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十二——收入和费用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代客户收取的受托代销商品款等。
二、收入的分类:
1. 收入按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商品销售收 入、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节 商品销售收入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P. 274)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货款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实质上具有融资 性质,应按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认 收入。
• 1. 销售时: • 借:长期应收款——××单位(合同价+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价款的折现值)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合同价与现值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同时或月末: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品名
此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贷:库存商品——××品名
2.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单位
【例】 P.277
(三)分期收款销售业务: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发出,但货款 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其特点是商品价值高、 收款期限长、收回货款的风险较大。
• 收入的特点有以下四方面:
1. 收入从企业持续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等。

2. 收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3. 收入能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如上所述,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
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

4. 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
2. 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以
办妥托收手续的时间为销售入帐时间:
(1)发货时垫付运费: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现金
• (2)办妥托收手续时:
•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单位
* 若垫付运费时,当即办妥托收手续,如何处理?
• (一)一般销售业务的核算:

1. 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交付提货单的时间为销售入帐时间:
• (1)收到货款或商业汇票,交付提货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一般月末):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品名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单位
(协议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单位 (合计)
例:P.279
2. 双方结算手续费方式:
该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 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 说实际上一种劳务收入。
其特点是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 定的价格销售,一般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2)受托方:
① 接收商品时:
代理业务资产
借:受托代销商品—××品名 (协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单位
②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代理业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售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协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品名
③ 销售后补作购进:
(3)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品名
(4)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单位
(二)货已发出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
如果发出商品后不能确定货款能否收回,应通过“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发出 商品的成本。待能够确定货款可收回时,再确认收入。
1.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单位
• (1)委托方:
• ① 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
借:委托代销商品——××单位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品名
注:“委托代销商品”也可用“发出商品”。
②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协议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委托代销商品——××单位
2. 分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单位
3. 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四) 委托代销方式:
委托代销有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 1.视同买断 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 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 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财务会计课件(十二) ——收入和费用
第十二章 收入和费用
第一节 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本期内所
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投资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 的总流入。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代收的款项,也不包括利 得。利得是指除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从偶发 的交易或事项中取得,属于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 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接受捐赠取得利得、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等。
委托方 协议价 受托方 售价 购买方
销售本质——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并未转移给受托方。
• 收入确认原则:
• 交付商品时:委托方:不确认收入

受托方: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 销售后:受托方: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开具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代销清单。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 无合同或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能接受 的金额计量。
3. 有现金折扣的,按折扣前的金额计量。现 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4. 有商业折扣的,按折扣后的金额计量。
• 5. 有销售折让的,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6. 有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 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 (P. 276)
1. 按合同或协议金额计量。合同或协议金额 不公允的除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