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相关制度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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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奖学金成为了学生学习上的一种重要激励手段。
为了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学习,校方决定制定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二、奖学金评选依据1.学业成绩: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成绩以综合测评为主,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作业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2.学术竞赛成绩: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情况也会作为评选奖学金时的参考依据。
3.学校社团活动:学生在校内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也会对奖学金的评选产生影响。
4.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在校外实践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和取得的成果也可以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1.评选流程:根据校方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委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评选结果由评委投票决定。
2.评选时间:每年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评选标准:根据前文提到的评选依据,评委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竞赛成绩、学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然后进行评分和排序,最终产生奖学金评选结果。
4.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和家长查看。
颁奖仪式将在新学年开学之前举行,以表彰获奖学生的努力和优秀表现。
四、奖学金类别与金额1.一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排名靠前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二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3.三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五、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1.公示制度: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2.防止舞弊: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学生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例如设立监察组进行抽查。
3.申诉渠道:对于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设立申诉渠道,公正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4fd8650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5a.png)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制定了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本校在册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
3. 特殊困难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助学金种类及金额1.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1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5000元。
2.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2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3000元。
3.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3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2000元。
4. 特殊困难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资助金额。
四、奖助学金评选办法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行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选。
2. 评选过程中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奖助学金。
3. 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五、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 奖助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发放,学生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
2.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奖助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3.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的学业和品行情况报告。
六、奖助学金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 学校将组织对奖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奖助学金制度。
七、奖助学金变更和取消1. 学生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奖助学金,需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八、奖助学金宣传与推广1. 学校将定期组织奖助学金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奖助学金政策和申请流程。
2.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发布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提高学生对奖助学金的认识和了解。
九、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修订1.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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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学校奖学金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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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2%。
2. 校级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0%。
(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5%。
3. 专业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评选比例和金额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4. 单项奖学金:由学校或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四、评选条件1. 坚定信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20%。
3.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面发展。
4. 在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1. 各学院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报学校审批。
2. 各学院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六、经费来源1. 国家奖学金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
2. 校级奖学金经费由学校自筹。
3. 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经费由各学院自筹。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对奖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公平、公正。
3.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其他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制度进行适时调整。
奖学金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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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院的培养目标,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在力求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下制订本规定。
在本规定中体现公平、公开以及规范化的原则。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来源由学院财政予以保证,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加以补充。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承担.第二章种类、等级设置、比例、标准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单项优秀奖学金”(简称单项奖学金)两种。
第七条学年综合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
第八条为鼓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院设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指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及单项奖的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学生人数的2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2%,每学年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4%,每学年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6%,每学年500元/人;单项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8%,每学年300元/人.第三章评定资格、范围、评审时间第十条凡属普通高考统一录取的在籍本、专科学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二)学年内取得规定选课(重修课和任选课除外)的学分;(三)全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行政处分;(四)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第十一条以教学计划规定应完成的必修课学分数为准:学年内累计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没有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有一门必修课不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中的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第十二条参评各等奖学金的范围.按班内学生数计,综合测评总分名次排名在前5%内(含5%),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在排名前10%(含10%)内,有资格参评二等奖学金;在排名前20%(含20%),有资格参评三等奖学金;在排名前50%(含50%)内,有资格参评单项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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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在学业和其他方面的表现所给予的奖励和鼓励。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奖学金,确保公正、透明和有序,学校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将以学生的学术成绩为主要依据。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期成绩、学年成绩以及其他学术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等级。
