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普查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普查表目录全国水利普查National Census For Water 河流普查表表号: P101表制表机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制[20__] __号有效期至:20__年__月__日填表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复核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审查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P101表河流普查表填表说明河流普查表(P101表)以河流为单位填报,即每条河流一张表,根据河流对象清查、特征清查结果填报。
【1.河流名称及编码】【1.1河流名称】填报河流的名称。
【1.2河流编码】填报河流的编码。
【2.与上一级河流关系】【2.1河流级别】填报河流的级别。
入海(湖)干流为0级,1级支流为1级,以此类推。
平原水网区部分河道、区间流域等不能确定级别的河流填报“-1”。
【2.2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上一级河流的编码,无上一级河流时填-1。
【2.3岸别】本级河流位于上一级河流的左岸或右岸,分别用1和2表示,无法确定左右岸时填0。
【3.河流长度河流域面积】【3.1河流长度】填报河流长度,单位为km,大于10km,记至1km,小于10km,记至0.1km。
【3.2流域面积】填报河流流域面积,单位为km2,平原水网区河流无法确定流域面积时填“-1”,大于或等于100km2,记至1km2;小于100km2,记至0.1km2;小于10km2,记至0.01km2。
【4.跨界类型】填报流域的跨界类型。
本次普查分跨国并跨省、跨国、跨省、跨县以及县界内五类,分别用1、2、3、4、5表示【5.河流类型】河流类型分自然流域河流、区间流域河流和平原水网区河流,分别用1、2、3表示。
【6.流经】填写河流流经的地区,按从上游到下游顺序填写。
其中,跨国河流填外国国名、我国省名和县名,如“××国,××省××县”;跨省河流填省名和县名,如“××省××县,××省××县”;跨县河流填县名,如“××县,××县”;县界内河流填县名,如“××县”。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数据
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为了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的上报验收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清查数据上报(一)上报资料内容及要求各级水利普查机构逐级上报的清查数据成果,应包括如下资料:1、《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开展情况,②水利普查区划数量及分布,③各类普查对象数量及分布(依据清查结果汇总),④清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⑤进一步做好清查登记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2、《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
清查数据汇总表主要反映各类普查对象的数量、构成及分布。
编制清查数据汇总表,应在运用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查询汇总的基础上,利用电子表格软件进一步整理分析完成。
3、《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审核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清查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数据审核的内容、方法和依据;②清查数据的总体质量情况,包括清查对象漏报、错报情况、清查表数据漏填错填情况、清查数据汇总结果(主要指各类普查对象数量、构成和分布等汇总指标)的合理性,与已有数据成果的一致性等;③数据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置情况,包括一些数据处理特殊情况说明;④下一步做好普查对象补查、补报的措施和建议。
4、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文件。
数据内容为本级水利普查区划范围,所有普查对象清查结果的数据记录集合。
(二)上报资料格式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应同时上报清查数据成果的电子文档1份和纸质文档资料2份。
1、电子文档。
包括:清查数据为slpc格式的文件(即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的数据格式要求),文字报告和汇总表为金山office或微软office文件格式。
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
" # ""! " # !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普查的标准时 根 据 国 务 院 决 定 ! ! 点为! " # #年# !月$ #日! 普查时期为! " # #年度# 普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未含香港特别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河 流 湖 泊% 水 利 工 程% 重点经济社会取用水户以及水利单位等#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 情况%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 水 土 保持情况%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本次普查按照 '在地原则(! 以县级行政区 划为基本工作单元! 采取全 面 调 查% 抽 样 调 查% 典 型 调 查 和 重 点 调 查 等 多 种 调 查形式进行#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二 阶 段 分 层 抽 样 法! 在 全 国 $ #个省级水利普查区内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 抽查结果显示! 水利普查对象综合 漏报 率 为 " % # #& ! 指 标 汇 总 数 据 的 平 均 误 差 率 为 ' % ! "& ! 数 据 质 量 符 合 预 期 目标# 经国务院批准 ! 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
流域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
续表
湖泊面积 # 平方公里 及以上 $个& 淮河 长江流域 浙闽诸河 珠江 西南西北外流区诸河 内流区诸河 ' * * " ( + # * ! " ' # " ( ! # " 平方公里 # " " 平方公里 # " " " 平方公里 及以上 及以上 及以上 $个& ! , # ) ! " , $ $ $ + ! $个& * ! # " # * * " $个& ! $ " " " $
