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管理制度
医院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捐赠物品的管理,确保捐赠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捐赠物品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各类捐赠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院长负责总体协调和监督捐赠物品管理工作。
2. 设备物资部负责捐赠物品的接收、验收、入库、出库、保管、使用等工作。
3. 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4. 财务部负责捐赠物品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四、捐赠物品管理流程1. 接收捐赠(1)捐赠人提供捐赠物品清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
(2)设备物资部对捐赠物品进行初步验收,确认捐赠物品符合医院使用要求。
(3)捐赠人与医院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期限等。
2. 验收入库(1)设备物资部对捐赠物品进行详细验收,确认捐赠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协议要求。
(2)对验收合格的捐赠物品进行入库登记,建立捐赠物品台账。
3. 使用管理(1)捐赠物品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优先保障医院临床、科研和教学需求。
(2)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捐赠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捐赠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3)捐赠物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设备物资部报告。
4. 保管维护(1)设备物资部负责捐赠物品的保管,确保捐赠物品的安全。
(2)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捐赠物品的维护,确保捐赠物品的正常使用。
(3)捐赠物品的维修、保养等费用由医院承担。
5. 出库报废(1)捐赠物品的出库需经设备物资部审核,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捐赠物品报废需经设备物资部审核,医院院长批准。
五、监督检查1. 设备物资部定期对捐赠物品的使用、保管、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部对捐赠物品的财务核算进行监督检查。
3. 医院对捐赠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和评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转让、捐赠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一)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疗器械,转让方应当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并提供产品合法证明文件。
(二)转让双方应当签订协议,移交产品说明书、使用和维修记录档案复印件等资料,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让。
受让方应当索取、查验转让方采购时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转让的医疗器械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后才按规定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三)不得转让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设备科根据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以及转让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入、出库,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医院医疗器械使用科室之间相互转让:(一)使用科室的医疗器械因各种原因转让给其他科室,需转入科室同意,设备科审批后,三方按规定进行查验交接,完善医疗器械转账、调拨记录后方可执行转账使用。
(二)医疗设备转账、调拨记录一式三份;一份转入科室永久留存;一份转出科室永久留存;一份设备科库房永久留存,以备查账用;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捐赠:(一)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捐赠医疗器械的,捐赠方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受赠方应当索取、查验捐赠方采购时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捐赠的医疗器械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后才按规定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二)不得捐赠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疗器械的转让与捐赠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器械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工作。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医疗器械指符合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医疗器械定义和分类的各类产品。
2. 转让指医疗机构将闲置或无用的医疗器械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 捐赠指医疗机构将闲置或无用的医疗器械无偿提供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
4. 医疗机构指在第三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转让管理程序1. 转让申请医疗机构在转让医疗器械前,应填写转让申请表,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限、转让原因等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 转让审批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依据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出具确权证明。
3. 转让合同医疗机构与受让单位签订转让合同,明确转让的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限、责任承担等条款,并加盖印章。
4. 确权证明转让合同生效后,医疗机构出具确权证明,注明转让的医疗器械的详细信息。
四:捐赠管理程序1. 捐赠申请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器械捐赠前,应填写捐赠申请表,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限、捐赠理由等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 捐赠审批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依据规定进行捐赠协议签订。
3. 捐赠协议医疗机构与受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限、责任承担等条款,并加盖印章。
4. 捐赠凭证捐赠协议生效后,医疗机构出具捐赠凭证,注明捐赠的医疗器械的详细信息。
五:其他管理要求1. 管理记录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器械的转让和捐赠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包括转让申请、审批单、合同、证明等文件。
2. 维修及报废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维修保养,并及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或损坏无法维修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转让行为,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以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器械转让活动。
