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合集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简称“ASBE18”)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何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确认规则。

以下是对ASBE18的详细解析,总字数超过1200字。

首先,ASBE18主要适用于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包括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计算和确认的当前和延期所得税。

ASBE18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发生的税法后果计提和披露所得税。

ASBE18首先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范围进行了定义。

所得税包括当前所得税和延期所得税。

当前所得税是指企业当前会计期间的所得税,延期所得税是指企业会计期间内涉及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等引起的未来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

ASBE18要求企业在计提所得税时,应基于资产负债表财务报告日的税率计算。

其次,ASBE18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计提方法。

企业应根据资产和负债上的暂时性差异计算和确认延期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可能在未来会计期间发生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的差异。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则将税基调整为会计利润有限公司算的所税基。

待确认的延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根据企业预测的税额确认。

ASBE18还详细规定了在财务报表中如何披露所得税相关信息。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的后面部分披露所得税的详细信息,包括当前所得税和延期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以及在企业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表中的具体金额。

此外,ASBE18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假设和估计的信息,以及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所得税法律和税率变化的评估。

最后,ASBE18强调了会计人员对所得税准则的适用和解释应保持谨慎和专业,避免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同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符合ASBE18要求和税法规定。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该应用指南主要包含了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

下面将对该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应用指南明确了所得税的概念和性质。

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适用的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计算所得税,以确保企业合法纳税的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其次,应用指南给出了计算所得税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税款。

对于以确认净利润为基础的企业,应先计算应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所得税;对于以确认税基为基础的企业,应直接按照税率计算所得税。

应用指南还对计算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和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再次,应用指南规定了计提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当前期的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亏损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逆向税基的企业,应用指南也给出了相应的计提所得税的特殊处理方法。

此外,应用指南还对税基差异、税前损益调整和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对于税基差异,应用指南规定了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并披露的信息。

对于税前损益调整,应用指南给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应用指南强调了需要进行准确的估计和计量,并对计提资产负债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应用指南还对所得税披露进行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起征点、税率等,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价企业的所得税风险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指导。

企业应按照该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以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量和合规报告。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浅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会计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浅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会计
E 则第 1 号 所得税》 8
业会计准则下的所 得税会计
斗 有 限责 任 公 司 技 冯 玲
的基本理念 、 会计核 算方法、 差异分类 、 递延所得税 的确认 和计量等变化 , 详解 了
路 和方法。
差 异 ; 递 延 所 得税 资 产 或 负债
称: 新所 产 或负债 的账面价值 ( 遵从会计准 则 ) 和计税基础 ( 遵从税
新所 得税准则 基于 “ 资产 负债观 ” 的理 论基础 , 引入 了 税会计 的关键要点。资产 的计税基础 , 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
自应 税 经 济 利 益 中 抵 扣 的 金 额 , 即该 项 资 产 在 未 来 使 用 或 最终 处 置 时 。 允许 作 为成 本 或 费 用 于 税 前 扣 除 的金 额 。 负债
递 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一 是固定资产的折 旧方法和折 旧 ( 使用 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 会计 准则不摊 销 , 税法规定
或可抵税金额 , 分别定义为“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 和“ 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新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 则相 比 , 在下列会计 事项 ( 不限
于 ) 不 同 的 规 定 , 可 能产 生 暂 时 性 差 异 并 需 确 认 相 关 的 有 有
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前 , 企业 大都 采用应付税款法 , 因不 暂 时性 差 异 ” 由此 形 成 企 业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和 递 延 所 得 , 采用显然增加 了所得税会计 核算 的技术难 度。各种 所得税 见 表 2 。
斤 税会 收法规 ) 得 之间 的差异 , 并将这 些差异 的未来纳税 影响 确认 》 基本趋 为具有真实意义 的资产或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新准则 不仅要 求确认和计量差异对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中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则。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准则,下面将为您提供一份1000字以上的应用指南。

一、准则的基本原则1.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2.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情况,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税务状况。

二、所得税的核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的披露1.所得税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包括税前利润、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等。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应纳税基础、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税务争议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税务争议情况,包括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审查结果、处罚决定和税务行政诉讼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要求编制所得税的会计记录和报表,并进行审计。

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应用指南主要包括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

在核算方面,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在披露方面,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与所得税相关的税务争议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第一节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18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重要标准。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讲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讲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讲义首先,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强调了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根据企业确定的会计利润核算,而不再借助于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前年度亏损结转。

新准则规定,企业需要按照可实现性原则,谨慎评估可抵扣亏损是否能够实现。

其次,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特别强调了企业所得税的计提原则。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以及影响企业会计利润的交易和事项,计提预计所得税负债或预计所得税资产。