五河县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月目录一、组织模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实行环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重要工作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人员分工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数据处理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涉密资料使用及保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质量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数据上报 (7)九、工作进度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行方案为有序开展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保证其顺利实行,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实行细则》以及结合本县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模式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旳数据处理工作在五河县水利普查办公室领导下,在省市水普办数据处理组旳技术指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行、逐层上报、超级汇总、集中处理、专业把关”旳原则统一组织实行。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管理办法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省级水利普查数据上报与验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定,省级以下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上报资料及要求省级水利普查机构上报的普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水利普查调查成果1、普查数据汇总表。
包括:(1)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共24张),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国水普办[2011]40号)的有关要求,对经过普查对象复核确认、补充完善后的清查表数据进行汇总。
(2)普查数据汇总表(共102张,见附件1),按地级普查区划、二级流域水系和地级行政区划套三级水资源分区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利用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进行处理、打印或导出,形成正式上报的汇总表成果。
2、普查基础数据集。
包括通过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专用系统录入处理的所有清查表数据、取用水台账数据、普查表数据和关联关系辅助表数据。
3、普查成果分析报告与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
(1)普查成果分析报告,包括普查区经济社会与水利发展概况,普查对象数量及主要成果,数据审核及质量状况等内容(具体编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
(2)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分专业编制。
(二)水利普查对象空间标绘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国水普办[2011]10号)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1]31号)的有关要求,上报普查对象空间标绘的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
(三)全口径经济社会取用水量推算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成果汇总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2]1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计算,形成如下成果。
第一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分析报告
第一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分析报告第一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分析报告一、引言水利普查是指对全国范围内的水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收集相关数据的工作,旨在了解和掌握水利资源的分布情况、利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本报告是基于第一全国水利普查的成果,对其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水利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
二、背景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水利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资源,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水利普查,通过对各地水利设施和资源的详细调查,为水利管理决策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
三、全国水利普查的基本情况1.普查范围:本次水利普查范围涵盖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
2.普查内容: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域面积、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用情况、水资源分布等。
3.普查方法:本次水利普查采用了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水利资源分布状况分析1.水域面积分布:根据普查数据分析,全国水域面积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大江大湖区域,而内陆偏远地区水域面积较少。
2.水利工程设施分布:本次普查发现,水利工程设施的分布不均衡,沿海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水利工程设施较为完善,而内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水利设施相对薄弱。
3.水资源利用情况:根据普查结果显示,水资源利用目前主要集中在工业和农业领域,而居民生活用水的供应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保护。
4.水资源分布特点:各地水资源的分布特点各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资源管理策略。
五、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水资源供需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控措施。
2.水污染问题:部分地区存在水污染严重的情况,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
3.水利工程安全:一些老旧的水利工程设施存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需要加强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基础资料收集范围与内容
荣昌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开展需相关部门提供基础资料收集及配合工作的内容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水利普查所需基础资料和配合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利部门1、水利统计资料主要包括: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数据、水利综合统计数据、水利服务业统计数据和灌区、水库、大坝、水电站、水文站网等统计资料。
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行业能力等普查对象初始名册编制,主要普查指标数据的分析核对等方面。
2、水利业务和技术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水利审批、许可、管理等工作形成的行政业务记录以及工程、机构、人事档案记录;开展规划、计划、勘测、设计、监测、评价等工作形成的相关业务资料。
主要用于普查对象清查、普查静态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分析核对等方面。
