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育英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第六大队迅速贯彻落实部交管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六大队迅速贯彻落实部交管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3月22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总队《关于收听收看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要求,第六大队副大队长于新龙在于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会议。
为把会议精神传达好、学习好,积极转化为实际行动,25日晚,大队召开学习会,副大队长于新龙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知了行动”、“清违行动”工作要求,就进一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公路客运车辆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副大队长于新龙指出:22日部交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并推出了17项新措施,要求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求,促进提高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
结合基层高速交警大队职责实际,我们重点要做好第5至11以及第17项等八个方面的工作。
副大队长于新龙强调:部局出台17项加强驾驶员管理工作新举措,是针对去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的一剂强针;是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治理,始终保持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的的有益探索;更是全面加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抓好源头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的创新举措。
副大队长于新龙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大队将突出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突出抓好交通法制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
力求把每一起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联系群众、传播文明的桥梁。
第二,突出抓好大中型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坚决消除上述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超限载货及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第三,结合“三访三评”活动,各中队每个月至少到辖区沿线客运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敦促客运企业主加强客车驾驶员管理和车辆技术检测。
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回应关切——市公安局以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工作上水平
一府两院人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关切—市公安局以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工作上水平文/市公安局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创新沟通形式,深入调查研宄,高 标准、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人代会期间,市公安局承办的100件人大代表建 议全部提前办复,推动解决了一批 涉及民生的实际问题。
_、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 为民情怀筑牢警民“连心桥”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政府部门依 宪施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政治任务,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一是将建议办理作为“民心工程”精心部署。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家禄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3月6日召开的市局第2次局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办理计划汇报,向各单位直接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民心工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征询意见、彻底解决问题、赢得信任支持。
二是将建议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责任。
办理过程中按照局级主管领导挂帅、承办单位负责人主抓、具体承办人员执行的三级工作责任机制,构建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
疫情期间,在落实好各项公安工作和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坚持由承办单位“一把手”领衔,抽出专人成立专班,有针对性制定办理方案,精心、真心、用心开展办理工作。
三是将建议办理作为“示范工程”加强督办。
市局按照“清单+台账”式管理方式,采取下发提示单通报、上门协调服务、集中催办等多种形式,对建议的办理时限、办理过程、办理实效进行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对标对表,制定对应办理清单,对单办理、逐条答复、对账销号,“督”与“办”形成“明白账”,确保精准办理。
市局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形式,实地暗访查看重点建议办理实效,敦促相关承办单位加快实施办理,最大力度促使工作落地见效,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自查情况汇报
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自查情况汇报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自查的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二年的实践检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还常常遇到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现将我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宣传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2014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新中国建国50多年来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发展水平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吸收合理因素,注入以人为本的立法观念,在立法的目的、指导思想、法律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上,比原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很大的进步,使我国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我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和部署,立即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对执法民警相关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在民警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2014年元月以来,大队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为提高全队民警的学习热忱,及时为民警解疑释惑,在大队领导轮流辅导的同时,还请来局法制室的民警、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队授课。
为加深对该法的理解与适用,大队对照《交通民警执法手册》,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对比学习,使每个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省组织的民警岗前培训考试中,我队全体民警取得了良好成绩,民警合格率达到100%,省交警总队颁发了培训合格证。
2014年以来,大队先后选送优秀骨干民警10余人次到南充、成都等地参加了车辆驾驶人管理、车辆检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知识培训,取得了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
吴建国与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等交通二审案件二审行政判决书