2. 学术研究: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也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标准之一。
例如,学生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 学生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社团、组织和活动,以及在学生会、班级工作等方面的贡献也将对奖学金的评定产生影响。
二、奖学金等级1. 一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10%的学生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2. 二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2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3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学金。
4. 骨干奖学金:在评定标准中,学生除了在学术成绩上表现出色外,还需在学术研究和学生活动参与方面具备优秀的表现。
骨干奖学金将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数量的学生。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学生奖学金将以资助金、证书等形式发放给获得者。
资助金将直接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以方便学生使用。
奖学金证书将由学校颁发给获得者,作为学生的荣誉证明。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提交评定申请: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定工作。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 学生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将组建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科教师代表组成的学生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在指定时间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包括获奖学生名单以及具体奖学金等级。
4. 奖学金发放: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学金的发放。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发放资助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学校奖学金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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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 方树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4.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5.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金额不等。
四、评选条件1. 国家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0%。
2. 国家励志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③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因疾病、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
3. 方树泉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优秀学生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5.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由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制定评选条件。
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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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第四条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情况。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6. 按时缴纳学费、代管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具体评选条件:1. 特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5%,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5%,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不大于5个学时。
2.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不大于5个学时。
3.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20%,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不大于5个学时。
4.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0%,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5%,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不大于5个学时。
三、评选程序第六条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班级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学院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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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一学年一评)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元。
基本上是一个院系一个名额.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⑤本学年德育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⑥大二(含大二)以上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⑦本学年内受到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学年一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不超过人数的25‰。
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均在75分以上;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⑥在校学习期间满一年;⑦本学年德育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⑧本学年内受到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3、国家助学金(一学年一评)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不超过人数的25。
5%。
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本学年无补考科目;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⑥在校学习期间满一年;⑦本学年德育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⑧本学年内受到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2bdfc5f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74.png)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学业进取,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学业水平,我校特制定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奖学金的设立、评选、发放等流程,保证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发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动力和激励。
二、奖学金类别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名额有限,提名资格相对较高,用于资助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2.校内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学业奖、优秀科技创新奖、优秀文体艺术奖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在学习、科研以及文体艺术方面的优秀表现。
3.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奖学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发放对象1.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
3.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1.学业奖: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课外活动等表现评定。
2.科技创新奖:评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包括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方面。
3.文体艺术奖:评选文学、舞蹈、音乐、美术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4.经济困难奖:评选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资助情况等方面评定。
五、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给学校指定的部门。
2.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奖励证书、活动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
3.学校成立评奖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
4.评选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并发放奖学金。
六、发放方式1.奖学金发放统一由学校学生处进行管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账户。
2.获奖学生可选择直接用奖学金支付学费、生活费等,也可选择用于学习、科研、竞赛等方面。
3.学校将定期组织获奖学生进行座谈、分享,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
七、管理措施1.学校学生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评选程序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学院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
