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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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调度车辆,有效发挥车辆作用,节约费用开支,满足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渠道车辆的调度、维护、保养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渠道经理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润都置业有限公司及纳入其直接管理的子(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由总则、用车管理、安全管理、车辆用油、车辆维护、违规处罚和事故处理、附则七部分组成。

第二节用车管理第五条各部门用车均应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车辆情况安排出车。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按《派车单》注明的时间、地点出车,同时应认真、及时、准确做好行车记录,填写《出车登记表》,该表应与《派车单》一致,月底上交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七条出车完毕,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因工作原因,经领导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未经同意严禁非本车驾驶员驾驶。

第九条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第三节安全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必须证照齐全及驾驶经验丰富,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一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正常,严禁带故障出车。

第十二条行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

第十三条所有车辆违章、剐蹭,由驾驶员,渠道经理及各自营销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如因此发生事故,责任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节车辆用油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油卡专车专用和用油登记制度,及时填写《油卡主卡登记表》。

驾驶员加油必须打加油回执单并写上公里数。

第十七条油卡管理与用油登记由渠道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八条出差异地途中车辆若需加油但无中石化加油站,须支付现金加油的,应事先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九条每月末驾驶员将填写的《单车费用统计表》报至渠道部,渠道部及时对车辆在上个月的行驶里程数和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园区车辆的管理,使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确保业主和居住人的安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宁静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

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车辆出入管理的相关义务。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行驶人、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管理。

3、主动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园区车辆分类:1、园区已购固定车位业主车辆(简称Ⅰ类车)(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由管理部门将业主车牌号输入道闸系统后该类车可自由出入园区。

原则上,一个车位只能绑定一辆机动车牌。

如业主有两辆车,在其中一辆车已经进入小区的前提下,另一辆车将作为Ⅱ类车进行管理并收取费用。

(2)租用或借用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租赁协议》及车位业主同意办理书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每个车位只能绑定一辆车牌。

如需添加车辆,将作为Ⅱ类车进行管理并收取费用。

2、园区未购固定车位的业主车辆(简称Ⅱ类车)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提供业主车辆证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车辆进入时,可自动识别车牌进入,车辆驶出时,根据停车收费标准缴纳临时停车服务费用后方可驶离。

每一户最多只能登记两辆车牌。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辖区车辆的管理工作,提高辖区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维护辖区车辆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辖区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

所有使用注册在本地的车辆,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辖区车辆管理以“安全、文明、便捷、高效”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法规为准,依法合理规范车辆行驶管理,保障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和交通的畅通有序。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辖区车辆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提高车辆管理工作水平。

各单位要将车辆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第五条所有辖区内的车辆均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和审验,并按时进行车辆年审。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或者年审的车辆,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给有关部门。

第六条辖区单位须建立健全车辆台账,包括车辆数量、品牌型号、使用年限、驾驶人员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

对于辖区内的非单位注册的个人车辆,需向相关单位进行备案登记。

第七条车辆的运行应在符合规定的道路上进行,严禁擅自驾驶进入禁行区。

车辆运行过程中,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酒驾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驾驶证,且在行车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行车相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

第九条对于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的限制和管理第十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改装、挪动和出租车辆,对车辆的故意破坏、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法规进行处理,属于犯罪行为的将报警处理。

第十一条辖区内不允许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或者超龄的车辆,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需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对于车辆使用中出现的超载、乱停乱放、乱占道路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类车辆,包括公务用车、生产用车、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障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四条车辆购置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按照预算管理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五条购置车辆时,应当选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节能要求和安全性能良好的车型。

第六条车辆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实行统一调配制度。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当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和人数等信息。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并开具派车单。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

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务车辆办理私事的,应当经过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十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乘车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当及时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地点,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里程和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结算。

第十四条车辆保养应当按照厂家规定的保养项目和周期进行,定期更换机油、滤清器等易损件。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与保养过程中,驾驶员应当现场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和保养效果。

第五章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公司所有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第十七条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和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驾驶员处理事故,按照保险理赔程序进行申报和理赔。

