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非法超限货运车辆路面治理考核办法(试行)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巩固治超成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公路设施完好,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30号)、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xx〕59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xx年xx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 路〔xx〕113号)、省直九厅局《关于印发xx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公运〔xx〕553号)和《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为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与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以加强源头治理为重点,认真落实货运源头和路面监管,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xx年,基本控制住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过桥;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率100%、卸载率100%、依法查处率95%以上;“大吨小标”车辆更正率98%;进一步完善治超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监管和舆论监督机制,构建以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以治超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全方位治理超限超载网络,有效控制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全县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畅通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为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从xx年4月份开始,成立路面执法、道路货物源头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限车辆、货运单位调查工作。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省级开发区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07]167号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省级开发区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9.17施行日期2007.09.17文号徐政办发[2007]167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省级开发区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07〕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省级开发区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省级开发区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省级开发区建设步伐,推动省级开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徐委发〔2006〕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徐州经济开发区、丰县经济开发区、沛县经济开发区、铜山经济开发区、睢宁经济开发区、邳州经济开发区、新沂经济开发区、徐州工业园区。
二、考核内容(一)业务总收入(分值8)(二)工业增加值(分值8)(三)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值10)(四)新批协议注册外资额(分值4)(五)实际到账注册外资额(分值8)(六)新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值12)(七)新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分值4)(八)单位面积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分值8)(九)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分值4)(十)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分值3)(十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值6)(十二)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分值10)(十三)土地利用审批和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分值10)(十四)征地农民补偿和失地农民保障情况(分值5)三、考核计分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通报2023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通报2023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12•【文号】交运便字〔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通报2023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交运便字〔202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障车辆本质安全和节能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有关要求,我司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安徽、云南、陕西5省(自治区)部分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家受委托承担道路运输车辆实车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实车核查机构),以及4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达标车型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道路运输达标车型实车核查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达标核查管理制度不健全。
安徽和云南省部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实车核查机构监督检查要求不明确,核查记录表内容缺乏核对管理要求;部分实车核查机构的核查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实车核查人员任职条件或岗位职责,或者未对核查人员和审核人员进行授权、车辆核查存档资料不完整。
二是部分实车核查机构制度执行不到位。
部分核查机构未按照严格《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要求对核查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部分核查机构存在未对检定校准异常结果进行确认或确认不全面、计量检定标识超过有效期等问题。
三是部分核查人员核查业务操作不规范。
部分实车核查人员在“制动储气筒额定工作气压”、“最高车速”、“应急门数量及位置”和“轮胎爆胎应急装置”等项目核查中,存在漏项、未按规定方法核查等情况。
部分实车核查人员在开展“压力测试连接器数量(制动气室)”、“压力测试连接器数量(储气筒)”、“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驾驶室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机械连接装置型号”、“载荷布置标识”等核查时,未按规定要求辨识复核判定结果。
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交通运输执法是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完善的考核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考核目标1.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执法技巧和方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处罚效果;2.加强执法队伍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态度;3.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考核内容1.理论考核:(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2)交通运输执法的基本原则、流程、程序等;(3)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2.实操考核:(1)执法技能:包括执法仪器的使用、文件的填写、证据的收集等;(2)处罚效果:对处罚结果的审核和评价,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工作积极性、服务态度等。
3.业务能力考核:(1)案件办理能力: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正确判断和妥善处理能力;(2)执法现场处理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执法现场的处理能力。