![学院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68d13d5e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ee.png)
学院奖学金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奖学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奖学金的设置及奖励标准:(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一)公平公正:奖学金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同学都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二)激励进取: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
(三)分类评价:根据学生的学科特长、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评选国家奖学金的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术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有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四)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第六条评选学院奖学金的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成绩优秀,学科排名靠前,无挂科现象。
(三)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四)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奖学金评选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一)宣传发动:在评选前,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让广大同学了解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信息。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评审小组评审: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五)公示: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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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学业水平,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1. 学业奖学金:对在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2. 综合奖学金: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奖励,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3. 困难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三章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学生的各科成绩、学业纪律、课外科研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文体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3. 困难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理由。
第四章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的成绩情况确定获奖学生名单;(2)学生获奖后,学校进行公示,学生提出异议后,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3)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奖金发放。
2. 综合奖学金评定程序:(1)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2)学校进行公示,学生提出异议后,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3)完成奖学金发放。
3. 困难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生根据学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2)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3)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奖金发放。
第五章奖学金管理1. 学业奖学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奖学金管理团队,负责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2)奖学金经费由学校经费安排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3)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 综合奖学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综合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2)奖学金经费由学校经费安排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3)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 困难奖学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困难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困难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2)学校对申请困难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奖金发放;(3)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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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应制定规范的学生奖学金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奖学金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1994)49号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1995)4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2000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和本院实际,决定在师范类学生中设立专业奖学金,在非师范类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某一方面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设立单项奖。
第二章专业奖学金第二条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师范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专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400元。
专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
被评为院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的,一、二等专业奖学金比例分别增加1%和2%。
第四条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师范类的新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均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
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由系按照专业奖学金的条件,评定一等和二等专业奖学金,并报学院批准后按等级标准登记造册,毕业时,凭接收单位开出的报到证明(并附报到证复印件),由学院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
第五条一、二等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享受一、二等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按上一学年两学期智育测评名次的平均数的顺序依次而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地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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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杰出表现给予的一种激励和奖励。
为了规范奖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公平性,学校制定了学生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奖学金种类及名称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等。
二、奖学金评定依据1. 学术成绩:评定奖学金的首要依据是学生的学术成绩。
学生的学术成绩应在全班同学中排名前列,没有不及格科目。
2. 科研成果:学生如果参与科研项目并且有明显的贡献,将会得到额外的加分。
3. 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对评定奖学金也有一定的加分作用。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1. 申请: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学术成绩单、科研报告、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委员会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名单。
3. 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查询自己是否获得了奖学金。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1. 发放时间:奖学金的发放一般在每学年结束后,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的奖学金发放时间。
2. 发放形式:奖学金可以直接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也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电子方式进行发放。
3. 使用规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自由支配奖金,但需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如不能用于赌博、违法犯罪等活动。
4. 监督机制: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机构,负责奖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处理学生对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异议。
五、奖学金的效果1. 激励学生: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有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培养竞争意识:奖学金的评定将学生之间的学术竞争推向高潮,激发学生的学术上的自律和自觉。
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
![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7c40758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74.png)
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奖学金是鼓励和奖励优秀学生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进一步提升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以及科学高效,制定本《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