3、主要包括公共供水企业的名录数据、基本情况、供水人口以及供水量等数据资料。
主要用于社会经济用水调查公共供水企业名录底册编制和相关普查数据复核。
二、统计部门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主要包括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水消费情况数据和单位名录数据,主要用于水利行业能力基础资料准备和经济社会用水典型用水户的确定。
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用水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提取和整理除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代码为46]以外的所有工业大类,即行业代码前2位为06至45的所有工业企业的资料。
建筑业与第三产业用水.建筑业从经济普查中提取和整理行业代码前2位在47至50之间的企业.第三产业包括了15个门类,从经济普查资料中提取和整理行业代码前2位在51至今98之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资料。
2、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主要包括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田水利有关数据,主要用于农村生活用水调查、灌区普查、灌溉面积调查和农村水利工程普查方面基础资料的准备。
3、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主要包括从事涉水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名录信息,主要用于水利行业能力普查名录底册编制。
4、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主要包括:一是国家统计局2006-2011年分县市社会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包括城乡常住人口、灌溉面积、粮食产量、牲畜数量、工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第三产业总产值、人均收入等指标。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
(一)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
查清河流湖泊的数量、分布,基本自然特征与水 文特征。
利用1:5万DEM、DLG、DOM数据和资源卫星遥感影 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名录及基本特征参数,编 制清查参考图和清查表;由各级普查机构进行内外业 复核与分析计算,逐级上报汇总,形成河湖基本情况 普查成果。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一)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
河流:查清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长度、
面积等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重点查清流域面积100km2及 以上的河源河口位置、河流比降、多年平均年降雨量和 年径流深等流域水系自然特征和水文特征。
湖泊:查清常年水面面积1km2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
主要内容
一、普查目标与任务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四、普查内容与指标 五、普查数据的处理 六、成果的质量控制 七、组织与进度安排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一、普查目标与任务
(一)普查目标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关 于国家基础水信息的基准性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 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普查成果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普查技术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 清查登记
根据档案查阅、遥感影像提取、利用已有统计资料和 其它相关普查成果,提出普查对象初步名录,按照“在 地原则”,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普查对象名 录,确定普查表填报单位和资料获取方式。
➢ 全面调查
根据各项普查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分别采取全面调 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对 各类指标进行计算分析与统计核对,对动态数据建立台 账。
一是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 二是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三是摸清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四是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 五是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困难与体会
浅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困难与体会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摸清我国江河湖泊的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我有幸成为纳雍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普查员之一,全程参与了纳雍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并光荣地完成了水利普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通过纳雍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本人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困难与体会浅谈如下:2010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我国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
明确普查包括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灌区专项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和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八个专项。
各专项都明确了普查的目标任务,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与变革的关键时期,对保障国家水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水利工作也正处于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系统掌握我国江河湖泊及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状况,准确把握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阶段性特征,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任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对系统掌握我国江河湖泊及其资源环境状况以及水利行业发展能力等基础水信息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开展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水利普查工作,国家综合国力和国情信息中基础水信息资料不全面、不系统,不能及时反映我国江河湖泊及其资源环境的整体变化状况,不适应新时期我国资源环境管理工作和水利工作的需要,因此,开展一次全面的水利普查工作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有效抓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纳雍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全体普查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纳雍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水利普查
