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入市”改革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本”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3•【分类】国务院关于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授权决定,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现将试点情况报告如下:一、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5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法律规定,授权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5年3月23日至25日,原国土资源部召开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
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作者:高喜全来源:《前进》 2021年第9期高喜全宅基地制度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支撑。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作为全国104 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泽州县稳步推进、积极探索,不断破解人地矛盾,进一步激活了“沉睡”的资源,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状泽州县域环绕市区,总面积2023 平方公里,耕地74.68 万亩,人口53 万。
截至2019 年底,全县宅基地20.9 万宗、面积5.5 万亩、户均191 平方米,一户一宅10 万宗,占47.8%;一户两宅7.3 万宗,占34.9%;一户多宅、迁出户及继承户3.6 万宗,占17.3%。
闲置宅基地4.5 万宗、闲置率21.3%。
宅基地使用权发证7.4 万宗,占应发证书的90.3%。
近年来,泽州县立足自身实际,围绕破解宅基地超标准占用、闲置浪费、使用权能单一、管理工作不规范以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的“五大矛盾”,创新探索闲置宅基地“点状入市”、以宅换房、以宅养老、“租赁入股+ 康养”和集中统建安置等“五大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具体表现在:第一、以多元方式为途径,唤醒“沉睡”资产。
针对宅基地闲置浪费的问题,一是探索推进闲置凋敝宅基地退出复垦整治盘活利用。
例如:大阳镇刘家庄村对旧村一块闲置凋敝宅基地, 实施了有偿退出。
退出后复垦成耕地7.5 亩, 并通过地票交易所交易复垦指标获得33.75 万元,扣除宅基地退出补偿和复垦成本后,村集体经济壮大19 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探索闲置宅基地“点状入市”模式。
例如大阳镇结合“百村百院”工程,将原有宅基地统一由村集体收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实现有偿退出后,由村集体作为入市主体,以单独院落进行入市或者按照建成后的项目功能区几个院子集中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给相应的投资主体,确定使用年限40 年。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型农业发展的影响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型农业发展的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深化,对新型农业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将从土地托管、农业产权、农业技术、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型农业发展的影响。
一、土地托管土地托管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土地托管,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集中起来,由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农民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为新型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农业产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确权登记和流转交易等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了农民的土地产权,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积极性。
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推动了新型农业的发展。
三、农业技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引进更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地“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农民收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
通过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土地租金等收益,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改善了农民生活质量,增强了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农村产业结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了新型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随着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种类和产量得到提升,农村经济实现了良性循环发展。
七、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了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通过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土地租金等稳定收益,降低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增加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感,提升了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八、科技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科技创新。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引进更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中国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中国一直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增加土地的流转和利用效率,激发农村经济的内在活力,为农村地区的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
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益,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通过明确土地承包期限,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为农民稳定的财产权,并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有序流转,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规模经营。
这一改革不仅提高了农民的土地利用效率,还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
二、促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和金融支持为了解决农民土地资产“卖地难、融资难”的问题,中国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通过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提供贷款和融资支持,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经营权进行生产经营和发展。
这一改革不仅帮助农民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还提升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三、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为了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序和安全,中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土地流转的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推动农民顺利进行土地流转并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这一改革不仅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和有效利用,还打破了农民土地束缚,释放了农村发展的巨大潜力。
四、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监管为了防止农村土地乱象和资源浪费,中国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监管。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土地的使用权保护和执法力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这一改革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五、加大农村土地扶持政策力度为了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加大了农村土地扶持政策的力度。
