CJS01-2013,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 责管理,杭州市电力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杭州 市电力局运维检修部 (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219 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51221610 电子邮 箱:jiangjian0072003@)。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Technique Criterion For Distribution Design OF Residential Project
CJS01-2013
2013-7-16 发布
2013-8-10 实施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住户电表配置随Βιβλιοθήκη 单户建筑面积增加其户内用电同时率的下降户均最大负荷及电表配置一般可按表3住宅建筑面积负荷及电表配置表住户建筑总面积m电表容量a住户进线方式单相三相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每平米按照5计算单相1单相三相开闭所开闭所尺寸要求一般为6开闭所宜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沿道路建筑内地上一层有独立进出通道进出线方便并满足环保消防等要求
3.1 一般规定 .........................................................................5 3.2 负荷分级 .........................................................................5 3.3 配电方式 .........................................................................6 3.4 负荷计算 .........................................................................6 4 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 8 4.1 开闭所 ........................................................................... 8 4.2 小区公用变电所 ................................................................... 9 4.3 中压配电网 ......................................................................11 4.4 低压配电网 ......................................................................11 4.5 竖井布线 ........................................................................ 12 4.6 表箱表计 ........................................................................ 12 4.7 路灯 ............................................................................ 13 4.8 防雷和接地 ......................................................................13 5 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 15 5.1 配电工程 ........................................................................ 15 5.2 导线截面 ........................................................................ 15 5.3 配电箱和分路保护 ................................................................ 15 5.4 住户插座设置 .................................................................... 15 5.5 照明 ............................................................................ 15 6 接地及电气安全 ...................................................................... 17 附录 A 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18 附录 B 线路间及与其它物体之间的距离 ..................................................19 附录 C 线路限额电流表 ................................................................22 附 1:修编说明.......................................................................... 27 附 2:本规定用词说明 ...................................................................28 附图 1~8.............................................................................. 29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设计准则: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国家现行电气安全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2. 设计容量:根据高层住宅的层数、户数和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容量。

设计容量应考虑住宅的用电负荷特点,包括峰值负荷、均值负荷和负荷分布等。

3. 主配电线路: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主配电线路应采用优质的电力电缆,选用合适的截面积和材料,以确保电力输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主配电线路应考虑就近布置,减少线路阻抗和功率损耗。

4. 线路保护: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合适的线路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可采用空气开关、熔断器等装置,确保线路不因过负荷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

短路保护可采用空气开关、熔断器、短路断路器等装置,保护设备免受短路电流的影响。

5. 接地系统: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有效的接地系统,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要求。

6. 电力负荷管理:为了合理分配和控制居民的用电负荷,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电能计量功能和负荷管理功能。

电能计量功能可以对居民用电进行计量和管理,负荷管理功能可以根据居民的用电需求进行负荷调控,以达到用电平衡和用电合理化的目的。

7. 配电设备选择: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设备应选择具有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产品。

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并获得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

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负荷需求、工作环境、使用寿命等因素。

8. 防雷和过电压保护: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防雷和过电压保护措施,以保护系统的安全运行。

防雷保护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带等装置,过电压保护可采用避雷器、耐压保护器等装置,保护设备免受雷击和过电压的影响。

