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1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奖学金成为了学生学习上的一种重要激励手段。
为了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学习,校方决定制定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二、奖学金评选依据1.学业成绩: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成绩以综合测评为主,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作业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2.学术竞赛成绩: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情况也会作为评选奖学金时的参考依据。
3.学校社团活动:学生在校内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也会对奖学金的评选产生影响。
4.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在校外实践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和取得的成果也可以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1.评选流程:根据校方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委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评选结果由评委投票决定。
2.评选时间:每年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评选标准:根据前文提到的评选依据,评委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竞赛成绩、学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然后进行评分和排序,最终产生奖学金评选结果。
4.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和家长查看。
颁奖仪式将在新学年开学之前举行,以表彰获奖学生的努力和优秀表现。
四、奖学金类别与金额1.一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排名靠前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二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3.三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五、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1.公示制度: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2.防止舞弊: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学生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例如设立监察组进行抽查。
3.申诉渠道:对于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设立申诉渠道,公正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总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其评比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在籍学生。
二、评比等级、比例和条件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
1、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50元,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2、一、二、三等奖学金在总金额和总人数不突破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获奖等级和比例。
第四条评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违纪处理或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
第五条一、二、三等奖学金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定:1、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工作有突出成绩。
2、在院级以上科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科技活动中有显著成绩。
3、学习进步幅度较大者。
三、评比和表彰办法第八条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每学期评定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初。
第九条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主任组织实施。
各班在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对照条件,从严把关。
第十条各班级按照标准和比例推荐,由各系审核、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复核后,由学校审批。
第十一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南通纺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由学校发给奖学金证书。
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及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及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修养。
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达到优则奖的原则,根据我校学生实际,制定本评选标准和奖学金发放办法。
第一章文明学生评比第一条条件1.一学期无违纪处分;2.在校园中自觉讲普通话;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
“学生日常行为评价”60分以上。
3.作业书写端正、规范,一学期各学科无不及格(含补考及格)。
第二条评比办法每学期评比一次,由学校通报表扬。
第二章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评比第三条三好学生条件:(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好;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综合测评85分以上;2.政治课成绩优(85分以上);3.积极参加班校集体劳动和活动,必须是校文明学生。
(二)学业技艺好:1,学年各科成绩总平均分不低于85分,学科最低成绩不低于80分;或在一学年中,第二学期平均成绩比第一学期上升10分以上,第一学期成绩不低于7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2.实习、实验课成绩80分以上;3.学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一周。
(三)身心素质好:1.体育课成绩不低于良(70分);2.体育测试项目达标;3.积极认真参加“两操”、“两活动”。
第四条学习积极分子条件(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好;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综合测评80分以上;2.政治课成绩优(85分以上);3.积极参加班校集体劳动和活动,必须是校文明学生。
(二)学业技艺好:1.学年各科成绩总平均分不低于80分,学科最低成绩不低于75分;或在一学年中,第二学期平均成绩比第一学期上升10分以上,第一学期成绩不低于65分,且无不及格科目;2.实习、实验课成绩80分以上;3.学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一周。
(三)身心素质好:1.体育课成绩不低于良(70分);2.体育测试项目达标;3.积极认真参加“两操”、“两活动工第五条评比办法1.严格按上述诸条件评比,“三好学生”名额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2.“学习积极分子”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3.一学年评比一次,在第二学年开学后表彰,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品;4.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最新】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种类(一)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社会奖学金: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范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研究生以及成人教育类、自学考试类学生的奖学金分别由研究生处、成人职业教育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
)第四条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消费,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第五条国家、省或地方政府设置的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应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第三章学校设置的奖学金第六条学校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5%;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9%。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5%。
第八条获得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良。
第九条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二)有课程补考或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1/3者(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在统计之列)。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组织领导(一)学校奖学金每年九月份评定一次,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评选依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在毕业生毕业前夕评定,以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为评选依据;(二)各教学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部分: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性学生学业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奖励给表现出色的学生。
学业奖学金不仅能够激励学生们在学术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还能够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第二部分:评定学业奖学金的条件1. 学习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学生的学习成绩。
通常来说,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当在全班或全年级处于前列。
2. 学术活动参与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还会考虑学生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度,如学术比赛、科研项目等。
3. 课外活动参与度:除了学术方面的成绩,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度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
学生积极参与社团、义工活动等,能够展示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交能力。
第三部分: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过程1. 评定标准的确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 学业奖学金评委会的成立:学校设立专门的学业奖学金评委会,由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正式评定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3. 材料申请:学生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和活动证明等。
4. 申请审核: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委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学习成绩、活动参与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5. 面试环节:若条件需要,学校可能会对部分学生进行面试,以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学术能力和素质。
