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2020江苏省旅馆业特行许可证申领必备文档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措施
旅馆制度旅客住宿验证登记制度1、酒店、宾馆、旅店接待旅客住宿必须实名准确登记。
登记时,总台服务员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验证登记工作中的“三清七对照”严格验证,详细准确登记住宿人姓名、性别、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
掌握旅客投宿应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和居民身份证的核查方法。
2、总台服务员接待旅客住宿登记时,要检查旅客住宿登记单所登记内容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应每日一装订、每月一扎封,按年、月顺序存放。
3、总台登记员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当天住宿人员信息及时如数上网传送,切实做到实人、实名、实数、实时登记传输。
4、住宿人员信息要做到随登随传,谁登记、谁传输、谁负责,防止漏登、错登、漏传。
5、总台服务员在验证登记时若发现可疑人员或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应设法将其稳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贵重财物寄存保管制度1、贵重物品寄存必须使用《寄存单》,存、取物手续分清。
2、旅客寄存财物时,总台服务员必须填写《寄存单》,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等,对携带大量现金的旅客,应动员、说服其存进附近银行。
3、取物时,旅客应出示寄存单、本人身份证和住宿登记房号,由总台服务员查验相符后,发还寄存物品。
4、总台服务员负责寄存保管工作,应在《旅客贵重物品寄存情况登记簿》上,认真如实记载住宿旅客物品的积存和领取情况。
5、总台服务员对旅客住宿寄存的物品,应严格管理,注意控制、发现违禁物品和危险品,一旦发现,及时向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6、寄存室必须坚固,门窗要有防盗安全设施,保险箱(柜)低于340公斤以下的应予固定。
门卫会客制度1、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值班期间要佩带值勤标志。
2、门卫人员要验明来访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住宿旅客的住宿凭证、房间号,控制无关人员和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及具有易燃、易爆等性质的危险物品进入客房。
3、门卫人员应严格会客登记手续,《会客登记单》项目应齐全,字迹要清晰。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范围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管理的行业。
当前,我国特种行业的范围是: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等。
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有: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
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监督管理的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印刷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修理业、二手车交易业、旧货业、开锁业等。
二、旅馆业治安管理1、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社会需求和城市规划;(二)旅馆的房屋建筑符合安全要求,客房门窗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三)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利用地下人防工事开设旅馆的,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四)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出口及通道电梯等部位安装监控设备。
2、开办旅馆应当按下列程序和要求申报: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办旅馆的,应当持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公所(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由有关部门签署鉴定意见,提交市、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通知书,提供标明旅馆座落地点和客房房号、床号的平面图,经公安派出所审查,报经县、市(区)公安(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若需停业、歇业、转业、合并、扩充、迁移或者改变名称时,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原审批公安机关备案。
租赁或者转让旅馆给他人经营的,双方应当共同向原审批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1、申请经营公章刻制的企业必须履行何种手续?经营刻制公章的企业,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使用印章管理制作信息系统。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页脚内容1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特种行业
特种行业特种行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0年10月)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旅馆业正常经营和入住旅客人身财物安全,提高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能力,严密阵地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新疆自治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纳入旅馆业管理的经营单位范围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具有一定规模,提供房间或者床铺共旅客住宿,以接待短期为主,主要以日或者小时为单位结算住宿费用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会所、度假村、休闲园、农家乐、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等各类经营实体,一律作为旅馆实施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条: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一)行政审批许可权限:旅馆的开办,由地(州)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受理审批部门和办理时限: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申请开办旅馆的,有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安机关受理;下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代为受理开办申请,并及时转报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受理开办旅馆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开办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将有关材料转递下级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书面告知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间。
第四条:统一行政许可条件开办旅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消防设施、房屋建筑、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利用人防地下设施开办旅馆的,须征得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同意;2、床位不得少于10张,客满时人均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人均面积按客房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可适当提高对床位数和人均面积的限制;3、旅馆总布局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贵重物品寄存室,并配备保险箱、储存柜等防盗安全措施;4、建立或配备适应安全管理需要的治安保卫组织或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安全保卫、值班巡逻、消防安全、验证登记、嫌疑报告、财物保管、会客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5、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旅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旅业治安管理,保障旅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旅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责任1. 旅业法定代表人为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旅业治安管理工作。
2. 旅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治安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旅业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维护旅业治安秩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三、治安防范措施1.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1)旅客入住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要认真查验并登记。
(2)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
(3)登记信息要及时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2. 24小时值班制度(1)旅业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监控旅业内部治安状况。
(2)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查房制度,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值班人员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3.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1)旅业应设立贵重物品寄存室,供旅客寄存贵重物品。
(2)旅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需填写寄存单,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等。
(3)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寄存物品,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4. 防火安全制度(1)旅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3)旅客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客房内吸烟、使用明火。
5. 防盗安全制度(1)旅业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客房、公共区域等部位的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3)旅客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房间时请锁好门窗。
四、治安管理职责1. 旅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旅业治安秩序。
2. 旅业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治安防范知识,提高旅客安全意识。
3. 旅业工作人员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经营秩序,维护客人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旅馆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旅馆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应遵循“防患于未然,以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的措施保障旅馆的安全和安宁。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旅馆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旅馆的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保卫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馆应设置完善的监控系统,对公共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条旅馆应加强对入住客人的安全管理,严格登记入住客人的身份信息,并对入住客人进行身份核验。
第七条旅馆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旅馆的安全。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八条旅馆应设置24小时前台服务,做好客人来访登记工作,及时告知客人房间信息和旅馆安全规定。
第九条旅馆应保障客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客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旅馆应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一条旅馆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预警。
第十二条旅馆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旅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客人和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按程序进行,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认定和管理的一种证书。