预计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计提应遵循可实现性原则,即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预测,判断所得税负债/资产的可实现性。

此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于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方法计量所得税负债/资产。

计量时,应以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为基础,计算出所得税负债/资产的金额,并按照税务机关的最近适用的税率计量。

最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于所得税的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所得税负债/资产的变动情况、计量方法、税率变动的影响等内容。

此外,企业还需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大争议、纳税争议以及利润转移定价等情况。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计提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指引。

企业应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准确计算所得税负债/资产,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 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而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1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500 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预计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时,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假定企业因产品售后服务确认了100 万元预计负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按照税法规定,与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视相关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类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首先,准则第18号明确规定了在计算和报告所得税方面的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和报告应交的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税率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等因素纳入考虑。

2.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将长期待摊费用、抵债准备和其他以税前形式计提的费用等在税前调整过,计算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应遵循时机匹配原则,将与报告期相关的税额计入到该报告期的应交所得税中。

同时应将以报告期为基础计入的收入和支出的税额纳入到同一报告期提供的企业利润表中。

其次,准则第18号还规定了计量和会计处理方面的具体规定。

对于需要确认的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可在将来抵扣应纳所得税的净资产和净负债,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

2.对于可抵扣以后期间所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对于以税前形式计提的其他应计所得税负债,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负债。

此外,准则第18号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政策和假设。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税收负债和资产以及计提所得税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最后,准则第18号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例如,企业合并、收购和分拆等交易要求进行额外的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准则第18号还对并无实际交易所得但依法应纳税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要求。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为企业在计算和报告所得税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根据该准则的要求,正确计量和报告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同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通过遵循该准则,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自身的所得税情况,为经营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销售状态所必 要的购 建或者生产 活动 已经 产达到预 定可使 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之后 发 试运 行结 果表 明资产能够正 常运转或者 营 开始。 生的 .应 当在发 生时根据其 发生额确认 为 业 时 , 当认 为该资产 已经达 到预定可使 应
第六条
计入 当期损益 。 在 资本化 期间内 ,每 一会计 费用 ,
本 化条件 的资 产 的各部分 分 别完 工 . 每 且 部 分 在其 他 部 分继 一 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 合资本化 条件 损益。
的资产 而借入专 门借款 的.应 当 以专 门借
用 或者可 对外 销售 。 为使该 部分 资产 达 且 款 当期实际发生 的利息费 用 ,减去将 尚未 购 建或者 生产 过程 中发 生非 正常 中断 、 且 到 预 定可 使 用 或可 销售 状 态 所 必要 的 购 动 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 收入 中断时 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 的 ,应 当暂停 建 或者 生产活 动 实质上 已经 完成 的 , 当 应 或进行 暂时性投 资取 得的投 资收益后 的金 借款 费用的资本 化。在 中断期间发 生的借 停 止 与该 部 分 资产 相 关 的借 款 费用 的 资 款费 用应 当确认 为 费用 ,计入 当期 损益 , 额确定。 本化 。 专 门借款 .是指 为购建或者 生产符 合 直至 资产 的购 建或者 生产 活动 重 新开 始。 购 建或者生 产的资产的各 部分分 别完 如 果 中 断是 所 购建 或 者 生产 的符 合 资 本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 门借入 的款项 。 工 , 必须等 到整体完工后 才可使 用或者 但 ( ) 二 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 合资本化 条件 化 条件 的资 产达 到 预定 可使 用或 者 可 销 可 对外销售 的 .应 当在该 资产整体 完工时 借款 的 资产 而 占用 了一 般借款 的 , 业应 当根 售状 态 必要 的程序 . 费 用 的资本化 应 企 停止借款 费用的资本化 。 据 累计 资产支 出超 过专 门借 款部 分 的资产 当继 续进行 。 第三一 披■ 支 出加权 平均数乘 以所 占用 一般 借款 的资 第 十二条 购建或者 生产符合 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实务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实务指南

