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旅游法》93条规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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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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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The way to find happiness in life is to understand that you are given life for dedicat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三是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吃穿已经不成问题了,越来越多的人就开始选择旅行来丰富自己的生活了。

在旅游中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很多问题会导致矛盾的深化,最常见的便是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纠纷。

当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三是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四是纠纷中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规定。

【本条释义】本条共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了规定。

对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出规定的必要性旅游消费是最终的消费,也是大众化的消费。

因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难免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由于旅游业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涉及一百一十多个行业,同时还涉及工商、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质监等二十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

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 (1)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3)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4)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5)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7)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8)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10)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11)第二章旅游者 (12)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13)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14)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16)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17)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
6月28日通过,于2013年9月1日施行。

该法实施的目的是促进我国
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法律规范开展旅游活动,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参与者行为,建立完善的旅游行政管理制度,加强旅游
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分五章三十六条,第一章总则,主
要就是调整我国旅游发展的总体方针、主要原则以及旅游行为的性质
等进行规定;第二章是对旅游者和旅游安全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旅
游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安全要求以及旅游安全相关技术标准等进行
规定;第三、四章的内容则涉及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行业秩序方面
的规定;第五章关于旅游行政管理的规定,将旅游行政管理的用具、
范围以及行政处罚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旨在规范开展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
发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保障旅游安全。


据法律的要求,在未来的旅游开发、服务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助于构建一个良好的旅游文化氛围,提高全社
会对旅游文化的重视及普及程度,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学习《旅游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2024年学习《旅游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2024年学习《旅游法》心得体会范文____年学习《旅游法》心得体会开启新时代的____年,旅游产业正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消费需求的增加,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这个背景下,我有幸在这一年学习了《旅游法》这门课程,对于旅游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旅游法》对于旅游行业的规范和促进作用,下面就我个人的学习经验和心得进行总结。

一、了解旅游法的意义旅游法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旅游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掌握旅游法律法规对于从业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旅游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从业者的权利与义务,使其在旅游经营活动中能够依法行事,定位清晰,而非蛮干、违法之事。

其次,旅游法律法规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旅游者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从而推动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因此,学习并理解旅游法的意义是十分明确和重要的。

二、学习方法与经验分享1. 深入学习课程内容《旅游法》课程内容较为繁杂,既有各类旅游法律法规的知识,也有关于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合同及责任、旅游投诉等实际问题的讲解。

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对旅游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并注重理解旅游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的结合。

只有深入学习课程内容,才能更好地应对实际问题和案例分析。

2. 多渠道获取信息作为旅游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利用各种渠道积累和获取旅游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期刊、论文等文献资料,深入了解旅游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和实践经验。

同时,也可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和案例分析,及时跟进行业发展变化。

3. 参与实践活动学习旅游法律法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积累,更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

可以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组织的旅游法律法规实践活动,如法律咨询、案例分析等,通过实际问题的解决和讨论,加深对旅游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法宣在线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宣在线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宣在线考试试题及答案1 任何一个政党,其执政的合法性归根结底取决于〔 A〕。

A.是否得到广阔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B.是否得到法律确实认C.是否经由全民票决D.是否在议会中获得多数议席2 实现法治国家的一个根本前提是〔A 〕。

A.具备高度的民主政治B.具备完备的制度体系C.具备高素质的法官队伍D.具备强有的力的执法力量3 “依法治国”最早是在党的〔 A〕上使用的。

A.十五大B.十六大C.十七大D.十八大4 开展社会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A 〕有机统一起来。

A.法治国B.依法执政 C . 依宪治国 D .依宪执政5 “法治中国”建立是满足全面深化改革制度需求的〔 A〕。

A.核心途径B.根本方式C.重要保障D.详细环节6 不同级别的旅游目的地平安风险提示施行程序和方案将由〔 A〕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A.国家旅游局B.国家平安消费管理总局C.国家质监局D.外交部7 对《旅游法》核心正确理解的是〔A 〕。

A旅游者权利保障;增强社会效益B打击“零负团费”;促进经济效率C恳求救助权D公平交易权8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查实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可依法对该旅行社实行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A〕罚款的处分。

A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下9 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我国〔 A〕人民政府须从实际出发投入旅游资金,加强旅游根底设施建立、旅游公共效劳和旅游形象推广。

A县级以上B市级以上C乡镇一级D省级以上10 特种设备消费、经营、使用单位及其〔A 〕对其消费、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平安负责。

A主要负责人B全体职工C主要负责人和全体职工D监管单位11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A〕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10 B15 C20 D2512 股东假设未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 A〕。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读完《旅游法》之后,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保障了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法》以强调其保障旅游者权利的追求和特色破除对其必要性的质疑。