通过减免农民的土地使用税、土地承包费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等政策措施,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激励,鼓励其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展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展望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改革的重点之一。
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体现。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展望。
一、背景分析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长期以来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集体所有制土地无法流转、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不清晰、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势在必行。
二、发展趋势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下半年开始逐渐推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未来,改革的趋势将更加明确。
首先,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财产,农民将会因此而受益。
其次,土地流转将得到更好的推广和落实,这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最后,土地确权颁证将推进,农民的土地权益将更加明确。
三、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在土地流转的促进下,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专业农户或农业企业,实现规模化种植,提高产出和效益。
其次,土地确权颁证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促进农民创业和发展农村产业。
最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吸引更多的资本流入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振兴。
四、农业科技进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推动农业科技的进步。
在土地流转的推动下,农业专业化将得到推动,农业科技的应用也将更加广泛。
农民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从而提升经济效益。
农业科技进步将为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生态农业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大规模农田的建设和管理,有助于农田水利、肥料、农药的统一配置和管理,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
另外,改革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将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保护意识,并促进农民参与生态修复和生态管理的积极性。
生态农业的发展将更好地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和改善。
六、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
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民土地的使用效益,增加农民的土地流转收入。
改革热点面对面之三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改革热点面对面》连载三强农富农旳关键一招——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光明日报》( 2023年08月22日 11 版)1978年, 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巨大风险, 在实行包产到户旳契约上按下鲜红手印。
可以说, 就是这个举动, 使小岗村成为“大包干”旳发源地, 也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我国改革旳发端, 由此推进了波澜壮阔旳改革进程。
30数年后旳2023年, 党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旳一大亮点, 就是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又有了新突破, 明确了此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旳方向、重点和规定。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旳推开, 不仅直接关系亿万农民旳切身利益, 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 并且将对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农村土地制度须破瓶颈“地者, 万物之本源”,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旳基础。
我国旳改革是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起步旳,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旳建立和推行, 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农业生产力, 深刻变化了农村发展旳面貌, 也为整个改革开放注入强大动力。
30数年来, 伴随农村土地制度旳不停发展完善, 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农业生产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旳主线转变。
自2023年起, 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 2023年突破6亿吨, 人均占有量持续数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同步也要看到, 伴随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伴随城镇化、工业化旳迅速推进,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尚有许多不完善旳地方, 已到了非改不可旳时候。
影响农业生产。
近年来, 农村劳动力不停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但诸多人仍保留着农村承包地。
按照现行制度, 这些土地既不能上市流通, 也不能另作他用, 阻碍了土地旳规模化经营, 导致耕地撂荒, 出现“有田无人种”现象, 不利于增长粮食产量, 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
导致土地挥霍。
在某些地方, 形成了“以土地谋发展”旳扩张模式, 严重依赖土地收入, 违规占地、盲目圈建, 致使耕地迅速减少, 土地挥霍严重。
70 年的变革唤醒沉睡的土地——浅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浙江实践
国土资源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LAND&RESOURCES14土生百物,地载万代。
中国人对脚下的土地有着深情厚谊, 中国的农民在几千年农耕文明的濡染下坚守着同土地最天然的血脉联系。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现象古已有之。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翻天覆地的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地,却只能自耕自种;有房,却不能抵押贷款;村集体资产挂着自己的名,却看不见、摸不着。
面对着农村的土地、房屋和集体资产这些“沉睡的资源”,农民们不觉困顿:广袤的乡土,如何才能激活发展基因,实现乡村生活富裕?一、饱含突破意义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978年,中国农民首创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产权改革为抓手,成为推动中国城乡大变革的杠杆,也成了中国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
2014年,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箭齐发”,无论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还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都在积极释放中国农村的巨大活力。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后多次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谋划今明两年农村的改革发展硬任务,从制度层面就如何发挥农村资源要素的效用作出全面部署。
“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一号文件所圈画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再次让广大农民看到了“沉睡的资源”被唤醒后持续焕发活力的希望。
二、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有效实践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乡村振兴充满无限可能。
中国农地三权分立制度背景
中国农地三权分立制度背景于晓华中国农地“三权分立”制度背景:土地是农民的保险手段,不是致富工具(一)最近17位专家上书中央建言“土改”。
据说全文有1.3万字,我没有找到建议书的全文,只能从媒体的报道中窥一斑;其核心要点大概是“要彻底改革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启动集体土地入市、征地制度改革、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等改革。
