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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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安全管理制度

儿童福利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福利院儿童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福利院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福利院院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福利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全体工作人员均为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1)福利院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儿童,确保儿童人身安全。

(2)儿童福利院应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2. 物品安全(1)福利院物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堆放。

(3)定期对福利院电器设备进行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3. 消防安全(1)福利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福利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 食品安全(1)福利院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5. 疾病防控(1)福利院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

(2)加强对儿童常见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

(3)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及时处理儿童突发疾病。

四、安全培训与演练1. 福利院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地震逃生演练等应急演练,提高儿童及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利院院长负责解释。

如遇重大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儿童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儿童福利机构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以儿童的身心发展为宗旨,为儿童提供全面的教育、保护和关爱,确保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四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管理机构内部事务。

第五条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机构由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主管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机构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儿童保护第七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机制,制定儿童保护规定,确保儿童在机构内得到全面的保护和关爱。

第八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儿童进行详细的身份核验,确保儿童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儿童记录档案,对儿童的个人信息和成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保护儿童权益提供有效依据。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确保儿童的日常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保证儿童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提供符合儿童营养需求的食物。

第十二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机构内部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机构内外人员进出,确保儿童的安全。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儿童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五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定期对机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机构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奖励表彰和惩罚制度。

第十七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晋升和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儿童福利院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儿童福利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童福利院宗旨:以关爱儿童、保障儿童权益为宗旨,为孤儿、弃儿、残疾儿童提供养育、教育、康复等服务,促进其健康成长。

第三条儿童福利院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尊重儿童的人格与权益,给予关爱与照顾,注重个体差异,全面发展儿童潜能。

第四条儿童福利院管理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第五条儿童福利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机构;设立行政管理部、教育教学部、康复护理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儿童福利院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教育教学部负责儿童的教育、特长培养等;康复护理部负责儿童的康复治疗、护理照料等;后勤保障部负责儿童福利院的设施维护、食材采购、环境卫生等。

第七条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拔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

第三章儿童接收与照料第九条儿童福利院接收儿童,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妥善的照料,包括饮食、住宿、医疗、康复、教育等,确保儿童生活无忧。

第十一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尊重儿童的意愿,充分听取儿童的意见,为其提供适合的成长环境。

第四章教育与康复第十二条儿童福利院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智力、特长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三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根据其残疾程度、康复需求等因素,制定康复计划,购置康复设备,确保儿童康复效果。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五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福利院儿童规章制度

福利院儿童规章制度

福利院儿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福利院儿童的生活秩序,培养其健康成长,确保他们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福利院儿童包括因家庭困难、被遗弃或其他原因无法生活在家庭中的儿童。

第三条福利院儿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福利院儿童在福利院内享有与其他儿童平等的权益和待遇。

第二章个人生活第五条福利院儿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起床、就餐、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六条福利院儿童应保持个人卫生,保持衣着整洁,手部卫生,定期洗澡。

第七条福利院儿童应礼貌待人,遵守礼仪,尊重老师和其他儿童。

第八条福利院儿童应珍惜公共财物,不得破坏福利院内设施。

第九条福利院儿童不得擅自离开福利院,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得到老师或监护人的允许。

第三章学习生活第十条福利院儿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学习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第十一条福利院儿童应尊重老师和同学,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听从老师的管理。

第十二条福利院儿童应珍惜学习机会,刻苦学习,争取进步,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第十三条福利院儿童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社交生活第十四条福利院儿童应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攻击、伤害他人。

第十五条福利院儿童应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乐观、友善、合作。

第十六条福利院儿童应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他人,培养奉献精神。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福利院儿童应遵守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抗拒指挥。

第十八条福利院儿童应定期参加心理辅导,解决心理问题,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九条福利院儿童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二十条福利院儿童应按规定定期接受身体检查,检测体检结果,按医嘱治疗疾病。

第六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福利院儿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福利院儿童如有较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监护人通报情况。