二、申请条件1. 本科生须具有全日制学籍,研究生须具有在读学籍。
2. 学生应专业课程合格,无不及格、缺考及作弊等违纪行为。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
4. 学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态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奖学金类别1. 优秀学术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术成绩优异的学生。
2. 学科竞赛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3. 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 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备特定条件的学生,如贫困家庭学生、特殊困难学生等。
四、评选程序1. 公示申请时间: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
2.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须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推荐信等。
3.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4. 初步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学生表现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
5. 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或论文答辩,并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6. 公示与颁奖:评选结果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结束后颁发奖学金并通知相关学生。
五、评选标准1. 学术奖学金:以学术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2. 学科竞赛奖学金:以竞赛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参赛等级、获奖情况等。
3. 社会实践奖学金:以实践表现为主要依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影响力等。
4.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条件制定相应评选标准。
六、监督与申诉1. 学生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的7天内。
2. 学生可向评选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估申请材料和评选过程,并作出处理决定。
学校学生奖学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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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学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5篇)第一篇:奖学金评选标准1.1 奖学金类别及级别学校设立多个奖学金类别,包括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等,每个类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1.2 奖学金评选标准1.2.1 综合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成绩优秀:每学期必须达到平均绩点3.5以上。
- 品德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记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 综合素质突出: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2.2 学术奖学金评选标准- 专业学科成绩优秀:在相关学科领域表现出色,获得较高的成绩。
- 科研成果显著:参与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 学术研究潜力:展现出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
第二篇:奖学金申请流程2.1 申请条件- 学生必须为在校注册学生,且已完成至少一学年的研究。
-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奖学金评选标准。
2.2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
- 推荐信:由指导教师或学院领导提供,详细说明申请学生的学术和品德表现。
- 学业证明:提供成绩单、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2.3 申请流程1. 奖学金公告:学校发布奖学金申请公告,明确申请时间和流程。
2. 填写申请表格:学生准备好必要的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 推荐信提交:申请人将推荐信交给指导教师或学院领导,由其直接提交给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4. 评选和公示: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评选结果。
5. 发放奖学金:评选通过的学生将在指定时间内收到奖学金。
第三篇:奖学金使用要求3.1 使用规定- 奖学金必须用于研究相关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
- 不得将奖学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不相关的用途。
3.2 使用流程1. 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
2. 学校财务部门核实材料后,将奖学金直接划拨至学生的个人账户。
3. 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方式使用奖学金。
3.3 使用期限- 奖学金使用期限为一学年,学年结束后未使用部分将自动作废。
学校学习奖励制度
![学校学习奖励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629e7d2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2d.png)
一、制度背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我校特制定学习奖励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二、奖励对象1. 全体在校学生;2. 在各类竞赛、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3. 在学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奖励项目及标准1. 优秀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5%,奖金为每人1000元;(2)二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10%,奖金为每人800元;(3)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15%,奖金为每人500元。
2. 单科优秀奖学金(1)一等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5%,奖金为每人200元;(2)二等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10%,奖金为每人100元。
3. 突出贡献奖(1)优秀班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5%,奖金为每人200元;(2)优秀志愿者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比例为5%,奖金为每人200元。
4. 学科竞赛奖(1)全国性学科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2)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3)市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四、评选及发放1. 优秀奖学金、单科优秀奖学金、突出贡献奖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联合评选,每学期末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2. 学科竞赛奖由相关学科教师推荐,学校教务处审核,每学期末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奖励资金来源1.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2.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六、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项目、标准和评选办法进行调整;3. 学生获得奖励后,应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为学校争光。
学校奖助学制度
![学校奖助学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61c6581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09.png)
在我国,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普遍实行了奖助学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奖助学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助学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家庭经济困难、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奖助学制度应运而生。
二、奖助学制度的主要内容1.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2)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3. 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困难标准。
(3)综合素质良好: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发放: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2)管理: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管理部门,负责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三、奖助学制度的意义1.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助学制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奖助学制度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促进教育公平:奖助学制度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 提高教育质量:奖助学制度能够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我国教育质量。
国家奖学金十不准制度
![国家奖学金十不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6d7421e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b1.png)
国家奖学金十不准制度
1. 不准收受贿赂或其他形式的非法利益来获取奖学金资格。
2. 不准向他人泄露个人的评审资料或成绩,以获取优势竞争。
3. 不准以任何形式散布虚假信息,干扰评审过程或他人的评审结果。
4. 不准在评审过程中利用非法手段或行贿来获得额外的评审机会。
5. 不准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作弊、剽窃或抄袭等不正当手段。
6. 不准通过舞弊、贿赂或其他违规行为来保留或获得奖学金资格。
7. 不准在获得奖学金后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或不履行奖学金获得后的义务。
8. 不准以虚假的身份或伪造的材料申请奖学金。
9. 不准故意隐瞒个人的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来获取奖学金资格。
10. 不准利用奖学金资金进行非法或腐败活动。
