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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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基础理论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为此,培养方案应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经济学、法
律社会学、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基
础理论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将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学理论
体系。

2.专业核心课程: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
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比较
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社会发展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
和掌握各类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还应该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一些专业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海商法学、
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等。

这些选修课程将有助于研究生进
一步深化在特定领域的学术研究。

4.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该重视学术研究的训练,包括培养良
好的研究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参与法学研究项目,在指导教
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

研究生还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
论坛,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

5.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
地调研、司法实践等。

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将实际接触到法律实践中的
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6.学科综合素质: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注
重培养学科综合素质。

这包括良好的学术道德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基础知识培养:学生需要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基础知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方面的知识。

2. 专业知识培养:学生需要学习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诉讼程序、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

3. 实践能力培养:学生需要参与实际案例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实践活动,通过实际操作提升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综合能力培养:学生需要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为将来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做好准备。

5. 国际视野培养:学生需要学习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了解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机会和挑战,并提升自己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6. 实习实训培养:学生需要参与企业或相关机构的实习实训,了解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操作和行业需求,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7. 附加课程培养:除了专业核心课程外,学生还可以选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课程,如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与创新等,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这些培养方案可以根据不同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会涵盖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以培养学生在知识产权领域具备扎实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相关工作需求。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知识产权专业(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Majors)
专业代码:030102T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法律、会管理并且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实务操作技能,能够在大中型企业、司法机关、工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交易、科技管理、技术贸易、投资管理等部门独立从事知识产权代理、管理与诉讼业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基本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法学、管理学、知识产权各学科的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
2.掌握基本的法学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知识产权代理、管理与诉讼能力;
3.了解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立法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或公约;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掌握组织协调与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与技巧;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外语文献阅读与沟通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四、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8年
五、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六、专业核心课程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管理学原理。

七、全学程时间分配
八、毕业基本要求
九、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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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Ⅱ选修课课程设置一览表知识产权专业
8
备注:选择植物品种保护方向、专利方向和商标与版权方向的学生须从相应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中选够6个学分的课程。

9。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是国家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派百千万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保护和发展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一、人才培养方案为实现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目标,国家在人才培养方案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培养方案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

本科生培养方案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相关专业,采用实践性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要求学生在专业领域上具有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科研任务。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注重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和发挥,要求学生在专业领域上有深入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思维。

二、培养课程设置为了让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国家将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详细规定。

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专利策划与管理、商标设计与管理、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知识产权质押、技术转移与转化、知识产权维权等。

在课程设置中,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环节,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

三、培养模式为了提高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我们要加大对企业和高校之间的合作,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战能力。

同时,国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要在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内设立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和科研环境。

四、培养效果评价为了确保人才培养效果的有效评估,国家要求建立科学的培养结果评估制度。

主要采用量化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

此外,还要关注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和专业成就,对培养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结语: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水平和保障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组织和管理,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步伐,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持。

最新整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doc

最新整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doc

春季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第二学位的开设,旨在贯彻我校“宽口径、厚基础、展个性、重创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和彰显人才培养的开放性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法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切实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修读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培养具有理、工、文、管等学科背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与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积极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拓宽本科生就业渠道。

一、修读方式:该专业辅修总学分为:30学分;双学位总学分为:50学分。

所有课程单独编班,单独考核。

修读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30学分,符合辅修专业结业条件的,发放法学专业辅修证;修满全部专业课程50学分,成绩合格的,在取得第一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要求的同时,授予第一专业和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双学士学位;所有修读课程均将提供成绩单。

二、修读年限: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第二学位从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修读,至大学四年级第一专业毕业时,完成全部修读计划;如因故需要延长修读年限的,可在弹性学制内相应地延长修读年限。

三、报名方式:请有意修读的同学xxx 报名或者直接到行敏楼315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