”因为只有农地是集体所有的,所以建议书说白了就是(1)希望弱化规划权,让位市场选择;(2)希望放松对农地的管制,让资本进入农地市场。
然后实行土地自由流转,兼并和转换用途。
让农地使用权放开流动,让资本进入农业,这样的声音一致存在。
随着经济增速的下滑,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强。
这些人提出的理由主要有:(1)防止抛荒,提高生产率,(2)减少征地阻力,(3)提高征地价格,减少房地产开发的冲动(4)让农民的使用权变现等。
资本进入农地,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其最终目的都是期待农地转非农用地的溢价。
其实,资本市场已经开始布局,很多大的资本公司已经开始投资农业,比如恒大开始涉足畜牧业。
我不喜欢阴谋论,但其背后有没有对可能的土地制度改革预期,土地用途转换的超额利润的觊觎。
世界所有的发达国家(包括,国,日本和德国等)都有非常严格的土地用途规划制度;严格限制土地用途的转用。
即所谓的“规划权”高于“所有权”的说法。
严格的土地的规划制度,也是保障土地所有权的一个重要手段。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严格的土地规划制度,在居民区里面建一个化工厂,其后果会对所有的土地所有者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来农地和非农地就不是一个市场,这基本在所有国家都成立。
我就不明白怎样才能按17位专家所言,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如果农地可以很容易转变为非农用途,除了对中国粮食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外,对非农和农业用地市场的冲击都是巨大的。
(二)中国的农地问题数千年历史以来一直是社会经济的焦点。
土地制度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政权的基础紧密联系在一起。
乡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三农经济的影响研究
乡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三农经济的影响研究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近年来,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三农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一改革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乡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通过确立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并加强土地确权登记,使农民的土地产权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 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乡村土地制度改革,还带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流转、承包、入股等方式,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改革后的土地制度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也可以通过种植更加经济作物增加收入。
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更多致富途径,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
4. 促进农村产业升级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升级。
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资源得以合理配置,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农村产业升级带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5.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随着土地的流转和产业的升级,农村经济呈现出农业、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这种融合发展形式,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6. 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活力改革后的土地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他们的活力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7. 推动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土地制度改革带动了乡村产业的发展,也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
随着农村产业的升级和发展,不仅需要农民参与,还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和管理者。
因此,改革促进了乡村就业机会的增加,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8. 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后的土地制度还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认识
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认识陈玉荣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三个最重要的方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以及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从目前情况看,制度设计有碎片化的倾向,三者应该整体设计,融为一体。
一、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整体。
改革实际上涉及三大类土地,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表现为存量的工商用地;二是宅基地,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在城镇近郊区也包括了一定数量的小产权房用地;三是拟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目前,上述三类土地通过两个不同渠道构成建设用地的来源,其中,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内部的生产生活用地需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之外的工商生产及居住用地需求。
虽然两个渠道、两个市场在制度上处于完全割裂状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元结构”,但是现实当中,三类土地的使用其实早已相互渗透,密切相关。
比如,随着范围的扩大,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早就一体化,城中村、村中城也比比皆是。
城市周边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可谓犬牙交错,城外居住城里上班,或者城里居住城外上班的现象也是常态。
大多数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村居民老家仍然有住宅,不少企业投资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甚至还有一些城镇公共设施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等。
最为显著的是,虽然严格禁止,但是还是有不少人购买或者租住在小产权房中。
总之,随着生产生活的融合,城乡土地的使用及利益关系早已一体化。
根据十八大精神,建设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实行同权同价,切实需要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整体的土地制度体系作为支撑。
从未来发展的需求看,虽然中央对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期不会像以往那样高,但中国经济的基础体量已经很大,即使保持现有增长速度,经济总增量仍然会不断增大,这也预示着对资源的需求仍然会很大,其中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是大的一块。
另一方面,我们有一个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未来十年,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无务农经历的和成长在打工环境中的新一代农村居民会大幅度增加,预计将是农村居民进入城镇的高峰期,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可想而知。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析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析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这其中就包括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机制。
本文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探析。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习总书记始终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贯彻落实。
本文认为,目前国家关于征地制度的制度安排已较为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领域在农村承包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三大方面,必须进一步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内生动力、拓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提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科学性与适应性、最大限度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