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结合XX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以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定向保障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机动车辆。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是指用于经营活动的洽谈、投标、签约、履约、交流以及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商务接待活动等业务需要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企业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本增效,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实现成本费用适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第五条企业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为下属企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筹、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接受社会有关组织无偿捐赠且无偿调拨车辆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审核,报区国资办备案审批后,纳入企业车辆统一管理。

第三章购置管理及经费管理第七条按照节约、安全的理念,原则上应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区管重点企业配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轿车车型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

配置标准: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以内,或同价格新能源汽车;(二)区管企业配置的轿车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排气量16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6万元以内,或同价格新能源汽车;(三)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排气量要控制在3.O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30万元以内。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
现代社会中,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是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基础。

车辆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严格管理车辆的行驶和使用,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一、车辆注册管理
1. 车辆登记注册
所有车辆所有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相应的牌照证件。

未登记注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 车辆信息变更
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信息(如车主、车身颜色等)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二、车辆行驶管理
1. 驾驶资格要求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明,且在驾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2. 车辆年检
车辆年检是保障车辆安全性能达到规定标准的重要环节,车主必须定期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可以安全行驶。

3. 车辆保险
车辆保险是车主责任的一部分,不仅可以保障车辆损失,还可以保障第三方利益,车主必须按照规定保险要求,购买合适的车辆保险。

三、车辆使用管理
1. 车辆停放规定
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占用他人车位或影响交通秩序,尤其是在禁停区域。

2. 车辆维护保养
车主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保障安全行驶。

3. 车辆装饰规定
车辆装饰不能影响视线、增加风险,车主在装饰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行车安全。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才能确保车辆在社会中发挥正面作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车辆管理办法精简版

车辆管理办法精简版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统一管理车辆,并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登记第一节:车辆登记要求1. 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合法的牌照。

2. 车辆登记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联系件、车辆所有权证明、购买发票等相关材料。

第二节:车辆登记的程序1. 车主需要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车辆登记申请。

2. 车辆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车辆品牌、型号、颜色等信息的录入。

3. 审核通过后,车主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并领取车辆合法的牌照。

第三节:登记后的车辆管理1. 车辆所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并定期缴纳车辆相关费用。

2. 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是否符合交通安全和道路标准。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一节: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所有人不得将车辆出卖、转让、抵押等任何形式的处置,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 车辆所有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禁止使用违法改装的车辆。

3. 车辆所有人需按照规定购买车辆保险,保障交通事故中的相关责任和赔偿。

第二节:车辆使用限制1. 非机动车需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2. 车辆所有人需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等。

第四章:车辆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的种类1. 超速行驶。

2. 闯红灯。

3. 醉酒驾驶等涉及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二节:违规行为处理的方式1. 车辆管理部门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

2. 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扣或吊销车辆合法牌照。

第三节:违规行为的申诉和处理程序1. 车辆所有人有权进行违规行为的申诉。

2. 车辆管理部门会进行相应调查和处理,并通知申诉人处理结果。

第五章: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以上为车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起到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大家在使用车辆时,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加强对车辆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三条根据车辆所有权和管理权限,车辆应进行登记。

车辆登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车辆所有人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2.登记车辆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更新车辆相关信息;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发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第四条车辆登记材料包括:1.车辆所有人联系明;2.车辆购买合同或转让协议;3.车辆技术参数和车辆联系明书;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车辆行驶管理第五条车辆行驶管理包括车辆驾驶资格管理、车辆技术状况管理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第六条车辆驾驶资格管理:1.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具有合法的驾驶证;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保持专注和警惕;3.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车辆技术状况管理:1.车辆所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2.车辆所有人应按时进行车辆年检并取得合格证明;3.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并保证车辆安全。

第八条车辆行驶安全管理:1.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2.车辆驾驶员应合理安排行驶路线,确保交通顺畅;3.车辆上路行驶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车辆违法处理第九条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十条车辆违法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违法车辆被拍摄取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2.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3.违法车辆的责任人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一览表1.车辆登记申请表2.车辆技术检测报告3.车辆年度检验记录4.车辆违法处理通知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规。

小区车辆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小区车辆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小区车辆管理细则范文一、入口管理1.小区入口设立车辆出入管理措施,如设置监控摄像头以及车辆识别门禁系统等,以确保非小区居民车辆无法进入小区。