第二十三条福利院儿童如有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监护人通报情况。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作为保障弱势群体儿童的机构,承担着他们的生活、教育和发展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权益和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儿童福利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养育环境、饮食安排、教育教学、健康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介绍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一、养育环境儿童福利院秉承着以孩子为中心的原则,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馨、安全的家庭式养育环境。

福利院实行24小时工作制,保障每位儿童都能得到始终如一的照顾和关怀。

儿童福利院要求工作人员要以亲情般的态度对待孩子,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

同时,儿童福利院要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氛围,鼓励孩子们相互帮助和团结合作,共同建设一个快乐的家庭。

二、饮食安排儿童福利院注重儿童的饮食健康,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膳食安排。

福利院配备专业的营养师,根据儿童的生长发育和健康需求,合理配置营养方案。

每日提供富含蛋白质、蔬菜水果和全谷物的均衡餐,确保儿童获得充足的营养。

同时,福利院也注重培养儿童的饮食习惯和良好的餐桌礼仪,通过共同就餐时间,鼓励儿童学会尊重食物、尊重他人。

三、教育教学儿童福利院将教育视为儿童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福利院雇佣专业的教育工作者,为儿童提供系统的教育和培训。

福利院支持儿童获得义务教育,并鼓励他们参加课外活动以拓宽视野。

儿童福利院还建立了图书馆和多功能教室,为儿童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机会,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兴趣爱好。

四、健康管理儿童福利院高度重视儿童的身心健康,并采取措施保障儿童的健康管理。

福利院要求每位儿童定期接受健康体检,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福利院配备专职医护人员,负责儿童的日常保健及急救工作。

此外,福利院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和户外活动,培养儿童的体魄和团队精神。

五、安全保障儿童福利院将儿童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制定了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

福利院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确保儿童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良好。

儿童福利院员工管理制度

儿童福利院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儿童福利院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儿童福利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保育员等。

第三条儿童福利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院规院纪,热爱儿童福利事业,以儿童为本,全心全意为儿童服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儿童福利院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制定和实施儿童福利院各项规章制度;3. 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4. 协调内外关系,为儿童福利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职责:1. 负责儿童福利院儿童的医疗、康复、教育等工作;2. 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3. 配合康复、教育部门,为儿童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4. 参与制定儿童福利院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护理员职责:1. 负责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确保儿童身体健康;2. 观察儿童心理变化,及时与管理人员沟通;3. 配合康复、教育部门,关注儿童成长需求;4. 参与制定儿童福利院各项应急预案。

第七条保育员职责:1. 负责儿童的保育工作,确保儿童生活有序;2. 关心儿童成长,关注儿童心理需求;3. 配合康复、教育部门,为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环境;4. 参与制定儿童福利院各项应急预案。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儿童福利院内部信息;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第十二条员工应团结协作,共同为儿童福利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三条员工薪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儿童福利院实际情况执行;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第十五条员工享有参加培训、晋升、表彰等机会。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作为一个关爱儿童的机构,其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至关重要。

规章制度的存在旨在保障儿童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本文将就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论述。

第一章入院与离院规定1. 入院程序儿童福利院接收有需要照顾及保护的儿童,接收程序如下:(1)儿童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向儿童福利院提交书面申请;(2)儿童福利院进行申请审核,确保申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3)审核通过后,确定儿童的入院时间及相关事宜;(4)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签署入院协议,确保双方权益。

2. 离院程序儿童福利院保障儿童享有回归家庭的权利,离院程序如下:(1)儿童福利院与儿童家庭或监护人进行离院沟通,了解儿童的家庭情况;(2)根据离院评估与儿童情况,确定离院计划及具体的离院时间;(3)儿童离院前进行必要的康复和教育辅导,确保他们的适应能力;(4)儿童福利院与儿童家庭或监护人签署离院协议,共同维护儿童的权益。

第二章安全与保护规定1. 儿童的人身安全儿童福利院应加强对儿童的人身安全保护,确保儿童不受暴力、虐待或受伤:(1)对儿童进行日常巡查,确保他们的安全与健康;(2)制定并执行安全演习计划,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3)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救助能力与应急反应。