一、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75年,彰显了中央坚定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满足了农地经营权合法流转的需要。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重大创新,这一制度的不断巩固完善可以进一步释放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活力。
1、优化和细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三权分置”制度红利发挥的关键在于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稳定承包权、放活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必须在这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和细化有关制度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性质,以“按份共有”来实现集体所有权,探索“土地股份制”和“土地股份混合制”、土地托管等集体所有权的实现途径。
二是进一步清晰界定“农民”身份的性质,逐步建立起农民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探索承包经营权自动续期制度,从本质上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性质,研究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内涵与实施路径;从法律法规上彻底消除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地承包关系的干预,构建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平原示范区:农村五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平原示范区:农村五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作者:卞瑞鹤李迎东来源:《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0年第09期2017年以来,新乡市以处理好土地和农民的关系为主线,不断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改革、土地综合利用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五项重点改革,让更多的改革红利接踵而至。
平原示范区,作为新乡市各项制度改革的主要试点区,在农村五项改革方面更是全篇布局、精心谋划,在实践和创新中不断探索前行。
一年来,平原示范区以农村五项改革为着力点,抓好经济发展主线,描绘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新画卷,千方百计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使经济效益凸显,唤醒了沉睡的土地,让农村发展有了新天地,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
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田间小路变成宽敞大道,千亩玉米田成了美丽花果园。
对于桥北乡季庄村村民来说,仅仅一年的时间,村里能够发生这样大的改变,颇有些梦幻。
大道叫阿尔泰山路,果园叫未来花果园。
2019年,平原示范区花果园项目落户季庄村,随后修建了道路,流转了土地,并栽种了果树。
“对于我们村来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事情,村民们都很拥护。
1000多亩土地,几个月就流转完了,每亩地每年1300元租金。
土地流转后,村民可以放开手脚外出务工,也可以来果园干活。
”看着眼前绿油油的果林,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林江一脸兴奋。
花果园项目的落地,为季庄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拉开了序幕。
未来花果园由季庄村自主经营,3年后果树挂果,每亩地收益三四千元,仅此一项就使村集体增收二三百万元。
这些钱,30%用于村里发展,70%为群众分红。
不仅如此,花果园项目的建成,也带动了村里的生态旅游,为了延伸产业,村里开起了农家乐,并计划建设民宿和拓展训练基地。
季庄西边的葛韩庄,也是未来花果园项目的受益者。
河南贺舍里生态农业旅游公司看准商机,租赁了村里废弃的学校建设民宿。
“我们来这里投资,看中的就是这里的生态环境,除了经营民宿,公司还配套有餐饮服务和娱乐设施,计划再打一眼温泉,让这里成为离郑州最近的温泉村。
盘活闲置用地 唤醒沉睡资源
盘活闲置用地唤醒沉睡资源作者:吕发祥张海平纪卓佳来源:《新湘评论·下半月》2019年第02期长期以来农房“建新不拆旧”的陋习,导致“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也造成农村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如何盘活闲置用地,唤醒沉睡资源,成为当前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以来,浏阳市把清理整治“一户多宅”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与土地改革试点、人居环境改善、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大胆探索创新,依法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拆除“旧宅”11900宗,盘活土地2648亩,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带动了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盘活闲置农房、助力乡村振兴的“浏阳路径”。
主要做法把“一户多宅”清理整治与土地改革试点相结合,让资源活起来。
浏阳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承担着农村土地征收、集體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试点任务。
而“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行动正是浏阳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而推进的五大行动之一。
在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行动中,浏阳把腾出的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相结合,将零星分散的闲置宅基地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采取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将闲置宅基地复垦复绿,不仅置换出了建设用地指标,也增加了耕地补充指标,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做好了资源储备。
同时,创新实施“建设权证”管理办法,将一户多宅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产业园区集中使用,从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园区土地要素制约瓶颈。
如浏阳市永安家具制造产业集中区在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手续时,所需的352.3亩建设用地指标大部分是通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腾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置换提供。
据统计,浏阳通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腾出的宅基地预计可复垦水田300亩、旱土1800亩、其他农用地500亩,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要素保障,真正唤醒了沉睡的资源。
农村土地改革促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土地改革促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土地改革是中国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重要一环。
通过改革,旨在促进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市场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几个方面阐述农村土地改革对农民收入增加的积极作用。
首先,农村土地改革旨在明确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过去,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够明确,长期限制了农民的土地流转和增加收入的能力。
改革过程中,政府推动土地承包权的确权和长租制度的建立,使土地使用权得到保护。
这使农民更有动力去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收入。
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等方式,将土地资源投入到更具竞争力的农业产业中,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
其次,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推动了农村收入的增长。
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可以灵活配置土地资源,按照市场需求种植经济作物,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
同时,土地流转市场为大规模农业经营提供了机会,吸引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进入农村经济。
这种规模化经营使农业生产更加高效,农产品供应更加稳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是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过改革,农村集体经济从传统的农村经济模式向现代化农村合作经济模式转变。