2.小区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车辆必须在进入小区前提前申请,填写车辆登记表,并由物业进行审核。

3.除小区居民车辆外,来访车辆需要提供有效的来访事由,并由小区居民邀请方出示邀请函,方可进入小区,并在离开前及时登记出境。

二、停车管理1.根据小区停车位数量及小区居民车辆数,制定车辆停放分区和停车位划分规定,保证每辆车有固定停车位。

2.小区居民车辆停放区域内应按规定停车,不得挪用他人停车位,不得在消防通道、小区道路两侧等禁停区停放车辆。

3.小区居民车辆停车位不得进行出租、转让等商业活动,且不得用于非法场所租赁。

4.临时停车位的使用应经过物业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临时停车位不得长期霸占。

三、交通秩序1.小区居民应按照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2.小区居民车辆在小区道路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占用对向车道或封堵通行。

3.小区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等危险车辆进出行驶,以确保小区安全。

四、垃圾车管理1.小区垃圾车应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指定路线进行垃圾收集和清运。

2.小区居民应将垃圾装袋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不得乱丢垃圾,以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垃圾车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且要尽量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

五、安全管理1.小区居民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保证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行驶。

2.小区内安装路牌、交通标志等,提醒小区居民注意交通安全。

3.小区应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卫生清洁的管理,定期进行小区清洁和车辆消毒。

六、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小区车辆管理细则的车主,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严重违反小区车辆管理细则的车主,物业有权采取限制出入小区、撤销停车位等措施。

3.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的车主,物业有权将其车辆移交给相关部门并注销其小区车辆入户登记。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车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的车辆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可以确保车辆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降低因车辆管理不善而引发的问题和事故。

2. 车辆管理责任2.1 车辆管理员的责任- 车辆管理员应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车辆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车辆管理员应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维修事宜;- 车辆管理员应保证车辆相关文件的齐全和及时更新。

2.2 车辆使用人员的责任-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车辆使用人员应注意车辆的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 车辆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车辆使用人员应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车辆被盗或遗失。

3. 车辆使用规定3.1 车辆的使用范围- 车辆仅限于组织内部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外借;- 车辆只能在规定的路线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限定区域行驶。

3.2 车辆的保养与维修-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 如车辆发生故障或需要维修,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3.3 车辆的停放管理- 在停放车辆时,应选择规定的停车位进行停放;- 车辆应停放在平整、安全的地面上,严禁停放在斜坡、危险区域或禁止停车的地方。

4. 车辆使用费用4.1 日常运营费用- 车辆使用人员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日常运营费用;- 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加油费、维修费、停车费等。

4.2 车辆保险费用- 组织应为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并由车辆使用人员支付保险费用。

5. 事故处理流程5.1 事故通知- 车辆使用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报告事故情况;- 车辆管理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2 事故调查和报告- 组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车辆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和提供相关证据。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

1.3 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效率优先、节约使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2.1 设立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2 车辆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护保养、事故处理、费用管理等。

2.3 车辆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保管。

第三章车辆使用3.1 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2 车辆使用者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3 车辆使用应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长途行驶,减少油耗和车辆磨损。

第四章维护保养4.1 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2 车辆维护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规定进行。

4.3 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复,不得带病行驶。

第五章安全管理5.1 车辆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5.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等。

5.3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费用管理6.1 车辆使用应实行成本核算,合理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6.2 车辆相关费用包括油费、保养费、保险费等,应按规定程序报销。

6.3 车辆费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使用的合规性。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7.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车辆管理机构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7.3 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我们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车辆管理方面,我们有以下几点要求:车辆相关证照和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严格执行下班入库制度,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特殊情况下,如出差,车辆应停放在安全场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

实行专车专人驾驶制度,严禁私自交他人驾驶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单位车辆不得用于练习驾车或私事。

加油需经财务人员登记,领导签字。

驾驶员每月需上报车辆耗油和公里数,由财务人员审核公布。

车辆调度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调度顺序为: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

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安排调度。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驾驶员需登记相关信息,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办公室工作人员需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用车申请,经领导同意后安排。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方面,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单位统一安排。