四、修读学费:严格按照学分制要求收费,100元/学分。

五、春季学期课程安排:
咨询、报名xxx :025—。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下学期开学第一周。

xxx师范大学教务处
法学院 12月
附:课程设置与指导性修读计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专业代码:适用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河南师范大学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经与河南省司法实务部门共同研究,特制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一)基本要求.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 具各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集中在每学年开学前四周和暑假,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案与实践实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强化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选修课不低于学分,实践教案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实行“”双导师培养模式。

知识产权硕士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硕士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硕士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硕士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创新思维,掌握知识产权获取、保护、管理和运用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 培养要求:学生应掌握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3.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包括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课程,选修课可根据学生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相关课程,如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评估等课程。

4. 实践教学: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实习,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可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进行实习,了解知识产权实际操作和管理流程。

5.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进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课题研究,撰写符合学术规范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选题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师资队伍: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导师队伍。

7. 教学质量: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8. 学位授予: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授予知识产权硕士学位。

以上是知识产权硕士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知识与能力培养(1)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国家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及其演化过程,研究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批判性思维,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了解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各类国际条约的基本内容。

2.素质与能力培养(1)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具备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2)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性研究。

(4)具备较好的表达和辩证能力,在公共场合能够娴熟地展示个人观点和见解。

(5)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2.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3.实践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案例分析等;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相应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实践环节1.实习:研究生期间设置实习环节,让学生能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工作,提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2.科研:研究生期间要求参与科研项目,完成毕业论文,培养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

3.社会服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五、评估与毕业要求1.课程成绩评估:根据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论文报告、小组讨论等方面进行评估。

2.实习评估: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估意见进行评估。

3.学位论文评估:学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过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4.毕业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实习环节,并通过实习评估;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评审;同时具备相应的素质与能力。

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我们旨在培养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能在知识产权领域独立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这不仅仅是培养一个法律人才,更是要打造一个能够在知识产权领域独当一面的专家。

二、课程设置1.基础课程: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分论等。

这些课程旨在让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专业课程:涵盖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国际知识产权法。

通过这些课程,学生将深入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核心内容。

3.实务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等。

这些课程将锻炼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

4.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知识产权战略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三、实践环节1.实习:安排学生在知识产权相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习,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感受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魅力。

2.实践项目: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自主申报课题,以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等,拓宽他们的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四、师资队伍我们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包括知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背景,能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

五、培养方式1.研究生导师制:每位学生都将配备一位导师,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

2.双语教学:部分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为他们的国际交流打下基础。

3.模块化教学:将课程分为若干模块,每个模块都有明确的培养目标,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六、考核评价3.实践成果:包括实习报告、实践项目报告、学术论文等。

4.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和质量。

知识产权双学位培养计划

知识产权双学位培养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双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将依托工信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培养社会急需的既懂法律、又懂技术和管理的应用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以满足科技创新时代和我国入世后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持续需求,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

经培养合格的学生,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主要有: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诉讼等相关的法律事务等。

二、培养要求根据我校“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在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理工科或其他专业基础知识和必要技能基础上,在学生主修其专业课程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为期三年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使学生熟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具有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技能;能够将法律、知识产权知识与其所学理工科专业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基本要求。

在培养过程中,我校将按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选择培养模式、安排具体的教学活动。

在培养方式上主要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着力采用有助于提高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方式。

学生除完成规定的理论课的学习外,还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专业实践活动,着重对学生进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三、学制与学位知识产权双学位专业学制为三年,自在校本科生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始,招生对象为我校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知识产权双学位毕业学生的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 法学五、交叉学科 管理学六、主要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管理学;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专利文献检索与应用;专利文书撰写;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投资;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知识产权保护审判模拟;毕业论文。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7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3. 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求真精神,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4. 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5. 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相关实务工作。