吴建国与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等交通二审案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5【案件字号】(2020)沪01行终46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岳婷婷李弘侯俊【审理法官】岳婷婷李弘侯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建国;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当事人】吴建国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个人】吴建国【当事人-公司】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建国【被告】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院观点】被上诉人宝山交警支队作为宝山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
执勤交警工作记录与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可以相互印证,且交警作为执行公务的人员,具有根据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和具备秉公执法的职业规范,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正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的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反证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宝山交警支队作为宝山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
本案中,被上诉人宝山交警支队提供的现场视频资料及执勤交警工作情况可以相互印证,证明上诉人吴建国于2019年9月2日12时05分,在同济路出泰和路北约20米实施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被上诉人宝山交警支队据此认定上诉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被上诉人宝山交警支队经事先告知,听取上诉人陈述申辩,进而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上诉人主张执法记录仪并未拍摄到其闯红灯,对此本院认为,执勤交警工作记录与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可以相互印证,且交警作为执行公务的人员,具有根据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和具备秉公执法的职业规范,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正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的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问题与修改完善的对策
至会带来 比较严重 的后果 ,影 响法律 的权威 。主要
问题和相关建议如下 :
《 道 路 交通 安全 法 》及 相 关 法律 法规与其 它法律 、法规存在冲突 的问题
一
、
( 一 )《 道 路 交通 安全 法 》与 其 它行政 法 规
的 冲 突
《 道 路交 通 安全 法 》第七 十 六条 规 定与 《 中
方 面 的一部 基 本法 律 ,从立 法技 术 上 只对道 路 交
在机动 车检验有效期满前 三个月 内向登记 车辆管理 通安全 的一些大 的方 面的问题作 出一些原则性 、概 所 申请检验 合格标 志。 申请 前机动车所 有人应 当将 括性 的规定 ,但是对 于广 大交通参 与者 和执行部 门
华人 民共和 国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条例 》
(以下 简 称 《 交 强 险条 例 》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二 十三条 存 在 冲突 。根据 《 道路 交 通安 全法 》第 七十六条 的相关规定 ,交强 险赔偿 限额 内的损 害不 管加害一方的过错与否直接 由保 险公 司承担 ,即无 过错 责任 ;对于超过责任 限额 的部分 ,则根据 民法 侵权责任机制予 以解决 ,即过错责任 。而按 照 《 交
中图分类号 :D 6 3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 5 7 5 O ( 2 O 1 4 ) O 1 — 0 0 1 9 - ( 0 8 ) D 0I : 1 0 . 1 3 6 4 3 / j . c n k i . i s s n l 0 0 8 - 5 7 5 0 . 2 0 1 4 . 0 1 . 0 0 3
的冲突 规定 。
2 0 0 4 年公 安部下发 的 《 机 动 车登 记 规 定 》 ( 公安部令第7 2 号 ),其第三十 四条规定 : “ 机动 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和交通事故 尚未处理
降事故 保安全 促畅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摘要)
降 事 故 保 安 ' 一 I
— —
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j
海 南省人 大常委 会执 法检查组
编者按 : 了进一 步推动道路 交通安全 法的贯彻 实 法检查组 , 2 1 年 1 底至 1 为 于 00 1 2月初 , 法检一 执
施 ,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 供 良好的道路 交通安全环 了省政府关 于我省贯彻 实施 道路 交通安 全法惺
境 ,省人 大常委会将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作为 深入 海 口、 三亚 、 州、 儋 万宁、 东方 、 水六个市. 陵
2 1 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 。 00 省人 大常委会组成 以常委 查 ,对我省贯彻 实施道路 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 会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吴昌元为组长 ,常委 会副主任符 查。同时, 委托其他 1 个 市县人大常委会在 真 2 兴 、 书长陈国舜为副组 长, 秘 部分常委 会委 员为成 员的执 内进 行 了执 法检 查 , 形成 了此报 告 。本 刊 摘 要 干 I
一
下发 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 路交通安 的贯通东西南北 、 辐射全 岛的道路 网 治理 。 范驾驶 员考试程序 , 规 加强考 全综合治理工作 的意 见》 《 于加强 络格局 , 、关 畅通需求基本得 到满足 。交 试监督 , 把驾 驶员 准入 门槛 , 严 严守
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意见 的通 知》《 、海 通安全设施也逐 步完善 , 区主 干道 预 防 道路 交通 事 故 第 一道 防线 ; 市 严
一
、
基本情况和成效
上的重大交 通事故 ,全省道路 交通 问题 ,推动道 路交通 安全{ 执行 。省政府 先后召 开 了 织 开 展道 路交 通 安 全整 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到 不严 肃 。遵守 交通 法 规 ,保障 交 通 地域因素 ,加以区别对待 ,适 当考虑 泛 普 及 道 路 交通 安 全 法 ,解 决 好
安全,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法 人 民群众 承受 能 力 ,争取 社 会各 界尤 交 通 参与 者知 法 、守 法 的问题 ,增强
定义务,造成交通事故 ,就应以责论 其 是 广大 人 民群 众对 这一 法律 的认 同 其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观
但 机 动 车 一 方至 少 要承 担 多 少 责 任 , 道路 交 通 安 全 法 涉 及 自由 裁量 权 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营造浓
却未 做说 明。再者 ,现在 私 家车 越来 的 条款 进行 细 化分 解 ,尽 可能 缩 小 自 厚 的学 习 贯彻 交通 安全 法律 、法规 的
有些条款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实践中很难执行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几处关口孙运申孙运涛山东省费县交警大队管理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但过于笼统致使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参与很不够交警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比较普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很难形成
管 理 透 视
l
于违 反道路 通行 以 重 罚?在 这些 疑 问下 ,要想 提 高全
5.无过错 责任 原 则 虽保护 了“弱 者 ”,但也 显失 公正
道 路 交 通安 全法 第 七 十 六 条 关 于 “车 让 人” 的规 定 ,体现 了以人 为本 的立 法 理念 ,是 对弱 势群 体 的保 护 。其 初 衷 是 好 的 ,但 也 显 失 公正 ,
管 理 适
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让人感 等 方 面做 出科 学 调整 。要 考虑 地 区 和 分 发 挥交 通 安全 宣传 主 力军 作用 ,广
越 多 ,如 果 单 纯 保 护 “弱者 ”,一 旦 由裁量权的范 围,使执法交警能统一 氛围,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长期
交通执法调查报告