2. 儿童的心理健康儿童福利院应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与帮助:(1)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儿童调适情绪与压力;(2)建立儿童心理档案,记录儿童的心理变化与需求;(3)儿童福利院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提供更全面的心理治疗与支持。

第三章生活与教育规定1. 日常生活安排儿童福利院应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1)制定日常生活作息表,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2)确保儿童日常三餐的营养均衡,并提供合理的膳食搭配;(3)提供儿童所需的衣物、学习用品等物品。

2. 教育与学习支持儿童福利院应为儿童提供基本的教育与学习支持,促进他们的学习发展:(1)配备专业教师,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2)建立图书角、乐器等设施,丰富儿童学习资源;(3)提供兴趣培养课程,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一、目的儿童福利院是一个为孤儿、流浪儿童和受虐儿童提供庇护和关怀的机构。

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儿童福利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维护机构的秩序和规范儿童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1. 宿舍管理儿童福利院内设有多个宿舍,每个宿舍由一名专职老师负责管理。

在宿舍内,儿童需遵守安静、整洁的原则,不得私自带入违禁品或危险物品。

同时,宿舍内不得进行打闹或者斗殴行为。

2. 作息时间儿童福利院规定每日的作息时间表,包括起床、早餐、上课、体育活动等。

儿童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活动,不得违反规定。

三、教育管理1. 学习规范儿童福利院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儿童需要遵守学校教育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不得逃课或者旷学。

2. 行为规范儿童福利院鼓励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儿童尊重师长、尊重他人,不得进行欺凌、损坏公共财产等不良行为。

四、健康管理1. 卫生保健儿童福利院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障儿童的健康。

儿童需遵守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不得擅自用药或忽视疾病。

2. 饮食安全儿童福利院提供营养餐,儿童需遵守用餐规定,不得浪费食物或者私自进食外部食物。

五、社会交往儿童福利院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交往,但必须遵从机构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

不得进行违法或不良交往。

六、惩罚制度儿童福利院设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儿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体罚、甚至开除学籍等。

七、权益保护儿童福利院保障儿童的权益,保护其受教育权、健康权和人身权。

对儿童的投诉和申诉,儿童福利院会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

总之,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促进其健康成长。

只有遵守规定和规章制度,儿童才能在福利院获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一、入院与出院管理1、入院条件儿童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孤残儿童,包括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者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儿童。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2、入院程序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入院申请表。

福利院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家庭背景调查、健康状况检查等。

审核通过后,办理入院手续,安排儿童入住。

3、出院条件被合法收养。

年满 18 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

4、出院程序符合出院条件的,由福利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相关手续,如财产清算、档案移交等。

对儿童进行离院教育和心理辅导,确保其顺利过渡。

二、生活照料1、饮食提供营养均衡、多样化的饮食,根据儿童的年龄、身体状况和特殊需求制定食谱。

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严格遵守食品采购、加工和储存的相关规定。

2、住宿为儿童提供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定期进行房间清洁和消毒。

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性别合理安排住宿,保障儿童的隐私和个人空间。

3、衣物按时为儿童发放适合季节和场合的衣物,确保衣物的整洁和完好。

对于特殊体型或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个性化的衣物定制服务。

4、卫生保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提供日常的卫生护理,如洗澡、理发、剪指甲等。

加强疾病预防工作,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和疫苗接种。

三、教育与培训1、学前教育为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包括语言、认知、社交等方面的启蒙教育。

配备专业的幼儿教师和教学设施,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入学事宜。

为学习困难的儿童提供辅导和支持,关注其学习进展。

3、职业培训对于年满 16 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儿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市场需求和儿童的兴趣特长,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如烹饪、美容美发、手工制作等。

4、心理辅导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儿童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和支持。

邯郸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邯郸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邯郸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邯郸儿童福利院全体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邯郸儿童福利院是一个专门为遗弃、孤儿、流浪和失去监护人的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和保护的机构。

