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 第1批
中国ODS进出口管理-文档资料
规定
禁止进口 配额许可证 配额许可证 配额许可证 配额许可证 配额许可证 配额许可证 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 配额许可证
27
2903.4400.10 二氯四氟乙烷 2903.4400.90 一氯五氟乙烷 2903.4510 2903.4600.20 2903.1910 氯三氟甲烷 溴三氟甲烷
1,1,1-三氯乙烷
– exim_sepa@ – liuting@/ – renlj@
39
中国ODS进出口管理 框架及政策介绍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 工作介绍
1
一、背景
二、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
三、ODS进出口政策
2
1985年国际社会开始签署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 为了落实《公约》,联合国制定了《 关于消耗 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
• 议定书经五次修订(伦敦、哥本哈根、维也纳、M、北京) • 议定书附件中列举ODS物质(共93种)
11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 2000年7月1日正式批准设立管 理办公室
• 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由国家环保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办公 • 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主管司长兼任,副主任由外经贸部、海 关总署司领导兼任 • 管理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1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颁布规章 国 家 方 案
23
三、中国ODS进出口管 理政策介绍
24
(一)政策制定根据
• 《保护臭氧层蒙特利尔议定书》 •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 案》 •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 《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 规定》
25
议定书在附录中列举了受控物 质名单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二批)》(环发[2001]6号)。
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环发[2001]8号)。
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200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环发[2001]12号)。
2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文对拟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行公示制度(环发[2001]15号)。
2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文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第一批)名录(环发[2001]17号)。
2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环发[2001]21号)。
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提出环境保护奋斗目标,要遏止生态恶化,加大环保力度,提高环境质量。
3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10个地区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3月30日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
4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 I)》、《车用压燃式发电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局长令第九号)和2001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5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发[2001]78号)。
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6月19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0号)。
6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当前我国渔业生态环境的总体情况良好,部分水域受到营养盐、有机物、石油类和重金属等不同程度的污染,局部水域污染较严重。
7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1号)。
异氰酸甲酯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异氰酸甲酯化学品英文名:isocyanatomethane;methyl isocyanate化学品别名:甲基异氰酸酯CAS No.:624-83-9EC No.:210-866-3分子式:C2H3NO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吞食后有毒。
跟皮肤接触有毒。
对皮肤有刺激性。
跟皮肤接触可能会引起敏化作用。
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
吸入有剧毒。
有引起过敏、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的风险。
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可能有损伤胎儿或胚胎的危险。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GB 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2;急毒性-口服,类别3;急毒性-皮肤,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皮肤敏化作用,类别1;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急毒性-吸入,类别2;呼吸敏化作用,类别1;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呼吸道刺激,类别3;生殖毒性,类别2。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会中毒,皮肤接触会中毒,造成皮肤刺激,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造成严重眼损伤,吸入致命,吸入可能导致过敏、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怀疑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事故响应: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1,2-环氧丙烷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1,2-环氧丙烷化学品英文名:1,2-epoxypropane;propylene oxide;methyloxirane化学品别名: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CAS No.:75-56-9EC No.:200-879-2分子式:C3H6O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极端易燃,有爆炸危险。
对皮肤有刺激性。
对眼睛有严重刺激性。
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有轻微致癌性风险。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GB 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1;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呼吸道刺激,类别3;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极端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怀疑会致癌。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1.10.25•【文号】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公告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修订了《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公告。
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名录》中所列物质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凡从事《名录》中所列物质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向商务部或受商务部委托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凭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原《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一批)》(环发〔2000〕10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二批)》(环发〔2001〕6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三批)》(环发〔2004〕25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四批)》(环发〔2006〕25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五批)》(环发〔2009〕161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2021年10月25日。
国内环境保护及环保产业发展角度制定环境产品清单
国内环境保护及环保产业发展角度制定环境产品清单近年来,促进包括环境产品在内的环保产业发展,已成为各国在后危机时代国际竞争中力争赢得先机的重要举措。
我国也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国家将环保产业定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但是,什么是环境产品?哪些产品应该被列入国际谈判、落实国内政策和保护环境等不同目的的环境产品清单?当前,各国正在将环保产业(包括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发展作为争夺国际竞争力的新领域和重要途径。
我国为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的政策密集出台,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