二、第五条明确规定: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部颁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规定:已经国务院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统一样式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不再按本办法重新发证,但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向省政府法制局备案。可在现实执法中,我们的执法人员一个人要同时亮部、省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方可执行公务,执法人员苦不堪言。
2、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抵御市场经济负面效益的“免疫力”树立文明形象。加强基层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交通执法队伍要立足当前开展内部整顿教育活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抓住苗头防微杜渐严肃政纪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文明形象。要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建设、长足进步开展外树形象活动坚持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理服人。要建立健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为主的行评机
交通执法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报告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XX年9月2日)
20XX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理念,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几年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内容公开化,执法程序制度化和执法监督经常化的目标,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我系统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王世和、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世和、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3【案件字号】(2020)辽02行终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少琨李健徐建海【审理法官】王少琨李健徐建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世和;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王世和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当事人-个人】王世和【当事人-公司】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世和【被告】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口大队【本院观点】上诉人在起诉状及原审法院庭审时的诉讼请求均是:一、撤销市交通支队作出的大公交复决字〔2019〕013号行政复议决定,并解除旅顺大队的暂扣行为;二、赔偿因扣留车辆造成的损失及诉讼费用。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被上诉人旅顺大队作出的扣留案涉三轮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被上诉人市交通支队作出的大公交复决字〔2019〕013号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二、被上诉人旅顺大队应否解除该行政强制措施。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查封扣押第三人复议机关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在起诉状及原审法院庭审时的诉讼请求均是:一、撤销市交通支队作出的大公交复决字〔2019〕013号行政复议决定,并解除旅顺大队的暂扣行为;二、赔偿因扣留车辆造成的损失及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安部,公安部,公安部•【公布日期】2021.03.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精神,回应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期待,推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我部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通过公安部网站()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1年4月23日前通过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及起草说明公安部2021年3月24日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绿色发展、协同共治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02.08.23•【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2年8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国务院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有关研究机构征求意见。
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就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法律委员会于8月13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8月19日法律委员会再次进行了审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草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有些委员和地方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对道路交通活动的基本规范尽可能作出规定。
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中,增加一些内容,并分为“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五节。
二、有些委员和地方提出,目前酒后驾车、营运机动车超载、驾驶非法拼装或者报废的机动车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是造成恶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应当对这些比较突出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以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对上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处罚条款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三、草案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数额最高为二百元,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数额最高为五千元。
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我们交通部门的工作要求,我特此向您提交有关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月1日颁布以来,我国交通部门积极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事故预防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宣传宣导工作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强宣传宣导,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类宣传材料的发布,不断向社会大众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部门通过加强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改变了过去交通违法行为盛行的局面。
警务人员加强巡逻执勤,采取电子监控、罚款罚款、扣留驾驶证等多种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交通事故预防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法强调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整治工作,交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危险路段、危险区域的监管,修建、改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水平。
此外,还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推广安全驾驶理念,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强交通管理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加强对运输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和监管。