第四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坚持以儿童的身心健康为基础,以爱心、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为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关爱儿童”的理念,致力于为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第五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全面实施儿童福利法、儿童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坚持“人人尽责,心手相连”的工作理念,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机构关系。

第七条邯郸儿童福利院执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院内工作全面负责,由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共同协作决策。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邯郸儿童福利院设立机构包括院领导班子、办公室、生活服务部、教育部、医疗保健部、安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等。

第九条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部门主任组成,负责院内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全院文件档案管理、信息通讯、对外联络、会务组织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活服务部负责儿童的日常生活服务,包括住宿管理、饮食保障、文娱活动等。

第十二条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儿童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儿童的智力和心理发展。

第十三条医疗保健部负责儿童的身体健康管理和医疗护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保卫部负责保障院内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院内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后勤保障部负责院内的基础设施保障、物资采购、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对象及权利第十六条邯郸儿童福利院的服务对象为年龄在6岁至18岁之间的遗弃、孤儿、流浪和失去监护人的儿童。

第十七条儿童在邯郸儿童福利院有权利享受以下服务:1. 生活照料:提供合理的饮食、住宿、卫生条件,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儿童福利院工作制度

儿童福利院工作制度

儿童福利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福利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儿童福利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坚持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和保障儿童的权益,为儿童提供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安置等服务。

第三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儿童福利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共同促进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二、儿童接收与监护第六条儿童福利院接收儿童时,应当核实儿童的年龄、身份和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教育情况等。

第九条儿童福利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儿童的监护工作,确保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定期对儿童进行体检和疾病筛查,及时发现并治疗儿童疾病。

三、养育与教育第十一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合理的饮食和营养,保障儿童的生长发育。

第十二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的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院应当组织儿童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培养儿童的社交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康复与安置第十五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有康复需求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第十六条儿童福利院应当为儿童提供适宜的安置服务,包括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寄养家庭等。

第十七条儿童福利院在进行安置服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儿童的意愿和需求,保障儿童的权益。

五、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儿童福利院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儿童福利院制度格式范本

儿童福利院制度格式范本

儿童福利院制度格式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儿童福利院的宗旨是为失去家庭照顾的儿童提供关爱、照顾和教育,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二条儿童福利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儿童权益保护的原则,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第三条儿童福利院的制度建设应以提高儿童福利水平、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工作质量为核心,确保儿童的福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儿童福利院应设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工作。

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应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和志愿者代表组成。

第五条儿童福利院应设立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决策。

管理团队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儿童福利工作。

第六条儿童福利院应设立专业服务部门,负责儿童照顾、教育、康复等工作。

专业服务部门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章:儿童权益保护第七条儿童福利院应建立健全儿童权益保护制度,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八条儿童福利院应定期进行儿童权益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九条儿童福利院应建立儿童档案,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教育情况等,确保儿童的资料安全。

第四章:儿童照顾和教育第十条儿童福利院应根据儿童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照顾和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儿童福利院应建立健全儿童照顾制度,确保儿童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儿童福利院应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包括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培训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儿童福利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六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儿童福利院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制度,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六条儿童福利院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儿童福利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身心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却是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一、儿童福利院的入院规定入院是福利院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家庭背景的了解十分重要。

因此,入院规定是保障儿童福利院正常运作的关键所在。

一般来说,入院规定包括以下方面:1. 年龄限制:通常来说,年龄在0-18岁之间的儿童可以进入儿童福利院。

2. 家庭背景:如果孩子家庭困难、父母无力或无人照料等原因导致孩子生活不能自理,则可以申请入院。

3. 健康状况:孩子需要通过体检并获得医生的确认,确保他们没有传染病和严重的身体或精神问题。

4. 遵守规章制度:孩子必须知晓并遵守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否则将不予受理入院申请。