二、研究方向:1. 高技术法2. 知识产权法3. 竞争法三、学习年限:普通硕士生实行以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学校提供奖学金的时间为2.5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总学分要求≥34学分,其中学位要求课程学分要求≥22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34学分修课学分≥22 校级公共课程≥6学分(一外2、马克思经典著作选读2、科社1、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他类1)学科(专业)要求课程≥16学分(含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14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研究环节≥12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类别课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 注学位要求课程公共必修课程411.500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408.55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1 春 马克思学院 408.55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2 2 秋 马克思学院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 本学科专业要求的课程403.500 法理学专题 32 2 秋 法学院 403.600 民法总论专题 32 2 秋 法学院 403.570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32 2 秋 法学院 300.540 知识产权法专题 32 2 春 管理学院 403.582 竞争法专题 32 2 春 法学院 300.541 合同法专题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42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审查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43 专利战略 32 2 秋 管理学院 300.538 国际技术转让法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39 无形资产评估 32 2 秋 管理学院 300.544 知识产权行政法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13 管理研究方法论32 2秋管理学院跨一级学科课程 2 秋.春 非学位要求课程补修课程研究环节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管理学院 650.502 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管理学院 650.503 学位论文10管理学院注:硕士生修课应从硕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500-799);博士生修课应从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

北师大法硕培养方案

北师大法硕培养方案

北师大法硕培养方案一、教育目标本硕士研究生教育通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的法律研究和实际操作能力。

具体目标包括:1.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能够在法学研究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2.培养学生具备独立研究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法律实务中发挥专门人才作用;3.培养学生具备跨学科合作和跨区域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国内外法学研究和交流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二、培养模式本硕士研究生教育采取导师制和科研导向的培养模式。

学生在培养期间,每学期选修一定数量的专业理论课程,并参与科研项目或实践活动,完成学位论文。

三、课程设置本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法律哲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

2.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环境法等。

四、科研项目和实践活动学生在培养期间需要参与至少一项科研项目或实践活动。

项目和活动可以与导师共同赋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择参与。

1.科研项目学校和社会上的研究项目均可作为科研项目参与,学生需主动参与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撰写研究报告。

2.实践活动学生可以选择参与法律实务工作,比如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法院的实践,或者参与讨论会、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五、学位论文学生在培养期间需要完成一篇学位论文,该论文需要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领域的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

在选题和撰写过程中,学生需与导师进行密切合作,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六、录取要求1.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的本科学历,或者在法学领域有一定工作经验;2.通过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3.经正式面试,并获得导师的认可。

七、培养时间本硕士研究生教育一般为全日制,培养时间为两年。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可申请延长培养时间。

总之,北师大法硕培养方案(2024)通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研究和实际操作能力。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知识产权专业代码:030102T二、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科知识,能在出版、商标、专利、科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实务及其他法律事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与保护工作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二)毕业要求1.知识要求:1.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熟悉我国基本国情,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精神;1.2掌握法学与知识产权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结构体系;1.3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能力要求2.1具有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知识产权实务能力;2.2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处理相关的法律文书;2.3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2.4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2.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2.6掌握计算机和一门外语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素质要求:3.1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社会奉献精神;3.2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艺术修养;3.3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德法兼修。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2.学位:符合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学分要求五、专业核心能力及实现途径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一)通识类课程(应修48学分,其中必修39学分,选修9学分)(二)学科基础课程(应修28学分)(三)专业主干课程(应修31学分)(四)专业方向课程(应修8学分)(五)专业拓展课程(至少选修18学分)(六)创新创业课程(应修4学分)(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应修31学分)七、各类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八、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要包括自然与科学技术、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社会热点与世界视野、自我认知与创新创业、经济管理与法律基础、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等六类课程。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知识产权专业于2012年2月获得教育部批准,是山东省最早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之一,属于法学类专业,毕业后颁发法学学士学位证。

教育部2012年9月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原法学类专业下的知识产权(030103S)和知识产权法(030102W)调整为知识产权(030102T)特设专业,提升了知识产权专业地位,契合了市场需求,也表明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专业依托我校的省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充分利用法学专业的优势资源,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理论素养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锻炼,我校法学教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水平高,对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

