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4•【字号】宜府办文[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下简称“等级保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我国已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定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国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提高全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根据全国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对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进行准确定级和审核备案,组织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开展监督检查和建设整改,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目标,不断增强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5]158号【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1.15【实施日期】2005.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宜府办发[2005]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并体现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现就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宜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我市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
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宜府办文[2007]032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办文[2007]032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开报道的范围内容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下列范围的政务信息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行政机关事前公开信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外,可以公开报道。
(一)重要文件。
包括以市政府令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安排,就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提出指导原则、总体要求和处理办法,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意见,表彰有较大贡献或较好业绩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人员,人事任免等文件。
(二)重要会议。
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安排。
(三)重要活动。
包括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等领导同志的外事内务活动,以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出席的礼仪活动。
(四)重要民情。
包括市民通过市长专线电话、来信来访和其他形式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市政府采纳意见、听取建议、改进工作的情况。
(五)重要事件。
包括重大成绩、重大喜讯、重大荣誉,也包括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原因和救助措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现将《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4日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每月规定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情况;(二)《宜昌政务信息》、《宜昌政务信息(专报省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工作简报》等刊物中采用的信息;(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
二、考核对象(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二)市直有关单位。
三、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四、考核方式(一)实行分类考核。
分别按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同)、市直单位三类对象进行考核。
(二)实行季度通报、年底考评。
各单位报送、采用篇数及得分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全年考核以季度通报为基础进行排名,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
五、计分办法及标准各考核对象基本分值100分,得分由报送分、采用分、减扣分组成,标准如下:(一)报送分各地各部门完成规定报送任务,每月满分10分。
1各县市每月至少报送30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2各区每月至少报送20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3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移民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每月至少报送15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宜府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积极锻造严紧硬实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1.扛起政治责任。
党政机关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重要工具,具有高度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强化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以工作实绩推动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增强大局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全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办文办事过程中始终坚决做到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从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公文处理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3.恪守岗位职责。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做表率、负总责,加强文字工作者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精益求精的文字工匠,定期对办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亲自主持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公文的报送关、质量关和效率关;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要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牢固树立关口意识和精品意识,杜绝走马观花、敷衍塞责的漂浮作风,服务全市政府系统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二、严格办理时限4.迅速贯彻上级机关文件精神。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文件和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中央、省、市政令畅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聚焦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专题招商、“飞地经济”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强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持续征集营商环境“不满意”问题线索,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公开。
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建、宜荆荆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战略任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政策制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
聚焦东部未来城核心区建设、高铁新城建设、宜昌科教城建设,做好城建、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宜府办文〔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文〔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4日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体系,加快向智慧社会迈进步伐。
一、积极服务“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提升发展环境信息化支撑水平。
按照“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要求,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重点,以“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为目标,不断完善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公共资源交易”、“民生服务”四个“一窗式”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建设“几多合一”信息支撑平台,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提升智慧民生服务水平。
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及其它应用系统的清理整合共享工作。
落实《加快智慧宜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及产权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智慧教育(校园)、智慧健康医疗、智慧人社、智慧食药监、智慧养老、智慧旅游、智慧文化等为重点的民生服务项目建设与推广应用;抓好以“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智慧环保、智慧城管、智慧城建等为重点的社会治理项目的优化升级和应用;完善网上一页通、“市民e家”手机一点通、市民一卡通、社区服务一站通、12345公众诉求电话一号通等“五个一通”服务功能与运行机制,扩大覆盖面,提升智慧民生服务水平。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7日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便民类热线整合,优化政务资源配置,畅通政企、政民沟通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53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现有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基础,在2021年底前,整合中央国家机关、省直单位设立并在我市接听和各市直单位设立的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热线整合后命名为“宜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实现“12345”一号对外,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
优化诉求处办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主要任务(一)热线整合。
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分类整合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面向公众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本次整合完成后,全市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平台。
12345热线与党群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等设立的热线电话及110、119、120、122等各类紧急类热线建立协同转接机制;与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企业热线实现工单对接,分类办理。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0•【字号】宜府办发〔2022〕64号•【施行日期】202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22〕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着力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结合宜昌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系统观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方式特色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县、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取得明显成效。
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全面夯实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严格事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各地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2〕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根据法定依据变化、部门职责调整、国家基本目录变动等情况对清单(目录)进行调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7•【字号】宜府办发〔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7日宜昌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质强委发〔2022〕3号)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共服务问题,建标准、强管理、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加公共服务数量,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使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公共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持全省前列。
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宜府办发[2007]001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0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宜昌”门户网站,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进一步增强“中国宜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
现就做好改版后的“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是指对网上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网上公布的服务事项及时办理和回复,对网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答复,它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是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做好“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宜昌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我市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9•【字号】宜府办发〔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9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宜昌”的决定》(宜发〔20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的意见》(宜府发〔2014〕39号)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开展信息惠民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信息惠民工程,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通过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和清理各种证照,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实现“一单一号一窗一网一卡”目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09•【字号】宜府办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0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9日2020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一、单项否决指标类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说明单项否决政府网站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信息引发负面舆情等)。
5.因网站建设管理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即单项否决。