9. 系统监测与检修: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系统监测与检修功能,以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温州市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温州电力局生产处2009年2月目次前言1总则∙∙∙∙∙∙∙∙∙∙∙∙∙∙∙∙∙∙∙∙∙∙∙∙∙∙∙∙∙∙∙∙∙∙∙∙∙∙∙∙∙∙∙∙∙∙∙∙∙∙∙∙∙∙∙∙∙∙∙∙∙∙∙∙∙∙∙∙∙∙∙∙∙∙∙∙∙∙∙∙∙∙∙∙∙∙∙∙∙∙∙∙∙∙∙∙∙∙∙∙∙∙∙∙∙12引用标准∙∙∙∙∙∙∙∙∙∙∙∙∙∙∙∙∙∙∙∙∙∙∙∙∙∙∙∙∙∙∙∙∙∙∙∙∙∙∙∙∙∙∙∙∙∙∙∙∙∙∙∙∙∙∙∙∙∙∙∙∙∙∙∙∙∙∙∙∙∙∙∙∙∙∙∙∙∙∙∙∙∙∙∙∙∙∙∙∙∙∙∙∙∙∙∙∙13术语和定义∙∙∙∙∙∙∙∙∙∙∙∙∙∙∙∙∙∙∙∙∙∙∙∙∙∙∙∙∙∙∙∙∙∙∙∙∙∙∙∙∙∙∙∙∙∙∙∙∙∙∙∙∙∙∙∙∙∙∙∙∙∙∙∙∙∙∙∙∙∙∙∙∙∙∙∙∙∙∙∙∙∙∙∙∙∙∙∙∙∙∙∙∙34供配电方式及负荷容量∙∙∙∙∙∙∙∙∙∙∙∙∙∙∙∙∙∙∙∙∙∙∙∙∙∙∙∙∙∙∙∙∙∙∙∙∙∙∙∙∙∙∙∙∙∙∙∙∙∙∙∙∙∙∙∙∙∙∙∙∙∙∙∙∙∙∙∙∙∙∙∙∙65线路管沟及所址要求∙∙∙∙∙∙∙∙∙∙∙∙∙∙∙∙∙∙∙∙∙∙∙∙∙∙∙∙∙∙∙∙∙∙∙∙∙∙∙∙∙∙∙∙∙∙∙∙∙∙∙∙∙∙∙∙∙∙∙∙∙∙∙∙∙∙∙∙∙∙∙∙∙∙∙∙∙76配电装置要求∙∙∙∙∙∙∙∙∙∙∙∙∙∙∙∙∙∙∙∙∙∙∙∙∙∙∙∙∙∙∙∙∙∙∙∙∙∙∙∙∙∙∙∙∙∙∙∙∙∙∙∙∙∙∙∙∙∙∙∙∙∙∙∙∙∙∙∙∙∙∙∙∙∙∙∙∙∙∙∙∙∙∙∙∙∙∙∙∙8附录A∙∙∙∙∙∙∙∙∙∙∙∙∙∙∙∙∙∙∙∙∙∙∙∙∙∙∙∙∙∙∙∙∙∙∙∙∙∙∙∙∙∙∙∙∙∙∙∙∙∙∙∙∙∙∙∙∙∙∙∙∙∙∙∙∙∙∙∙∙∙∙∙∙∙∙∙∙∙∙∙∙∙∙∙∙∙∙∙∙∙∙∙∙∙∙∙∙∙∙∙∙∙∙∙14前言为了适应温州市区10kV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使10kV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编制本标准。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1 围本规规定了10千伏及以下新建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规的术语和定义、供配电建设原则、供配电方式及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适用于市规划区围新建居住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 50053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JGJ/T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98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3年版)国家电网公司380/220V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4年版)省电力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细则》省电力公司文件豫电运维【2012】1287号3 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3.1 供电方案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

供电方案包括:供电方式,负荷分级,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走径、跨越,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质量及无功补偿,电能信息采集装置,重要负荷,保安电源配置,调度通信及自动化,非线性负荷治理,产权分界等容。

3.2 配置系数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千伏安)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千伏安)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千瓦)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1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1总则1.1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和住宅小区建设及四周环境相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

1.2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平安、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3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装置应依据各地的实际状况简化运用规格,使其标准化、规范化。

1.4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九个地级市的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各地供电部门应依据本标准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地市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JGJ/T 16-92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电安运[1998]669号《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闽建科[2000]45号《福建省“住宅设计规范”电气专业设施细则》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3供电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3.1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结合本省的住宅电力负荷的实际状况,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高层住宅中的客梯、生活水泵电力、楼梯照明以及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3.2一级负荷一般为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采纳两回线路或环网方式供电,三级负荷可采纳10kV单电源供电。