这种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存在,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种植等方式,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此外,农村集体经济也可以开展农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多元化经营活动,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改革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明确土地承包权、发展土地流转市场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改革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增加收入的机会。
当然,农村土地改革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土地承包权的保护等仍有待完善。
但是,这些问题不能否定农村土地改革对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影响。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村土地改革将不断深化,为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盘活农村土地沉睡资产沉睡资产
“规划引领是基础和前提。”吴飞说,他们坚持以 村土地利用规划为统领,将村庄规划、经济产业发展 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多规合一”,在村级层面实现 了经济社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环境整 治的“一个规划、一本蓝图”。
“对集体土地只有实际使用权、没有合法权能,是 武进众多乡镇民企普遍面临的‘紧箍咒’,这导致他们 很难通过股改上市、兼并重组、抵押融资等手段实现 快速发展壮大。”武进区副区长吴飞说,通过农村土地 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等三 项试点探索,武进初步形成了功能完整、设计科学、运 转顺畅、特色鲜明的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体系。
据 城 关 镇 相 关 负 责 人 介 绍 ,合 作 社 按 照“ 抓 服 务 促 产 业 ,抓 经 营 促 转 型 ,抓 招 商 促 改 造 ”发 展 思 路,先后实施了居民安置小区、南大街中段、河滨商 贸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沉睡的资产变成活跃的资 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固定资产达 1.2 亿元,连续 六年来为群众分红达到 1400 余万元,平均每股年 分红 1500 元。
性、有效性、权威性、涵盖性进一步增强。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 12695 项,其中国家标准 6678 项,
农业行业标准 6017 项,国家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
标准 4140 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548 项,饲料安
全标准 67 项,检测方法等标准 757 项。目前制修
订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
规划引领不仅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还助力田 园乡村建设。在杭州临安区,他们坚持以景区理念规 划乡村、以景区标准建设乡村、以景区红利惠及乡村, 今年的目标是完成去年 10 个村落景区的验收,同时 新建 12 个村落景区。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9.23•【文号】农办案〔2020〕194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20〕194号民盟中央:关于推进社会资本可持续高质量地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准确判断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主要问题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扩大投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和服务,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和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同时,农业农村部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指导各地根据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各领域优秀人才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加强宏观引导,推进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乡村振兴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出台多项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举措,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一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切实将“三农”领域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入占比持续达到总数的一半以上,为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挥了有效引导作用。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配套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会资本的支持力度。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的影响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的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指的是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以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引入城市建设和经营活动中。
这种方式的实施将会对土地财政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以增加土地财政的收入。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土地的出让或租赁收入将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
这将对土地财政收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升其财政实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
在传统的农村土地管理模式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土地收益主要依赖于农地流转和农房出租等方式,收入相对有限。
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由于土地资源的市场化交易,地方政府可以获得更多的土地财政收入,这种收入来源更为稳定可靠,并且能够持续增长,从而提高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以激发土地财政的潜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土地资源可以更加高效地配置和利用,刺激了城市建设和经营活动的进行。
这将带动了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地方经济的增长速度。
由于土地财政收入的增加,地方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增加土地财政收入、提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等方面。
在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时,还需注意合理设置土地利用限制、保护农民的权益、防止土地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以确保土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在当今时代,农村发展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农村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农村要素市场,涵盖了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关键要素。
过去,这些要素的配置和流动存在诸多限制和不顺畅之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首先,土地作为农村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其市场化改革面临着诸多挑战。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的流转受到各种政策和制度的约束,导致土地资源无法得到高效利用。
一些农民因为外出打工等原因,土地闲置荒废;而另一方面,一些有意愿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经营主体却难以获得足够的土地。
因此,推进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
通过合理的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劳动力要素在农村发展中也存在着突出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农村劳动力短缺,特别是高素质、有技能的劳动力严重不足。
这不仅影响了农村农业的发展,也使得农村的建设和社会服务面临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另一方面,要创造更多的农村就业机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发展。