未出车时,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如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需根据责任情况承担相应费用。

车辆维护与修理方面:坚持预防为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办公室需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手续。

车辆维修需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购置零配件的,费用不得报销。

相关费用报销规定:车辆相关费用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申请单和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驾驶员违反交通规章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

辖区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区车辆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公开透明、高效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辖区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二、车辆登记与管理第五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车辆购置后30日内,到辖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第六条办理车辆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三)车辆合格证明;(四)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辖区车辆管理部门应在收到车辆登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第八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定期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辖区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车辆的动态管理,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车辆进行查处。

三、车辆行驶与管理第十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

第十二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三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车辆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号牌。

第十四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车辆注销手续,不得继续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四、车辆停放与管理第十五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

第十六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和时间段内停放车辆。

第十七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确保车辆停放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十八条辖区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二、车辆管理职责1、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统一调配、维修保养、保险办理等工作。

2、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购置信息、维修保养记录、保险情况等。

三、车辆购置与报废1、车辆购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预算进行,严格遵循相关采购程序。

2、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清理档案。

四、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部门应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经批准后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车辆。

2、驾驶员在接到派车任务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3、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4、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1、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循“定期保养、视情维修”的原则。

2、车辆维修保养需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特殊情况需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

3、维修保养前,驾驶员应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注明维修保养项目和预算,经批准后实施。

4、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保养。

六、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1、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2、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事故处理完毕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七、车辆燃油管理1、车辆燃油实行定点加油制度,使用单位统一办理的加油卡。

2、驾驶员应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合理控制燃油使用。

3、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异常及时调查处理。

八、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和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模板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模板

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营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临时借用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合理使用、节约能源、保障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二、车辆采购与维护第五条车辆采购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选择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车辆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减少故障发生。

第七条车辆保险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得到有效保障。

三、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应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门统一调度。

第九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交通法规和路况,遵守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燃油、电源等资源,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车辆外出时,应关闭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由非授权人员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四、车辆调度与监督第十三条车辆调度应根据实际需求和优先级,合理分配车辆资源,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行政部门应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用车时间、地点、用途、里程等信息,以便于监督和管理。

五、车辆费用与核算第十六条车辆运行费用包括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由行政部门统一核算。

第十七条车辆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办理,确保透明公正。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每月向行政部门报告,并由行政部门进行核算。

六、违规处理与奖惩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xx区车辆管理办法

xx区车辆管理办法

x x区车辆管理办法------------------------------------------作者------------------------------------------日期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X办字〔2009〕号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及《⌧⌧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办发〔 〕 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年 月 日以⌧办字〔 〕 号文件下发的《⌧⌧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配置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级机关含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区级机关管理使用的领导干部用车和行政公务、专项业务用车,包括小汽车、大轿车和摩托车。

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 座以下旅行车及各种中小型封闭式车辆;大轿车包括 座以上的封闭式车辆;摩托车包括使用燃油和蓄电池作动力的车辆。

第四条 公务用车实行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合理安排的编配办法。

车辆编制根据各单位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单位工作职能等确定。

公务用车应根据财力和工作需要在编制内逐步配备,不得超标、超编制配备。

第五条 上级部门配备、调拨的车辆,单位自筹或接受抵资、抵债的车辆,以及经批准接受捐赠的车辆中的小汽车均纳入编制管理。

第六条 由国家投资、区级单位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各种科研、援助、工程等项目用小汽车,按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有关车辆配备使用的条款,报区级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小组审核后,纳入车辆统一管理,车辆费用从项目资金中支出。

区休干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

区休干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

区休干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区休干管理所所属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使用,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休干管理所所属的车辆及相关人员的车辆使用,包括公务用车、工作用车、接待用车、勤务用车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第四条落实车辆使用责任制,统筹种类和配备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维护质量。

第五条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驾驶员素质。

第六条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出行。

第七条建立车辆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动态掌控能力。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八条车辆使用必须符合公务需要,严禁私自使用公务车辆。

第九条车辆使用需提前向所领导或相关上级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当经过合理安排,确保车辆资源的最佳利用。