第三条医疗器械转让是指将一方医疗机构拥有的医疗器械转移到另一方医疗机构持有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医疗器械转让涉及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医疗器械分类,包括Ⅰ类、Ⅱ类和Ⅲ类,以及其他特殊类别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应遵循“适用、适度、适宜”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医疗器械转让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医疗器械转让应经医疗机构的医疗负责人同意,并按照所在地区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七条医疗器械转让时,应对医疗器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无损坏、漏电、失效等安全隐患,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八条医疗器械转让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的医疗器械的型号、数量、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责任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医疗器械转让后,受让方应对医疗器械进行入库登记,并建立医疗器械台帐,确保医疗器械的追溯能力和有效管理。
第十条受让方在使用医疗器械前,应进行设备验收,验证其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与原协议一致,并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转让后,受让方应依法责任对转让的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医疗器械转让的限制和禁止第十二条医疗器械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医疗器械的等级分类转让应与受让方医疗机构的资质相匹配;(二)医疗器械的转让不得违反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三)医疗器械的转让不得影响原有医疗机构的诊疗需要和医疗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以下医疗器械转让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一)Ⅲ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禁止转让;(二)Ⅱ类医疗器械限制转让,需经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三)其他特殊类别的医疗器械限制或禁止转让,需经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监管和处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转让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医疗器械的转让管理工作。
医院医疗器械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器械捐赠管理,确保捐赠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院医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各类医疗器械捐赠。
第三条医院医疗器械捐赠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捐赠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公开透明原则:捐赠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合理使用原则: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捐赠医疗器械的特性,合理分配和使用捐赠医疗器械;(四)感恩回馈原则: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并积极宣传捐赠者的善举。
第二章捐赠接收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负责医疗器械捐赠的接收、登记、分类、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捐赠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捐赠函;(二)捐赠医疗器械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对捐赠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捐赠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合规性及适用性。
第七条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捐赠医疗器械信息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三章捐赠分配第八条医院根据捐赠医疗器械的种类、性能、数量等因素,结合医院实际需求,制定捐赠医疗器械分配方案。
第九条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根据分配方案,将捐赠医疗器械分配至相关科室。
第十条相关科室在收到捐赠医疗器械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建立档案,并确保捐赠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负责捐赠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二条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捐赠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定期对捐赠医疗器械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捐赠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条件时,医疗器械捐赠办公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感恩回馈第十五条医院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可通过以下方式:(一)向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二)在医院内部进行宣传,提高捐赠者的社会知名度;(三)在适当场合邀请捐赠单位和个人参加医院相关活动。
6.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doc
6.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doc范本1: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的程序,保证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并促进医疗器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转让的范围和条件2.1 转让的范围2.1.1 医疗器械创造企业之间可进行医疗器械的转让。
2.1.2 医疗机构之间可进行医疗器械的转让。
2.1.3 个人至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创造企业或者其他合法单位之间可进行医疗器械的转让。
2.2 转让的条件2.2.1 转让双方需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和许可证件。
2.2.2 被转让的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2.3 转让双方需签订医疗器械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章:捐赠的范围和条件3.1 捐赠的范围3.1.1 医疗机构可向受援单位捐赠适合的医疗器械。
3.1.2 医疗器械创造企业可向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合法单位捐赠适合的医疗器械。
3.2 捐赠的条件3.2.1 捐赠双方需履行相关手续,并签订医疗器械捐赠协议。
3.2.2 被捐赠的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章:手续和管理4.1 转让手续4.1.1 转让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许可证件。
4.1.2 转让双方需在医疗器械转让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4.2 捐赠手续4.2.1 捐赠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许可证件。
4.2.2 捐赠双方需在医疗器械捐赠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4.3 管理措施4.3.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的监管和审核。
4.3.2 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5.1 转让违规行为5.1.1 转让双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器械转让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5.1.2 转让双方故意虚报、隐瞒或者篡改医疗器械信息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5.2 捐赠违规行为5.2.1 捐赠双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器械捐赠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医院捐赠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捐赠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捐赠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医疗器械。