第四部分:学生学业奖学金带来的益处获得学业奖学金对学生而言有着诸多益处。
首先,它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认可,也是学校对学生付出和努力的肯定。
其次,学业奖学金能够为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专注于学术研究和发展。
此外,学校的学业奖学金还能够提高学生求职竞争力,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部分:学业奖学金的策略应用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策略,提高学生对学业奖学金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
例如,设立不同层次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成绩的不同水平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以吸引更多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评奖评优办法为树立榜样,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成为具有共产主义思想、高尚道德情操、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健康体魄的四化建设人才,根据本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种类、评奖比例1、优秀班集体:不超过班级数的10%2、优秀团支部:不超过校团支部数的10%3、三好标兵:不超过全校学生数的0.4%,全校控制在6人以内4、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10%5、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不超过2人。
学生会每期按3人、团委每期按1人评定优秀学生干部6、优秀团员:不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5%7、优秀团干:每支部不超过1人。
支部工作评比排名在最后两名的支部,无此项名额。
8、优秀毕业生:不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20%二、评选及奖励时间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一次,下学期期初表彰;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每年五月份评选、表彰,表现突出的优秀团支部推选参加上级团委的优秀团支部评选;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一次,每年九月份表彰;每年六月份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
表现特别突出的,推举参加省教育厅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一)优秀班集体基本条件1、班级学生群体有较高政治觉悟。
团支部工作评分在良好以上。
2、有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
3、有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制度和措施。
班级常规管理富有实效,班级效果累计分值居全校前列。
4、有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
5、有目的明确、严谨求实、刻苦钻研、生动活泼的优良学风。
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补考人次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全班学年平均学业成绩不少于80分。
6、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有良好的宿舍管理和个人卫生习惯,且宿舍管理、卫生评比、社会实践等评定均在良好以上。
7、体育达标率较高,体育成绩的年级处于前列。
体育锻炼、三操出勤率在98%以上。
8、班级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决定,无重大违纪事件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学生。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一、学校按学年培养费收费总额7%的比例建立奖学金,专门用于品学兼优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和有关学生活动的奖励与津贴。
1、奖学金:
一等奖:每学年1200元,按全班人数2%发。
二等奖:每学年600元,按全班人数7%发。
三等奖:每学年200元,按全班人数20%发。
2、班级评比:
一等奖:每月每班6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5发。
二等奖:每月每班4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30%发。
三等奖; 每月每班3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45%发。
四等奖:每月每班2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0%发。
3、表彰奖励: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奖励200元;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标准为:
三好学生: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10%。
优秀学生干部: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5%发。
省级先进集体:每班奖励400元。
校级先进班级:每班200元,按年级班数30%发。
三好生机动名额:每人100元,按学校总人数的0.5%
发,由学生处掌握。
二、实施办法:
1、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一学期操行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不得评奖);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科目超过两门以上或有一门低于50分者不得评奖)。
2、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按操行成绩和学习成绩综合评比(操行成绩占30%,学习成绩平均分占70%,所在班级排成名次按规定比例确定获奖等级,由班主任签字上报,学生处审查,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告。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依据当年共青团省委、教育厅文件评选。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章程》和《( __41号令)**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五)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培养优秀学生潜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评定学生奖学金,提高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级别划分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学金应当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体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表现。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成绩划分奖学金的等级,例如设立三个级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二、学术成绩考核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应明确每个学期或学年的考核对象、考核科目以及考核方式。
学校可以根据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生的表现制定不同的评分规则,例如,数学、科学等基础科目的成绩可以采取百分制计分,而艺术、体育等非传统科目的成绩可以采取等级制计分。
三、学科竞赛成绩参考学科竞赛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参与情况以及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例如,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以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参加国内外艺术比赛并获得优秀表演的学生也可以获得相应奖学金。
四、学术研究成果认可学术研究成果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体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深度。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的科研课题、论文、专利等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定。
例如,学生如果在某一领域的研究中有重要的成果或发表了高水平的论文,可以考虑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五、综合素质评估除了学术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学校也可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课内外综合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获得的荣誉、参与的社团、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
例如,学生如果在学生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学金。
六、学习进步奖励学校可以设立学习进步奖励,用于激励那些在学习过程中积极进取、不断努力提高的学生。
学校可以设立一定的标准,例如,学期末成绩比上学期提高了一定百分点的学生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励。
学生奖励与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奖励与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奖励和奖学金评定是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和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层面来探讨学生奖励和奖学金评定的办法。
一、奖励的目的和效果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取得良好的成绩和表现。
通过奖励,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他们在学习上更加努力。
同时,奖励也有助于塑造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二、奖励的方式学生奖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施,例如表扬、奖状、奖品、班级活动等。
表扬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奖励方式,在公开场合表扬学生的优秀表现,可以激励他们再接再厉。
奖状是一种正式的奖励形式,可以鼓励学生向优秀的方向努力。
奖品可以是实物奖励,如图书、文具等,也可以是体验式奖励,如音乐会、戏剧等。
班级活动是集体奖励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集体参与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三、奖励的评定标准奖励的评定应该公平、公正、公开,并根据学生表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定。
评定标准可以包括学业成绩、学生素质、学生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
学业成绩是最直观的评定标准,可以通过学生在各科目上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
学生素质包括品德修养、创新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意识,也应该将其作为一项评定标准。
四、奖学金的评定原则奖学金是基于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的一种形式化奖励。
评定奖学金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应该基于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
评定奖学金时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仅仅是成绩层面。
五、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应该严谨、规范,包括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时,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个人陈述等。