切忌在入院规定上太过苛刻,以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但是也不能过于松散,需在保障孩子的安全和福利的同时注重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儿童福利院的管理制度儿童福利院的管理制度是对福利院运行过程的调整和修改,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防止不良行为发生的重要方案。

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看护制度: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并负责安排孩子的日常活动,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同时,工作人员还需要保证孩子的安全,防止发生不良事件。

2. 捐赠管理制度:福利院的捐赠管理制度需要根据社会公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接收、使用、管理等流程,确保捐赠物资得以合理利用和公开透明地展示。

3. 教育培训制度:福利院需要对孩子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心理健康、文化、体育、音乐和维权等方面。

另外还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工作质量和能力。

4. 保障孩子权益:福利院应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严禁任何暴力和虐待行为的发生。

三、儿童福利院的出院规定出院规定是保障孩子退出福利院与社会的有效衔接的重要一环。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安全和福祉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确保儿童在福利院内能够获得良好的照顾和教育,福利院设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成长。

一、入院和离院规定1.1 入院条件儿童福利院接收年龄在0至18岁的儿童,身体健康或有适当医疗条件来处理特殊病例。

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家庭情况、生活环境、发展需求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接受儿童入院。

1.2 离院条件儿童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家庭情况和发展状况,以及监护人的申请,决定儿童的离院时间。

离院前,福利院将对儿童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供适当的安全关怀和社会融入指导。

二、生活规律和安全管理2.1 生活规律儿童福利院注重培养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日常习惯。

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能力,制定了一系列的作息安排,包括起床时间、用餐时间、学习、活动和休息时间等。

每位儿童都有责任按时参与集体活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2 安全管理儿童福利院注重保障儿童的安全。

福利院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措施。

儿童在福利院内不得私自外出,也不得接触或传播任何有害信息或物品。

福利院严禁虐待、施暴或歧视儿童。

三、教育和培养3.1 教育制度儿童福利院致力于为每位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学习能力,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等。

教育计划旨在培养儿童的认知能力、社交技能、创造力和自信心。

3.2 心理关怀儿童福利院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了专业心理辅导机制。

福利院为儿童提供情感支持、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儿童应对家庭变故或其他压力。

同时,福利院鼓励儿童积极参与艺术、运动和游戏等活动,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

四、保障和监督4.1 儿童权益保障儿童福利院将儿童的权益置于首位,确保儿童享有与年龄相适应的基本生活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福利院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以便儿童和他们的监护人能够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在现代社会,儿童福利院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机构,为无家可归的儿童提供庇护和关爱。

为了确保儿童在福利院内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和发展,福利院必须设立一套严格而合理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以及其对儿童的重要性,以期提高公众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一、日常生活规范1. 作息时间安排:福利院应为儿童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确保每天都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同时,应当合理安排儿童的起床、就寝时间,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健康饮食:福利院应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包括早、中、晚餐和合理的加餐。

为了保证儿童的身体健康,福利院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并确保儿童获得全面的营养。

3. 卫生环境:福利院要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

儿童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的生活环境。

4. 心理关怀:福利院应为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困扰。

同时,福利院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增进儿童的社交能力和快乐感。

二、教育培训规定1. 学习机会:福利院应提供与年龄相适应的教育机会,帮助儿童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和社交知识。

福利院应与当地学校合作,为儿童提供正规的教育机会。

2. 基础教育:福利院应组织课外辅导班和学习小组,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关注。

教育人员应制定教学计划,帮助儿童补充知识,提高学习成绩。

3. 职业培训: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福利院还应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掌握实用的技能,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三、行为规范1. 安全保障:福利院应制定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同时,还需要进行火灾、地震等应急演练,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2. 纪律要求:福利院应制定行为规范,要求儿童遵守纪律,不得进行暴力行为和欺凌行为。

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应起到榜样作用,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3. 交往礼仪:福利院应帮助儿童培养良好的交往礼仪,倡导平等、友善、尊重的社会风尚。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儿童在福利院内得到必要的照顾和保护,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本规章制度制定。