它在旅游者实体权利、程序权利、权利救济途径等多方面都有所突破。

其中,第三十七条(公平交易)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承担退货、退还费用的责任,但旅游者所购商品已损毁、变质或者腐烂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旅行社责任之二)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场所购物、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在此之前,强行加点,强迫购物,在指定购物点买到假的不好的东西,是旅游行业存在的一个很大很突出的难题。

很多旅游纠纷和旅游事故都因此而发生,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旅游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法弥补了这点不足,使得旅游者不用担心在旅游途中发生强行购物或者强行加点的问题,很好的保护了旅游者的权益,我觉得是此法最大的突破。

但同时我还有这样一点疑问,在法律中规定的,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那么如果是旅游者自己要求或者自愿加点的,是否符合规定。

就算是写了保证是旅游者自愿要求,但如果也是受了导游或者旅行社夸大不符的宣传,在实际游览之后发现其不值票价的,是否应该有权根据此条例维权。

另外,第十四条(旅游救助)旅游者人身、财产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旅游服务提供者、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及时救助的权利。

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请求国家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的权利。

第六十条(二)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一、引言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作为导游一直致力于了解和遵守旅游行业的法规与政策。

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我深刻认识到了法规与政策对旅游行业的重要性,相信这些措施将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我对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的总结和反思。

二、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作为一名导游,了解旅游法律法规是提高自身水平的基础。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

通过系统学习,我对旅游行业的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同时,我也关注了最新的法律法规改革动态,及时更新和补充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旅游行业政策的关注与运用除了法律法规,旅游行业的政策对导游工作同样至关重要。

政策的制定旨在调控市场和促进行业发展。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认真研读了旅游行业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其应用到实际操作中。

1. 保护旅游资源:遵守政策规定,我积极向游客宣传保护旅游资源的重要性,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同时,在景点导览中,我注重讲解景点的文化背景和保护措施,引导游客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共同爱护旅游资源。

2. 旅游交通安全:政策规定了导游在旅游交通中的责任和义务。

我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游客的交通安全,提醒乘坐交通工具时的注意事项,以及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我与司机密切合作,确保旅客的行程安全、顺利。

3. 维护游客权益:政策明确要求导游在服务过程中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受到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我与游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积极处理投诉。

同时,我也关注旅游者的满意度调查,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四、法规与政策的落实情况在工作中,我始终将法规与政策作为行程执行的基石,努力落实并践行。

1. 合规操作:遵循导游管理办法,我严格执行签证、报备等手续;在行程中,我准时参加导游班车的出发与到达,确保合规操作。

2. 协同合作:与旅行社、景区、酒店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规章制度与要求,并努力与他们协同合作,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1(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是( )。

(分数:2.00)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小时后,才将康某押送到40里外的乡派出所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后被人查出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解析: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虽然违法者违反了法律,但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

免责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时效免责、不诉免责、协议免责、自首及立功免责、自助免责和因履行不能免责。

A项中,蒋某将入室抢劫的康某关押的行为属于自助免责的情形;B项中,蔡某盗窃的行为已超过追溯时效,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形;C项中,双方达成合意,属于协议免责的情形。

D项属于打架斗殴行为,高某持刀将他人刺伤不是自助行为,也不符合其他免责形式,因此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本题答案为D。

2.法律方法与行政方法所共有的特点是( )。

(分数:2.00)A.规范性B.权威性√C.稳定性D.针对性解析:解析:法律方法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五方面: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预防性。

行政方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四方面:权威性;强制性;层级性;针对性。

由此可见法律方法与行政方法的共有特点为权威性和强制性。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分数:2.00)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解析: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谈谈对于旅游法的一些看法和认识旅游法是国家为保护旅游者权益和创造旅游文化产业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对于旅游行业及游客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在我看来,旅游法的实行不仅仅可以规范旅游行业,更可以加强旅游安全和游客权益的保护。

首先,旅游法的实行可以促进旅游行业的规范发展。

在旅游业中,由于参与方较多,包括旅游者、旅行社、导游等等,因此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如合同纠纷、欺诈行为等等。

旅游法的实行就可以规范旅游市场,通过制定旅游合同法等详细规定,保障旅游者的权益,推进旅游市场更加公平、规范、可持续的发展。

其次,旅游法的实行对于保护旅游者的权益也有着重要意义。

在旅游行业中,旅游者的权益容易被侵犯,如欺诈、虚假宣传、损失赔偿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旅游法也规定了一系列的条款,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如整合旅游质量监管力量,赋予旅游局在旅游许可和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提高旅游安全水平,为旅游者提供全方位保障。