评定委员会应由多个专业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评定结果应在校园内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和家长对结果进行监督和申诉。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先进,激发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一条奖学金种类(一)国家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四)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五)单项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达,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达,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 00 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 占学生总人数的2% 奖励金额1800元二等:占学生总人数的2% 奖励金额1000 元三等:占学生总人数的3% 奖励金额600 元(四)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 占学生总人数的2% 奖励金额800元。
(五)单项奖学金1、社会实践奖: 用于奖励在大型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学生, 奖励金额400 元。
2、技能优秀奖: 用于奖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在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奖励标准国家级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优秀1000元; 省级一等5000 元、二等3000 元、三等1000 元、优秀500 元; 市级一等2000 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 元、优秀200 元(奖励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两人(含)以上组队参赛获奖者按上述标准以队为单位核发。
3、学术论文奖: 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的科技制作(发明)的学生一次性奖励800 元。
二人(含)以上合著发表术论文、三人(含)获得国家专利的科技制作(发明)获奖者按上述标准的 1.5 倍核发。
4、十佳青年奖: 被评为学校十佳青年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5、优秀毕业生奖: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500元,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200 元。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篇一)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某某学院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某某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亲爱的同学们: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全新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二、评定条件(一)学业成绩1、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____%。
2、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综合素质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2、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在班级或社团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品德表现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记录。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评定流程(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奖学金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活动参与证明等。
(二)班级初审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三)学院复审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名单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
四、注意事项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如有异议,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珍惜荣誉,合理使用奖学金,将其用于学习和个人发展。
希望同学们能够以奖学金评定为契机,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愿大家都能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____学校____年____月____日首先,关于奖学金的类别和金额设置。
学校设立了三个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各个层次表现优秀的同学。
一等奖学金金额较高,是对在学业和综合素质方面表现极其出色同学的高度肯定和奖励;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也能对同学们的努力和付出给予相应的回报。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范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本校一直重视学生的优秀表现和成绩,为了激励学生更好地学习,提高其综合素质,特设立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
通过设置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品质,并对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学金设置及评选办法1.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全校各年级成绩排名前5名的学生。
评选办法:按照学生在一学年中所有学科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进行评选,成绩排名前5名的学生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全校各年级成绩排名6至10名的学生。
评选办法:按照学生在一学年中所有学科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进行评选,成绩排名6至10名的学生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全校各年级成绩排名11至20名的学生。
评选办法:按照学生在一学年中所有学科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进行评选,成绩排名11至20名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奖励1000元。
4.进步奖学金:奖励对象:全校各年级进步最大的学生。
评选办法:依据学生从上一学年到本学年期末的成绩变化情况进行评选,成绩进步最大的学生将获得进步奖学金。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奖励500元。
5.特殊贡献奖学金:奖励对象:全校各年级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表现的学生。
评选办法:通过学生在品德、团队合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情况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将获得特殊贡献奖学金。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奖励800元。
三、奖学金发放与管理1.奖学金评选时间:每学年结束后,由学校成绩评选委员会对学生的各项综合表现进行评选,并在学年末的颁奖典礼上宣布。
2.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发放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学生需填写相关的奖学金发放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3.奖学金管理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定,以优秀的表现作为对奖学金的保持和进一步提高的动力。
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学生发扬“务实求精,励志明德”的校训精神,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机构第三条奖学金由教育处、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审核,教育处统一发放。
第四条各班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第三章奖学金来源第五条奖学金来源包括国家拨款,学校按一定比例支付的资金,社会捐资赞助等。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六条学校教育处按规定比例向各班分配奖学金评奖名额。
第七条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初定获奖学生名单、奖学金等级,报学校教育处汇总、审核。
第八条教育处牵头相关班主任成立校级评审小组,负责五类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第九条教育处将初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
第五章奖学金种类、等级、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第十条奖学金的种类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贡献奖学金、单项鼓励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一条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一)优秀学生奖学金1、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按学生量化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奖学金只限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实习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2、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300元;二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200元;三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每年1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按量化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奖学金只限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实习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3、有下列情况者,取消资格,按名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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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引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的设置
学校奖学金种类设置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三类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以校为家,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朴实,讲究文明礼貌。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是非观念强,敢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良现象。
(5)劳动观念强,积极完成生产实习任务,认真参加公益劳动。
(6)操行评分在90分以上。
2.学业技能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
(2)学习刻苦、勤奋、认真、自觉,上课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
(3)能较好地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成绩优秀,各科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在市级以上学习、技术、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各科成绩可放宽到80分以上(含80分)。
3.身体素质好
(1)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早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2)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三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标准与“三好学生”标准相同。
2.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密切配
1。