二、儿童基本权益保障1.儿童享有生存、发展、受教育、参与社会、健康成长等所有基本权益。

2.福利院要为每位入住儿童提供优质的生活、教育、医疗、心理辅导等服务。

三、儿童生活安排1.福利院要制定适当的日常作息安排,确保儿童的规律生活。

2.福利院要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

3.福利院要组织适宜的娱乐、游戏和文化活动,满足儿童的发展需求。

4.福利院要保障儿童的饮食营养需求,并提供合理的膳食安排。

四、儿童教育保障1.福利院要为儿童提供合适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2.福利院要组织教育活动,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3.福利院要提供个别化的教育辅导,关注儿童的学习困难和特殊需求。

五、儿童医疗保障1.福利院要配备合格的医疗人员和医疗设备,为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2.福利院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记录儿童的身体状况。

3.福利院要做好儿童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

六、儿童心理保障1.福利院要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

2.福利院要组织适当的心理活动,帮助儿童调适情绪和压力。

七、保护儿童安全1.福利院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2.福利院要加强对儿童财物的保护和管理。

3.福利院要建立便捷的报警和求助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八、儿童与外界交往2.福利院要组织适当的社会实践和参观活动,帮助儿童了解社会和发展自我能力。

九、儿童出院安排1.福利院要按照法律程序和原则,对准备离院的儿童进行评估和规划,确保儿童的正常出院。

2.福利院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合作,确保儿童出院后的教育和生活安排。

十、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1.福利院要向儿童和工作人员宣传本规章制度,并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

2.福利院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本规章制度经福利院相关负责人审议通过并实施,任何人不得违反或无理解释。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教育、照顾儿童福利院的儿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童福利院是一个儿童寄养、教育、照顾、保护的机构,依法为无家可归,遭受虐待、忽视和其他不利环境影响的儿童提供保护和延续发展的服务。

第三条儿童福利院的工作包括儿童的庇护,教育,营养和娱乐等方面的全面关怀,不断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寄养第四条对于儿童福利院寄养的儿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寄养儿童必须年满3周岁,年龄不超过18周岁,身心健康,无法得到妥善照顾和教育的家庭环境。

第六条寄养儿童入住福利院前,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确保身体和心理健康。

第三章教育第八条儿童福利院必须建立教育工作机制,确保儿童获得一定的教育权益。

第九条儿童福利院必须提供基础教育,包括语言、数学、科学等方面的课程,满足儿童基本的学习需求。

第十条儿童福利院要根据儿童的个别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关注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

第十一条儿童福利院要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第四章照顾第十二条儿童福利院必须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照顾服务,确保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儿童福利院要提供健康饮食,确保儿童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院要提供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五条儿童福利院要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章管理第十六条儿童福利院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和权限。

第十七条儿童福利院要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和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八条儿童福利院要建立投诉和监督机制,及时解决儿童和家长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儿童福利院要定期开展管理评估和质量检查,不断完善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解释和补充,由儿童福利院负责。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作为保护和照顾弱势群体的重要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障儿童的权益,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的内容:一、入院程序1. 儿童福利院接收流浪儿童、残疾儿童、受虐待儿童等,每个孩子必须经过相应的申请程序。

2. 入院前,必须进行儿童身体健康检查和基本信息登记,以确保每个孩子的基本权益。

二、儿童的基本权益保障1. 儿童福利院必须为每个儿童提供充足的食物、水、安全的居住环境和适应年龄的教育、康复及心理支持。

2. 儿童有权接受医疗保健和身体健康检查,每个儿童都应有个人医疗档案,并且接受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三、教育和培训1. 儿童福利院应为每个儿童提供适当的学习环境和机会,确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2. 如果儿童有特殊学习需求,应提供个别教育计划和专业帮助,以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

四、保护儿童安全1. 儿童福利院应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伤害、歧视和剥削行为。

2. 儿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有能力自我保护,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儿童保护知识的教育。

五、监督和管理1. 儿童福利院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并及时解决儿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儿童福利院应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并接受定期的评估与审查。