再次,旅游法的实行也能够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产业,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和促进文化交流有着极大的意义。

旅游法为此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条款,如鼓励旅游行业在保护文化遗产、发展乡村旅游、保护生态环境、推广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发展。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旅游文化产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使旅游产业更加注重文化和环保价值,增加了旅游的文化内涵。

总之,旅游法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文本,也是推动旅游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安全和游客权益保护水平的重要支撑。

同时,广大旅游从业者和游客也要拥抱旅游法的实行,积极践行旅游法,推动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

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

The greatest test of courage on earth is to bear defeat without losing hear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近年来,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地在提高,节假日许多人会选择外出旅游,旅游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放松身心,但因为旅游行业还没有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所以在旅游过程中会经常见到各种纠纷的发生,我们知道,纠纷的解决有仲裁、调解等方式,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都有哪些呢?马上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者在自行旅游过程中与旅游景点经营者因旅游发生的纠纷,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案由进行审理。

旅游法有关问题解答

旅游法有关问题解答

旅游法有关问题解答作者:吉艳敏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3年第7期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第一部法律。

《旅游法》的出台,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让读者了解《旅游法》,我们请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有关人员就这一新法中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编者问:《旅游法》规定的游客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答:新出台的《旅游法》最大的特色就是多方位维护旅游者权益,单设了“旅游者”一章,明确规定游客的权利主要有: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知悉真情权;要求履约权;受尊重权;请求救助保护权;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

除了应有的权利,《旅游法》还规定了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即“五个应当”: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应当尊重旅游目的地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应当爱护旅游资源,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三个不得”: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问: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哪些行为是违规的?答:在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以下行为是违规的: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安排参观或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游客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安排的除外;出入境旅游没有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游客可以提出合法抗议。

发现旅行社有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天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相关认识和理解范文

《旅游法》相关认识和理解范文

《旅游法》相关认识和理解一、《旅游法》的主要特色1、将旅游活动中的各种行为规范上升至法律层面来规制。

以往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及《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均属于法的渊源的第三位阶——行政法规,其调整的范围对象仅限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管理相对人——属地旅游企业,且对旅游活动的主体之一的旅游者以及位于异地的履行辅助人(即服务供应商)则鞭长莫及。

《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有效提升了法的位阶(提升到第二位阶——法律),并以其既是促进法、行政法又是民商法的社会经济法特点,实现了对旅游活动中各社会关系的所有主体——政府部门、各类旅游经营者、履行辅助人和旅游者的有效规制,确保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将原旅游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升到法律层面予以强化《旅游法》既是行政法也是民商法。

《旅游法》将原旅游法规中已有的旅行社经营许可的获得和合法使用、有效打击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旅游安全、导游领队的上岗资质许可,以及旅行社的诚信经营义务和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的义务等规定,提升到了法律层面予以进一步强化和固化,法的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3、明确了旅游者的义务《旅游法》第二章“旅游者”除了就旅游者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与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机衔接外,还明确了旅游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如:第13 条的公序良俗文明旅游业务、第14 条的依法理性维权义务、第15 条的个人健康信息告知义务以及安全注意和应急配合义务、第16 条的依法随团旅游义务、第67 条的相关费用合理承(分)担义务等。

同时,对旅游者未尽上述义务的后果承担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从而是旅游活动中各主体的行为都得到了有效的规制,平衡了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为旅游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提供了有了法制保障。

4、覆盖了对履行辅助人(服务供应商)的要求《旅游法》较原旅游法规来讲,新增了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要求(第34 条),以及当因供应商原因致旅游者人伤财损时,旅游者有直接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第71 条第二款)。

旅游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旅游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旅游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旅游是人们放松身心、丰富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伴随着旅游行业的繁荣,也不可避免地涌现出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权益,确保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旅游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旅游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展开论述,以加深对该领域的认识和了解。

一、旅游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与意义1. 旅游法律法规的定义与概述旅游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和地方制定并公布的、为了规范和管理旅游行为而设立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

它们主要包括《旅游法》、《旅游保护条例》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性的旅游管理办法、规章等。

2. 旅游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旅游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保障旅游者的权益:旅游者是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包括旅游价格、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2)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法律法规通过对旅行社、导游、酒店等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发生。

(3)推动旅游业发展:合理的旅游法律法规可以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旅游经济的繁荣。

二、旅游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与适用1. 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者权益保护是旅游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旅游法律法规主要涉及:(1)旅游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旅游者有权了解旅游产品的真实信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口味做出合理的选择。