这些不准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公正的评审过程,维护奖学金制度的公信力,以及确保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能够真正按照其规定完成学业并有所贡献。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c01f729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d8.png)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公正评选优秀学生,提高奖学金的社会效益和公信度,我校特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学金的分类根据评选标准和数量限制,我们将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荣誉奖四个级别。
其中,一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二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较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三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普通的学生进行奖励;荣誉奖是对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考核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首要标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每个专业的学生按照课程设置的难易程度、学分比例等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需在各门课程中取得满意的成绩,且总学分绩点达到一定要求方可申请奖学金。
2. 科研成果评定科研成果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需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研究成果或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并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评价。
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将直接影响奖学金评选的结果。
3. 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学生在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或在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方可被纳入奖学金评选的范围。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奖学金的评选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学生申请学生须填写奖学金申请书,并按照要求附上成绩单、科研报告、实践证明等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奖学金办公室。
2. 学院初评各学院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评定,按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情况等进行打分,并提交给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3.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校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和分值确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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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院的培养目标,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在力求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下制订本规定。
在本规定中体现公平、公开以及规范化的原则。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来源由学院财政予以保证,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加以补充。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承担。
第二章种类、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单项优秀奖学金”(简称单项奖学金)两种。
第七条学年综合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
第八条为鼓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院设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指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及单项奖的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学生人数的20%,其中:
一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2%,每学年3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4%,每学年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6%,每学年500元/人;
单项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8%,每学年300元/人。
第三章评定资格、范围、评审时间
第十条凡属普通高考统一录取的在籍本、专科学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学年内取得规定选课(重修课和任选课除外)的学分;
(三)全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行政处分;
(四)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
第十一条以教学计划规定应完成的必修课学分数为准:学年内累计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没有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有一门必修课不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
中的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第十二条参评各等奖学金的范围。
按班内学生数计,综合测评总分名次排名在前5%内(含5%),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在排名前10%(含10%)内,有资格参评二等奖学金;在排名前20%(含20%),有资格参评三等奖学金;在排名前50%(含50%)内,有资格参评单项奖学金。
第十三条单项奖的名称及评比条件:单项奖指未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单项奖从五个方面设置。
(一)思想品德奖:思想表现好,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者。
(二)学业进步奖:在本学年内学习成绩由班上最后10名进步到班上前10名者。
(三)文体积极分子:在校运会、文艺晚会上表现突出、获奖多者。
(四)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担任院、系、班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积极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者。
(五)特殊贡献奖:有科技发明或对学院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于每年的十一月份一个月内评审完毕。
第四章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奖学金评定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的分配,按第九条规定的总比例,在每年十月底由学生处核算,切块下达各系。
2.各系按照《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评(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70%+品行成绩*30%),将上一学年两学期汇总后的测评成绩按班内学生计数排出名次,并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
3.各系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生获得各等级优秀奖学金的条件及比例,并参考其参加学校课外素质拓展的得分情况,确定本系学生获得各项优秀奖学金的名单。
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并经班主任、系领导签字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向全系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汇总各系上报情况后,按照学生获得优秀奖学金的条件和比例进行审定,并报院长、书记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审定、批准、公布及监督
第十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和获奖等级由各系评选,学生处审定,报院长、书记办公会批准。
第十七条评审中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处理、名次排列以及给定名额依次切取的过程及结果应予公布,并均应有文字材料保存,允许学生查询,其监督由学生处负责。
第十八条学生如发现获奖者有违纪问题或获奖条件与事实不符的,或评奖中有舞弊现象的,均可向学生处反映或举报。
经复核,凡评定有误造成遗漏的以及错评得奖的均应予以纠
正。
第十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学院审定批准后须正式行文并张榜公布。
第六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颁发、记载
第二十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获得者,由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奖情况记入获奖者档案。
第二十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12月底发放。
第七章获奖学金者违纪的附加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获奖后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党、团、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或法律追究的,视其情节,取消或追回当年所获奖学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奖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学生处。
综合测评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综合测评实施标准:
注:各系(部)可根据本系(部)具体情况,对品行表现记分进一步细化,细化方案需报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加分条件和加分分数参考:
(一)担任学生干部的加分:院团委、院学生会干部加2分;系团总支、系学生会干部加1.5分;班长、团支书加1.2分;院学生会干事加1分;系学生会干事和班一般干部加0.8分;艺术团、通讯社成员可加0.5分,由学生处出示证明。
学生干部兼多职,只取一项最高分。
(二)获奖情况加分:本学年内,获省级奖加3分,市级奖加2.5分,获院级奖加2分,获系级奖加1分。
各级奖项的名次可以0.2分递减。
同一种活动获多项奖励,只加一项最高分。
(三)发表文章获奖加分:本学年内,在院报上发表文章一篇加0.5分,在市、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逐级加分。
由学生处认定。
(四)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市、省级文娱、体育以及其它活动的一次加0.5分,由学生处认定。
(五)学生宿舍评分:按星级评比等级给分;未评星级的宿舍,按检查情况由系部定;未住宿的按本班星级评比的最低等级加分;在检查中有违纪情况或平时被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老师提出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六)申请加分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示原始表彰证书或文件。
加分获奖证书的有效期为上学年8月份至下学年7月。
第三条减分条件:
本学年内受到院级通报批评扣1分,警告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记过扣4分,留校察看扣5分。
第四条评优评奖指标下到各班,可以四舍五入,如果评选等级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