三、考核方式1.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执法常识。
2.实操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通过模拟执法实操、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组织实地考察,通过考察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评估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
四、考核评价标准1.理论考核:合格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执法人员需要参加补考。
2.实操考核:根据实操考核中的表现情况,综合评价得分。
3.业务能力考核:根据实地考察的情况,综合评价得分。
五、考核结果处理1.合格:考核得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且在理论、实操和业务能力考核中至少有两项合格的执法人员。
2.补考:考核得分低于合格线但达到总分的50%以上,经补考后达到合格线的执法人员。
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的探索
罚。要建立健全合法运输信誉档案加强对运输
企业 、 从业资格的考核管理。 人员
2 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员 , 5
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 3 - 9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工作 的开展 目的是 为了预 防火灾 和减少火灾危害 , 强应急救援工作 ,保护人 加 身 、 安全 , 财产 维护公共安全 。火灾的危害归纳
点检查各单位油库、炸药库及重要生产生活设 施等 ; 按季组织进行一次消防活动 , 开展消防安 全教育, 使每个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都能正确 使用消防器材, 懂得在何种情况下使用那种消 防器 材, 为消防安全打下良好 的安全基础 。 4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只有发动全体员工 , 提 高全员安全意识, 齐抓安全管理, 自觉遵守水电 施工安全规 程 做 到“ 、 全员 全方位 、 全过程” 的 安全管理 ,使安全管理真正上—个水平上—个
摘 要 : 08 l 自20 年 O月起 集 中开展 车 辆超 限超 载治 理工作 以来 , 限超载 率  ̄' F , 路 交通安 全 形势 有所好 转 , 超 g- 降 道 车辆 生产 、 改 装行 为进一步规 范, 运输 市场秩 序 明显好 转 , 治超工作取 得 了明显的成 绩 。但 超 限超载 的利 益驱 动依 然 存在 , 后 治理任 务仍 然十 今
2 . 4交通部 门要加 强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 的监督管理 。 大型货物集散地和 2 万吨以上 对 0 的货运源头 单位要继续实行运政 人员派驻制进 行现场监督管理划一 般货运源头单位实 行巡查 管理。 对违反规定进行车辆装载、 配载货物的企 业 或货运站经 营者, 责令改 正并依法予 以处 要
据 国家重大危险源 目 录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 业重大危险源 目录, 在施工安全管理 过程 中 , 项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监控设备管理 (2)2.1 监控设备种类 (4)2.1.1 GPS定位器 (6)2.1.2 视频监控系统 (7)2.1.3 车辆行驶记录仪 (8)2.2 设备安装与维护 (10)2.2.1 安装要求 (11)2.2.2 维护保养 (11)2.3 设备更新与升级 (13)三、车辆动态监控 (15)3.1 实时监控 (16)3.1.1 监控平台 (18)3.1.2 监控终端 (19)3.2 数据处理与分析 (20)3.2.1 数据收集 (21)3.2.2 数据分析与处理 (22)3.3 信息发布与反馈 (24)四、驾驶员行为监管 (24)4.1 驾驶员行为规范 (25)4.2 违章行为处理 (26)4.2.1 举报制度 (27)4.2.2 处理流程 (28)4.3 驾驶员培训与教育 (29)五、应急响应与处置 (30)5.1 应急预案 (30)5.2 应急响应流程 (32)5.3 处置措施 (34)六、监督与考核 (35)6.1 监督检查 (36)6.2 考核评价 (37)6.3 奖惩机制 (38)七、附则 (40)7.1 解释权 (40)7.2 修订日期 (41)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是指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动态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分析和应用的管理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
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7 号«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方法»已于2005年8月17日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保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公路超限运输有关的公路运输、车辆生产制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公路超限运输是指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长、限宽、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第四条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操纵、经济调剂、强化监管的原那么。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组织和和谐工作。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
公安机关、进展改革、经贸、价格、财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一样规定第六条车辆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标定车辆的技术数据,严禁虚假标定。
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
经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准予登记的车辆,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
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
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包括:(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货车超限超载有关信息的自动采集、统计、抄送、接收和反馈。
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的,以及公路管理机构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处罚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下列信息报送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一)车牌号、车型、车辆所属企业、道路运输证号信息;(二)驾驶人的姓名、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编号信息;(三)货物装载、配载单位信息;(四)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信息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息;(五)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资料信息。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治超站治超员工作总结(共8篇)
治超站治超员工作总结(共8篇)第1篇:热门治超站工作总结治超工作总结治超站工作总结:治超工作总结范文二、取得的工作成效我县境内现有高速大路1条,25公里;国省道3条,96公里;县道12条,187公里;乡道71条,634公里;从地理位置看位于山西的中部,晋中腹地,东接祁县,南连沁源,西靠介休,北临汾阳文水,交通四通八达,四周都是能源和货运车辆拥有的大县,治超任务重大。
面对困难繁重的任务,我们团结一心,奋力治超,取得了显著成效。
1、车辆严峻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
从元月9日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治超宣布传达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我县加大打击力度,选择实行强有力措施,治超站点严防死守,各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境重要通道由专人负责监控,反复进行路面稽查,车辆严峻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率下降到%,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退。
2、运输环境逐步改善。
全县大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大路通行力气完全恢复正常,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未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大路桥梁得到有效爱惜,全县大路大面积、非正常损坏明显削减,今年以来再没有发觉新增危桥。
