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公司章程(2020年1月)
棕榈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4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情况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下属子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棕榈”)、贵州云漫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漫湖旅游”)的业务发展,拟为贵安棕榈在贵阳银行贵安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拟为云漫湖旅游在贵阳银行贵安支行及浦发银行贵安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合计为子公司担保金额2,600万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贵安棕榈1、基本工商信息名称: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嘉禾村云漫湖路10号瑞士小镇10号楼法定代表人:王联勋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04-14营业期限:2015-04-14 至 2065-04-1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经营,旅游景区项目投资与开发,资产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与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棕榈股份 工程管理制度 -回复
棕榈股份工程管理制度-回复张长军与宋月珍的相处之道相处是人际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无论是家庭、友情还是爱情,只有良好的相处方式才能让关系更加牢固。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张长军与宋月珍的相处之道,并分享一些思考和建议。
第一步:尊重与理解任何一个成功的关系都建立在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之上。
张长军和宋月珍是一对夫妻,他们之间需要相互尊重对方的思想、意见和需求。
无论在家庭还是工作中,他们应该彼此倾听并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观点。
这样的相互尊重有助于建立互信,有助于彼此的成长和进步。
第二步:积极沟通良好的沟通是一个健康关系的基石。
张长军和宋月珍需要保持积极的沟通,尽可能地交流彼此的想法和感受。
在面对分歧和争议时,他们需要学会以平和和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沟通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倾听对方的意见,并尽量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
第三步: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张长军和宋月珍可以通过明确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来增强彼此之间的默契和联系。
他们可以共同制定家庭的规划和目标,并为之而努力。
共同的目标能够使他们更好地协作,共同承担责任。
此外,在价值观方面,他们应该保持一致,尽可能地避免价值观冲突所带来的摩擦。
第四步:相互支持与理解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挑战。
在这些时候,互相的支持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
张长军和宋月珍应该彼此提供情感上、心理上和实质上的支持。
他们可以共同度过困难时期,互相为对方提供鼓励和支持。
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需求,尽力满足对方的期望和要求,是他们相处的一个关键。
第五步:保持个人空间和自由尽管张长军和宋月珍是一对夫妻,但他们仍然需要保持一定的个人空间和自由。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自己的个人生活。
他们需要给对方足够的自由和空间,以便彼此能够独立地成长和发展。
尊重对方的个人选择和决策是他们相处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六步:积极解决冲突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最好的关系中也会存在问题和分歧。
关键在于如何积极地解决冲突,而不是逃避或激化问题。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2020-11-1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13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5日。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17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各类控股子公司。
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战略统一、协同发展原则。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目标需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实现与本公司的协同发展。
(二)平等法人关系原则。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以持有股份的份额依法享有子公司的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者选择、股权处置等权利。
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三)日常经营独立原则。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依法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四)重大事项审批原则。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批控制。
(五)统一规范运作原则。
控股子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条件,确定其内部管理机构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棕榈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选举秦建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选举潘晓林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从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从孝先生自受聘成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
棕榈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15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晓林女士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3,503,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78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33,396,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7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4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4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2%。
棕榈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5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41.22%,主要是报告期内集中支付了较多供应商款及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49.94%,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棕榈股份: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99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上午09:15-0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潘晓林女士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4,495,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44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33,398,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9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8%。
2、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34,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2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02431棕榈股份: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棕榈02担保人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1-045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棕榈02担保人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事项基本情况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 棕榈 02;债券代码:112646)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
2021年4月19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844607010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刘祖前注册资本:60.6亿元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债券相关的担保关系承继事项本次担保人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担保人更名前的担保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
本公司将按照原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合规履行信息披露、兑付兑息等义务。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6日。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采购棕榈股份,乙方愿意提供棕榈股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提供的棕榈股份,具体股份数量为_____________股。
1.2 股份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份代码:_____________- 股份名称:_____________- 发行公司: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棕榈股份的购买价格为每股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总金额的30%。
2.3 余款在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交付与过户3.1 乙方应在收到定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的过户手续。
3.2 股份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棕榈股份为合法、有效的股份。
4.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股份无任何权利瑕疵。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或余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股份过户,应按未过户股份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棕榈股份 工程管理制度
棕榈股份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棕榈股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质量,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棕榈股份公司的全部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条棕榈股份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高质量完成。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和实施,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工程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高质量完成提供保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提供决策参考和保障。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程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确保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七条公司应设立专业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团队,通过团队协作,完善工程项目的专业化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工程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对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工程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总结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标准和流程进行管理和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应编制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手册,详细规定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项目的有序管理和实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文件,确保工程项目的可追溯和可控制。
公司章程全文椰树集团