项目由来及基本规定
(8)平原水网区河流确定原则 河流以集水区域边界(流域分水线)进行界定。
重庆河流均属山地河流。 (9)双线河的处理原则
河流普查中水系几何特征分析不直接处理双线 河,而将双线河概化为中泓线来处理。对分叉的双 线河,可以概化为双中泓线,也可概化为单中泓线, 统计河长等水系自然特征时以主中泓线为准。
项目由来及基本规定
4、普查方法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将充分利用已有大量实
测资料,在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 位系统(GPS)和遥感系统(RS)技术(简 称3S高新技术)的支撑下,采用外业调查― 内业综合分析―复核再调查的普查方法。
项目由来及基本规定
5、普查一般规定 (1)河流普查对象的界定
本次普查主要考虑在天然和人工控制条件下常年(经常 发生)自然的汇流(排水)功能,并有集水区域的河流。不 管河流是否常年有水(如北方地区),不管河流的集水区域 边界能否清晰准确划定(如平原水网区),也不管河流是天 然河道还是人工整治河道。 (2)湖泊普查对象的界定
384
湖北(375.6),重庆(8.6)
湖北(14.9),重庆(3.2),
▪
湖泊水面边界是
由20m为基本单位的
折线组成的封闭多边
形,由下图可见湖泊
水面边界(红色线)
与影像的匹配程度。
主要成果
▪ 1、河流数量及分布 ▪ 经本次普查统计,重庆市(按干流区间和支流
面积覆盖)集水面积50 km2以上河流共计536条(含 49.0 km2-50.0 km2河流6条),其中3000 km2以上河 流19条,1000 km2以上河流44条,500 km2以上河 流77条,200 km2以上河流161条,100 km2以上河 流292条。 ▪ 重庆市位于中国内陆西南部,地界东临湖北省和 湖南省,南接贵州省,西依北靠四川省,东北部与 陕西省相连。在536条河流中,共有跨省界河流189 条,跨区县界河流171条,区县界内河流176条。
第二十一讲:水利普查(三)全国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
2010.11中国水利本栏目由水利部人事司主办栏目热线:(010)63205044、63205046联系人:邵自平,王莉一普查目的通过对我国给定标准以上河流和湖泊基本情况的普查,编制全国给定标准以上河流和湖泊名录,建立河流和湖泊主要特征基础数据库,全面查清我国河流湖泊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河流湖泊的基本国情资料。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全国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给定标准以上的河流和湖泊。
普查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名称、位置和数量以及河流湖泊的主要特征(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湖泊形态特征)。
全国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的标准和具体内容为:普查流域面积为50km 2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和数量,常年水面面积在1km 2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常年水面面积和数量;普查流域面积为100km 2及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0km 2及以上湖泊的形态特征。
有些河流干流的不同河段具有专用名称并为社会广泛使用,本次普查可作为区间流域按照河流基本情况普查标准要求开展普查工作,但不作为单独河流统计。
如长江干流的金沙江河段,按区间流域处理;又如唐白河(流域),白河河口以上称唐河,以下河段称唐白河,唐河和白河河口以下的唐白河河段可按区间流域处理,但不作为单独河流统计。
一些不符合普查标准或达不到普查湖泊形态特征标准的特殊湖泊,可按照湖泊基本情况普查标准要求开展普查工作。
如已经干涸的罗布泊可按照常年水面面积在1km 2及以上的标准开展湖泊普查工作;水面面积小于10km 2的杭州西湖,可按照常年水面面积在10km 2及以上的标准开展湖泊普查工作。
区间流域和特殊湖泊由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办根据应用要求和重要性通过内业和外业调查确定,并得到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河流湖泊名录指河流湖泊的名称、位置、面积和编码等内容,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指河源、河口、河长、河流平均比降等,水文特征指多年平均年降水深、多年平均年径流深、水位站和水文站基本情况、实测和调查最大洪水等,湖泊形态特征指平均水深、最大水深和容积等。
全国水力资源普查报告
全国水力资源普查报告1. 引言全国水力资源普查是为了解全国各地水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可利用程度以及水力发电潜力而进行的一项重要调研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全国水力资源普查的主要结果,并分析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通过这份报告,我们将为水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决策依据。
2. 普查方法为了保证普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我们采取了以下步骤来开展全国水力资源普查: - 设计普查问卷:我们设计了一份详细的普查问卷,涵盖了各个地区的水力资源情况、水流情况、水电站建设情况等内容。
- 调查数据收集:我们派遣专业的普查人员前往各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大量的水力资源相关数据。
同时,我们也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技术和水文测量仪器,获取更精确的数据。
- 数据分析和整理:收集到的数据经过统计和整理后,我们进行了详细的数据分析,以得出全国水力资源的整体情况和特点。
3. 水力资源分布情况根据我们的普查结果,全国水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如下:- 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西藏、云南、四川等地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其水流量和水头条件都较为优越。
-东部沿海地区水力资源相对较少:由于地形和水文条件的限制,东部沿海地区的水力资源开发潜力较小。
- 中部和北部地区的水力资源较为中等:华北、华中和华东地区的水力资源在全国属于中等水平。
4. 水力资源可利用程度除了水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外,我们还对水力资源的可利用程度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全国水力资源的可利用程度较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 部分地区尚未充分开发利用:尽管全国范围内的水力资源总体可利用程度较高,但仍有一些地区尚未充分开发利用,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一些中部地区。