第十一条排班用车需抽调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出差用车需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出行计划和预估里程。

第十三条对于工作用车、接待用车和勤务用车等其他特殊车辆使用,需要经过指定领导或相关上司批准。

第十四条车辆出行需提交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填写出行时间、起止地点、工作任务等信息,并由驾驶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需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并作出合理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驾驶员需持有驾驶证,并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和技能。

第十七条驾驶员需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驾驶工作。

第十八条驾驶员上岗前需经过岗前培训,熟悉车辆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并注意保管车钥匙及相关车辆文件。

第二十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规范驾驶行为。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需保养爱护所驾驶的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二十二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需保持清洁整洁,定期清洗车身和车内。

最新整理区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区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区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一)、车辆调派1.车辆调派坚持“统一调度、相对固定、服务领导、确保公务”的原则,对正、副区长公务用车,车辆与驾驶员相对固定。

2.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不得直接向驾驶员要车,须机关服务中心按工作轻重缓急统一派车。

正、副区长外出不带车的情况下,其车辆统一机关服务中心调度。

3.车辆驶离主城区,驾驶员应向机关服务中心电话或短信报告车辆去向及出车时间,以便中心随时掌握车辆动态及安全状况。

(二)、车辆保养及维修1.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排除隐患。

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长途出车,应按程序送定点维修厂检查,不带故障出车。

2.根据车辆行驶路况和性能按每行驶5000—8000公里为周期进行保养。

3.成立车辆维修鉴定小组。

小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驾驶员等为成员,具体负责车辆维修鉴定工作。

鉴定小组成员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指派。

4.车辆维修,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修单》并附维修企业《报修预算单》送机关服务中心审核。

服务中心指定车辆鉴定小组工作人员核查故障,安排维修。

5.驾驶员不得随意扩大维修范围,擅自更换车辆零部件。

换件须达到质保期,旧件必须交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处理。

(三)、油料管理1.市区范围内设定点加油点,驾驶员开固定用车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未经批准,市区范围内,非定点处加油不予报账。

2.机关服务中心按月登记车辆里程和用油情况。

对行驶里程、用油量、百公里油耗按月公示。

二、驾驶员管理(一)、学习制度1.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于各项主题教育、讨论活动,提高政治素养。

2.积极参加后勤中心定期组织的安全会,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增强职业道德。

3.积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车辆机械性能,严格按标准规程正确驾驶。

通过交流切磋技术,提高驾驶技能,提升处理突发事故的水平。

(二)、驾驶员工作行为规范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文明行车,不得有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一、车辆的管理要求1. 车辆的保养管理为了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对车辆进行合理的保养和维护非常重要。

车辆管理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包括更换机油、清洗空气滤芯、更换刹车片、更换水泵和更换胎子等。

2. 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是车辆管理的核心,包括驾驶员驾驶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

车辆管理要求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并要求驾驶员遵守规章制度,包括遵守交通法规、勤洗车辆、注意车辆保养和行车安全等。

3. 车辆的监控管理车辆的监控管理是为了方便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车辆管理要求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通过GPS定位、离线数据自动上传等方式实现车辆实时监控。

通过监控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解决车辆运营中的安全隐患。

4. 车辆的维修管理车辆的维修管理是为了确保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减少故障和损坏。

车辆管理要求维修时间和维修标准,严格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流程及时维修各类故障。

同时,按照规定采购车辆保养和维修所需的零部件、配件、机油等物资。

二、车辆管理办法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办法:1. 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并实行《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及维护管理责任、车辆维修流程和标准、车辆保养周期和标准等。

有效控制车辆使用和维修成本,使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和维修状态。

2. 加强驾驶员培训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要求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抽烟、不打手机等。

在发生事故或者存在交通违法情况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保证车辆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车辆管理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对车辆的轮胎、制动系统、发动机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遵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颜色标识等规范化标示,便于车辆管理和使用。

4. 建立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建立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实现车辆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统计。

办公区车辆管理方案

办公区车辆管理方案

办公区车辆管理方案背景在办公区,车辆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尤其是大型企业,很可能有数百辆车需要管理。