但是最核心的问题,如谁可以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范围到底有多大等都不明晰。
近年来,环境产品清单谈判一直是WTO谈判的焦点议题。
我国正在参加的政府采购协定(GPA)、双边自贸区(FTA)谈判都将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开放作为重要要价。
因此,明确环境产品的内涵和范围是国际谈判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切实需要,也是摸清家底和国内政策落地的关键。
国际上环境产品的定义及清单一般认为环保产业由环境产品和环境服务组成。
但对于什么是环境产品,不同机构有不同定义和分类,包括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
国际上一般认为环保产业由环境产品和环境服务组成。
但对于什么是环境产品,不同机构有不同定义和分类,比较有影响的包括:亚太经合组织(APEC)1998年环境产品清单。
制定目的是为推动APEC包括环境产品和服务在内的9个部门提前自由化。
从最终用途出发,具体分为空气污染控制、饮用水处理、废水管理、噪声/振动消除、固体/危险废物、热/能管理、可再生能源、监测/分析、其他回收系统、补救与清除十大类。
清单共包含109个6位税号产品,例如:液体泵(税号841360)、水蒸气或其他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税号840420)、曝光表(税号902740)、色谱仪及电泳仪(税号902720)等。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销售和使用第三章进出口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生产,是指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前款所称使用,是指利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包括使用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的活动。
第四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2,2-二甲氧基丙烷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2,2-二甲氧基丙烷化学品英文名:2,2-dimethoxypropane化学品别名:-CAS No.:77-76-9EC No.:201-056-0分子式:C5H12O2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 2。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防范说明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安全储存: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 危害描述物理化学危险高度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请参阅 SDS 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描述一般性建议: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
如有不适,就医。
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
如果呼吸困难,给于吸氧。
如患者食入或吸入本物质,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如果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立即就医。
环保部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单(第五批)》
前 同 意 3年 内在 多 数 应 用 领 域 逐 步 淘 汰 含 溴 阻燃
剂十溴联 苯 醚 , 再生 产和 销售 该 产 品。 不 按 照 3家公 司与 美 同环 保 局 的协议 , 溴联 苯 十
醚 的淘 汰将先 从 消 费领 域 如 电子 产 品 和 家具 开 始 ,
随后 足运 输 和T , 刚 途 。 些 特 定运 输 和 军 事州 途 I k 某
均研 发投 入在 销 售 收入 巾的 比重 达到 3 %:拥仃 2 0 个 以 上 的 同家认 定 企 业技 术 巾心 : 自主 品牌 产 品在 国际 市场 巾比重 达 3 %; 0 培育 5个左 右 具 ‘ 竞 综合
山台耐 火 土 、 萤石 行 业 的准 人 标 准 , 严格 规模 、 技
从 2 1 年 1 1日起 , 《 录》 00 月 对 名 巾所列物质 实行 进 出 口许 可 证管 理 制 度 。 从 事《 录》 所列 凡 名 巾 物质进出 口业务的 业 , 必须按照《 关于印发 ( 关于 加强对 消耗臭 氧 层物 质进 出 口管 理 的规定 ) 的通 知》
规定 提 出 申 清 , 国家 消耗 臭 氧 层 物质 进 出 口管 理 经 办 公 窒批 准 后 , 向商 务部 授 权 的 发由 机 构 申领 进 出
具 有敛癌 和 引发 脑部 损 害等 潜在 危 害 。
( 来源 : 中化 新 网)
工信部 将加 强萤石 生产控制
21 00年 1 8R, 业 和信 息 化 部 印发 了《 月 工 关
于加强耐 火粘土 和 萤石生 产 控制 的通 知》 。
含氢氯 氟烃 的 含 ( 分 比 ) ( 源 : 百 。 来 环境 保护部 )
工信部 发布 家 电转型 升级意 见
N-甲基吗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N-甲基吗啉化学品英文名:N-methylmorpholineCASNo.:109-02-4ECNo.:203-640-0分子式:C5H11NO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2。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安全储存: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高度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请参阅SDS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有不适,就医。
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
如果呼吸困难,给于吸氧。
如患者食入或吸入本物质,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如果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立即就医。
食入:禁止催吐,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
立即呼叫医生或中毒控制中心。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从而增加火势和/或蒸气的浓度。
石油醚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石油醚化学品英文名:ligroine;low boiling point naphtha化学品别名:石油精CAS No.:8032-32-4EC No.:232-453-7分子式:-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如果被吞食,可能会造成严重肺部损伤。
对水生物有毒。
对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2;吸入危险,类别1;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2。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对水生生物有毒,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不得诱导呕吐。
收集溢出物。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高度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在正常生产处理过程中,吞咽本品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2-丙醇(异丙醇)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2-丙醇化学品英文名:2-propanol;isopropanol;isopropyl alcohol化学品别名:异丙醇CAS No.:67-63-0EC No.:200-661-7分子式:C3H8O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工业及科研用途。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对眼睛有严重刺激性。
气体可能会引起头晕或窒息。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2;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麻醉效应,类别3。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造成昏睡或眩晕。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求医/就诊。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高度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吸入蒸气可能引起瞌睡和头昏眼花,可能伴随嗜睡、警惕性下降、反射作用消失、失去协调性并感到眩晕。
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4,4'-亚甲基双苯胺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4,4'-亚甲基双苯胺化学品英文名:4,4'-diaminodiphenylmethane;methylenedianiline;4,4'-methylenedianiline化学品别名:亚甲基二苯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防老剂MDACASNo.:101-77-9ECNo.:202-974-4分子式:C13H14N2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固体。
跟皮肤接触可能会引起敏化作用。
可能有发生不可逆性作用的危险。
有轻微致癌性风险。
短期暴露有严重损伤健康的危险。
长期暴露有损伤健康的危险。
对水生物有毒。
对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皮肤敏化作用,类别1;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2;致癌性,类别2;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类别1;特定目标器官毒性-重复接触,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2。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怀疑会导致遗传性缺陷,怀疑会致癌,对器官造成损害,长期或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对水生生物有毒,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收集溢出物。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无资料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一甲胺溶液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一甲胺溶液化学品英文名:mono-methylamine solution;aminomethane solution;methylamine solution化学品别名:氨基甲烷溶液;甲胺溶液CAS No.:74-89-5EC No.:200-820-0分子式:CH5N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极端易燃,有爆炸危险。