第三条医院捐赠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捐赠医疗器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捐赠医疗器械的效用;(三)公开透明,接受捐赠医疗器械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捐赠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第二章捐赠医疗器械的接收与验收第四条医院设立捐赠医疗器械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捐赠医疗器械。
第五条接收捐赠医疗器械时,应核对捐赠方提供的捐赠物品清单,并查验捐赠物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捐赠医疗器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医疗器械注册和标准要求;(二)在有效期内;(三)具有合法的来源和使用证明;(四)无损坏、污染、变质等情况。
第七条医院接收捐赠医疗器械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捐赠医疗器械的规格、型号、数量、性能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接收办公室应及时将捐赠医疗器械的信息录入医院医疗器械管理系统。
第三章捐赠医疗器械的分配与使用第九条医院捐赠医疗器械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需求合理分配;(二)优先保障临床一线、危急重症患者的治疗需求;(三)兼顾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工作;(四)定期评估捐赠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用。
第十条医院捐赠医疗器械的分配和使用,由医院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第十一条使用捐赠医疗器械的科室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捐赠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章捐赠医疗器械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三条捐赠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条件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报废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报废捐赠医疗器械时,应向捐赠方说明情况,并取得捐赠方的同意。
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捐赠转让行为,保障捐赠者、受赠者和医院三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受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资金、物资以及由此产生的转让行为。
第三条我院接受捐赠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捐赠转让行为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强迫、欺诈或变相摊派;(二)公益原则:捐赠转让的用途必须符合社会公益和医院发展的需要;(三)公开原则:捐赠转让的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合法原则:捐赠转让的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二章捐赠转让的范围和种类第四条捐赠转让的范围包括:(一)资金捐赠:包括现金、支票、汇款等;(二)物资捐赠: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物资等;(三)其他捐赠:包括技术、知识产权、服务等。
第五条捐赠转让的种类包括:(一)无偿捐赠:捐赠者将资金、物资等无偿转让给医院;(二)有偿捐赠:捐赠者将资金、物资等有偿转让给医院,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第三章捐赠转让的程序第六条捐赠转让的程序如下:(一)捐赠者向我院提出捐赠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我院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捐赠者的身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来源、用途等;(三)经审核通过的捐赠申请,由我院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期限等;(四)捐赠资金和物资到位后,我院按照捐赠协议进行接收、验收、入库等;(五)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六)捐赠资金和物资的转让,需经我院捐赠转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捐赠转让的管理第七条我院设立捐赠转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捐赠转让工作的全面管理,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捐赠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二)审核捐赠转让申请,批准捐赠转让项目;(三)监督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四)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捐赠转让工作。
医疗设备转让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转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设备转让行为,促进医疗设备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医疗设备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医疗设备维修单位、医疗设备转让单位等各类医疗设备主体,以及其他涉及医疗设备转让的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转让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尊重设备的自然属性和使用约定,保障医疗设备的合法权益和用户利益。
第四条医疗设备转让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第五条医疗设备转让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转让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转让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医疗设备转让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医疗设备转让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医疗设备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转让医疗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未经授权不得转让。
(二)公开透明原则。
转让医疗设备应当公开信息,明示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特点、质量状况、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三)公平竞争原则。
转让医疗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竞争机制,保证各方参与者在转让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
(四)用户利益至上原则。
转让医疗设备应当尊重用户的意愿和需求,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诚信信用原则。
转让医疗设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不当竞争、贿赂行为。
第八条医疗设备转让应当依法办事,遵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且符合医疗设备的注册证、备案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规定。
第九条医疗设备转让应当严格按照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改变医疗设备的结构和功能,不得擅自拆解、维修、改造医疗设备。
第十条医疗设备转让应当谨慎选择转让对象,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具有合法资质,能够有效使用和维护医疗设备。
医院医疗设备捐赠款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捐赠款物管理制度
目的
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医疗设备捐赠款物的管理,保证捐赠款物的合理使用,维护捐赠单位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信任度和感受度。