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管理方案,就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因此,一个高效的办公区车辆管理方案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方案设计1. 车辆登记所有车辆都需要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并通过车辆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等。

2. 出车审批每辆车在出行前,都需要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出行。

在申请时需要注明出行目的、出行期限、出行路线等信息。

3. 车辆维保车辆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更换零部件、检查机油、制动器等,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 记录管理对于每辆车的维修和保养记录都需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项目、保养时间、保养项目等。

负责人需要对车辆记录进行分类和归档。

5. 预防措施为了预防车辆损坏和避免交通事故,需要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遇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

实施步骤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确定车辆管理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编制管理制度;2.开展车辆登记和车辆管理系统的建设;3.制定出车审批制度,并建立出行申请流程;4.安排车辆维保计划,并确定保修方式;5.建立车辆维修和保养记录管理制度;6.加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法规;结论办公区车辆管理方案是企业实现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执行一个高效的车辆管理方案,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高安全性,锻炼有序性,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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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X办字〔2009〕号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及《xx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办发〔2009〕41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09年5月7日以x办字〔2009〕40号文件下发的《xx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xx月xx日《xx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配置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机关含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区级机关管理使用的领导干部用车和行政公务、专项业务用车,包括小汽车、大轿车和摩托车。

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19座以下旅行车及各种中小型封闭式车辆;大轿车包括20座以上的封闭式车辆;摩托车包括使用燃油和蓄电池作动力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实行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合理安排的编配办法。

车辆编制根据各单位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单位工作职能等确定。

公务用车应根据财力和工作需要在编制内逐步配备,不得超标、超编制配备。

第五条上级部门配备、调拨的车辆,单位自筹或接受抵资、抵债的车辆,以及经批准接受捐赠的车辆中的小汽车均纳入编制管理。

第六条由国家投资、区级单位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各种科研、援助、工程等项目用小汽车,按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有关车辆配备使用的条款,报区级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小组审核后,纳入车辆统一管理,车辆费用从项目资金中支出。

第七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及防汛抢险、森林防火等特殊部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种车辆,由车辆编制部门另行核定其编制数。

第二章车辆配备第八条配置更新公务用车原则。

区级机关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应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按编制管理,统一配置国产车,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维护党政机关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九条购车管理领导机构。

成立xx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审批小组,由常务副区长、纪委书记任组长。

区财政局局长、区监察局局长、区人事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为成员,审批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

审批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各部门购置公务车辆进行审批;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的《年度区级党政机关新增、更新公务车辆购置计划》进行审定。

第十条车辆购置审批程序。

各街道、各部门需购置或更新车辆,要将申请报审批小组办公室。

区级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需购置车辆,先报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审批小组办公室。

审批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xx区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申请审批表》,由审批小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审批小组审定。

经审批小组审定购置更新的车辆,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购置更新公务用车标准。

区级正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排气量为2.0(含2.0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其他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20万元以内。

购置各类特种专用车辆,须向审批小组提供相关文件及上级部门的批复。

按有关规定一律不准购置越野车。

特殊需要的按规定报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小组审批,并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更新车辆的条件。

区级领导干部更新车辆,原使用车辆原则上必须使用6年以上或行驶里程18万公里以上。

区级领导干部因车况确不适应工作,需提前更新车辆的,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分别由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审批小组审批。

各街道、各部门,对现有车辆确因车况问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经车辆管理部门鉴定并办理报废手续后,方可提出更新申请。

第十三条车辆的采购。

公务用车是政府控制购买的商品,必须严格遵守“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

年度配置更新车辆计划经审批小组审批后,由区财政局下达车辆采购预算和批准的单位自筹资金限额,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采购预算和单位自筹资金限额,在坚持价格标准的前提下,按现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采购。

第十四条年度区级机关新增更新公务车辆计划一经审定,一般不得更改。

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计划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审核后,报审批小组审定。

第三章车辆编制第十五条区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核定,按照厉行节约、总额控制、区别职能、按责定编的原则,实行一车一编、动态管理,并按下列标准核编。