会引起皮肤烧伤,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
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
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1;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呼吸道刺激,类别3。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极端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造成严重眼损伤,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误吞咽:漱口。
不要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极端易燃液体,有爆炸危险。
健康危害:吸入蒸气(尤其是长期接触)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偶尔出现呼吸窘迫。
中国已经实施的ODS控制政策法规文件
27
1999.6.30
关于拆除CFC生产设备并补偿停产损失的通知(环经函[1999]71号)附件:企业名单
国家环保总局
28
1999.7.23
关于发放1999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的通知(环控发[1999]30号)
国家环保总局
29
2000.3.2
关于用作化工原料的ODS生产和建设管理的建议(国石化规军发[2000]306号)
国家石化局
哈龙
30
1990.9.17
关于暂停新增消防车、灭火器等产品生产厂点的通知(公通字[1990]92号)
公安部、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1994.11.11
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附件:非必要配置哈龙灭火器的场所
公安部、国家环保局
32
国家机械工业局
清洗
63
1998
关于抓紧开展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的通知(电子科[1998]35号)
电子工业部
烟草
64
2000.12.5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氟利昂(CFC-11)淘汰工作的通知(国烟科[2000]782号)附件一:CFC-11消费配额管理办法;附件二:烟草行业拆除CFC-11烟丝膨胀装置实施办法
广东省消防总队
46
1999.2.1
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
公安部消防局
47
1999.4.9
关于发放1999年度哈龙灭火剂生产配额许可证的通知(环控发[1999]13号)
国家环保总局
48
1999.6.17
二氧化硒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二氧化硒化学品英文名:selenium dioxide化学品别名:亚硒酐CAS No.:7446-08-4EC No.:231-194-7分子式:SeO2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工业及科研用途。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固体。
吞食后有剧毒。
对眼睛有严重刺激性。
短期暴露有严重损伤健康的危险。
长期暴露有严重损伤健康的危险。
对水生物有剧毒,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对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急毒性-口服,类别2;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类别1;特定目标器官毒性-重复接触,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1。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吞咽致命,造成严重眼刺激,对器官造成损害,长期或重复接触会对器官造成伤害,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预防措施: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漱口。
收集溢出物。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接触到: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无资料。
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导致严重的毒性反应。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一氯二氟甲烷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一氯二氟甲烷化学品英文名:chloro-difluoromethane;reon22化学品别名:R22;二氟一氯甲烷;氯二氟甲烷CAS No.:75-45-6EC No.:200-871-9分子式:CHClF2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气体。
高压,遇热有爆炸危险。
对眼睛有刺激性。
气体可能会引起头晕或窒息。
对臭氧层有危害。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高压气体,压缩气体;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B;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麻醉效应,类别3;生殖毒性,类别1B;危害臭氧层,类别1。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造成眼刺激,可能造成昏睡或眩晕,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破坏高层大气中的臭氧,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求医/就诊。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防日晒。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参考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回收或循环再用的信息物理化学危险:高压压缩气体,遇热有爆炸危险。
健康危害:吸入本品可能引起瞌睡和头昏眼花,可能伴随嗜睡、警惕性下降、反射作用消失、失去协调性并感到眩晕。
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由于本品的物理状态,一般没有危害。
在商业/工业场合中,认为本品不太可能进入体内。
过氧苯甲酸叔丁酯[77%<含量≤100%] 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过氧苯甲酸叔丁酯[77%<含量≤100%]化学品英文名:tert-butyl peroxy benzoate (more than 77%);tert-butyl perbenzoateCAS No.:614-45-9EC No.:210-382-2分子式:C11H14O3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遇热有火灾危险。
对眼睛有刺激性。
对水生物有剧毒, 使用适当的容器, 以预防污染环境。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GB 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有机过氧化物,C型;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B;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1。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加热可能起火,造成眼刺激,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只能在原包装中存放。
保持低温。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
作业后彻底清洗。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收集溢出物。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防日晒。
分开存放。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有爆炸性,遇热有火灾危险。
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
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本品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请参阅 SDS 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四部分急救措施一般性建议: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
砷化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砷化锌化学品英文名:zinc arsenideCAS No.:12006-40-5EC No.:234-486-2分子式:As2Zn3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固体。
吞食后有毒。
吸入有毒。
对水生物有剧毒,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对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急毒性-口服,类别3;急毒性-吸入,类别3;致癌性,类别1A;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1。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吞咽会中毒,吸入会中毒,可能致癌,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收集溢出物。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化学危险:无资料健康危害:吸入本品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生成的粉尘可对身体产生毒害作用。
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引起毒害作用。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本品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本品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四部分急救措施急救措施描述一般性建议: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SDS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