在旅馆业中,特种行业许可证是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之一、旅馆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着重要的要求,下面将介绍旅馆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维护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维护检查旅馆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2.消防演练制度:旅馆业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3.防火巡查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消防人员,定期巡查旅馆内的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
二、安全防控管理制度1.安全感知制度:旅馆业应建立员工安全感知制度,让员工对旅馆安全问题有敏锐的感知和早期报警意识。
2.安全培训制度:旅馆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食品原材料检验制度:旅馆业应对进货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2.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度:旅馆业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食品卫生检测制度:旅馆业应定期对食品进行卫生检测,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环境清洁消毒制度:旅馆业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消毒,保持旅馆内的卫生环境。
2.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旅馆业应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保护环境。
3.环境污染治理制度:旅馆业应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五、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维护制度:旅馆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员工行为监控制度:旅馆业应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员工的行为,防止员工违规行为的发生。
3.电子安全防护制度:旅馆业应加强电子安全防护工作,保护旅馆业的信息安全。
以上是旅馆业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制度,确保旅客的安全与舒适。
宾馆 治安管理制度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客人入住期间的安全和舒适,提升宾馆的服务质量和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宾馆管理层负有最终的治安管理责任,要保证宾馆安全稳定运行。
2. 每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治安管理工作。
3. 安全员和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制度,确保宾馆内部治安秩序。
三、安保措施1. 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安排保安人员在重要区域值守,保证客人财物和人身安全。
2. 制定进出宾馆的管理规定,对所有客人进行身份登记和安全检查,确保宾馆内部不受不法分子侵扰。
3. 加强对宾馆重要设施和设备的保护,确保宾馆正常运营。
4.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安全员和保安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监控摄像机、防盗门锁等,提升宾馆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客人管理1. 对客人的身份信息、入住时间等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客人信息真实可靠。
2. 禁止未经登记的人员进入客房区域,确保客人的隐私和安全。
3. 对违规客人进行处理,如通报公安机关、强制离店等,维护宾馆的形象和声誉。
五、应急处理1. 宾馆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紧急处理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检查1. 每月对宾馆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监督机制,对治安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宾馆的治安秩序。
七、违规处理1. 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制度的员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客人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 对不履行治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要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宾馆的治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综上所述,宾馆的治安管理制度对维护宾馆的秩序和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处理能力,才能确保宾馆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旅馆治安管理,保障旅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旅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职责1.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为本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旅馆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2. 旅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执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认真查验旅客身份证件,确保人证相符。
(2)加强对旅馆内部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对旅馆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可疑人员进行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加强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旅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旅客住宿管理1. 旅客住宿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填写《旅客住宿登记表》。
2.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照规定时间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3. 旅馆应设立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提醒旅客寄存贵重物品,对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4. 对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溜走。
四、安全防范措施1. 旅馆应设置门卫,对进出旅馆的人员查验证件,确保安全。
2.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提醒旅客锁好房门。
3. 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外,不得私自进入旅客房间。
4. 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5.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旅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旅馆应组织员工参加公安机关举办的各类安全防范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技能。
旅馆业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业治安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旅馆业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安管理直接关系到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范旅馆的经营行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旅馆业开办条件1、旅馆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房屋建筑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旅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设备、防盗门窗等。
3、旅馆从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旅客住宿登记制度1、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旅客住宿登记制度,认真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对于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要求其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入住。
3、旅馆应及时将旅客住宿登记信息上传至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四、旅馆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旅馆应设立专门的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旅馆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2、加强对旅馆内部公共区域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对旅客寄存的物品应进行严格登记和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
五、客房管理制度1、客房服务员应每天对客房进行清扫整理,确保客房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2、客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对于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及时上交旅馆前台妥善保管。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旅馆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严禁在旅馆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七、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1、旅馆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
2、教育培训应结合实际案例,注重实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3、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治安防范教育培训。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包括:(一)旅馆业;(二)典当业;(三)公章刻制业;(四)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五)开锁业;(六)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七)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九)印刷业(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除外);(十)机动车维修业;(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管理的需要,对特种行业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经贸)、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类特种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实施行业治安管理,指导和督促相关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治安义务。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发现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制止和举报。
对在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治安安全条件第七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旅店业治安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1. 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 旅馆业经营者应设立旅客住宿登记簿,对旅客住宿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
3. 旅馆业经营者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将旅客住宿信息及时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三、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1. 旅馆应设置安全监控设施,对公共区域、客房、电梯等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2. 旅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盗报警器、应急照明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旅馆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旅客住宿安全。
四、旅客物品保管制度1. 旅馆应设立行李寄存室,为旅客提供免费寄存服务。
2. 旅客寄存贵重物品时,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并填写寄存单据。
3. 旅馆应妥善保管旅客寄存物品,对遗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向旅客赔偿。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 从业人员应熟悉本旅馆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3. 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旅客住宿安全。