六、儿童福利院的社会融入1. 儿童福利院应促进儿童的社会融入,提供机会参与社区活动和文化交流。

2. 儿童的家庭和亲属关系的维护应得到支持和协助,促进儿童与亲属的团聚。

以上是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能够更好地管理、保护和关爱每个孩子。

儿童福利院是为了给予那些生活在困境中的儿童一个温暖的家,给予他们健康与关爱,为他们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XX县儿童福利院管理制度

XX县儿童福利院管理制度

XX县儿童福利院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守则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串岗。

2、不得吃零食、干私活,不得将子女带至班上。

3、着装得体,举止大方,用语文明,上班时须佩戴胸牌和胸章。

4、服从领导安排,注意相互配合。

工作上不得推诿、拖延或刁难。

5、正确解决工作上的分歧,不得吵架、打骂。

6、认真履行职责,按程序办事,注意安全。

7、发现不利于单位建设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遇有紧急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8、自觉维护单位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

9、严格请假手续。

需请事(休)假或调班,中层干部须经院领导同意,其他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院部批准。

二、服务承诺
服务宗旨:一切为了孩子,把母爱献给孩子。

服务目标:将儿童的满意幸福作为全体员工奋斗和追求的目标。

服务特点: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供社会化、家庭式温馨服务。

三、学习、教育制度
1、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技术和文化知识。

2、政治和形势教育:每周四下午两小时,由院部或各部门组织。

学习出勤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业务技术培训:各部门定期组织科室员工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并作为目标管理中的一项。

4、鼓励员工参加更高一级专业技术的业余学习。

5、轮流安排保育员、医护人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单位或本院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新编整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提供他们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在儿童福利院内执行。

第二条:儿童福利院是指为无法生活或无家可归的儿童提供食宿、教育、康复和保护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福利院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儿童在福利院内享有平等、公正、尊重和保护的待遇,福利院应当为他们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培养成长的条件。

第五条:儿童福利院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化教育活动,培养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理能力。

第二章儿童的基本权益第六条:儿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福利院应当为他们提供基础教育,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第七条:儿童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福利院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设施和培训项目。

第八条:福利院要为儿童提供健康的饮食,营养均衡的膳食,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生长发育健康。

第九条:福利院要为儿童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十条:儿童有接触艺术、文化和科技的权利,福利院应当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和科技展示。

第三章保护儿童的权益第十一条:福利院应制定保护儿童隐私的政策,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福利院要设立儿童保护委员会,及时受理和处理儿童投诉和申诉,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涉及儿童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福利院要加强儿童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入院和出院第十五条:儿童入院前,福利院要对其进行全面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儿童在福利院的入住期限由法定代理人或相关机构决定,出院前应进行评估并制定个别离院方案。

第十七条:福利院应及时通知儿童的法定代理人或相关机构,出院时提供必要的养护准备。

第五章福利院的管理第十八条:福利院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查和完善儿童福利工作。

第十九条:福利院要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制和考评体系,确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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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篇一:福利院工作制度第一部分福利院工作职能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

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

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

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

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

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

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

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供养途径,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四、严格按照《捐赠法》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福利院捐赠的款、物的接收、保管和使用工作,详细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及时把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使福利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努力营造和谐气氛,为干部职工和院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院方工作标准和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达到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意义通过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院方各项工作更加有序、科学、严谨、优质、高效。

第三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履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要求自觉执行本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一条院长岗位职责1.在市民政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全面主持福利院工作,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廉洁勤政。

2.领导制定本院总体发展规划和长、短期工作计划,安排、检查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民政局汇报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儿童的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等业务工作计划的拟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根据《收养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弃婴弃童的国内外家庭送(寄)养等业务工作的审定工作。

定期深入各部门了解业务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

4.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安排员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考评。

组织领导本院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等工作。

5.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6.直接负责重大募捐工作,负责检查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

第二条党支部书记职责1.在市民政局党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3.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保持与干部职工的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参与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配合行政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与培养工作。