公司章程全文椰树集团摘要:1.公司简介2.公司章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3.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4.公司的组织结构5.股东大会的组成和职权6.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7.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8.公司的法定代表人9.公司的分支机构10.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12.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3.其他相关事项正文:椰树集团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名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一、公司简介椰树集团成立于20xx 年,总部位于我国海南省,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公司秉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历经多年发展,已逐步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本章程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职权、股东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为公司运营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本章程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椰树集团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亿元。
四、公司的组织结构椰树集团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五、股东大会的组成和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行使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
六、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的决议等。
七、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等。
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椰树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九、公司的分支机构椰树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需报董事会批准。
十、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椰树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棕榈股份: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078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决定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信息如下:一、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潘晓林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136 号 305 室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运营;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智能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策划、投资、建设及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不含自然保护区);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休闲产业投资开发;酒店投资及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工程监理;销售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信用报告_棕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8)1.5 联系方式 (8)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9)五、重点关注 (11)5.1 被执行人 (11)5.2 失信信息 (11)5.3 裁判文书 (11)5.4 法院公告 (11)5.5 行政处罚 (11)5.6 严重违法 (12)5.7 股权出质 (12)5.8 动产抵押 (12)5.9 开庭公告 (12)5.11 股权冻结 (12)5.12 清算信息 (12)5.13 公示催告 (12)六、知识产权 (13)6.1 商标信息 (13)6.2 专利信息 (13)6.3 软件著作权 (13)6.4 作品著作权 (13)6.5 网站备案 (13)七、企业发展 (13)7.1 融资信息 (13)7.2 核心成员 (14)7.3 竞品信息 (14)7.4 企业品牌项目 (14)八、经营状况 (14)8.1 招投标 (14)8.2 税务评级 (14)8.3 资质证书 (15)8.4 抽查检查 (15)8.5 进出口信用 (15)8.6 行政许可 (15)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棕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106005263765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YLE4T法定代表人:韩镜锋组织机构代码:MA5CPYLE-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时间:2019-04-26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庆亿街3号608房(仅限办公)营业期限:2019-04-26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贸易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登记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1-12-03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3月02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棕榈股份合同》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棕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项目名称]项目的建设/开发,乙方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描述]4. 项目内容:[详细描述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此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进度款:乙方按照项目进度完成[具体节点]工作后,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及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竣工款:项目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项目工期1. 本项目的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预计为[工期时长]个日历天。
2. 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2020-11-1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公告编号:2020-135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3日,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向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非公开发行股票。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事宜,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与豫资保障房签署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豫资保障房100%股权实际控制人:豫资保障房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豫资保障房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3.10%股份。
豫资保障房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豫资保障房签署了《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甲方/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支付方式认购方式:乙方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协议所约定的股票。
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3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
棕榈股份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合同约定。
第二条合同内容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4.__________5.__________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四条合同履行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4.__________5.__________第五条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解除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4.__________5.__________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棕榈股合同模板
棕榈股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棕榈股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棕榈股项目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愿意投资甲方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投资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甲方棕榈股项目的投资款。
第二条 投资方式2.1 乙方以货币方式投资,将投资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 乙方投资后,成为甲方棕榈股项目的股东,按照甲方的股权结构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投资回报3.1 甲方承诺,自乙方投资之日起,每年向乙方支付投资金额的【】%作为固定投资回报(以下简称“固定回报”)。
3.2 甲方应在每年的【】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固定回报支付给乙方。
3.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固定回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投资期限4.1 本合同的投资期限为【】年,自乙方投资之日起计算。
4.2 投资期限届满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并按照甲方的股权结构安排乙方的股权退出。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5.2 在投资期限内,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3 投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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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第三章股份 (4)第一节股份发行 (4)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第三节股份转让 (7)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0)第三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第四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4)第五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第六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7)第七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第五章董事会 (23)第一节董事 (23)第二节董事会 (26)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第七章监事会 (33)第一节监事 (33)第二节监事会 (33)第八章党的建设 (35)第九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35)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6)第二节内部审计 (39)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 (40)第一节通知 (40)第二节公告 (40)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2)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43)第十四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非公开发行88,12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5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非公开发行109,988,9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7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第五条公司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6号305室邮政编码:45145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698.545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园林景观产业发展,创建和谐人居环境,追求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运营;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智能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策划、投资、建设及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不含自然保护区);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休闲产业投资开发;酒店投资及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工程监理;销售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全体发起人以广东棕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2,238,048.55元,按1.4207:1的比例折合股份7,900万股,净资产超出股份额部分33,238,048.55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8,698.5450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应当依法合规,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利。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三十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