3、交通事故明显削减。
与全省集中治超前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0起,伤亡89人,分别同比下降31%,未发生大的堵车现象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全县境内大路平安畅通。
4、货物源头得到有效监控。
对货物源头的治理是治超工作的重点。
我县依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对货物源头的监管和巡查,全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有45户,进驻18户,进驻19人;巡查管理45户,巡查人员20人。
同时县治超领导组与各主管部门、乡镇签定了责任书。
选择实行县、乡、村三级责任制,责任到人,全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度。
5、社会对治超的熟识有明显提高。
唤起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取得治超工作胜利的基础,因此我们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布传达训练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治超工作的顺当进行打造良好软环境。
路政治超理论知识题库
路政治超理论知识题库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规定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的原则?答: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公路附属设施的定义?答: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臵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3.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公路法》中所称的公路,包括哪些组成部分?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法》中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4.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可划分哪几种?按技术等级可分为哪几种?答:按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5.《公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答: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臵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
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臵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6.《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内容?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7.《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内容?答: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22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222022年江苏省对货车超载处罚规定1、按照交通法第92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处200元到500元罚款。
2、按照机动车驾照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记3分。
3、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及转运部分货物。
超载对车辆使用寿命危害极大,会造成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
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
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导致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所以,国家相关法律拟定了货车超载的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92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介绍货车超载是指货车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
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是令人难以容忍的,超载车辆除了可能会压坏公路路面外,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也相对较大。
有关交通部门虽然一直强调严加治理,但是超载现象未得到根本性好转,部分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一是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出于对物流成本的控制,不惜冒风险超载运输;二是有关部门对超载现象的惩处力度不足,光是罚款还不能对其造成震慑。
因此要根治超载,物流从业人员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另外,有关部门除了罚款还应该多种手段齐下对违法超载人员进行教育和劝导。
超载运输的危害(一)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8.06.25•【字号】苏交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交规[2018]4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制订了《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2018年6月25日附件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包括:(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2024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讲话(3篇)
2024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讲话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开一个治超工作专题会,主要是把我们已经开展了这么多年的公路治超工作再部署一下,再往前推进一点。
我们治超治了这么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县道路车辆运输超限超载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治理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治不治理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治理好,怎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的问题。
会上,已经下发了相关文件,请大家认真学习,准确领会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好、执行好。
为更好的推进这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也是对大家的要求。
一、明确认识治超工作的意义所在近几年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有利推动下,通过国、省道改造和通畅、通达工程的实施,我县交通公路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国道、省道、县道甚至是乡村公路建设力度空前。
仅____年,全县实施____国道大修、巴鹤省道路面改造及通乡公路工程等项目建设,公路建设投资过亿元。
同时,通过实施____公里农村公路规范化养护以及安保工程等项目,基本上实现了国省、县乡公路养护平衡,境内道路交通网络得到了进一步密集优化。
与前几年相比,我县交通公路事业变化非常明显,为我们老百姓出行提供了便利,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虽然我们投入这么多精力、财力、人力、物力,把公路建好了,老百姓出行方便了,但是我们建好的路能够持续使用多少年。
老百姓的出行能不能一直非常便利。
就拿____国道这一段来说,____年实施了大修,道路通行条件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是这种通畅的环境能够维持多久,还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因为我们本来就相对落后、脆弱的交通环境,正面临着车辆、运量大幅增加带来的压力,再加上大量不规范经营、超限超载车辆的存在,对公路设施造成了严重损伤,大幅度缩短了路桥使用年限,严重影响到了我县交通公路事业的持续发展。