7.指导支持工会的工作。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条工会主席职责1.负责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工会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4.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审批工作。

5.协调工会与党组织、行政以及其它部、室的关系。

6.代表和维护干部职工利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一条福利院首问责任制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规范全院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福利院首问责任制度。

1.不论来院办事人员及服务对象或家属咨询任何问题,工作人员都不能推辞,而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做出解释,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协调好。

咨询内容不属第一责任人工作范围时,第一责任人也应对来人负责到底。

2.来人办事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第一责任人协调,较为复杂事宜应交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部门负责人协调无结果时,报相关领导处理。

3.凡是能立即答复或处理的事,应随到随办,不能立即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与来人约定时间,并负责落实处理问题。

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天。

4.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热情待人,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严格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如因公离岗需准假后方可离开。

5.办公室应设立接待登记簿,并做好登记记录。

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或违反规定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处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院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因特殊情况(如遇急事等),不能准时上班,必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院领导。

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或遇有急事,应将去向、时间告知院领导,否则按脱离岗位处理。

4.因事、因病无法上班,应事先请假。

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院领导审批。

5.正常婚假、产假、公休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6.除公休假和法定可销请的事假外,其他假期一律扣考勤奖,每天按10元计;未请公休假者,其他假期可以与公休假对抵,不扣考勤奖。

超过公休假仍按每天10元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月累计5次以上扣当月考勤奖及季度奖,旷工一次扣30元。

7.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在夜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8.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请假条、考勤表一律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三条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7:30(夏季时至18:00)。

2.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缺岗、脱岗。

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调整其他人值班。

自行调整他人值班的,应告知办公室。

值班人员迟到或早退20分钟(含20分钟),每次扣10元,超过20分钟,视同断岗、溜岗。

断岗、溜岗,每次扣30元。

3.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值班时间不得在值班室闲聊、打牌。

要做好来访接待和电话接听,并做好记录。

4.值班期间,实行值班人员首问责任制。

若遇有急办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领导或相关人员。

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请示领导或相关人员办理。

5.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值班时,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或相关人员汇报。

6.值班人员要自觉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好公共财物。

第四条福利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1)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岗位对本岗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政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

对外公开内容:首先必须由相关职能岗位根据政务公开的目录编制形成书面公开材料,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院政务公开审议小组审议;审议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3)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二)政务公开预审制度(1)院成立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本院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工作。

(2)公开内容预审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客观真实、注重实效、形式和范围适当的原则。

(3)院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对本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

政务公开预审应着重把握:公开内容是否属于保密范围,产生的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三)政务公开的评议制度(1)成立院务公开评议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对全院工作人员实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成效等。

(3)要通过适当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我院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要通过民主评议活动,促进我院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

(四)政务公开反馈制度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各种形式给予反馈。

(五)政务公开备案制度(1)本院对外公开资料要按时报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政务公开档案的主要内容是:①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②本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精神的文件;③本院上报市民政局的政务公开材料;④本院在院政务公开栏上的公开资料;⑤各责任小组开展监督、审议、评议的资料;⑥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络及其他形式与载体公开的资料;⑦发布公益性广告备查资料,及其他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图片、资料。

(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1)凡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公开的均应主动公开。

(2)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对群众关注但未公开的事项,群众可以直接向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的申请。

(3)对群众申请公开的项目,由院公开办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可以公开的应及时公开;一时不能公开的或属于保密内容不能对外公开的,应在研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工作;无法直接向群众作出说明解释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

(4)无论是主动公开或是依申请公开的项目,属于经常性公开的内容,应编入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统一管理实施。

(七)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制度(1)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三明市福利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并组织实施。

(2)政务公开考核考评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议相结合,组织邀请我院行风、效能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政务公开的考核考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4)政务公开考核考评采取平时随机抽查与年度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的结果在本系统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效能建设、行风评议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政务公开监督制度(1)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监督工作要做到接受干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鼓励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工作,结合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若干名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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