38
例 5.3.3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负债
38
例 5.3.4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
39
例 5.3.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负债
39
例 5.4.1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形–初始确认中产生
41
例 5.4.2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形–初始确认中产生
42
例 5.4.3 递延所得税资产–限制确认
45
例 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
46
例 5.5.2 适用税率–“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期
48
例 5.5.3 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在未来期间执行的税率
49
例 5.5.4 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税率变动
50
例 5.5.5 资产收回方式对税率的影响
51
例 5.6.1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3
例 5.6.2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入所有者权益
54
例 5.7.1 所得税的会计政策
2
序言
概述
3
序言 4
概述
2. 概述
综述
2.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 所得税》(“所得税准则”)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首 次执行所得税准则需进行追溯调整。
2.2
所得税准则引入了新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涉及当期所得税及
递延所得税的核算。所得税准则对递延所得税的核算要求与现行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 所得税》引入了较多 的新概念、新原则及新方法,本指南尝试通过实务中 的大量案例来解释有关概念,介绍所得税会计的具体 核算原则和方法。本指南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 所得税》涉及的主要概念、递 延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原则及方法作了较为详尽的解 释和分析;第二部分介绍了准则在实务应用中的一些 主要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本金加权平均数 \ 一般借款本金‘ 。
三、 借款辅助费用的处理
每 笔 一 般 借 款 在
பைடு நூலகம்
当期天数


资产、 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 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 面价值小
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 的账 面价值大 于其计税基础的 ,产生
20. 财会 月刊 ( 计 ) 2 ・ 07I 会 - 1 口
四、 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借

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 赞
发生额并进行处理。
根据本准则规定 , 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 符合
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 ,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
予以资本化 。
根据本准则第 十一条规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在购 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 中断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
本准则第十条规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所购建 于其计税基础的 ,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
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维普资讯
可抵 扣暂 时性差异 。 ( ) 一 资产的计税 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 , 资产 的计 税基础是指企业 收回资产
费用资本化金额 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款 的资本化率 所 占用一般借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资本化率 款加权 平均 利率
所 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 际发生 的利息之和 一 所 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8号
所得税 》 应用指南

所占 一般 用 借款 f 占用 每笔 当期 所 所占 天数 \ 用的
维普资讯
售状态之前 , 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 应 计人符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讲解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讲解
计税基础:0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收 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 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 备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税收: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摊销
例 6 无形资产取得成本为100万元,因其 使用寿命无法合理估计,会计上视为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税 法规定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取得无 形资产1年后,
(二)无形资产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会计准则规定有关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区分 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 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 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 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 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可税前扣除。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其成本为符合资本化 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 额,因该部分研究开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 在发生当期已税前扣除,所形成的无形资 产在以后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其计 税基础一般为
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 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 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 异。即: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和应交 所得税的减少。——产生资产——递延所 得税资产
(四)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 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 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利润表 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 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 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 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重要条款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重要条款解读

的所得税。 (4)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般是相同的。因为利润表债务法在实务中采用与 处理时间性差异一样的方法处理暂时性差异,这就决定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结果 一般都是相同的。 3.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同点 (1)对差异的掌握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债务法下的两种不同分析方法,最主要 的区别在于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则注重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是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间的差 额,它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暂时性差异是指一 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和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它更强调差异 的内容;而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则是指在计税时,应归属该项资产或负债的金 额。因而从暂时性差异的内涵来看,它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为广泛。它不仅包 括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不是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比如,子公司、联 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尚未将其全部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或投资者;资产被重估,但在 计税时不作对称调整;企业并购的成本按投入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予以分 摊,但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2)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侧重利润表,认为利润表是受托责任报表,因此,用“收入/费 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而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 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从而提供了“全面收益”的概念,强调资产负债表是最可能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 报表。与其对比,利润表债务法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标准则不易把 握。而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可以提高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对财务状况 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地评价和预测。 (3)对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以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 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 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金额及其税基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与利润表债务法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暂时性差异所反映的是累计的差 额,而非当期的差额。因此,只能将期末暂时性差异与期初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影响额视为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4)对“递延税款”概念的理解不同 据美国 109号会计公告,除少数特例外,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对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该准则规定了企业会计所得税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内容和程序。

根据中国税法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

该准则中规定了确定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方法,包括计算预计可变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负债、确认和计量暂时性差异和并入税前利润等。

其中,预计可变所得额是指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内,预计将与企业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所需的税基差额相修正的金额。

而税基差额指税法和会计准则对企业可扣除项目的要求之间的差异。

准则中还规定了企业应如何处理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在未来会得到解决或消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金额和性质,确定是否能够实现税务收入或税务资产。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还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实际已缴纳所得税、未确认的暂时差异、预计可变税额、未使用的损失和税前利润并入税前利润等项目。

这个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透明度和可比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规范企业会计所得税核算和报告的重要准则。

它要求企业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

这对于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应用指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本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

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
期初余额,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5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16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负债产生的1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3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企业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三、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即: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仍沿用上述举例,该企业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下:
××企业单位:万元
假定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该企业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600万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33%=16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33%=33(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165-33=132(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600万元
所得税费用=600+132=732(万元)
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的处理不同,可能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应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三)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原则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