知识产权专业整合全校师资吸收一批教学能力强、科研水平高、且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特长的教师形成专任教师队伍。

同时,我校还与知识产权局、多家商标专利事务所和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知名企业法务部门等相关实务部门建立了联系,聘请10余名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该专业教学中的兼职教师,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进行全面深入的指导。

知识产权专业适应世界经济发展需要知识产权不断进行创新的趋势,为满足我国尤其是我省经济发展对于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而设立,具有广阔的市场就业前景。

知识产权专业以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学科为背景和有力支撑,突出学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与实践技能,培养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法学思维,具有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和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崇高的法治精神,适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和其他相关职业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法学思维,具有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和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崇高的法治精神,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代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法律实践水平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管理等领域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实践。

二、培养模式三、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基础课程:包括法学原理、法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2.法学研究方法和技能课程:包括法律论文写作与发表、法律研究方法、法学文献检索与利用、法律案例分析等。

3.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和兴趣,设置有多个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能源法、金融法、刑事司法、民商法、劳动法、行政法等。

4.实践研究项目:学生需要参与实践研究项目,如法律文书撰写、法律法规研究、司法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等。

四、学分要求1.必修课学分:学生需要修读并通过一定数量的必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2.选修课学分: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3.实践研究项目学分: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实践研究项目,并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估和论文答辩来获得学分。

五、论文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篇独立完成的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论文选题应符合法律学科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论文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深度,同时也需要注重实证分析和实践应用。

六、培养质量评价以上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具体的培养方案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法学学科特点来进行具体制定,并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调整,以达到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目标。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培养方案-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培养方案-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03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介绍法学是在实践中产生,并通过实践加以运用和检验,用于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学问。

法学专业培养研究生,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且熟悉各学科的法学前沿问题;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史、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知国内外关于本专业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学术前沿发展动态及各部门法。

同时,要对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理论知识有所涉猎,还能够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的知识、社会实践调研的知识等多种工具性知识。

二、培养目标应坚持法学专业知识学习与法律实务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律事务技能之学术型人才与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之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法学研究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经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四、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是以正义价值为主题、研究适用于各部门法的理论框架、一般原理和原则、基本概念等的基础学科,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上的探索和总结。

法律史是研究与介绍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从而总结历史经验,传承法律文明的学科,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以宪法、行政法及其现象、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可以为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提供理论指导。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规定的学科,为国家的刑事法治建设提供服务。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学科,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理论指导。

知识产权法法学硕士培养方案(三年制)

知识产权法法学硕士培养方案(三年制)

法学院2013级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一、适用学科专业知识产权法(学科门类:法学(本科为理工农医背景的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法学)二、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创新能力和献身精神,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3年。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53学分。

公共课不少于6学分,方法课不少于5学分,学科基础课不少于14学分,专业课不少于2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不少于1学分。

五、社会实践法学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要求进行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社会实践。

具体安排在假期或者第四-五学期进行。

六、论文撰写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

硕士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有关的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可以是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硕士生修满学分并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

附:课程设置和学生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1、公共课(6学分)(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邓小平民主2学分PUL503 2学期法制思想研究(Research on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Deng Xiaoping’s Democracy and Legality Theory)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专题研究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公共理论课。

本课程从马克思主义民主法制一般理论的历史发展、民主政治、依法治国、人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领导、“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阐述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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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一、培养目标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品质,行为端正;能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与核心,具有研究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作为工具;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为司法实践部门输送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二、研究方向1、知识产权法理论2、著作权法3、工业产权法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三、学习年限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马列经典著作选读108学时4学分第一外国语144学时4学分专业外语 36学时2学分(二)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知识产权法总论 54学时 3学分著作权法 54学时 3学分专利法 54学时3学分商标法 54学时 3学分(三)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民法总论 54学时2学分科技法 36学时2学分电子商务法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经营与管理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比较法学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分析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36学时2学分无形财产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前沿 36学时2学分第二外国语非指定选修课(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读书报告2次。