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医疗设备捐赠款物的医院单位。
管理流程
捐赠物品审批流程
1. 捐赠单位准备《医疗设备捐赠协议书》等文件,并邮寄或送达给医院单位。
2. 医院单位收到文件后,经过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医院需求和捐赠方资质。
3. 若初步审查通过,医院单位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进行计划报告。
4. 报告经过审核无误后,批准接受捐赠。
捐赠款项管理流程
1. 捐赠单位准备《捐赠款项协议书》等文件,并邮寄或送达给医院单位。
2. 医院单位收到文件后,在收到款项后向捐赠方签发《捐赠收据》。
3. 医院财务部门开立专门账户,用于管理捐赠款项。
4. 捐赠款项的使用应进行专项审核,批准后可以使用。
其他事项
1. 医院接受任何形式的医疗设备捐赠时,必须确保这是完全自主的,并且不得通过向捐赠单位支付现金,或向捐赠单位员工支付私人服务费等任何额外费用来收受任何捐款。
2. 医院财务部门将定期对捐赠款项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并根据要求提供使用经费的管理报告。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保证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特制定了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转让和捐增应由采购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二、严格遵循“按需转让、择优捐增、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转让和捐增医疗器械时应制定计划,并由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参与,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
如果合同未以书面形式确立,则应提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明确有效期。
四、医疗设备的转让和捐增应包含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五、转让和捐增的医疗器械必须具备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并符合相关规定。
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应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审核时应查明供方公章的以下证件和材料,并建立档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七、转让和捐增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转让和捐增记录,确保票、帐、货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八、在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使用人手上转入医疗器械、转入标识不清的器械、转让和捐增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二、严格坚持“按需转让,择优捐赠,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转让和捐赠医疗器械应制定计划,并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转让和捐赠合同。
明确质量条款。
转让和捐赠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四、医疗设备的转让和捐赠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五、转让和捐赠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
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3、《营业执照》;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七、转让和捐赠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转让和捐赠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八、转让和捐赠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使用人手上转入医疗器械;2、转入标识不清的器械;3、转让和捐赠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九、我院闲置的医疗器械需转让和捐赠时,需确认转入方有合法资质,并将全套资料移交转入方,并做好转出记录。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存在问题及规范建议一、医疗器械捐赠、转让行为不规范。
受调查的医疗机构中,所有医院均接受过医疗器械捐赠,部分医院还转让过医疗器械。
一种捐赠转让方式是医疗机构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接受由卫生部指定的医疗器械捐赠单位的捐赠,有的医疗器械在接收时就无法投入正常使用;另一种方式是医疗机构之间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将其单位使用过的医疗器械捐赠或转让给基层医院。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与捐赠行为,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涉及医疗器械的转让与捐赠活动。
二、定义1. 转让:指医疗机构将自有的医疗器械转让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2. 捐赠:指医疗机构将自有的医疗器械无偿赠予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三、转让管理1. 转让条件1.1 转让医疗器械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证书和使用许可证。
1.2 转让医疗器械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经过检验合格且无损坏。
1.3 转让医疗器械应处于剩余使用寿命内,未过期或临近过期。
1.4 转让医疗器械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2. 转让程序2.1 申请人应向医疗机构提交转让申请,包括医疗器械的详细信息、转让原因及相关证明文件。
2.2 医疗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医疗器械的验收和尽职调查,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2.3 审核通过后,医疗机构与申请人签订医疗器械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登记备案等。
3. 转让责任3.1 转让医疗器械的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包括使用前的检验、维护、保养等。
3.2 转让医疗器械的风险由接收方承担,接收方需对医疗器械进行检验并接收相关培训。
四、捐赠管理1. 捐赠条件1.1 捐赠医疗器械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证书和使用许可证。
1.2 捐赠医疗器械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经过检验合格且无损坏。
1.3 捐赠医疗器械应处于剩余使用寿命内,未过期或临近过期。
1.4 捐赠医疗器械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捐赠程序2.1 捐赠人应向医疗机构提交捐赠申请,包括医疗器械的详细信息、捐赠原因及相关证明文件。
2.2 医疗机构应对捐赠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医疗器械的验收和尽职调查,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2.3 审核通过后,医疗机构与捐赠人签订医疗器械捐赠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登记备案等。
3. 捐赠责任3.1 捐赠医疗器械的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包括使用前的检验、维护、保养等。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与捐赠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合法、规范使用,并依法保障患者的权益。
适用范围为本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活动。
二、定义1、医疗器械: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定的定义,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缓解疾病的器械、装置、器具、设备、材料或其他类似品。
2、转让:指由一方所有的医疗器械转让给另一方所有的行为,包括出售和赠予两种方式。
3、捐赠:指将医疗器械无偿赠予他人或组织的行为。
三、转让管理1、转让程序1.1 转让方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