(一)区级正职领导干部用车,按1人1辆定编。

正区级非领导干部、副区级领导干部用车,按2人1辆定编。

(二)区及区以下离退休干部一律不配备车辆,已配备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收回。

(三)其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在编人数12人1辆的编制原则核定,不足12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配备一辆。

(四)公检法司部门执法用车(不含技术要求较高的特种车辆),按在编人数1人1座定编。

(五)公检法司部门之外具有特殊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业务用车(不含技术要求较高的特种车辆),按照行政执法职能人员(指机构改革时“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处、科、所、队编制人员数)1人1座定编;其余人员12人1辆定编。

第十六条区级机关车辆定编的人数核定要依据组织部门和编制部门对各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和编制人数的规定:区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实有人数为依据;处级及其以下干部人数,超编单位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为依据,缺编单位以实有人数为依据。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由区级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小组负责。

区级机关公务车辆编制总额,每两年核定一次。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依据车辆编制总额,对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实行总额控制,并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加强车辆管理的依据。

编制内的车辆,由区财政局按照现行规定安排车辆运行经费。

区级机关对接受捐赠、上级调入、项目配备的车辆,应报区财政局备案,车辆占单位编制,运行费由区财政局核定;项目配车,必须列入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调入机关使用,所需经费由项目单位自行解决。

上级只规定车辆标准、编制标准的,为规范管理,仍按本规定执行。

区级机关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被撤消,原核定的车辆编制作废。

新成立机构的车辆编制,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核定。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已达到或超过编制总额的单位,不得购置新车。

超编车辆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统一调配使用或公开拍卖。

车辆缺编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车辆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调拨或逐步解决。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二十条区级机关要加强公务用车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实行单车费用定额。

第二十一条区级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险,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确定。

第二十二条公务车辆加油采用“一车一卡,车卡相符,持卡加油”的方式,并采取单车耗油量与行车里程挂钩的核算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公务车辆维修实行修前申报,应到区车辆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审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办理修车事宜。

经区车辆管理办公室车管审核,持《车辆维修单》一式两份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定点维修企业凭《车辆维修单》上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需要增加维修项目,必须征得区车管办领导同意并补办手续。

修车后,经修理厂填单并盖章,将第二联退区车辆管理办,由区车管办统一结算费用。

第二十四条公务车辆保险必须在市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中选取2—3家保险公司对全区公务车辆进行统一承保,并签订年度投保合同书。

第二十五条纳入区财政供养的公务用车由区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各街道公务用车由各街道负责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及日常管理;各部门的专用车辆由各部门负责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严格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不准从事非公务活动。

严禁公务用车从事对外出租等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七条区级机关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牌的车牌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挪用车牌、套牌,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军警车号牌和未经批准私自安装车载警灯、警报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做好等级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工作,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第五章车辆处置第二十九条公务车辆的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区级机关公务车辆处置应按照《xx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区财发[20xx]xxx号)和《xx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理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区财发[20xx]xxx号)执行。

第三十条公务用车的调拨由区财政局统一实施,各单位不得私自调拨车辆。

各街道、各部门之间因工作需要,互相调配公务车辆的,需经审批小组同意,并在区财政局办理国有资产调配手续。

严禁将公务车辆私自外借,确需外借的,报审批小组审批。

第三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准转让、变卖。

确需转让、变卖的,报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公开拍卖,拍卖收入上缴区财政。

第三十二条车辆报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由单位向区财政局申报,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报废手续后,由经批准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营单位统一回收。

第三十三条区级机关所属公务车辆丢失,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和保险机构报案,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毁损、丢失获得的理赔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区级机关公务车辆处置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报废、丢失等国有资产账目变更手续。

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五条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没收车辆。

(一)超编制购车或未经批准超标准购车;(二)先购车后办申报审批手续;(三)豪华装修或违规改装汽车;(四)公车私用、公车私户或异地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五)长期借用、换用下属单位或企事业的车辆,以及未经批准接受捐赠的车辆;(六)违规用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交通事故;(七)违反车辆号牌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悬挂军(警)、公安车辆号牌和私自安装车载警灯、警报器。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区级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区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xx区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申请审批表》.主题词:机关车辆管理办法通知中共xx区委办公室20xx年xx月xx日印发共印x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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