(五)补修课(计4学分)民法学 36学时2学分侵权行为法 36学时2学分五、其他教学环节(一)科研论文(2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学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发挥集体的力量,以便于培养高质量人才。

七、考核方式对于专业课程一般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但要求教师出题应当具有主观性,注重能力考察而非仅仅是知识性考察。

对于非专业课程,一般采取开卷或者其他方式,其目的是扩充学生的知识面。

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写作论文的选题要有理论意义或者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

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

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

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学位的申请程序符合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2、答辩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辩委员应当认真负责,把好质量关。

十、主要参考文献(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参考文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进行补充。

)十一、参考书目第一类,法哲学及相关学科(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学方法论等)著作:1.《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

2.《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凯尔森著,沈宗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3.《法律的帝国》,德沃金著,李常青、徐宗英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4.《法律方法论》,拉伦茨著,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5.《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斯·韦伯著,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6.《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哈耶克著,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7.《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卷)哈耶克著,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8.《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三卷)哈耶克著,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9.《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米尔恩著,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10.《法哲学原理》,黑格尔著,杨东柱、尹建军、王哲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11.《法理学问题》,波斯纳著,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2.《法律哲学》,考夫曼著,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3.《社会契约论》,卢梭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二版;14.《法理学》,庞德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5.《正义论》,罗尔斯著,何怀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6.《法律的正当程序》,丹宁著,刘庸安、李燕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7.《法理学》,魏德士著,丁晓春译,法律出版社,2005版。

18.《法律科学与法哲学导论》,霍恩著,罗莉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9.《法学总论――法学阶梯》,查士丁尼著,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20.《罗马法教科书》,彼德罗·彭梵得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1.《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张文显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2.《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册,波斯纳著,蒋兆康、林毅夫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3.《法和经济学》,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4.《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科斯、诺斯等,胡庄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25.《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道格拉斯.C.诺斯著,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26.《经济分析法学》,钱弘道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7.《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高德步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二类,民商法类著作(民法总论、民法分则、商法总论等):1.《民法》,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学原理》,张俊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

3.《民法总论》,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民法总则研究》,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德国民法总论》,梅迪库斯著,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6.《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7.《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黄茂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物权法研究》,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物权法论》,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民法物权论》,上下册,谢在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合同法》,李永军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3.《合同法研究》(总论),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4.《侵权行为法研究》,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5.《侵权法研究》,张新宝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冯.巴尔著,张新宝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7.《财产法》,F.H.劳森、B.拉登著,施天涛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18.《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艾伦.沃森著,李静冰、姚新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9.《商法学教程》,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第三类,知识产权类著作:其一,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著作)1.《知识产权论》,郑成思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郑成思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吴汉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研究》,吴汉东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吴汉东、胡开忠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6.《知识产权法学》,来小鹏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冯晓青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知识产权法哲学》,冯晓青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知识产权法总论》,陶鑫良、袁真富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

10.《知识产权私权论》,金海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谢尔曼、本特利著,金海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信息封建主义》(知识产权译丛),彼得·达沃豪斯著,刘雪涛译,知识产出版社,2005年版。

13.《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波斯纳等著,金海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4.《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胡开忠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5.《知识产权法》,郑成思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16.《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7.《知识产权法》,刘春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

18.《知识产权法》,冯晓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9.《知识产权法》,费安玲、来小鹏、陈健、李玉香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0.《知识产权法学》,冯晓青、杨利华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其二,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等)著作25.《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蒋志培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6.《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蒋志培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7.《知识产权保护前沿系列》(著作权、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新型疑难案件审判实务),蒋志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共3册)。

28.《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系列出版物),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律出版社。

29. 《企业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研究》,来小鹏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0.《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判例评解》,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版。

31.《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2.《知识产权诉讼研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

33.《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冯晓青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

34.《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法律问题研究》,李玉香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5.《国家专利战略研究》,杨林村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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