首页不更新连续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栏目不更新连续2周,累计超过(含)5个栏目未按时更新,即单项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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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市区评估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估说明评分细则权重(分)功能设计(10分)展现布局网站标识底部功能区要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地图等。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整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整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5•【字号】宜府办发[2008]037号•【施行日期】200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整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0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由“中国宜昌”门户网站主站、市直部门子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同组成,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利用互联网优势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全市政务公开的“公告栏”,为民服务的“办事厅”,听取民声的“会客室”。
建设“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公众网站的整体功能和效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设“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重要意义随着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宜昌市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有了新的要求。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各市州县政府部门不单独建设网站,但要在政府门户网站生成网页或子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应该建成提高效率的平台、为民办事的平台、助民生活的平台、监督政务的平台和与民交流的平台,充分体现“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
拟建设整合的“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是一个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建立在统一技术构架基础之上,信息数据可以实现基于特定权限共享呈送的“一群网站”。
建设“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节省投资,由于“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采用统一的平台和技术支撑,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只需要构建一套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部门网站利用“中国宜昌”门户主站系统生成子网站或网页,与政府门户形成网站群,这样,市直部门不需要购买建设网站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平台资源,节省财政投资,统一建设与各部门单独建设相比可以节省投资90%;二是运维更简单,统一的网站平台,方便和简化了网站的运行维护,网站的硬件平台和软件技术维护实行统一管理,部门省去了对网站硬软件的技术维护,解决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难题,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转变成为网站系统的使用者,转变为网站信息数据的维护者;三是丰富网站内容,“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形成,有利于充分实现各网站之间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实现数据的单点采集、全网共用,不仅避免了子网站数据录入的重复劳动,而且使得网站政务公开的信息更加丰富,为民服务的内容更为全面,接受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加畅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宜府办发[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宜发〔200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重要意义政务信息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及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度是构建“高效、廉洁、服务型”现代政府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存在着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数据正误不一、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需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和共建共享工作机制。
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政府行政流程的优化、再造以及行政机制的创新;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改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况;有利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精细、便捷程度,形成自然人和法人生命周期内接受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比较完整的活动信息,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明确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目标与原则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基础设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规范标准,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办法及共享目录,开发利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专题信息资源库,推动重点领域和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19•【字号】宜府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9日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联通监管系统,共享监管数据,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
以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进联合监管、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市、县监管事项,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融合。
对自建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一致;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按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匹配对应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
在全省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发布后,梳理形成市县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并适时公开发布,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30•【字号】宜府办发[2012]85号•【施行日期】2012.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48号)及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38号)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630条,(其中,市直各部门50709条、各县市区政府22392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21条,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对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重点不突出,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二是部分单位内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三是公开范围没有全覆盖,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覆盖了65个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且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的只有46个政府部门,覆盖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四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除了政府网站外,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平台作用发挥不够;五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回复工作满意度不高。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宜府办文[2011]62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办公室发挥参谋服务作用的重要方面,对于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跨越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市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不能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任务,上报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部分单位的重要信息上报不及时,存在迟报、漏报现象;有些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
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为切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政务信息的报送重点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及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本地、本部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及遇到的问题;三是重要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较大以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四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告。
二、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一)切实改善政务信息工作环境。
适时安排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部门重要工作会议等,支持政务信息工作人员阅读各类重要文件材料,参与领导同志的有关活动,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各方面情况,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6•【字号】宜府办文〔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6日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智慧宜昌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讲话精神,以创建国家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为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思路,着力完善建设模式,拓展覆盖领域,提升应用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建设“强、大、优、美”的现代化宜昌作出新贡献。
一、争创全国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对照《“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颁布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宜昌的决定》精神(宜发〔2014〕7号),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宜昌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体系,争创全国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以“五个一”(一单规范、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卡通用)为抓手,以21个主要民生部门为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力争实现80%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加快发放宜昌市民卡,扩充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宜府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宜府发〔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7日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目录一、基础条件(一)发展现状(二)主要问题(三)发展形势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定位(四)主要目标1.总体目标2.具体目标三、发展重点(一)优先发展三大新兴产业1.生物医药2.新材料3.新一代信息技术(二)优化发展六大主导产业1.绿色化工2.装备制造3.食品饮料4.建筑建材5.清洁能源6.纺织服装及文化用品(三)培育发展三大战略产业1.氢能2.数字经济3.航空航天和海洋工程(四)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四、信息化建设(一)推进建设数字化“新基建”,提升信息支撑服务能力(二)推广数据赋能型“新方案”,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三)应用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引领生产方式持续变革(四)培育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跃升五、空间布局(一)构建“一极一带三区”总体布局(二)优化“363”产业体系布局(三)推进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六、重大工程(一)实施绿色安全升级工程(二)实施产业创新引领工程(三)实施产业链条提升工程(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工程(五)实施企业梯队培育工程(六)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七)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八)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九)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十)实施内外循环畅通工程七、保障措施(一)坚持党建引领发展(二)加快人才引进培养(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四)提升要素供给水平(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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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
息服务能力的意见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5]36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的意见
(宜府办发〔201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时代政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
公开的第一平台、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互联网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始终围绕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三大功能,及时、准确、有效,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创新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是坚持集约化建设的原则,统一全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立并完善统一的管理运维制度体系。
三是坚持惠民兴政的原则,围绕网上政府建设,提升信息便民利民和公平普惠水平,改进公共服务模式,利用便捷高效、实时在线、多渠道的服务方式,推动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智慧宜昌”的重要窗口。
二、加强网站内容建设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第一时间发布政府及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公开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及时转载、链接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中国宜昌网的重要信息,确保上级政府重大决策完整落地。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形成专题,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宜昌发布”双微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及时理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