六、违法违纪处理制度1. 旅馆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旅馆业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旅店业经营者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 、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 、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 、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得各项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与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得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与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与客人得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与事及其她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得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与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得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她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得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得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得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得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得,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得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与被检查部门得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就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就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就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就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就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就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就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得情况。
旅馆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治安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旅馆的治安管理,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旅馆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旅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一、旅馆经营管理1、旅馆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2、旅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组织,明确治安责任人,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旅客登记管理1、旅馆应当严格实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址、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信息。
2、接待旅客住宿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的旅客,应当拒绝其入住,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旅馆应当将旅客登记信息及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
三、客房管理1、旅馆应当加强客房的管理,定期对客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客房设施设备完好,安全通道畅通。
2、客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服务员在整理客房时,如发现可疑物品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
四、治安防范措施1、旅馆应当在出入口、前台、通道、停车场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图像清晰。
监控录像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 30 日。
2、旅馆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旅馆的巡逻检查,防范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询问和盘查。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旅馆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突发事件时,旅馆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
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引言旅馆业作为服务于人们日常住宿需求的重要行业,其治安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治安风险,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围绕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特行证办理背景1. 特行证的概述特行证是指国家依法对某些经营活动进行特许、特许经营或特殊许可的一种准入制度,以确保相关经营者在规范、安全的条件下经营。
旅馆业是特行证制度的一部分,特行证办理要求旅馆业从业者满足一定的经营条件和管理要求。
2. 特行证办理的目的特行证办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旅馆业治安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旅客的安全和权益,防范各类治安事故和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第二部分:特行证办理的要求1. 配备专职治安管理人员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应配备专职治安管理人员,负责旅馆的治安管理工作。
这些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执法执勤等基本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
2. 安全设施的配置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紧急疏散通道等,以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同时,对于设施的检修和维护也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客房登记制度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应建立完善的客房登记制度,要求旅客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登记信息,并保存登记记录一定时间。
这样可帮助警方调查和解决相关案件,追溯犯罪行为。
4. 安全巡逻与监控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应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工作,提高对旅客和员工的安全保护程度。
安全巡逻应由专业保安人员或治安管理人员完成,监控设备应覆盖重要区域,保证24小时监控。
第三部分:特行证办理的经验与挑战1. 经验总结特行证办理的旅馆业在国内外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有效提升了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水平,提高了旅客的安全感。
特种行业酒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行业酒店的管理,保障旅客安全,维护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部、前厅部、保安部、餐饮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宾客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旅客管理第四条旅客入住酒店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住信息,确保旅客身份真实、准确。
第五条保安部负责对旅客身份进行核实,对可疑人员及时报告酒店管理层。
第六条旅客入住期间,酒店应妥善保管旅客的行李物品,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第七条旅客退房时,需将房卡交还酒店,并清点行李物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保安部负责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酒店设施设备完好,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保安部对酒店进行24小时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旅客安全。
第十条保安部负责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酒店设立应急报警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前厅部负责接待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旅客满意。
第十三条客房部负责客房清洁、整理,确保客房整洁、舒适。
第十四条餐饮部负责为旅客提供卫生、美味的餐饮服务。
第十五条酒店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客,热情服务。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酒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酒店实行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晋级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酒店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励员工积极性。
第十九条酒店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关心员工生活,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酒店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酒店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酒店的良好形象。
以上为特种行业酒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酒店管理,保障旅客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为旅客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酒店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
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酒店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
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
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
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酒店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举办会议的,酒店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酒店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
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酒店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酒店应通知其道酒店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
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
酒店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
酒店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酒店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酒店的正常秩序。
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
酒店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
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
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江西绿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酒店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江西绿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旅客须知
根据《江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工作人员管理,爱护酒店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酒店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酒店。
四、严禁在酒店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江西绿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