JGJ242- 2019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 2019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目录Contents1 总则General Provisions2 术语Terms3 供配电系统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3. 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3.2 负荷分级Load Classification3.3 电能计量Electrical Energy Measurement 3.4 负荷计算Load Calculation4 配变电所Distribution Substations4.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4.2 所址选择Substations Location Selection4.3 变压器选择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Selection5 自备电源Private Standby Power Supply6 低压配电Low Voltage Power Distribution6.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6.2 低压配电系统Low-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6.3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Protection of Low-voltage Distribution Line6.4 导体及线缆选择Conductor and Cable Selection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Distribution Line and Wiring System7.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7.2 导管布线Wiring by Conduits7.3 电缆布线Wiring of Cables7.4 电气竖井布线Wiring in Electrical Vertical Shaft 7.5 室外布线Outdoor Wiring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Electrical Device for Common Equipment8. 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8.2 电梯Elevator 8. 3 电动门Automatic Door8. 4 家居配电箱House Electrical distributor 8.5 其他Others9 电气照明Electrical Lighting9.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9.2 公共照明Public Lighting9.3 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 9.4 套内照明Dwelling Unit Lighting9.5 照明节能Energy Efficiency of Electrical Lighting10 防雷与接地Lightning Protection &. Earthing10.1 防雷Lightning Protection 10.2 等电位联结Equipotential Bonding 10.3 接地Earthing11 信息设施系统Information Technology System Infrastructure11. 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11. 2 有线电视系统Cable Television System11. 3 电话系统Telephone System 11. 4 信息网络系统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11. 5 公共广播系统Public Address System11. 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Guidance and Information Display System11. 7 家居配线箱House Tele-distributor 11. 8 家居控制器House Controller12 信息化应用系统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System12.1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Property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12.2 信息服务系统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12.3 智能卡应用系统IC Card Application System12.4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Information Network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12.5 家居管理系统House Management System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13.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13.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13.3 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Energy Measurement and Data Transmission System14 公共安全系统Public Security System14.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1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14.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Security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14.4 应急联动系统Emergency Linkage System15 机房工程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15.1 一般规定General Requirements 15.2 控制室Control Room15.3 弱电间及弱电竖井Intelligent Device Room &. Vertical Shaft for Intelligent Device15.4 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 Room本规范用词说明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引用标准名录List of Quoted Standards附:条文说明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 0.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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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17-08-21发布2017-10-01 实施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前言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

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系统;4、变配电装置布置;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809号,邮政编码:31800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参编单位:台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温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李哲、秦建、谢钟霆、李万里、陈士华、陶正标、徐博、丁宇海、林直、李如兵、邱继革、夏琦、周建英、罗敏、陈宇力、赵守增主要审查人:厉维军、张宏达、杨彤、刘莹、韦强、张洁、方健美目录1 总则 (3)1.1 主要内容 (3)1.2 相关要求 (3)1.3 适用范围 (4)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 术语和定义 (6)3 供配电系统 (9)3.1 一般规定 (9)3.2 负荷分级 (10)3.3 负荷计算 (11)3.4 住宅户外配电系统 (13)3.5 住宅户内配电系统 (14)4 变配电装置布置 (16)4.1 开关站 (16)4.2 小区配电室 (17)4.3 变压器 (18)4.4 中压开关柜 (19)4.5 低压配电设备 (19)4.6 表箱表计 (20)5 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22)5.1 中压配电网 (22)5.2 低压配电网 (22)5.3 竖井布线 (22)5.4 电缆敷设 (23)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 (25)6.1 基本配置要求 (25)6.2 充电设备供电与配电要求 (25)7 防雷和接地 (27)附录配电系统典型接线示意图 (28)本规定用词说明 (33)1 总则1.1 主要内容1.1.1 为了规范台州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1.2 本规定明确了台州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规定了供配电系统、变配电装置布置、配电线路敷设、配电自动化、设备选型及绿色建筑等技术要求。

1.2 相关要求1.2.1 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符合电力规划和城市规划。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规划应与居住区详细规划同步进行。