- 水力发电设施老化:部分水力发电设施老化严重,效率低下,需要进行设施更新和升级,以提高水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5. 水力发电潜力根据我们的普查结果和数据分析,全国水力发电潜力巨大,但当前的水力发电装机容量仍然较低。
为了充分利用水力发电潜力,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 加大水力发电设施的建设力度:政府应加大对水力发电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推动更多的水电站建设。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保普查问题国普办集中答疑(三)
水利普查500问——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部分续(三)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九年三月1、如果是在调查单元内存在滑坡体或地质灾害,如何处理?答:如果老滑坡体或地质灾害,按土地利用进行归类;如果为新滑坡体或地质灾害,则采用土地利用类型中的其他土地,并在备注中说明。
2、迹地的准确概念是什么?答:迹地是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
3、野外调查单元的中心位置指的是几何中心还是简单的经纬度平均值?如果是几何中心的话如何确定?答:野外实地用GPS测定的野外调查单元内任一点(但需离调查单元边界远一点)的经纬度值。
可以不是几何中心。
4、在野外调查时,对于宽度大于10m的河流,河流水面宽度随季节变化,如何确定水域面积?答:根据野外调查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估计,不考虑季节变化。
5、若在同一梯田地块内,石坎与土坎交错布置,如何划分?答:按石坎或土坎的比例来划分,谁所占比例大填谁,如果刚好各占50%,则按两种工程措施处理。
6、日降水量是必须采用水文站资料还是也可采用气象站资料?答:也可采用气象站资料,但如为气象站资料,需说明。
7、农户住宅周围的自留地应该划为水浇地还是旱地?(因为它一般是无灌溉设施,水源也不一定能保证,但又是靠农户挑水浇灌基本能满足正常灌溉的)答:属于旱地。
8、竹是草本类植物,但教材划为有林地,是否有矛盾?答:不矛盾。
9、在填写水蚀调查表时,在“8. 备注栏”填写植物名称时,在不知道树种专业名称时,是否可以填写当地所叫树种名称?答:可以,但要配张照片。
10、调查区位于村落区,村落房建分散且均位于方里网内,各房建间有面积大于400m2或小于400 m2的其他利用类型土地,如何划分居民点用地?答:直接按居民点用地处理,不需细分。
11、位于企业或单位连片绿化,面积大于400 m2,其土地利用类型应为什么?答:和企业用房一起按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处理。
12、除人工目估制备郁闭度/盖度外,是否还有更有效、精度更高的方法?在质量控制环节,省级单位如何合理的审核水蚀调查表中盖度、郁闭度的准确性?答:有,用照相法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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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河湖取水口清查表2011年表号:Q 4 0 1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普查员: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Q401表河湖取水口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规定本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
清查范围为县域范围内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取水口。
包括截潜流工程的取水口。
本次清查不包括水电站发电用水的取水口、河口附近取用海水(潮水)的取水口、灌区内以及引(供)水渠道上的取水口;不包括天然河流以外引水充库(湖)的人工湖泊、平原水库上的取水口。
2、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行政区划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的代码。
【3.河湖(水库)名称及编码】指取水口所在的河湖(水库)名称及编码。
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湖名称及编码填写;水库编码按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对应的水库工程的编码填写。
如水库未在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范围内,则填写所在河流的名称及编码。
河湖名录中的河流标准为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湖泊标准为常年水面面积1km2及以上。
如取水口所在河湖(如小河流、小湖泊等)未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上时,则取水口所在河湖名称及编码填写该河湖所汇入的具有编码的上一级河湖的名称及编码。
【4.取水口名称及编码】取水口名称:有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按照取水许可证上批准的取水口名称填写,没有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可按照取水单位名称或取水口位置对该取水口命名后填写。
取水口编码:严格按照本次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中的普查对象编码规则要求,对取水口进行编码并填写。
【5.取水口位置】指该取水口所在河湖上的具体位置,用文字描述。
河道上的取水口填写水利部门确定的堤防桩号,如:黑龙河左堤桩号15+623;湖泊围堤边上的取水口填写围堤桩号,如:黑龙湖南围堤桩号15+623;水库边的取水口填写相对位置,如:黑龙水库坝上左侧约3500m,在水库大坝坝体上的取水口填写相对位置,如:黑龙水库大坝坝体左坝肩处。
在没有统一桩号的情况下,填写至具体行政单位的相对位置或按照明显地物填报,如:王村下游左堤约100m处,××桥下游左堤500 m处。
【6.单位名称】指取水口的取水单位(个人)或直接负责管理取水口的单位(个人)。
当有取水许可证时,按照取水许可证上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填写;没有取水许可证时,直接填写单位或个人的名称。
如××水厂、××灌区、××企业(公司)、××村庄等;如为个人取水,可直接填写个人名称。
【7.联系人】取水口管理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姓名,一般为取水工程的具体管理人或取水人姓名。
【8.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9.单位隶属关系】指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和其他。
各取水口管理单位均填写本项,在相应隶属关系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
流域机构管理的取水口在中央前面的“□”内划“√”,县级以下街道、镇、乡和其他则均在乡前面的“□”内划“√”。
【取水能力】指取水工程的现状取水能力,以取水流量和年最大取水量表示。
【10.取水流量】当工程及设施满足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时,填写设计取水流量;单位为m3/s,保留2位小数。
当因工程设施问题导致取水能力下降,则根据取水能力下降程度,分析后填报现状最大取水流量。
如引水渠道淤积,导致过流断面缩小,则根据断面比例计算现状取水流量;如泵站机组设备损坏,则根据现状能正常运行的机组台数及效率估算现状最大取水流量;单位为m3/s,保留2位小数。
【11.最大年取水量】填写2008~2010年年取水量的最大值。
单位:万m3,保留整数。
【12.主要取水用途是否为农业】根据取水口主要取水用途判断,单项选择。
农业用水包含农田灌溉、林、牧、渔业用水。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地表水水源地清查表2011年表号:Q 4 0 2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普查员: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Q402表地表水水源地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规定本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