交通部门建立了交通运输管理平台,通过对运输公司、驾驶员的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输和行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五、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交通部门注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修建和改善了许多交通信号灯、路边护栏、交通标志等设施,为驾驶员和行人提供了更好的交通保障,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道路交通安全法强调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的重要性,交通部门积极倡导,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号召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参与到交通安全工作中来。
同时,交通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渠道,接收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我部《关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我部《关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89.09.21•【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我部《关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函(〔89〕公交管第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现将我部向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并报邹家华国务委员的《关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发给你们,报告中关于今后实施《条例》应当抓好的几方面工作,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我部不再另发通知。
1989年9月21日公安部关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89〕公交管第148号)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并报邹家华国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年了,为了解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最近,我们邀请了一些地方的公安交通干警和有关方面人士,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反映。
与会同志认为,这个《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交通法规,是新时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践证明,它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混合交通的国情,广大交通参与者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地贯彻《条例》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
第一,各级公安机关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发动全社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规模大、声势强、持续时间长,效果比较明显。
第二,制定了一批配套法规、标准,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轨道。
我部先后制定了二十八件有关执行《条例》的规定、解释、办法、通知、批复等,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制定发布了一批地方性交通法规。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广东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实施办法。
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全体交通民警认真学习《条例》,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分期分批轮训干警,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
第三,各地公安机关以贯彻《条例》为中心,通过治理交通环境,清路障,修建、改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许多地方反映,汽车平均时速提高十公里左右。
苏广民、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苏广民、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0【案件字号】(2020)鲁02行终3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志刚李玉兰刘力铭【审理法官】孙志刚李玉兰刘力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苏广民;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苏广民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苏广民【当事人-公司】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衣学义山东嘉阳律师事务所;李文超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衣学义山东嘉阳律师事务所李文超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衣学义李文超【代理律所】山东嘉阳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苏广民【被告】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笔录定案证据调取证据质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自由裁量权【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本案中,涉案车辆停放地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泉岭路路口,此处设有禁停标志。
鲁志祥、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鲁志祥、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4【案件字号】(2020)鄂08行终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沂罗艳红向芬【审理法官】周沂罗艳红向芬【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鲁志祥;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事人】鲁志祥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事人-个人】鲁志祥【当事人-公司】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理律师/律所】伍清平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伍清平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伍清平【代理律所】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鲁志祥【被告】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被上诉人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职权。
从被上诉人提交的执法视频反映的事发经过和执法过程来看,上诉人的车辆号牌被车身宣传广告遮挡,未驶入停车区,停放在新市镇政府办公区的车辆通行道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赔偿管辖当事人的陈述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被上诉人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职权。
关于本案诉争行为是拖移车辆行为还是扣车行为,以及执法是否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本院认为,从被上诉人提交的执法视频反映的事发经过和执法过程来看,上诉人的车辆号牌被车身宣传广告遮挡,未驶入停车区,停放在新市镇政府办公区的车辆通行道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
被上诉人执法人员找到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提供车钥匙将车驶离,但上诉人拒绝,后被上诉人才通知案外人将车辆拖离。