(2)旅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重要约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合同的必备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2. 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管理旅行社是旅游行业的重要经营主体,他们的经营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涉及:(1)旅行社资质管理:旅行社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资质要求才能从事旅游业务,法律法规对旅行社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导游从业管理:导游是旅游服务的重要一环,法律法规要求导游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服务水平,以确保旅游者的权益和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

新旅游法重点法条及解读培训文档

新旅游法重点法条及解读培训文档

新旅游法重点法条及解读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解读】:本条主要是体现“诚信原则”,若不告知,那么旅游者在一些特殊项目中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比如隐瞒心脏病而参与“垂直过山车”。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解读】:主要是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能第一时间保障旅行者得到及时的救助、治疗,避免旅行社经营者跑路而贻误救助、治疗时机。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解读】:本款禁止指定的仅是“购物场所”,因此,指定餐錧、酒店是可以的,也方便统一管理。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者“被购物”或被不合理收费的,可在30日内要求旅行社应协助办理退货并先垫付退货款,或退回被不合理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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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旅游法》93条规定的理解
作者:张召静
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3年第07期
摘要:本文将对我国《旅游法》93条关于对旅游纠纷的自愿调解的规定谈谈作者自己的看法。

调解具有区别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在现实中应该成为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关键词:旅游法;旅游纠纷;调节;协商
我国关于旅游纠纷自愿调解的规定,体现在《旅游法》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

一般而言,在进行行政投诉、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旅游纠纷之前,都会经过协商或者调解的纠纷解决程序。

所谓协商,是在旅游纠纷发生之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行解决纠纷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由于这种方式是通过协商或谈判达成和解,故这种方式又称为和解。

协商是最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当事人协商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协议实质上是成立了一项新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当然,也有许多争议无认通过协商得到解决,这时当事人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进行仲裁或司法诉讼。

协商的优越性主要有:首先,协商自始至终都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当事人一旦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一般都能自愿遵守。

其次,协商一般是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一般不仅能使争议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当事人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协商一般可以节省费用和时间。

第四,协商不必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可以灵活地解决争议。

第五,协商中没有第三人参与,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

但协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由于在协商中当事人并没有达成协议的义务,所以有时会使争议拖延甚久而无法解决,不得不再求助于其他方式。

采取协商方式解决旅游纠纷时应遵循如下五个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合法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公平合理原则。

一、旅游纠纷的民间调解方式
旅游纠纷的民间调解是指由旅游纠纷争议当事人选任的非官方的第三者就当事人之间的旅游争议所进行的调解。

民间调解人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同时为数人。

民间调解可以分为人民调解与其他民间调解,人民调解和其他民间调解最根本的区别是,人民调解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遵照《宪法》规定经群众直接选举而产生的、基层群众自治性质的、调解民间纠纷的专门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组织成员遵照法规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和主持调解,并接受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而其他民间调解的调解人员都不是经基层群众选举产生的,其他民间调解,有一些完全是群众自发的调解,是无组织、无章程的行为。

根据2011年实施的《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这些调解的原则和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民间调解。

如果旅游纠纷当事人经过调解之后达成协议,制作并签署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协议书应视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与一般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旅游纠纷的行政调解方式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调解都属于行政调解。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1.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2.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作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1.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2.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三、旅游纠纷的仲裁机构调解方式
仲裁机构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国际上,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的做法有所不同。

—一种做法是把调解程序和仲裁程序分开,分别定有调解规则和仲裁规则,调解由调解委员会进行,仲裁由仲裁庭主持,调解不成而需仲裁时,原调解人不得为同一争议的仲裁人。

另一种做法是将调解纳入仲裁程序,由仲裁庭主持,在仲裁开始前或开始后,仲裁庭可主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即结案,调解不成时则继续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采用后一种做法。

仲裁调解并非仲裁中的必经程序,其依据是《仲裁法》第51条“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旅游纠纷的司法机关调解方式
司法机关调解也称法院调解、诉讼调解,是指由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法院调解也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及时判决。

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的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旅游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

司法裁判针对的仅仅是个案而言,解决的是分清是非,划分责任,结果易导致矛盾激化,不能根除矛盾,化解纠纷。

而司法调解是通过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结,理顺社会关系。

司法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使诉讼更加人性化,诉讼当事人可以平等地协商,自主选择。

当事人对纠纷的真相和自己的利益所在十分清楚,经过自愿选择的处理结果,应当最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需求,也最接近当事人追求的实体公正。

调解结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调解一起案件可能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它减少了不必要的诉累,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通常不上诉、不申请再审、不再上访,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既稳定了社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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