1.2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组织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3 转让方根据评估报告决定是否进行转让,并签订转让合同。
1.4 转让方负责向接收方提供转让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5 转让完成后,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进行备案登记。
2、转让合同2.1 转让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医疗器械的具体描述、转让价格或赠予条件、转让日期等。
2.2 转让合同需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捐赠管理1、捐赠程序1.1 捐赠方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出捐赠申请,并出具捐赠意向书。
1.2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组织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3 捐赠方根据评估报告决定是否进行捐赠。
1.4 捐赠方签订捐赠合同,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5 捐赠完成后,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进行备案登记。
2、捐赠合同2.1 捐赠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医疗器械的具体描述、赠予条件、捐赠日期等。
2.2 捐赠合同需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附件1、医疗器械转让申请表2、医疗器械捐赠申请表3、医疗器械评估报告表4、转让合同范本5、捐赠合同范本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器械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定的法律。
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范本1: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转让捐赠活动,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当使用和管理,并保障转让捐赠的安全性与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定义1. 医疗器械:指用于医疗预防、诊断、治疗、护理或其他人体生理过程的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类似物品。
2. 转让:指将医疗器械所有权或使用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
3. 捐赠:指将医疗器械无偿转让给受赠方的行为。
四:捐赠程序和要求1. 捐赠方提交捐赠申请,包括医疗器械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2. 受赠方审核捐赠申请,确认医疗器械的实际需求。
3. 捐赠方和受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转让条件和责任义务。
4. 受赠方完成接收手续,包括验收、登记、存放等。
5. 受赠方定期向捐赠方提供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汇报。
6. 捐赠方和受赠方对医疗器械的维修、报废、调拨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
五:医疗器械管理和安全措施1. 受赠方应建立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清单、使用记录等。
2. 受赠方应定期进行医疗器械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受赠方应定期组织医疗器械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使用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六:附件1. 医疗器械捐赠申请表2. 医疗器械捐赠协议书3.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制度4. 医疗器械安全检查记录表附录:1.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医疗器械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程序的法规。
2)医疗器械捐赠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医疗器械捐赠的管理办法。
----------------------------------------------------------2: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捐赠行为,保障医疗器械的合法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医疗器械转让捐赠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医疗器械的转让和捐赠制度是指将闲置或不再使用的医疗器械通过转让或捐赠的方式,使其能够得到合理利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论述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的意义、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医疗器械的转让和捐赠可以使闲置的器械得到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在医疗机构中,由于技术更新和需求变化,往往会有大量的器械闲置或被丢弃。
通过转让和捐赠,可以将这些闲置的器械重新利用起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其次,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可以满足一些贫困地区的医疗需求。
在一些贫困地区,医疗资源匮乏,缺少必要的医疗器械。
通过转让和捐赠,可以将富余的器械提供给这些地区,满足当地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三,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可以促进医疗器械的更新和发展。
通过转让和捐赠,一方面可以给予医疗机构更多的更新机会,使其能够及时采购最新的医疗器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为更多人提供更好的医疗设备和服务。
然而,目前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是监管不严,导致转让和捐赠过程中出现不合规行为。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转让和捐赠的机会进行非法交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损失。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使得有实际需求的地区无法得知有闲置资源可以利用。
再次,是对器械的检验和维护不到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行为。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转让和捐赠机构,负责对转让和捐赠行为进行审核和监管。
同时,要加强对转让和捐赠双方的审核和管理,确保行为合规。
其次,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检验和维护,确保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再次,加强对信息的发布和公开,提高透明度,方便有需求的地区获取相关信息。
总之,医疗器械转让和捐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满足贫困地区的医疗需求,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用耗材捐赠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捐赠管理,规范捐赠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医疗卫生机构捐赠医用耗材的管理。
第三条医用耗材指用于诊断、治疗、预防疾病或保健的器械、器具、耗材等。
第四条捐赠医用耗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患者利益,不得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捐赠管理制度,确保医用耗材捐赠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捐赠条件和流程第六条捐赠医用耗材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捐赠方为合法机构或个人,对医用耗材来源合法;(二)医用耗材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三)医用耗材的捐赠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第七条捐赠医用耗材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捐赠方的有效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二)医用耗材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三)医用耗材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捐赠医用耗材的流程如下:(一)捐赠方向医疗卫生机构提交捐赠申请;(二)医疗卫生机构审核捐赠申请,确认医用耗材符合要求后,签订捐赠协议;(三)捐赠方将医用耗材送交医疗卫生机构;(四)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医用耗材,登记入库,对其进行验收、检验。