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电力设备运维环境,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居住区应结合电力专项规划和居住区规模等级配套建设预留相适应的供配电设施用房及通道。

1.2.2 住宅工程配电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2.3 住宅工程供配电设计应当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规定的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1.3 适用范围1.3.1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小区10(20)kV 、380V/220V配电工程规划、设计、建设。

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农居小区等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2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 5061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5006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 33/1092《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 DB 33/1121《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 DG 33/1106《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15年12月4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 156《浙江省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Q-ZDJ 04《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Q-ZDL 04《浙江省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11-282《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1781号2 术语和定义2.1 住宅小区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2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相关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的电气设施。

2.3 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会所、居委会、银行、商业服务网点等)。

2.4 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 m的住宅建筑。

其中建筑高度大于54 m的建筑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 m但不大于54 m的建筑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2.5 中压电网额定电压为10kV(20kV)的电网。

2.6 低压电网额定电压为380V/220V 的电网。

2.7 小区公用配电室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并通过无偿移交的手续,转由供电部门管理的配电室,简称小区公用配电室。

2.8 小区专用配电室为公建和公共设施服务,并由有关业主管理的配电室,简称小区专用配电室。

2.9 小区配电室内设有10(20)kV进出线和中压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监测及计量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的配电场所统称为配电室,按用途分为小区专用配电室和小区公用配电室。

2.10 开关站设有中压进出线配电装置,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中压侧功率再分配。

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和户外;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2.11 低压电缆分支箱用于低压电缆简单分支的装置。

2.12 电能表计量箱内设电能计量表计、进出线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表箱。

2.13 配电自动化以一次网架和设备为基础,以配电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综合利用多种通信方式,实现对配电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科学管理。

2.14 分布式电源布置在电力负荷附近,能源利用效率高并且与环境兼容,可供电能或热(冷)源的发电装置。

2.15 孤岛现象光伏电站与主电网解列时仍保持对局部电网继续供电的状态。

孤岛现象可分为非计划性孤岛现象和计划性孤岛现象。

2.16 防孤岛禁止非计划性孤岛现象的发生。

非计划性孤岛现象发生时,由于系统供电状态未知,将造成以下不利影响:①可能危及电网设施维护人员和用户的人身安全;②干扰电网的正常合闸;③电网不能控制孤岛中的电压和频率,从而损坏配电设备和用户设备。

2.17 住宅户外配电系统电源接入点至电能计量表箱的配电系统,由10(20)kV开关站,10(20)/0.4kV 的小区公用配电室及10(20)/0.4kV小区专用配电室,10kV电缆线路及架空线,380V/220V电缆线路及架空线,380V/220V封闭母线,母线始端箱,低压电缆分支箱,路灯线路(含电缆、灯柱、路灯、路灯配电箱),380V/220V接户绝缘线路,电能计量表箱等组成。

2.18 住宅户内配电系统电能表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表后进户电缆、电线,低压住户配电箱,室内绝缘线路、插座、灯具、开关等组成。

2.19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由带通信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通信通道、后台管理系统所组成的所有装置的总和。

2.20 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提供电能的专用设备,本规定指慢充桩和快充桩两种充电桩,形式上对应于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按使用用途分为自用桩和共用桩。

2.21 绿色建筑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3 供配电系统3.1 一般规定3.1.1 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的相关规定。

3.1.2 新建住宅小区的配电工程,应采用中低压线路全电缆配置,改建的住宅小区配电工程,宜采用中低压线路全电缆配置。

改造确实有困难的小区,也可采用中低压架空线绝缘导线,禁止使用裸导线。

3.1.3 住宅小区设若干个小区公用配电室,居民住户采用10(20)/0.4kV 的小区公用配电室供电,装表到户。

住宅小区内的公建用电通常应采用小区专用配电室供电,公建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 kVA 及以下者可采用小区公用配电室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中压供电。

非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通信机房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3.1.4 当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时,应优先采用并网系统。

分布式光伏电源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kW及以下可接入220V;8kW~400kW可接入380V;400kW~6000kW可接入10(20)kV,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

若中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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