这就需要我们更多地去思考深层次的东西,去思考我们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何加强管理,进而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问题。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8•【字号】徐政发[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徐政发〔201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公安厅、住建厅《关于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10〕2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如下:一、关于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城管局、公安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和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等部门组成渣土专项检查组,在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各项整治,同时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铜山区参照市区的做法,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渣土运输开展专项整治。
二、关于职责分工(一)市城管局是全市渣土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区工程渣土的运输、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确定渣土弃置场所,逐步推行渣土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依法行使市区渣土的处置核准和运输企业资质的查验,会同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制度;对违反渣土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建设工程按照应征收渣土处置费的30%征收道路安全卫生运输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行为的,道路安全卫生运输保证金全额返还)。
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
加强培训和指导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 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定期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确 保考核工作的持续有效性。
05
保障措施与监督机制
保障措施
01
02
03
04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的相 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工作的
外部监督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公众的投诉 和建议,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考核评估
定期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执法工作的持续改进 。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对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先进、 树立榜样。
惩罚制度
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问责处理。
奖励优秀
01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激励其继续保持。
惩罚落后
02
对于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批评
教育、限期整改等。
职务晋升依据
03
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员工积
极履行职责。
考核改进建议
完善考核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不断 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使其更加 科学、合理。
有法可依。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
强化装备保障
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和设施, 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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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非法超限货运车辆路面治理
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徐州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路面执法管理,确保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超限率控制指标,保障全市公路桥梁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公路管理站、各超限检测站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15分)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超限治理工作负总责。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治超工作机制,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召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治超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定期召开治超月度例会,结合辖区公路平均超限率情况,总结各治超中队工作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
按时向市公路处报送治超工作信息,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部门联动(20分)
各单位围绕重点路段每半月至少与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不少于一次。
联合辖区收费站开展治超联动。
各单位关联处罚工作量占辖区所有查处工作量的75%以上。
3、信息抄告(10分)
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进行抄告。
利用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查处超限案件情况。
4、路面治理(15分)
联合周边县(市)、外省(市)定期开展区域联动治超。
年平均日查处率。
5、规范执法(10分)
检查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是否存在公路“三乱”问题、投诉举报现象及媒体曝光事件。
停驳载场监管情况,相关公示内容。
6、治理效果(30分)
考核车货总重55吨超限车辆查处数与总查处数的比率。
抽查各地干线公路货车覆盖率情况。
依据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数据计算出各地超限车数量占货车总数比值。
依据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数据计算出各地超限车数量占货车总数比值。
三、考核方式
1.季度考核
市公路处成立考核组检查或组织各站互查。
围绕组织领导、部门联动、信息抄告、路面治理、规范执法、治理效果等六项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公路处在全市范围通报。
2.专项行动考核
主要依据各专项行动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公路处成立考核检查组对各公路管理站、各超限检测站在专项行动期间治超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由市公路处在全市范围通报。
3.不定期考核
由市治超机动队实施日常检查考核,主要考核重点路段控制情况、治超执法人员到岗到位及规范执法情况,考核结果在全处范围内通报。
4.年终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位超限率目标控制值。
按照年初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排名考核。
未完成下达指标的不得分。
四、计分方式
年度总评得分=季度考核分数×0.7+专项行动考核分数×0.1+年终考核分数×0.2。
五、考核奖惩
1.季度考核结果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89分的为“良好”,60分至74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市处对季度考核综合成绩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给予3万元奖励,综合成绩为“良好”的单位给予2万元奖励,综合成绩为“合格”的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对综合成绩为“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市公路系统进行通报,并下达督办单责成责任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报告。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年度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不合格。
经费分配方式:省局下达我市运行经费总数/公路站个数为基准数,各单位运行经费=基准数×考核系数。
其中考核系数分配为:年度总评得分第一名的系数为1.4、第二名为1.3、第三名为1.2、第四名为1.0、第五名为0.9、第六名为0.8、第七名为0.7、第八名为0.6。
年度总评得分不合格的取消年终争先创优评先资格。
原《徐州市公路管理处治理非法超限货运车辆工作考核办法》(徐路路政[2011]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