第三章医用耗材接收和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捐赠到达医疗卫生机构后,应当立即进行验收和登记,填写相关资料,记录入库。
第十条医用耗材应当按规定存放,对不同种类的医用耗材应当分类管理,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用耗材的领用和使用。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使用过程中如产生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用耗材捐赠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医用耗材捐赠档案,确保捐赠行为的合法合规。
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
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捐赠转让行为,保障医院捐赠转让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之一,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捐赠转让活动,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捐赠转让管理机构,负责医院捐赠转让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医院捐赠转让管理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捐赠转让的范围、程序、条件、责任等相关规定。
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捐赠转让的对象和范围第五条医院捐赠转让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类捐赠转让,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资金等形式的捐赠转让。
第六条医院的捐赠转让可以是内部捐赠,也可以是外部捐赠。
内部捐赠指医院内部不同部门或个人之间的捐赠转让,外部捐赠指医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捐赠转让。
第七条医院的捐赠转让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捐赠转让的对象应当与医院的宗旨、任务相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转让登记管理制度,做到捐赠转让情况的明确记录和追踪管理。
第三章捐赠转让的程序和条件第九条医院的捐赠转让应当进行程序化管理,确保捐赠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捐赠方应当向医院提交相关的捐赠申请,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捐赠转让。
医院接收捐赠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验收和入库等工作。
第十一条捐赠方可以要求医院对捐赠情况进行公示或宣传,医院应当根据捐赠方的要求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医院对外转让物资、设备等资产时,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拍卖等程序,确保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医院的捐赠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捐赠转让资产。
第四章捐赠转让的责任和监督第十四条医院的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捐赠转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捐赠转让程序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医院的捐赠转让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违规的捐赠转让活动。
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转让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器械是医疗行业中重要的工具和设备,其转让管理涉及到医疗机构的顺利运作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流程,确保医疗器械的流转安全可靠。
二、转让管理基本原则1. 健康安全原则:医疗器械的转让必须符合卫生健康要求,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 法律合规原则:医疗器械的转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 信息管理原则: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转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转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跟踪管理原则: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器械的转让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转让环节的可追溯性。
三、转让管理流程1. 转让申请(1)医疗机构需要申请转让设备时,应编制转让申请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2)转让申请报告包括转让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状态等信息,以及转让原因、转让方案等详细内容。
2. 转让审批(1)相关部门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2)审批结果可能为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申请报告等。
3. 转让协议签订(1)转让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
(2)转让协议内容包括转让设备的具体信息、转让价款、责任转移等条款。
(3)转让协议应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4. 设备交接(1)申请单位与转让方进行设备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清单、设备数量、设备状态、配套文件等。
(2)交接过程应由双方共同参与,并制作交接记录。
5. 行政备案(1)申请单位在设备交接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设备行政备案手续。
(2)备案内容包括设备清单、交接记录等。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转让申请报告模板2. 转让协议模板3. 设备交接记录模板4. 设备行政备案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和缓解疾病等人体的结构、功能或生理过程的任何设备、器具、装置、物品或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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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转让和捐增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二、严格坚持“按需转让,择优捐增,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转让和捐增医疗器械应制定计划,并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转让和捐增合同。
明确质量条款。
转让和捐增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四、医疗设备的转让和捐增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五、转让和捐增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
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七、转让和捐增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
转让和捐增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八、转让和捐增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使用人手上转入医疗器械;
2、转入标识不清的器械;
3、转让和捐增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九、我院闲置的医疗器械需转让和捐增时,需确认转入方有合法资质,并将全套资料移交转入方,并做好转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