宋建国、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宋建国、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9【案件字号】(2021)辽01行终4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杜娟汤涛金明月【审理法官】杜娟汤涛金明月【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宋建国;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认定李奇翰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宋建国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认定李奇翰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个人】宋建国【当事人-公司】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认定李奇翰负此事故主要责任【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宋建国【被告】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认定李奇翰负此事故主要责任【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权责关键词】受案范围鉴定结论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通过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走访调查、技术鉴定等最后形成的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当事人责任的鉴定结论。
它并不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仅属于证据的一种。
颜军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颜军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8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阳梁菲王贺【审理法官】王阳梁菲王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颜军;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当事人】颜军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当事人-个人】颜军【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颜军【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本院观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清河大队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调取证据质证关联性罚款警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改判维持原判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清河大队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定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海淀交通支队作为清河大队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法负有相应的行政复议职责。
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各方当事人亦无争议,本院不再赘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为我区公路建设质量保驾护航
为我区公路建设质量保驾护航
宋学艺
【期刊名称】《新疆交通科技》
【年(卷),期】2012(000)005
【摘要】本文通过“九五”以来我区公路建设的发展,论述了在培育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市场,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的一些工作,面对新时期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思考。
【总页数】4页(P1-3,6)
【作者】宋学艺
【作者单位】新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乌鲁木齐83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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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实施 。他 表 示 . 省政协将加大力度 、 以 多 种方 式 继
续 做 好 支持 和 推 动工 作 。
省政 协 副 主 席 王 振有 主持 座谈 会 .省 政 协 秘 书 长 更 好 发 展 。
杨 松 在 考察 潜 江 奥 特 莱 斯 时 . 仔细 听取了他们融合 高铁经济 、 电 商 经
合交通体系建设 、 新通道建设这三种方案 , 充 分 考 虑 长 济 以 及 努 力 实 现 线 上 线 下 价 格 一 致 的创 新 商 业 模 式 的有 关 做 法 ,并 对 企 江 上 游 地 区 水 运 运 量 持 续 增 长 的 情 况 ,针 对 长 远 和现 业 在 购 物 城 内设 立话 剧 院 的 做 法 表 示欣 赏 。他 指 出 , 曹禺是潜江的文化 品 实需求 , 研究 当前最有 效 、 最 快速的解决 办法 , 加 快 推 牌. 要 充分挖 掘曹 禺文化资 源 . 让 文化 软实力转化 成为 经济发展 硬实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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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刊 讯 5月 7 日 . 省人 民政 协 工作 机 制 创 新 专项 领 导 小 组
召 开会 议 , 研 究省 人 民政 协 工作 机 制 创 新若 干 问题 。
会 议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和 省 委 关 于 加 强 协 商 民 主 的 有 关 精 神 , 学 习贯 彻 省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今 年 工 作 部 署 , 研 究 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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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充分肯定潜江市认真贯彻落实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 仕 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潜 杨松说 . 当前 三 峡 通 航 能 力 严 重 不 足 的 “ 卡脖子 ”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 , 杨松对潜江经济转型发展 专 T
此 次 研 讨 会 由 中 国抗 日战争 史 学 会 、省 政 协 文 史 和 学 习委 员 会、 宜 昌 市 政 协 三家 联 合 举 办 。 省 政 协 主席 杨 松 出席 开幕 式并 讲 话 。 省委常委 、 宜 昌 市 委 书 记 黄楚 平 致辞 。 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主持开幕式 。 中 国社 科 院 学 部 委
案、 拟 定 建 管 方 式 的改 革 实 践 。
本 刊 讯 5月 2 3日 ,省 政 协 主 席 杨 松 在 潜 江 市 考察 了 全 面 禁 止 露天焚烧农作 物秸秆的情况 , 调 研 了食 品产 业 园 、 1 2 8奥 特 莱 斯 生 态 购物城 、 生 态 龙 虾城 等新 产业 发 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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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限公司 , 他 详 细 询 问 了企 业 原 料 来 源 、 目标 市 场 以 及 企 业 家 对 湖 北 发 展 环 境 的 看 法 等 。 他 充 分 肯 定 食 品 产 业 园 主 动 承 接 两 岸 三 地 ’ 产业转 移 , 定位功 能食 品 、 保 健 食 品等 高 端 食 品 市 场 的 发 展 策 略 , 肯定 了 潜 江 市 为 园 区 创 造 的 良好 发 展 环境 ,指 出 潜 江 转 型 升 级 之 路 还 需 要 更 多
刊 中 报・ 第 3版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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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接 第 二 版 )江 航 务 管 理 局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有 关 负 责 人 的发 言 , 不 时 与 大 家 交换 意 见 和 看 法 。 他 充 分 肯 定 了宜 昌市 高 度 重视 推 进 三峡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建设 ,制 定 7个 方 面 重 点 推 进 措 施 .完 成 体 系 规 划 、编 制 实 施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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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与中国社会” 宜昌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 范兴元出席省人民政协工作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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