清查范围为所有向城镇集中供水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规模为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 m3及以上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
2、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行政区划名称】填写水源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的代码。
【3.水源地名称】经过批准的水源地按照批文中的水源地名称填写。
未经批准的水源地按习惯名称或按所在行政区县加河湖的名称、序号和“水源地”填写。
如××县黑龙河1号水源地。
【4.水源地编码】严格按照本次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中的普查对象编码规则要求,对水源地进行编码并填写。
【5.所在河湖(水库)名称】在河湖上的水源地填写所在河湖名称,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名称填写;在水库上的水源地填写所在水库名称,与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对应的水库工程名称一致。
【6.河湖(水库)编码】河流和湖泊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湖编码填写;水库编码按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对应的水库工程编码填写。
如水库未在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范围内,则填写所在河流的名称及编码。
如地表水水源地所在河湖未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上时,则水源地所在河湖名称及编码填写该河湖所汇入的具有编码的上一级河湖的名称及编码。
【7.单位名称】指流域机构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
如没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则填报主要取水单位全称。
【8.联系人】地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姓名。
【9.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10.隶属关系】指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乡。
各水源地管理单位均填写本项,在相应隶属关系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
流域机构管理的水源地在中央前面的“□”内划“√”,县级以下街道、镇、乡和其他则均在乡前面的“□”内划“√”。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治理保护河流(河段)清查表2011年表号:Q 4 0 3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年月日年月日Q403表治理保护河流(河段)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规定本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
清查范围为县域范围内的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的河流(河段)。
2、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行政区划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的代码。
【3.河段名称及编码】当河流不跨县界全部在本县域内且不分段填报时,可直接填写河流名称,同【4】。
当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权属或自然地理特征对河流进行分段填报时,填写本河段常用的习惯名称,如没有习惯名称,则按照行政区命名填写,如××县段、××市段。
按照本次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中的河段编码规则要求对该河段编码并填写。
【4.河流名称及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流名称及编码填写。
【5.河段长度】当河流没有分段时,直接填写河流长度;当河流分段填报时,填写本河段长度。
长度单位以km计,保留2位小数。
【6.河段位置描述】指该河段上下游起讫断面的具体位置,难以准确描述的应采取GPS定位给出坐标。
【7.单位名称】为流域机构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河流管理单位名称。
如:河北省××县水利局、河北省大清河河务处、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县××乡政府。
界河段左右岸由不同管理单位管理时,填写河流右岸管理单位。
【8.联系人】河段管理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姓名。
【9.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10.隶属关系】指本县内该河段的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
在相应隶属关系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
流域机构管理的河段在中央前面的“□”内划“√”,县级以下管理的河段则均在县前面的“□”内划“√”。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治理保护湖泊清查表2011年表号:Q 4 0 4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普查员: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Q404表治理保护湖泊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规定本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
清查范围为县域范围内的常年水面面积在10km2及以上的湖泊。
2、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行政区划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的代码。
【3.湖泊名称】【4.湖泊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
【5.单位名称】为流域机构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湖泊管理单位名称。
如:湖北省××县水利局、湖北省××湖管理处、××县××乡政府。
【6.联系人】湖泊管理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姓名。
【7.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8.隶属关系】指本县内该湖泊的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
在相应隶属关系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
流域机构管理的湖泊在中央前面的“□”内划“√”,县级以下管理的湖泊则均在县前面的“□”内划“√”。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入河湖排污口清查表2011年表号:Q 4 0 5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普查员: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Q405表入河湖排污口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规定本表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