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服务,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资金要素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农村金融服务普遍存在着供给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相对较少,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难以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加大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成为了农村资金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当务之急。
鼓励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为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济效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济效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项改革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首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过去,农村土地的产权不够明晰,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有限。
改革后,通过土地确权等措施,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营权等权利,使农民能够更加自由地流转土地,获取租金收入。
例如,一些农民将自己闲置的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或农业企业,不仅避免了土地的荒废,还能获得稳定的流转费用。
这部分额外的收入对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在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下,土地分散经营,难以实现规模效应。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集中,使得有能力、有资金、有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进行规模化种植、养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大规模经营有利于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规模化经营还能够增强农业生产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增加农业的经济效益。
再者,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流转使得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能够安心外出务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
这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也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此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
明确的土地产权和稳定的土地经营预期,为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提供了保障和信心。
社会资本的注入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经济的活力。
同时,改革也带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土地作为重要的抵押物,为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获取信贷资金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举措之一。
通过改革土地制度,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能够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还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三个方面探讨如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而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一、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对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影响尤为重要。
传统的长期固定承包制度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为此,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分散承包权利。
将土地承包权向农户个体进行分散,使农民能够自主决策、自主经营,从而激发其生产积极性。
2. 引入多元经营主体。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元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承包经营,提升农业发展的经营规模和效益。
3. 设立长期有偿使用权。
将承包期限延长,并明确农民享有对土地的长期有偿使用权,确保农民的承包权益稳定,增强其农业投入的积极性。
二、农地经营权流转农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通过流转使农地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利用,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
以下是推进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措施:1. 完善流转政策。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为农地流转提供环境保障,确保流转顺利进行。
2. 提供土地流转服务。
建立农地流转市场,提供信息发布、咨询指导、交易撮合等服务,方便买卖双方进行资源配置和交易。
3. 鼓励农地股份合作。
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与农户合作,采取股份合作制度,引导农地集约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
通过科技创新、农业机械化和耕地监管等措施,提升土地的生产力和资源利用效率,进而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 推广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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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改革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本”
作者:李在磊
来源:《百姓生活》2018年第06期
2013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农地入市”决议后,五年来此项改革进展颇快,使大规模耕地撂荒现象有所改观,唤醒了“沉睡的土地资本”。
2015年年初,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原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了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
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
越是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需求越旺盛。
因为经济基础好,消费不断升级,一些企业为了提供市场紧俏的高品质、标准化作物,纷纷到农村“收地”,进行规模化经营。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各项改革举措。
系列改革事项中,最受瞩目的当属宅基地。
自2013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农地入市”决议后,5年来此项改革进展颇快。
在发放全国首笔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浙江义乌,已经把使用权入市区域扩展至市域范围内的集体成员之间。
此前,宅基地买卖只允许在村集体内部发生。
相较而言,集体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存在流转范围的限制。
在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改革者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独立出来,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将土地附着物与经营权相结合,独辟蹊径拓展出一项单独的权利。
实现了凭借耕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的突破。
浙江义乌、海盐皆为农地入市改革试点地区。
其他一些试点地区则开始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图打破国有土地对土地市场的垄断,改变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的历史。
一般而言,农地入市的关键点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耕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长久以来,中國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规,对集体土地抵押、转让有多层限制,农地被称为“沉睡的土地资本”。
2015年2月以及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暂停实施相关法规对集体土地入市的限制条款,农地入市改革才得以在法律层面绿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